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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医保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指南

1、大学生为什么要参保居民医保?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文件的有关精神,南京市从2009年9月起将在宁各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大学生参保,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解决大学生的大额和大病医疗费用问题,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高校和家庭负担,同时解决不同性质学校之间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一是缴费标准低,待遇水平高。普通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费100元,可以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待遇水平高于居民。

二是参保政府有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70元,低保学生个人不缴费,全部由政府给予补助。

三是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强,医疗费用报销有保障。

四是看病更方便。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400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纳入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大学生看病可在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医院。

五是报销医疗费更便捷。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门诊大病治疗,可直接凭《南京市民卡》与医院结算,只须支付个人自付自理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

六是意外伤害有保障。因意外伤害住院或门诊医疗均在保障范围内。

3、我校哪些大学生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非定向和自费研究生,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

4、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和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我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南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7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70元,个人缴纳10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凭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

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校医保办公室报市医保中心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减免个人缴费。在低保范围之外、由学生工作处认定的特困生,由本人申请,可减免个人缴费,相关费用由校财务专款列支。

南京市医保中心根据参保大学生数返还学校学生

60元/人/年。另外,省财政根据参保大学生数补助公办生30元/人/年(滨江学院学生不享受),共同用于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包干。

5、我校大学生的参保方式和步骤是什么样的?

每学年开学时,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缴费等有关业务。

(1)申报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每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要完成大学生个人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登记造册等工作,交总务处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由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统一到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保费缴纳。每学年 9月1日至10月25日为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期。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校财务处按学年代收,统一交至南京市医保中心。

(3)每学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应及时主动到校医保办公室登记,由校医保办公室到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6、我校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缴费,缴费期为每年 9月1日至10月25日,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所筹资金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7、大学生新参保后如何办理《南京市市民卡》?

大学生新参保后,市人社部门为其免费制作《南京市民卡》。

学校在为学生办理社保建档手续后,由南京市人社部门为每位学生生成固定的市民卡号,再由新参保的每位同学提供相应的电子照片。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按《南京市民卡》办理要求提供相关制卡信息,到市民卡中心或各区社保中心为新参保大学生统一办理《南京市民卡》。

8、参保大学生如何使用《南京市市民卡》?

南京市大学生医保办法将参保大学生就医分为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门诊大病、住院和生育医疗四种类型。其中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由学校包干费用和参保大学生分别承担,门诊大病、

住院和生育医疗由市医保中心和参保大学生分别承担。

参保大学生所持的《南京市市民卡》只有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方可刷卡挂号、出院时现场刷卡结算报销。其中在南京市三级综合医院住院,需先持卡至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或南京市任何一家社区医院的医保系统办理转诊手续后方可使用社保卡,其他级别及专科医院可直接刷卡,无需转诊。

大学生在校内、校外进行普通门诊时,由于个人参保性质,无法使用《南京市市民卡》,需本人先垫付门诊医疗费,后凭门诊收据或发票至学校按照学校门诊报销规定进行统一的门诊报销。

《南京市市民卡》同时还具有银行卡和公交卡功能。使用用银行卡功能需先到卡上相关银行开通后方可使用。使用公交卡功能需先到各区劳动与服务保障局或市市民卡中心开通并充值后方可使用。

9、我校校外门诊挂钩医院有哪些?

我校门诊部已被市医保中心确定为我校参保大学生医保定点门诊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医疗和转诊工作。我校门诊挂钩医院为江苏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中大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鼓楼医院、市胸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

第二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妇产医院、江北人民医院、浦口区盘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我校大学生看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就诊时凭《南京市民卡》到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大病及生育费用,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属于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医院结算。在非我校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参保大学生日常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11、我校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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