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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燃料运行管理标准

燃料运行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运行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料运行分公司运行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与运行有关的正式工及临时工。

2引用标准

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山东鲁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交接班

3.1.1运行人员应在工作正点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班前碰头会,班前不准喝酒,因故不能上班应提前请假。

3.1.2交班人员在工作结束前应将汉班工作情况向班长作详细汇报。

3.1.3交班班长在交班前应询问并听取各岗人员对汉班情况汇报。填写值班记录,向接班班长

详细交清下列情况,并听取和回答接班班长对本班情况的询问和意见。

a、运行方式和煤配比。

b、检修情况及安全措施

c、本班与上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设备缺陷。

d、规程图纸、资料、各种记录,并保证记录齐全、正确。

e、上级指示。

f、公用工具。

g、其它特殊情况及事项。

3.1.4接班班长在接班时要做到:

⑴详细掌握整个输煤系统设备运行、检修状况。

⑵了解煤场和圆筒仓存煤数量及煤种情况。

⑶确定本班运行方式。

⑷开好班前碰头会,布置本班工作。

3.1.5未到接班时间,接班者只能检查设备而不能操作设备,发现异常要通知并班者,在紧急情况下,接班人员可采取必要的自理处理措施,但事后要通知汉班人员和当班班长。

3.1.6交接班应在现场岗位进行,着装应符合电力安规要求。

3.1.7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所利害辖设备当班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详细地记入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得遗漏隐瞒,接班人员接班时,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如因未检查或检查不细而未发现设备的缺陷,即属本班责任。

3.1.8运行交接班内容,除包括本岗位整个输煤设备运行情况,另外还包括:

⑴通讯及照明情况(按规定开、关照明)。

⑵电缆线路及消防器材等。

⑶冷暖设施、门窗玻璃、桌椅、柜等。

⑷卫生情况及卫生工具。

3.1.9正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3.1.10过点时接班人员仍未到的,交班人员应与接班班长联系,不得随意离岗位。待交班班长安排替班人员到岗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3.2巡回检查

3.2.1运行班的巡回检查规定。

3.2.1.1检查输送的煤种、煤质、上煤粒度及掺配情况。

3.2.1.2检查各岗位的值班人员对设备监护及巡回检查情况。

3.2.1.3每班至少对整个系统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在各岗位值班记录簿上签字,提出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3.2.1.4重点检查各胶带、减速箱、电动机、滚筒等转动设备的运行情况。

3.2.1.5对检查出的设备缺陷、止运行或加强监护,属于检修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交检修部门处理。3.2.2运行值班工巡回检查制度3.2.2.1认真执行运行规程,时刻加强对设备的监视,注意各种异常情况

3.2.2.2每上一遍煤至少对本岗位运行设备系统巡回检查一遍。3.2.2.3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①电动机、减速机,注意其声音、电流、温度、油位等。②各转动部件易损部件的润滑及磨损情况。③运行胶带有无跑偏、落煤斗、导料槽及挡煤皮子处有无异物卡涩,碎煤机、滚轴筛有无受阻、堵塞现象。④原煤仓存煤情况及圆筒仓是否结仓自燃等。⑤刚检过或新安装的设备以及带病运行的设备运行情况。

3.2.2.4对检查出的缺陷应迅速采取措施停止或加强监视,并汇报班长。

3.2.3巡回检查人员必须掌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掌握正常或异常的区别,掌握设备的薄弱环节,做到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漏掉一个隐患。

3.2.4根据特殊运行方式,气候变化,事故处理,设备异常及薄弱环节等情况,应进行特别检查。

3.2.5巡回检查要携带有关工具,如电筒等。

3.2.6在巡回检查过程中,不应从事其它工作,如因未按时进行详细检查,而造成故障扩大,应承担有关事故责任。

3.2.7未独立值班者不得单独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必须由值班师傅监护其进行巡回检查。

3.3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

3.3.1设备定期试验

3.3.1.1定期试验主要内容

信号电铃、电动挡板、拉绳开关、系统联锁跑偏形开关、限位开关等。

3.3.1.2定期试验具体要求

①定期试验由班长负责,值班员调度,各现场岗位值班工配合进行,一般按上煤情况提前进行,不得影响正常上煤,并由集控室值班员做好试验情况记录,各岗位应及时把试验结果汇报集控室值班员。

②信号电铃由集控室启动,每班交接班时试验铃声,就地值班工检查。

③电动挡板每日白班接班后试验一次并恢复原来位置。

④系统联锁试验,由集控室值班员每日白班接班后空载停机试验。

⑤各拉线开关、跑偏开关由集控室值班员和现场值班员配合,每周三白班试验一次。

⑥各开关、信号装置经试验发现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并做好有关安全措施。

3.3.2输煤设备定期维护

3.3.2.1运行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①各设备保养部位及要求按规程各章节规定的维护、保养要求进行。

②设备的定期维护由各班班长负责,每日白班将所有设备润滑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③加油、加脂保养前应检查油、脂的品种,不得混用或加错,加油保养时应按安规、运规要求进行,做好防止设备转动措施,禁止运行中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④各减速箱润滑油应在油标尺的规定刻度内,不得过多或过少。

⑤各润滑部位加油加脂后应将外表面及周围清擦干净。

⑥设备定期检查或保养后由当班班长详细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3.3.3.输煤设备定期轮换

3.3.3.1每周一白班,一、二期系统全面倒路运行;每周二白班、三期系统倒路运行。倒路后,将备用路设备控制箱上的联锁和控制方式转换开关解除,将运行路的转换开关投至联锁和集控位置,将挡板打至运行位置;一、二、三期备用的叶轮给煤机开出仓外并清理干净。

3.3.3.2每周六白班,将备用路各设备试运行一次,全面恢复备用状态。

3.3.3.3一期叶轮给煤机按白班、四点、零点的顺序分别在#1、2、3仓内主给煤,三期按甲、乙、丙、丁、戍五个值分别在#9、10、11、12、13仓内主给煤。

3.3.3.4如设备运行中受设备缺陷、设备检修或煤源问题等因素影响,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定期轮换可推迟进行。

3.4工作票规定

3.4.1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在运行设备上进行工作,要按电气和热力安全规程的规定办理工作票。

3.4.2工作票的使用范围按部安全规程和厂现场安全工作规定的使用工作票,严禁无票作业。3.4.3工作票应按专业统一编号登记,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必须清楚明确,安全措施齐全,停电、停水、停汽等隔离措施范围明确无误。

3.4.4检修工作票应一式两份,有效期内,一份自存交班,另一份交检修负责人存执。

3.4.5凡事故检修,经值长同意后,可不开工作票,但都应在做好安全措施并经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并在班长运行日志上作好记录。

3.4.6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工作票中任何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对不符合要求和涂改不清的工作票应予以介退回。审查合格的工作票应填入“工作票登记簿”按值移交。3.4.7工作许可人在完成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包括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无误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工作现场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凡与其它专业有联系的系统,应会同该专业班长共同作好安全措施。

3.4.8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记录变动情况的同时,通知值班人员及工作班成员。

3.4.9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应事前向运行班长和值勤长申明理由,经其批准可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否则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3.4.10检修工作结束后,在检修人员,工具等均已撤离的情况下,方可拆除安全措施,工作人员清理现场卫生后,向运行人员办理交待手续,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双方签字,工作票终结。3.4.11已终结的工作票应加盖“已执行”字样印记,作废的工作票应加盖“作废”字样印记,并记入“工作票登记簿”。

3.4.12工作终结后,应将停电的设备送电备用,若需试运转,将设备试运正常后,记入班长运行日志。

3.4.13操作票的执行程序由运行当班工作许可人(运行班长)填写所需停送电设备名称及联系人与收单人姓名,运行电工负责发令并签字,由运行电工到现场按停送电程序操作,监护作好监护,操作完毕后,签字生效,并将回单交回运行当班工作许可人保存。

3.4.14分公司安全员每月对当月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已执行的工作票、操作票保管三个月备查。

3.5设备缺陷管理

3.5.1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设备(包括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分清电气缺陷和热力机械缺陷。

3.5.2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属本岗位应该处理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本岗位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班长,并在本岗位值班记录簿作详细记录。

3.5.3对威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大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汇报公司生产领导和检修负责人。

3.5.4运行班长,对当班发生的设备缺陷,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并在班长日志作记录。

3.5.5对夜间发生的一般设备缺陷,运行班长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停运,启用备用设备,做好限制其发展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交给白班处理。

3.5.6对需检修的设备,运行人员应为消除缺陷创造条件,并做好保证检修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3.5.7设备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应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检修人员重新处理,验收合格后,由运行班长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答字。

3.5.8凡本岗位发现的缺陷,未处理的或在处理中的,应互相交待作好记录。

3.6运行分析管理

3.6.1运行分析的内容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情况,现场各种规章制度“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人员思想情况,输煤系统的运行方式情况。

3.6.2为做好运行分析工作,运行人员必须做到:监盘认真,抄表准确,巡查仔细,记录完整。当发现设备或操作异常时,应认真追查、分析原因。

3.6.3运行分析方式

3.6.3.1岗位分析、运行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管辖设备仪表指示、参数变化、设备异常、缺陷、操作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情况和结果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内,每班每日不少于一次,由运行专工定期审核。

3.6.3.2专业分析:由运行分公司运行专工每月对运行记录报表系统分析,分析影响机组出力、安全、经济的各种因素,专业分析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安全情况,月度工作完成情况,交接班情况、设备健康状况、来煤接卸情况、掺配燃烧情况及煤场管理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3.6.3.3专题分析:根据总结经验的要求进行某项专题分析,如设备启动、停用过各程的分析、大小修前后运行工况对比分析及设备改进后运行效果的分析,专题分析一般三个月一次。3.6.3.4事故及异常运行分析:发生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情况后,按事故调查规程规定,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分析,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对事故处理和有关操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和评价,落实措施,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3.6.4运行分析应做到有分析题目,有分析内容,有分析结果,有分析记录。

3.7运行培训管理

3.7.1运行人员必须达到部颁《电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三熟三能”的要求,不断提高生产人员的技术水平。

3.7.2运行培训工作应贯彻厂、公司、分公司、班组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基本功训练,有计划的培养新工人。

3.7.3新工人培训步骤、方法和允许独立工作的规定。

3.7.3.1新值班人员(包括学徒工、职业高中、技术学校、中专毕业生、改变工作岗位等),在独立担任值班工作前,必须按顺序经过现场基本制度的学习,跟班实习两个培训步骤,并制订出相应的培训计划。

3.7.3.2现场基本制度学习,主要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与本专业有关的规程制度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跟班实习。

3.7.3.3跟班实习:新值班人员在跟班实习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学习设备的构造及原理、性能、有关系统的运行方式,掌握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方法,跟班实习期限由考试考核委员会按具体情况决定,确认新值班人员已具有足够的生产知识和独立操作能力,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独立值班。

3.7.4运行人员独立工作后的培训

3.7.4.1独立工作后的运行人员应以岗位练兵为主,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生产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学习日进行技术讲座和技术学习,以提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3.7.4.2各班组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并依照本班组成员的实际情况制订培训计划,按月完成技术问答、技术讲课、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各项常规培训计划,并认真地评价和记录。3.7.4.3积极参加厂、公司、分公司等有关单位举办的技术培训班和技术比武活动。3.7.4.4运行人员如离开工作岗位超过一个月再回到原工作岗位,必须经安全规程和运行规程考试合格。

3.7.5日常培训及考试

3.7.5.1安全工作规程每年度进行一次考试,五月底前进行,参加人员100%。

3.7.5.2现场运行规程考试,每年在十月底前进行一次,参考率不低于95%,成绩合格。3.7.5.3事故预想每班每循环一次,由班组培训员出题进行曲审阅评价。

3.7.5.4技术问答由班组培训员出题,每人每月一次,按月完成,并由班组培训员审阅评价。3.7.5.5技术讲课,每班每月不少于2课时,由班组培训员讲课,运行人员做好讲课记录。3.7.5.6反事故演习,运行分公司专业反事故演习每月一次,按月完成,并由运行分公司安全培训员进行审阅评价。

3.7.5.7对主要值班员,各班组长进行独立工作前的考试时,应由运行分公司经理,运行专工,安培员组成。

3.7.5.8对一般值班员独立工作前的考试应由运行专工、安全培训员和运行班长组成。3.7.5.9考试一般采用口试和笔试形式。

3.8燃煤掺配管理

3.8.1对劣质来煤原则上应堆放在煤场,特殊情况下进入圆筒仓时,厂外班应通知厂内集控室做好记录,在往锅炉输送过程中,应根据公司安排做好掺配。

3.8.2叶轮给煤机值班工应保持叶轮落煤斗畅通,保证叶轮达到额定出力。

3.8.3圆筒仓上煤时,值班工应根据叶轮运行轮换方式的要求在不同的仓内取煤,防止存煤结仓或自燃。

3.8.4厂内运行班长应根据值长下达的配煤比,指挥值班工正确配煤。

3.9来煤接卸

3.9.1抓好来煤接卸工作,防止压车(船),保证来煤及时接卸。

3.9.2驻港员和驻矿员要将来煤情况及时通知厂外班班长、煤管班、化验班班长。

3.9.3厂外班和煤场班的班长要随时掌握圆筒仓和煤场的存煤情况,并向厂内集控室每日汇报一次。

3.9.4厂外班班长要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检修和备用情况,对设备缺陷要合理安排检修时间。3.9.5斗轮机司机每天要对斗轮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汇报联系检修处理,以保证来煤及时接卸。

3.9.6运行专工要汇同检修部门计划好厂外设备的大小修及改造项目和时间,要提前安排来煤储备,保证锅炉连续供煤。

3.10卫生管理

3.10.1 卫生打扫要求

3.10.1.1各岗位卫生包括本岗位所有设备及其区域地面、墙壁、梯楼值班室等。3.10.1.2各岗位应做到当班卫生当班清,如特殊情况无水源,亦应将积煤打扫干净。3.10.1.3每日白班应做到电动机、变速箱、设备支架、开关柜、楼梯、墙壁、瓷砖、门窗玻璃见本色,无积灰、无油垢。

3.10.1.4卫生区域地面应无杂物、积水、油迹,各排水沟无积煤,排污泵进口无堵塞。3.10.1.5各托辊、滚筒、落煤筒无粘煤。

3.10.1.6值班室门窗、玻璃、墙壁、表盘、操作台、电话、灯具用具等保持清洁,表面无灰尘,室内摆放整齐,室外屋顶无杂物。

3.10.1.7各岗位外平台由该岗位打扫,一、二期碎煤机楼梯楼由碎煤机值班工负责打扫,三期碎煤机楼梯由#26值班工负责打扫,并保持楼梯栏杆无积灰。

3.10.1.8斗轮机轨道平面,每天清理一次,斗轮机设备每周清理一次。

3.10.1.9叶轮给煤机的平台、下煤斗,碎煤机除铁室、除铁箱,每班交班前应清理干净。3.10.1.10岗位严重冒煤作异常处理,所冒煤一律由本班负责清理。

3.10.1.11水冲洗管每班使用后,应盘放整齐,工具放在指定位置。

3.10.1.12垂直拉紧器积煤、沉淀池积煤要经常检查,不定期清理。

3.10.1.13运行集控室卫生责任划界

A甲值:南大窗一个

乙值:东大窗一个

丙值:北大窗一个

丁值:集控室(操作间)外屋所有窗

戊值:六个门,班长室、窗、楼梯窗。

B 当班卫生划分

一、二期和三期值班员负责盘面,盘后设备、集控室所有地面卫生。

工业电视值班员负责电视控制台,原煤计量装置、电话、桌椅及楼梯、楼洞卫生。

C 集控室门窗玻璃、工业电视每循环白班组织擦拭一次。

3.10.2 检查要求

3.10.2.1运行各岗位卫生每班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打扫,并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3.10.2.2集控室卫生列入交接班项目。

3.10.2.3交班人员对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交待不清或隐瞒不记,现场卫生未打扫干净、工具丢失等,接班人员应在记录本上注明,并及时向班长反映。

3.10.2.4接班人员已签字,下班铃已打,本岗位的所发生的包括卫生在内的问题即由接班人承担。

3.10.2.5当双方因交接班问题意见发生分歧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班长,协商解决。

3.11输煤系统防火

3.11.1防火负责人对输煤系统的防火具有领导责任,应经常检查有关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3.11.2运行系统内所有值班工对防火工作都具有直接责任,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是否齐全,发现容易着火的情况等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

3.11.3做定期切换工作,不准设备运行时打扫卫生,打扫卫生时不准将水冲到控制柜上或其它有关电气设备上,禁止长期停在皮带上,保持地面,死角无积粉。

3.11.4对集控室、电缆层、电缆线、开关箱要勤检查及时汇报、消除积粉,对电线老化,裸露电线及开关、闸刀无盖、乱拉临时电源要及时汇报,以便有关人员更换或整理。

3.11.5贮煤场及圆筒仓燃煤存放时间不得过长,应加强周转,不得留有死角煤。发现圆筒仓煤自燃应积极主动地利用晨轮处理、或用水处理,以免烧坏皮带。

3.11.6输煤系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输煤系统烤明火和烧电炉。

3.11.7输煤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反事故演习,以提高火灾事故的处理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领导、厂分管领导、公司与厂有关职能部室负责检查与考核。

4.2分公司经理、运行专工、安全培训员对班组检查与考核。

^^4.3针对本标准制定的考核标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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