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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机关小车司机薪酬及车辆管理制度一一一一.doc

集团机关小车司机薪酬及车辆管理制度一一一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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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机关小车司机薪酬及车辆管理制度一一一一1集团机关小车司机薪酬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机关小车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保证行车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机关小车专职司机。

三、行车管理。

(一)专车司机由集团选配,行车由专车领导直接管理。

(二)公车司机由集团办公室直接管理。司机凭办公室开具的派车单出车,并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行车路线。(三)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由司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在行车时,除工作需要,司机不得主动与车内客人攀谈;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负有保密义务。

四、安全管理。

(一)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按照保养要求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二)司机行车应严守交通规则,不违规违章驾驶,每年超过三次以上违章所发生的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

(三)司机全年无交通事故,经济损失1200元以下,司机可获得1200元/年的安全奖励;全年无交通事故,经济损失1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司机可获得600元/年的安全奖励。

(四)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专车由专车领导牵头处理,公车由办公室牵头处理。

五、薪酬待遇及加班补助。

(一)薪酬待遇:司机实行同工同酬制度,基本工资统一调整为1800元/月,达到了这一标准的不作调整。

(二)加班补助:司机平时加班不计发加班补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经领导审批确认后,按集团相关规定计发加班补助。

六、里程补助办法及话费报销标准里程补助办法及话费报销标准里程

补助办法及话费报销标准里程补助办法及话费报销标准

(一)司机行车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实行行驶里程补助,按0.1元/公里的标准按月实行里程补助,非专职司机不计发里程补助。月行驶里程由办公室负责抄表核定,分管副总裁审签后随同工资一起发放。

(二)司机每月可报销手机话费158元,特殊情况超过部分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凭票报销。司机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无故不接电话者,视情节扣减当月话费。

七、其他规定。

(一)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登记与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二)车上大宗物品购置,由司机提出申请,专车由专车领导审批,公车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方可购置。

(三)车辆维修:专车由司机报专车领导审签同意后进行维修,公车报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车辆保洁:车辆保洁实行费用限额制度,原则上每台车全年保洁费用不超过1500元,凭票报销。

(五)车辆保险:专车保险报专车领导批准后按领导要求购买,公车保险由办公室视车辆状况确定购买标准,报分管副总裁批准后办理。

(六)凡车辆直接发生的维修、保养、物品添置等费用报销时,由专职司机填写费用审批单,由专车领导审签后,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其他相关费用,由专车领导审签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

(七)专车配有专职司机的其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由专职司机办理,未配专职司机的由办公室负、物品添置等费用报销时,由专职司机填写费用审批单,由专车领导审签后,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其他相关费用,由专车领导审签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

八、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节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四条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六条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七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二节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需要维修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

乡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管区、办公室,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党群书记负总责,党政办负责点名、督查、统计、通报和存档。 第二条考勤对象: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范围:工作日正常上下班和按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值班等方面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考勤办法:考勤采取考勤机考勤、集中点名和随时抽查的办法进行。机关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学习和集中活动,不准缺勤、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第五条考勤规定:请假人员要提前将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对考勤机考勤或集中点名时不到,又没有请假条或分管领导未告知公出的工作人员视为迟到,半小时后未到考勤人员补到视为旷工。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提出申请,视病情确定病假时间,一般掌握在1个月以内,申请病休3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对待。 第六条处罚制度:事假每天罚款10元,病假每天罚款5元,旷工每天罚款20元,迟到每次罚款5元,集中活动期间加倍处罚。 第七条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人应填写由党政办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交党政办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1条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 第2条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章车辆调度和使用 第5条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及时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第11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第12条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四章车辆维修、养护与行车安全 第13条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 第17条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维修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将更换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及时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定点办理保险。市社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

最新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例12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例12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一):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俭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景,予以安排

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坚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坚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职责外,还要对直接职责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景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景。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景,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

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一、用车原则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费用控制和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行车,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2.1行政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公司车辆调配,确保车辆规范使用。 2.2各部门:各部门如需用车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用车。 三?作业内容: 3.1车辆调度管理: 3.1.1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稽核及调度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3.1.2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遵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部门使用人需填写用车申请 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由行政负责人批准,市内提前5小时提出申请,市外出差需 提前1天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调配;省外出差用车需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行政部不予派车。 3.1.3每车应设置“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 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车辆管理员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者严肃处理。 3.2车辆使用管理: 3.2.1公司车辆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具有驾照。 3.2.2外出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搭载任何人;驾驶员也不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任 何人驾驶,违者公司将严厉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3.2.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3.2.4车辆出行由行政部统一负责记录,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将用车申请单交由门岗保卫 处,门岗保卫人员见用车申请单无误后方可放行。 3.2.5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3.3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3.3.1驾驶员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车病不上路,保证行车安 全。 3.3.2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提出维修意见,并填《车辆维修 保养申请单》,送定点厂维修。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送至其他厂维修,全部费用由自己承担。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委、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促进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高效,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上下班作息考勤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度,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党政办、计生办、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改休星期一、二。其中党政办由镇党政两套班子成员和全体镇干部轮值,具体人员由党政办安排。除参加上级会议或由镇府统一安排加班外,星期六、日工作不补休、不补贴。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全体镇干部每星期实行五天四晚制。 2、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上下班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的作旷工1天处理,由各线主管领导核准,每天扣罚20元。凡遇防洪抢险、扑救山火等突发性事件,各部门要服从党政办调配,如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100元;有意逃避的,从严处罚。 3、上班休息记勤分经济实体进行,在每月初将记勤登记表交党政办管理和统计。 4、休息时间。

春节、元旦、五一、国庆等节日放假时间按国务院公布执行。 婚假、产假、红白事假按有关规定分别是:婚假为5天,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剖腹产和流产假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亲属白事假为5天。 病假按医疗部门证明经分管领导同意。超过30天的,酌情扣减其奖金及下乡补贴。干部职工的住院费用按参加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干部职工因公伤或病需住院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其住院的医疗费用镇府负责70%;临工则镇府负责50%。 现职镇干部、职工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或本省,时间在1至3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国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前提前3天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对出市、出省、出国的,镇委书记通过市委办公室向市委书记请示;镇长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向市长请示;现职副局级班子领导成员向镇委书记请示报告。现职干部、职工向主管线办的班子领导成员请示批准。 领导干部、职工外出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并经批准同意。外出回来后须及时报告。 二、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局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

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用车范围。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我局保留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X台,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涉密其他业务; 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 3、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报告)会等重要活动;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 5、举行全市一类大型会议(市党代会、市人大、政协两会)需要运送会议设备、材料、资料等; 6、重要工作调研、视察、招商引资、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和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重点专项检查、督查、考核,以及单位来岳公务活动; 7、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 8、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目前车辆包括:福田双排、长安面包、奇瑞轿车、帝豪轿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物流、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生产物流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财务需要或客户工地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任何人需要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双排、面包车由生产部使用,由生产部下属物料部负责车辆加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告知生产部方可使用。奇瑞轿车归营销中心使用,并享受燃油补贴,具体见《车辆使用协议》。帝豪汽车归总经理使用,由总经理自行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向总经理申请。为保证生产及物流工作顺利进行,所有非物流部部门如需借用司机及车辆的,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在未得到生产部同意的情况下的司机擅自安排按离岗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物流部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气)由公司统一购买,油(气)票(卡)由财务部发放登记,双排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气)。 八、财务部建立车辆的用油(气)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物流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物料部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的除外);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盘江镇镇公车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镇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范围 凡属镇党委、政府机关,计生委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管理 镇党委政府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的管理制度。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原则上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电话通知等,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做好登记,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原则镇内站所室一般不派车。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

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 ⑦节假日值班用车。 2、管理。公务车日常管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①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镇大院内等待安排。 ②镇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车库,车钥匙上缴到镇党政办统一管理。 ③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小车班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3、车辆维修与保养 1、小车班制定专人对车辆加油、维修进行管理,车辆需要维修的要有车辆维修报告单。及时与党政办公室做好对接,每月报账一次。 2、维修费在伍佰元以内的可由维修管理员决定,维修费在伍佰元以上的必须在车辆维修小组监督下维修。 3、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稿)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第七条部门专用车辆管理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党工委研究,特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排 观音湖旅游区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机关车辆原则上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领导审批,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返回单位可自行搭乘公共交通车辆,费用集中报销,如未返回单位费用不予报销。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 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 ⑦节假日值班用车。上述用车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将派车请求在用车前一日上报党政办,以便安排统一调配。机关人员(含党政领导)蹲点下村等一般性工作一律不派车。 2、租车。 如因工作需要管委会车辆不够安排,确需租车,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二、车辆管理 公务车日常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1、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管委会大院内等待安排。 2、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管委会院子内指定车库。 3、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车维修保养实行先批后修,凡需进行修理的车辆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采取定点维修。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待主要领导同意后,到管委会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管委会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加油,车用油实行油卡管理,由司机提前到办公室提出加油申请,由办公室登记后,凭卡加油。特殊情况下,车辆用油应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到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报销。 五、司机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管。凡因维护与保管不当或人为造成车辆失窃,应追究司机责任,同时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局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车辆,是指市局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局办公室是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市局纪检小组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C1以上驾驶执照,车辆驾驶人员相对固定,各站队基地车辆驾驶人员由本单位职工兼职,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须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市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根据油耗情况及行驶公里数进行定额管理。各站队基地车辆运行费用由市局办公室提出油耗计算及保养费用情况,经局务会讨论后,将车辆运行费用定在定额经费中。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底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办公室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市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每次出车前由用车科室填写派车单,在本地范围内不超过三天的由分管局长批准,超过三天或离开本地由局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公司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及方案图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车辆: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车辆管理 1 、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 3、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4、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 三、车辆使用 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以外人员使用、不得将车辆给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2.单位员工借用他人车辆或自带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费用后果均有责任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3、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及时附上报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整理。 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 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四、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数必须相符。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人从公司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公司报销。 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五、车辆保养 1.车辆应建立保养手册录保养时间、地点、保养内容、保养里程。 2.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一) 车辆无公务活动时统一停放在机关车库内,在保证党政班子领导因公用车的前提下,再满足部门办事用车。 (二) 要强化安全意识,驾驶人员必须有正式的驾驶执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人员一般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做到随叫随到。 (三) 非机关安排的驾驶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驾驶机关车辆,出现一次扣500元。(四) 机关工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用车的,须向党政办申请,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用车。(五) 车辆一般修理,由党政办安排驾驶员到政府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除尘滤布需要大修的,由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费、汽油费由党政办负责有关手续,由镇分管领导审批,镇长签字后财政所统一结算。(六) 机关车辆一律用气压滤机滤布厂家,如需用汽油,必须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不得在外记帐,以发票报销。(七) 对未经安排擅自出车的,对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一次扣发奖金20元。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八) 因公用车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扣发驾驶员奖金100元。 附送: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总体方案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总体方案

为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推进我镇农业向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方向发展,在总结近年来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201X年共安排农业试验1项(次),参试品种(系)6个(份);示范7项次,示范面积1312亩;建设各类生产基地5个,面积6550亩;示范基点1个;重点推广项目16项。 一、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 蔬菜经济效益试验一项次。对比品种: 娃娃菜、卷心白菜、大叶香菜、油菜、筒蒿、油麦菜,莲花菜、菜花祁连白雪、洋葱,荷兰豆、甜脆豆、中荚豆,观察其经济效益(在金沙村实施)。 二、示范: 7项次,示范面积1312亩。 1、油籽新品种示范10亩。品种: 川油21号,在金沙村实施。 2、马铃薯一级良种繁育示范50亩,品种: 陇薯三号、青薯168。在金沙村实施。 3、马铃薯 一、二级良种繁育示范1000亩,品种: 陇薯三号、青薯168。其中: 炭山岭140亩,塔窝140亩,拉卜子70亩,菜籽湾180亩,金沙80亩,上岗岭120亩,关朵140亩、阿沿沟70亩,四台沟60亩。 4、优质蒜苗栽培示范,面积2亩。在塔窝村实施 5、小麦条锈病连片防治示范: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8711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Institutional vehicle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严格出车范围,首先保证工作用车、紧急用车和领导用车。外单位用车、本单位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必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二、工作人员在城区内办理业务,除财务人员提款和办理紧急业务外,一般不予派车。一人出差东营,应乘座公共客车,一般不派车。 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因急事私人用车,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出车,均由办公室据实填写派车单后方可派出,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的,出车完毕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每月派单应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四、星期天、节假日、工余时间(包括中午、晚上)用车,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严禁司机私自出车、休息日出车或将

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给予当事司机100-500元处罚。私自出车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当事司机及出车人员承担,并给予有关人员必要的行政处罚。 五、切实加强燃油管理,司机凭单位盖章的加油单到指定地点加油,并标明里程表数及加油量。每月加油单由办公室人员统计汇总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报批。 六、切实加强车辆维修与保养,司机每天要对车辆进行及时清洗检修,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美观,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车辆维修保养时,要如实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事由,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专人一起到指定维修点修理。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修理的,不予报销。 七、所有司机出车要做到人不离车,停车上锁。非出车时间按规定及时将车辆入库、上锁。 八、每辆汽车的驾驶员负责及时详细、实事求是地记录该车每次的行车记录。行车记录应随车携带,每次加油时应出示行车记录。行车记录用完后交局办公室存档备查,并启用新的行车记录。 九、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严禁违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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