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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其对策

引 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企业在市场中面对这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由于赊销方式逐渐成为主流,应收账款的大幅度增加成为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控制的一块“重灾区”。
本文通过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研究,简述坏账损失产生的具体原因。通过对不同企业坏账损失金额和横向对比,研究市不同因素对坏账产生的影响。
同时通过对坏账损失的外部因素不可控性的研究,分析坏账损失产生原因,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可控方案。避免管理层对坏账抱有侥幸态度从而影响企业经营管理和资金流通。同时,对企业财务部门坏账产生过程事前事后控制措施进行研究,发掘更有效的控制机制,为降低企业坏账损失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1 坏账的确认及核算、计提方法
1.1坏账损失的具体含义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在财务报表上已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不再是企业的资产,而是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项费用。术语称为“坏账损失”。
1.2坏账的确认
1.2.1坏账的确认条件
企业坏账损失的来源通常有两类:一类是应收账款,另一类是其他应收款。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无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单位的实际。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期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三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就是说,普通的会计人员或中层财务管理人员无法决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确定以及核算方法。
1.2.2坏账确认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的层面来说,只要企业有确凿的证据或者明显的迹象证明自己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为坏账,或者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条件的,也可确认为坏账。但是现实情况复杂多变。若仅以定义为依据确认坏账,便会产生许多虚假现象。比如从企业对外购销的禁忌关系来说,在销售过程中,企业习惯通过分期收款或者赊销的方式来刺

激客户消费,如果分期销售的货款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回收,就有可能发展成坏账损失,另外,赊销方式也有可能引发坏账风险。预付货款是反映企业预付给供货商的应收债权,假若产品在营销阶段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那么企业供应环节的预付张欢同时也可能存在坏账风险。我们在营销管理过程中,必须准确的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坏账的表面现象分析其成因,制定坏账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严防假账、虚账,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由坏账引发的经济损失。
1.2.3坏账损失确认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坏账损失除按规定的一般原则确认外,还要根据成因的不同来区别对待。另外,在认定坏账损失时需要注意三个要点:
1.因企业、个体经营者破产所产生的坏账,需由当地法院或公证机关加以认证。如果有偿债义务的个体经营者死亡,需要有人民法院出具该个体经营者遗产的司法处理意见或公证文书。依法分配其遗产时,必须优先偿债,剩余财产作后续处理。如果该个体经营者的遗产数额不足以偿债,剩余的债款应按法律规定由其遗产继承者依法承担。对于无故拒付剩余债款的继承人,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应受超过三年的时间所限制,也不应轻易认定为“坏账损失”。
2.三年内未能收回的债款,应该有向债务人追索的纪录,并且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和公正才能认定为坏账损失。由自然灾害或非常事件导致账款无法收回,经过事发当地行政机关公证后才能认定为坏账损失。
3.二人合伙经营超过三年的债款,按法律规定,每一个合伙人都要偿还账款,不分主次成员。无法收回的账款经过司法协调处公证,可以划为坏账损失
1.3坏账的核算方法
一般来说,坏账损失分为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这两种方法,也是会计日常工作中最常用的两种方法。
1.3.1直接转销法
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抵应收账款。在直接转销法下,企业不需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直接转销法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如果已经确认的坏账由于某种原因又如数收回,为了能通过“应收账款”账户系统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应先冲销发生坏账时的会计分录,再按照正常的程序反映应收账款的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同时: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直接转销法用来核算制造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时,只需要作一笔会计分录,即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
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的:
借:应收账款
贷:管理费用
同时:
借:银

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从上面方法可以看出,这种方法虽然在账务处理上简单、快捷。但是因为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以及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准则,转核销手续比较繁杂,销坏账周期比较长,前期动作慢,造成对忽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导致企业发生大量的陈、旧、呆账,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1.3.2备抵法
是指期末在检查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的前提下,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并相应转销应收款项的方法。
备抵法的账务处理:
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之后确认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使用备抵法时,有三种方式进行损失评估: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企业需要根据自身行业的需要以及高层的决策决定最适合自己的评估方法。
采用备抵法计算相同的坏账准备时,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提取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冲销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按收回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由以上分录,我们知道备抵法的优点是:
1、能及时将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从而及时的计入成本,避免企业的虚盈实亏。
2、在报表上劣势应收账款净额,使报表阅读者能够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3、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数额,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紧急效益。
而备抵法的缺点则是账务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需用冗长的会计分录进行转销。
不难看出,两种核算方法各有利弊,备抵法更符合现行实际,更有利于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因而在处理坏账时选取备抵法,更为科学。
1.4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1.4.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及其优缺点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它与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已有的余额的差额,就是当期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采用余额百

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的优点在于,企业会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对于企业来说能够直观的表示出每个季度中坏账准备账户账户的余额,企业能够更好的掌控和监督坏账是否已经超出企业制定的比例。
缺点在于,由于计算坏账损失所依据的应收账款数额包括了以前会计期间的赊销数,其计提的坏账准备并不是反映其应所在的会计期间。因此,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很好的体现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
1.4.2账龄分析法及其优缺点
账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通常而言,应收账款的账龄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越大。为此,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进行分组,分别确定不同的计提百分比估算坏账损失,使坏账损失的计算结果更符合客观情况。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 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期末各账龄组应收账款余额×各账龄组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 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账龄分析法和余额百分比法一样在计提坏账准备时,考虑到了该账户原有的余额再做出调整。这两种方法都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观点来估计坏账,注重的是期末坏账准备应有的余额,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能更合理地按变现价值评价。
但是,期末的应收账款并不都是本期的赊销产生的,可能含有以往年度销售产生的账款,采用这两种方法计算出的坏账费用就不能完全于本期的销售收入配合,在实务上,账龄分析法也使得账务处理的成本有所提高。
1.4.3销货百分比法及其优缺点
这是根据企业销售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其计提的百分比按本企业以往实际发生的坏账与销售总额的关系结合生产经营与销售政策变动情况测定。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以按赊销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
采用销货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销售总额(或赊销额)×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采用销货百分比法,在决定各

年度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时,并不需要考虑坏账准备账户上已有的余额。从利润表的观点看,由于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当期利润表上的销货收入数字来估计当期的坏账损失,因此坏账费用与销货收入能较好地配合,比较符合配比概念。
但是由于计提坏账时没有考虑到坏账准备账户以往原有的余额,如果以往年度出现坏账损失估计错误的情况就不能自动更正,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净额也就不一定能正确的反映其变现价值。因此,采用销货百分比法还应该定期地评估坏账准备是否适当,及时做出调整,以便能更加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1.4.4个别认定法及其优缺点
这是针对每项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分别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例如公司是根据应收单位账款的5%来计算坏账,但是有一企业有明显的迹象还款困难,就可以对这一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金按10%或其他。
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运用个别认定法的应收账款应从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剔除。
个别认定法区别于余额百分比法和销货百分比法的主要特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对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不再是销货总额或赊销总额,而是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二是计提坏账准备的比率不再是所有的欠款客户都用一个相同的比例,而是信用状况不同其适用的比率也不同。只要调查清楚了每个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偿还能力,再据此确定每个客户的计提比率和欠款数额,就能核算坏账准备。
2 坏账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2.1资金周转发生困难
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两方面:资金链条和实物链条,这两大环节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最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对于生产经营企业和物流销售企业来说。一旦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出现问题,就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
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赊销的情况下,就会产生应收账款,一旦出现因为应收账款收不回或者需要经过数年才能将货款收回出现坏账的情况,如果产生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就会造成企业的营运资金被赊销方占用,企业就无法即期实现现金的流入。长此以往,企业的资金链就会断裂,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会导致企业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抵押企业资产。特别是对于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行业,坏账损失过于严重往往是造成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之一。
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被影响之后,企业的利润也会受到影响。企业经营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企业只有保证企业的销售能力稳步增长,并且现金链条不发生中断,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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