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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莆田事业单位招聘549名公告

2012年秋季莆田事业单位招聘549名公告

福建中公教育温馨提醒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莆田市2012年秋季公开考试聘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市计划聘用549名。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参加招聘单位共有152家,其中市直政府序列事业单位33家,县(区)属事业单位119家,计划聘用人数549名。招聘的具体岗位、基本条件等见附表《莆田市2012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含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台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除招聘单位另有规定外,可报考所有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

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

5、招聘岗位中单位性质注明为财政核拨是指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财政拨补是指部分工资、福利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是指全部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收入中列支。

6、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秋季版)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必须绝对吻合所列专业要求的考生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

8、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权对外行使职能的机构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其空缺的岗位概不递补。

9、3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的。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2年12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含试用期)的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招聘岗位设置为“莆田市户口”的,指2012年12月3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市的报考者、莆田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莆田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

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相应减少招考人数;个别岗位因为专业紧缺造成报考人数不足的,由县(区、管委会)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同意并统一对外公布后,方可开考。

12、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聘。

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2年12月3日8:00至2012年12月9日24:00,登陆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418380726.html,),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银联在线支付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本次报名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核对岗位条件,确认准确无误(特别提示:请核对自己的专业是否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吻合)后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3、进入面试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时间一般安排在面试前15天左右。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的,予以该职位合格线以上按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主要

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当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

4、通过网上和现场报名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2日—12月22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2012年12月8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市公务员局安排专人为报名有困难者提供帮助。地点在莆田市文献东路(步行街)皇冠大厦5层(市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4-*******。

6、报名费:80元。

7、信息发布: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418380726.html,)、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418380726.html,)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以上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咨询电话:22893662287878

技术支持:189********

投诉电话:22211912299399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

报考A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报考B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临床类》,内容包含临床医学、精神病学、麻醉学、病理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急救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

报考C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护理类》,内容包含护理(学)、助产士等专业知识;

报考D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类等专业知识。

各岗位将标明A、B、C、D类,具体笔试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

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2012年12月23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护理类》、《医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

3、加分事宜。笔试成绩公布前,将根据有关政策(详见附件3),为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笔试加分的有关具体事项将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告栏上发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本次招考的优惠政策。

3、成绩查询请登录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市直单位本次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的合格线为60分;县(区、管委会)单位本次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综合基础知识》类笔试的合格线以2012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划定的合格线为准。(二)面试

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考生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按两个类型进行:

第一类为参照招考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法,包括A类岗位;

第二类为医学类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面试方法,包括B、C、D三种类型的岗位;面试的具体办法届时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公布

1、总成绩计算:报考者的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者,若招聘单位还有可用空缺编制的,经有关单位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批准予以同时聘用;若招聘单位没有空缺编制或招聘单位不同意同时聘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布。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者或招聘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面试后2周内,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及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各县(区、管委会)单位的考生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结果公示后,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协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报考各县(区、管委会)的考生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核程序。

八、递补、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公务员局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办理相关人员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发给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工资的依据之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市直部门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县(区、管委会)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并把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同意。

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委组织部、莆田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莆田市2012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

3、加分政策文件: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附件:莆田市2012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莆田市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23日?2012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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