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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三条工程开工后,劳务队(组)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七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劳务队(组)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5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2000~3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队(组)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第十二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负责人员给予100~200元∕次罚款。

第十四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劳务队(组)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六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

第十七条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

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300~8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800~15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八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7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九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8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二条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对劳务队(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

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第二十八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第二十九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第三十条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

第三十二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三节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砼接茬处,如有污染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条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四十三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第四十五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四十六条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技术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第四十八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

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四十九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五十条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节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五十一条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承台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地下室底板、顶板砼面采用原浆压光3道,楼层砼面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六十条浇筑砼12小时后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砼养护时间为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14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给予1000元/层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走道、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六十三条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节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要求。

第六十五条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砌筑砂浆的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不得漏做、补做,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十条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三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接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现浇过梁的罚款条例按第四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制过梁的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的偏差值大于10mm以上的,给予30元/米的罚款;过梁钢筋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过梁砼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给予30元/米的罚款。

3、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

第六节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中的要求。

第八十条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第八十一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抹灰时应提前对基层洒水湿润,若直接抹灰则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3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的给予10/米的罚款;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元/个的罚款。

第九十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节饰面砖工程

饰面砖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

第九十四条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给予使用,并且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饰面砖的粘贴剂必须搅拌均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饰面砖必须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七条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墙面饰面砖粘贴后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若达不到要求,根据偏差数值的严重性给予100~3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九条墙面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条饰面砖接缝(勾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室,宽度和深度应一致。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〇一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正确,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八节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第一百〇二条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一百〇三条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〇四条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〇五条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

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〇六条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〇七条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〇八条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给予100元~2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〇九条屋面瓦施工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发现屋面瓦颜色排列错误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屋面瓦坐铺砂浆不饱满,对钢钉、铜丝进行偷工减料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屋面瓦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破碎的,给予50元/块的罚款;没有将污染处按要求清洁干净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三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罚款,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罚款对象、罚款金额。

第一百一十三条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异议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给予改正并纳入相应条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制度条款最终解析权归东莞市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创南龙铁路扩能改造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南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II标。考核的质奖罚量标准以项目部本办法为标准,凡是达不到标准的按条款进行处罚。 对于处罚条例,如监理或业主对项目部处罚,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处罚,并落实整改。 第一条质量责任考核 1、单位主要责任人划定如下: (1)工区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质量负责;技术主管为工区的质量第二责任人。 (2)职能部门的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副职为分管工作的第二责任人,承担部门的质量责任。 2、质量检查人员必须对工作负责, 并承担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的质量责任。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1)初检和复检员必须对分管工序或工作面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所签的检查验收表(单)负责。 (2)安全质量部负责终检工作。三检员必须对所负责的工作面巡视和检查,难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应全过程旁站监督,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督促二检员收集、整理、填写、提交相关的验收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验收台账。三检员对所签署的终检验收单负责。 (3)终检员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权做出如下决定:责令整改、返工、罚款。安全质量部主任或副主任有权做出责令整改、返工、罚款、暂停施工的处理决定,停工时间超出12小时,由项目部安全安质副经理签发停工令。对质量事故组织相关部门(工区)人员,按照“质量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和处理。

3、试验人员对自己开出的质量检验单和砼配料单等负责。 4、测量人员对开出的放样成果负责。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考核 1、现场质量检查验收 (1)上道工序未经相关人员和监理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扣作业队伍负责人考核奖200元,扣作业队伍激励约束奖5000元。 (2)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督施工责任人不在岗者扣考核奖200元。 (3)因未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扣主要责任单位激励约束奖3000-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各相关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扣考核奖200~500元。 (4)终检员做出的指令以联系单形式书面下发给作业队,在第二次复检时,仍未改正的,则扣激励约束奖100~1000元。 (5)三检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即申请验收者,扣考核奖100~500元/次。 (6)管理部门不执行质量指令,报质量分管领导后,对责任人扣200~1000元/次考核奖,情节严重者予以警告或调离岗位。 (7)作业队现场施工或管理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安全质量部三检员发出的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或罚款单,不签收、不配合整改、拒绝执行,有其中之一者处扣考核奖500~2000元/次,超过整改时限一天(12小时),每拖延一天扣考核奖1000元,处罚后仍未执行,可停止工序或仓面验收、拒绝结算单签字、直至停工整顿。 (8)作业层领导或作业人员不听从质检人员劝告,甚至辱骂、威胁、污蔑质检人员,干扰或严重阻碍质检工作,扣考核奖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清退,如作业队不落实罚款或清退人员,则对作业队停止工序验收并按不服从项目管理做进一步处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 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1表.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施工队伍现场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清除潜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项目部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一、奖励 根据项目部组织进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周检、月检中各项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施工队予以奖励现金500-1000元。 二、处罚 若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不文明的现象,施工员及检查人员下达整改通知单,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整改完成通知单内容的,将按以下条款对施工队及责任人予以处罚(罚款直接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在日常的施工管理中对于项目部的特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要求进行行动和工作的将加倍处罚。具体罚则如下:(一)施工行为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工人罚款10元/人,管理人员 罚款20元/人。 2、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人。

3、塔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罚款100元/人。 起吊重物捆扎形式不规范(不用U形卡环,使用带伤的钢丝绳索具的)罚款100元/次。 4、现场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现场存在的违规行为,罚款100元/ 次。 5、作业时间区段饮酒,罚款100元/人,酒后上岗罚款200元/ 人,并将其辞退。 6、打架,酒后闹事罚款500元/人。 7、盗窃、破坏现场材物,特别是安全设施的,罚款2000元,并 将其辞退,情况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 (二)施工质量 1、砌筑工程 有下列行为及质量通病并存在三处以上的,处罚100以上,如下列情况多数存在,处罚2000元。 1)砌墙不立皮树杆处罚50元 2)370墙不双面挂线处罚50元 3)砌筑前不浇水洇砖处罚100元 4)砌筑砂浆不饱满处罚100元 5)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处罚100元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 一、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项目工程中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工程部为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四、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1 质量策划: 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1.3.1 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和“采购”。 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

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

4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泰山〞杯,贯彻落实公司的三检制度、及一百项规定动作。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质量奖励 一、样板先行,各分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参照样板要求施工验收,在每月“质量检查”活动中,考评在前二名的按照项目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100~1000元。 质量处罚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防水材料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三、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四、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最新版

项目 施 工 现 场 质 量 理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材料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质量预控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制定以下检验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重要的结构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砌墙砖和砌块、防水材料、玻璃幕墙及建筑外窗等均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对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设备,禁止使用于工程当中。 3、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13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物资属于一般物资,包括保温材料、防火涂料、预制砼构件、门窗、隔墙材料、装饰材料、幕墙材料、焊条、焊剂和焊药,各种管材、管件、原材料及附料,各种安装工程的设备、配件等,电力电缆、电线、箱体、各种开关、灯具及设备等。对于一般物资进场检测,应由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按设计文件要求、现行材料标准规定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抽样检测。 4、对于所规定的Ⅱ类物资(需要进场复验的材料),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外,还应由有关人员(试验员)按规定“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进行取样,送至有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试验中心)进行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合格与否。对于此类物资的检验,应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对Ⅲ类物资,除须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外,还需通过规定龄期后再经检验(试验)方能认可其质量的,如砼、砌筑砂浆等。对于此类检验,在项目部应由专职试验工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和送检,并随时与试验单位联系,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证见证取样的数量。 6、物资进场后应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办理相应的资验证手续。 7、工程物资材料经进场检验后,应由质检人员(材料保管员)及时进行挂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3) 第三节防水工程 (3) 第四节钢筋工程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4)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5) 第七节砌体工程 (6) 第八节抹灰工程 (7) 第九节门窗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9)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0)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 (10)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 (1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X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某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奖罚制度说明介绍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哈密电厂项目部 2017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2) 第三节钢筋工程 (3) 第四节模板工程 (4) 第五节混凝土工程 (5) 第六节脚手架工程 (7) 第七节砌体工程 (7) 第八节抹灰工程 (9) 第九节门窗工程 (10) 第十节地面工程 (11)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11)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2) 第十三节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2) 第十四节采暖及给排水工程 (13) 第十五节建筑电气 (14)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升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工作,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本管理主要针对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脚手架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特编制质量管理标准及奖罚制度,本制度有质量管理标准和奖罚标准两部分组成。 第二章奖励标准 2.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施工队伍500~1000元/次的奖励。 2.2 施工队伍对质量通病控制到位,效果明显,提高了现场质量工艺水平,可对其奖励500~1000元/次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3.1.1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施工队伍不积极配合,甚至出现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情况,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时将给予队伍有关人员退场处理。 3.1.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1.3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视严重程度给予200~2000元/次的罚款。 3.1.4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3.1.5严格遵守三级验收程序,施工队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工长验收,工长验收合格后报质检员验收,违反验收程序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1.6 施工队伍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施工队伍50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施工队伍2000元/次的罚款。 3.1.7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施工队伍1000~3000元/次的罚款,并重新返工至上一道工序状态。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1目的为促进各项质量治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职员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有效的落低质量损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治理体系运作的治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或/和人员。 3权责 3.1总经理 3.1.1质量奖惩及处理的最终核定; 3.1.2本制度实施的监督。 3.2质量例会:质量奖惩事项的评审。 3.3品质部 3.3.1质量咨询题的汇总及提出; 3.3.2质量例会的主持; 3.3.3改进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4相关部门:质量咨询题的分析、质量改进、质量异常的呈报、改进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3.5行政部:质量奖惩的行政审批。 4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及奖励 本公司鼓舞职员钻研业务知识,别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赋予奖励。 质量奖励分为:张榜表扬、颁发奖品或奖金。 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1发觉并向品管反映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幸免质量事故发生者(非本职工作)赋予50元/次奖励4.1.2发觉躲藏的质量咨询题,及时提出幸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赋予50元~2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减少(挽回)损失额的5%赋予奖励4.1.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用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及成本消耗落低等方面有成效的赋予50元~100元/次奖励 成绩突出者按制造效益额的5%赋予奖励4.1.4反映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作业指导书上的缺陷,经技术部确认符合的赋予50元/次奖励4.1.5月度工序一次检验合格率、成品一次交收合格率两者平均大于97%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车间1000元奖励序号质量奖励范畴奖励4.1.6月度生产班组一次检验合格率大于98%每超过1个百分点赋予班组成员50元/人奖励4.1.7当月发往顾客处产品无质量别良反馈的当月赋予品质部200元奖励4.1.8后道工序发觉前道工序已流转产品质量咨询题,经品管、技术确认属实的赋予40元/次奖励 4.1.9发觉公司质量治理体系存在别符合项并向行政部提出,经确认属实者赋予100元/次奖励4.1.10每月的体系稽查中体系维持最佳部门赋予部门人均20元奖励4.1.11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别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视其妨碍程度大小由总经理或管代批准赋予特别奖励5质量事故 5.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处罚 关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依照造成事故的归类赋予别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方法为下列一项或几项: a、口头警告、罚款、通报批判、行政处分、落级、留职察看、辞退; b、绩效奖金及计件工资按比例扣罚。序号质量事故定性处罚5.1.1编制工艺文件与实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

表1)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式的通知同此) 4.4.2.5 工程部组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4.4.2.6 原材料的验收由物资办事处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晋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租房项目部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我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2、公租房二期一标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 二、违约处罚细则 (一)工程质量方面 1、钢筋 (1)验收时发现钢筋污染,未清洗干净。罚款50元/次。(2)验收时发现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100元/次。 (3)验收时发现底板钢筋放置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均匀或绑扎不牢固。罚款50元/次/处。 (4)验收时发现钢筋加密、箍筋绑扎数量、绑扎方法及间距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5)验收时发现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6)验收时发现钢筋搭接位置、长度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7)验收时发现钢筋未加保护(无垫块)、双层网无撑铁。罚款50元/次/处 (8)验收时发现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加工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50-100元/次/处 (9)验收时发现框架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无箍筋或加密间距过大 .罚款100元/次/处。 施工程序错误、随意留置施工缝.。罚款500元/次/处. 2、砼 (1)砼浇注时,施工缝未按要求用砂浆处理。罚款100元/次。(2)砼浇注时,现场不安排钢筋工和木工守模。罚款100元/次。 (3)砼配制未按配合比计量,少放或多放。罚100元/次。(4)砼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现象严重,表面平整度>±1㎝。罚款100元/次/处。 (5)砼构件露筋、孔洞、缩颈、烂根及跑模。罚款200元/次/处。 (6)砼构件缺陷擅自修补。罚款200元/次/处。 (7)砼构件未经监理批准提前拆模。罚款500元/次/处。(8)砼构件养护期内,未按规定养护。罚款100元/次/处。 3、模板

(完整版)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1000—2000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95%,奖励1000—2000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500-1000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0-2000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0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300

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二工区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一、质量奖罚制度 为强化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二工区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及作业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项目部二工区。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工区将进行针对性的罚款。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元,质检负责人罚款1000元,施工队罚款5000元;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将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0元,质检负责人罚款500元,施工队罚款1000元; (2)工程由于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将对负责本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人员200元/次的罚款。 (4)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5)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现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测量作业未进行双检复核的就进行作业,对相关人员罚款200-500元。 (7)对关键重要项目的施工,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罚款100元。 (8)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实行“三级检查制”,验收时因未检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通过验收的,对质检员罚款200元。 (9)混凝土浇筑施工未办理开盘通知单,而擅自浇筑,对责任人除对造成的后果负责外,还进行罚款100元。 (10)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进行养护的,对施工队罚款100---500元。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掉角。施工队罚款100--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处,质检人员罚款200元。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麻面。施工队罚款100--500元,现场负责

(完整版)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施工班组将按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项目部5000元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班组200元/次的罚款,对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部及监理、业主发现问题,施工班组整改不及时的,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5、在施工中由于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造成返工现象,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6、对重要部位的施工,施工班组未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次。 7、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验收时因未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次,对项目质检员罚款500元/次。 8、混凝土浇筑施工未经项目部同意而擅自浇筑的,对施工班组除对造成的质量后果负责外,进行罚款5000元/次。 9、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100—200元/次。

10、试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对试验员罚款100元/次。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角罚款2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100—400元/次。 13、混凝土出现不正常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4、现浇混凝土楼板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5、未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该班组罚款500元/次。 16、现浇柱、梁、板、墙因模板影响外观质量及砼浪费的,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7、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经项目部及监理、业主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18、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施工班组应有技术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人员值班,罚款100元/次。 20、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班组罚款100元。 21、预留孔洞中线偏移,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每发现一次对责任班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元。 22、强电弱电及消防报警工程所属预埋管、孔洞槽出现遗漏的,对责任班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200元。现场施工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提要: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 源自物业论文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建设(监理)等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市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1%。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省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2%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3%。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 奖励。 罚则:

1.各分公司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各年度各分公司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该分公司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 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部门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的项目部负责外,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工程1年。 4.不论是公司组织的季度生产安全大检查,或是公司工程部组织的月度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查内业资料,经检查发现内业资料过半数没有做,则罚款2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的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 没有按规定编制《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每缺一项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做至符合要求为止;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对劳务班组)

康达医疗产业园工程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规定 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部 2017年03月1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奖励标准 (2)

第三章处罚条例 (2) 第一节基本规定 (2) 第四节钢筋工程......................................................... -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 5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 6 -第七节砌体工程. (7) 第八节抹灰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 10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 10 -第四章附则................................................................ - 11 - 第五章附表................................................................ - 1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质量计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检查的考评在分司前三名的给予相应劳务班组1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图集、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员认可,并顺利通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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