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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 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 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 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 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 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 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 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 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 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 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 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 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 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 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 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 面激励。

对公司开展最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构想与建议

对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构想和建议 一、2010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状况 回顾2010年的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可以用“如火如荼”四个字来概括。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金募集创历史新高;二是,投资交易异常活跃;三是,退出数量和投资业绩独步全球;四是,全国PE热潮空前。总体看来,2010年度,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呈现了出全球资本市场少有的繁荣景象。据统计: 1-11月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无论募资、投资还是退出,均创出历史新高。 从新基金募集情况来看,中外私募创投机构募资热情空前高涨,其中人民币基金募集个数占比在九成以上,其绝对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投资方面,投资案例数及投资金额均大幅上扬,投资行业布局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热点,互联网、清洁技术以及生物技术/医疗健康一如既往的稳坐“三甲”席位;退出方面则更显“丰收”之意,不仅国内资本市场继续扩容,中国企业赴美IPO也迎来小高潮。 据统计,2010年的前11个月,中外私募创投机构共新募基金148支,其中新增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资本量为100.98亿美元;从投资方面来看,2010年前11个月,共发生707笔投资交易,其中已披露金额的582笔投资总量共计44.45亿美元;从退出来看,2010年前11个月共有331笔VC/PE退出交易,其中IPO 退出285笔。

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唱响市场主旋律 纵观2002年至今,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无论新募基金数还是募资总额都一路高歌猛进,尽管在2008年末因受金融危机重创而整体回调,但进入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基金募集不仅热情空前高涨,甚至近乎狂热。从投资流程的前端(募集基金数量与规模)与后端(IPO退出案例数量)来看,本土机构在2010年已成为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数据显示,人民币基金募集完成133只,总规模约121.31亿美元;美元基金募集完成22只,总规模约245.69亿美元。人民币基金在数量上拥有绝对优势,但规模相对美元基金普遍偏小,源于基金主要着眼PreIPO投资,投资周期相对美元基金偏短,单只基金投资数量偏少。 深创投(24家)、红杉(10家)、永宣投资、鼎晖及同创伟业(均为8家)在IPO退出方面表现突出,启迪创投(投资数码视讯)、高盛(投资海普瑞)均获得超过100倍的IPO账面回报,超过70起投资的IPO账面回报超过10倍。受益于今年创业板IPO广受热捧和美国资本市场在四季度的中国概念股热潮,本土机构与外资机构均取得较好的退出表现。 人民币基金募集火热 2010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与北京、安徽、湖南、吉林等省市政府联合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相继设立,截止目前首批20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家创投基金已有14支公开挂牌,其中9支均在本年完成,且在创办模式、投资方向、地方特色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国家规划时的初衷。 其次,政府引导基金遍地开花为人民币基金募集提供极大便利,以“红色资本”深圳创新投为例,通过与引导金合作布网全国的战略已初见模型,2010年再与成都、南京、厦门、大连等地方引导金合作成立十余支新基金,与之相似,赛伯乐、英菲尼迪等外资创投也通过此方式快速且稳步地扩张。 再次,就是外资投资机构纷纷在国内设立并募集人民币基金,这也使得人民币基金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如鼎晖创投、德同、DCM、KPCB、优点资本等外资VC 也相继设立并募集了人民币基金,预计外资募集人民币基金的趋势还会持续。 VC/PE市场投资首破七百大关 2010年前11个月,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共发生投资案例707笔,其中披露金额的582起涉及投资总额44.45亿美元,不仅远超2009年全年477笔共

员工股权激励之进入与退出机制

2017-11-17 在创业初期,资本匮乏的情况下,创业者们往往通过股权期权来对员工进行激励,一定程度上也起到集结公司上下的力量,众志成城,共同努力将创业项目落实成功的作用,但很多时候,前期没有分配好股权很容易在后期出现利益纠纷而导致公司人心涣散,影响企业运营效率,因此问题来了,如何分配好股权?本文便通过员工股权激励的进入退出机制叙说一二: 一、员工股权激励的进入机制 1、定时 有的创业者,在公司很初创阶段,就开始大量发放期权,甚至进行全员持股。我们的建议是,对于公司核心的合伙人团队,碰到合适的人,经过磨合期,就可以开始发放股权。 但是,对于非合伙人层面的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股权激励成本很高,给单个员工三五个点股权,员工都可能没感觉;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差,甚至会被认为是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效果。 因此,公司最好是走到一定阶段(比如,有天使轮融资,或公司收入或利润达到一定指标)后,发放期权的效果会比较好。 发放期权的节奏: 要控制发放的节奏与进度,为后续进入的团队预留期权发放空间(比如,按照上市前发4批计算);全员持股可以成为企业的选择方向,但最

好是先解决第一梯队,再解决第二梯队,最后普惠制解决第三梯队,形成示范效应。这样既可以达到激励效果,又控制好激励成本;期权激励是中长期激励,激励对象的选择,最好先恋爱,再结婚,与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 2、定人 股权激励的参与方,有合伙人,中高层管理人员(VP,总监等),骨干员工与外部顾问。 合伙人主要拿限制性股权,不参与期权分配。但是,如果合伙人的贡献与他持有的股权非常不匹配,也可以给合伙人增发一部分期权,来调整早期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拿期权的主要人群。 3、定量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权池的总量,另一方面是定每个人或岗位的量。 公司的期权池,10-30%之间较多,15%是个中间值。期权池的大小需要根据公司情况来设定。 在确定具体到每个人的期权时,首先先考虑给到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人员期权大小,然后再定具体个人的期权大小。在确定岗位期权量时可以先按部门分配,再具体到岗位。 公司总池子确定下来,再综合考虑他的职位、贡献、薪水与公司发展阶段,员工该取得的激励股权数量基本就确定下来了。同一个级别的技术大拿,在VC进来之前就参与创业、在VC进来后才加入公司、在C轮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权应该设计成区别对待。另外,公司也可以

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研究

64 1 2010 FINANCE AND ACCOUNTING 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研究 ■ 罗翠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0) 01-064-02 摘 要 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机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决定着整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循环运作能否实现。它涉及到退出方式、退出程度和退出时机的选择,本文仅就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进行研究。 关键词 私募股权基金 退出方式 发展趋势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之一:以价值为主导实施退出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是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通过控制或管理使其价值增值,最终出售股份而获利。近年来其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鲜明的特色和灵活的机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迅猛,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大背景下,金融危机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恰是一个机会。私募股权基金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其在运作机制和盈利方式上都有显著的特点。 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模式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目的并不是要控制企业的管理权,而是参与企业的管理,以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主要经过以下阶段:首先是进行项目寻求,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并进行合作;其次基金完成对该项目的投资,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接着通过优化企业的基本面,提升企业的内在价值;最后通过成功退出实现价值增值。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实际上是一场资本的循环过程,在投资一个企业一段时期后,再将手中的股权卖出,实现价值后再投入到下一个企业。因此,作为“以退为进” 的私募股权基金,首当其冲就是要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一旦无法退出,投资循环链条就会中断。此外,退出渠道多样化,比如上市、兼并收购、回购等,采用何种方式退出,以何种价格退出也直接决定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业绩。 二、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包括所投资企业公开上市(IPO )、目标公司内部收购(包括公司回购,其他股东或管理层受让等)、外部转让以及清算破产等。 1.首次公开发行(IPO) 首次公开发行一般是在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的,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好也是最受欢迎的退出方式之一,它代表了资本市场对该公司业绩的一种认可,能够为PE 及被投资企业带来最大经济效应。Bygrave 和Timmons (1992)研究发现,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中,以IPO 方式的价值最大,收益程度最高,其投资回报率往往大幅度超出预期。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角度说,其可以投资者通过企业上市将其拥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公共股份,通过在市场上套现来实现投资收益;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而言,企业上市则意味着企业既保留了独立性,又获得了从资本市场上持续融资的途径。 2.目标公司内部收购 目标公司内部收购包括公司回购,其他股东或管理层受让等。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其都是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回购企业股份。企业的经理和管理人员,通常对公司都非常了解,他们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资产达到一定规模、财务状况良好,但尚未达到公开上市的要求时,若企业管理者充分相信企业的未来,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内部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 目标公司内部收购能够使目标公司买回失去的那部分股权,这种投资操作简便,投资时间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迅速而彻底的退出,比较适合投资额比较小的投资。 3.外部转让 外部转让主要表现为股份出售,这也是私募股权基金常见的退出途径之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出让股权以谋求资本增值,其中包括将股权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企业的竞争对手等战略买家,或者将其转让给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对于企业的影响较小,通常管理层也不会抵制和反对。但如果将企业出售给其竞争对手,会导致企业被其他人收购而失去独立性,但现代企业已经走出了单纯竞争的格局,转而寻求双赢的合作机制,因而战略性的兼并和收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并购有望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一个热点。 4.清算或破产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迫不得已选择的一种退出路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旦发现不能达到预期的回报,就需要果断退出而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破产清算可以保证收回一定比例的投资,减少继续经营的损失,根据统计,清算方式退出的投资大概占风险投资基金的32%,该方法一般仅能收回原投资总额的64%。另外,破产清算耗时较长,要通过繁琐的法律程序,因此退出成本较高。 三、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选择偏好及原因分析 1.将权益出售给产业投资者 投资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见的退出途径之一是将在我国的投资组合出售给该行业中的相关企业。通常该类企业是希望借助收购打入我国市场或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竞争能力,比如,摩根士丹利投资南孚电池,然后将其出售给吉列,从而吉列旗下的金霸王电池实际上就控制了整个中国市场,也避免了价格战给吉列带来的损失。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和世界各主要市场不断交融,国内和海外并购活动不断增多,将权益资本出售给产业投资者仍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一个主要渠道。 2.借道海外上市 过去几年中,在我国的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退出主要还是以IPO 的方式为主,其中既包括国内市场,也包括国际市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国内资本市场无法满足需要,大部分企业都是选择海外上市,其方式可分为两种。 海外直线IPO 。即注册在境内的企业采取在海外直接发行H 股、N 股、S 股股票或存托凭证,从而达到私募股

北京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试题

北京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个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干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60分。) 1、__是指为实现战略营销目标而把营销计划转变为营销行动的过程。 A.市场营销方案的制定 B.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 C.市场营销计划的实施 D.市场营销控制 2、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__。A.无记名股票 B.记名股票 C.记名股票或无记名股票 D.优先股票 3、现场检查主要侧重对销售机构__进行检查。 A.财务状况 B.人力资源 C.内部控制 D.资格许可 4、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说法不正确的有__。A.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B.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3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5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C.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 D.最近3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 5、下列关于非交易过户主要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有__。 A.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B.捐赠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其合法管理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C.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D.任何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 6、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时,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的排名期间不得少于__个月。 A.2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究_265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 究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究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究 【摘要】建立顺畅的退出机制是私募股权基金取得成功的基础,本文结合我国目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的现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如何完善改进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 加入WTO是海外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我国的开端和契机。私募股权基金指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针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往往是长期投资,流动性比较差。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收益、承担风险,最后出售持股获利。投资者的目的就是在合适的时机退出企业获得高额收益,因此退出是他们最关心的环节。近年来中国本土的私募股权基金开始飞速发展,但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难以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相抗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私募股权

退出机制不完善,本文主要分析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的退出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现状 风险投资家在确定需要退出风险资本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出方式以获取最大的收益。国际上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主要是公开发行、并购回购、交易退出、清算退出。近几年,中国私募股权基金IPO实现的退出明显增多,其他几种方式很少使用。根据清科-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数据库统计,2007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236笔退出交易,其中以IPO方式退出的案例笔数为179笔。 对退出方式进行统计的结果如下: 由数据可以看到,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选择上市退出,这主要由于上市退出回报率最高,其他方式障碍又大。并且中国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很多企业在国内不能上市就选择绕去境外上市。股改后IPO的重新开闸,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敞开了大门。07年中国股票是大牛市,A股市场上市的吸引力显着加强,国内资本市场开始成为我国创投机构的主要退出渠道,但是随着08年股市暴跌,中国资

商业计划书的退出机制

篇一:创业计划书之风险控制和退出机制 创业计划书 框架 1、产品与技术赵 2、市场分析钟 3、公司战略焦 4、营销策略陈连增 5、公司结构和人力资源刘 6、生产运作陈凯音 7、财务分析吕 8、风险分析与退出机制李 风险分析与退出机制: 一.风险分析: 任何项目都存在着风险,如何能够有效地预防并控制各种风险是项目探讨之初就应该多方讨论的问题,做为管理者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小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把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难以承担的损失。综合本项目,有可能存在风险的因素如下: 1)气候的影响 由于自然因素对农作物的产量影响较大,所以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无法对经营产品的数量等做准确的估计,从而在资金的分配上,不会达到更高效的配置。 2)仓库的货损 为了物流配送的需要,我们的货物必然会在物流仓库短暂堆放,对某些蔬菜类产品,因为货物本身的特点,在存储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定的货损,对这个的预防和控制是本项目必然要考虑的问题。 3)对农作物生产过程的监控因为我们的品牌形象就是有机食品,所以,我们所销售的农产品一定要完全符合我们对外宣传的标准,否则将对我们的形象大大折扣,也会危及公司的生存,因此我们必须安排人员对全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这个是否能够实现是个难题,而且如果有对公司形象有损的报道,将会大大影响公司的生存; 4)对货源的控制 为了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我们必须拥有一定的产品货源,我们面向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民,非常分散而且难以控制,如果我们要决定他们种植的产品,那么我们需对他们产品的回收做出承诺,假如市场到时候未达到预期的要求,那么损失只能我方来承担。如果我们不决定他们要种植什么,那么我们的控制无从谈起。 二.资金退出机制 1)上市 如果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考虑ipo上市,从而资金可以撤离; 2)并购 如果企业发展暂时不能达到期望的要求,那么可以考虑被别的公司并购; 3)管理层收购 如果公司运营一段时间以后,公司管理层能够将公司收购,那么其它投资资本也可以及时退出。篇二:如何写商业计划书(投资退出与营运分析) 如何写商业计划书(投资退出与营运分析) 商业计划书一般可以分为十一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第二部分为业务及前景,第三部分是经营管理,第四部分是拟用筹资,第五部分为风险控制(因素),第六部分是投资回报和退

股权退出机制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法律问题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法律问题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基金运行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环节,通过恰当退出方式在合适的退出时机实现基金的退出能够最大程度保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 投资回报率,投资者获得资本增值的同时能够实现被投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因此,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而言,退出机制的建构意义非凡。健全的机制建设离不开法律和经济基础的支撑,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保障机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达的资本国家,基金的退出渠道多元且顺畅,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金退出提供制度保障,而监管、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的建设则为基金退出提供了强劲助推力。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尚未成熟,现行法规对基金的退出未能形成有效的保障,甚者对退出造成了阻碍,配套制度尚不能满足目前基金退出机制发展需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研究分析退出 机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修改建议。改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法律环境是本文写作的主要目标。 本文将分四部分进行观点阐述:第一部分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概念、基本特征及功能定位入手阐释,旨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从宏观上予以了解,为文章后续内容的展开做好基础工作;第二部分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退出机制的发展现状进行简单介绍,包括退出方式的选择、退出平台、配套制度的建设,通过梳理分析对其有约束力的现行法规,提出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退出机制所面临的法律桎梏,为文章第四部分提出立法建议搭建平台。第三部分简单介绍美国、欧洲、日本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这些国家已经建立相对完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从其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相关的法律制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总结经验,发现能够 为我国所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通过第二、第三部分的分析、比较,并依托于我国的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提出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立法建议。首先,通过立法引导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提供更多可选渠道;其次,鉴于目前我国部分关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法律条 文对基金退出形成了桎梏,提出法规修改建议;最后,以法律法规的修改为支撑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从三个维度提出法规修改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

【方案】股东进入-退出机制(通用范本)

内部资料 注意保管 standard template 方案书

-------------------------------------------------------------------------------------- 进入机制、退出机制 一:专心做此事业,不私自另外做同行业,谋取私利. 二:投资者投钱,且自己亲自参与工作者,公司给予相对应的合理报酬。三:自己能独挡一面,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会安排的职务。 四:公司发展后在职股东能力不够,不思进取,给半年时间学习成长机会,如还不上进或确实能力无法胜任经公司60%以上董事会成员通过,就可劝退,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股权保留2年,每年公司出资收购其50%的股权,两年完成100%股权收购。 五:公司股东,不管公司赢利与否。3年以内不能无故退股,无故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同时净身退出,股权归公司所有。 六: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生病,残疾,意外伤亡等)导致不能再工作,只享有资金股,且资金股5年内过度完毕后退出(具体比例待商量)。 七:如股份转让,内部优先,对外转让需经55%以上董事会成员投票认可。八:借用公司平台谋取私利,(如私自接单,转单,拿回扣等)损害公司形象利益者,一经发现直接退出,且没收投资款50%,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九:亲属继承股权: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才可继承。 十:年终按董事会成员持股分配外,公司拿出净利润20%给在职工作的董事成员分配。 十一:公司所有合作模式及股东的职位职责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改变,有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即可。 十二:参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最高执行者,经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拥有执行决策权; 十三:不参于运营股东有建议权,决策权归参与运营的董事会成员所有;

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他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他退出方式 据相关统计表明,在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中,公开市场的比例30%。其他退出方式中,企业兼并收购退出的比例23%,转售给其他投资者的为9%,企业回购股票的占6%,清算的占32%,以上数量之和远远超过了公开上市的比例。 11.1兼并收购。企业间的兼并与收购(Merger & Acquisition, M&A)也称之为并购,亦是私募股权基金常见的退出方式。M&A是私募股权基金除IPO之外最有利的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方式。 11.1.1 M&A退出与IPO退出的比较。 1、退出价格及退出速度不同。M&A退出价格更加灵活且退出速度更快。私募股权基金采取M&A退出可能是因为企业经营业绩不符合上市条件甚至前途暗淡而寻求及早收回资金另觅其他项目,此时的并购价格一般会相对公开市场同类公司的价格为低。 另外,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遇到了一个非常糟糕的经济周期导致IPO价格极低,或遇到了一个非常慷慨的卖家,是出于战略考虑收购,例如提高市场占有率,或是为了拓展上、下游的产业链,此时并购价格可能会较公开市场同类公司的价格为高。M&A无疑可使私募股权投资能够快速收回现金和实现投资回报。而私募股权投资通过IPO 退出的周期较长,而且退出价格与届时的证券市场的情形紧密相关,

波动较大。 2、法律监管严格程度不同。IPO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并不是所有的创业企业都可以顺利上市。M&A机制灵活,在创业企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实现,且全过程可以控制。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自行选择有意向的交易对象、出售时间、份额比例,过程上完全依照资金和买家的意志行事。 3、对企业股东的依赖程度不同。M&A需要收购方和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层面能协商一致,故存在匹配的不确定性。而企业只要符合上市条件,原则上都可以实现IPO,同时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退出。 4、退出后是否需要整合不同。M&A后企业需要面临大量的整合问题。除非私募股权基金一次性全部退出,否则其任然不得不面对逐步退出过程中与收购方痛苦的整合。 11.1.2 M&A退出的类型及对价。 私募股权基金通过M&A退出的两种主要类型为:出售股权(Trade Sale)和出售资产(Sale Assets)。 1、出售股权。出售股权使比较简单的一种退出方式,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全部或部分售出所持有的企业股权给收购方。出售股权实质上是私募股权基金让过渡对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控制权的一种交易,不涉及企业的架构重整,原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任然存在,只是投资人发生变更。股权收购中,受影响最大的是企业的其他股东。

XX投资股东退出机制.pdf

XX投资股东退出机制 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股东突然退出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结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东的退出规定,制定本机制。 一、退出条件 持有本公司股份。退出股东经办的借款本、息全部归还,无拖欠情况。 二、退出情由 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况可申请退出: 1、公司连续两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在该两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件持反对意见。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公司不再续存。 4、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的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6、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可能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三、退出方式

1、通过一般的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退出股东应提前一个月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突出书面申请并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该股东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退出股东自提交退出申请书的当月起,不再享受公司的利润分红。 2、通过行使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股份 对于退出股东来说,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其所持股份的转让,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该股东可以行使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股份。公司购买该股东股权后,按照其他股东出资比例分摊到其他股东。回购该股东股权的资金一次退还。自该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自己股权之日起,不再享受公司利润分红,且不再拥有在公司相应职位的权力(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无表决权,但可以旁听)。 3、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部分股东根据实际意愿可以申请退出。 (其1.2.3.中退出方式中股东参与利润分配,须满足持有至利润分配结算期届满(即到每年12月31日),才可享有利润分配;股东在结算期前退出股份,不享有利润分红,按照其持有金额的当年定期银行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的3倍予以支付其使用费用。)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精品案例类】2019年某知名企业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所谓投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本形态,以实现资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资本运作,退出是实现收益的阶段,同时也是全身而退进行资本再循环的前提。它主要有四种方式,包括股份上市、股份转让、股份回购和公司清理。 目录 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投资退出机制的方式 我国投资退出机制的不足 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投资退出机制的方式 我国投资退出机制的不足 展开 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1]风险投资的本性是追求高回报的,这种回报不可能像传统投资一样主要从投资项目利润中得到,而是依赖于在这种“投入—回收—再投入”的不断循环中实现的自身价值增值。所以,风险投资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资本的高度周期流动,流动性的存在构筑了资本退出的有效渠道,使资本在不断循环中实现增值,吸引社会资本加入风险投资行列。投资家只有明晰的看到资本运动的出口,才会积极的将资金投入风险企业。因此,一个顺畅的退出机制也是扩大风险投资来源的关键,这就从源头上保证了资本循环的良性运作。可以说,退出机制是风险资本循环流动的中心环节。 风险投资与一般投资相比风险极高,其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动力在于追求高额回报,而且由于风险投资企业本身所固有的高风险,使风险投资项目和非风险投资项目相比更容易胎死腹中。一旦风险投资项目失败,不仅获得资本增值的愿望成为泡影,能否收回本金也将成为很大的问题。风险投资家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资金沉淀于项目之中,无法自拔。因此,投资成功的企业需要退出,投资失败的企业更要有通畅的渠道及时退出,如利用公开上市或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企业、规范的破产清算等,以尽可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水平。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内容提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所有以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的资本,它已成为中国继房地产、股市之后投资的又一个热点,成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它能使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机地与过层次市场对接起来,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并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创新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我国市场,也随之暴露出许多问题,如缺乏配套的政策和完善的法律法规、退出机制不健全、缺乏合格的人才和高素质的管理团队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针对这些情况,首先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述,理解其基本的理论知识,然后根据在近几年的现状指出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几点具体的对策。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状;问题;对策 一、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一)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PE)是以非公开的要约形式,向少数的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建立一个资金池,然后向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该企业价值升值后,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转让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该投资企业,从而获利的金融活动。在这里,我采用了动态的概念,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定义为一种活动,而相对于动态概念的静态概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是指前述概念中的资金池。简单地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找几个有钱人,凑一笔钱进行投资。原因主要是,单个人进行某项投资项目的投资经常会在资金能力上不足,或者是想少承担一些投资不利损失风险。 从法律属性及其角色功能来看,私募股权基金系以私募方式募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且主要投资于私募股权市场的一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资金投资形式。 在这里,私募和“公募”是相对的。顾名思义,私募就是“私下募集”,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它不能像证券市场上的公募基金那样,通过媒体宣传、发宣传材料、宣传以往业绩、开研习会等方法和形式公开地向社会募集资金,而只能非公开地向有限的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进行募集。通常来说,这些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是专门投资这类基金、有着丰富的行业和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者。他们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比较好的风险承担能力的同时,在投资方面也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也就是说,公募“面向广大普通公众投资者”,私募面向“富人”,即少数有实力和经验的投资者。因为是私下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会,而且法律也不允许,向大量甚至无限的投资人募集资金。

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设计

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设计 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私募股权基金Carry的账务处理及对合并的影响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 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站简称为PE 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 由此可见,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募集资金和投资管理两件大事,而要干好这两件大事,最重要的是投资能力。投资能力强,根本不需要担心募集资金的问题。而对于市场上大多数实力平均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说,募集资金和投资管理就是两手抓,两手都得硬。这两个主要抓手都无法绕开的一个问题就是收益的分配问题。 投资回报如何进行分配,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实践中有的基金在每个投资项目产生回报后立即进行分配(又称By Deal),有的基金还本后分配(又称By Fund)。但不管怎么样,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人一般是GP,会分享一份超过其持股比例的收益,这块超额收益通常被称为Carry。 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做法是将基金投资的净资本利得的20%分配给GP,余下的80%分配给LP。实践中,作为出资人的LP往往会要求一定的优先回报,即投资回报分配时,LP先要取回投资成本和一定的优先回报,这类优先回报率通常是6——8%。在LP提出优先回报要求后,GP通常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LP取得优先回报后,剩余投资回报分配时,GP可以要求超出通常20%的比例,可以是25%,甚至是30%;一种是在LP先取得6——8%的优先回报后,GP可直接取得LP所领取的优先回报的1/4,此后双方再就剩余投资回报按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那这个Carry在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目前实践中存在2种主流的做法。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以及退出机制_文献综述_王浩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以及退出机制:文献综述 王浩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要】私募股权基金源于美国,并在美国得到完善发展,并扩展到亚欧国家,私募股权基金意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基金,而市场投资主体在投资决策前会谨慎筛选并在投资后通过退出实现权益价值增值。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结构分为信号选择理论与契约理论。我国因为私募股权基金尚不发达,因此我国私募股权理论研究相比国外研究显得比较不充分,因此国内私募股权基金之退出机制也与国外的私募股权基金之退出存在差异。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信号选择理论;契约理论;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源于美国并在美国得到了发展完善,并向亚欧等地区发展。我们无论是以市场的发展完善程度还是从私募股权基金的历史业绩来看,美国私募股权基金产业的发展毫无疑问是世界顶尖发展之一。有相当多的学者以欧美的私募股权基金为研究对象,以各个角度哥哥方向研究阐述了私募股权基金是如何进行融资的,比如退出机制,这些研究对私募股权基金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良好的作用。私募股权基金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成熟,全球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v Fund,PE Fund)有逾万亿美金的庞大市场规模,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已经成为继银行信贷和公开股票市场融资之外的第三大融资市场,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不可或缺的影响。与欧美国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蓬勃发展相比,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产业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我国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但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其研究发展就较为迅速了。本文将对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成果进行一个梳理,试图提供一个比较全面的和较为清晰的视角与路径进行研究。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结构 从目前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以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为主要投资形式,这些组织形式的存在以及发展的状况取决于它们解决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的效率。国内外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主要有契约理论还有信号选择理论。 (一)信号选择理论 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信号选择理论的观点认为,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者由于业务能力、消息来源等原因造成信息的严重不对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者为了向基金投资者展示其能力,需要通过想私募股权退出机制等特殊的机制来进行。但是,实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内部存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基金管理者分别与企业管理者、基金投资者的关系。Gibbon(1992)觉得: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机制较为特殊,因此会导致基金管理者难以被基金投资者了解其作为专业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管理者的所作投资行为也都是局限于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的一般分布,如此而言,基金管理者所带来的期初业绩是体现他自身从业素质从业能力的标准。HellMann(1998),BernardS Black和Ro-nal dJ.Gilson(1998)均认为基金管理者和基金投资者存在一个学习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因此最能体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者能力的指标就是能否成功的通过IPO退出,使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获得及iaogaode收益,所以IPO成为重要的信号传递机制。 (二)契约理论 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契约理论的观点是指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者订立契约,此当为契约关系,并且有希望在某种情况条件下通过契约关系说解决基金投资者同基金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Fama(1980)是利用契约关系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结构研究的先行者。Fa-ma觉得激励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时间”,由于基金管理者的市场价值及其收入取决于其以前的经营业绩。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基金管理者因其特殊性要承担其投资等行为的全部责任。所以无论是否存在那种现行的鼓励机制,基金管理者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更加积极努力的工作,因为这样虽然基金管理着暂时的放弃了一些期初利益,但是确实可行的提升自己作为基金管理着的声誉,而且也获得了将来的某个投资期间内所获得报酬增加以及更多的筹资机会。Heinkel(1994)表示如下观点在签订创业性投资契约之前,基金管理者因其自身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优于外部的基金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信息将会通过所签订的具体的协议得到清晰的呈现,因此基金投资者若想签订契约,那么进行事前的信息分析就显得非常重要。Gomper和Lerner(1998)也认为,行之有效的处理代理问题的方法之一是让基金投 · 49 ·N0.032012LEGALITY VISI0N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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