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91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91页)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二期(监理)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031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6 年月

目录

第1章招标公告 (3)

第2章投标须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总则 (12)

1、工程说明 (12)

2、资金来源 (12)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12)

二、招标文件 (13)

4、招标文件的组成 (13)

5、踏勘现场 (13)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14)

三、投标报价说明 (14)

7、投标价格 (14)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8、投标文件的语言 (15)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10、投标有效期 (16)

11、投标保证金 (16)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17)

14、投标截止期 (18)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

六、开标 (18)

16、开标 (18)

七、评标 (19)

17、评标委员会 (20)

18、评标纪律 (20)

19、评标 (20)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

八、定标 (20)

21、定标方式 (20)

22、中标公示 (21)

九、授予合同 (21)

23、中标通知书 (21)

2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1)

25、履约担保 (21)

2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

27、招标项目监管部门 (22)

28、其他 (22)

第3章评标细则 (23)

一、总则 (23)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23)

三、评标程序 (24)

四、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25)

五、资格审查 (25)

六、符合性鉴定评审 (29)

七、详细评审 (29)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九、提交评标报告 (32)

十、附则 (32)

第4章合同格式 (33)

第5章技术规范 (70)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71)

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 (72)

第二部分监理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二期(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5]A04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市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鳌峰洲光明港3号;

2.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5268.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为5664.397平方米;1#楼25层,檐口高度为75.8m,建筑面积为9245.2平方米;2#楼25层,檐口高度为75.8m,建筑面积为8972.94平方米;3#楼3层,檐口高度 14.9m,建筑面积为193

3.611平方米;投资约7539.3083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1#楼、2#楼、3#楼及地下室的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井点降水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景观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讯通工程、室外及标识及配套工程等工程施工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

2.6本项目施工工期为:总工期 8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桩基工程90个日历天、地下室工程120个日历天、上部主体结构工程210个日历天、室内外装饰工程、落架完成300个日历天、室外总体工程9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7539.3083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137.4044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4月27日至 2016 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

注: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603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5月23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

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福机新苑办公楼,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 38872069 ,传真: 0591-******** ;

联系人:侍平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第2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的资质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3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1.5本招标项目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6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7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8本招标监理服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列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投标人的资格及投标费用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2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满足招标文件第6章第12条所要求的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7)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标进行审查,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6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有权对其资格做进一步调查,若发现其资格审查资料中弄虚作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招标公告

第2章投标须知

第3章评标细则

第4章合同格式

第5章技术规范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等资料。

4.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阅读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补齐,否则后果自负。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

5.1.1本工程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5.1.2踏勘现场时,投标人应仔细勘察工程的地形、水文地质、自然气象、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及临时设施用地,以帮助了解设计意图和现场施工条件。投标人踏勘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5.1.3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生意外情况,不论何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

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6.1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质疑,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和查阅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列表第12项所述的期限前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必要的澄清及解答,并将澄清及解答的内容在投标截止之日起15天之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公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解答的信息,并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

6.2在投标截止日期15个日历天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和补充招标文件。

6.3补充通知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7530972.html,)公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信息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补充通知的书面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

三、投标报价说明

7、投标价格

7.1监理服务费: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应包括对本须知第1款所述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7.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要求,在保证施工监理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状况,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对监理服务费进行报价,具体计算如下表。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暂按下表,否则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7.3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变动而调整,若该工程建设工期延长,按有关合同条款执行。

7.4投标人若中标,其监理费的计费基数按所监理的工程范围以财政部门最终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为计费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计算后的80%计取,保修期的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

7.5本工程所有币种为人民币。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

·投标申请资料封面

·投标申请书

·投标书

·企业状况一览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年审及变更记录)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年审及变更记录)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打印件)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打印件)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誉一览表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投标人信誉一览表

·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主要设备仪器表

·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

第二部分监理大纲

9.2投标文件的相应文件应使用本招标文件第6章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或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汇款凭据上应注明标识“榕市建安招2016031投标保证金”。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的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采用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人须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将《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打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携带原件备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若采用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将《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打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携带原件备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

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11.3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因投标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5个工作日内,并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办理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日期、退还金额、退还的投标人名称。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包括中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前述规定的办法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11.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1.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1.4.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11.4.4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1.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按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的内容和格式应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字间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该投标文件相应签署人加盖印鉴证明。

12.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章。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公章应使用法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等);签章为签名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志与递交

13.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3.1.1投标人应将资格商务文件的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内,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标明“资格商务文件”。

13.1.2资格商务文件、监理大纲的内、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应贴上密封条、盖上投标人

法人公章或密封章。内、外层包封上都应写明: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2)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3) 年月日 9 时 45 分(投标须知前列表第18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

开封;

(4)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在外包封上还应标明地址、邮

政编码,以便出现投标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3.2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

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

标人。

13.3投标文件按前列表第17项所述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14、投标截止期

14.1投标人应于前列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4.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投

标文件。

1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

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6、开标

16.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前列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招标人邀请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未派人参加或在开标会中途离场,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事后提出的异议无效。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6.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16.3开标会议主要程序

16.3.1截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在开标室前排队并发放顺序号码,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取号码后,凭号码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依次进入开标室,等待核验身份;

16.3.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待准备工作就序后,由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始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根据号码顺序依次核验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

16.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经核验无异议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按身份证核验先后顺序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经核验有异议的,如存在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消磁等无法核验的情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作出保证身份证真实性的承诺并签字确认,以上情况应记录在案,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备查,然后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方可进行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携身份证有异议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随同该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通过公安部门协助共同核查身份证的真实性。

16.3.4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16.3.5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参加开标会代表姓名;

16.3.6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6.3.7当众检查和宣布投标文件密封的完好情况,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6.3.8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16.3.9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开启投标文件正本,宣读投标人名称、委任的总监姓名投标报价、服务周期、质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3.10唱标结束后,各方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若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也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有效性;

16.3.11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