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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三标体系作业文件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三标体系作业文件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三标体系作业文件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所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指在生产中使用的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其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3.术语

3.1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

3.2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

3.3可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液体。

3.4闪点: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3.5爆炸下限: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装卸运输要求

4.1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现容器和包装物损坏、不牢固或渗漏时,必须进行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

4.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

4.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4.4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

4.5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水的措施。

4.6装运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

4.7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库区的汽车,应按库区要求安装汽车排气管火星熄火器。

4.8载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同时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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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本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的评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

知》(苏安监〔2011〕202号)中的《评审标准》和相关行业评审标准的《补充规定》,由企业自主申请,按照申请、初审、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公告通过评审的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5年(含)以上; 2、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和中毒事故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经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条件好、在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示范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在全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及国家铁路局联合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提升一批、整顿一批、关闭一批问题企业,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含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的罐区、库场、堆场等),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

三、整治内容 (一)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超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档案未按要求建立完备的;未经工艺变更许可后改变储罐设计使用条件,未经安全论证合格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的。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按要求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未依法租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施)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及未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的;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未建立完善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四)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工程监理过程控制程序-三标体系认证文件

某监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XX-XX- XX 版本/修改码:xx 工程监理过程控 制程序 控制类别: 发放编号: 受控本 发放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xx-xx-xx 发布 xx-xx-xx 实施 第 1 页 共 38 页 编制 审查 批准 归口管理部门 解释单位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责、控制途径和方法,以确保工程建设监理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确保XX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防止监理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保证监理服务质量;证实XX有能力稳定地提供合同约定并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 法规要求的监理服务;同时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服务质量,以满足顾客要求。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所承担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的监理服务。 2职责 (1) XX 领导层指定项目分管总经理、分管总工,组建项目监理部、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 监理公司分管经理负责指导和审查工程监理规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写工程监理规划,审查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实施。 (3)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监理过程的实施和管理,并负责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和接口管理。 (4) 各职能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跟踪和管理。 3 工作程序 3.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3.1.1 依据监理合同约定,适时设立现场监理机构,配置监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3.1.2 参照《监理工作制度》(GYECC-QS7-C3),结合具体项目建立监理工作规章制度;参照附件《监理常用工作流程图》(GYECC-QS7-D13),制定监理工作流程,按规定报批后贯彻实施。 3.1.3 接收、收集并熟悉有关工程建设资料,包括: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第 2 页共38 页

QESB-34持续改进控制程序(EPC三标体系-程序文件)2-5

QESB-34持续改进控制程序(EPC三标体系- 程序文件)2-5 ** – QESB-34版次: A/1 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 发布**-**-** 实施 **-QESB-34持续改进控制程序版次:A/1 1、目的为自身的持续改进活动提供准则,使EPC项目的持续改进有序进行,进而达到更高的有效性和效率。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EPC项目对持续改进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改进措施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评价。 3、2 改进小组负责改进措施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 持续改进的策划 4、 1、1应为持续改进创造良好的环境,包括:(1) EPC项目领导坚持并承诺持续改进;(2) EPC项目提倡并发动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活动;(3)鼓励持续改进并奖励创新成果;(4) 为员工提供培训,使其掌握持续改进的思想方法。 4、

1、2制定并实施方针、目标和指标,进行数据分析、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活动,促进QEM体系的持续改进。 4、 1、3改进可以有维持性的改进活动和突破性的改进活动。 (1)维持性改进活动的策划和管理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2)突破性的改进活动的策划和管理执行本程序。 4、2 持续改进项目的识别 4、 2、1 通过数据分析、顾客满意度评价、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识别持续改进的机会,可参见相关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4、 2、2 改进项目的确定原则如下:(1)目标和指标的调整、优化应确定为改进项目;(2)顾客提高要求的期望应确定为改进项目;(3)生产工艺的优化应确定为改进项目;(4)产品的技术革新和设备、设施的改进应确定为改进项目;(5)环境绩效的提高应确定为改进项目;(6)过程的改进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应确定为改进项目。 4 **-QESB-34持续改进控制程序版次:A/1 4、

三标管理体系手册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手册 QEOHSM Manual *********公司

手册编号: 00 手册颁布及管理者代表任命令 公司依据《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11新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并结合体系运行情况对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A版)进行修订,现发布一体化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B版)。 该手册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核工程、电力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施工及服务;D1、D2类压力容器制造、A3球型压力容器现场组焊、非标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及服务的活动。各项目部应按照本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属行业的要求,制定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大纲/手册或相关规定,并报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符合性审核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发布实施。 项目部在制定该工程项目适用的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时,除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顾客在合同中的特殊要求外,同时还应满足本手册对相关活动控制的原则性要求,做好项目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与公司手册及程序文件之间的衔接、补充和完善工作。 一体化管理手册的规定是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用原则,是公司进行生产服务过程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员工都应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为建立、运行、保持和持续改进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特指派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担任公司一体化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持续改进及其内、外协调工作。

内部审核程序-三标体系管理程序文件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内部审核程序 1.目的 为了验证各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标准和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内审计划和内审报告。 3.2技术质量处负责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组织工作。 3.3各有关部门参加内部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负责针对不符合项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3.4审核组长负责制订现场审核计划,编制内审报告。 4.工作程序 4.1审核准备工作 4.1.1技术质量处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年度审核计划中应包括年度内准备审核的部门、审核范围、审核时间等内容。年度审核计划的修改,必须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1.2技术质量处结合审核任务提出审核组名单和审核组长,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确定。内审员应由具有资格并与被审核区域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担任。 4.1.3技术质量处与受审核部门约定审核时间和日程安排后,由审核组长编制现场审核计划。 4.1.4审核组收集并审阅与审核内容相关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以备审核使用。 4.1.5审核员编制《现场审核检查表》(表QESB-25-01),确定抽样方法和数量。 4.2审核实施 4.2.1审核组长按现场审核计划主持召开首次会议,明确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方法和时间安排。首次会议由审核组、受审核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1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本省范围内危险化 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的评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危 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的通 知》(苏安监〔2011〕202号)中的《评审标准》和相关行业评审标准的《补充规定》,由企业自主申请,按照申请、初审、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公告通过评审的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组织工作。第五条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5年(含)以上; 2、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和中毒事故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经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条件好、在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示范. 作用的优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且企业自评得分在90分(含)以上。 第六条申请企业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和设区的市安监局同意,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申请表一式3份(见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资料(装订成册),包括: (1)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安全管理编号:LX-FS-A10900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化工原料种类繁多,其中有机化工原料特别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我们不可能逐个去研究它们的性质。为了便于大家熟记和掌握,从消防的角度出发,可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火灾、爆炸性质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爆炸物品。这类物品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者与其他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同时气体体积急剧增加,压力相应增大,从而引起爆炸。它的特点是:①爆炸传导速度快。每秒钟能达几百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建设(规划)、工商、卫生、铁路、民航、邮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从业人员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所采取的防范或者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鼓励、支持和保护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社会监督。 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第八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或者场所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必须在批准的区域或者场所内进行。

集团化企业开展“三标”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工作的探析

集团化企业开展“三标”管理体系 建设和认证工作的探析 (张治松、张静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0008) 摘要:随着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产业类型日渐增多,集团化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着如何建立高效统一的企业管理机制的现实问题。“三标”管理体系通过贯彻领导作用、管理的系统方法、过程方法等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管理质量,增强顾客满意度,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集团化企业;“三标”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随着集团化企业业务的不断拓展,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类型日渐增多,企业规模和效益产出不匹配、人力资源建设和规模壮大不协调、管理效率较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如何建立统一高效的集团化管理体系,推动企业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实现向管理要效益的目标,成为集团化企业在多元化过程中必须直面的首要问题。 一、集团化企业开展“三标”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是多元化发展的需要 集团化企业由于涉及面广、产业类型较多,且各子公司有着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市场竞争状况和产业生命周期,不同的管理团队素质和管理水平,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目前,实施多元

化的集团化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资产规模和产出效益不匹配,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部分集团化企业或由于历史原因,或在发展过程中未有效配置资源,导致盈利不稳定、市场前景不明朗的行业投资比重过大,盈利能力较强的行业投资比重较小的现象,集团化企业资产规模和产出效益不匹配,市场竞争力不强。 二是规模扩张和人力资源建设不同步,无法满足集团化企业快速发展需要。集团化企业在多元化发展过程中,急需大批专业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精干人员,而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历练有一个沉淀的过程,短时间内尚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 三是集团化企业产品未定位或定位不准确,顾客范围未界定或界定不明确。目前,多数集团化企业往往重视子公司产品的定位、顾客范围的界定等工作,但却未开展或未有效开展总公司的相关工作,造成总公司无产品概念或产品概念不清晰,顾客范围未界定或界定不明确,从而从根本上削弱了总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增强顾客满意的动力。 四是部分工作职责不清晰、标准不明确,工作效率、质量有待提升。一方面,各部门职责权限间存在真空、交叉、重叠等现象,部门间的协作、制约功能较差,工作效率较低。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工作无量化评价指标,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质量无法保证。 五是总公司、子公司职责分工不清。目前,集团化企业的总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2013年8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9月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督促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

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简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协助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和组织事故调查。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

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如火药(主要成分KNO3)、叠氮钠、雷汞、黑索金、三硝基甲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2.1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 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化学品主要有: 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 不燃气体:如氮、氧、氦、氖、氩、二氧化碳等。 有毒气体:如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氰化物、氟化氰、硫化氢等。 3.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其中包括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如甲醇、乙醇、丙酮、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醚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1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如红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二硝基苯、硝化棉、闪光粉(镁粉与氯酸钾的混合物)、铝粉、镁粉、硫磺等。 4.2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应反,并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硝化纤维素、赛璐珞、硝化甘油等。

三标体系管理办法

三标体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ISO9001:2008质量管理标准、ISO14000:2004环境管理标准、OHSAS18000: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和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管理(以下简称三标一体)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并不断实现持续改进。 第二条在日常管理中有效贯彻实施,确保公司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标一体”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安全质量监察部,由安质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标一体”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要成立“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同时设置“三标一体”管理办公室。单位总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标一体”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 1、总经理是公司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实施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并对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做出承诺,满足顾客要求和遵守法律、法规、污染预防的承诺提供证据; 2、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预防环境污染、预防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说明其重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3、以增强顾客满意度为目标,确保顾客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对公司施工服务质量负责; 4、制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5、确保在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6、负责建立、实施、保持、改进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的策划,保持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组织实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7、任命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明确其职责; 8、规定并批准公司领导层和各部门职责及权限; 9、确保在各部门之间建立沟通过程,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10、主持管理评审、以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1、确保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所必须的资源配备;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 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要环节以及难点问题的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3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以深化?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八项危险作业环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和四个重要化工过程(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生产要素变更,危险化学品储运,外来施工队伍施工)的专项整治为重点,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以学习万华集团安全管理经验、杜绝违规违章为关键,带动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强化培训工作为支撑,增强安全监

督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提高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到2016年底,全省30个重点县(市、区)80%以上的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化工园区基本实现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的比例显著下降,带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强化源头管理 1、制定和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各重点县(市、区)要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96号)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并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包括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者工业区),建立化工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具备安全准入条件、不进入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 2、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已规划的化工园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科学建设。要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做好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设计安全诊断,从设计源头消除潜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

化学危险品MSDS

1、盐酸: 2.对环境的影响: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引起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刺激皮肤发生皮炎,慢性支气管炎等病变。误服盐酸中毒,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胃穿孔、腹膜炎等。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D509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危险特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腐蚀性。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气体检测管法 4.实验室监测方法: 硫氰酸汞比色法《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物质检测方法》,陈安之主编 5.环境标准: 中国(TJ36-79)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15mg/m3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禁止向泄漏物直接喷水。更不要让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给予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就医。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给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不可催吐。立即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

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

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 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 省安监局危化处 2010-04-29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化工生产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是专业技术要求和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高危行业,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与其岗位职责要求相适应的化工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能。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化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化学品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9〕27号)有关要求,就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安全条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化工行业为技术较密集、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产业,其行业特点决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及管理技能。近年来,我省化工行业在产业规模、装备水平和生产自动化程度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和明显提高,对化工生产各专业配置和人员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随着企业改制和企业用工形式的变化,不少化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化工企业负责人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未经正规的相关专业教育,大量文化程度较低、未经严格专业培训教育的务工人员从事化工危险岗位作业。从我省乃至全国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约80%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引发,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素养差,安全意识薄弱,难以掌握基本的化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一些企业中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屡见不鲜,已成为我省当前化工生产过程中重大安全隐患之一。 人是化工过程中保障安全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熟练掌握化工相关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具有分析评估所处生产环境风险危害因素的能力,理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按章作业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含义,能够真正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善于发现生产过程中一些异常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妥善安全处置。为此,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安全条件,对于保障从业人员、单位的生产财产安全,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已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安全条件的主要目标和实施途径 (一)主要目标 通过2-3年努力,建立我省能保证化工企业安全运行,满足不同层次、岗位专业需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岗位人员等专业人员梯次的体系,努力消灭“人的不安全行为”,为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提供人力保障。 鼓励和支持新设立化工企业在其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率先配备符合本《指导意见》人员从业安全条件的企业相关人员;已设立化工企业通过2-3年的人员选配调整,使相关人员能符合本《指导意见》的人员从业安全条件。 (二)实施途径 不符合从业安全条件的相关人员,可通过国民继续教育、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以达到本《指导意见》的学历层次或专业职称以及其他从业条件要求。 三、企业相关人员基本从业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含实际控制人)等。应具备如下从业条件: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1)低闪点液体闪点<-18℃;(2)中闪点液体-17℃≤闪点<23℃;(3)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本类物品易于引起和促成火灾, 按其燃烧特性分为以下三项:(1)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者有毒气体的固体;(2)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3)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按其组成分为以下二项:(1)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2)有机过氧化

三标体系文件: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三标体系文件: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正式版

三标体系文件: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集团三标体系文件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20** 年 9月** 日生效 0 目的 为全面监视和测量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绩效以持续改进,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向顾客提供满意产品。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xx

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xx标准中的术语。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主持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3.2 工程部 3.2.1拟制《监视和测量计划编制作业指导书》; 3.2.2拟制《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3.2.3负责组织审批监视和测量计划。 3.3 安质处参加审批监视和测量计划。 3.4 项目部 负责制定监视和测量计划,并组织实施。

3.5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监视和测量计划。 4 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计划 4.1.1工程部拟制《监视和测量计划编制作业指导书》; 4.1.2项目部按照《监视和测量计划编制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根据实施性施组、设计文件(含图纸)、合同、验收标准及相关管理法规等编制“监视和测量计划”,报送工程部审批后,由项目部制作分发并组织实施; 4.1.3 项目部应对监视和测量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并保证其具有相应的能力与资格;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化工原料种类繁多,其中有机化工原料特别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我们不可能逐个去研究它们的性质。为了便于大家熟记和掌握,从消防的角度出发,可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火灾、爆炸性质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爆炸物品。这类物品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者与其他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同时气体体积急剧增加,压力相应增大,从而引起爆炸。它的特点是:①爆炸传导速度快。每秒钟能达几百米、几千米,如苦味酸就能达到8000米/秒以上;②爆炸反应时间短。如卫公斤tnt(三硝基甲苯)只需十万分之一秒就能完成爆炸反应;③爆炸压力大,通常,l公斤炸药在爆炸时,其压力可大于13000千克力/厘米。 第二类、氧化剂。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按其不同性质,在不同条件下,遇酸、碱、强热或受潮,经受摩擦、撞击,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接触,即能分解放出氧气,引起燃烧和爆炸(无机氧化剂本身不会燃烧)。按其性质可分为四级:①一级无机氧化剂,如过氧化钠;②二级无机氧化剂,如红凡钠;③一级有机氧化剂,如过氧化二苯甲酸;④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醋酸等。 第三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般气体可以经过压缩,变成为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灌入各种耐压容器,以便储藏运输和使用.但这类物品如果受热、撞击或接触明火,就会引起气体膨胀,产生爆炸的危险。按其性质可分为四级;①剧毒气体,液氯;②易燃气体,如甲烷;③助燃气体,如氧气;④不燃气体,如氟里昂等。

第四类、自燃物品。这类物品与空气接触能发生猛烈的氧化作用、,或由于本身发生化学变化所产生的热量,积聚不散,而引起自燃。具体可分为两级:①一级自燃物品,如黄磷;②二级自燃物品,如油布等。 第五类、遇水燃烧物品。这类物品遇水即分解,产生易燃气体,同时放出热量,引起燃烧或爆炸。根据其危险程度可分为两级:①一级通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钠;②二级遇水燃烧物品,如保险粉等。 第六类、易燃液体。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其闪点都在45℃以下。易燃液体可分为两级:①、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乙醚;②工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45℃之间,如松节油,煤油等。 第七类、易燃固体。这类物品着火点较低,如受热、遇火星,经受撞击、摩擦或氧化剂、空气等接触,都会引起急剧的燃烧和爆炸。燃烧时有的还能放出有毒气体和剧毒气体。按其危险程度可分为两级:①一级易燃固体,如赤磷3@h级易燃固体。如硫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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