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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权予以控制的必要性及其控权途径

对行政权予以控制的必要性及其控权途径
对行政权予以控制的必要性及其控权途径

行政法学新论

对行政权予以控制的必要性及其控权途径

答:

加强对行政权力控制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体现“主权在民”的精神,防止权力的异化。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行使来源于人民,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其最终目的。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法律控制以防止权力异化损害人民民主权利,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的必然要求。

2、宪政民主建设的要求。宪政理论认为法律的力量正在于其约束当权者的能力,主张对于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也要严格防范,强调通过对于政治权力的制度化的限制以保障个人权利和创造宪政秩序。通过法律对行政权力加以严格控制以防止其侵害人民的民主权利,不仅是民主制度得以存在的保障,更是宪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宗旨所在。

3、保障基本人权的需要。一方面可以防止行政权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不法侵害,另一方面权力的合法行使又起到保障和促进公民基本人权的作用。控制行政权力以防止其滥用和越权行使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前提和基本手段。

4、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合法、良好的行政权力运行状态将有助于树立政府的守法、廉洁、高效的形象,并因此而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这种信任可以使得公众对政府的行为产生认同感并自觉接受管理、严格遵守法律,减少

社会不法行为的发生机率,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关系由此而达到一种较为和谐的状态,良好的社会秩序更易形成。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迫切要求。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要求政府职能明确,既维护市场主体的经济自主权利,又不能滥用行政权力去干预市场运行。首先,政府不再直接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其主要职能应转变到培育市场、管理市场并依靠各种法律手段对市场运行进行宏观调控方面来。其次,政府的宏观法律调控应遵守合法性原则,超越法定范围和权限的不适度的干预,不仅不能发挥宏观调控的应有作用,反而会有碍市场的正常运行,对市场经济体制造成极大的破坏。

对行政权的控制是建立在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基础之上的。必须有健全的民主制度,用人民来约束政府必须有合理的分权机制,用权力来约束权力.

1、依法行政,法律保留. 所有行政活动均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2、规范行政程序,正当程序原则,做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公务回避,正当的行政许可程序既可以控制行政许可权的滥用,又可以保障行政许可的效率.

3、完善行政法制监督,保障公民监督权,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监督体制中的领头羊作

用,实行司法独立,扩大监督范围。建立广泛而普遍的一般行政监督,完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4、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信息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长效反腐机制

5、规范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论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论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摘要】:行政诉讼制度是司法权审查、监督行政权行使的制度,其中涉及到的司法权和行政权并为国家公权力,这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行政诉讼制度与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区别。行政诉讼制度实质上为司法权在某些情况下介入行政权领域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而司法权介入行政权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又直接影响着行政权的自由行使及自由裁量权的大小。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非常混乱,既表现为理论上的界限不清,又表现为制度上的互相僭越。这种混乱导致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运行不畅。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有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进步和法治社会的进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结构由引言、五部分内容和结论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首先,从制度和理论两方面对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进行介绍。接着对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定位不明,实务层面事实、法律问题难以区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和行政诉讼配套制度存在缺陷四个方面。第二部分从历史、观念和制度三个方面对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是域外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制度的借鉴,通过对大陆法系的法国、英美法系的美国以及台湾地区相关制度的介绍,找出其中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制度内容。第四部分对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

与行政权关系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从我国的国情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现状出发,指出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理论基础应该是现代分权理论、行政诉讼功能论和控权论三种理论。本部分通过对理论本身的介绍,分析其与我国具体情况的契合之处,进而指出其作为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理论基础的合理性。第五部分在上述各部分分析和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具体建议,包括重新定位行政诉讼立法目的,明确行政诉讼中司法权的界限,实务中区别对待事实和法律问题及完善行政诉讼的相关配套制度四个方面。【关键词】:行政诉讼司法权行政权关系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5.3 【目录】:摘要10-12ABSTRACT12-14引言14-15一、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及问题15-22(一)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15-181、制度上,司法权替代行政权“有法可依”15-162、理论上,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16-18(二)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存在的问题18-221、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定位不明18-192、行政诉

实权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浅析

实权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浅析 实权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即使某些权力的实权和虚权都属于总统,但其实权仍然是总统的行政权,虚权才是总统的元首权。 国家元首制度是宪法研究的重要领域,国家元首的权力又是元首制度的核心内容。由于部分国家实行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合一的制度,因此其总统同时兼有元首权与行政权。也许有学者认为这样去细究总统制下的元首权和首脑权的区别是多余的,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笔者认为,对于研究美国总统制的美国学者来说,这或许是多此一举,而对于研究美国总统制的中国学者、或者研究中国元首制度的中国学者来说,这可能是有意义的。在改进和完善我国元首制度的过程中,如何调整国家主席和总理之间的关系,借鉴他国的经验不仅借鉴与我国类似的总统和总理分离的体制,而且充分认识与我国不同的总统和总理合一的体制,或许对我们拓展眼界、开阔思路是有帮助的。 一、实权元首实在哪里? 宪法学界对国家元首做了虚权元首和实权元首的分类,这种划分已经得到公认,本文的分析也是以此为基础而做的进一步探究。 (一)虚权元首和实权元首之分 虚权元首主要表现为元首只拥有一些礼仪和程序上的权力,如在议会通过法律后做程序性的公布(只能公布不能审查和否决);在议会或政府作出实质性决定后在形式上签发有关命令(如签发战争动员令);在国家的外交活动中履行某些礼节性的职责(如接受国书),等等。虚权元首多见于议会内阁制国家,如英国、日本等。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元首只能行使其元首权力,国家最高行政权由政府首脑(首相或总理)行使。 实权元首一般是指元首的权力不仅拥有礼仪和程序上的权力,而且对这些权力的实体内容有决定权。如对议会通过的法律不仅有权做程序性的公布,还有一定的否决权;对一些重大问题直接拥有或受托拥有决定权;在外交活动中其职责不仅有礼节性的,也有实质性的,如进行谈判,签定条约等。实权元首一般多见于总统制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 以上是学界对国家元首的虚权和实权所做的大致划分,笔者认为对这一划分还可做更细致的考察,如实权元首又可分为单一身份元首和双重身份元首,实权元首的职权又可分为作为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为政府首脑的职权,等等。

行政权与司法权联系刍议

行政权与司法权联系刍议 一、绪论 为保证政权的平稳过渡,保证新的特区政府能够有效运作,《基本法》最终确立了香港特区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虽然《基本法》中没有明确采用“行政主导”这一概念,但具体条文的规定却已清楚的描绘出这一原则。《基本法》按照行政主导的指导思想来设计香港的政治架构,吸收了原有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一部分,是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但实践中,行政主导体制却受到各种考验和挑战。除了要回应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扩张,同时也要面对政党政治的发展所带来的压力,再加上行政机关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行政主导的空间不断被压缩,出现了行政弱化的局面。司法权作为一种判断权或裁判权,具有消极性和被动性的特征。在谈论主导性的权力时,一般认为一种是议会主导或立法主导,一种是行政主导,而没有司法主导一说。但这并不代表司法地位的低下,恰恰相反,在司法独立的情形之下,司法权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会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有学者认为[“1]香港回归后,特别是近几年来,司法复核成为泛民主派制约政府的‘撒手锏’”。司法机关通过具体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可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广泛的监督。相对而言,行政权是一种具有主

动性、积极性的权力。行政机关又被称作执行机关,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基本法》已经明确赋权的情况下,特区的行政机构依然出现被动的局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与反思。处理特区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如何保证行政主导的同时兼顾司法独立,是值得深思和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基本法》就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的规定里面渗透着权力之间相互监督与制约的法治精神,力图在维护行政主导的前提之下保证两大权力之间的监督与制约。但关于香港地区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如何具体运作,《基本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就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产生重大争议时的解决办法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为实践中二者发生重大冲突时的问题解决办法预留了空间。 二、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互动实践:以外佣居港权案为主的考察 依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香港特区法院可以对《基本法》关于香港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按照普通法的原则法院在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时也可以对香港自身制定的法律进行解释。[“2]司法权最重要的体现为审理裁判案件的权力”。[“3]必须承认,香港司法权的独立性非常高,而这种高度的独立性因香港法院高调及积极地行使其有关《基本法》的违宪审查权而得以进一步提升”。如此法院就可以在具体的

行政权的定义及其特征

1、行政权的定义极其特征 行政权: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利。 行政权的特征:1)公益性;2)执行性;3)法律从属性;4)单方意志性;5)强制性;6)不可自由处置性;7)优先性与收益性。 2、行政关系(4个) 主要有4种: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3、行政法的特点 1)缺乏统一完备的实体法法典; 2)行政职权职责具有统一性; 3)行政法律规范立,改,废的经常性。 4)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5)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4、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行政法非制定法法源 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1)宪法与法律;2)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行政立法(包括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4)国际条约与协定。 行政法非制定法法源:1)法律解释;2)判例;3)习惯与惯例;4)行政法理。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合理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包括a)公平公正原则;b)考虑相关因素原则;c)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原则;包括a)行政公开原则;b)公众参与原则;c)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包括a)行政效率原则;b)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包括a)行政信息真实原则;b)信赖保护原则; 6)责权统一原则。 6、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就行政法的效力而言,首先要遵守2个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先法;就具体而言,1)宪法>法律;2)法律>行政法规;3)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7、行政法主体的含义及范围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或者个人,行政法主体只指那些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行政法主体主要有2大类1)行政主体2)行政相对人;具体来说,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则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8、行政机关有有哪些? 就我国现行行政体系而言,行政机关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1)中央行政机关,主要有国务院,国务院正式工作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与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目前主要指香港与澳门) 9、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及其他们的区别

2017年电大《教育行政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教育行政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一、填空题: 1.教育行政是政府的职能,是国家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事业进行的组织、领导合管理。 2.教育行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公民的教育权利,促进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 3.教育行政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出现于本世纪,其标志是美国的达顿(S.T.Dutton)和斯内登(D.Snedden)1908年发表的《美国公共教育行政》一书。 4.在中国古代的氏族社会中,教育机构极为简单,官师合一。 5.西周时期,统治者更加重视对教育机构简单,实施了天子视学制度。 6.唐朝把国子监作为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领导机构。 7.元朝在承袭宋朝的教育行政体制外,还开设了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 8.明清时期的国子监集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教学机构为一体。 9.推动中国近代教育及教育行政变革的三股力量是洋务派、维新派和共和派。 10.1972年国共合作第一次破裂后,中国共产党在江西、陕北建立了解放区,推行以工农大众为核心的新民主主义教育。 11.1996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大会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12.教育行政体制又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或教育管理体制。 13.教育行政体制的核心是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 14.教育行政的中央集权制是指教育行政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服从中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指导的教育行政体制。 15. 教育行政的地方分权制是指由地方政府依据法律的授权独立行使教育行政权力的与之教育行政体制。 16.教育行政的中央与地方合作制是指中央和地方分工合作共同管理教育事业的一种体制。 17.教育行政的从属制又称完整制。 18.教育行政组织机构就是指各级政府领导下的教育职能部门。 19.我国的中央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省以下教育行政组织机构通称为教育厅(局)。 二、多项选择题: 1.教育行政的内容包括()等。ABC A.课程行政 B.教育人事行政 C.教育财政 D.教育规划 2.教育行政的研究方法有()。ACD A.经验总结法 B.回归统计法 C.文献分析法 D.实验研究法 3.隋朝国子寺下设()。AB A.国子学 B.太学 C.律学 D.经学 4.维新派的教育主张是()。BC A.“师夷长技以制夷” B.废科举 C.兴学堂 D.变革政治 5.陕甘宁边区的教育包括()。ACD A.干部教育 B.技术教育 C.工农群众教育 D.儿童教育 6.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有()。AB A.中央集权制 B.地方分权制 C.完整制 D.分离制 7.《中华人民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CD A.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 B.统一管理 C.地方负责 D.分级管理

教育行政学简答题

我国教育立法的机关可分为以下几类? 答案: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2、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5、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44.第33题 我国现行教育行政体制的特征 答案: (一)中央集权多于地方分权,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并存(二)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监督多于法律监督,实施行政干预(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管一级 (四)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程度呈周期性变化 45.第45题 教育规划的特点 答案: 1、教育规划更加注重提高教育质量 2、教育规划已经逐步向教育系统的纵横两个方向扩展 3、教育规划与教育研究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4、教育规划具有多指标性 5、教育规划具有长期性 6、教育规划具有不稳定性

教育经费的来源 答案: 1、国家财政拨款 2、各级政府征收由于教育的税、费 3、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费 4、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 5、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 6、教育基金 47.第47题 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答案: (一)教师的职责 1.搞好教学,做好教书工作是教师的根本任务。 2.教师的根本职责是做好“育人”工作,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并培养学生良好时思想道德。 3.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教师的权利 1.教师享有进行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权利 2.教师有对学校教学管理的建议权 3.教师享有劳动和报酬的权利 4.教师有业务进修的权利 5.从事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权利

48.第48题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 答案: (1)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宏观管理体系,继续推行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 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就是地方政府在遵守国家教育法规,履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前提下,自主管理本地区的基础教育,因地制宜的制定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2)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办学和管理的职责权限,落实“分级办学,分级管理”。(3)加强法制观念,使基础教育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4)政校分开,加大力度实行学校自主发展。 49.第49题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案: (1)中央与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对高等教育过度统一,使高等教育办学缺乏自主权。 (2)实行中央提议领导,地方缺乏自主的统筹决定权。 (3)大学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政府缺乏有效的干预手段,对大学的管理过于死板,使得高等教育办学缺乏民主化。 50.第50题 教育部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答案: 1、研究并拟定教育方针、政策,进行起草有关教的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2、研究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对全国教育事业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3、拟定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政策,确定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 5、负责对外进行教育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并同国际接轨。 43.第22题

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之纠结

L H A I F U K A N 副刊 !"年!#月日星期五 纵横 版 编辑龙平川校对台 电子信箱 %&'(!## )*+, 文 化 时 评 ■街头 艺 人 该 往 何 处 去 许 民 彤 首批获得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 颁发资质证书的!位街头艺人!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于静安区安 义路沿线试点表演!表演领域包括 演奏"杂技"魔术"手工等多种艺术 形式#在一个月的试点演出期间!街 头艺人要按照$持有证书%规定时 间"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活 动#通过街头艺人$持证上岗&的试 点!推广普及上海的街头艺术!同 时!也让这一艺术形式更加规范化# 上海很早就有一些艺人在街头 表演!但是也发生了一些问题!这就 需要一批职业的%文明表演的街头 艺人#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对街 头艺人进行$持证上岗&!规范管理! 应该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纽约% 台北%悉尼等国际化大都市都有这 样的街头艺人表演#在很多国家!对 于街头艺人的相关管理也并非完全 放开#在美国%澳大利亚的一些城 市!通过考试为有真材实料的艺人 发放街头卖艺牌照!规定在指定时 间段内!在指定区域展示才艺# 捷克首都布拉格市政府去年下 令禁止街头艺人在"#个市中心地 区表演!其中包括最著名的老城广 场#在布拉格!街头艺人的精彩表 演!已成为这座城市一道独特的风 景线#而布拉格政府下$封杀令&!是 因为街头表演噪音太大!影响了市 民出行#布拉格$封杀令&禁止$个 以上艺人一起表演!也不允许在一 个地方表演超过一个半小时!但从 事$安静表演&!比如哑剧等不受限制'另外!艺人可以到公园 等地表演#而反对者表示!禁令严重影响艺人的收入!因为只 有市中心游客最多(( 对街头艺人进行管理与街头艺人艺术才能的展示并不构 成矛盾冲突#作为城市管理者!看到了通过政策%制度管理街 头艺人的重要性!更看到了街头艺人给一座城市带来文化的% 艺术的魅力#由此!笔者不禁想到城市文化环境的构成!城市 应该怎样对待每一个人!尤其是街头艺人这样的问题#记得有 人曾说!一个城市的成就!不完全看它接待了多少高贵的客 人!还要看它接待了多少精神流浪者#这句话道出了城市文化 的宽容精神!多元包容的城市品格# 这样的城市!给了每一个人使用公共空间的权利!也创造 着城市文化的气氛#为街头艺人提供表演的空间!代表着这个 城市给民间的%街头的艺术家留了一个位置!为他的生命和心 灵留了一个安放之地#这使我们思考城市生活的意义!以及洋 溢的文化艺术气息对于一个城市的意义#一个棱角柔和的城 市!远远比一个坚硬冰冷的城市更宜居%更平等!也更幸福# 蜕变总是无声无息 柏图 看到乔纳森"弗兰岑这部大 作的封面时#心里不免$咯噔%一 下&好家伙#这么大的口气啊#竟 以$自由%为题目&我知道弗兰岑 上过著名媒体人奥普拉的节目# 受到奥普拉的推荐&但最近几年# 奥普拉有点像我国出版界中那些 频频联名推荐新书的$腰封小王 子%#有点泛滥成灾'' 弗兰岑这本小说的题目#其 广度简直可以和托尔斯泰的(战 争与和平)相媲美#深度则有待 商榷&的确#弗兰岑在写(自 由)时#必定是受到了托老的影 响#这不仅体现在小说名字的野 心上#也体现在小说的内容里& 小说中弗兰岑让女主人公帕蒂读 的书恰恰是(战争与和平)&帕 蒂甚至连(战争与和平)中的那 些军事描写也仔细地读了&那时 候帕蒂的心情应该很好&显然# 弗兰岑也认为(战争与和平)那 些描写太过枯燥&不知道读者在 看(自由)时#会不会觉得男主 人公沃尔特热心保护鸟类的事业 也同样太过枯燥&毕竟每个人都 觉得自己做的事是最有价值的# 而在别人眼里#则完全不一样& 就像(战争与和平)里拿破仑以 为自己是欧洲救星#在俄国人眼 里#他只不过是个野心勃勃的侵 略者&所有的问题都在于人和人 之间的相互理解只不过是一个乌 托邦#他人即地狱#在这个地狱 里#自由从何谈起* 其实#一部长篇小说就是一 部历史#个人史!家庭史或社会 史#或三者的自由组合#正如(战 争与和平)#四卷本的容量可以将 三者完全融合在一起&而(自由) 更偏重于一个家庭的历史++ +沃 尔特一家是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 级的家庭&虽然是以$自由%这么 宏大的主题为名#但小说通篇写 的都是每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都会 面临的那些问题,中年危机!代 沟!事业和家庭的冲突!外遇等 等&从这层意义上讲#托老的那句 话$幸福的家庭每每相似#而不幸 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在美国 中产阶级家庭面前碰了壁#因为 在这种家庭中#不幸也每每相似& 弗兰岑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以 一种现实主义的基调把一个美国 中产阶级家庭从建立到解体完完 整整的呈现出来&在$速食消费% 的时代#有谁能安安心心地静下 来读一部如此大部头的现实主义 小说* 小说的题目名为$自由%#表 达的却恰恰是不自由#就像内封 中的$自由%两个字被画了删除线 一样&当我们在追求自由的时候# 其实自由已经成了我们的枷锁& 小说中的几个主人公都曾满怀理 想#然而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现 实的种种烦扰使得他们的理想每 每大打折扣#最后甚至完全背叛 了他们的初衷&终于#$他们变成 了自己当初最讨厌的那种人&%可 怕的是#这一蜕变的过程是如此 无声无息#像温水煮青蛙#人们根 本察觉不到#只有当你退回到一 定的距离看自己#才能发现蜕变 早已发生#而且是那么的惊心动 魄& 究竟什么是自由*其实#这个 问题在(战争与和平)最后#托尔 斯泰已经用长篇大论探讨过了& 托老的中心观点是#自由只不过 是一种幻象&当然#弗兰岑这部小 说中的$自由%也绝非政治意义上 的那个和$民主%并列的$自由%# 因为这不是在讲一个独裁国家的 故事&这个故事恰恰发生在标榜 $自由%的国度&因此#弗兰岑的 $自由%便更具有普遍意义#而没 有陷入到意识形态的窠臼&要理 解弗兰岑的自由#必须从反面来 探索#即自由的敌人或障碍是什 么* 人与人之间难以相互理解是 自由的最大敌人&如果说这个世 界只有你一个人#那么你就真正 自由了#可是#人不可能活在真空 中&每一个人都像一道网#将你 团团围住&那些和你关系疏远的 人的网反而会宽松一些#越和你 关系密切的人#他们的网反而收 得越紧&小说以帕蒂和沃尔特的 感情生活为主线#书中有一段对 他们两人关系的描写非常贴切, $他和妻子彼此相爱#却又不断 带给对方痛苦''他和帕蒂无法 共同生活#却也无法想象离开对 方生活&每次当他觉得他们已经 到了忍无可忍的分手边缘#又都 会发现其实他们还可以走很远&% 弗兰岑在小说中也表达了他 的一些政治观点#比如对伊拉克 战争的理解#对政府的揶揄#对贫 富差距的担忧#对环保问题的思 考&但是#归根结底#弗兰岑叙述 的重心还是婚姻和家庭&这是国 家和社会的最小单位#如果一个 家庭里的人不能相互理解#那么 如何能期待不同国家之间!不同 阶层之间!不同党派之间的相互 理解*如果大家都互相牵制#都向 对方身上撒一张网#那么#自由从 何而来* 小说里的大部分故事描写的 是家庭中的琐事#这些琐碎的事 情其实完全没有必须要发生#最 终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家庭成员 之间缺乏相互理解&那些鸡毛蒜 皮的小事#就像一湾接一湾的 水#阻断了生命幸福的流程&剧院魅影:打破“原创迷信” 孙惠柱 音乐剧(剧院魅影)第%次来上海演出#依然非常火爆# 创造了中国剧场票房的奇迹-但与该剧在欧美的成就相比#还 只是九牛一毛&作曲家安德鲁"劳伊德"韦伯说,$我一直不明 白#为什么有人每年要回到伦敦或纽约的剧院看这部音乐剧# 有的人甚至已经看过二三十遍&%口气颇为自豪&&'!(年首演 的(剧院魅影)已经打破了韦伯第一部超级音乐剧(猫)的记 录#成为戏剧史上票房最高的演出& 中国观众)**+年才在上海大剧院第一次看到这个戏#但 这故事中国人早就看过了#而且比音乐剧早了半个世纪#那时 候叫(夜半歌声)#中国最早的$恐怖片%#作曲和主演也都牛得 很++ +冼星海和金山&&''+年香港翻拍了同名电影#张国荣 主演#但那已是有意在借韦伯音乐剧的光&这几部颇有些来头 的作品全都来自同一个源头,法国人伽思腾"勒胡的小说(歌 剧院的魅影)&但&',-年的中国电影与其说是改编自这本法 文小说#不如说是山寨了一部美国电影++ +&'.+年问世的同 名默片远比小说更火#以致很多人认为#要不是这电影#勒胡 的小说很可能被人彻底遗忘了& 勒胡的小说中有非常好的元素#众所周知的巴黎歌剧院 配上匪夷所思的奇特$魅影%和人物关系#是极大的亮点#所缺 的东西可以让有眼光的改编者来加&韦伯就是这么个人#他在 这个原本以恐怖情节取胜的苦涩故事里#加进了自己正在深 入品味的甜蜜++ +当时他和(剧院魅影)的首演明星萨拉"布 莱曼热恋#自然地把自己的恋情和该剧的创作融到一起#大大 改变了这个故事的色调#减去阴冷#加上温馨#点石成金#赢得 了全世界观众的$芳心%& 韦伯这一做法也是他的制作人凯默任"麦肯拓士$四大音 乐剧%的共同策略++ +大幅度改编几十年乃至一百年前的作 品#突出具有普适性的温情元素&四个戏里三个有剧情#竟然 主题都差不多,为爱而牺牲&这几部戏的原作有些本身就很 牛#法国文豪雨果自不必说#(猫)的原型是诺奖得主!大文豪 /010艾略特以猫为题的诗集&但原作出色并不意味着改编就 容易了&雨果的(悲惨世界)太长#中文有四大卷-艾略特的诗 又短了#完全没有情节-但它们都变成了能在舞台上三小时内 倾倒无数观众的戏剧#这些改编者的创造力实在了得.(西贡 小姐)取材于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但普契尼并不是原作 者#他改编的是&'**年的同名话剧-现在已经无名的该剧编 导戴维"贝拉斯科是当年百老汇的顶级大腕#但他又是改编了 约翰"朗的同名小说#而朗又是参考了法国军官皮埃尔"洛蒂 的半自传体小说(菊子夫人)''顺着这条路追下去#几乎可 以说#越接近原创艺术水准越低#现在的舞台经典是经过了一 系列艺术家的再创造以后才成型的& 好的改编常常可以超过原创#实在应该称之为$改创%&更 早的超越时空的经典也常常是这样++ +现存的,.个希腊悲 剧和,-个莎剧中#都只有一个)埃斯库罗斯的*波斯人+和莎 士比亚的*暴风雨+,是找不到原型的$原创剧%#其余都是重写 前人的故事&可是#我们的文艺评奖只鼓励$原创%剧目#违背 了戏剧创作的规律++ +尤其破坏了传统上经常翻演经典并在 剧种间相互移植的戏曲艺术的规律#导致戏剧跟观众严重脱 节&要按我们的戏剧评奖标准来评判#上述伟大的音乐剧哪个 能算精品佳作* 这个$原创迷信%还带来了更严重的危害#就是$伪原 创%&人类所有的思想产品都是有源流的#不可能凭空产生# 也就是说#一切所谓原创其实都是改创&当然#学术研究必 须规范#规范恰恰意味着#要承认而且梳理出任何创意的源 流所在!来龙去脉-而现在几乎所有需要创意的领域里#都 可以看到铺天盖地的跟风!抄袭之作#还都在假$原创%之 名&这个问题当然不是这篇短文能说清的#也不只是一两个 错误概念的问题#但如果承认有这个问题#那么至少#让我 们从打破$原创迷信%开始& 作者为上海戏剧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影像世界 法治风景 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之纠结 —— —民国法律往事之司法院 曹东 南京中山路.+&号#民国时 期南京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 关++ +司法院旧址&六十多年前# 一场意外大火#将这座仿欧洲古 典式建筑付之一炬&几天以后#南 京解放#民国时期的司法制度及 司法活动#连同这座大楼一起灰 飞烟灭&如今#只遗留下一座由八 根成对圆柱撑起的大门#偶尔会 唤起人们对民国司法院的一些零 散回忆& 其实#司法院这一名称#一般 不会陌生#仅望文生义++ +专司 司法的国家机关#都不会错&不 过#对于司法院的职能与定位#特 别是权力配置与运行模式#以及 在主导和推动民国法治建设和司 法改革方面的贡献#就不一定那 么清晰&因为#司法院作为一个概 念#偶尔会遇到#但作为一项司法 机制#早已与民国政权一同退出 大陆的历史舞台#并逐渐淡出司 法视野&而且#司法院又与现行司 法制度及司法权力配置差异较 大#民国司法与新中国成立后的 司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体系#包 括制度#也包括运行机制#没有历 史传承&如果用时下习惯性!先入 为主的思维方式-甚至#直接拿现 在某一司法机构与之对应#无疑 是雾里看花#甚至捕风捉影& &'.!年#张学良在东北宣布 易帜#南京国民政府实现了暂时 的和名义上的全国统一&根据孙 中山$三民主义%和$五权分治%思 想#南京国民政府先后成立行政 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 院共同行使国家职权#即五院制 政府&司法院作为五院之一#与其 他四院平等#统一履行国家最高 司法权#并从形式上实现了司法 独立&司法院下设司法行政部!最 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 员会等四个相对独立的单元#分 别行使司法行政权!审判权和惩 戒权#互不干涉和影响&此后#直 至南京国民政府在大陆统治结 束#中华民国政府组织法和司法 院组织法虽经多次修改#司法院 基本定位与职权一直没有太大变 化#并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民国 司法体制& 而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就在 于#把近代司法所有职权#包括审 判权!准司法权和司法行政权以 $打包%的方式#放在一个机 构++ +司法院行使&不难看出#不 论是清末变法中的官制改革#还 是后来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乃 至其他国家近代司法文明#司法 院统领司法的模式均可谓首创和 唯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特 别是就中央司法制度设计层面而 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尤其在大 陆统治后期#中国近代司法基本 完成了由借鉴移植到本土化的历 程#尽管这仅限于体制层面&学习 西方司法文明#但不照搬#有探 索#有消化#有创新#并最终形成 自己特色#即使是现在的司法改 革也值得借鉴&至少也说明#国外 的并不一定都好#适合自己的才 是最好的#制度文明同样如此& 读民国司法制度方面的史 料#有一个较为直观的感觉#中央 司法部门掌门人#更换很频繁&比 如#北洋政府时期的大理院自 &'&.年成立至&'.!年更名为最 高法院#短短&(年间#先后有&& 人&$次担任院长#其中民国法律 人董康曾$度出任这一职务#最 短.个月#最长也不过$年&这种 短暂性和不连续性#直接制约和 影响了其所承载特殊职能的长远 发展&与之相反#也可以说是特 例#司法院院长一职则相对比较 稳定&王宠惠执掌近+年)分别是 &'.!年至&',.年和&'$!年至 &'$'年,#剩下&(年)&',.年至 &'$!年,由国民党元老!鄂军都督 府创建人之一的居正一人担任& 有时候#我们很难区分董康与居 正二人在学术思想#以及在推动 司法近代化中难分伯仲的作用# 但论及对司法实务界的影响#董 康所主导的大理院远不及居正主 导的司法院&原因很简单#董康不 大可能有机会一以贯之地实施自 己司法理念& 居正早年留学日本#就读于 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班&回国后追 随孙中山先生进行资产阶级民主 革命#是辛亥首义后鄂军都督府 创建和鄂州约法起草的重要参与 者&同时#作为民国时期最重要的 法律思想家和司法实践者#其在 宪法!法治!重建中华法系!废除 $治外法权%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见 解和独立思考&特别在执掌司法 院期间#他积极加强司法院建设# 拟定司法院未来发展规划#推行 审判独立#并亲自撰文阐述司法 院在宪法上的定位!抗战与司法! 最高法院厉行法律审之步骤!司 法改造与司法兴革等&而且#他敢 于对当时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弊端 提出大胆批评和质疑#比如$今日 政治风习的败坏#大都由于行法 者不能守法#法治徒有虚名#而少 实际%#可谓振聋发聩& 正是居正等一代人的共同努 力#司法院这一独特司法运行模 式才得以坚持和完善#并名义上 实现了司法权在中央层面的统 一& 当然#在民国法学界包括实 务部门#有不少人对这一模式进 行过质疑和批判,审判等司法重 要职能多不由司法院本身行使# 而由相对独立的隶属机构各自处 理#特别是司法院本身又不直接 行使司法行政权#而单独设立司 法行政部#无疑有叠床架屋之 嫌&中央司法权自秦汉以来#一 直实行分权模式#由刑部!都察 院!大理寺等部门共同行使#并 以刑部为主++ +尽管在不同朝 代#称谓有所不同&清末修律# 将大理寺更名为大理院专司审 判#将刑部更名为法部#专司司 法行政#由此还引发了法部尚书 戴鸿慈和大理院正卿沈家本之间 的$部院之争%&而且#之后的 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司法行政 权归属一直存在争论#司法行政 部还一度隶属行政院&因此#司法 院所谓统一行使司法权#只是形 式#实质仍是分权& 要说明的是#这里仅仅探讨 司法院作为一个机构#在中国司 法制度近代化中的贡献#并不涉 及机构运行效果&其实#民国司法 腐败问题#在历史上是一个不争 的事实& 郭山泽-漫画 文史风尚 自言:秦汉时期的“言论自由” —— —历史学家视界下的中国古代反贪腐史(18) 李传印 以今天的认识看#虽然把权 力置于阳光下是预防腐败最有效 的手段之一#但在古代专制主义 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不可能做 到这一点#但疏通言论渠道#下情 得以上达#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 级有较好的舆情监督和把握#这 对于预防腐败无疑会起到一定的 作用&秦汉时期的$自言%制度客 观上起到了监督舆情!揭露和预 防腐败的作用& $自言%在文献和简牍中或作 $言%!$自证%!$自诣%!$自陈%! $自讼%!$自告%等#在春秋战国时 期就已出现&春秋战国时期吏民 $自言%#多指向他人进行自我推 荐#以求获赏识或任用&秦汉时期 $自言%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发展 成为吏民表达自己思想!意愿甚 至揭露不良现象的方式#并较多 地出现在国家行政文书和司法文 书中#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 因资料所限#秦代$自言%制 度难得其详#汉代的$自言%制度 较多见诸文献简册&虽然汉代$自 言%制度的初衷并不是专门为了 防治腐败#但这种$自言%制度在 运用过程中#对防治腐败起到了 一定作用& 首先#$自言%制度在民和官! 社会和政府之间搭建了联系的渠 道#民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上达 /卜宪群"刘杨*秦汉日常秩序中 的社会与行政关系初探+!*文史 哲+.*&,年第$期,&(史记"田叔 列传)载,$鲁相初到#民自言相# 讼王取其财物百余人&%正是这条 联系!沟通渠道#为吏民检举官吏 腐败和不法行为提供了条件& 其次#揭露官吏的腐败是$自 言%的主要内容之一&秦汉时期的 $自言%是吏民对自己的情况!思 想和诉求的一种表达#但也有社 会各阶层通过$自言%方式向相关 官吏和政府揭露官吏腐败行为& 如(汉书"张敞传)载,捕吏絮舜因 不听张敞使唤#张敞便寻机处死 了絮舜&其后#絮舜的家人认为张 敞暴杀无辜#故在行冤狱使到来 时#陈尸于路#自言喊冤&(汉书" 鲍宣传)载,鲍宣因为没有礼让而 得罪丞相孔光被捕下狱#引起人 们的不满#$诸生会者千余人'' 遮丞相孔光自言#丞相车不得行# 又守阙上书%&诸如张敞!孔光等 人挟私怨以行不法的行为就是通 过$自言%的方式被揭露出来#昭 之天下& 其三#$自言%制度使吏民的 利益诉求得以表达#防止官吏随 意侵害吏民的合法利益&(汉书" 魏相传)载,魏相遭人诬陷下狱# 在中央服役的河南籍戍卒拦住大 将军霍光#自愿多服一年役以赎 魏相之罪&这些河南籍戍卒的$自 言%#使魏相的冤情得以申雪& 秦汉时期上至贵族官僚#下 至普通黎民百姓#都可以通过$自 言%的方式把自己想说的话向有 关官吏和政府诉说#这样就打通 了民情上达的途径#沟通了政府 和社会的联系&吏民$自言%客观 上也把官吏是否廉洁!执法是否 公允的情况呈现在政府和社会的 监督之下& 汉代司法制度中有直诉制 度#即某些案情重大和有冤情者# 允许超出一般诉讼管辖和诉讼程 序范围#直接向上级#甚至向皇帝 申诉& 学界一般都认为直诉制度源 于周朝的路鼓和肺石制度&据(周 礼"夏官"大仆)记载#路鼓一般设 四面大鼓#置于宫门之外#吏民有 冤情都可击打&听到有人击鼓#御 仆立即出来荐引接待&除路鼓之 外#周代还设有肺石&所谓肺 石#即赤色的石头&(周礼"秋 官)说$以肺石达穷民%#不论 地方远近#凡是有冤即可上诉于 王和六卿#而其长官不向上报告 的#蒙冤者可以在肺石上面站立 三天#然后由士听取其辞#以报 告王和六卿#同时对不上达冤情 的长官加以治罪)*周礼-大司 寇+,. 汉代直诉制度规定吏民均可 超出一般诉讼管辖和诉讼程序范 围#直接向上级#甚至向皇帝申 诉#这从司法层面打通了下情上 达的途径#许多贪污腐败案件就 是依靠民众直诉上书而被揭露出 来的&(汉书"公孙贺传)记载,丞 相公孙贺之子公孙敬声因为贪污 军费一千九百万钱而下狱#后来 京师大侠朱安世在狱中上书#揭 露了公孙敬声与阳石公主私通一 事#导致公孙贺和公孙敬声父子 双双死于狱中& 汉代还有$言变事%制度&汉 代的$言变事%制度虽然是为了应 对非常之事#包括谋反!动乱以及 重大事变#但在$上言变事%过程 中#一些地方官吏的腐败不法行 为也通过该途径反映出来#密切 了吏民与官府的关系& 汉代的(变事律)久佚#详细 内容已不可考#但(汉书)中关于 $言变事%的记述较多#如(汉书" 戾太子传)中壶关三老为太子所 作辩护就是一篇完整的$言变事 书%&值得注意的是#居延汉简和 流沙坠简中除有一些汉代$言变 事%的记述外#还有关于阻挠$言 变事%的处罚&汉代法律把这种阻 挠别人上报紧急情况的行为定为 $留难变事%罪&$留难变事%就是 有关公职人员故意阻止滞留$上 言变事%报告的上传&这类犯罪行 为#因其性质严重#所受到的刑事 处罚也十分严厉 #$留 难变事%时 间达到半月的#甚至要处以死刑& 供稿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 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 课题 组 课题主持人 卜宪群 原国民政府司法部旧址位 于今南京中山路.+&号南京供 电局所在地! 经历了大半个世纪 的风雨!现已物是人非了.原建 筑包括国民政府司法院%国民政 府司法行政部以及中央公务员 惩戒委员会三大办公机构. 笔下春秋

行政职权分类

行政职权分类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规制裁。 三、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其种类有: (一)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 (二)执行罚,在税务、环保、审计等部门适用广泛,最典型如滞纳金。 (三)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 (四)财产强制,对财产的查封、扣压、冻结,划拨银行财产、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 (五)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如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六)对产品或者商品的强制检验。如依法对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食品、药品、农药等产品进行检验。 (七)紧急状态时,临时紧急征用交通工具或者其他财产。 (八)紧急状态时,进入或处置土地、建筑物、住宅。如为了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九)其他,如依法执行强制解散,拒不解散的,强制带离现场等。 四、行政征收: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政权,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税、费。如果本部门仅有收费权,也可以直接列为“行政收费”。 五、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金钱或者实物。其种类有: (一)抚恤金。这是最常见的形式,对牺牲、病故、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 (二)特定人员离退休金。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的离休金、生活补助费、副食品价格补贴、护理费、丧葬费等。 (三)社会救济、福利金。对农村五保户、贫困户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济等。 (四)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六、监督检查:是指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行政主体,根据法定的监督权限,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和行政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七、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其种类有:(一)权属纠纷的裁决。包括草原、土地、水、滩涂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权属争议以及房产方面纠纷的裁决。 (二)侵权纠纷的裁决。如对商标权、专利权侵犯引起的纠纷裁决。 (三)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如对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监督、社会福利等方面存在的纠纷,通过裁决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公民的人身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加以限制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指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向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1)税收征收;(2)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4)排污费征收;(5)其他法定征收。 六、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 八、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行政给付的类型大体包括:a.抚恤金;b.特定人员离退休金; c.社会救济、福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d.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灾物资等。 九、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

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关系浅析

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关系浅析 摘要: 司法权无法对行政权进行有效制衡在我国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目前我们过于强调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而司法权与行政权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同, 导致司法权地位边缘化, 从而造成权大于法的情形。 关键词: 行政权司法权权力合法性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 利用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 是现代国家权力配置体系的一个基本特征。以行政诉讼法为代表的一系列约束行政权行使的法律的出台, 至少说明我们国家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理念与其他现代国家并无二致。然而, 现实生活中行政权置司法权于不顾, 甚至恣意干预司法的例子并不鲜见。在法理层面上讨论司法独立对此进行分析, 当然可以提供部分解释。不过, 在看到行政权凌驾于司法权之上的同时, 我们也看到民众在遭遇纠纷时更乐意寻求行政机关的帮助, 在法治环境方面, 法治缺乏应有的权威, 人们信权不信法, 信访不信法。这说明行政权优于司法权是有其社会心理基础的, 行政权优于司法权或司法权不能制约行政权0的原因不能对两者进行实践过程中权力技术层面的简单对比分

析, 而应追寻行政权与司法权力量的来源, 从源头上分析赋予两者力量的主体状况。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而第八十五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些规定说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的赋权主体, 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合法性来源。 理论上, 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应当处于相互平等、相互制衡的地位, 不存在谁优位的问题。事实上, 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分设单节规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 也蕴含着行政权与司法权互相平等的意味。然而, 考察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心意愿后, 行政权与司法权由于各自固有特性的不同, 便出现了行政权大于司法权的状况。 一、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合法性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心意愿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不同阶层人民群众的代表集合体, 会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社会的等等方面的不同意愿。那么, 在现阶段, 如何区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心意愿呢? 一种可能的途径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 因为法律的最终出台总要通过提出法律案、列入议程、审议、讨论、修改、付诸表决、多数或绝大多数通过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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