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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货验收管理规定

化妆品进货验收管理规定
化妆品进货验收管理规定

化妆品进货验收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XXX化妆品店

2017年11月20日

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3)

2.人员培训制度 (4)

3.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6)

4.供货单位资质、品种审核和索证索票制度 (7)

5.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9)

6.储存制度 (11)

7.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2)

8.销售管理制度 (13)

9.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4)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XXX化妆品店(盖章)

2017年11月20日

人员培训制度

一、化妆品营业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负责人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负责人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检查学习笔记、笔试、提问、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2017年11月20日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一、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从事化妆品经营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2017年11月20日

供货单位资质、品种审核和索证索票制度

一、采购化妆品时必须按本制度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和索证索票。

化妆品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二、由专人负责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三、索证: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至少应当索取以下资料:

(一)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三)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四)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五)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六)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以上资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应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四、索票:采购化妆品时,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五、索证索票应当按供应商名称或者化妆品种类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

XXX化妆品店(盖章)

2017年11月20日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化妆品质量验收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须具备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验收员应按照验收程序对到货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验收,待验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黄色明显标志。

三、验收应包括外观性状检查和内外包装标识的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时应按照化妆品的分类,对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供货企业提供的票据内容应包括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2.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进口化妆品,应凭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进口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并留存;

4.化妆品包装的显着位置上应有印有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合格标志以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等。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化妆品的成份、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5.按照批次核对查验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留存,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店;

6.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化妆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送检。

五、采购和验收人员应建立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验收结论、采购和验收人员等信息。

六、购货台账按照供应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等分类管理,记录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并不得少于二年。

七、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的产品,应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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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日

储存制度

一、所有入库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按照购货(验收)台账核对后方准入库。

二、保管员应根据化妆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

三、应保持库区、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质量情况,发现质量异常产品立即放置于“待处理”区,报告质量负责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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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日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质量负责人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二、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采购、上柜和销售;

三、不合格产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红牌标志,专帐管理;

四、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停止销售,移至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告、发文、通知,以及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需要追回的要及时追回;

六、在柜过期、破损化妆品应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销后退回的质量可疑产品,报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移不合格品区;

八、不合产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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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日

化妆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

二、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三、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销售化妆品时应建立销售台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销售台账保存期应当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五、销售化妆品时应当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

六、销售近效期化妆品时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七、化妆品广告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八、非本店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化妆品销售活动;

九、对缺货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人员反映,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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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0日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一、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正常功能以外的对所施用皮肤造成的不良影响,包括过敏反应(这和药物不良反应具有共性)、蓄积反应(又称化妆

品色素沉着、化

妆品皮炎、化妆品毛发损害和化妆品指甲损害等,甚至引起身体不适或加重症状,危害健康和生命;

二、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分析、监测和上报正在经营的化妆品的不良反应信息,重点收集首次经营的化妆品和新上市化妆品的不良反应;

三、对消费者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营业人员要第一时间注意收集,确认其是否确实是本店经营产品,以及医院出据的由该产品导致消费者产生不良反应的病历报告。如是个别顾客对其敏感,是产品说明书中已知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向顾客说明;

四、对于发生不良反应频次高、不良反应损害严重的化妆品,要评估是否继续销售,并向供货企业或生产企业反馈;

五、消费者反馈发生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填写《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XXX化妆品店(盖章)

2017年11月20日

货物采购验收程序

8.5.8.1验收程序 1、设备到货验收:设备运抵用户所在地现场后,用户与投标人共同开箱验货,验货结果双方认可。 2、设备最终验收:设备到达用户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设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系统运行环境的测试、验收是系统集成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证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测试就是用已知的输入在已知环境中动态地执行系统(或系统

的部件)。测试一般包括单元测试、模块测试、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 我公司项目进行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如果测试结果与预期结果不一致,则很可能是发现了系统中的错误,测试过程中将产生下述基本文档: 测试计划:确定测试范围、方法等。 测试过程:详细描述和每个测试方案有关的测试步骤和数据(包括测试数据及预期的结果)。 测试结果:把每次测试运行的结果归入文档,如果运行出错,则应产生问题报告,并且必须经过调试解决所发现的问题。 按照测试计划,采用以下三种测试方法: 硬件测试采用加电测试的方法,查看硬件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安装系统软件,查看硬件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测试过程中,记录测试日志。 ?通过测试日志及时与校方交流,测试日志可作为测试工作进行或停止的依据。 ?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相关辅助设备进行24小时连续测试。测试中如系统有任何部分发生故障,测试重新开始。 ?对照硬件设备的技术指标,逐一对照。 8.5.8.2 测试及验收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开、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1、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进行验收。同时从系统的实用性、稳定性、可维护性、灵活性、可操作性及等方面组织全面验收。 系统实用性:项目验收最关键的指标,检查系统是否符合环境要求的需要,特别是资源与数据的同步。 系统稳定性:硬件环境的稳定性、软件运行一场处理和正常运行情况。 系统可维护性:含网络系统管理和维护、服务器系统平台管理与维护、操作系统管理与维护、应用软件系统管理与维护、应用系统备份,灾难事件处理与解决实施方案等。 系统文档:验收文档是否齐全、规范、准确、详细,主要的文档包括:测试报告,集成方案,系统维护方案和操作手册。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1、未经审核批准的请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库内已有闲置物质应首先使用; 3、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 4、对长期订货和大款项的进货,应通过签定合同和实行银行结算方式(转帐支票、电汇、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二、物资采购管理 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采购计划。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时,要从实际工作出发,避免盲目填报,由于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失误,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各部门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编制(附样表),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按程序进行上报。在每月25日前向公司采购人员上报下个月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人员根据库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审核后,按工厂和工程项目分别汇总编制采购用款计划表(附样表),于每月30日前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财务备案。各部门

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造成物资缺口及发生经济损失,由迟报部门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计划外急需采购的物资,由基层部门填制《急需物资请购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 办公用品的采购,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填写办公用品申领表于每月25日前统一报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汇总后统一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原则、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保证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做好物资货源落实工作。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数量、规格、型号、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运杂费承担者、发票、包装、运输、验收方式、经办人经济责任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一般按照先验收后付款的原则进行,特殊情况先款后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质量、数量有误的全部由采购人员承担。 对短缺物资,采购员要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在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能采购可以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后果由采购人员负直接责任。 采购人员必须按采购作业期限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及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均由采购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对采购人员未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部门主管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使用部门沟通,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八、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米购单处理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物资在待验入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 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 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米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表12-9物资采购统计表 表12-10 购料单据汇总签收单 公司年月日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2000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 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 作为入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表12-11)中注明预定完成日期,一般不得超过7天。 5.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交保管人员入库定位。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上注明具体评价意见,经主管核示处理办法,转采购部门处理并通知请购单位,通知保管部门办理退货。 7.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作为出厂凭证。 第九条实施与修订 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pdf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采购单处理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 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物资在待验人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 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 收数量填人“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 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 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人“采 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 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 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

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2000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人“进货日报表”作为人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药材公司或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的制度,向患者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药剂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药剂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划价。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患者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划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药剂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患者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处方应收集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应按要求作好药品销售记录。收集处方和处方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收货管理流程与规定

收货管理流程与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收货流程操作,保证入库数量的准确性,严格区分责任,特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型、各仓的货物收货 第三条职责 1.、仓储物流中心负责本规定的拟订、修订和监督检查工作; 2.、各仓收货组负责规定的实施收货、验货、入账、条码(防伪标) 张贴及二次包装的管理工作; 3.、供应商管理中心相关采购员负责来货异常的确认、来货退货及 相关协调处理工作; 4.、总经理负责审核、审批本规定。 第二章收货工作流程及规定 第四条收货依据 1、收货依据为《采购订单》和《送货清单》、《提货单》

2、采购人员下《采购订单》后,将《采购订单》打印并签字,提交一份给仓储物流中心各仓收货组,以便仓储物流中心各仓做好货场规划、来货接收等准备工作; 第五条卸货标准及规范 1、时间要求:各仓收货组在货运车辆到达仓库后,要在半小时内组织人员卸货,并在1小时内卸货完毕,不得拖延。 2、卸货原则:重不压轻、木不压纸、大不压小、长不压短,码放整齐平稳,不得倒置,标签朝外,确保同票货物码放在同一区域,且货物分类摆放,不得混放。 3、卸车标准:需遵循先上后下、先外后里顺序,卸货过程中严禁踩货、坐货、摔货、扔货、摔板,严禁翻滚货物,货物搬运要轻拿轻放。 4、适合托盘摆放的,应用托盘码垛摆放,摆放时,要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按标准码垛。对于一些贵重物品、易碎物品,码放不太稳定的托盘货物,按规范码货后,还应该用 5、卸货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货物摆放整齐。 第六条清点件数及单据签收

1、卸货后,收货组根据《送货单》或《提货单》等,对件数进行清点,核对相关单据和件数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在单据上按实收件数签收。并认真核对客户、货运部、运费等信息。 2、司机提货的,除在单据上按实收件数签收外,须在《司机提货登记表》上签收。 第七条验收 1、经签收并经仓管员检验后,由收货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2、首先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是否齐全、一致。对于无《采购订单》或《送货单》的,收货组要立即与供应商管理中心联系,由相关采购员补齐《采购订单》或联系供应商补齐《送货单》后,才能验货收货,否则不得收货。无任何单据的,收货组更不得擅自收货。 3、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补齐单据的,由采购中心相关采购员或委托人在《收货异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验货收货。事后由采购员补齐单据,并在单据上注明《后补》字样。 4、收货组在验货时,应严格按照《采购订单》和《送货单》上的货物信息验货收货,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车型、属性、质量、包装标准等,对出现异常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质量差异:当《采购订单》与《送货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车型有差异的,不得收货入库。产品交由仓管员处理。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加强物资管理,严格物资管理制度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营效果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企业经济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物资纪律,合理分配物资,及时、齐备、保质、保量、经济合理地组织供应,切实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加强物资科学管理。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核算、统计等各个环节上做到“计划有依据,分配有道理,消耗有定额,用料有核销”;合理储存和保管物资,定期清查库房,合理调剂余缺,压缩库存,保证在库物资数量、质量完整无损,降低仓储费用。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物资工作岗位本着因事设岗,适当配备定员,不能缺岗、代岗,以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章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物资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制定、运行、修改与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承担相关指标的完成。 2.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各过程监控、建立采购制约机制;协调物资供应,保障工程项目施工正常进行。 3.负责物资采购、验收、发放、保管以及周转材料租赁、使用、退场等过程管理。组织分析主要材料、周转材料费用消耗,以便对管理薄弱环节加以控制。 4.掌握部门人员状况,负责系统人员培训、考核。 5.负责制定系统工作规划并根据公司要求适时调整。 6.负责与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各项目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7. 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信息共享。

采购物资检验管理制度

采购物资检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严格检验采购物资的采购标准和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效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的配套件、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的管理。 第二章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的规划 第三条采购标准 1.由技术部编制《采购物资技术标准》,由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发放给品管部,由品管部 执行技术标准并编制具体物资的《采购物资检验标准》; 2.品管部编制具体物资的《采购物资检验标准》,经品管部经理审批后发放相关检验人 员执行,检验的标准应包括货物的名称、检验项目、方法、记录要求等。 第四条明确采购物资检验要求 1.进料检验员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之前,首先需清楚该批物资的质量检测要项,对《采 购物资检验标准》上的要求熟悉,不明之处向品管部领导或技术部相关人员咨询; 2.严禁采购人员在不明采购物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允许水平的情况下进行验收,必 要时可要求品管部领导从中选取一定数量的物资样品进行参照。 第五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公司本身制订的采购计划; 2.《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3.《采购物资检验标准》 4.工艺图纸 5样品。 第六条影响采购物资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采购物资对产品质量、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物资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情况; 4.采购物资对本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项目与方法 采购验收方法根据物资的不同,可以运用不同的方法或者一种物资运用多种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对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塞观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物性检测: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运用特定的方 法来验证。 第八条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择 1.全检:指全数进行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资 或公司指定进行全检的物资;

新版GSP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药品采购活动,确保从合法供货单位采购合法的药品,杜绝违法违规采购和不合法药品的采购。 二、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及生物制品(冷藏药品除外)的药品采购的管理。 四、内容 1、采购部为公司药品采购的专门业务部门,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采购药品。 2、采购部应当遵循“以销定购、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品采购操作规程》进行采购活动。 3、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应当依据《供货单位审核管理规定》,审核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杜绝从未确定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无合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采购药品。 (2)应当依据《采购药品审核管理规定》,审核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杜绝采购未确定合法性的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 (3)应当依据《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审核管理规定》,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杜绝从销售人员合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4)应当依据《质量保证协议签订管理规定》,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杜绝从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采购中涉及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应先依据《首营企业审核管理制度》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办理首营审批手续,通过质量管理部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进行采购。杜绝从未经审批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杜绝采购未经审批的首营品种。 (6)以上(1)至(5)项所涉及的合法资质,应当在通过审批确认后,纳入公司计算机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其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时更新,真实齐全有效。 (7)采购药品,可以依据公司和供货单位需要,制订书面采购计划,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其二者可以不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但是应当确保以上(1)至(6)项所涉及的合法资质真实齐全有效,并且不存在超范围经营或超批发方式经营。 (8)采购药品必须使用计算机系统中的采购订单进行。系统对供货单位及其人员、采购药品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和拦截,防止资格无效、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管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验收工作小组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其中:办公物资类验收小组成员为分管机关负责人(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申购者、采购者。工程材料设备类验收小组成员为分管工程负责人(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工程管理员组成。必要时邀请专家或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二、验收程序与要求 1、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经办人提出,组长牵头组织。 2、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或国家有强制性检验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服务项目须请专家或专业测评机构参与验收;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安装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 3、以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采购)及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封存样品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4、验收小组应到合同标的交付现场进行审查验收。根据标

的清单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备品备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报关单,对标的进行检测试验或演试,检查安装调试运行情况以及了解人员培训情况。验收的情况应在验收报告单上进行记录,有偏差的须提出处理意见。验收小组要对验收结果作出结论性的意见,并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验收不允许采取抽查形式。 5、验收报告单与合同、发票为支付合同款项的必备依据。 6、发现问题应通知供应商严格按合同履约,不能及时纠正应向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备案与归档 各经办处室将采购合同、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等资料成套及时归档,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档案为从采购验收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四、监督与责任追究 1、主动接受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为验收的责任主体,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建设单位不能免除自身主体责任。 3、建设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验收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单位或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1)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

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物资验收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物资验收程序、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确保医院入库物资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医院所有采购物资入库的验收,包含器材、器械、卫材、耗材等。 3 组织机构 3.1物资采购科库房保管员负责物资到院入库前的验收。 3.2所有采购物资入库的验收都要经过相应库房保管员验收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验收成员由采购员、计划员、保管员和供应商等组成。负责物资验收及取样、过磅、送检等。 4职责划分 4.1物资采购科库房保管员负责物资到院后验收及验收工作的组织。签定合同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计划员必须出具合同或技术协议书、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未签定合同的物资,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内控指标验收。 4.2采购员主要负责物资质量方面(外形尺寸、内在质量)的验收。并审查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是否按审定的采购计划执行。 4.3计划员主要负责验收相关资料的提供,验收报告单的填写,并对物资外观(合格证、铭牌等)进行验收。 4.4保管员主要负责物资外观(合格证、铭牌等)的验收、物资的存放及根据库存价格对新进物资价格进行把关。 5验收程序 5.1物资到院后采购员首先向保管员提供到货物资清单,保管员应在到货物资登记本上分项登记物资名称和数量并把物资放置仓库待检区待检。 5.2物资到院后采购员第一时间通知库房保管员组织验收,并将相关采购资料交验库房保管员。 5.2库房保管员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 页脚内容2

议规定进行验收,并签署明确验收意见。 5.3对验收合格的物资,验收成员和库房保管员签字认可的验收报告单方能生效。生效后的验收报告单仓库保管员必须当日办理完入库手续。 6 验收要求 6.1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验收,对于无检测手段的物资由验收人员进行外观验收,检查合格证、铭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6.2凡需分析化验的物资(包括盐酸、液碱等),必要时物资采购科负责向供应商索要出厂检验单及分析方法。由物资采购科协调进行检验,分析结果由专业检验部门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单,分析化验单发各部门。 6.3需过磅确定数量的物资,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或计划员负责全程跟踪过磅,并将过磅单提供给保管员作为数量验收依据。 6.4现场验收物资时,若出现下列情况一律按不合格品处理,拒绝验收入库。 6.4.1 “三无”产品: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使用说明书。 6.4.2 物资出现破损、残缺、外观差、锈蚀严重等情况。 6.4.3分析化验不合格,不符合技术协议书。 7、本制度由质检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页脚内容2

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 一、申购制度 1、要采买物资首先要填写申购单,并经过申购批准,没有经过申购批准的物资一律不得采买,违规采买,财务将给于不报销处理。 2、物资申购单由申购人填写,经科主任复核,仓库核量,主管院长审核,院长批准后交由采购人员采购。 3、申购单一式三联,所有字签完以后,申购科室自己留存一联作为科室留底,交仓库一联作为收(入)库核对用,交财务一联作为财务核对付款用。 二、采购制度及流程 1、各科室、部门所需物资应在每月28日前做好下月计划,交仓库保管整理,仓库根据现有库存情况在确需补充时于每月3日前提出采购计划交办公室负责办理。 2、办公室应根据仓库上报的计划在当日及时汇编上报,由会计核对、院长审核、总裁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3、采购专业性物资,应当由采购员与业务科室共同采购。物资购来后,必须由仓库及具体使用科室验收后才准入库。 4、增添新的设备及物资,各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递交采购员。为防止盲目采购和工作漏洞,采购员在进行市场调查后,须制填价格比对表交院领导审核确定后方可采购。 5、采购医疗器械及中西药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质、资料、证件等相关合格证和许可证。 6、因抢救等特殊情况的零星采购,应采取先请示后采购、急事急办的原则,从速采购,保证急需。 7、为了防止工作中的漏洞,采购员必须专职人员,不可一人多

兼,仓库人员不可兼采购员职务。 8、严禁无计划无单据采购,违者追究经济责任。 具体采购流程: 1、每月28日前各科室做好下月计划,交仓库保管整理。 2、每月3日前,仓库保管将全院的申购计划进行统计,填写《物品申购表》并打印交于办公室。 3、办公室将《物品申购表》交主管院长、院长、审批、签字。审批需1-2个工作日。 4、后勤部收到审批后的《物品申购表》,安排采购一周内采购到位。 5、采购员将医院所需的物品送至医院,由医院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登记、上账。 三、验收制度及流程 1、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需凭订货单、请购单或其它正规手续方能验收入库,经仓库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方可记账、领用。 2、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人员、库房人员、具体使用科室负责人三方在场共同验收,否则不得填写入库单。 3、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填制,并由库管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会计签字。一式三联,一联仓库保管登记台帐,一联采购保存,一联财务作帐并登明细帐。 4、验收新购物品时,新购物品不得与私人物品调换。 5、各科室未办请购、审批手续而擅自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四、入库制度及流程 1、物资入库:保管员、采购员一起凭请购单与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2、入库物资与请购单不符、不成套、不齐全等,立即告知供货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零售药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零售药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管理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零售药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零售药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零售药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采购货物验收程序规定

采购货物验收程序规定 为了确保采购物资到货的质量,防止一些错弊行为,收货员必须根据完备的采购申请单,检查所有酒店来货的质量和数量,并严格执行收货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严禁在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利益 2、收货员根据已收到的申请采购单验收来货。验货时,首先将供应商手中的 发票或送货单与酒店的采购单相核对,核对数量、规格及价格等是否相符,然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对来货的质量、数量等仔细确认,必需用秤及开箱检查来保证来货的重量和质量。 3、所有购进的货物都必须经过验收及出具验收单,使用部门不应直接接收,凡 是未经酒店收货人员验收的货物,财务部一律不开验收单。 4、需挂帐的验收单上必须填上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采购申请单号码、单 价、金额及货物类别,同时填上使用部门。 5、严禁对收货收据进行涂改,必须如实、准确、清晰地并按“操作细则的要求 填写收据、收货单、进仓单以及调拨单,并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 6、对于货物的内在质量及货物使用中的有具体要求的,使用部门和技术鉴定部门

等全面验收的同时,货物的使用部门及工程技术鉴定人员应与收货人员共同承担起检验货物质量的责任。 7、将样品与合同上的规格、质量标准等进行对照。看是否有厂家、生产日期、商标,如缺少或没有则视作“三无”产品以拒收。 8、罐装物品或其它一些有保质期限的物品还要检验是否在保鲜期内。 9、进口物资是否有海关、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证明,并要开箱、开罐、开包进行抽样检查。 10、验收水产品、蔬菜、肉类时要保证新鲜干净不腐烂,没有过多的水分和杂质;对于冷冻物品必须随机抽取样品解冻,解冻后的重量不应低于解冻前的90%;11、采购员应提前将即将到货的采购申请单送到收货库房,以便库管做好准备工作。 12、若货物未到齐,收货员应列出未到货物清单交采购员、有关厨房或部门及成本控制主管各一份。 13、若属各部门使用的货物,应注明直拨使用部门名称。验收单填写、审核、签收完毕之后,将货物进仓或直拨到有关部门。 14、所有退货及拿回维修的货物,收货部必须通知采购部继续跟进,退货单由成本控制主管签发。 15、如遇紧急采购即(无采购申请单先进货),需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同意并通知收货部(仓库)收货,申请进货部门应在货物到达一周内将补批的采购申请单完成。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采购单的审批,延误物品验收单的传递影响成本费用的及时入账,其责任要由申请部门承担。 16、部门申购的货物到货后,收货部将即时通知申请部门,申请部门须在接到通知后到收货部与收货部收货人员一同验收货物,验收合格,双方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收货部即时将物品验收单分配给申请部门和供应商。 验收单入库单的派发如下:

学校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作好财产物资采购的计划,并努力组织实施。财产物资的采购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1、一般财产物资的采购: 学校在资金综合安排的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以及各科教学的需要,结合有关规定,按照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与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采购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地执行。 专用(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配备标准,结合本校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 大批量的财产物资采购以及采购计划中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的项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定手续。并由区教育局设备组统一采购。 2、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 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学校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采购理由、效益预测、造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仪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或由区教育局统一采购。 3、仪器设备的自制或改造:

自制仪器设备或改造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在加工制造前应先制定出自制或改造的预算计划;在加工制造中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避免材料及零配件的浪费;在试制完成后,应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才能予以验收入帐。 二、作好财产物资的采购工作 1、购物必须先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务处主管签字审核后安排统一采购,(超过500元须经校长签字)大件物品的采购规范,单件物品1000元以上或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应由两人以上进行采购。 2、财产物资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收受任何“回扣”、“劳务费”,确有“回扣、劳务费”发生,应及时入帐,对劣质产品以及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要坚决予以抵制。 3、凡属政府采购的商品学校必须在上一年度的预算制定时予以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凭政府采购编号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凡没有列入计划的,又未经领导审核批准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准擅自采购。违者财务部门应不予报销。 (二)财产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管理员对采购(调拨、捐赠、自制)来的物品,都应根据采购(调拨、捐赠、自制)进来的实物和有关原始凭证对其名称、数量、金额、型号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八、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采购单处理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物资在待验入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在2000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

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2000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 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表12-11)中注明预定完成日期,一般不得超过7天。 5.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交保管人员入库定位。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具体评价意见,经主管核示处理办法,转采购部门处理并通知请购单位,通知保管部门办理退货。 7.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作为出厂凭证。 第九条实施与修订 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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