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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管理职责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管理职责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管理职责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管理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2019年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 理办法 (1995年8月7日卫妇发1995第7号令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四)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5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二、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开封市0-6岁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四、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五、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二、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家长学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六、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保健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门诊、科研、培训、统计信息治理、组织和谐及行政治理工作。 二、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定期深入基层监督、监测、调查、研究。 四、全面把握市、区县儿童保健工作进展情形。把握相应儿保统计数据。 五、把握国内外有关儿童保健动态,并组织本科人员学习。开展科研和引进新技术工作。 六、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儿童保健健康宣教材料。 七、决定科室人员岗位轮转。对科室人职员作业绩进行考核。有权决定或建议本科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科研立题和晋升。 八、完成院长、保健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随时向院长请示、汇报。 妇女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保健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门诊、科研、培训、统计、信息治理,组织和谐及行政治理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院内制定的任务指标及质控指标,制定妇保工作打算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定期深入基层监督、监测、调查、研究,并撰写调查报告。 四、全面把握辖区内的市、区(县、市)妇女保健工作进展情形,发觉咨询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把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科内及辖区内的统计数据。 五、定期组织科内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把握国内外的本专业新动态。 六、组织编写妇女保健方面的宣传画、册、广播稿,普及妇女保健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七、开展特色服务。 八、对科内人员定期进行考核。有权决定或建议本科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科研立题和晋升。 九、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物理诊断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和行政治理等工作。 二、制定本科的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报告。 三、组织领导本科制定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检查放射防护情形,严防差错事故。 四、保持与临床科室的紧密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五、依照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形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就诊患者得到及时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六、定期主持、督促制定各专业工作打算,审签重要及疑难病例的诊断报告,参加疑难病例的临床会诊,经常检查本科的诊断质量。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申请报告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申请报告 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xxx医院院地址:xxx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135xxxxxxxx 基本情况 1)名称: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2)主要内容:通过本项目建设,建成我院妇产科以开展医学健康检查、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等。 3)总目标:在我院建成具有能力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完备软硬件妇产科,以满足周围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把妇科建成标准的母婴保健工作中心。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背景 妇产科是一门诊断并处理女性对现存和潜在健康问题的科室,为妇女健康提供服务,也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学习,我院妇科医护人员可以熟练掌握妇产科的基本知识,能够完成生理产科孕产妇的护理及常见病理产科的工作,妇科常见疾病的护理以及计划生育指导,妇女保健的护理;熟悉运用知识,科学管理方法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的需求并学会制定护理操作计划;掌握妇科诊疗手术病人的护理以及妇产科护理操作技术。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是我院办院的宗旨。09年医院通过审核《母婴安全卫生院》的资格,为了改善就医环境,缓解母婴保健服务需求紧张的状况,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优越的医疗保健环境,切实保障患者基本母婴保健服务需求,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院进一步加强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视在必行,迫在眉睫。 2)本卫生院院周围没有专业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中心,而又分布着数个都市村庄及小工厂,虽然都市村庄的外来人口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周围经济的发展,但外来人口从事的工种也相对繁重、危险,整体生活、消费水平较低。大医院的母婴保健服务他们很多时候想都不敢想,会直接选择不正规的小诊所去完成他们对母婴保健服务的需求,而小诊所的环境及医疗水平又可想而知。在医院周围很大范围内没有合适于外来人口及常住人口母婴保健需求的中小医院。这就急切需要在我院基础上增进母婴保健专项服务,以满足周围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需要。

儿童保健科医师工作职责(新、选)

儿童保健科医师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 2、掌握新生儿基本情况,做好新生儿管理的各项登记,做好访视记录。对访视中发现的高危新生儿进行管理,对家长进行新生儿护理指导、母乳喂养知识宣传。 3、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及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肥胖患病情况。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定期体检服务和生长发育、营养咨询服务。 4、对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进行登记或专案管理,并进行干预治疗。 5、负责儿童口腔、视力、听力保健知识宣传,对3-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掌握龋齿患病情况和变化趋势。对辖区内0-6岁儿童进行听力筛查,及时发现听力可疑的儿童,协助转院、确诊及康复。对4-6岁儿童进行视力检查,及时发现视力异常的儿童,协助转院、确诊。 6、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儿童死亡信息,防止漏报。 7、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基本情况,负责监督、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标的实施,对托幼机构保健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做好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9、认真填写托幼机构及散居儿童保健各类信息、各种登记记录,按要求完成报表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有年度计划、有总结,季度有小结。掌握辖区散居儿保工作状况及发展趋势。 3. 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回来后认真传达有关精神。 4. 收集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审核、汇总,按时上报并做好资料归档。 5. 做好儿童保健咨询工作及健康教育工作。 6. 积极配合中心做好突击性工作。 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2.承担全市儿童死亡监测、培训、指导、评估、分析、反馈。 3.负责对全市降低儿童死亡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4.承担院内儿童保健及临床工作(包括:二门诊、儿童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和技术操作规程 篇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 (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 (2)手术室的面积与其任务相适应; (3)室内墙面装有1.5~2米高的瓷砖或用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5)除手术间外,设缓冲间(更衣、换鞋),并有涮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等地方。 (6)设观察室和观察床。 2、终止妊娠手术设备:

(1)设手术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负压吸引器,冲洗设备,照明灯等。 (2)紫外线灯,常用消毒药品或制剂。 (3)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氧气袋(瓶)、抢救药品)。 (4)手术包。 3、其他必备设施: (1)转送疑难、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条件(交通工具、电话等)。 (2)供血、配血、输血设备。 (3)供氧、抢救监护条件。 (4)有效消毒设施(高压灭菌锅等)。 (5)有关检验等辅助设施。 4、人员配备: 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 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标准 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

床经验。 禁止非法使用超声诊断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院应加强超声诊断技术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凡从事超声诊断的工作人员均应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 性别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向医院作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 胎儿性别鉴定的书面承诺。 三、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使用超声诊断技术,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当事人应出具市(地)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证明,并准确记载其简要情况、适应症、检查结果,并由检查人员签名。 四、在超声诊断工作场所的醒目处挂贴“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标示。 五、在使用超声检查孕妇时,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并需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无关人员不得围观;在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孕妇示意胎儿性别,医院必须记录在案。 六、任何人员不得要求超声诊断工作人员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七、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对检举揭发的有关情况应及时调查,如发现本单位人员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写出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一、婚前医学检查 (一)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婚检门诊房屋要求: (1)分设男、女专用婚前医学检查室,并具备婚前卫生咨询服务的条件; (2)设婚前健康教室,室内有性生理、性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知识挂图、模型、 音像等宣教设备。 2.婚检设备: (1)女婚检门诊:妇科检查台、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械、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 (2)男婚检门诊:检查床、听诊器、血压计、体重计等; (3)具有开展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涂片,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梅毒,淋菌涂片 或培养等化验设备和X光机等辅助设备。 3.人员配备: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验合格证书》的男、女专职检查医师和高年资 的主检医师。 (二)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基本标准 1.工作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应当做到严肃、认真、亲切、守密; 2.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 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 3.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必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 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二、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 (一)从事中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 (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 (2)手术室的面积与任务相适应; (3)室内墙面装有1.5-2米高的瓷砖或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 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5)除手术间外,设缓冲间(更衣、挂鞋),并有刷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等地方; (6)设观察室和观察床。 2.终止妊娠手术设备: (1)设手术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负压吸引器,冲洗设备,照明灯等。 (2)紫外线灯,常用消毒药品或制剂。 (3)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氧气袋 (瓶)、抢救药品)。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院长办公室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协调各职能科室工作,并审核各职能科室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文件,力求做到文字通顺,符合公文规格。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和患者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 6、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车辆、外勤、通讯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工作。 7、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诊部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患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患者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等,坚持天天清扫、周末大扫除,保持门诊清洁卫生,传染病除及时上报外,还要及时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6、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人事科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人员的调出、调入。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9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2019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1995年8月7日卫妇发1995第7号令公布,根据xx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二条和第三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的审批,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四)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5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八条申请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九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所。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 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8、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遵守无菌 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关心体贴、耐心,避免发生争吵和纠纷。 三、输液按医嘱执行,认真、详细记录输液病人姓名、药名、浓度、剂量、 用法、加药时间及加药者签名。对易致敏药按规定做好过敏试验并记 录。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42205)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 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 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要住院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手续。 5、认真、及时、全面、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 2 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 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2、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不得外借。 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问(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 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 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每三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1、凡需施行人工流产、安取环术、引产术等手术要详细告知手术的适应症、并 发症及相关注意事项。 2、必须在受术者理解、明白需施行手术的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在积极配合下 签手术、麻醉同意书方可施术。 3、医护人员告知病情及手术配合相关要求时,态度和蔼,语言通俗易懂,杜绝“冷、硬、简单”。 高危节育手术范围 1、《计划生育手术常规》中所规定的各种禁忌症,经治疗者。 2、半年内有终止妊娠史,一年内有 2 次人流史或连续 3 年均有终止妊娠史者。 3、剖宫产术后 1 年内,哺乳期,限用甾体类避孕药失败者。 4、生殖道畸形或盆腔包块者。 5、既往有子宫穿孔、胎盘粘连、大出血、子宫或阴道破裂修补术,子宫肌瘤切 除术者。 6、子宫位置高度前倾、前屈、后倾或宫颈显露困难者。 7、脊柱畸形、骨盆病变、下肢病变截石卧位困难者。 8、宫内节育器异位、变形、嵌顿、断裂、带环妊娠或绝经 1 年以上者。 9、严重的器质病变、出血性疾病以及外科成形术后者。 10、年龄≤ 20 岁或≥ 50 岁。 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 (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 (2)手术室的面积与其任务相适应; (3)室内墙面装有1.5~2米高的瓷砖或用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5)除手术间外,设缓冲间(更衣、换鞋),并有涮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等地方。 (6)设观察室和观察床。 2、终止妊娠手术设备: (1)设手术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负压吸引器,冲洗设备,照明灯等。 (2)紫外线灯,常用消毒药品或制剂。 (3)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氧气袋(瓶)、抢救药品)。 (4)手术包。 3、其他必备设施: (1)转送疑难、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条件(交通工具、电话等)。 (2)供血、配血、输血设备。 (3)供氧、抢救监护条件。 (4)有效消毒设施(高压灭菌锅等)。 (5)有关检验等辅助设施。 4、人员配备: 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 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标准 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禁止非法使用超声诊断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院应加强超声诊断技术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凡从事超声诊断的工作人员均应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向医院作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书面承诺。 三、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使用超声诊断技术,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当事人应出具市(地)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证明,并准确记载其简要情况、适应症、检查结果,并由检查人员签名。 四、在超声诊断工作场所的醒目处挂贴“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标示。 五、在使用超声检查孕妇时,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并需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无关人员不得围观;在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孕妇示意胎儿性别,医院必须记录在案。 六、任何人员不得要求超声诊断工作人员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七、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对检举揭发的有关情况应及时调查,如发现本单位人员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写出书面材料,报区卫生局依法处理,知情不报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试题

一、选择题 1.下列哪项因素与产后宫缩乏力性出血无关 A.产程延长 B.精神过度紧张 C.羊水过多 D.感染 E.胎膜早破 2.胎儿娩出后持续阴道流血,鲜红色,主要考虑出血原因是: A.胎盘剥离不全 B.子宫胎盘卒中 C.凝血功能障碍 D.宫缩乏力 E.软产道损伤 3.关于胎儿电子监测,提示脐带受压的是 A .NST 无反应型 B .加速 C .早期减速 D .变异减速 E .晚期减速 4.胎儿电子监测胎心率变化错误的是 A 基线胎心率为无宫缩时的FHR B FHR 指每分钟胎儿心搏次数 C FHR 基线变异消失提示胎儿有一定储备能力 D 周期性FHR 与子宫收缩有关 E 宫缩后FHR 增加15~ 20次可能是脐静脉暂时受压 5.导致早产的主要原因为 A .滴虫性阴道炎 B .绒毛膜羊膜炎 C .真菌性阴道炎 D .胎膜早破 E .解脲支原体感染 6.对于早产,下列哪种情况不能继续行保胎治疗 A .胎膜已破,但未发现明显感染 B .活胎,无胎儿窘迫 C .宫口扩张在4cm 以上 D .子宫出现不规律宫缩 E .未发现继续妊娠的禁忌证 7.早产儿脑损伤的常见类型是 A .脑软化 B .脑梗死 C .缺血缺氧性脑病 D .脑出血 E .脑室内出血与缺氧缺血性脑损伤 8.在我国最常引起产妇死亡的原因是 A .脐带异常 B .子宫破裂 C .羊水栓塞 D .胎膜早破 E .产后出血 9.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主要的基本病理生理变化是 A .肾小管重吸收增加 B .血中尿酸增加 C .全身小动脉痉挛 D .谷丙转氨酶增高 E .低血容量 10.使用硫酸镁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时,首先出现的中毒现象是 A .呼吸抑制或减慢 B .肌张力减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试题 县/区: 单位: 姓名: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2.承担全市儿童死亡监测、培训、指导、评估、分析、反馈。 3.负责对全市降低儿童死亡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4.承担院内儿童保健及临床工作(包括:二门诊、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及儿童类特色保健服务)。负责对本科室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要住院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手续。5、认真、及时、全面、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2、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消毒。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

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不得外借。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问(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每三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1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1、凡需施行人工流产、安取环术、引产术等手术要详细告知手术的适应症、并发症及相关注意事项。2、必须在受术者理解、明白需施行手术的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在积极配合下签手术、麻醉同意书方可施术。3、医护人员告知病情及手术配合相关要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 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 一、从事终止妊娠手术单位房屋、设备和人员配备基本标准 1.终止妊娠手术室房屋要求: (1)手术室应设在门诊或病房一端; (2)手术室的面积与其任务相适应; (3)室内墙面装有~2米高的瓷砖或用油漆粉刷;有水池;有水磨石或水泥地面,并有倾斜度和下水道。 (4)门窗严密,光线充足,装有纱窗、纱门,应有采暖、降温设备。 (5)除手术间外,设缓冲间(更衣、换鞋),并有涮手、敷料准备,污物处理等地方。 (6)设观察室和观察床。 2、终止妊娠手术设备: (1)设手术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负压吸引器,冲洗设备,照明灯等。 (2)紫外线灯,常用消毒药品或制剂。 (3)必备的抢救设施及备用物品(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氧气袋(瓶)、抢救药品)。 (4)手术包。 3、其他必备设施: (1)转送疑难、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条件(交通工具、电话等)。 (2)供血、配血、输血设备。 (3)供氧、抢救监护条件。 (4)有效消毒设施(高压灭菌锅等)。 (5)有关检验等辅助设施。

4、人员配备: 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医师。 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标准 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禁止非法使用超声诊断技术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院应加强超声诊断技术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凡从事超声诊断的工作人员均应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向医院作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书面承诺。 三、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使用超声诊断技术,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当事人应出具市(地)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证明,并准确记载其简要情况、适应症、检查结果,并由检查人员签名。 四、在超声诊断工作场所的醒目处挂贴“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标示。 五、在使用超声检查孕妇时,必须经医院领导批准,并需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无关人员不得围观;在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孕妇示意胎儿性别,医院必须记录在案。 六、任何人员不得要求超声诊断工作人员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一(县)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总结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管理,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这半年来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关怀下,广大医务工作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以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目标,全面落实管理机制,使管理制度逐渐规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整体医疗服务观念 1、着力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水平。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治疗从尊重开始”的服务理念,不断开拓创新,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树立了医院的服务品牌,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口碑。 2、加强医患沟通,制定并落实培训制度。和谐的医患关系离不开良好的沟通,良好的沟通是成功的一半,医患沟通不是独立的,它存在于整个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全过程中,为此我院制定了一套相关措施,定期培训,加强了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途径、方法,并通过培训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医患沟通的技巧,并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保持好的形象,好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自

身修养,最终实现医患和谐。 3、认真做到“四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爱心。从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入手,优化服务流程,以安全快速、精益求精的技术,及时准确的为病人提供治疗、护理,在病人康复中提供全程的健康指导。全科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使患者满意度达100%,病人对医护人员评价合格率100%。 二、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定期组织各级医疗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设施及规章制度,备齐各项抢救物品和器械,并能熟练应用,定期检查,确保了急救器械的完好和药品齐全有效。所有从业人员均取得相关执业证书,无超范围执业。 2、加大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母婴保健法》及妇女保健工作知识的培训及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媒体大力宣传母婴保健、优生优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科学知识,并在院内设立了四十多块宣传栏进行健康宣教工作。为减轻病人痛苦我院开展了无痛人流手术,收到良好效果。定期的法律法规培训既培养了医护人员的慎独精神,又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医护人员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前提下,能针对不同的病人运用恰当的方式与其沟通,在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随时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既减少了冲突,又避免了医疗纠纷的发生,全年无任何纠纷及差错发生。 三、加强科室管理,合理人员配备,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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