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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平资本投资者一定要了解的25个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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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高金平资本投资者一定要了解的25个税务问题——

原文地址:高金平:资本投资者一定要了解的25个税务问题——股权变现金,就该交税作者:向前冲

资本投资者一定要了解的25个税务问题——股权变现金,就该交税

资本市场的造富效应在此时达到了峰值,创业板更有年产亿万富翁500人的纪录...... 除企业所有人之外,原始股东亦规模巨大,中国的富人产生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由资本市场而富,这也促成了关于“股权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调整。

近年来,有关个人投资所得的纳税争议也越来越多,对非现金资产出资、合并分立股权变动、非现金资产交换等特殊业务,个人应如何纳税?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是:是否取得了现金或现金资产。

例如,合并、分立等改组行为,个人只是改变了持股方式,并未转让,就不应征税;如果以非现金资产交换其他非现金资产,应该将纳税环节递延;如果个人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交换方式换取其他资产,或者个人投资者用非现金资产参与上市公司增发,则应该完税。

我们从一个完整的持股周期,即投资环节、持有期间、股权处置三个环节,来看每阶段对应的税务问题。

转股不缴税,转财产征税20%

提示:投资环节,先确定投资成本的现金价值

以现金、债务、股权、知识产权入股,还是接受赠与、继承获得某公司的股权?不同的“入股”形式,将决定税的成本。

投资环节最核心的问题是确定投资成本,这是未来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的关键。

Q&A投资成本的八种认定形式

Q1.个人以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股

权怎么认定?

A:按照支付的现金、承担债务的金额、缴纳的相关税费(主要是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确定投资成本,发生中介费用的,如能取得合法的凭据也应计入投资成本。

Q2.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权是否视同转让财

产计征个人所得税?

A:目前,个人在二级市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个人以财产(含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增发,视同转让财产计征个人所得税。该项所得只有在未来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时才能实现,要求纳税人在投资环节另筹资金纳税不切实际,建议税款缴纳的时间宜安排在上市公司股票流通环节,个人所得税由证券公司负责代扣代缴。部分转让股票时,允许扣除的成本按照转让股票数量与持股数比例对投资成本

分配确定。

Q3.以非现金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股权,是否视同转让财产?

A:非现金资产交换与非现金资产投资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对非现金资产交换不征税,持股人能通过换股方式取得现金。因此,应分解为转让财产,购买股权两项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例如,A想要转让股份给B,可以让B出资先成立一家公司,然后两方换股,视为投资,从而避税。

Q4.接受捐赠的股权,是否按“其他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A:是的。但有两个例外。

如果个人将股权捐赠给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捐赠给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或者股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股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受赠方接受捐赠所得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政策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Q5.以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权,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A:要交税。职工个人取得的股权应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成本。

但也有例外,“科技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单位在编正式科技人员

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企业允许职工个人(主要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优惠价格对公司增资,其优惠价与公允价之间的差额与任职受雇有关,应首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然后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成本。目前税法对此规定不甚明确。比如:许多企业上市前,同股不同价——高管以每股1元认购,而战略投资者往往以数倍的价格才能买到。

Q6.公司合并、分立时取得的股权,交税吗?

A:公司合并,个人股权继续持有,不应对此征税,个人取得新股(合并方的股权)成本按照放弃旧股(被合并方的股权)替代,待将来转让合并方股权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与公司合并一样,个人股权继续持有,不应对此征税。

Q7.送转股投资成本如何确定?

A:有明确规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用留存收益和除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之外的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股本,视同“先分配,再投资”,需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

得税,因此应相应追加投资成本。对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转增个人股本,不得追加投资成本处理。

Q8.股权受让价格中包括目标公司留存收益的,投资成本如何确定?

A:股权受让价格中包括目标公司留存收益的,投资成本按照实际支付的股权受让价格确定,不应扣除留存收益。

境内、境外上市,两套原则

提示:持股期间,主要是各种形式的红利、股息是否要缴税

税法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公司制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20%,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但是,现在的股息、红利收益,是有折扣的——“从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这只针对境内上市公司而言。

Q9.个人投资者在股权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A:个人投资者从境外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境外已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办法予以抵免。

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如果是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Q10.股息所得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应当是宣告分配时还

是实际支付时?

A: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Q11.个人投资者受让股权后取得的股息红利,应当冲减投资成本还是按股息、红利所得征税?

A:由于股息、红利所得实现的时间以宣告分配为标志,因此,个人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无论是投资前实现的,还是投资后实现的,都应当按照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投资成本仍然是按照取得股权实际支付的对价确定(不得扣除留存收益)。

由此可见,如果股权受让价格中包括目标公司留存收益,只能递延到个人将受让的股权再次转让时才能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是在受让股权时,事先安排“先分配,再收购”。无论转让方、受让方是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还是我国居民个人、外籍个人,这种税务安排对双方都是有利的。Q12.保留盈余不分配,是否可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A:股息分配是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权限,税务机关对此不作干涉。公司制企业分配股息,虽然可以多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企业采取内部融资方式保留盈余不分配,将企业资金用于滚动发展,公司发展了,则企业对国家贡献的税收(包括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等)将更多。税法“鼓励企业不分配”。

为避免“公款私用”,税务机关加强了对个人投资者将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消费性支出以费用报销方式加大企业成本,或者投资者本人或家庭成员向公司借款不归还等方式逃避

税款行为的监管。如果个人股东或家庭成员向公司借款到纳税年度末(指超过一年)不归还,又不用于本企业经营的,视同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

Q13.上市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税款按面值计算。

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送股数×股票面值1元

×50%×20%=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股数×10%

在未派发现金股利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是无法代扣的,应当在送股的同时,派发少量的现金股利。

提示:股权处置的税务问题最为复杂,避税途径也最多

条件越苛刻,避税空间越大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我国居民转让个人持有的境内外股权,以及外籍人员转让境内股权,均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来源地判定原则,外籍人员转让境外的股权,不征个人所得税。

Q14.外籍人员间接转让我国境内股权是否计征个人所

得税?

A:目前税法尚不要求征税。

对这类避税行为,应当参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可以按照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否定被用做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Q15.个人转让股权纳税何时发生?

A:以股东变更是否实现为参考。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

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Q16.个人转让股权纳税地点在哪?

A: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Q17.受让方扣缴个人所得税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A:追缴税款+罚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

收税款50%—300%的罚款。不收滞纳金。

Q18.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改变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归属的,如何确定转让收入?

A: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无论是转让前,还是转让后,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应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担。如果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不由目标公司享受和承担的,必须对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有三种情形:

(1)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目标公司原债权、债务归转让

方享有、承担。

公式:应纳税股权转让收入=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合同约定的由转让方享有的目标公司债权-合同约定的由转让方享担的目标公司债务。

(2)转让方承诺放弃目标公司债权

个人转让股权、债权均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成本包括股权投资成本和债权投资成本(本金),其结果是债权转让所得为零,仅对股权转让所得征税。

(3)受让方承诺股权转让后,转让方欠目标公司的债务不再偿还。

股权转让业务中,受让方替转让方承担债务也是支付对价的一种方式。因此,凡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方欠目标公司的债务不再偿还”或者“目标公司放弃转让方债权”,应计入股权转让收入。

应纳税股权转让收入=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受让方替转让方承担目标公司债务。

Q19.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A: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Q20.转让以不同价格分期取得的股权,允许扣除的投资成本如何确定?

A:允许扣除的投资成本有三种确定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目前税法对此无明确规定。

Q21.公司清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A: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清算主要用三个步骤:资产处置、按顺序偿债、剩余财产分配。

个人投资者取得的清算分配=(目标公司股本+目标公司留存收益)×股权比例。其中:

目标公司留存收益=经营期累计留存收益+(清算损益-清算所得税)

应纳税额=(个人投资者取得的清算分配-投资成本)

×20%。其中: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追加投资成本(含目标公司用留存收益、除资本溢价外的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股本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成本与目标公司股本可能不同,投资成本是指为取得该项股权支付的全部对价,对于个人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股权等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成本往往高于目标公司个人股本。

Q22.个人溢价减资,是否视同转让股权?

A:减资是股东收回投资的一种方式,如果存在溢价,则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通过减资方式逃税非常多。

Q23.外籍人员转让境内股权,股权转让收入能否扣除?

A:由于股息、红利所得实现的标志是目标公司宣告分配,因此,如果目标公司保留盈余不分配,股权转让价格中包括的投资方享有的留存收益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收入中减除。除非纳税人采取“先分配,再转让”,否则,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待遇无法享受。

Q24.个人转让“原始股”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A: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所得征税。个人转让限售股,应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20%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列入征税范围的限售股不包括股改复牌后和新股上市

后限售股的配股、新股发行时的配售股、上市公司为引入战略投资者而定向增发形成的限售股。

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限售股,转让时暂免征税。

Q25.个人股权(不含股票)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处罚吗?

为了防止纳税人签订阴阳合同隐瞒转让收入逃避个人

所得税,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若,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亏损、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等直接亲属的,无须对转让价格进行纳税调整。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Case

张先生转让M公司100%股权,该股权初始出资额300万元,股权转让价800万。

第一种情况:基准日,M公司债权3000万,债务2500万,净资产500万(有200万留存收益),所以应纳税收入1300万元。应纳税额=(1300-300-1300×5/万)×20%=199.87

万元

第二种情况:基准日,张先生及其关联方对M公司的债权为420万元。合同约定:张先生及其关联方承诺放弃对目标公司的债权420万元。

张先生取得的转让价格800万元中有420万元是张先生及其关联方对M公司债权的收回,剩余380万元才是真正的股权转让收入。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印花税)×20%=(380-300-380×5/万)×20%=15.96(万元)

第三种情况:基准日,张先生欠M公司债务400万元。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800万元,张先生欠M公司债务400万元不再偿还(应纳税收入1200万元)。

应纳税额=(1200-300-1200×5/万)×20%=179.88万元Case

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张先生700万元,占70%,李先生300万元,占30%)。后来,王先生出资2000万元对甲公司增资,占甲公司50%的股份(按2:1增资),甲公司增加实收资本1000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000万元。增资后,张、李、王股权结构为:35%:15%:50%。

随后,甲公司用资本溢价对全体股东增资,不征个人所得税,股本总额变为3000万元。如果公司申请减资50%,

即1500万元,减资后剩余股本为1500万元。个人股东取得的减资额,相应于股权转让收入,允许扣除的投资成本按照出资额的50%确定。

张先生、李先生、王先生减资额及应纳税额分别为:

张先生减资额:1500×35%=525万元,张先生应纳税额=(525-700×50%)×20%=35万元

李先生减资额:1500×15%=225万元,李先生应纳税额=(225-300×50%)×20%=15万元

王先生减资额:1500×50%=750万元,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750-2000×50%=-250万元,不征个人所得税。

Tips 投资成本

指为取得股权付出的代价。由于取得股权的方式不同,因而投资成本的确定也有差异,税收认定也不同。

Tips 投资VS交换

非现金资产投资指个人以非现金资产出资取得被投资

企业的股权,非现金资产交换是指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对价支付给法人或个人,以换取其拥有的第三方股权。

Tips 红利&股息

股息是指现金股利,红利是指公司制企业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及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实收资本。

Tips 基金分配股息不缴税?

自然人股东不仅有股票持有人,还包括基金持有者。税

法要求,上市公司分配股息、送股时,应对证券投资基金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基金将股息再分配给个人投资者时,不再扣缴个人所得税。

Tips “股东变更且所得已经实现”的空子。

如果股东已经变更,只要股权转让款没有全部收回,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纳税人可以无限期推迟纳税时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转让股权,所得是否全部实现很难找到证据。

Tips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

Tips 限售股转让纳税

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Tips 资产评估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考试要点解析与练习(一税收基础知识)

项目一税收基础知识 一、税收的概念(了解) 1.税收的定义 税收:全称“国家税收”,简称“税”,是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标准,采用强制性手段,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特定分配形式。 2.税收与国家、经济、财政、法律之间的关系(关联知识点) (1)税收与国家的关系 税收以国家为主体,与国家政权紧密联系的一种特定分配。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一个前提条件(税收产生的政治条件;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是剩余产品的出现和日益增多),而税收又是国家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能调节、影响经济。 (3)税收与财政的关系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国家财政收入的90%左右来自税收。 (4)税收与法律的关系 税法是法学概念,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二者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容。 3.税收的本质(关联知识点) (1)税收的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利;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能; (4)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税收的特征(了解) 税收作为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有着自身固有的形式特征,即:

(1)强制性(保证) (2)无偿性(核心) (3)固定性(两者的必然结果) 这三个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标志。税收的“三性”特征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证,固定性是上述两者的必然结果。 【关联知识点】:税收的职能 (1)组织收入职能(最基本的职能) (2)调节经济职能 (3)社会管理职能 三、税收的分类(了解)

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作业1案例分析计算题

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作业1案例分析计算题 一、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 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答: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他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约60万元,则月收入为5万元左右,实际适用税率为30%。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 [(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人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 [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适用税率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因此刘先生应缴税款为: 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所获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 二、王先生承租经营一家餐饮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该 企业将全部资产(资产总额30000元)租赁给王先生使用,王先生每年上缴租赁费100000元,缴完租赁费后的经营成果全部归王先生个人所有。2009年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190000元,王先生在企业不领工资。试计算比较王先生如何利用不同的企业性质进行筹划? 答:方案一:果王先生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按税法规定其经营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其税后所得还要再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在不考虑其他调整的情况下,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90000*20%=38000元 王先生承租经营所得=190000—100000-38000=52000元 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0-2000*12)*20%-1250=4350元 王先生实际获得的税收收益=52000-4350=47650元 方案二:王先生将原企业改为个体工商户,则承租经营所得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直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的情况下,王先生纳税情况如下: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三版)习题答案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习题答案 第一章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D 3. B 4. D 5. D 解析:现代企业具有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纳税关系到企业的重大利益,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正当权利。 二、多选题 1. ABCD 2. BCD 3. ABD 4. ABCD 5. ABCD 6. BD 三、判断题 1. 错解析: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应是纳税主体。但在特殊或特定情况下,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也不一定就是会计主体。 2. 对 3. 错解析:避税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的“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是一种合法行为。 4. 错解析: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应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因此税负转嫁不适用于所得税,只适用于流转税。 四.案例分析题 提示:可以扣押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而不是”等于”. 第二章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A 3. A 4. C 5. B 6. C 二、多选题 1. ABCD 2. ABC 解析:大型机器设备、电力、热力三项属于有型动产范围,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 3. AB 解析:生产免税产品没有销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装修办公室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转售给其他企业、用于对外投资的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也需要计算销项税。 4. CD 解析: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7%或13%,与纳税人规模无关。

税务筹划第二章作业答案

第二章 案例1中国一外贸出口企业主营业务是向美国出口毛线手套,由于售价较低,被美国政府征收了反倾销关税,适用100%进口关税率。但美国税法规定,对进口纺织残次品按吨征收进口关税,并且税率很低。问该企业今后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降低关税?并说明该案例主要运用什么筹划原理? 参考答案:外贸出口企业利用美国关税税法空白地方,一批订单分两次入关,第一批入关左手手套,第二批入关右手手套,这样就按照进口纺织残次品缴纳少量的关税。 案例2 张华在市区有一套房屋拟出租,现有两个出租对象,一是出租给某个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二是出租给某个体户用于经营,月租金2000元。租期1个月。请给出税收筹划方案选择的依据,并说明该案例主要运用了什么筹划原理? 方案一:出租给个人居住: 应纳营业税=20003%=60(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0×(7%+3%)=6(元) 应纳房产税=2000×4%=80(元) 应纳印花税=2000×1‰=2(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60-6-80-2-800)×10%=(元) 纳税总额元。 方案二:出租给个体户经营: 应纳营业税=2000×5%=100(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00×(7%+3%)=10(元) 应纳房产税=2000×12%=240(元) 应纳印花税=2000×1‰=2(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100-10-240-2-800)×20%=(元) 纳税总额元。 通过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在租金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客体的不同造成适用税率上的差异,会使其租金 收入所含税收负担有较大悬殊,该案例选择方案二比方案一多缴税元。 案例3 某科技公司拟将水变石油的专利技术转让给某海洋石油企业,签订协议共收取1500万元。 税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 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科技公司应如何转让?请写出主要运用什么筹划原理,如何筹划?

税务筹划试题2套含答案

税务筹划试题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0题,每题2分) 1. 税务筹划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税务筹划专指() A.节税 B.避税 C.税负转嫁 D.推迟纳税 2. 具有非违法性、策划性、非倡导性特点的税务筹划手段是( A. 节税手段 B.避税手段 C.逃税手段 D.抗税手段 3. 下列税务筹划方法体现的是绝对税务筹划原理的是 () A. 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B. 通过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C. 通过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进行税务筹划 D. 增加债务融资比重以充分享受负债的“税收挡板”效用 4. 在应纳税所得额相等的前提下 ,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合伙企业中的自然合伙人越多,应纳税总额也越多 B. 合伙人均为自然人的合伙企业比股东均为自然人的公司制企业纳税总额要少 C. 合伙人均为法人的合伙企业和股东均为法人的公司制企业总体税额相同 D. 股东均为自然人的公司制企业,由于存在双重征税,应纳税总额最高 5. 收购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 100 000元,支付运输公司 2000元,该企业此项业务可计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元 C.17 000 D.17 340 又具有抵税效应的筹资方式是( ) 发行优先股 C.发行债券 D.内部筹资 8%向银行借入的9个 还包括 12万元的向本企业职工借入与银行同期的生 2010年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 8. 下列税务筹划方法体现的是相对税务筹划原理的是 A. 增加负债比例以充分享受负债的“税收挡板”效用 B. 利用减免税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C. 运用分割技术均匀纳税人各期应税所得 D. 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9. 金融企业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 例超过( )时,超过部分产生的利息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A. 2:1 B.3:1 C.4:1 D .5:1 10.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 准予按照买价和(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 3% B.7% C. 13% D.17% 运送该批货物回厂的运费 A.13 000 B.13 140 6. 既能带来杠杆利益, A.发行普通股 B. 7. 某公司2010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的利息,包括以年利率 月的生产用200万兀贷款的借款利息; 产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 是( ) A.28万元 B.21 万元 C.20 万元 D.18 万元 ()

江南大学2017年税务筹划大作业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税收筹划》 大作业题目(内容):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20分)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税收筹划最本质的特点,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逃避税收行为的基本标志。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体现在其行为是在尊重法律、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 (2)筹划性。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运用税法的指导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事先规划与控制,以安排纳税义务的发生并达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3)风险性。所谓税收筹划风险,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因素的存在,无法取得预期的筹划结果,并且付出远大于收益的各种可能性。 (4)方式多样性。各税种在规定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及纳税期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尤其是各国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纳税提供了寻求低税负的众多机会,也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遍存在和形式的多样性。 (5)综合性。综合性是指税收筹划应着眼于纳税人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的增长,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 (6)专业性。专业性主要不是指纳税人的税收筹划需要其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进行,而指面临社会大生产,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经贸业务的日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各国税制也越来越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便应运而生。 二、某公司既生产经营粮食白酒,又生产经营药酒(已取得国家医药卫生部门的正式批文),两种产品的消费税税率分别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10%。2010年度,该公司粮食白酒的销售额为200万元,销售量为50000千克,药酒(酒精度低于38度)销售额为300万元,销售量为40000千克,但该公司没有分别核算。2011年度,该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2010年度基本相同,现在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1:统一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方案2:分别核算粮食白酒和药酒的销售额。从节税的角度出发,该公司应当选择哪个方案?(20分) 方案一,企业生产经营适用两种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适用较高税率。在该方案下,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如下: ①酒类应纳消费税 =(200+300)×20%+(5+4)×1 =109(万元) ②酒类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09×(7%+3%)=10.9(万元) ③合计应纳税额

老板们一定要掌握的10个税收知识

老板们一定要掌握的10个税收知识 很多人都以为税收知识是会计该掌握的事情,其实不是的,作为公司的老板,如果对税收知识一点不了解,那小编预测这个公司应该是开展不下去的,不过作为老板也不需要掌握太多的税收知识,只需要掌握以下10条就足够了。 一、老板需要知道的10个税收问题 1、公司成立之后不管你有没有开始经营,税务局、工商局都认为你开始经营了,所以你要有自己的账本,并开始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2、即使是没有经营也没有开票的公司,也得报税,这时可以选择“零申报”。但是长期零申报会被纳入“风险监控”。而且6个月不经营,工商局那边也会吊销你的营业执照。 3、不是只有“零申报”才不用缴税,如上文所言,每季销售额在9万元以内的,都暂免缴增值税,但前提是你要记账,你得去申报。 4、所设账本不是你自己记的流水账,而是符合要求的会计账簿,并附上符合规定的凭证。需要专业的会计人员来做,所以不少中小企业在请不起会计的情况下,选择代理记账公司。 5、记账和报税是两件事,但相互关联。公司要根据税局给你核定的税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而报税和缴税也是两码事,报了税不一定要缴税款。 6、经过了营改增、金税三期、开票系统升级,税务机关对发票的检查力度空前的大,所以老板们千万不要“买发票”,更不要虚开、虚抵发票。 7、一个公司涉及的税种不只有一种,常见的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每年5月底有一次“汇算清缴”,这既是企业计算上一年有没有盈利的重要过程,也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 8、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进项税额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能开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另外,刚成立的公司就能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所以如果有需要,要尽早申请。

14秋东财《企业税收筹划》在线作业一(随机)满分答案

东财《企业税收筹划》在线作业一(随机)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40 分。) 1. 依据税法规定,下列所得中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 提供劳务所得 B. 转让房屋所得 C. 权益性投资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选择:D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B. 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C.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也可相应调整减 低其投资成本,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D.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选择:B 3.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融资租赁业务应按()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A. 服务业 B. 租赁业 C. 金融保险业 D. 邮电通信业 -----------------选择:C 4. 教育属于下列产品中的() A. 纯公共产品 B. 准公共产品 C. 私人产品 D. 准私人产品 -----------------选择:B 5. 尚未用债务收入弥补,还有缩减的可能,被称为() A. 软赤字 B. 硬赤字 C. 周期性赤字 D. 结构性赤字 -----------------选择:A 6. 下列项目中不是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A. 销售货物 B. 转让无形资产

税院税收筹划原理办法与案例分析.doc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税院税收筹划原理办法与案例 分析

扬州税院税收筹划原理、方法与案例分析(笔 记) 主讲:高金平 1、税收筹划原理: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决定企业税负 交易结构:交易法律主体、标的物、交易方式、交易额、结算方式等等。经济合同是交易结构的载体。 税制要素: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等。 2、税收筹划意义:不是筹划少缴了税,而是没有筹划多缴了税 案例:股权转让 甲公司(四个股东)于2006 年出资成立矿业公司M100%。2012 年6 月30 日,甲公司将M100%股权转让给乙公司6000 万元 (1)个人独资形式:四个股东个人所得税:4000*20%=800 万元(2)公司形式: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6000-2000*25%=1000 甲公司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四个股东,缴个人所得税:3000*20%=6 00 万元,合计1600 万元,税负40%

又例:一家燃气公司分离出管道运输公司(空、水、装饰、管道运输),老公司向居民收燃气费(增值税缴17%,新公司向居民收管道输送费(运输公司交营业税3%) 2、税务筹划环节:谈判之后,合同签订之前 经济业务流程分解: (1)调研 (2)洽谈 (3)达成口头契约或签署合作框架契约 (4)设计操作方案 (5)起草、审核、修改、签署经济合同 (6)实施经济合同 (7)会计确认、计量、报告 (8)计算税款、申报、缴纳 税务与会计没有关系,财务数据是计算税收的依据,税负的高低在于谈判 4、契约与合同的关系

5、根据合同框架契约,设计操作方案;椐操作方案,起草经济合 同,根据经济合同,收发货,收付款,开发票,办过户等, 并据此记账 6、一份合作框架契约,可以设计出若干个方案;一个方案,至少 需要两份经济合同实施。 第6点的案例 契约有两种: A、具有合同性质。具有合同性质的经济交易类契约一共只有四种:资产转让契约、提供劳务契约、财产租赁契约、股权置换契约 案例:股权置换契约 1、甲公司(张60%、李40%)--水电公司A100% --医药公司B90% --房地产C100% 2、乙集团公司 房地产控股公司丙矿业投资公司丁 1.2.3.。。。1。2。3。。。。。。 经双方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税务筹划第一章练习题

第一章税务筹划概述 一、单项选择: 1.税务筹划的主体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2.税务筹划与逃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具有()。 A.违法性 B.可行性 C.前瞻性 D.合法性 3.避税最大的特点是他的()。 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4.那种选项不属于税负转嫁的一般方法() A、税负前转 B、税负后转 C、税负消转 D、纳税人身份转换 5.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纳税人的可支配利益最大化,即税后利益最大化。这称为()原则。 A. 成本效益 B.简便 C.整体 D.合法 6.相对节税主要考虑的是()。 A.费用绝对值 B.利润总额 C.货币时间价值 D.税率 7.税务筹划最重要的原则是()。 A.合法法原则 B.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C.时效性原则 D.风险 规避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税务筹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哪些主要方面?() A、避税 B、节税 C、逃税 D、转嫁税负 E、涉税零风险 2.税务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等。 A.增值税筹划 B.消费税筹划 C.营业税筹划 D.所得税筹划 3.税务筹划有哪些基本特征() A、合法性 B、超前性 C 、时效性 D、综合性 E、专业性 F、目的性 4.税务筹划有那些风险() A、违法风险 B、投资风险 C、经营风险 D、政策风险 5. 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从影响纳税额的因素入手通常是指()

A. 税基筹划 B. 税率筹划 C.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入手 D. 税额筹划 6.税务筹划基本技术——分劈技术的要点包括()。 A.分劈合理化 B.分劈项目最多化 C.节税最大化 D.分劈最小化 7.税务筹划收集信息有()。 A.企业外部信息 B.只包括企业外部信息 C.只包括企业内部信息 D.企业内部信息 8.税务筹划收集的内部信息主要包括()等。 A.纳税人的身份 B.组织形式 C.注册地点 D.所从事的产业 三、判断对错题 1.避税是违法的。 2.税基式税务筹划是指通过缩小计税基础的方式来减少纳税总额。 3. 实现涉税零风险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但这种筹划不会使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4.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应纳税额已确定之后,再做所谓的筹划,也是税务筹划。 5.纳税人最大和最基本的权利,是不需要缴纳比税法规定的更多的税款。 四、简答题 1、简述税务筹划的特点、基本原则。 2、简要分析实施税务筹划的基本步骤 3.简述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抗税等行为的联系和区别。

最新税务筹划试题与参考答案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 B、15 C、7 D、5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的规定计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7月4日 C、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的是()。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 B、五 C、二 D、十 8、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A、分别 B、汇总 C、独立 D、就地缴纳 9、居民企业取得下列各项收入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 B、财政拨款 C、居民企业持有其他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0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D、3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 10、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法不正确的是()。 A、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5%

税收知识介绍(一)

税收知识介绍(一) 1. .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目和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就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应纳税所得额课征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征收方式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源泉扣缴 (八)特别纳税调整 (九)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十)汇总纳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资源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施行。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三)税目和税额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代扣代缴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经修订后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三)计税依据 (四)税额标准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纳税义务发生和终止时间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于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征税范围 (四)计税依据 (五)税率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纳税义务发生和终止时间 (八)纳税期限 (九)纳税地点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施行。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计税依据 (四)税率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开20秋《税收制度与税务筹划》在线作业-2(参考答案)

1.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 A.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B.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C.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D.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流动资产和折旧费 答案:B 2.市区甲企业委托某县城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材料成本30万,乙企业共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2万,消费税率10%,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和城建税共计()万。 A.4.90 B.5.00 C.4.91 D.5.10 答案:A 3.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我国所得税的纳税环节是()。 A.生产环节 B.交换环节 C.消费环节 D.分配环节 答案:D 4.下列各项中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2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B.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 C.年应税销售额1000万以上,全部经营出口货物的某外贸公司 D.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健全的商业企业 答案:D 5.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和社会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

A.经济 B.国家安全 C.卫生 D.教育 答案:A 6.按照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应纳税款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该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 A.全部价款 B.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C.全部价款和预付款 D.全部价款和代垫款项 答案:B 7.税制的扣除与特定适用范围的免税、减税不同。税收扣除适用于()纳税人。 A.所有 B.特定 C.大多数 D.少数 答案:A 8.位于城市市区的红利贸易公司本年被税务机关查出偷漏消费税14万,税务机关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偷漏税金的1.5倍罚款,则城建税的补交和罚款合计为()万。 A.1.47 B.2.45 C.2.55 D.1.49 答案:B 9.单位或个人在发生下列()行为时,需要缴纳相关营业税和缴纳城建税。 A.单位转让技术取得收入 B.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收入

税收筹划 第三章作业答案

1.请简述税收筹划各技术的筹划运用点有哪些? (1)减免税技术: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从事减免税活动、征税对象成为减免税对象;(2)分割技术:一个纳税人所得分成多个纳税人所得或者分成多个纳税事项(应、减、免、非);(3)扣除技术:利用税收优惠增加扣除项目、扩大扣除限额、调整扣除额的各个时期分布(4)税率差异技术:充分利用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产品差异、不同类型企业等税率差异;(5)抵免技术:充分利用国外所得已纳税款、固定资产购置等鼓励性质抵免政策使应纳税款最低化;(6)退税技术:利用国家对某些投资和已纳税款的退税规定,尽量争取退税待遇和使退税额最大化或提早让税务局退多交、多征税款获得时间价值;(7)延期纳税技术:在许可范围内,尽量推迟申报和纳税期限,利用无息缴税资金,打时间差;(8)会计政策选择技术:利用存货计价选择、折旧计提方法、充分列支费用、推迟确认收入等会计手段获得节税收益。 2.请简述企业利息费用的筹划思路和具体筹划方法? 筹划思路:考虑将高息部分分散至其他名目开支 具体方法: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费用,超标部分可转为借款手续费; 在企业内部由工会组织集资,部分利息可分散至工会经费中开支; 业务往来企业互相拆借的利息支出,可以转化为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开支,在产品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列支。 3.请简述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筹划思路和具体筹划方法? 筹划思路:将账面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将超标的招待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税前扣除。 具体方法:赠送客户礼金、礼券等费用,可考虑以佣金费用、业务宣传费用列支; 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可作为会议经费,通过“管理费用”科目在所得税前列支。 注意:在依据、程序等方面要事前考虑周全,以满足佣金或会议经费方面的基本要求。 4.分公司与子公司在税收筹划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由于他们的法律地位不同,他们税收待遇是不同的。充分利用税收的这种“差别待遇”,能为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在公司经营组织形式的筹划中。主要应考虑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首先母公司应先预计公司在异地的营业活动处于什么阶段,如果处于亏损阶段,母公司就可在该地设立一个分公司,使该地的亏损能在奎总纳税时减少母公司应纳的税收;如果处于盈利阶段,为了充分享受异地税收优惠政策——缴纳低于母公司所在地的税款,就有必要建立一个子公司,使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高金平老师税务筹划课件

高金平老师税务筹划课件 (2012-06-11 23:08:38) 转载▼ 分类:纳税实务 标签: 财经 李先生 浦西 宋体 营业税 高金平 概论 关于税收筹划的存在基础 1、税收筹划是高税负下税收环境的必然(1.8:1) 2、税收筹划不是为了少缴税,而是为了不多缴税 3、税收筹划是决策艺术,而不是技术,技术可以复制,而艺术不能复制。税收筹划只能事先决策,一旦产生法定纳税义务,就只能依法纳税。 合同是决策的载体,税收筹划决策必须体现在合同中:因此,本讲座以房地产相关合同为主线,论述房地产企业的投资、经营中决策的涉税问题 案例:A公司房产100万元租赁给B公司,B公司120万元转租C公司。 A公司按100万元缴营业税、房产税;B公司按120万元缴营业税、房产税。 改变一下:A公司委托B公司100万元租给C公司,付B公司20万元中介费: A公司按100万元缴房产税、按100万元缴营业税;B公司按20万元缴营业税。 再改变一下:C公司委托B公司100万元承租A公司房产,付20万元中介费给B公司。故事:美国兰德公司如何名扬天下 第一讲招商引资合同 合同中不能涉及税收优惠 1、税法明确的优惠不用写 2、与税法抵触的优惠,税务机关不会履行 3、应将税收优惠转化为财政扶持,在合同中注明,如:凭完税凭证复印件,金额按###公式计算,约定具体的日期和财政局###处办理财政补贴手续。 注:1、财政扶持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免税必须有财税字文件列举; 2、财政扶持分期缴税有前提:文件明确用途(国税函【2009】018号),根据用途情况可以分期计入所得额(文件依据细则第九条:权责发生制原则)。关注:财税[2009]87号,国税发[2008]151号 第二讲投资合同 一、投资的方式选择:新设、增资、购买股权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 案例:江苏某公司到新疆投资,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三免三减半。由于采取了增资的形式,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股东的选择,即股东身份的选择 原则:有利于管理、股权要清晰

税收筹划作业

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将商品以7折销售;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可获赠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为18元);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将获返还现金30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从税收的角度,该商场应该选择以上三种方式中的哪一种(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结果影响较小,因此计算时可不予考虑)?

甲乙两个企业均为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同行,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业务。甲企业年销售额为40万元,年购进项目金额为35万元;乙企业年销售额为49万元,年购进项目金额为44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问:分析案例,提出可以节税的方案并用计算说明。 【解】:纳税筹划前: 甲乙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这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为3%。 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40×3%=1.2万元 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49×3%=1.47万元 两个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为1.2+1.47=2.67万元。 为了减轻增值税税负,甲乙两个企业可以考虑合并。因为甲乙企业均为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同行。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 甲企业的不含税增值率:(40-35)÷40=12.5%,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 乙企业不含税增值率:(49-44)÷49=10.2%,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如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9万元(>8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 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40+49)÷(1+17%)×17%-(35+44)÷(1+17%)×17%=1.45(万元) 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67-1.45=1.22(万元)

南开大学20秋学期《税收制度与税务筹划》在线作业答案资料

[南开大学]20秋学期《税收制度与税务筹划》在线作业 提示:请认真学习本资料,并完成课程复习!!100 一、单选题 (共 50 道试题,共 100 分) 1.目前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是() A.个人所得税 B.土地增值税 C.契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题参考选择是]:B 2.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 A.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B.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C.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 D.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流动资产和折旧费 [本题参考选择是]:B 3..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组成计税价格=() A.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B.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C.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D.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本题参考选择是]:A 4.对于下述陈述,符合营业税法规的是 () A.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 B.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C.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D.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本题参考选择是]:B 5.海豹服装厂将自产的羽绒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的职工,该批产品成本共计15万元,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为20万元,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为() A.20万元 B.19万元 C.15万元 D.17万元 [本题参考选择是]:A 6.实行复合计税的委托加工的应纳消费税所使用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税收基础知识

税法入门知识 主讲人:翟继光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全面性,纳税人通常需要掌握的基本税收知识都已经纳入本课程之中; 第二,权威性,本课程所用知识全部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为依据; 第三,简明性,本课程以简明的语言阐述了税收的基本制度,并且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来说明如何进行税收的计算和缴纳。 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税收? 从形式来看,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从实质来看,税收是纳税人用以交换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对价。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有哪些税收?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和

行为税。其中: 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 三、每种税收的纳税人是谁? (1)个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4)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都应当缴纳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当缴纳消费税; (6)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出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7)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 (8)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10)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1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应当缴纳资源税; (13)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14)在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如果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1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16)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17)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四、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4)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

税收筹划案例作业及答案

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 分析框架 一、案例介绍 二、法律依据 三、筹划思路与方案 四、方案评价 1、案例背景 深圳市一家建材销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份销售建材,合同上列明的含税销售收入为1170万元,企业依合同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实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85万元,购买方承诺余额将在年底付讫。月初欲外购A货物234万元(含税),B 货物117万元(含税),但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本月只能支付117万元购进部分A货物,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请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的增值税。 本月应缴增值税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1170/(1+17%)*17%=170 进项税额=117/(1+17%)*17%=17 应缴增值税=170-17=153 增值税筹划分析 (1)法律依据:依据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三十八条: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 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筹划思路: 通过重新签订合同,依法推迟销项税的纳税义务的时间,同时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 (3)筹划方案: ?一方面:依法推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签订两份购销合同,其中一份合同约定销售金额为585万元,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另一份合同约定销售金额为585万元,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收款日期为2007年年底(12月31日)。 基于以上两项合同,该公司在2007年7月销售这批货物时,依据直接收款销售合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85(价税合计);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赊销合同中那部分货物可于合同约定的2007年12月31日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销货时不必开票,因此7月企业只需开具585万元增值税发票。 ?另一方面: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 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可以与A货物和B货物的销售方协商,当月购进A货2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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