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规模、建设范围
本项目为镇镇隆十字路口南端道路工程,路线长度为573.20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路幅采用三幅路形式,主车道划分为双向六车道。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
二、设计及验收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
《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DB45/T396-2007)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0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 E5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87)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
《防洪标准》(GB50201-9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
《市政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QJ/T91-2002)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94D101-5)
《接地装置安装》(03D501-4)
《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三、道路工程设计
3.1技术标准与设计技术指标
根据道路类别、平面线形、服务功能等,依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技术标准如下: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2、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3、道路红线宽度:50米
4、路面设计标准轴载:100KN
5、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为20年。
6、沥青砼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为15年
7、抗震设防:项目所在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3.2平面设计
3.2.1平面走向
本项目路线基本为南北走向,沿旧路向两侧拓宽。
道路全线设一个转角,圆曲线半径为1500米。道路沿与现状道路均采用平面交叉。
3.2.2平面控制点
交点号桩号
控制点坐标
X Y
起点K0+0002590529.309439419.433
JD1K0+121.6682590410.535439434.628
终点K0+573.2072589975.075439562.944
3.2.3便道设计
本道路沿线现状居民出入通道较多,路侧设置开口与现状通道相接,全线共设13处出入口。
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发现路侧通道发生变化,可适当调整开口位置。
3.3纵断面线形设计
本项目纵坡设计起终点均与现状路标高一致,路段内在满足排水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保持与旧路相平。
道路全线共设2个变坡点,最大纵坡1.064。
方案
项目
方案一
路线全长(米)573.207
纵坡段数(个)3
平均坡长(米)191.069
直坡段全长(米)447.206
直坡段占全长(%)78.018
曲线段全长(米)126.001
曲线段占全长(%)21.982
最小坡长(米)86.999
最大坡长(米)244.289
最小纵坡(%)-0.300
最大纵坡(%) 1.063
最小竖曲线半径(米)5000.000
3.4 横断面设计
本项目横断面形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按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障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通畅。
道路路幅横断面布置为三幅路形式,中间机动车道宽21米,两侧分隔带宽3米,非机动车道宽4.5米,人行道宽7米。如下图:
路拱采用直线接抛物线路拱,车行道路拱横坡为1.5%,人行道横坡为1.5%,向内倾斜。
3.5路基设计
① 填方边坡防护
边坡采用自然放坡,边坡坡度为1:1。边坡防护采用满铺草皮护坡。
② 挖方边坡防护
挖方段均在0~1米之间,边坡坡率采用1:1,采用植草护坡进行边坡防护。
4.6道路路面设计
(1)设计原则
根据预测的交通量,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路面结构组合设计及厚度计算。
(2)路面结构方案
a、设计参数
该路自然区划为IV区,设计年限15年,设计标准轴载为100KN,初始轴载作用次数为
980次,车轮轮迹横向分布系数为0.6,设计年限内交通量年平均增长率为5.5%。
b 、结构组合设计
根据规范规定的设计原则和以上参数计算各结构层厚度,结合筑路材料情况,本工程路面采用如下结构组合:
4.7 人行过街系统
为确保行人安全穿越道路,所有道路交叉口处根据道路走向施划人行过街斑马线,并设置行人过街信号灯。
4.8 缘石、路边石
预制路缘石采用机制C30砼,路边石、花带石、植树圈路缘石采用机制C30砼。路缘石及路边石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现象。两节间采用1:3水泥砂浆安装后勾缝宽0.5cm ,安装路缘石、路边石在直道上应笔直,弯道上应圆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开,不得阻水。
4.9 无障碍设计
为了方便残疾人使用城市道路设施,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要求,在道路靠人行道绿化带一侧,以及公交车站、道路交叉口处,设置三面斜坡路缘石,供残疾人使用。全线道路人行道处均设置盲道,盲道宽度0.4米,交叉口处三面坡缘石坡道宽度结合斑马线设置。
5施工要点 5.1 路基 5.1.1质量标准
路基压实度为重型击实标准:
土质路基土经压实后,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起皮、积水及表面不平整等现象,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 振动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
表5.1 压实度及填料要求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基填料。
路床平整度:15mm 中线高程:+10mm 、-15mm 横坡:±0.3%
路床顶面土基的回弹模量E 0和检验弯沉值L 0。
表5.2 顶面土基的回弹模量E 0和检验弯沉值L 0
5.1.2 路基排水
路基施工时应注意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中或排入现状沟渠中。
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2-4%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当地面水排除困难而无永久性管道收集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
5.1.3 挖方路基
在路堑开挖前作好坡顶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作好防渗工作。
开挖前应将适用于种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储存起来,用于绿化填土。
路基开挖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及欠挖,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
5.1.4 填方路基 1、填料要求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不得含杂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 的土块应打碎。应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为填料,且应优先选用砾类土、砂类土,且在最佳含水量时压实。路床土质应均匀、密实、强度高。
2、基底处理
路堤修筑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
实,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树根、杂草后,再压实。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3%。当路基穿过水塘或水田时,必须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殖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压实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填方路段的地面自然纵坡大于12%或横坡大于1:5时,应在斜坡上分级挖成宽度不小于2.0m,并向内倾斜2~4%的台阶,并用小型夯实机加以夯实后方可进行分层碾压。
路基填土高度小于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基底松散土层厚度大于30cm时,应翻挖后再回填分层压实,或掺5%(干土质量的百分比)的生石灰后再辗压。
3、填筑
填方边坡为1:1.5,路基应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土方路堤不大于3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cm。管径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辗压。
管道沟槽、检查井、雨水等周围的回填,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夯)实,宜采用砂砾等适水性材料或石灰土。
结构物和路基接合部,应分层仔细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 2.5m 以内采用沙砾等适水性材料,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至少碾压3遍直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
路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各有关现行施工规程与验收规范。
5.2 垫层、底基层、基层
5.2.1 级配碎石垫层
1、质量标准
压实度:≥95%
干密度:≥2.1t/m3
平整度:不大于15mm
中线高程:±20mm
横坡度:±0.3%
厚度容许偏差:不大于15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2、材料要求
级配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20%,不应含有风化石、山皮、泥土块、有机物等有害物质。0.5mm以下细集料液限应小于28,朔性指数应小于6。级配要求如下表5.3所示:
表5.3 级配碎石垫层级配要求
3、施工要求
(1)级配碎石须采用厂拌,用机械摊铺碾压。
(2)碎石施工配料必须准确,摊铺或拌和必须均匀,并应严格掌握厚度。
(3)碾压用10t三轮压路机碾压,压实后应无明显轮迹及推移等现象。
(4)垫层铺筑后应严格限制车辆通行,保护其不受破坏。
5.2.2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压实度:≥95%
平整度:不大于10mm
中线高程:±15mm
横坡度:±0.3%
厚度容许偏差:不大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7天无侧限浸水抗压强度:6%水稳上基层≥3.5Mpa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2、材料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中,水泥掺量为6%,32.5级普通水泥、硅酸盐水泥均可使用,但应选用初凝时间在3h以上终凝时间在6h以上者,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不应使用,级配碎石应选用质坚干净的粒料,其最大粒径应小于37.5mm,级配组成如下表:
表5.4 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组成要求
1975~90
9.550~70
4.7529~50
2.3615~35
0.66~20
0.0750~5
水泥稳定基层中集料压碎值不大于30%,0.6mm以下细集料液限应小于28,朔性指数应小于6。可按6.0%水泥掺量先进行试配,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
3、施工要求
①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需要求厂拌和机械碾压。
②水泥稳定碎石施工配料必须准确,摊铺或拌和必须均匀,并应严格掌握厚度。
③碾压用18~20t压路机时压实厚度不超过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应分层铺筑,每层压实厚度不小于10cm,压实遍数不小于6~8遍,至表面无明显轮迹为止。
④施工时,最低气温要求5℃以上,压实后必须保湿养生。
6 附属工程
6.1 缘石、路边石
1、预制水泥混凝土路缘石抗压强度不低于30Mpa,抗折强度不低于4Mpa,吸水率不大于8%。
2、水泥混凝土路缘石的骨料须采用碎石,严禁采用卵石或砾石作为骨料。
3、弧线段路缘石应按不同的半径和弧线长度按弧形预制。须保证切线段间各段长度均匀一致,且每段弧形路缘石外边长度原则上不小于600mm。具体尺寸见图纸部分。另外,施工中须保证弧线段每块路缘石长度均匀一致、缝宽统一并与直线一致,严禁出现“三角缝”。如每块路缘石外边长度无法达到上述最小值,施工单位需做出试验段,由业主组织设计、监理、质监等部门现场确定。
4、路缘石高于车行道高度应按满足城市道路规范要求进行设置。
5、路缘石C15砼靠背按图示形状控制,以方便施工,但砼强度应达到70%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6.2 人行道预制砼阶砖
人行道预制砼阶砖不得低于C30砼,方块表面不得有峰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方块必须表面平整,色彩均匀线路清晰、棱角整齐,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不得有积水现象。
7 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准备阶段发现问题,或设计资料之间、设计与现场情况之间有不符之处,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以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处理,以确保工程质量。
2 、本说明及设计图说明未特别予以说明的内容,均应遵照相关施工规范及各种专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
3、路缘石安装应该平直、园顺,不得弯曲。
4、路基施工时必须做好临时排水,防止基层被水浸泡。
5、路基范围内的树根、杂草、垃圾等必须清除。
6、填土应分层填筑,在最佳含水量条件下压实。
7、路基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良地质与设计不符时应与相关单位联系协商处理。
8、分隔带断口处与单位出入口处路面按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施工。
9、级配碎石:
①、碎石的压碎值不能大于35%。
②、配料准确,混合料必须均匀,没有粗细颗粒离析的现象。
③、在最佳含水量时,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成活,碾压至缝隙嵌挤应密室,稳定坚实,表面平整,轮迹小于5㎜。
10、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①、水泥稳定碎石压实应在初凝前完成,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从拌合到碾压之间的延续时间应控制在3-4个小时。
②、在碾压过程中,路面靠外的两侧应多压2~3遍,其余碾压次数尽量相同;严禁压路机在压好或正碾压的路面掉头或者急刹车,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翻开重新拌合,在终平时应用路拱板校正。两天施工的连接处应搭接拌合,即第一天施工留5-8米不碾压,待第二天施工时对前段未碾压部分再加部分水泥重新拌合并与第二段一起碾压。
③、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为32.5#,慢凝水泥。碎石集料要求颗粒坚硬,不含土块的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