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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图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

审批流程

一、项目规划选址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补充材料:

1.涉及交通或水务类项目,应补充交通或水务部门的选址意见(复印件1份);

2.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

追加材料:

根据场地选址要求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对于现有法定图则或控制性详规未确定用地边界坐标的工程(或规划认为有必要的),在选址许可事项审批过程中需进行选址论证,此过程不计入审批时限;

2.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核对原件。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2105845

二、用地预审

审批单位:深圳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公文(原件1份)

2.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5.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发改部门立项(复印件1份,核原件)

补充材料: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2份)

2.1:2000或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印件1份)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1份)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对须经上级发改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须转报与上级发改部门同级的国土资

源部门。此类项目的申请材料必须包括上述补充材料。转报预审不计时限。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2105847,83788801

三、环评审批

四、用地方案图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市政府审批时间不计在内)

申报材料:

1.申请书(说明申请内容、原因和要求等)和申请表(原件各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②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③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④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⑤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⑥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4.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批准文件或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含地质灾害评估)(复印件1份,核原件);

6.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7.规划选址意见书中明确要求的其他部门审查意见或批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8.市、区财政投资且无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市政设施用地(道路、轨道、公园、河道等)须提交申请用地范围图及电子文件(原件)。

9.申请征(收)地返还用地的,须提交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征(收)地补偿协议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0.申请非农建设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所发《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批复》或区转地领导小组非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1.属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对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确认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2.属城中村改造用地的,须提供改造专项规划批准文件和国土部门对改造用地土地审查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3.属旧城(含工业区)改造项目用地的,须提供市政府批准改造用地的会议纪要,和改造专项规划批准文件,并提供项目计划立项批文及国土部门的批复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特别提示:

1.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方案图》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申请的:《深圳市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方案图》为附图),自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项目用地方案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未获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又未在期满前依法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项目用地方案图》自动失效。

三、项目核准

审批单位:深圳市发改局(报广东省发改委)

审批时限:

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说明延期理由。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特别提示:

1.项目申报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

2.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用地规划许可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4.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原件1份)

5.用地方案图(原件1份)

补充材料:

1.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2.用地预审文件(复印件1份)

3.发改局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追加材料:

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民航等主管部门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用地申请,自常务会议纪要收到之日起计时;

2.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核对原件。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2105845

五、征地(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单位:深圳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时限:不计时限

必备材料:

1.申请公文(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2105847

六、拆迁许可(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单位:深圳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公文(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前期计划立项(复印件1份);

7.用地方案图(复印件1份);

8.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原件1份);

9.金融机构出具的全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原件1份)。

补充材料:

1.拆迁主管部门与拆迁人及金融机构签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复印件1份);

2.拆迁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出具的缴清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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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2105847

七、制作宗地图(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单位:深圳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公文(原件1份);

2.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规划局建设用地方案图(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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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2105847

八、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单位:深圳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公文(原件1份);

2.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前期计划立项(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6.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补充材料:

1.宗地图(原件6份);

2.涉及征(收)地、拆迁的,提交已完成的征(收)地、拆迁的有关协议(复印件1份);

3.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附用地方案图)(复印件1份);

4.属高新技术项目的,提交高新技术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5.银行出具的地价款支付能力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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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2105847

九、工程规划许可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

4.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

5.施工图纸文件及电子数据(原件2份)

6.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7.消防、人防、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补充材料:

1.扩初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

2.超高超限建筑需提供专家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3.水土保持以及交通或水运类项目专业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追加材料:

地名办批准的建筑物名称(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所申报项目应通过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2.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需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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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2105845

十、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

审批单位:深圳市建设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备案表A》,或《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备案表B》,或《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备案表C》,或《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备案表D》(原件1份);

2.计划立项文件(监理招标可提交前期计划批文,施工招标须提交新开工或续建计划批文)或财政部门关于建设资金安排的批文(复印件1份);

3.若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施工招标可在已在已提交计划立项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房产证》、监理招标可在已提交计划立项文件(复印件各1份)的情况下提交《关于提前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承诺书》(原件1份),承诺在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前补齐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符合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法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提供,复印件各1份,但已经我局备办理过自行招标的除外):

①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②招标机构成员中不少于3人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中不少于1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③近五年内已自行组织完成招标的同类工程项目证明材料,累计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

5.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提供,复印件1份)

6.拟进行邀请招标的,提供以下符合邀请招标法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之一:

①因全部由集体资金投资、集体资金投资控股、或集体资金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不占主导地位进行邀请招标的,提供招标人的工商登记证明(原件1份);

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且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因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进行邀请招标的,提供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的审核文件(原件1份);

③因属于经市政府依法确认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建设工程和经市长办公会议批准的应急建设工程,不适宜公开招标而进行邀请招标的,提供相应的《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或批准材料(复印件1份)。

7.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各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建设单位须办理会员卡并进行网上报建)

补充材料:

1.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下列情形:

①监理招标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②施工招标的根据拟发包的工程提供以下文件之一:

A.基础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B.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及改扩建工程:

Ⅰ.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或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的许可事项范围的,提供规划部门重新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部分改建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

Ⅱ.不属于上述事项范围内的,应提交书面承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本次装改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认定意见(原件各1份);

C.其他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也是招标公告备案的必备资料(《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规定),因为系重大项目作变通处理,调整为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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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3788939

十一、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

审批单位:深圳市建设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招标文件(包括单列的无效标和废标条款、补充条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招标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原件2份);

2.通过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还需提交电子招标文件1份;无须提交电子招标文件的,还需另提交书面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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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3788939

十二、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审批单位:深圳市建设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原件1份)

2.若没有标底,应提交审定标底(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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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3788939

十三、施工许可

审批单位:深圳市建设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各1份;

2.用地批准或产权证明文件:新建房建工程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及改扩建工程应提交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属租赁的还应提交经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本次装改工程的证明文件;改装工程涉及其他产权单位公用部分的,应提交其他产权单位所有人签字的书面认可文件(原件各1份)。

3.施工范围内不含拆迁工程的,还应提供书面承诺(原件3份)。

4.视情况提交下列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1)基础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复印件1份);

(2)单独发包的装改工程:

A.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或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提供规划部门重新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部分改建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

B.不属于上述事项范围内的,应提交书面承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本次装改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认定意见(原件1份);消防部门的审图意见(复印件1份)。

(3)其他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4份,复印件2份);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定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6.直接发包理由证明材料:发包人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原件1份);社会投资工程提交预算书,政府投资工程提交审计文件(复印件2份);初次提交监理合同的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复印件2份);

7.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本技术资料:

(1)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加盖审图机构审图专用章书面文件原件1套,电子文件2套;单独发包的装改工程,如无需重新办理规划核准的,只需加盖审图机构审图专用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该报告视情况包括:燃气专业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深基坑(高边坡)支护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意见;报告应说明工程中是否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如采用,应提交建设部的核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外地施工、监理企业应已在市建设局进行企业信息确认;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单位资格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各3份);

8.申请部分材料补充或追加提交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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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3788939

十二、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审批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审批时限:6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1份)及设计图(原件3份);

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专题报告》(原件3份)及编制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原件1份);

4.申请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追加材料:

项目主管单位意见(原件1份)。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2105974

十二、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审批单位:深圳市城管局

审批时限:4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市或区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设计图纸各1份,验原件后留复印件1份;

3.挖掘道路施工组织设计原件1份;

4.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进行挖掘的,提供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验原件后留复印件1份;

5.申请改建人行道的,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原件1份;

6.在城市道路上进行地质钻探的,提供由业主签发的委托进行地质钻探的合同(协议),验原件后留复印件1份。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3915815

十三、占用城市绿地、树木砍伐或迁移

审批单位:深圳市城管局

审批时限:4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深圳市占用城市绿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请报告原件1份;

3.红线图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

4.位置图(现场照片)原件2份;

5.市规划部门有关批文,开设车行路口的还须有市交警局的批文,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

6.在期限内恢复绿化或者支付补偿费的书面承诺原件一份。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3915815

十四、征占用林地

审批单位: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如使用林地在50亩以下的,无须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3.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原件1份);

4.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定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

件);

5.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有效凭证(如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则不需要提供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有效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被使用林地的平面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5份)。

(注:如需征占用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土地,则需提供属于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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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2001962

十五、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审批单位:深圳市交警局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②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③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④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⑤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⑥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⑦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2.建设主管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审批的同意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属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工程的,需提供我局对交通工程的图纸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4.道路交通疏解方案和交通疏解图(原件2份):

①方案内容包括:工程的项目名称;负责施工现场交通疏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占用、挖掘道路的路段、面积、跨越、穿越道路的地点、工程期限;占用、挖掘道路的路段、面积、跨越、穿越道路施工时所采取的物理安全措施和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的措施。

②交通疏解图的绘制要求:

A.必须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绘制;

B.需明确标注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结束后恢复的道路线性及附属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监控设施等)。

5.工程延期申请,须有道路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不可抗力造成误工的充分理由和施工延期申请报告(原件1份)。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4469242

十四、施工许可

审批单位:深圳市交通局(报广东省交通厅)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一式三份);

3.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一式三份);

4.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一式三份);

5.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一式三份);

6.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一式三份);

7.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一式三份);

8.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一式三份)。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b16841125.html,

咨询电话:82107159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镇)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申报资料: (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 注意事项:

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 二、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本镇代办员向规划处提供申请,经规划处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 2、申报资料 (1)、经镇建管所及中心镇规划办审批受理的申请表一份;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 (3)、拟选地点的1:500-1:1000的实测地形图三份; (4)、其他指定材料:总平方案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 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以下简称建规科)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组织选址踏勘用地,审查确认,建规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条件,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发出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供资料详附件1)、规划条件,到审批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服务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确认建设用地范围申请和用地范围(1 : 500-1 : 2000地形图),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并向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详附件2),到审批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三、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建筑方案(包括纸质文本图纸和电子文本、图件)、报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详附件3),分局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组织(规划业务科室参与)方案审查(重要建设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完毕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书面意见,需修改的应规定时间修改到位。 3、建设单位或个人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分局对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核发《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表》,同时对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建筑方案,签署确定意见、经办人并加盖确认章。 四、报审施工图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施工图(包括纸质图纸和电子文件)、审查申请报告,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核实施工图(建筑类)技术指标和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建筑方案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审查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规划科核实(市政类)项目(道路、桥梁、公园、绿地、雨污管道等)施工图技术参数与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市政类)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 3、分局或市政工程规划科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对审定的施工图加盖确认章,向行政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证。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需提交材料详附件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工厂建设政府审批流程

厂房建设政府审批流程 建设厂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项目前期立项审批阶段 一、环保审批 1. 办理机关:市环境保护局 2. 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合格,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60日完成审批;报告表的30日完成审批;登记表的15天完成审批。3、办理程序 (1)、市环保局受理; (2)联系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 (3)、送达审批文件; (4)市局审批。 4、提交材料要求: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已不需提供);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8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3份,同时报送辖区环保部门的预审意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3份; (3)、涉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的项目,必须提交总量批复文件; (4)、备案制项目提交备案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工业项目提交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规划的支持性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非工业项目

提交符合区域规划的支持性文件。 注:待领取环保局批复后,持该批复到发改委完成项目核准手续 二、用地审批 办理机关:市国土资源局 (一)用地预审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合格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出具预审或初审意见。 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所需资料 1、要求对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原件1份,原件核查); 2、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原件2份); 3、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1∶1000或1∶500地形图电子版和纸质图(原件2份)(文件格式为dwg); 4、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类分类情况说明(原件2份);(国土局内部科室提供)。 (二)用地报批 办理程序:申请并提交材料、审核并编制报件、局级审查上报、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厅、缴费、省政府批复。 办理时限:材料备齐即报。 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窗口受理所需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2份,原件检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检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一.基本报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评报告书(环保部门)———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部门)———建筑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供地(国地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审图机构)———人防审查(人防办)———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具体程序细分如下: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由当地发改部门审核): 1、项目建议书;委托相关单位做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理由和依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框算和资金来源渠道、原材料及水电气配套条件、三废情况及处理措施、项目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然后拿出建议; 2、总平面规划图;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总平面图是拿来报废的,因为规划部门的设计任务书还没出具; (二)、选址意见书和选址通知书核发(当地规划部门) 1、附项目建议书批复; 2、按控规核发项目地块相关设计指标,即选址通知书; 3、建设单位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招标,选择建筑方案和设计单位;

(三)、用地预审(国土部门) 1、用地农转用手续相关资料; 2、在用地现场公示,相关街道、村居出具证明; (四)、环评报告审批(环保部门) 1、委托相关单位写环评报告书,花钱的,然后由环保部门安排评审会,作修改后上报环保部门; 2、环评公众调查表; 3、环评报告项目现场公示程序;没有不良反映的话,再作环评批复; (五)、建筑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 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标;中间过程很长,发布标书到开标30日,顺利的话选择好设计单位及方案,然后进行修改,再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10多个单位进行评审,出具会议纪要; 2、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作修改; 3、图纸到审查中心做日照分析,如有不合规定,重新调整到满足为止; 4、交通影响评价分析;业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作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成果交由公安的交警部门来会审并提出意见后修改;若车位不足或者车道等不满足当地要求,则总平面又得重新调整,到全部满足后再报批; 5、规划建筑方案上报待批复,需要说明的是,审查时间都是前置的,等他们审查后认为可以上报才会接件,这时间不纳入部门办事承诺时段内;

想要成功建设一个厂房需要经过这十大操作规范

想要成功建设一个厂房需要经过这十大流程! 如何建设一个厂房?成功建设一个厂房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在中国,厂房建设项目主要细分为以下阶段和步骤,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不少步骤往往是同步进行的,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项目管理和协调。 一、前置审批 主要包括:工厂项目立项备案、用地、选址及环境评审、获取土地使用证及规划审批等这几项内容其中部分是可以同步进行的,大部分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基本大同小异,部分地区可能会在具体细节上顺序及操作方式会有所不同。 买地建厂投资流程:签订投资意向或合资合作意向书、工商注册(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公司具体名称、股东名称、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如股东是法人,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证明、环保证明、房产证明项目备案(计划局、发改委):编制项目简介、填写项目申请备案表、项目备案请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手续办理(环保局、建设局、土地局):环保评审∕审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土地评估、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预审办理土地证(土地局):地籍调查表、用地申请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出图意见、建设部门一证一书、环保证明、一书四方案、土地评估 二、厂房选址 在全球范围内对许多制造业企业所作的调查表明,企业认为下列因素是进行设施选址时必须考虑的: 1、地理位置、当地各项成本及原材料和成品运输成本; 2、劳动力的获取条件及雇员生活环境质量; 3、与市场或客户的接近程度及服务的便利程度; 4、与供应商和生产制造资源的接近程度和便利程度; 5、政策优势及当地其它软环境。 6、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风水和运势 三、厂房风水 工厂是商业用,以商为用当然要以财为主,如果你找的厂房财不旺,如何能发财?不旺财还劫财那你可就惨了 从年年出口的外贸顺差,到中国惊人的外汇储备。从世界产品中国造,到全世界国家都说中国强大起来了。支撑这一切繁荣的是几千万家大大小小的工厂。这种繁荣的景象无疑催生了更多的工厂,每天有上千家的工厂开业,也有几百家工厂倒闭关门,有几百家在苦苦支撑,到现在,能从激烈的市场竟争中走出来的工厂是幸运的,随着中国产品对国外市场 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一些国外商家与媒体对中国产品的反面炒作,抓住一些问题产品大做文章,使进口国加强了对中国产品的检验,国内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生产产品的质量监管,使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变小,市场竟争越来越激烈。当然要理性的看待这个问题,中国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特别是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必然会暴露出一些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引起国内相关部门的重视,各大工厂也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理——优胜劣汰。作为厂家也不用悲观,毕竟中国的市场很大,出口的大门还没关。现在开工厂,除了要看产品是否有竞争力与市场定位外,其中工厂选址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什么样的地方生产什么样的产品销路好,在多旺的地方发多大的财,这些在无形之中好像都是有定数的。 在确定了项目后那么首先要找厂房,在现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厂房的种类可谓是名目繁多参差不齐,大体可以分四种; 第一种;企业有一定实力后自己卖或租地建厂房自用。 根据调查现在60%以上的企业会请有经验的风水师来选址规划布局施工指导。这类企业一般都有实力发展也快。 第二种;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经济开发区厂房。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各种手续程序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况复杂的,应提交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一式一份; 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方案审核、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我们必须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确保我州工程建设做到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规范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 3.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5.工程建设施工、安装阶段。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7.项目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主要用于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三)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审批,依照法律法规申报审批。 (四)国家林地审批:①建设单位申请文件;②已批准的规划或设计文件;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⑤与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补偿协议;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报告,或减轻影响、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⑦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论证、听取大众意见;⑧合格后予以批复。

建厂流程

建厂流程 荐 629 原创 | 2011-04-02 09:06 | 收藏 | 关键字: 在中国,工厂建设项目主要细分为以下阶段和步骤,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不少步骤往往是同步进行的,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项目管理和协调。 一、前期相关审批 主要包括:工厂项目立项备案、用地、选址及环境评审、获取土地使用证及规划审批等这几项内容其中部分是可以同步进行的,大部分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基本大同小异,部分地区可能会在具体细节上顺序及操作方式会有所不同。 买地建厂投资流程:签订投资意向或合资合作意向书、工商注册(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公司具体名称、股东名称、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如股东是法人,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证明、环保证明、房产证明项目备案(计划局、发改委):编制项目简介、填写项目申请备案表、项目备案请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相关手续办理(环保局、建设局、土地局):环保评审∕审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土地评估、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建设用地预审 办理土地证(土地局):地籍调查表、用地申请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出图意见、建设部门一证一书、环保证明、一书四方案、土地评估 工厂选址

在全球范围内对许多制造业企业所作的调查表明,企业认为下列因素是进行设施选址时必须考虑的: 1、地理位置、当地各项成本及原材料和成品运输成本; 2、劳动力的获取条件及雇员生活环境质量; 3、与市场或客户的接近程度及服务的便利程度; 4、与供应商和生产制造资源的接近程度和便利程度; 5、政策优势及当地其它软环境。 6、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风水和运势 二、厂房整体及配套设计 设计通常包括设计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 ①设计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厂址选择和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设计任务书由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其目的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厂址选择报告,对建设项目的主要问题,即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建设地区和地点、专业化协作范围、投资限额、资金来源、要求达到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作出决策。 ②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初步设计包括:确定主要原材料、燃料、水、动力的来源和用量;规定工艺过程、物料储运、环境保护等设计的主要原则;明确设备、建筑物和公用系统的构成和要求;进行工厂布置,设计全厂和车间的平面布置图;提出生产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生活福利设施的方案;计算主要设备材料的数量、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概算。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是建设投资的拨款、成套设备订购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③施工图的设计:绘制各种建筑物的建筑结构详图、设备和管线的安装详图、各项室外工程的施工详图、编制全部设备材料明细表和施工预算。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各阶段申请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申请材料 一、立项审批阶段 (一)发改委政府项目审批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用地权属文件 3.项目所在地地形图 4.投资筹措方案 5.批准后的规划图 6.可研报告 7.初步设计 8.评审意见 (二)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申请书面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等 3.验收申请报告 4.验收监测报告 (三)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用地单位要求预审的申请表 4.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

(四)规划局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申请,填写规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限额以上项目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3.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图及地形图(五千分之一及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 4.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附土地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对环境、消防、安全等有影响的,应附有关部门意见 6.申请项目含有住宅的,根据需要附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易地建设申请 二、规划审批阶段 (一)国土资源局使用国有土地审批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提供) 4.权属资料及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用地协议 5.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图 6.环保部门意见(工业项目用地须提供) 7.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8.涉及农用地的要提供农用地转用批复及相关材料。 (二)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要求 1.项目批准材料 2.勘察资料等文件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工厂建设审批流程大纲

厂房建设审批流程 建设厂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项目前期立项审批阶段 一、环保审批 1. 办理机关:市环境保护局 2. 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合格,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60日完成审批;报告表的30日完成审批;登记表的15天完成审批。3、办理程序 (1)、市环保局受理; (2)联系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 (3)、送达审批文件; (4)市局审批。 4、提交材料要求: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已不需提供);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8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3份,同时报送辖区环保部门的预审意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3份; (3)、涉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的项目,必须提交总量批复文件; (4)、备案制项目提交备案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工业项目提交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规划的支持性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非工业项目

提交符合区域规划的支持性文件。 注:待领取环保局批复后,持该批复到发改委完成项目核准手续 二、用地审批 办理机关:市国土资源局 (一)用地预审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合格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出具预审或初审意见。 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所需资料 1、要求对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原件1份,原件核查); 2、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原件2份); 3、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1∶1000或1∶500地形图电子版和纸质图(原件2份)(文件格式为dwg); 4、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类分类情况说明(原件2份);(国土局内部科室提供)。 (二)用地报批 办理程序:申请并提交材料、审核并编制报件、局级审查上报、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厅、缴费、省政府批复。 办理时限:材料备齐即报。 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窗口受理所需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2份,原件检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检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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