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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国资委干〔2014〕25号

宜市国资委干〔2014〕25号

宜市国资委干〔2014〕25号

宜昌市国资委关于调整

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通知

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

免去卢玲、周蕾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黄兆波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免去梅波、李春莲同志宜昌三峡枢纽旅客翻坝转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宜昌市国资委

2014年5月1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国资委办公室2014年5月19日印发

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渝财资产[2008]67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财资产[2008]67号 颁布时间:2008-5-30发文单位:重庆市财政局 市级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门令第3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市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 第四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并遵

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 第六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批复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的依据,是调整有关资产、会计账目的原始凭证。账务处理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拟处置的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被设置为担保物的资产,资产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范围、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八条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闲置资产,报废、淘汰资产,产权或使用权转移资产,盘亏、呆(坏)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等。 第九条资产处置按以下权限予以审批: 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的资产处置事项报财政部门审批;主管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除下列事项外,财政部门授权主管部门予以审批,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处置事项; 2、呆(坏)账处置事项; 3、对外投资处置事项; 4、行政单位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值或者重置价值总计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 5、事业单位一次性处置资产原值或者重置价值总计在100万元(含)

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资发监督[2016]275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0.31 【实施日期】2016.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监督〔2016〕275号) 各中央企业: 依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8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资发监督〔2006〕17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2〕120号)的有关规定,各中央企业每年向监事会报送《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为做好2016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年度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或联席会议,统筹谋划、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要研究制定年度报告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强化部门联动,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可追溯、可量化、可评价、可考核的工作任务分解台账。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好年度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把控关键、重点督办;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分解落实任务、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密切跟踪督促、强化过程控制;协同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加强对子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统筹领导,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审核,建立完善横向全面覆盖、纵向责任到人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梳理排查 各中央企业要以年度报告工作为抓手,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总结一年来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深入排查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探索建立企业自查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国资监管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系统梳理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着重分析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数量、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专项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梳理、集中排查企业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运营管控、境外资产管理、党建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重要管控缺陷,详细报告企业重大资产减值、重大资产损失、重大经营风险、债务违约风险等重要风险事项。要建立健全年度报告揭示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形成部门间齐抓共管、整改联动的工作局面,有效发挥年度报告在系统诊断和风险预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沟通配合,明确范围重点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办公厅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第三期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办公厅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保障和谐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集团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乔保平 (2009年1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和国资委纪委会议精神,总结集团公司2008年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安

排部署2009年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员工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奋斗。下面,我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在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集团公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企业、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创造一流”的中心工作,坚持融入中心、进入管理、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为集团公司战胜困难,推进企业转型、扭亏增盈、构建和谐,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政治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以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围绕企业转型、扭亏增盈、抗灾抢险和奥运保电等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保一促”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公司系统5个基层组织、6名党员受到国资委表彰。 ——以“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了十七大精神学习,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深入。召开了抗震救灾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了《领导人员职级管理暂行规定》等14个管理办法, - -2

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名单 附表 1 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单位名单(截止 2010月 27 日) 年 1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 2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8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华谊(集团)公司29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30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31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6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7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3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 8上海建工 ( 集团)总公司3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9上海城建(集团)公司35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上海交运(集团)公司36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7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1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8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13百联集团有限公司39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40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5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1上海电缆研究所 16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化工研究院 17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43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8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44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45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20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6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21上海久事公司47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2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48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23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4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4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50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25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51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

厦门市重点在建项目名单

厦门市2016年重点在建项目名单 一、工业项目(47个) 1.厦门建筑产业化示范园一期(责任单位:海沧区政府,下同) 2.海沧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海沧区政府) 3.亿联研发大楼(湖里区政府) 4.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主园区首期(翔安区政府) 5.科技创新园创新研发中心(火炬管委会) 6.725所厦门材料研究院和厦门双瑞新材料产业园(火炬管委会) 7.电气硝子8.5代液晶面板项目(火炬管委会) 8.联芯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火炬管委会) 9.紫光科技园(火炬管委会) 10.三安LED项目(火炬管委会) 11.三安集成电路(火炬管委会)

12.天马二期第6代低温多晶硅(LTPS)TFT-LCD及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火炬管委会) 13.润晶蓝宝石项目(火炬管委会) 14.乾照LED蓝绿光外延片、芯片和照明产业(火炬管委会) 15.厦门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市科技局) 16.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市科技局) 17.宏发汽车电子车用电磁控制继电器产业化及技术改造(市经信局) 18.法拉新型能源用电容器(市经信局) 19.开发晶超高亮度LED蓝光外延片(市经信局) 20.厦门ABB工业中心(火炬管委会) 21.火炬(翔安)产业区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火炬管委会) 22.国际银行科技研发中心(同安区政府) 23.欣贺研发设计中心(湖里区政府)

24.IOI棕榈油深加工(海沧区政府) 25.百路达环保科技合金及整体厨卫设备(同安区政府) 26.美达复材(同安区政府) 27.日清食品(同安区政府) 28.巷北五期(翔安区政府) 29.高时实业(同安区政府) 30.宏发海沧工业园一期(市经信局) 31.思明建筑设计与研发产业园(思明区政府) 32.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搬迁安置一期工程(海沧区政府) 33.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一期(集美区政府) 34.西气东输三线厦门天然气利用工程(市国资委) 35.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思明园)(思明区政府) 36.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湖里园)(湖里区政府)

国资委近期工作报告-精选范文

国资委近期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攻项目、决战两区,做大总量、加快集聚”战略部署,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的战略目标,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后续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出资监管单位平稳发展壮大,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出资监管单位经济运行情况 二、近期做的几项主要工作 在做好企业改革改制的同时,我委还积极利用医药公司的资产、资源进行招商,力求把企业继续搞活。2月15日,我委主要领导同市国资公司、市医药公司、市XX局等部门负责人,赴赣州市学习医药公司资产招商做大的成功经验,为下一步资产处置,医药公司的无形资产招商借鉴经验,探索模式,争取早日盘活有效资产,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四)、路桥公司解散清算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结束。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政策,规范操作,整个清算解散工作依法、有序、稳定。路桥公司资产移交、债权承接已落实到位,全部由市中心城区大桥管理所承担。人员安置已解决到位,48 名聘用职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11名事业编制职工已做好了分流工作,全部分流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剩余4位县级干部待市委安置,整个安置过程,职工思想稳定,高度支持。但在路桥公司已撤销,4位县级领导等待安置的前提下,年前,在市政府领导的亲自过问和协调下,我委积极商人保局、XX局,对4位县级领导在未正式落实单位前,由市财政给予工资统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积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春节期间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对象进行了摸排,明确委领导包案,各基层企业主要领导为责任人,一抓到底,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内部消化。在深入细致的思想解释工作之后,对市汽运实业公司通源加油站顺利进行了关闭,设施厂房全部予以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了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力度,针对赣堤征迁户、未成套住房拆迁户进行政策解释,对困难户、军转干部进行了春节走访;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妥善处理了市汽运公司徐慧珍案三级终结工作;对民爆、客运、宾招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了整个系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医药公司改革改制后续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做好资产处置和招商引资工作,力争今年上半年取得明显进展,使国有资产尽快发挥效益。 3、继续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加强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完善产权管理制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 (一)认真制订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三)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该单位决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拟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且职工(包括管理层)不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可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授权该企业法律顾问出具。 (五)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须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股不控股及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有关审批的程序、权限、责任等制度。 (七)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方案的审批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定价、转让价款、落实债权、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二、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一)企业改制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要切实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盘点实物、核实账目,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查,做好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调整有关账务。 (二)清产核资结果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认定,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后,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企业实施改制不再另行组织清产核资。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1)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2)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萧山发电厂; (4)台州发电厂; (5)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9)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2)浙江浙能前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5)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6)浙江浙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4、机场管理公司 5、国航浙江公司 6、省机电集团公司 (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3)浙江省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4)浙江永新化工有限公司 (5)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

(6)浙江新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浙江红旗机械有限公司 (8)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9)浙江保达机电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10)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11)浙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浙江远望实业有限公司 (13)杭州锦绣饭店 (14)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 (15)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6)宁波机械工业学校 (17)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 7、浙江石化建材集团公司 8、浙江商业集团公司 (1)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浙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 (5)浙江时代大厦有限公司 (6)嘉凯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省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10)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1)浙江华商控股有限公司 (1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书 项目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工具发行法律咨询 中介机构选聘 项目编号:2017-zj-0810-11 2017年 9 月

目录 1.投标须知 (3) 1.1适用范围 (3) 1.2 招标项目内容 (4) 1.3 招标说明 (4) 1.4投标文件与包装 (5) 1.5投标文件递交 (6) 1.6.开标与评标 (7) 1.7招标要求 (8) 2.招标项目概况 (10) 2.1 招标单位介绍 (10) 3.招标项目内容要求 (11) 3.1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1) 4.报价要求 (11) 5. 附件 (12) 附件一 (13) 附件二 (14) 附件三 (15) 附件四 (16)

1.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项目主办人和招标人均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参加竞标活动。 1.1 适用范围及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条款仅适用于本招标书中所述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工具发行法律咨询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1.1.2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总部在厦门或在厦门有分支机构),具备就融资工具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入选厦门市国资委律师事务所备选库。 (3)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师应由执业5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近5年(2013---2017年)对厦门市国有企业融资工具发行出具过法律意见(至少3件),熟悉企业融资工具发行相关法律。 (4)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重庆市国资委的下属企业

重庆市国资委的下属企业重庆市长江农工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06-10-17 ·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6-10-17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7 ·重庆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6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2006-10-16 ·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06-10-16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10-16 ·重庆市地产集团2006-10-16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2006-10-16 ·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6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2006-10-16 ·重庆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10-16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2006-10-16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10-16 ·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10-16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2006-10-16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2006-10-16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2006-10-16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4-13 ·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2009-4-13 ·重庆三峡银行2009-3-27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09-3-27 ·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2009-3-27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2009-3-27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09-3-27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5-3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06-10-27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10-18 ·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重庆外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10-18 ·重庆渝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公司2006-10-18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6-10-18 ·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节能工作自评报告

国资委节能工作自评报告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能机制不断完善。为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实现20**年节能工作目标,促进我委节能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强化组织 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年公共 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把节能工作纳入委系统目标中一并实 施考核。委务会分别在年初、年中和年末召开会议3次,委领导在委务会上,亲 自研究、部署、推进、考核、验收节能工作,使节能目标责任在组织和委领导上 得到了落实。 委领导认为,抓节能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年初有部署、季度有推进、年终有考核。首先将各岗室负责人均纳入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之中,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室认真抓的格局;一是把节能工作 纳入各岗室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各岗室负责人责任在肩,赏罚分明,只有平时抓 好落实,才能在考核时取得好的成绩;二是把节约工作与环保系统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良性运行机制,在处理好节能工作与环保系统工作的关 系上,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发挥委领导在节能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 作用,通过带头厉行节约、控制开支、提倡集体乘车参加县里组织的公务活动等 实际行动,增强节能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强化意识、开展节能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节能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群众性的工作,仅仅依靠组织和领导干部关注是有限的,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促使广大人民群众把公共节约像自家过日 子一样,精打细算,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意识,营造氛围。一年来,我委紧紧抓住《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节能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委干部职工节约能源意识;二是制定 节约用水、用电制度,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自然光照较好的条件下不使用照明 工具,养成“人走灯熄”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并严格执行;三是 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 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 利用,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四是汇编了公务车辆调配 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辆节油管理制度,完善了我委用车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规 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 排车辆出行和用车人员搭配,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 中乘车;非紧急情况下城区范围内外出尽量步行,不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管理, 严禁公车私用。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工作管理有关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和国家及国资委的中心工作,反映企业的重要工作情况,为领导同志和上级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 第三条中央企业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第四条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归口部门是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下同),具体办事机构为办公厅信息调研处。 第五条中央企业要明确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及负责同志;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及与国资委办公厅的日常联系。中央企业要将信息工作负责同志和信息联络员的有关情况报国资委办公厅备案。如有调整,须及时报告。 第六条中央企业要根据工作实际,充实完善信息工作机

构,配备必要的信息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工作正常开展。要在总部内设机构和企业所属各级单位设立信息联系点,确定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网络。 第七条中央企业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重要信息报送制度。中央企业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下列信息: (一)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出台后的反应及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资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统计数据,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及有关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措施、建议。 (五)工作中的经验及做法。 (六)其他重要信息。 中央企业报送信息要专设简报,一事一报。非涉密信息通过国资委电子公文简报传输系统或电子邮件(xinxi-bg@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4853333.html,)报送,涉密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 第九条信息审核制度。中央企业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信

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本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市直管国有企业和委托主管部门或管委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绝对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子企业)。 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指固定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等;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全资企业、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对所投资企业追加资本金、参与其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前的股权投资等;长期债权投资包括从一级市场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 第四条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本办法和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四)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 (二)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 (三)布置企业开展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分析报告编报工作; (四)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五)其他有关投资监管的法定职责。 第二章企业职责 第六条企业在投资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所出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企业及下属子企业的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下属子企业的投资权限,强化对下属子企业投资活动的管理;并视情况需要要求下属子企业制订相应的投资管理具体规定。 所出资企业及重要子企业所制订的投资管理制度,应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七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国企国资系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国企国资系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本报讯(记者韩金祥)3月9日,长白山管委会国资委召开2018年国企国资系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国资委年度工作会议及长白山管委会2018年全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长白山管委会国企国资系统2017 年主要工作,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并对2018年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面对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艰巨任务和难点问题,面对企业整体经济运行持续低位徘徊、债务风险加大的严峻态势,长白山管委会国企国资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长白山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合力攻坚,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好成效。 会议强调,国企国资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国企国资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毫不动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国有企业;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坚定不移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国企国资改革的正确方向;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 会议明确,2018年重点工作是:坚持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强化国资监管效能;坚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不断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抓好扭亏增盈,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推动干部履职担当;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做精做实做活,为开创长白山事业高质量、国际化发展新征程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国企国资系统要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持久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加快转化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成果;要聚焦党工委决策部署,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推行共享发展模式,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坚决完成既定的各项指标任务;要聚焦企业突出问题,树立发展信心,强化措施应对,实现脱困健康发展;要聚焦国企国资改革,深化出资人职能转变,

国资委个人工作总结

国资委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国资委办公室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国资委办公室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国资委办公室岗位所在的单位)国资委办公室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国资委办公室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国资委办公室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国资委办公室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国资委办公室岗位所在的单位)国资委办公室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国资委办(:国资委个人工作总结)公室岗位所在的单位)国资委办公室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国资委办公室岗位所在的单位)国资委办公室 篇二:国资委人才工作总结 自国资委组建以来,我委一直把人才培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懂管理、业务精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一支

具有战略决策能力,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出资人代表队伍;一支职业素养好,市场意识强,在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一支熟悉生产经营,具有丰富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为己任,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我区人才大会后,国资委全面贯彻人才大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人才工作,现将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一、人才工作开展情况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人才资源是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国资委组建伊始,领导班子就对人才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人才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区人才工作会的要求,国资委成立的以党委书记段岩毅、主任冯仁华为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专题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商讨人才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国资委的实际情况,制定《***区国资委20xx年人才工作方案》,将今年的工作重点放在企业领导人、机关干部和专兼职企业政工人员的培训上,全力推进国资委系统人才工作。2、搞好三项培训工作,强化人员素质为做好国资委系统的人才培养工作,国资委着力抓好三方面人员的培训。第一,抓好企业领导人的培训工作。按照《20xx年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在6月中下旬,开办了两期企业领导人培训班,区属企业领导人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从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教育,宏观经济形式分析,国有企业改革,企业人力资源

国资委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2006〕17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和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党委)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结合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在实施管理和领导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或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下同)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国资委、国资委党委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委机关各厅局(党委各部门,下同)、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厅局综合处(办公室,下同)应设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国资委各级负责同志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的公文种类 (一)令 适用于国资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布部门规章。

厦门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厦门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 一、市国资委审计查证备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2 厦门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5 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7 福建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9 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 厦门中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 厦门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 厦门南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 厦门银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 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16 厦门利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19 厦门中联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21 厦门和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 厦门泓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厦门德艺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厦门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5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二、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 1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2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3 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 4 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 5 福建建昌律师事务所 6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7 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 8 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 9 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 10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 11 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 12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13 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2011-11-02

渝国资发〔2010〕 10 号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2010年第十一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正确评价企业经营业绩,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及其所属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或通过其他方式实施有效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不分级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是指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公允反映以及对企业财务管理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涉及会计核算、财务政策调整和财务信息披露的财务事项: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以前年度经营成果或所有者权益进行追溯调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清产核资、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等。 第四条重大财务事项按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分别实行核准和备案管理,其中,属于核准管理的财务事项须报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属于备案管理的财务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五条核准的财务事项及报送资料、报送时间: 3

2021国资系统安排部署会议讲话

2021国资系统安排部署会议讲话 今天,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资系统工作会议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总结X年工作,部署X年工作。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坚定信心,切实增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X年,我市国资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主动作为,创新实干,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市属国企重组整合、推动做大做优做强。主要取得以下五方面成绩: 一是国有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与X年相比,市属企业资产总额X 亿元,增加X亿元,同比增长X%;所有者权益X亿元,增加X亿元,同比增长X%;实现营业收入X亿元,实现利润总额X亿元,上交税费总额X亿元;融资X亿元,完成投资X亿元;国有资本收益X亿元,国有经济的支撑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市属国企改革不断深入。市属X家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为X家集团公司并挂牌运营,这是继X、X、X三次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又一次大规模重组改革,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大集团引领能力不断增强;二三级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面达到X%,股权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X城投集团公司、X能化集团公司等X户企业完成薪酬制度改

革,涉及职工X人;X燃气公司与中航油进行股权合作,参股比例X%,X年X可实现整体上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完成X%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国企党建基础不断夯实。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分散在行业主管部门的X个国企党组织实现集中统一管理;“X、X”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扎实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是国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X个监管文件,依法有效规范国企投资融资、债券发行、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财务管理等行为,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五是国企社会担当不断增强。省属企业扶贫合力团、市属企业累计投资X亿元,建设扶贫项目X多个,直接或间接带动X多人脱贫。特别是在疫情期间,X能源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物流储备集团、公交公司等市属国企全力保障民生需求、物资供应和市民出行,在关键领域、关键时刻体现了国企担当。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的辛勤劳动和默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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