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保障房汇报材料

保障房汇报材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保障房汇报材料

篇一:保障性住房的演讲汇报材料

保障性住房的汇报工作

一、保障性的分类、保障对象、标准等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主要分类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先租后售、租售并举,出租或出售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

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低于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低收入

家庭的住房困难。可以说是将公共租赁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定向安臵房

安臵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

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臵所建的房屋。安臵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2、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

廉的普通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XX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

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

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条件规定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城镇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取得本县县城规划区内常住户口6个月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或为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60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以上条件外,申请租赁廉租

住房时,应满足法定结婚年龄。

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还没有出台。二、保障性住房的背景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

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阶段一:"安居工程"起步阶段(1995年-1997年)

1995年1月20日出台的《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标志着"安居工程"在我国全面起步,其计划在原有住房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安居工程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用五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居工程住房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房,不售给高收入家庭。这一阶段我国住房的主要模式为集资合作建房和"安居工程"两种方式,同时实物分房还没有完全取消。

阶段二:保障性住房体系初步确立阶段(1998年-20XX 年)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标志着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已经全面建立起来。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面对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这是救济性的,基本不需要贫困家庭出钱,完全依靠政府救济。廉租住房的核定标准是"双困标准",即收入和现有住房面积的双困。二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这是援助性的,即政府贴一部分,个人掏一部分。

篇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互助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汇报材料(20XX年5月16日)

[来源:本站|作者:原创|日期:20XX年7月21日|浏览4443次]字体:[大中小]

互助县住房改革与保障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下面我就近年来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十一五”时期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们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本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

作落实,促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廉租房建设工作

20XX-20XX年,按照省、地安排,我县共建廉租房322套,16100平方米,投资2093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80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60.1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27.9万元。全部采取配建方式,其中:彩虹小区配建36套、北山林场家属院12套、原市政公司11套、威乐木业公司5套、阳光酒城小区72套、园丁花园小区24套、农机公司家属院24套、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