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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闽交建2008-91号)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 闽交建[2008]91 号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 漳州开发区交通局, 省高指, 省公路局: 为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交通部最新颁布执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以下简称“新编制办法”、“新定额”) (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省内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概、预算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概预算造价文件的扉页,必须有编制、复核人员签名,并加盖资格印章。 二、执行时间和要求 (一)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含调整概预算和设计变更)编制均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和新定额。 (二)2008年7月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且已报审的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可执行原编制办法和原定额。 三、人工费 人工费(含机械工)单价按下表标准执行。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暂行)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 技术要求 (暂行)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nnual online examination of goods transport vehicles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 4 数据交互 (4) 5 业务流程 (5) 6 接口要求 (6) 7 功能要求 (7) 8 性能要求 (10) 9 安全要求 (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协议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编码和值域的定义 (20)

前言 本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模块的开发建设,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以下简称网上年审)模块数据交互、业务流程、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优化了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综检联网系统)的功能;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部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部级运政系统)、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之间有关网上年审信息的共享交换条件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开发建设与应用;适用于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升级改造与应用;适用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 堤)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交建[2016]10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 通知 (闽交建〔2016〕107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省港航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

2008)和我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招标资格条件应与所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注册资本金与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有关工程承接范围的规定相一致,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不得以会议纪要等方式随意提高投标资格条件,不得增设投标门槛,不得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 (三)近五年企业或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得高于招标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具备1个应认为符合条件。 (四)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绞吸船、抓斗式挖泥船、炸礁船等关键控制设备可以自有或租赁,并满足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关于评标办法要求 (一)分值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见附件),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5分、信用分10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 、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行。 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播臂、制动踢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按种车辆接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接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

关于《福建省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裁量意见(试行)》有关问题解读

关于《福建省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裁量意见(试行)》有关问题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力促进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但该条例第六十六条所称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没有具体量化,基层一线在实施过程会存在无所适从或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如:货运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下同)吊销后,证要不要收回?能否再补证?又如: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是多久?又如何在《从业资格证》上体现?又如: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占总数10%以上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限是多少天?如何实施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有何要求?吊销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范围是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我省有必要制定《福建省实施公路安保条例第六十六条裁量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具体实施的进一步规范,也是严格贯彻落实公路治超“一超四罚”的迫切需求。 二、关于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问题 1.按违法次数确定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根据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次数,以7日为标准设置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具体天数,具体规定为: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4次以上6次以下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不超过7日;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6次以上8次以下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8至14日;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8次以上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15至28日。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最长不超过28日。 2.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具体期限,并在当事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中适当位置或系统中注明。 3.规定了后续违法的处理。货运车辆驾驶人在被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间,违反行政处罚决定继续从事营业性运输作业(含客运)的,视为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从事运输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约束当事人补(换)证行为。货运车辆驾驶人在被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间,交通运输许可机构不再受理其提出的补(换)发从业资格证等相关业务。 三、关于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的问题 1.规范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执法行为。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时应当收回车辆营运证正(副)本。 2.限制被吊销车辆重办营运手续。交通运输许可机构在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该

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证配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管理(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笫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教学车辆使用管理,确保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驾驶培训教学和安全行车,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教学车辆是指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从事驾驶技能教学培训专用号牌的机动车,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可驾培机构准入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教学车辆。 第四条《教学车辆证》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认可准入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教学车辆予以配发的法定证件。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教学车辆,均须持有《教学车辆证》,并随车携带。 第二章《教学车辆证》式样及内容

第五条《教学车辆证》全省实行统一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并编号。《教学车辆证》式样(见附件1)。 《教学车辆证》封面为墨绿色,外廓尺寸为10.5×7.5 cm,封面上端印有“福建省教学车辆证”、中间镶入“交通运输管理标志”、下端印有“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制”。 《教学车辆证》内由主证和副证两部分组成,采用防伪标志,材质为205克铜版纸,主证尺寸为9.0×6.2 cm,副证尺寸为9.5×6.8cm。 第六条《教学车辆证》主证,正面是教学车辆有关内容,为证件编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车架号、业户名称、经营许可证号、经营范围、核发机关、发证日期;背面粘贴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正面与背面塑封成一体。 《教学车辆证》副证,为证件编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车架号、业户名称、经营许可证号、经营范围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第七条《教学车辆证》证件按12位编号,格式为“闽交运管×字000000000001号”;其中“×”为设区市简称,“000000000001”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第7~8位为“驾培”的拼音字母的第一字“JP”、后4位为自然数编号。 第八条《教学车辆证》内容的填写 (一) 主证正面内容的填写 1、“证件编号”根据第七条编号填写;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精)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 物运 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五条道路运输驾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第六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 辆进行检视,若发现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 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七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 的故障,需及时报告,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 带病运行。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九条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单位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年度考核的依据。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 路运输活动中,应当随车携带行车日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按照《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表》执行。

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交通法律知识复习资料

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交通法律知识复习资料 一、判断题 1、交通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各季节制服可根据情况自行着装。(×) 2、交通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 3、非工作时间,也可着制式服装。(×) 4、执勤所需的文书、表格、皮尺等用品可放在背(挂)挎包内。(×) 5、交通执法人员可以剃光头,但不能蓄胡须。(×) 6、除因工作需要或有眼疾外,交通执法人员不得戴有色眼镜。(√) 7、两名以上交通执法人员徒步执行公务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8、交通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可适当抽烟、饮酒。(×) 9、交通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交通执法证。(√) 10、登船检查可根据不同情况,现场核查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书。(√) 11、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不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 12、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戴围巾、耳套。(×) 13、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戴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胸针、胸花等饰品。(×) 14、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化浓妆、纹身、染指甲、染彩发。(×) 15、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除因工作需要或眼疾外可佩戴有色眼镜。(×) 16、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一边走路一边吃食物、看书报、摇风扇。(√) 17、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双手抱胸。(×) 18、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在行政相对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等。(×) 19、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用手敲桌台提醒行政相对人。(×) 20、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搭肩、拉手、挽臂、揽腰。(√) 21、福建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第一次在全省交通系统发布实施的时间是2008年8月1日。(×) 22、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为了追求行政行为的公正、合理的需要而设置的(√) 23、“福建省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是在“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的(√) 24、“福建省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原则上将每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档次,依次统一规定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层次(√) 25、修订后的“福建省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原则上将每一个档次的处罚确定为一个确定的幅度,这实际上是取消行政自由裁量权而不是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 26、交通行政处罚实行分级自由裁量制,即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个裁量等级。(√) 27、公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海事管理以及港航管理机构都是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以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构。(×) 28、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后,由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标桩、界桩。(√) 29、根据《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0、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 31、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车辆,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 3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交通部负责审批。(×) 33、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道路货运车辆审验表

道路货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车辆牌号***** 道路运输 **********车辆类型****燃料类型****证号码 技术等级****核定载质 *** 罐体容积 ***量(吨)(立方米) 车长(㎜)***车高(㎜)***车宽(㎜)*** 驾驶员姓从业资格是否安装行 ***************驶记录仪或****名证号 定位系统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审核意见审核人 1、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3、车辆违章记录***** 4、规费缴纳情况 ***** 审核意见: 年月日

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运输证号***车辆类型技术等级***核定吨位车长(㎜)***车高(㎜) 从业资格驾驶员姓名*** 证号 车辆牌号 ****燃料类型 罐体容积 *** (立方米) ***车宽(㎜) 是否安装行 ************驶记录仪或 定位系统 **** **** *** *** ***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 1、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3、车辆违章记录 4、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5、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6、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7、专用车辆标志完好情况 8、规费缴纳情况 市( 区) 运管所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审核人****** ****** ****** ****** ****** ****** ****** ****** 年月日 地市运管处审核意见 : 年月日

道路客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车型车级*****燃料类型****技术等级****核定客位***经营线路***车长(㎜)***车高(㎜)***车宽(㎜)** 从业资格是否安装行 驾驶员姓名****************驶记录仪或*** 证号 定位系统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 1、车辆违章记录 2、车辆技术档案 3、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4、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5、规费缴纳情况 6、车容车貌、服务设施情况 市( 区) 运管所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审核人****** ****** ****** ****** ****** ****** 年月日

福建省行政执法考试资格考试试卷

福建省行政执法考试资格考试试卷(模似 B 卷)(综合法律知识) 一判断题(20 分,在正确的题目后打(√)、错误的打(x))。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转让。(x) 3、只有县级以上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4、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务院。(x) 5、行政机关的组织听证时,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部分费用(x) 6、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省、自治区、直辖币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7、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无权依法要求赔偿。(x) 9、行政机关都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x) 10、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x) 1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x) 12、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x) 13、某市计生办对李某的超生行为作出征收20987 元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李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行政强制法》,该市计生办可以对其加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滞纳金。(√) 1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又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立案。(x) 16、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x)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福建华威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章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度 第七章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制度 第八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九章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章修理厂(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推动“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三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从业人员遵章守纪”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 第四条集团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五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集团依法、依规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5号)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4年03月0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 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福建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福建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科技项目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合理配置全省交通运输科技资源,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我省交通运输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依据国家、省部科技进步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管理坚持依法管理、目标导向、分类指导、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是指列入省厅科技项目年度执行计划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主要包含软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标准制修订、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科技项目。 第四条在经费补助模式上,政府主导性项目采用全额补助、分期拨付的模式;市场主导性项目采用事前补助、事

后奖励的模式;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均采用事前补助、分期拨付的模式。 第五条实行网上申报,并应用“福建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厅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厅有关政策、规划中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结合交通运输发展需求及科研发展方向征集意见,可发布申报指南,组织科技项目申报。 第七条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鼓励全国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第八条软科学研究项目,是指以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围绕我省交通运输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知

水运管理信息系统需求

水运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初稿) 一、编制说明 二、引用标准及规范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家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 8561 技术等级码表 GB/T 4754 行业分类代码表 JT/T 470 海上运输航线代码 3、政策规范 国务院:《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国标委高新〔2003〕7号)国家交通部:2002年《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五”发展规划》 国家交通部:2002年《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家交通部:《交通(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建设指南》(交科教发〔2003〕462号) 国家交通部:《中国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方案》(交科教发

〔2003〕461号) 国家交通部:《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交科教发〔2004〕281号) 国家交通部:2003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公路水路交通发展目标 福建省交通厅:2003年《福建省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实施方案》 数字福建:2001年《数字福建“十五”建设规划》 4、部、省文件 国家交通部2001年第1号令:《国内船舶运输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国家交通部2001年第3号令:《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国家交通部1996年第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国家交通部2001年第2号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1996年第6号令:《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 国家交通部2001年第2号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2]453号); 国家交通部:《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水发[2002]166号); 国家交通部:《关于如何适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02]454号 国家交通部:《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业户名称(加盖公章)所属区县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牌照号道路运输证号发证日期许可证号车辆类型吨位 车牌颜色行驶证初领日期 经营范围 车辆技术信息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来源 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码额定功率 发动机排量燃料类型百公里耗油(L)车辆箱位整备质量准牵引总质量 总质量车架号码 外廓尺寸mm(长X宽X高) 轴数轴距后悬 车身颜色槽罐容积槽罐材质 车辆技术等级等级评定日期二级维护日期 危险品车辆加填信息火星熄灭器数有无总电源切断装置顶灯编号 GPS编号附属设施检测报告号检测合格日期 罐车检测报告书号槽罐检测合格日期车辆维修IC卡号燃料消耗量核查报告编号 消防器材种类消防器材数量 拟运输货物类别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号保单日期 投保公司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栏板车、平板车、倾车、槽车、厢型车、棚型车、冷藏车、保温车、搅拌车、框架车、牵引车及其他车辆来源:车辆来源包括新购车、旧车转籍 轴数:指车辆车轮的排数轴距:指相邻两车轴中心线的距离 后悬:指后轴中心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车辆技术顶级:指最近一次经综合检测站评定的技术等级 等级评定日期:最近一次评定的日期二级维护日期:指最近一次二级维护日期 拟运输货物类别:按危险货物具体类别、项别填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申请变更事项□打√,审核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打√): 1、车辆新增□ 2、车辆过户□ 3、车辆更新□ 4、车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车辆注销□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6、车辆补证□ 7、车辆停驶□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8、车辆复驶□ <相应条件:①一级车○、②防护设施检测报告○、③标志标识○、④木地板照片○、⑤燃料消耗量核查、⑥○GPS安装接入情况○、⑦罐车检测○、⑧责任保险○、⑨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地配备○、⑩从业人员配备○> 审核人员:道路运管机构(业务章) 年月日年月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 通知 闽交建〔2010〕151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务)管理局,省高指,省公路局, 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 《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 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厅建管处(联系电话:87077125;传 真:87500866)。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 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 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 是指公路水运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 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 第五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 施费。

2016最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016最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1号,以下简称1号部令)实施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为针对1号令自3月1日施行以来所反应的问题提出要求,并作出进一步规范实施的工作。 以下是有关具体执行的问题 (一)关于客车、危货运输车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时间问题。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注册登记当月起使用时间满60个月的客车、危货运输车,应在最近一次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组织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技术等级标注手续;最近一次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届满的次月起,按照每6个月一个周期进行1次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二)关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和车辆年度审验记录问题。 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与年度审验同步进行的,应在《道路运输证》上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和车辆年度审验有效期,按规定填写至月,并加盖镶刻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审验专用章。对因检测评定周期和频次调整,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年度审验无法同步进行的,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连续记录在《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年审及技术等级记录”栏中,并按规定填写有效期至月,加盖车辆技术等级专用章(不加盖车辆审验专用章)。挂车年度审验合格的,在其《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中标注车辆年度审验有效期,按规定填写至月,并加盖不镶刻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审验专用章。 车辆技术等级专用章式样、车辆审验专用章式样可参考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件,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车辆年度审验信息。 (三)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异地综合性能检测问题。 目前已委托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检测工作委员会抓紧建设“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服务系统”。待系统投入运行后,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通过系统查询采信异地检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在系统投入运行前,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原则上应委托车籍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系统投入运行后,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可以委托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评定,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证明予以采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福建省交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

福建省交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内河行政执法船舶的管理,规范全省交通行政执法船舶的着色、标志、旗帜和命名方式,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部海事局《中国海事局船舶着色、标志、旗帜和命名办法》的规定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港口、航道、地方海事、水路运输管理等行政执法机构于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的船舶的管理和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行政执法船舶的管理工作。 交通行政执法船舶的具体管理工作由省交通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归口承办。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船舶的类型包括公务船和艇。 第五条交通行政执法船舶的标志包括船舶特定颜色、标识和旗帜。 (一)船舶的特定颜色 1、船舶水线以上的船体、上层建筑及吊机、桅、旗杆、吊艇架、风筒等颜色为白色。 2、所有室外甲板的颜色为墨绿色。 3、锚机、绞盘、缆桩、导缆钳、锚链、锚(特殊金属

材料除外)颜色为黑色。 (二)船的标识 1、船体的标识 船体标志为一条宽红色与四条蓝白相间的斜线条构成,红色部分与蓝白相间部分的宽度相等,由船艉向船艏方向倾斜,斜条与水平面的夹角为60度,标在船名后。横向位:船艏至船体标志最后一条蓝色斜线与吃水线交点的长度为船舶总长度的三分之一(L/3),标志总宽度为总船长的九分之一(L/9);纵向位:船体标志上起主甲板边线护舷下沿,下至设计吃水线(见附件一)。 2、上层建筑的标识 (1)设置烟囱的船舶:在烟囱两侧(有两个烟囱的在烟囱外侧)距甲板三分之二水平线与垂直中心线交点为中心设置福建省交通行政执法标志主体(见附件一)。福建省交通行政执法标志主体的具体尺寸视烟囱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2)不设置烟囱的船舶:在驾驶室正面窗户下居中的醒目部位设置福建省交通行政执法标志,福建省交通行政执法标志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3)在主甲板上的上层建筑左右舷醒目部位设置中国海事(或中国港航)。中文字体为黑体,颜色为深蓝色,色标:C100-M70-K10),字体的具体尺寸视船舶的大小协调匀称为宜。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3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汽车运输有偿服务的活动,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业务。 第三条发展道路运输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鼓励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构建现代道路运输服务体系,实现道路运输与铁路、水路、航空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合理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乡村道路运输,促进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协会应当根据行业协会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政策、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 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分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司开展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三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目标和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使命,全面加强以“安全、稳定、内控”为重点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始终端正“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态度,朝着“求实创新、和谐共为,管理精益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方向,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安全愿景,着力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使得“安全理念进一步渗透,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安全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实现本质安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保持公司安全生产的良好势态提供强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运输企业安全文化是安全理念、规章制度、环境氛围、活动培训等各种要素的总和。我司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安全理念。安全理念是安全文化的核心,是指导安全生产的信条。理念引领在企业安全工作中具有导向行为、凝聚力量、调适心态等功能。只有建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才能产生正确的安全心态,才能保证行为安全。三科一室、一场一队要发动员工从工作实践出发,总结提炼具有部门特色和岗位特点、能够被大家所认同、理解、接收、执行的安全目标、安全价值观、安全誓词、安全防范、协作、操作理念,并将其渗透到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之中,形成上下贯通的理念体系。 2.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各部门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①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及《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制度,如领导带班上岗下站值班制度、职工安全联保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违章人员警示制度等等,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管理者要依托这些制度和标准来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解决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容易反弹的问题,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②建立安全目标责任网络,层层制定安全目标、措施和考核办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措施逐级负责的管理网络。 3.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了墙报、专刊、广播、电视、公司网站及短信平台等媒体,在客运站、汽修场等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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