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广东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模板)

广东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模板)

广东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模板)

学籍管理系统(内含源代码)

XX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实验报告 课程名称程序设计基础实验(2) 实验项目应用系统的面向对象设计与分析实验类型综合性实验 完成人 所在班级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2009年11月 30日

实验报告正文 一.实验报告简表 实验课题名称学籍管理系统 综合性实验项目应用系统的面向对象设计与分析 服务课程程序设计基础实验(2) 实验小组组长 指导教师 参与实验人员及其在实验课题中承担的主要任务(包括组长) 学号小组成员姓名班级在实验课题中的主要作用 二.设计内容与要求 设计内容:设计基于文件结构的学籍管理系统 设计要求: (1)录入学生基本信息的功能界面 (2)修改学生基本信息的功能界面 (3)查询学生基本信息的功能界面 (4)删除学生基本信息的功能界面

三.总体设计,包括需求分析、功能描述、设计工具与运行环境、类及类间关系描述等 a、Student.java:程序的入口。初始化主界面,使主界面位于屏幕中 间,且用户不能改变其大小。 b、MainFrame.java:程序的主界面。由菜单、登陆界面和操作选项所 构成。其中菜单的“文件”中各操作项必须在登陆后方可选择,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进入”,提示登陆成功之后(用户名和密 码在数据库的Admin表中,如果用户填的密码或用户名错误或没 填都会产生相应的警告框),登陆界面消失,出现“添加信息”、“修 改信息”、“信息查询”和“删除信息”四个按钮,且菜单中的操 作项也被激活。点击要操作的按钮或菜单项,进入要操作的界面 (窗口出现在屏幕左上角)。 c、AddInf.java:添加信息界面。按照要求添入基本信息,如果用户 填错或没填,提示错误信息(如不能添加已经注册的学号)。填写 完整后,点击“增加”按钮,将信息加入数据库的BaseInf表中。 d、ChangeInf.java:修改信息界面。按照提示输入要修改信息的学生 学号,点击“下一步”(如果数据库无此学号,则提示“无此对应 信息”),从数据库中将该学生的完整信息读出,用户修改之后点 击“修改”即可。注意:为了防止意外,修改学生信息时,程序 禁止了对学号的修改。(为了程序设计方便和代码重用,修改信息 的代码是先删此该生所有信息,再将修改后的信息全部添加到数 据库,这也是数据库修改的原理) e、SeachInf.java:查询信息界面。输入要查询的学生的学号或姓名 (也可两项都填写),点击“查询”,将提示“查无对应信息”或 将查询到的学生完整信息显示出来,如果有多条对应信息,“下一 条”按钮可选,单击之后可查看下一满足条件的信息,查找准确 的学生信息。 f、DelInf.java:删除信息界面。输入要删除信息的学生的学号,单 击“下一步”,程序给出该生的完整信息,点击“删除”,提示是 否确定删除对话框,仔细查看信息确认无误后,单击“确定”完 成删除,否则单击“取消”。 四.详细设计,包括类图及代码等 Student.java: import javax.swing.UIManager;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模板错误如何处理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模板错误如何处理 一、系统提示“不符合模版”如何处理? 如果上传数据模版,系统提示“不符合模板”,说明该模板的格式被改动或者单元格的列、列数据不符合规范,出现此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 1.正常模板中的每一个单元格格式均是“文本”,请用鼠标左键点击Excel最左上一格,然后点击右键,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 选择“文本” 点击“确定”即可。 2.正常模板中的AU列是隐藏的,目的是为了将学生信息与家庭成员信息隔开,请不要将AU列删除。 3.模板中的各列顺序不要随意改动。 4.如果模板中的数据是从其他地方复制粘贴过来的,请注意粘贴的时候不要带格式,具体操作以office2010为例,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性粘贴”下的“值”。 5.模板中的“上下学距离”不要填写任何单位,默认单位为千米(公里),全部填写数字,并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1千米(公里)要写成1.0。 6.模板中“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1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2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均填写6位行政区划代码后加6个0,共12位。如:长春市二道区的6位行政区划代码为220105,那么填写的时候应该填写220105000000。

7.模板中需要填写数字的列,例如:电话号码一类的信息不要填写“无”等文字,确保所填入的电话号码为纯数字,即使区号与电话号码之间也不要添加“-”等任何符号。 8.若以上操作仍然提示“不符合模板”,请重新在系统中下载模版,选取一条真实的学生学籍数据,手动逐列填写,然后导入系统,如果成功,那么将其它所有数据按照以上规范填写到模版。 二、学生信息录入以后显示“未查重”如何处理? 该学籍系统是1小时自动查重一次,因此数据导入或录入以后,要在1小时后,状态转为“已查重”,才可以审核、上报操作。 三、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待处理”该怎么办? 说明该模板正在进行数据排队,等待导入省级数据库,请耐心等候。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均可处理完毕,如果超过此时间,请逐级上报进行处理。 四、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失败”该怎么办? 如果显示为“失败”,说明模板中部分数据填写有误,点击上传失败的文件名,系统以列表的形式显示在模板文件中的哪一行,哪个数据项填写不规范或者填写错误,只需在模板中修改对应出错的数据,再重新导入一次即可。部分学校同一班级的信息未检查准确就多次上传,会增加系统无谓的审核量和各学校的等待处理时间,建议上传前仔细审核、检查模版数据,找到问题所在,排除问题后再上传。 五、模板导入时提示“数据重复”如何处理? 系统提示“数据重复”时,会显示具体是哪行数据重复,重复条件为5个字段:学校标识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在模版中删除重复的学籍数据,导入即可。 如果学籍数据确实未上传至系统,且上传时提示“数据重复”,若是小规模数据,请放弃使用模板,在系统中直接手工录入。若是大规模数据,请将情况逐级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请问学校导入数据后能修改吗? 学校没有审核、查重的前提下学生信息在系统中可以进行修改;学校审核上报后,所辖教育局审核后,修改(维护)流程如下:

学籍系统日常操作常见问题

一、学籍注册常见问题: 1.学生做完“异动”处理以后其入学年月应该是填什么、是不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入学年月一直是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月? 答:学生做在初中阶段做完异动处理以后入学年月按照初一的入学年月,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的入学年月小学的按照小学一年级入学年份处理,初中按照初一的入学年月处理,依次类推。 2.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中学生的信息项有72项但是在模板中却只有71项为什么? 答:具体信息中包含有学生个人标识码,这个是全国统一生成,不需要学生填写的,所以模板中没有列出来。 3.“学生信息采集表”是每个学生制作一电子表格吗?能在一个工作簿里面把全班的学生都输入吗?这样输入能导入系统吗? 答:每个学生制作一行数据。能在一个工作簿里面把全班或全校的学生都输入。可以同时导入一个人或一个班或一个学校的学生数据。 4.学生基本信息表中出生地一项要求填写行政区划,而学生信息模板,则要求的是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老师们在统计纸质资料的时候时候填写文字还是代码??如两处要求不一致,则会增加老师去对照代码表,转换后在录入的工作量 答:行政区划在模板中一般是代码,如果要求填写汉字的话,模板中的字段会说明,比如现住址、通信地址、家庭地址等,行政区划一般到区县就可以了,大部分都是学校所在地区县的行政区划,个别学生会是在其他地方出生的,只需要对照出生证明在网上搜一下就能找到 5.学生大部分是有号但是没有办理,所以在填写号后有效期那一栏该怎样处理? 答:有效期不是必填项,有的没有办下来的现在可以不用填写,待办下来以后补录即可。 6.系统中的学籍辅号、学籍号、班号、班级和年级名称该如何填写? 答:目前是不用填写学籍辅号的,班号和班级名称地系统自动生成的有系统默认的规则。 7. 班级和年级的系统默认规则是什么?在模版中需要录入吗? 答;班级和年级是系统默认的,例如:2011101表示的是小学2011级一年级一班。其中2011是入学年份1代表是小学01是表示小学一班。在模板中是需要录入的,在系统中是系统默认生成的。

学籍管理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在使用中常出现的问题解答 列表:1.如何创建班级? 2. 如何给班主任增加用户? 3.录入新生,系统提示“教委未下发计划指标,无法 添加”,为什么?怎么处理? 4,在导入老生入学时候,提示数据库等错误,是怎 么回事? 5,新生上报或老生入学在导入时应该注意什么?! 6,有学生做转入应该怎么做? 7,学生学籍变更怎么做?如改名,转出等。 8,新生入学或老生入学提示文件损坏,怎么办? 1.如何创建班级? 答:点击“教务管理”—创建班级, 填写完后,点击存盘即可。若是中心校,在班级名称里面我建议这样填写:中心一校二年级(1)班。 2.如何给班主任增加用户?

答:进入“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增加,会出现这样的对话框: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后,点击“添加”,确定。 选中刚增加的用户:zs,在下面找到并点击“权限修改”

出现这样的对话框,点击“添加” 奖惩修改”、“成绩查询统计”,分别点确定。班主任就只要这四 个权限即可。 3.录入新生,系统提示“教委未下发计划指标,无法添加”,为什 么?怎么处理? 答:是因为此教委未给学校填写招生计划数。如果出现这样的 情况,与教委联系,让负责人给你校填写计划数即可。 4.在导入老生入学时候,提示数据库等错误,是怎么回事? 答:一般是文件的表头未删除。删除保存再导入。 5.新生上报或老生入学在导入时应该注意什么?! 答:新生入学与老生入学导入大体相同,都应该注意:

(1)学生姓名不能出现空格; (2)日期格式:yyyy-mm-dd,若出现如 2008-9-1,也可。 (3)学号栏注意不能用科学计数法表示,不可 “自定义格式”,一般应该是“文本格式”。 另外, 新生上报:要将学校新生全部导入后才可点击“网上上报”。 老生入学:表头一定要删除,不需要像新生那样需要教委审核通过才可以进入系统,自己核对学生信息无误后点击 确定导入即可进入系统。 6.有学生做转入应该怎么做? 答;进入系统后,点击“学籍管理”,在下面找到并点击“转入”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粤教基〔1999〕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范围内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对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教育和普通初级中等教育的机构,都应执行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所辖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的主管机构。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设置满足本辖区内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学位,确定各中小学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第五条小学一般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推迟到7周岁;初级中学接受本服务区内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对非本服务区学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就读的,称为借读。要求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接收。 第六条小学、初级中学应招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七条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第八条小学、初级中学应按有关规定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借读。 第九条小学、初级中学不得拒收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或未达到规定的在校最高年龄的未成年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需复学的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劝退和开除学生。 第十一条小学、初级中学均实行秋季始业。 第三章学籍 第十二条对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小学、初级中学一年级新生,学校应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并发给学生证。 第十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档案及学校资料包括:

中小学电子学籍常见问题 (定稿)

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学校在录入过程中学生年级录入错误,如何恢复? 答:系统将在学生异动管理中增加一个“年级调整”选项,学校将录入错误的学生年级调整为正确的年级(以学生现在实际所在年级为准),此功能仅针对此次录入。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 问题2:误操作毕业学生如何恢复 答:由于部分学校将要休学的学生未及时处理休学业务,致使学生进入毕业库,导致现在学生在毕业库中无法操作。 针对此问题系统增加“毕业恢复”功能模块,学校可以将这些误毕业的学生重新恢复至本学校。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 问题3:非一年级新生新增功能是否能放开到学校 答:考虑到本次系统采集量大,对接要求时间紧迫,系统暂时开放学校新增除小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权限,提交上级教育局审核入库。在此期间,学校将实际在学校上学而未建立学籍的学生可以录入系统,关闭功能时间另行通知。 问题4:关键字段修改权限问题 答:学生姓名和学生身份证号码修改权只能为教育局,学校要修改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由学校将学生修改信息上报至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修改。 问题5:高一、初一新生毕业库误抽取问题 答:为防止学校误抽取毕业学生信息后无法退回,而正确学校无法抽取毕业学生信息,系统已做出修改。修改后系统逻辑为:同一学生被A学

校抽取新生招生后如果没能补齐数据提交审核通过,其他学校可以同时抽取该学生信息,补齐数据提交教育局审核,只有教育局审核过的才正式入库,同时误抽取的学校该学生信息自动消失。 问题6:学生身份证重号问题如何解决 答:同县区两个不同的学生身份证号码重复问题解决方法为:请教育局通知学生所属学校,让两名学生去派出所核对身份证号码,派出所修改过程中其中一人先生成临时身份证号码,待派出所修改正确后由教育局将临时身份证号码修改成正确号码。跨地区问题,请后录入的学生先由教育局按照无身份证学生录入流程录入,并记录在案,同时在陕西电子学籍管理群中联系重复所在区县学籍人员协同处理。 问题7:省内异动问题如何解决 答:省内学生异动:由转出学校新增异动申请---选择系统中要转入的学校保存后提交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确认后审核通过---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异动完成。 问题8:跨省转学学生信息如何录入 答:系统与教育部数据对接前,省内转出在系统中由转出学校操作省内转出按钮即可,学生仍按照无电子学籍时转学流程相同操作。省外转入的学生由教育局查看转学文件后新增导入。系统与教育部对接后,外省转出转入按照正常异动流程操作。 问题9:高中借读学生如何建立电子学籍 答:按照《陕西省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电子学籍参照纸质学籍执行: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建立学生电子学籍,并为其办理修业证明等事宜。借读学校负责学生借读期间的学习、考试评价等事宜,为其建立临时档案,借读期满时将临时档案移交给学籍注册学校。借读学生在借读期间应及时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仁怀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规范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特制定《仁怀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学籍管理基本要求 (一)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树立规范管理、依法治校的意识。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籍管理队伍,明确一位校长分工负责,教务处具体操作,要配备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学籍业务、能熟练使用电脑的学籍管理人员。做好学籍资料的存档、电子化管理学生学籍数据的备份工作。 (二)扎实完善基础资料和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使用好“城域综合信息平台——我的办公中心”学籍管理软件模块(以下简称“学籍管理系统”)。认真过细做好学生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不重、不错、不漏。对各学段各年级变动、流动的学生要经市教育局业务科审核批准后及时修改、调整相关信息,准确反映学生变动、流动情况,建好流动学生台帐。 (三)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按规定控制班额。学校要按市教育局业务科审核的招生计划或招生规模招生。公办学校必须

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的招生区域招生,民办学校执行的招生办法必须提前十天向市教育局业务科申报,审批后执行。 班额控制:小学每班50人以内,初中每班54人以内。 (四)规范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中考报名时必须严格审核学生学籍,凡未经市教育局业务科审核通过转学的学生,一律视为插班借读学生,必须回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有关考核纳入学籍所在学校统计,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审核发放。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少数辍学生要执行及时报告制度。九年义务教育年巩固率必须确保99%以上。 二、学籍管理常规制度 (一)新生学籍注册制度 每年9月20日前为新生注册学籍并编制学籍号,将新生学籍信息导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变更审核制度 转进、转出、休学、复学、毕(结)业等学籍变更,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及学期结束前两周内进行,其他时段,除休学、注销及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办理。 (三)定期上报制度 每年分为三个学籍变更上报时间点,其中3月20日上报本学年秋季学籍变更材料,7月20日上报毕业年级变更材料,9月20日上报上一学年学籍变更材料。 三、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一)入学

广东省教育厅文件

附件: 茂名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普通高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高[1991]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粤教基[200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高中部(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必须参加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经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取得学籍,发给学生证。 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参加户籍所属的地级市组织的升学考试。初中三年均在异地借读的,经借读学校所属的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参加借读地的升学考试,审查合格者进入高中学习;也可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的升学考试。 第四条普通高中的设班计划和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新生被录取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的,不保留入学资格。因病或特殊事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应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经学校批准,可准予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 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情况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教育或取消学籍。

第六条新生按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学校应在开学后15天内编制《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附件1)及电子学籍数据库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年9月中旬对所属学校高中新生学籍进行会审,确认本辖区各普通高中新生人数,并于每年9月30日前将《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及电子学籍数据库上报茂名市教育局备案。《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作为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的依据。备案后发现《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及电子学籍数据库资料有错误的,学校应及时报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茂名市教育局重新核实修改。 第七条凡按规定取得学籍的学生,均应由教务处编列学号,设立学籍表,永久保存。普通高中学生学号用13位数编列:从左到右的头两位数为入学年度的末2位数;第3、4位为地级市代号(茂名地区为16);第5、6位为学校所属县(市、区)编号(茂南为01,高州为02,信宜为03,电白为04,化州为05,茂港为06,市直为07);第7、8位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代号(附件);第9位为学生的性别号(1位数,以“1”和“2”代表,“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第10-13位为学校所确定的学生顺序代号。学号一经启用,非转学不再变更。 第三章考勤与评价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上课、实验和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班会、校会和课外活动等统一规定的活动,实行考勤制度。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的,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的,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的,作早退处理。

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促进基础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辖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纸质和信息化方式,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

应管理;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 不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和督促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及各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条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被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因病或特殊事故未到校办理

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 办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招收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全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理,学校具体实施。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籍由县级教育部门独立操作管理。 全省义务教育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 二、新生入学 第四条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均实行秋季入学。 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起始年龄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合理划定各公办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并至少在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15天向社会公布。 公办学校以接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为主,不得跨施教区组织招生。 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

广东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促进基础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化、制度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辖域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纸质和信息化方式,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

应管理;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 不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和督促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及各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条件规定的围,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确定招生的围。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被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因病或特殊事故未到校办理

学籍系统学生照片规格要求及操作手册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照片要求及操作手册 一、学生照片规格 1.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 片。 2.照片规格:26mm(宽)× 32mm(高) ,分辨率150dpi以上。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二、学生照片文件命名规则 1.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2.无身份证号学生,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标识码_班号_姓名,并建立单独文件夹存储全校所有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文件。 三、照片批量上传步骤 1.按照以上两点要求采集好照片之后,将需要上传的照片打包成压缩文件。 注意:压缩文件必须为zip格式,可以以班、年级或者学校为单位打一个压缩文件。 2.登录系统,选中【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生照片采集】 进入照片采集页面。如下图: 3.点击“浏览”按钮,从弹出的窗口选中打包好的zip文件。如下图:

4.点击“上传”按钮,开始上传照片。如下图: 5.如果上传失败,则会弹出提示“文件上传失败,请查看照片采集问题记录”并显示上传成功条数和上传失败条数。 注意:如果因为照片命名或者照片格式不规范造成上传失败,则会同时提示照片格式有错误如: 1.文件[3152014992_2008101_张三]格式不正确,应为JPG或JPEG文件! 2.文件[3152014992_2008101_张三.gif]格式不正确,应为JPG或JPEG文件! 3.照片文件[3152014992_2008101_张三.jpg] 大小不能超过60K! 4.照片文件[2008101_张三.jpg] 命名不正确,命名规则为:学校标识码_班号_姓名!

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促进基础教育管理得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得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辖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她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得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与在这些学校就读得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纸质与信息化方式,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得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与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与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与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与审核其直管学校得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与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得各项规定与要求,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与审核其直管学校得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得学生学籍管

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得日常管理工作。?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 不设区得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与督促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及各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条件规定得范围内,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确定招生得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被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得普通高中新生,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因病或特殊事故未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得普通高中新生,凭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单位开具得证明,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保留其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普通高中学籍。 第五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得招生对象为

(完整版)一年级新生学籍导入操作流程

一年级新生学籍导入操作流程 制作人:廖敏津 看到每学期大家都为学籍录入绞尽脑汁,我也每次都焦头烂额。去年更换了导入方法后,学籍导入更难了。所以我制作了一份简单明了的操作流程,,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学籍导入准备工作 1、组织一年级学生家 长填写“全省中小学 生学籍信息管理系 统首次数据采集指 标”的“学生信息 表”,采集学籍录入 所需的各项数据。 2、准备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所需的电子照片,格式如下: (1)学生照片规格 1、淡蓝色(R67、G14 2、B219)背景颜色,近期正面 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 2、照片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 26mm×32mm,分辨率300dpi以上。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 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佩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2)学生照片文件命名规则 1、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 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2、无身证号学生,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标 识码_班号_姓名,并建立单独文件夹存储全校所有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文件。 二、学籍导入流程 1、根据学生基本信息表中采集的数据在“2016新生注册模板”的“学生基础信息(原模板)”副表中填入信息。 2、填好信息后,在Excel启用宏的前提下,点击【学前调档】按钮,模板会自动将数据复制到“学前调档学生信息”中。 注意:一定要用Excel打开本文件,并启用宏,“学前调档”按钮才可用。(WPS无法生成) 启用宏的方法:模板打开时会在上方显示安全警告,点击启用内容,宏就被启用了。

学籍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常见问题解答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上传、审核阶段 常见问题解答 一、系统提示“不符合模版”如何处理? 如果上传数据模版,系统提示“不符合模板”,说明该模板的格式被改动或者单元格的列、列数据不符合规范,出现此问题请注意以下几点: 1.正常模板中的每一个单元格格式均是“文本”,请用鼠标左键点击Excel最左上一格,然后点击右键,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 选择“文本”

点击“确定”即可。 2.正常模板中的AU列是隐藏的,目的是为了将学生信息与家庭成员信息隔开,请不要将AU列删除。 3.模板中的各列顺序不要随意改动。 4.如果模板中的数据是从其他地方复制粘贴过来的,请注意粘贴的时候不要带格式,具体操作以office2010为例,点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性粘贴”下的“值”。 5.模板中的“上下学距离”不要填写任何单位,默认单位为千米(公里),全部填写数字,并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1千米(公里)要写成1.0。 6.模板中“出生地行政区划代码”、“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1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成员2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均填写6位行政区划代码后加6个0,共12位。如:贵阳市南明区的6位行

政区划代码为520102,那么填写的时候应该填写520102000000。 7.模板中需要填写数字的列,例如:电话号码一类的信息不要填写“无”等文字,确保所填入的电话号码为纯数字,即使区号与电话号码之间也不要添加“-”等任何符号。 8.若以上操作仍然提示“不符合模板”,请重新在系统中下载模版,选取一条真实的学生学籍数据,手动逐列填写,然后导入系统,如果成功,那么将其它所有数据按照以上规范填写到模版。 二、学生信息录入以后显示“未查重”如何处理? 该学籍系统是1小时自动查重一次,因此数据导入或录入以后,要在1小时后,状态转为“已查重”,才可以审核、上报操作。 三、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待处理”该怎么办? 说明该模板正在进行数据排队,等待导入省级数据库,请耐心等候。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均可处理完毕,如果超过此时间,请逐级上报进行处理。 四、模板导入后处理结果为“失败”该怎么办? 如果显示为“失败”,说明模板中部分数据填写有误,点击上传失败的文件名,系统以列表的形式显示在模板文件中的哪一行,哪个数据项填写不规范或者填写错误,只需在模板中修改对应出错的数据,再重新导入一次即可。部分学校同一班级的信息未检查准确就多次上传,会增加系统无谓的审核量和各学校的等待处理时间,建议上传前仔细审核、检查模版数据,找到问题所在,排除问题后再上传。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 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全国学籍系统分班完整图解及常见问题解读

全国学籍系统分班完整图解及常见问题解读 为了保护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学生相关信息作了遮挡或技术处理,敬请谅解。 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因模版中已经有班号,导入系统后会自动对应相应的班级,不存在重新分班的问题。但初中和高中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生,是通过小升初平台、中招数据和义教全国学籍系统数据对接的数据,系统不会也无法给这些学生分班。因此需要全国学籍系统的手工分班和批量分班功能进行分班。 1、学校用户登录全国学籍系统,检查初中一年级或高中一年级学生数据,检查学生是否完整,是否差学生,可以用分配名册或录取名册比对姓名。 2、设置班额。班额可以适当设置大一些,避免因全国学籍系统班额设置过小,后期转入的学生超过班额后会出现问题。 3、班级设置。 要在全国学籍系统里设置班级,在“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里设置班级,并输入班主任的姓名。“保存后继续”可以连续设置班级,最后一个班级点“确定”即可。

4、学生分班。分班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手工分班,另外一种是根据学校的分班数据进行批量分班。 (1)手工分班 在“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里对学生进行直接分班操作。 手工选中2014级1班的学生后,点“分班”即可。

分班成功的学生可以在“校生查询学生”的相应班级中查询到。 如果学生分班错误,可以选中学生后,选择“退班”。 首先选中需要“退班”的学生。 (2)批量分班 在“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中,点“Excel导入分班”。

点“下载未分班学生模版”下载未分班学生模版。 在下载的模版中,根据学生实际全班情况,填写班号。班号格式为“201420X”。 因导出的“未分班学生”为CSV文件,添加班号后无法导入系统,因此需要把匹配班号的“未分班学生”文件另存为标准的excel文件,另存为时更改“保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