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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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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公示

附件一

停车位转让公示告知单

本人欲将_______个停车位与住宅一并转让,根据《关于住宅物业管理区域

机动车停车位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其中______个停车位的转让事宜住本小区内公示30天。停车位转让情况如下;

公示期间,本人委托(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 办理购买意向登记,同时承诺最迟在公示期限届满____日内,与登记的业主签订停车位转让协议,并按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的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小区____ 号____ 室

年月日

附件二

停车位转让公示

____________住宅小区_____号_____室业主欲转让停车位,停车位转让情况如下:

公示期间,小区内尚未取得停车位的业主如有购买意向,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登记,转让人承诺最迟在公示期限满____日内,与登记的业主签订停车位转让协议,并按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的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本公示有效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盖章)

物业管理企业(盖章)

附件三

停车位转让公示说明

____________住宅小区停车位与住宅房屋套数比例小于1;1。_______号_______室业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发布停车位转让公示,现公示期满,该套住宅拥有的全部________个停车位转让情况如下;

(说明;“买受人”指与转让人签订了停车位转让协议的受让人。公示期满,无人购买的车位“买受人”栏内填写“无”)

特此证明。

业主委员会(盖章)

物业管理企业(盖章)

年月日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6.1 停车库守则 小区内停车库,专供已购或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为求停车库秩序良好,保持畅通无阻,避免非法占位、阻塞通道及危害大众安全,所以订立“停车场管理规定”以便各使用人士遵照执行。 6.2 汽车清洁服务 为保障各车主在停车库免受各类外来人士干扰,除车主自行清洁外,汽车清洁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公司提供,未获得允许的外来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库内工作。 (七)南都房产停车场管理规定 7.1 进场许可 7.1.1 停车场是停车的场所,闲杂人等不得擅进。 7.1.2 无效业主停车证或未向管理处办妥登记手续的车辆,一概按照访各车辆处理。 7.1.3 任何车辆或司机,经常违反管理处的劝告或停车库守则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停车库。 7.2 租/买车库的车辆 7.2.1 租/买车库的业主,均须预先向管理处送交证明文件。另须申办业主停车证。 7.2.2 业主停车证 A.业主停车证不得转让及涂改,过期或复印的业主停车证,均属无效。 B.若业主停车证有任何遗失或损毁,须速向管理处填报及缴付补领,缴费每证20元。 C.有效业主停车证必须放在车头挡风玻璃上,以资识别。 7.2.3 管理处会依据业主停车证申请表,制订车辆登记表,交予车库巡逻保安员,以核对进出及停泊的车辆。 7.2.4 车辆只可停泊于规定的车库(车位)内。 7.3 违例停车 不遵守管理处所制订的指引停车库守则的车辆,按违章停车处理。违例停车情形如下: 7.3.1 未向管理处登记手续而驶入、停泊于停车库之车辆。 7.3.2 未出示或持有无效的业主停车证。 7.3.3 未经同意,占停他人车库。 7.3.4 拒绝遵从管理处的指引,并阻塞公用地方,如通道等。 7.4 违例车辆的被扣锁及拖走。 7.4.1 所有违例车辆,无须事前通知,可被扣锁或拖走。 7.4.2 扣或被拖走所产生的费用,均全部由所属车主负责。 7.4.3 任何由于车辆被扣或拖走,而直接或间接地引致车辆的遗失或损坏,管理处恕不负责。 7.5车辆清洗 7.5.1车辆的清洗服务只由管理处认可的清洁人员提供服务。未获允许的清洁工人及公司,不得在停车场内工作。 7.5.2 请勿违反消防条例,擅自从消防喉取水。 7.5.3 清洗完毕,请即清扫积水、污物,以保持车场清洁。

地下车位管理规定

地下车位管理规定 为加强地下车位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地下车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地下车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根据《物权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的规划建设、销售、权属登记和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停车位,是指住宅区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各种地下室内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按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四条地下停车位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范围内建设。 第五条地下停车位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内容实施,净高应当不低于2.20米。 第六条市住建部门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注明停车位的配建指标,及地下停车位的净高要求、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提请国土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时告知投标人,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开发企业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明确地下停车位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层高、车位划分等相关内容。 第八条地下停车位开工建设前,开发企业应当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地下停车位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销售与权属登记

第十条住宅区地下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本住宅区业主的需要,地下停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符合销售条件的地下停车位的销售价格应经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地下停车位销售的条件及办理程序,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附下列文件资料。 (一)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范围的证明;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三)地下停车位销售价格备案表。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销售符合条件的地下停车位时,须在售楼场所张贴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方案、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地下停车位的数量及备案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符合销售条件的地下停车位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本住宅区的业主。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范围内的地下停车位、地下机械式停车位不得销售、附赠,不予以办理权属登记。 第十六条根据住宅区停车位配置比例,一套住房原则上只能配购一个停车位。 住宅区整体交付使用两年后,业主可增购一个地下停车位。 第十七条开发企业申请地下停车位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用地文件; (四)地下停车位建设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地下停车位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六)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范围的证明;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车位销售方案(20200504110715)

滨江一号项目车位销售方案 一、滨江一号项目车位位置介绍 滨江一号的车位,位于小区负一、负二层,是小区业主行车出入的必经之地,属于 集中式车库,既能够让小区业主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又不影响小区的居家 环境和业主的安全。 二、车位情况介绍:滨江一号地下车位的总车位: 3249 个(住宅车位 3126 个,商 业车位 123 个)。总共分为两期销售,集中销售期是 2016 年 5 月,共销售车位?个,车位交付时间为2016 年12 月30 日,本次推出的是滨江一号项目一期首批的?个车位。 车位优势: 1、项目占地: 11 万方,总建筑面积: 459896.19 ㎡,住宅总建筑面 积312550.66 ㎡,总户数: 2688 户,其中可销售车位仅有 3260 个,实际车位配 比约 1:1.18。按社会生活水平的高速发展,车位必将每个家庭是必备品,并且在 投资回报这方面也是可观。 2、小区车位总价投入少,投资风险也小;车位作为一 个生活必备品,投资有前景,然后在限购的调控下,车位不限购,为投资首选;3、按生活水平发展需求,日后每家配备一个车位,是势在必行;以免以后租车位的麻 烦和频繁找车位停车的不便。所以早买早安心,早买早划算。 4、现目前可供集中停车的区域只有我滨江一号项目地下停车场、后面停车场(露天)。加上周边超甲级写字楼林立, 218 家大型企业在周边办公,因此未来的停车 压力将非常大。稍不注意,乱停乱放就会被贴罚单,甚至被拖车。 三、购买车位的好处引导 眼前:(1)对车辆的好处冬暖夏凉,大大降低高温或低温启动时(开空调) 的能耗;避免风吹日晒雨淋等自然天气的影响,车外观、内饰保“新”度更持 久,车零部件使用周期更长久; (2)回家后停车更便利、迅捷,无需到处找车位、抢车位,更避免因 抢车位、乱停放导致的邻里和睦及物业通报警告等后果; (3)避免在小区或小区外道路乱停车导致的罚款、碰擦等情况;照成一些不 必要的麻烦。 (4)更安全,利于物业的统一集中管理; 未来:(1)与住宅捆绑转手时可以增加成交率及成交价格;(2)车位具有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制定了车位的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

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二: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2019.8.21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

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 为适应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和保护全体业主的的合法权益,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小区车位管理范围 (一)本小区地下室机动车车位,根据开发商绘制车位分布图,使用权归业主个人所有,由物业公司管理。 (二)地面车位根据开发商绘制车位分布图,后期建设新增的车位,接受城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三)本小区内部所有车位,其使用权和收益权均为全体业主所有,停车位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由所属社区监管。所有收入均用于小区停车位管理的开支、设施设备的维修、绿化环境的改观等。 二、车位登记制度 (一)业主地下车位登记资格 地下车库车位登记根据使用权证登记,需业主提交以下4项资料:(1)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转让合同; (2)户主身份证; (3)车位合同及转让办法; (4)行驶证,非本人行驶证说明原因; (二)业主地面车位登记资格 地面车位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由于小区地面车位紧张,每套住宅或商铺的业主凭房产证可以登记一个地面车位停车资格。需提交以下3项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转让合同;

(2)户主身份证,联系电话; (3)行驶证,非本人行驶证说明原因,联系电话; (三)租户地面车位登记办法 租赁住宅的租户,在小区公共空间方面享有和小区业主同等的使用权,小区住宅或商铺出租方业主不停放车辆前提下,每套住宅(含商铺)的租户可登记一个地面车位停车资格。 1、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或商铺出租方业主有地面停车需求。 (2)得到出租方业主的授权。 2、登记车辆需提交以下五项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或商铺租赁合同; (2)出租方业主身份证,联系电话; (3)租赁方身份证,联系电话; (4)行驶证,限本人,非租赁方说明原因; (5)户主授权书(可在租赁合同内体现),或业主陪同办理 3、若发现未授权私自假冒登记的,遭业主方投诉,立即取消停车资格,并根据停车记录,按照外来车辆停放标准重新清算停车管理费。(四)地下车位出租的登记办法 出租地下车位的业主不再享有地面车位停车权利。地下车位租赁方登记停车资格,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转让合同; (2)户主身份证,联系电话; (3)车位合同及转让办法,联系电话; (4)租赁方行驶证,非本人行驶证说明原因;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一、销售策略 较高的车位定价 + 强力的促销政策, 配合地上车位的规范管理,刺激地下车位的销售 二、销售周期 2017年3月10日起公开发售,其中第一个月为优惠期。 优惠期:2017年3月10日——2017年4月9日 三、车位分级数量及比例 根据车位的具体位置、方便程度等因素,将车位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具体如下: 四、销售价格(暂定) 根据车位的不同级别,具体定价如下: A级:10.5万元/个 B级: 9.5万元/个 C级: 9万元/个 D级: 8万元/个 五、促销政策 内部认购期:

A级:赠送6年车位管理费(合计960X6=5760元) B级:赠送5年车位管理费(合计960X5=4800元) C级:赠送4年车位管理费(合计960X4=3840元) D级:赠送3年车位管理费(合计960X3=2880元) 注:车位管理费现行价格为80元/月/个 公开发售期: 按原制定价格销售,取消优惠促销政策。 六、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额付款 七、具体销售工作安排 1、制定地下车位推出计划 建议所有地下车位一次性推出 2、确定车位的认购订金额度和收取方式 订金额度:10000元/个 收取方式:财务现金收取 3、车位销售告知方式 1)公示告知:在8、9、10号楼电梯间及一楼大堂信息栏张贴销售告知。 2)电话告知:现有三期客户由销售代表逐个电话通知。 3)各楼保安人员配合通知 4)告知时间:2017年3月3-2017年3月9日 4、内部认购期 第一阶段:2017年3月10-3月19日,仅针对三期业主开展认购。 第二阶段:2017年3月20-4月9日,同时针对一二三期业主开展认购。 1)认购期选号:由销售代表负责客户接待及车位带看等具体工作 2)收取客户车位认购订金,签订车位认购书,该车位保留至公开销售期3)通知客户签订《车位买卖合同》,通知后该车位原则上为客户保留三日,如三日内未能签订买卖合同,则该车位不予保留,另行销售。

小区地下车库管理规定

豪庭御景小区地下车位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本小区地下停车库车辆临时停放管理,合理利用地下停车库车位资源,规范地下停车库临时停车位的使用,特制订本规定。敬请知悉: 第一条、所有出入地下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车库实行有偿使用并按规定收取场地服务费(不含车辆保管费),服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车库设施设备。 第二条、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车支路车礼让干路车先行,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本小区地下车位使用路线为:由东部(河边)入口进入;由南部出口出库。 第三条、出入车辆进出车库,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 15 公里/ 时。 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应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防止划伤、碰伤车辆,进库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下停车库进出车路口。 第五条、车库车位设计停放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不得超过 2.2 米。禁止超长超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进入车库。 第六条、车辆应及时清洁,不洁车辆不得入库,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不得进入车库。 第七条、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

驾驶。 第八条、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源。 第九条、车库内严禁烟火,进入车库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条、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出入磁卡、车内不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及车锁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 第十一条、不能改变车库车位的使用用途,不能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不准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 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不得进入地下车库,家长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进入车库而发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家长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要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提供的维修服务。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执行小区管理制度的合理合法行为。 第十四条、不按规定停车,行车和不合理使用车位的禁止其车辆驶入车库,并将违规车辆拖离,脱离过程中若有损失,概不负责,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第十五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

小区停车位管理办法 为适应本小区车辆(汽车)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切实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规和小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车辆管理 1,本小区车辆管理试行“一车一卡一车位”方式,由车主自动电子读卡进出。电子读卡证为蓝色。2,本小区业主/租户车主,需凭有效证件及时到门卫室领取电子进出ID卡(每张10元,车主如有遗失或损坏ID卡者,可到物业管理处补办,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补办新卡后,原卡作废。3,严谨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需凭有效证件领取《临时停车证》,停放在安保人员制定的临时停车位(执行任务的警、消、救、环、殡等特种车辆除外。 4,车辆驶入小区后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弯处不得超过3公里,以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5,车辆在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不使用对响声过于敏感的电子报警器,以确保小区环境安静。6,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如遇老、弱、病等特殊情况,需经安保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 二车位管理 1,小区路面临时车位仅提供业主/租户使用,有车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签订车位场地临时租赁协议,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区域内停放车辆,租赁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每年720元,同时领取车辆进出ID卡。 2,车位的选择和安排以就近为原则,并按业主或租户提出停车申请的先后时间商定。 3 ,车辆停放必须对号入位,业主或租户出停泊自己申请登记之车辆外,不得将车位移作它用,不得转让和合用。 4,车辆停放时,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物业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5,车辆需停放在停车位内,小区交通主干道两侧、车库门前人行横道上、消防通道、绿化园地及其他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6,对没有办理车位手续的业主或租户以及来小区走访亲友的车辆,进入小区超过四个小时的实行计时收费。 7,对于在小区内不按规定停车妨碍业主进出、占压草坪、停泊主干道、转弯口或侵占他人车位者,物业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后果由车主自负。 8,路面临时车位由物业管理处勘察规定,车位划线、制作铁架和定位 9,对已申请路面停车位而在一周之内未交费的车主,视为自动放弃车位,物业另行安排,业主和租户如需退租,应退回电子进出ID卡及收费单据,有物业根据实际情况退费。 10,购买固定车位的业主须严格遵守有关合同规定,停车位不得移作它用,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性质及外立面,不得增加外阜。隔栏、大门等影响小区环境的构筑物。

车位销售活动方案

车位销售活动方案 【篇一:车位销售方案】 地下车位销售方案 1.车位数量预期销售目标 ? 首期推出车位约700个,价格12~13万(其中约40个子母车位15~16万) ? 预期2014年完成销售首期车位总量的70%(490个)-90%(630个),销售金额约5880-7560万 2.推售策略 1)基本策略:集中推售+自然销售 选定某一周末启动认购,在短时期内形成销售高潮,快速走量,最大限度刺激和消化原有车或近期拟购车业主(住宅/商铺/商家);后进入自然销售期,对客户通过对车位预期收益(投资方向)引导为主,尽可能的转化潜在客户。 2)销售组合 以住宅客户销售为主,辅以商家(商铺业主)销售及购买; 3.启动时间及目标拆分 1)启动时间:3月22日启动认筹,4月12日发售(星期六) 时间选取依据:a.3月和4月初是商铺的集中招商销售期,车位推售与商铺招商销售联动,可在商 铺集中招商期对车位销售开始推广(信息、电话通知/售楼部内展示等)。 b.车位销售需顺势消化,选取周末以公开发售的形式进行集中统一发售。 2)年度目标拆分 ? 目标预期推断的原则: 集中推售期为启动的一个月内。通过集中资源的推广,刺激原本有购买车库需求的客户认购,因此此阶段销售数量应为最多的;而之后的自然销售期基本上是以对客户的投资引导为主,在这个阶段客户的转化是较缓慢的,销售数量也会变得较少。 ? 依照以上原则,对车位预期销售目标进行拆分:按照4月12日启动计算 4.推广策略 1)客户定位 ? 住宅业主; ? 商铺业主; ? 车位炒家(业主):现在车位开始升温,有部分职业投资者已将购买车位成为一种新的投资方式 (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2)卖点组合

车位管理办法

车位管理办法(仅共参考,请完善,不许拍砖) 为适应本小区车辆(汽车)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切实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规和小区实际,特制 定如下管理办法:一车辆管理 1,本小区车辆管理试行“一车一卡一车位”方式,由车主自动电子读卡进出。电子读卡证分为红蓝两种,红色为固定车位(业主购置)蓝色为临时车位(路面场地租赁) 2,本小区业主/租户车主,需凭有效证件及时到物业管理处领取电子进出IC卡(首次免费。车主如有遗失或损坏IC卡者,可到物业管理处补办,每张收取工本费30元,补办新卡后,原卡 作废。 3,严谨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需凭有效证件领取《临时停车证》,停放在安保人员制定的临时停车位(执行任务的警、 消、救、环、殡等特种车辆除外。 4,车辆驶入小区后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转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按所示路线 行驶,以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5,车辆在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不使用对响声过于敏感的电子报警器,以确保小区环境安静。6,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如遇老、弱、病等特殊情况,需经安保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 二车位管理 1,小区路面临时车位仅提供业主/租户使用,有车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签订车位场地临时租赁协议,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区域内停放车辆,租赁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同时领取车辆 进出IC卡。 2,车位的选择和安排以就近为原则,并按业主或租户提出停车申请的先后时间商定。 3 ,车辆停放必须对号入位,业主或租户出停泊自己申请登记之车辆外,不得将车位移作它用, 不得转让和合用。 4,车辆停放时,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物业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对车辆有保管需求的车主,可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车辆保管协议》。 5,车辆需停放在车库或停车位内,小区交通主干道两侧、车库门前人行横道上、楼道门前空地、消防通道、绿化园地及其他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6,对没有办理车位手续的业主或租户以及来小区走访亲友的车辆,进入小区超过四个小时的实 行计时收费。 7,对于在小区内不按规定停车妨碍业主进出、占压草坪、停泊主干道、转弯口或侵占他人车位者,物业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后果由车主自负。 8,路面临时车位由业委会会同物业管理处勘察规定,车位划线、制作铁架定位和引路标志、车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位管理制度。本文是整理的小区车位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一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小区车位管理办法二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所收费用用于弥补管理费之不足。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2)摩托车、自行车 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小区车位管理办法三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车位销售通知及公告

车位销售通知及公告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嘉宝都市港湾城一、二期地下停车位销售公告尊敬的嘉宝都市港湾城业主: 您好!我司将于近期正式对本小区业主销售嘉宝都市港湾城一、二期地下停车位。 对于现地下停车位目前仍处于租赁期内的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业主本人携带好本小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车位租赁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于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前往销售办公室进行认购,如逾期未前来认购,视作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我司有权另行销售。 对于无地下车库停车位租约的本小区业主请本人携带本小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于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前往销售办公室进行认购。 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15日内视为已全部告知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业主已经知晓并认可该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销售办公室地址:嘉定区新郁路185号3楼物业管理处内。 联系电话:021- 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日嘉宝都市港湾城一、二期地下停车位销售通知 尊敬的嘉宝都市港湾城业主:

您好!我司将于近期正式对本小区业主销售嘉宝都市港湾城一、二期地下停车位。 对于现地下停车位目前仍处于租赁期内的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业主本人携带好本小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车位租赁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于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前往销售办公室进行认购,如逾期未前来认购,视作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我司有权另行销售。 本通知自发出之后的第三日起视为业主本人已收到该通知,业主已经知晓并认可该通知的具体内容。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销售办公室地址:嘉定区新郁路185号3楼物业管理处内。 联系电话:021- 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日

公司停车位管理办法

公司停车位管理办法

2、AAB商务楼地面车位,由物业车辆智能车牌设别停车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四、停车位申请 1、发卡范围:除公车外,公司在编职员及部分临时雇佣人员。 一人名下只能1车并持有1卡1停车(通行)证,车辆行驶证姓名需本人或配偶,卡、停车(通行)证与车须对应。 2、申请手续:凭本人驾驶证和本人车辆行驶证,填写《****公司工作人员停车证和停车IC卡申领表》,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后勤部门申请办理。 3、停车(通行)证:公务车持红色停车(通行)证;领取IC卡的私车持蓝色停车(通行)证;停放地面车位车辆持橙色停车(通行)证。 4、证、卡信息变更:车辆变更须及时向后勤部门提交变更资料,与新申请时要求一致,若不及时更新将无法停车。 5、注销交还:调离、退休人员需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向后勤部门交还停车(通行)证、IC卡,并将该证、卡信息注销。 6、补卡补证:停车卡(停车证)遗失或损坏补卡(停车证)需支付制作费,每卡20元,每证10元。 7、其他事项:未提出申请或不符合新管理办法发卡(停车证)范围的车辆,旧停车卡于月日起失效,并交回原卡。 五、停车秩序管理规定

1、一卡(证)一车一人。持证、卡人员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有转借、给其他人员使用的行为,将予没收,取消停车资格,并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领或使用。 2、遵章守规。所有进出各车库的车辆应服从物业部门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停入指定停车区域,私车一律不准停放在无车位位置。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占道、随意阻挡车辆进出、随意占用公车固定车位和非我公司停车位,如有发现上述情形,累计2次的,IC卡(停车证)将予停止使用1个月的处理。 3、通行单行道管理。ABB大楼院内及楼宇周边日常交通通行秩序为:**路大门(西门)只进不出,*****路大门(南门)只出不进,****的北门可进可出。楼宇周边通行秩序:从***路口北楼与***楼之间的道路进,****与****之间的道路*****路口出。 4、安全保障。停入各停车位的车辆,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请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5、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将通报批评、暂停使用,直至取消停车资格。 四、其他 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低碳出行,采取拼车、公交、地铁自行车等方式上下班。为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不支持将公司停车位当作免费停车库长期停放车辆。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

公司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办公楼停车场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及车辆停放,并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及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停车位明细如下: 办公停车场共有车位18个 其中:1、公司停车位9个 2、高层停车位5个 3、客户车位4个。 三、管理规定及处罚 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物业科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高层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且有车员工请自行安排。 3、停车场放有“专用车位”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6、除公司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7、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专用车位停车时须提前把锥子挪至安全地带,且于下次出发时将锥子放回车位正中间,在此过程中车辆要小心停放并妥善保护锥子,以免出现死角损坏车锥,如有损坏者则给予驾驶人员50-100元处罚; 9、物业可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处以50-100元罚款,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100-200元罚款,部门领导连带处罚200-300元罚款,并全公司通报。所罚款项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0、物业科安保人员如对停车场监管不到位,则给予当班安保人员50元/次的经济处罚。

车位租赁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伊莎文心广场车位租赁流程及车位出租手续的办理过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伊莎文心广场非时租车位的租赁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协助客户全程跟进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及资料存档。 3.2综合部财务人员负责发放空白停车证、空白IC磁卡、停车费用的 收取。 3.3客服部负责与客户签订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填写相关车位信息 表、制作停车证及发证,留存客户停车位协议、表格文件。 3.4保安部负责为客户办理IC磁卡信息录入、停车场现场车辆停放、 交通秩序的管理。 3.5项目经理负责对车位租赁流程执行情况进行最终审核和确认。 4. 工作程序 4.1 租赁车位流程 4.1.1客户向客服部提出车位租赁的需求后,客户携带行驶证、车辆保单复印件,车 主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车的公司证明,到客服部办理停车位手续。 4.1.2客服部人员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齐全后,向客户提供《停车场车位租赁协 议》两份、《车位申请表》一份,配合客户填写表格的内容,与客户签订协 议,《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车位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4.1.3客服部人员携带《车位租赁申请表》陪同客户至综合部财务人员处交纳费用。 4.1.4综合部财务人员在收缴停车费用后,在《车位申请表》上签字,同时向客服部 人员发放空白停车证。 4.1.5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由客服部按照《车位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制作 停车证。 4.1.6客服部人员将《车位申请表》转于保安部,保安部人员按照《车位申请 表》上填写的内容完成IC磁卡信息录入,保安部制卡人在《车位申请表》上 签字。 4.1.7客服部人员将制作完成的停车证交客户签收。 4.1.8由客服人员将《车位申请表》交至项目经理审批后留存此表,并将相关资料存 档。

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

停车位管理规定及承诺书 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停车位管理制度,维护停车位的正常管理秩序,保障车位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本物业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特制定了停车位管理规定。所有出入小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停车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 一、小区地下停车库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库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库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二、停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位使用相关登记、车场智能IC/ID卡手续,按期缴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三、业主办理停车位相关登记手续时,需提供车辆完整信息,物业服务中心将建立停车位使用人与车辆档案。在使用过程中如车辆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变更,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能够及时联系车主。 四、已办理停车位相关手续的使用人,物业服务中心将发给《停车证》(未启用车场智能系统项目)。该证是车辆进出小区的凭证,应放置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以便当班秩序维护人员识别。《停车证》仅限所登记之车辆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停车证》如发生遗失、损毁或需要更改,车位使用人应及时至物业服务中心补办,补办费用由车主承担。 五、停放地下车库的车辆应凭门禁智能IC/ID卡刷卡出入车库,一旦产生欠费,IC/ID卡自动失效。特别提醒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充值并随身携带,以免影响车辆出入。IC储值卡如有遗失或损坏,请速至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补办费用由车主承担。 六、通过门禁道闸系统时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时,限高 2.2M(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地下车库路弯、坡陡,请出入者注意安全,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车辆进出小区和车库时要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 八、在本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人员均应服从当班秩序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九、车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车主须妥善保管车钥匙、车辆证件以及门禁IC/ID卡等。车内请勿放置现金和贵重物品,车主离开时应关好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同时开启车辆防盗装置。若发生车辆本身及车内财物遗失,本停车库概不负保管之责。建议车主应办妥各类车辆相关保险,以免承担不必要的

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住宅小区停车难与物业管理问题,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市民群众利益的难事情,也是一个涉及社会公共管理的大问题。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物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包括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的机动车停车服务等)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三、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遵守本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等; ????2.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停车管理方的职责、停车位的管理分配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使通畅; ????5.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 ????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对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管理制度,由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 ????投递邮件的邮政车辆需要进入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其入内,进入小区的邮政车辆应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对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收费放行。

车位销售通知及公告

尊敬的嘉宝都市港湾城业主: 您好!我司将于近期正式对本小区业主销售嘉宝都市港湾城一、二期地下停车位。 对于现地下停车位目前仍处于租赁期内的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业主本人携带好本小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车位租赁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于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前往销售办公室进行认购,如逾期未前来认购,视作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我司有权另行销售。 对于无地下车库停车位租约的本小区业主请本人携带本小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于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前往销售办公室进行认购。 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15日内视为已全部告知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业主已经知晓并认可该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销售办公室地址:嘉定区新郁路185号3楼物业管理处内。 联系电话: 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日

尊敬的嘉宝都市港湾城业主: 您好!我司将于近期正式对本小区业主销售嘉宝都市港湾城一、二期地下停车位。 对于现地下停车位目前仍处于租赁期内的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业主本人携带好本小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及车位租赁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于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前往销售办公室进行认购,如逾期未前来认购,视作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我司有权另行销售。 本通知自发出之后的第三日起视为业主本人已收到该通知,业主已经知晓并认可该通知的具体内容。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销售办公室地址:嘉定区新郁路185号3楼物业管理处内。 联系电话: 上海嘉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日

架空层车位管理规定

省第一测绘院架空层车位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规物业管理区域车库车位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汽车停放秩序,保障车库车位产权人、使用人、管理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物业管理区域车库车位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服务和收费等相关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车库是指物业管理区域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的车位。本办法所称的车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除车库外用于停放车辆的场地。 第十六条[车库车位的管理服务] 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停放汽车的,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规] 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一)物业管理区域域的车库车位,应当符合交通设施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二)设置醒目、统一的车库车位交通标识和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三)配置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电子监控设备;(四)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五)有专人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车

辆进行登记,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维护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驶通畅; 第十八条[车辆停放人行为规] 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停放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应当包括机动车基本情况、双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容;(二)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不得擅自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三)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四)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五)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第二十条[车库车位的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车库车位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车库车位的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车库车位物业服务费的成本构成] 车库车位物业服务费的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计提的福利费等;2、车库车位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车库车位清洁卫生费用;4、车库车位绿化养护费用;5、车库车位秩序维护费用;6、车库车位保险费用;7、车库车位能源费用;8、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收益分配]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渝规 审发[2006]16) 来源:时间:2006-3-29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停车位的规划管理。机动车配建停车位包括小汽车停车位、装卸货车停车位、出租车上下客停车位、旅游车停车位、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 第三条按照分区域、分类别的原则,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实施规划管理。 规划管理区域划分如下:一区为渝中半岛地区(以控规编码为界);二区为一区以外、主城区以内地区;三区为主城区以外地区。 规划管理类别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和展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园、交通枢纽、工业共七类。未列入以上分类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以上类别标准、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数量,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所属类别的配建标准和建筑面积(不含配建停车位自身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第四条一、二区配建标准见附表,三区配建标准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七条执行。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专用停车楼等方式设置。出租车上下客停车位、旅游车停车位、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应为地面停车位。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按照第三条分类属两类以上的,其配建停车位数量应分别计算后累计。 第六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车位面积应符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安部建设部[88]公(交管)字90号)的有关规定。 附表: 重庆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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