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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奉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 章) 法定代表人:鄢用亮 ( 章) 联系人:占贤梓电话: 0795-*******

编制时间:二○一八年九月

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共七个标段,分别为: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一标段(岗上村),投资约390.75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二标段(洪川村、北溪村),投资约434.58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三标段(岗前村),投资约231.67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四标段(草坪村),投资约349.59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五标段(箬溪村),投资约235.16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六标段(奖坪村),投资约315.17万元;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赤岸镇八标段(徐家村),投资约431.85万元。

3、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面积:12293亩;

(2)是否具备移交施工条件:已具备;

(3)施工用水、电: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4)规划设计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设审。

4、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奉新县发改委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资格合格条件及评审依据: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

评审依据: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且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

评审依据: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评审依据:企业资质证书(2015年新标准可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注册建造师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及临时)资格。

评审依据:

A、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的劳务合同。

B、证书标明的工作单位与申请人单位应该一致,不一致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提供证明。

C、省外建筑企业建造师资格参照宜市建[2008]37号文件执行。

(6)、关键岗位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含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和材料员】具有有效上岗证书。

评审依据:资格后审申请单位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中字头总公司所属单位为总公司颁发的上岗证)、且证书标明的单位名称应与资格后审申请人一致。不一致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提供证明。

(7)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了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评审依据: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转出的转帐凭证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必须注明工程名称)。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8)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应按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能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该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且拟从事建设活动的企业相关人员需从已办理信息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登记表、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

投标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以上所有证件(书)、材料均审查原件(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全部满足条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且当场、当时、当众提交有关证件(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上述规定要求提交的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以上所有证件(书)、材料原件(附清单,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装袋密封,暂不递交,待投标报价开标后入围前七名递交(注: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只审查报价排序前7名的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其他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不再审查),且必须在报价排序结果宣布后10分钟内递交并且已密封,否则拒收并按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三)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人责任

1、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须知要求的时间前以传真或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传真或网络公告形式予以解答。网络公告地址: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注:请各标人关注发上网站,及时下载招标信息,以免投标失误。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网上公布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货币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控制价格报价。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本工程采用投标人自主报价(必须在控制范围内)。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有关定额规定编制工程招标各标段最高控制价,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认真核对、分析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合理确定投标报价,中标后,其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的有利于投标人中标的报价,其中包括了间接费和利润让利部分和税金。

(3)本工程采取投标总价控制及单价控制,由招标人设置最高控制总价及单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报价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

(4)本工程给予投标人的清单中,已备注控制单价的只能在控制范围内报价(0.90*单价~0.98*单价),如超出或者低于此范围的单价报价,做无效单价,扣分处理。

(5)本工程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到小数点后两位。

(6)本工程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按给予的附件格式,不能随意更改。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人提供的《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的投标文件;

(2)《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七个标段的投标报价表;

(3)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它要求。

注:以上投标文件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人给定的规范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使用时,由投标人自行添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从企业基本账户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5000元)。并要求在2018年10月17日下午 17:00 前进入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也可以提交银行保函。户名: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帐号:14089901040010335;进帐单必须注明:奉新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项目-1,未注明的一律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1)投标人应该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2)中标人在中标后借故改变中标条件或不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未中标通知后7日内退回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并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将纳税承诺书交至招标人和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

3、资料费按每标段400元收取,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回。此项费用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投标单位于招标文件网上公示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下午17:00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并备注奉新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项目-1,转到宜春市宜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50820030902210388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并保留汇款单原件在资格审查现场以备核查,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十)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投标单位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2018年10月15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版文档同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72730697@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18952276.html,)。

3、问题答复将在2018年10月15日下午17:00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并报相关监督

备案,由招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六)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八)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印章(盖章不全作无效标处理)。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涂改和行间插字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本工程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技术标)。每个标段只递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投标人应将该标段的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材料一起密封在该标段同一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标书时还必须在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封袋上按现场签到顺序书写本企业的投标编号(按开标现场签到时编号填写)及标段序号,如未写或书写不正确,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6、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三)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标

(十五)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已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组织并主持,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相关监督单位有发改委、财政局、招标单位等部门派员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

3、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是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同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出现2个不同的投标总报价;

(5)违反招标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招标人或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程序: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及所采用的评标办法;

(4)查验相关证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银行保函原件);

(5)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是否有效;

(6)按评标方法的规定,随机抽取该标段的系数K值;

(7)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书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8)评标委员会对本标段排序前七名投标人的相关原件进行评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2015年新标准可提供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书等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银行保函原件、外埠来赣企业按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要求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登记表、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宣布确定中标前三名的排序人;

(10)按(6)-(8)的顺序,分别依次按以上顺序完成其余标段的流程;

(11)将中标排序人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天;

(12)招标人对中标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进行考察,若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合格现象,取消其中标资格,再考察中标排序第二名,依此类推。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标

(十六)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进行评标。

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5、本招标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以下原则执行:

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第一中标排序人即定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排序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中标改由第二中标排序人中标,以此类推,当同一中标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6、本工程按开标的先后顺序,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七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即参加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建田设项目干洲镇一标段(岗上村)投标、并排序第一的投标单位,不能参加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后六个标段的开标和评标,以此类推,开标的先后顺序按招标公告标段排列顺序依次开标。

本招标评标委员会将向招标人推荐 3 家中标排序人,并公示 3 天。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有针对的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并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十八)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应在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十九)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向奉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按中标造价的4%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凭保证金进帐单与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签订施工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排序人依次顺中。中标人中标后应按附件四执行(考勤仪由中标单位负责购买)。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相关监督部门备案。

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协议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中标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人,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时可提出质疑,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人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甲方要求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现场监理确认后,乙方方可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

(3)不可抗力的约定: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承、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物火灾;6级以上地震、水灾及异常、罕见的风、雨、雪等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

(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于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2000元/天。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二、质量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工程及以上。

2、如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三、承包方式及单价与工程款支付

(五)施工承包方式及单价

以中标总价签订合同,结算时按中标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工程款支付

1、付款方式按完成总工程量进度进行分期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付至20%,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付至40%,完成总工程量的100%且验收合格结算后付至80%,待审计决算后付至94%,余款6%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必须按不少于上条付款比例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且作为下次付款依据。在工程款付至94%时,施工企业应付清农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用等,不得在质保金中抵扣。

四、材料设备供应

(七)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其质量应得到监理和业主确认方可。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形象,本工程使用的预制件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建材要求,杜绝使用劣质预制件。

五、保修

(八)保修

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3、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

第四节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

一、本工程采用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的技术规范。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应符合国家规范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试验标准。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第五节各种文件格式

执行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格式。

第六节图纸和技术资料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

赤岸镇8标)评标办法

一、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共分七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可以报多个标段,按开标的先后顺序,本工程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取得七个标段中的其中的一个标段中标资格。即参加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建田设项目干洲镇一标(岗上村)投标,取得排序第一的投标单位,不能再参加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剩余六个标段的开标和评标,以此类推。

开标先后顺序为: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一标段(岗上村);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二标段(洪川村、北溪村);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三标段(岗前村);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四标段(草坪村);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五标段(箬溪村);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六标段(奖坪村);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赤岸镇八标段(徐家村)。

二、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标书时必须在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封袋上按现场签到顺序书写本企业的投标编号(按开标现场签到时编号填写)及标段序号,如未写或书写不正确,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三、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为A(各标段最高限价见附件一),招标人设置的有效报价(P值)范围为0.90A≦有效报价范围≦0.98A,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0.90A,小于或等于0.98A为有效报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小于0.90A或大于0.98A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

四、评标办法

1、本评标部分,以100分为最高分规定只评投标报价计算,此报价只作为确定施工队伍的依据。

2、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为A,0.90A≦有效报价范围≦0.98A(各标段最高限价见附件一)。

3、评标总价的确定:

评标总价C=(A+B)/2*K;

A—本工程编制的最高限价;

B—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

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K为0.95、0.955、0.96、0.965、0.97、0.975、0.98,在开

标现场前由项目法人随机抽取,每个标段各抽取一个K值。

4、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

(1)有效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100分;

(2)有效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大于1时,每高1%扣5分;

(3)有效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1%扣2分;

(4)专家评审投标人单价报价时,如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报价出现以下情况,给予每个无效单价扣1分:投标人单价超出控制单价报价范围的(范围0.90*单价~0.98*单价)。

(5)报价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逐一复核。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人的复核报价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复核报价与投标报价之差除以投标报价的绝对值,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得分计算采用直线内插法,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按投标人复核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高于按开标时公布的投标报价计算的报价得分时,则取两者最小值为投标人报价得分。

(注:复核报价不影响B值的计算)

5、本次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文本必须按招标人发出工程量清单文本格式,不能随意更改。

6、本工程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确定中标排序人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投标得分复核确认,并按其投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等,投标价低的优先;投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8、评标委员会对本标段排序前七名投标人的相关原件进行评审【按本招标文件第二节第(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资格合格条件及评审依据”】。

对不符合要求及不能当场、当时提供证书原件的认定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取消中标排序资格,排序前三名如有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由后续排序人依次补充为第一、第二或第三排序人进行评审。

9、宣布确定中标前三名的排序人;

奉新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附件一: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

最高限价(A值)及有效控制报价范围报表

17

奉新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文件

(干洲镇1~6标、赤岸镇8标)

投标项目:(注明标段)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电话:

投递日期: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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