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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交税的后果

企业不交税的后果
企业不交税的后果

企业不交税的后果

税收虽然很简单,但是确是我们的“大世界”。一说到税收相信大家一定也不陌生。税收不可避免世界上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富兰克林(题记)我国的税收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改革,体现了一个全新的生活。就说前几年吧,很多地方人们能吃饱就不错了。作为中国的公民,我们应该时刻是把税收当成一种光荣,我们都应该遵守税收的原则。反之如果偷税漏税的话,这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很大的困扰。

随着政策的不断改革完善,如今注册公司十分方便,不少人士纷纷投入到创业这一行业中。但是成功创立公司后,仍有许多法律法规需要注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交税。那么以下悟空财税专家组就来和大家说说不交税对我们的影响。

(1)不能贷款买房;

(2)不能办移民;

(3)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因此,为避免给公司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悟空财税税收专家组特指出各法人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可懈怠。以下由悟空财税税收专家组带给大家一些近期的新政策和各办事大厅的新变动。

1、目前在中国境内实行60年的营业税已经彻底消失。营改增这一政策不仅实现了我国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而且目前已累计减少企业税负1.7万亿元。

2、为了方便广大企业进行多证合一的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减少办理时间。北京海淀国税局积极整合资源,经过前期筹备,三(五)证合一临时办税服务厅于11月6日正式对外开放。

3、增值税普通发票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必须填开税号,没有税号的,不得作为合法凭据税前扣除。

4、7月1日起发票的开票内容须开列明细清单,明细种类超过8种的就要开清单。

5、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按11%征收增值税,例如农副产品、图书、报纸、杂志等。

6、7月1日起一般人认证增值税专票由开票日起180天内变更为360天内。

2021年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营业税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

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税率 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 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 5% (四)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五)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应交税种

A公司约摸计算应缴消费税20000,应缴教育附加费5000,这个题目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我知道这两个都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但是这里是计算,那这个经济业务算不算发生? 就算它算发生,那该记在借方还是贷方? 与之平衡的会计科目是什么. 分享到: 2013-08-08 22:04 网友采纳 热心网友 "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里有这一栏,直接填上去就是了。"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而损益类科目在期末全部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去了,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为零,不会直接反映到资产负债表里,在资产负债表里的未分配利润中就含了当月损益类科目结转的金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税款发生的期间进行计提,实际上是在产生这一项费用的同时产生了一项负债。按税法规定,企业有应交税费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5000 交纳税费款时会计处理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5000 货:银行存款或现金等25000 月末损益结转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25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25000 1、增值税是价外税,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核算,不纳入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系列。 2、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 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3、适用税率问题: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内资同此基本差不多): 第十条税法第四条所说的应纳税的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一)制造业: 1.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 (二)商业: 1.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三)服务业: 1.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四)其他行业:参照以上公式计算。 第十一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企业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货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三)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xx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

教你如何核算应交税费

教你如何核算应交税费 在新会计准则中,将“应交税金”、“其他应缴款”科目取消,换成“应交税费”科目。应交税费核算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

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企业应交税费种类 一、营业税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税率 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 (四)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

应缴税额计算

关税: 关税=计税价格(成交价格+运费+保险费)×关税税率 FOB计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 计税价格计算到元(以下四舍五入),关税计算到分(以下四舍五入) 消费税: 征收对象1、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如烟酒 2、属于奢侈品的非生活必需品 3、高耗能的高档消费品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 增值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 但对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其增值税税率较低为13%,如粮食、图书、金属矿、化肥农药 走私应缴税额=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如有反倾销税也要加上) 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一)有证据证明走私行为发生时间的,以走私行为发生之日计算; (二)走私行为的发生呈连续状态的,以连续走私行为的最后终结之日计算;

(三)证据无法证明走私行为发生之日或者连续走私行为终结之日的,以走私案件的受案之日(包括刑事和行政受案之日)计算;同一案件因办案部门转换出现不同受案日期的,以最先受案的部门受案之日为准。 附:成交价格确认: 第十六条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 第十七条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依次以下列价格为基础确定, (一)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二)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 (三)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 (四)国内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其计算公式为: (五)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相同、类似货物在国内依法拍卖的价格减去拍卖费用后的价格; (六)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的价格。 第十八条对于已陈旧但尚有使用价值的涉嫌走私的货物,如不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核定其计税价格且海关难以认定其新旧程度,应当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新旧程度的鉴定结论报告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十九条涉嫌走私进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珠宝制品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收藏品,应当按国家定价或者国家有关鉴定部门确定的价值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二十条对于无法确定成交价格的涉嫌走私的非淫秽音像制品,应当以固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具体价格由海关总署另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嫌走私的假冒品牌货物,其计税价格由海关总署另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涉嫌走私的国产品牌货物,应当以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正常的出口价格核定其计税价格;出口价格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的正常的出

湖北省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湖北省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对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做出全面梳理,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本年应交增值税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的理解,洞悉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付工资薪酬和应交增值税现状 ..1第二节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比重统 计分析 (7) 四、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交税费核算

应交税费 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以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等。由于税法规定的计税期与交税期并不完全一致,计提的税费在未缴纳之前形成了小企业的一项负债,即应交税费。 小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缴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其中,小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缴纳的契税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货物劳务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经营规模大小不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根据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为了核算应缴增值税的发生、抵扣、缴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分别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应缴增值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对该账户的余额进行处理,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 1.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账务处理 (1)采购物资 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贸易型企业主要交的税费

贸易型企业主要交的税费: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 - 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或税额购销合同0.3‰ 加工承揽合同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财产租赁合同1‰ 货物运输合同0.5‰ 仓储保管合同1‰ 借款合同0.05‰ 财产保险合同1‰ 技术合同0.3‰ 产权转移书据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明细科目及专栏的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二、增值税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采购物资时,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销售服务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 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3、购进的物资或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以及购进物 资改变用途等,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

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4、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即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即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法

各种税金的核算方法 一、会计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 1、营业税的计提和结转 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货物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时,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或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范围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及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的账务处理是: 1)计算应提取的上述税金,按计算出来的金额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 房产税 2)按期如数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1)应交纳的印花税如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预提,上交时直接减少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印花税数额较大的企业,首先应计入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在根据分摊期间进行分摊时,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顼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3)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A.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B.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C.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一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D.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E.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

应交税金明细科目

应交税金明细科目 2171_应交税金 217101_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 21710101_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_进项税金 21710102_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_已交税金 21710103_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_转出未交税金 21710105_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_销项税金 21710107_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_进项税额转出 21710109_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_转出多交增值税 217102_应交税金_未交增值税 217106_应交税金_应交所得税 217107_应交税金_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_应交税金_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_应交税金_应交房产税 217110_应交税金_应交土地使用税 相关账务处理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车辆购置税应直接记入汽车成本,一般来说契税应该记入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中。 (一)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1、应交增值税 (1)国内采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企业一般都要交哪些税费

企业一般都要交哪些税费? 1.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要缴纳消费税。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交纳营业税。(10) 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等产品,要缴纳资源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商品流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缴纳营业税。(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3.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4.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或营业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城市房地产税。(4)车船使用牌照税。(5)印花税。(6)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要缴纳消费税。(7)屠宰加工行业,要缴纳屠宰税。(8)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5.服务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广告企业还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4)土地增值税。(5)房产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房地产税。(8)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9)印花税。(10)契税。 7.娱乐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文化事业建费。(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8.物业管理行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 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 核算,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 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 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 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

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 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己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 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 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 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 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 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 报旁的TF确编制摇供了备件? “进项税额”‘栏S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 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巳交纳的増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 应冲销销项税 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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