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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务员公共基础加公文写作要点

2012年公务员公共基础加公文写作要点
2012年公务员公共基础加公文写作要点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

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8、意识的起源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无机物的反映特性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

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劳动促进了人脑,促进了语言的产生,促进了意识的形成。

9、意识的本质

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的观念形态。

10、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发展产生不同影响和作用,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

系统论扬弃了先分析后综合的传统科学方法,开拓了从整体出发,从事体与部分的有机联系中认识把握事物的新方法。它要求人们综合地、系统地考察事物,并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使部分的功能向整体的最优化方向发展。系统论运用和证明了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原理,有力地驳斥了孤立、片面地认识事物的形而上学观点

11、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

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任务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的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史。

12、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特点: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1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原因在于:

(1)对立统一学说提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的联系,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联系,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的联系。

(2)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的发展,是自身矛盾所引起的自已运动和自我发展。

(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之中。

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的实践观和辩证法,阐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的根本性革命。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的认识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死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作出了唯物和辩证法的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15、实践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及其特点: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它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中最为主要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3)科学实验:

16、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17、认识的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的条件:

(1)必须把理发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18、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

(2)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19、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客观性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真理多元性以认识的多元性取代真理的一元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20、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21、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

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

22、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神学史观、英雄史观、人道主义史观属于历史唯心主义。

23、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

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主要表现在:

(1)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

(3)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变革

24、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社会意识的构成可分为:

按社会意识的主体构成: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

按社会意识的结构划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还可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主要的群体心理,民族心理也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的群体心理;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抽象化、系统化的,具有相对稳定形式的、自觉的社会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类是各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为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阶级服务。

25、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力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形式和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两个主要方面。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和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

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上层建筑的性质,直接受经济基础的决定,间接受生产力的制约。

26、阶级和阶级斗争

阶级的产生:剩余价值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阶级对立的实质就是一部分人能够占用另一部分人的劳动。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分析方法是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基本方法。

27、国家、国体和政体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本质上,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由于国体不同,先后出现过奴隶主阶级专政等不同类型的国家。

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相同国体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政体。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只有根据国体才能判明国家的性质,政体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第二部分邓小平理论

1、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首先,邓小平理论是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产物。

近代,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精神批判,产生了近代空想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思想史的开端;马恩继承空想社会主义的优秀思想成果,总结了工人运动的经验,运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和一般规律,找到了埋葬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现实力量。

其次,当代国际形势的新发展所形成的新的时代特征,要求社会主义顺乎世界潮流,反映时代变化,这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国际大背景。

2、邓小平理论的探索与实践过程

十二大以后,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

及时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

十二大到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十三大系统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阐述了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取得的成果,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阶段、任务、动力、条件、步骤以及所处的国际环境和时代特征问题,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轮廓。

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基本内容做了全面的概括和论述,并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至此,邓小平理论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

3、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其二者的共同要求是:人的主观认识要符合客观实际,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首先,我国已具备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文化;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基础。

其次,我国尚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述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7、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首先,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其次,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

最后,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条件。

8、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

判断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共同特征:企业的自主经营,资源配置的市场性,经济活动的开放性,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管理的法制性,宏观调控的间接性,市场竞争的平等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特征: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3)在宏观调控上,能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手段的长处。

(4)在政治制度上,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11、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

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了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求,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十五届四中全会同时指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3)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推动企业科技进步;(6)全面加强企业管理;(7)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8)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10)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2、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和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专家经营为特征的新型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的形式:个人业主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我国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

(1)产权清晰

主要是由法律明确界定出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权利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利,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2)权责明晰

指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的权利和责任。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据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政企分开

企业和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管理科学

指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系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除了全面理解和把握以上四条基本特征外,还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环节:①继续推进政企分开;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③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④面向市场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3、市场体系的内容及相互关系

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有机统一体,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最基本内容,是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

市场体系内部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要使市场体系的整体功能得到发挥,必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14、市场体系中的各类市场

(1)商品市场

狭义的商品市场是指有形的物质产品的交换场所,其主要功能有:为商品交换的实现提供条件;评价商品;影响供求。商品市场主要包括消费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消费资料市场的特点:多样性、层次性、分散性、流动性。

生产资料市场的特点:购买者以各类企业为主;以中间产品的交换为主;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变化小但需求量大;需求相对稳定,决定了生产资料市场有可能相对集中和相对独立,有利于发展期货市场。

生产资料市场的功能:制约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制约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结构;制约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

(2)金融市场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货款的吸收和提取,货款的发放和收回,投资资金的筹集等一切与货币流通有关的活动。

金融市场的主要作用:引导资金合理配置资源;聚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影响利率实现宏观

调控;提供竞争改善经营管理。

(3)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通和交流的场所。其作用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上流动的是人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供求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在于: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具有流动性;具有相对稳定性;具有双向选择性。

(4)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的市场组织形式主要有六种:

A.土地的一级市场。由国家采取公开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出售或划拨土地使用权。

B.房地产开发市场。主要包括资金筹措和建筑施工两大环节的活动。

C.房地产交易市场。指有组织、有领导建立的有形房地产交易市场。包括所有与房地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如集资建房、房屋互换、房地产信托代办、新房出售和预售、旧房的买卖和租赁。

D.商品销售市场。有两种形式:房屋产权出售;房屋使用权的转让。

E.房地产金融市场。

F.涉外房地产市场。

(5)技术和信息市场

广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技术商品的开发、应用和流通的全过程;狭义的技术市场是指技术商品交换的场所。

(6)期货市场

狭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期货交易的场所,即期货交易所;广义的期货市场是指构成期货交易的全部要素,包括交易所、经纪公司、结算所、期货交易者等。

15、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

宏观调控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的目标: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

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1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五大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17、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

(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18、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完善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

职能、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健全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在于: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是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深入、扎实、持久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

2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要解决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互质问题。

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发展协调共进的方针是:必须围绕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反对“斗私批修”、“大批判”的错误作法。

21、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战略

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和首要任务。

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是我国外交为之奋斗的基本目标。

22、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

1979年邓小平同志出访美国时表示:“只要台湾和大陆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生活方式和现行制度。”首次表达了一国两制的思想。

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对关于恢复香港主权问题,明确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法解决。

1984年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

第三部分法律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

(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

8、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

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委员会。

(4)中央军事委员会

组成:主席、副主席、委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管理地方财政;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9、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惯例。

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

行政应急性原则

11、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A.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C.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规定。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A.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B.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C.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D.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E.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A.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B.行政行为不适当。

12、行政法概念及渊源

行政法上的“行政”有其特定的涵义,它是指公共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

行政法的渊源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表现形式,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一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特殊渊源:①法律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地方解释;②具他规范性文件;③国际条约、惯例。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3)行政应急性原则:存在明确无识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范围内。

14、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执行权;⑤行政强制执行权;⑥行政命令权;⑦行政处罚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守法定程序。

15、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

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①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

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④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①行为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示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

②有权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③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回相对方;所加予的一切义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赔偿。

17、行政立法的程序与原则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制定程序暂行条件》规定及近年来的立法实践,行政立法的程序包括:①规划;②起草;③征求意见;④审查;⑤通过与签署;⑥发布与备案。

行政立法的原则:①依法立法原则;“依法”中的法指宪法和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②立法民主原则;③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据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2)依据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3)依据立法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18、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①税收征收;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

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

(2)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分类:①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②以许可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③以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条件的许可;④以是否附加履行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许可;⑤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许可和附期限许可;⑥以许可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3)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的形式:①确定;②认可;③证明;④登记;⑤批准;⑥鉴证;⑦行政鉴定。

(4)行政监督

(5)行政处罚

19、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行政合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者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指导: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现实社会与经济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20、行政程序的概念及原则

行政程序是提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21、行政违法及其分类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2)根据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行政违法。

(3)根据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质性行政违法和形式性行政违法。

2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行政赔偿。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3、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程序及特点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受害人的赔偿请示书后,应首先对书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和确认,自赔偿义务机关收到审请之日计算,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二个月)不予赔偿或赔偿请示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赔偿案件与其他行政案件的区别:(1)赔偿诉讼不能直接单独向法院提起;(2)赔偿诉讼当事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担举证责任;(3)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4)赔偿诉讼中法院的司法权不受特别限制;(5)在赔偿诉讼中,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到任何费用。

24、行政复议基础知识

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5、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受理日期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计算。

复议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复议案件的审理

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4)做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管理的分类主要有:

(1)级别管辖:基层、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转移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第一审程序中无论哪一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一律实行公开审理,不能书面审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应一律公开审理,并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延长判决,需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判决时间在二个月内。

27、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行政诉讼判决可分为:(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行政赔偿判决;(6)确认判决。

撤销判决适用的五种情形指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裁定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针对行政诉讼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裁判。行政诉讼决定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过程中就判决、裁定以外所涉及诉讼的事项作出的司法处理,其范围是:(1)有关管辖;(2)关于诉讼期限;(3)关于回避事项;(4)有关再审案件;(5)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遇到《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如指定法定代理人,确定不公开审理,承担诉讼费用等,这些事项往往以决定方式作出处理。

28、犯罪的基本知识

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29、刑罚中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主要分为:(1)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的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2)拘役,对犯罪分子就近予以监禁,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除《刑法》第55条、第69条规定外,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30、刑罚的具体运用

(1)量刑,其一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累犯,普通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两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3)自首和立功,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5)缓刑,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运用的一项制度,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6)减刑,有期徒刑不能少于二分之一,无期不能少于十年。

(7)假释,必须是已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刑罚的不得假释。

(8)时效

31、贪污贿赂罪及渎职罪

贪污贿赂罪包括以下罪名:(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行贿罪;(5)向单位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7)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隐瞒境外存款罪;(9)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渎职罪的种类:(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舞弊罪;(4)泄露国家秘密罪;(5)徇私枉法罪;(6)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罪;(7)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8)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9)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

32、民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

(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33、法人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1)独立的社会组织;(2)具有独立的财产;(3)承担独立的责任。

3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年,是指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如不具备,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它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

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形式要件:《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主要有: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认形式

35、物权与所有权

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按不同特点可分为:①所有权与其他物权;②主物权与从物权;③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④准物权。

财产所有权所具有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有权是惟一完全的物权。债终止的原因或方式有:履行、抵销、提存、双方协议、混同、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36、合同法相关基本知识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37、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它是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

(2)它的客体必须是有能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性;

(3)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著作权中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再现作品获得报酬权;二是演绎权。

38、人身权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法人为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法人亦有)。身份权包括:公民的荣誉权、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发表权,监护权,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保护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③赔礼道歉;④赔偿损失。

39、财产继承权

继承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0、诉讼时效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1、公司法的概念及原则

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不同划分为五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法的原则: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42、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

成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债券发生法定条件: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水平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中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4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规定

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产品为社会所需要;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可基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依法被宣告破产及其他原因。企业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条件: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的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数额。

4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必须经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且要保证外商投资比率不少于25%,董事会是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区别:(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按合同中约定的比例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2)中外合资企业都是中国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无此限制。

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

47、市场管理法

(1)反垄断法律制度

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垄断类型:行业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

违反垄断法的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2)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方要包括经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形式。(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四个产品质量方面的国际公约:《关于产品质量适用法律的公约》、《使成员国产品责任法互相接近的指示草案》、《关于人身伤害产品责任欧洲公约》、《关于对有缺陷产品的责任指令》。(5)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的服务机构、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

(6)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法》中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

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

和保证等。

(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48、宏观调控法基本知识

我国现有已制定和颁发的能源法律制度主要有:《电力法》、《煤炭法》、《节能法》。

财政法在理论上由财政管理体制法、财政收支管理法、财政活动程序法构成;在立法实践中,财政法包含了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和转移支付法。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税收各类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则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等方面。税收具有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特征。

会计法的原则:真实、完整、合法;审计法的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强制性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对外贸易法的原则: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坚持平等互利;准许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逐步发展国际服务贸易。

49、社会保障法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的原则;基本社会保障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主要分为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优抚安置法。

我国社会保险法包括医疗、疾病、失业、老年、工伤、生育、伤残和遗属八个项目。

优抚安置是优待、抚恤、安置三种待遇的总称。优待是指对义务兵家属和抚恤补助对象发给由群众负担的优待金;抚恤是国家对伤残人员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物质抚慰形式,包括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安置是提对复员退休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

第四部分行政管理

1、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

自然状态下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外”、“安内”,一方面表现为统治职能的极端强化,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的相对弱化;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为“御外”、“安内”、“建设公共设施”;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职能主要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稳定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维护市场秩序。

2、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也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行政管制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政府职能的实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

3、政府的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主要包括:军事保卫职能;外交职能;治安职能;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其中,以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为目的的民主政治建设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2)经济职能,主要包括: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市场必须在一定的规则下才能够有效运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市场经济也称为“法制经济”。

(3)文化职能,主要包括:发展科学技术;发展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事业。(4)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提高人口素质,实行计划生育。

4、影响与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因素

(1)社会环境的变迁。社会环境变迁是决定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在动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要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各部门的事权和职能分工。

(3)技术手段的创新。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举例:政府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工具可以间接、宏观地对市场进行调控;政治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使政府的机构设置和组织运作更加合理有效。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传统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因素。如何吸收精华、

剔除糟粕,克服传统行政文化不良因素所带来的惰性和惯性,是政府职能能否发生实质性转变的重要因素。

5、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政府职能转变,不仅包括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还包括政府行政职能方式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指政府将不属于自己的职能还给企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防止政府职能的“越位”,将属于政府自己的职能收回,防止政府职能的“缺位”。

(2)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在纵向层级之间要按照必要的集中与适当的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责任;在横向部门之间要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划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要在管理运行上按封闭原则进行分类。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即政府行使能的方式,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管理手段的转变,就是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6、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政企分开

(1)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政府与企业社会职能的分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

政府不应直接管理企业,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截留企业的权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

(2)政企分开的主要措施: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

作为过渡性措施,要保留部分专业部门,主要职能为制定行业规划和引导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

7、国家机构的组成

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组成。政府机关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机构的行政权力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力、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享有的司法权力,分工不同,相互合作,共同构成国家权力系统。

8、群众组织

群众组织亦称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包括各种依法定程序成立的群众团体、专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三大群众团体;文联、红十字会、慈善会等专业团体;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

9、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政治体制状况以及行政管理科学化程度,通过运用技术手段综合分析,以确定国家各类法定组织的职能范围、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进行调控和监督,以实现国家管理系统的精简、统一、高效。

我国的机构编制工作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其在编制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是: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

政府机构的名称一般包括域名(地理位置或管理范围)、矢名(管理内容)、格名(表明规格级别)。

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

10、政府机构设置原则

(1)职能优先原则,即:职能是机构存在的前提;科学界定政府总体职能;科学配置和划分政府职能;以政府职能是否顺利实现来检验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性。

(2)完整统一原则,即: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行政权力是完整统一的;政府机构设置是完整统一的。

(3)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相适应的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应遵循以下几条规律:

在管理对象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管理幅度事务的难易程度成反比;管理幅度同管理者的能力以及管理手段的先进程度成正比;管理幅度与下属人员的能力成正比关系;管理层次与组织效率成反比。

(4)权责一致原则,指在机构设置中,要使机构的职权与职责相称、平衡,它包含三层意思:设计合理的职位体系;权责相称的制约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5)精简与效能原则,即做到机构设置要精简;人员编制要精干;办事程序要简化。(6)依法设置原则

11、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因: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精简机构和人员的需要;减轻财政负担的需要;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1982年机构改革。一是提出干部的“四化”,即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特别在解决干部队伍老化和领导职数过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将其写入宪法。

1988年机构改革。一是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概念,并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关键;二是提出政企分开、党政分开原则,初步理顺党政关系、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的关系。

1993年机构改革。一是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机构改革的目标;二是强调了转变职能的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三是提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概念,扩大了机构改革的内涵。

12、1998年机构改革目标与原则

改革目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原则:一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二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机构,实行精兵简政,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四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

13、垂直管理部门

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业务、人事任免、经费拨付,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决定,其职能具有专属性、执法性、监控性特点,目前,实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海关、国家税务等系统,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机构有地方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系统。

14、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

(1)第一阶段1984-11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这一阶段主要以研究、草拟、修改公务员法规为重点,以克服传统人事行政弊端为背景,以实现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落脚点。

第一阶段可分为如下三个小阶段:1982-1986年,制定《国家行政槎作人员条例》;1986-1988年,将上述条例更名,并在党的十三大和七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分别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政治体制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形成了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件:人事部、国家行政学院、公务员法规;1989-1993年,根据边实践、边探索、边修改的精神,先后在审计署、海关总署、环保局、税务局、统计局、建材局6个部门和深圳、哈尔滨两个市进行试点,并于1993年8月14日正式颁布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第二阶段以全面施行、分步推进、不断完善各项配套的法规为重点,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为背景,以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队伍为落脚点。1993-1996年,根据统筹规划、从上而下、由易到难的原则,积极而稳妥地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公务员制度。

15、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1)同西方文官制度比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搞“政治中立”;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同传统人事制度比较:具有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具有比较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具有廉政勤政的保障机制。

16、国家公务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

“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务员,已在党的十五大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确定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国家公务员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务员队伍学风:刻苦钻研,积极探索,民主研讨,求真务实。

当前在业务精通方面普遍缺乏敬业乐业和精益求精的精神。

高素质的内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上的高标准与道德品质上的高境界;理论素养与知识运用上的高水平;廉政勤政建设上的高风尚、高效率;业务上的精通;身心上的健康。

专业化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为身份职业化、职业专门化、知识与能力专业化,其内涵主要包括:科学决策与有效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表达能力。

17、公务员制度的发展目标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

18、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

录用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因事择人。上述几个原则是以竞争为核心的有机整体一,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考度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基本竞争方式。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要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培训;省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特殊规定录用无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当安排在基层工作一至二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可以原岗位上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半年,也可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9个月,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19、受纪律处分的公务员考核办法

受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定评语不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公务员,处分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公务员,可以参加考核,但在其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相应按上述办法处理。

20、公务员奖励的种类及权限

公务员奖励的种类有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五种形式。其具体的权限为:

嘉奖、记三等功,由县(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记二等功,由市(地)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

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经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21、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原则及种类

公务员行政处分的原则:依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适用行政纪律一律平等;行政处分的轻重与国家公务员违纪行为应承担的纪律责任相适应;惩前毙后,治病救人,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公务员公文写作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公文写作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标题题目要求的,请将准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 1.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主要之点是( ) A.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 B.公文形成的前提是行使职权和实施治理 C.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与规格局的文件 D.公文是办理公务的重要工具之一 2.《关于××厂入口SD6型自动车床的请示》,作者是( ) A.××厂 B.××厂的负责人 C.起草文

件的秘书 D.签发文件的董厂长 3.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联系工作,应当用( ) A.通报 B.通知 C.函 D.意见 4.下列撰写公文常见的缺点,属于“语句表述不完整”的题目是( ) A.滥用省略 B.篇幅冗长 C.交代不明 D.眉目不清 5.下列“请示”的结束语中得体的是( ) A.以上事项,请尽快批准 B.以上所请,如有不同意,请来函商量 C.所请事关重大,不可延误,务必于本月10日前答复 D.以上所请,妥否?请批复 6.几个机联系关系合发文,只能标明( ) A.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B.所有机关的发文字号 C.至少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D.根据情况临时划定的发文字号 7.一般应标识签发负责人的文件是

( ) A.上行文 B.平行文 C.下行文 D.越级行文 8.主送机关是( ) A.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 B.受理公文的机关 C.收文机关 D.需要了解公文容的机关 9.下列文种必需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成文日期的是( ) A.会议讲演 B.条例 C.工作总结 D.请示 10.特殊情况越级向上行文,应抄送给( ) A.直属上级机关 B.直属下级机关 C.系统的所有同级机关 D.有业务联系的机关 11.“请示”可以直接交给领导者个人的是( ) A.领导人直接交办的事项 B.与领导人直接相关的事项 C.重要文件 D.秘要文件 12.下列哪个事由,根据《办法》,不

申论-公文写作技巧

申论-公文写作技巧 申论-公文写作技巧 公文,作为上传下达,与人直接交流沟通的载体,因此,它除了要符合申论的语言要求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准确、规范、简明和得体。 一、准确 准确就是指用词造句准确贴切,句子与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严谨,让阅卷老师一看就能看懂,不会产生误解。具体的要求: 1.概念清楚,不会产生歧义,不能模棱两可。在公文撰写中,但凡容易产生歧义的句子或词语都要限制使用,用的过程中一定要斟酌;要慎用多义词或“大约”、“也许”、“大致尚可”等这样模棱两可的词语。而我们同学写出来的公文,有时候需要带个翻译在旁边,老师经常会看不懂。这样的情况一定要避免。 2.禁止误用某些词语或句子,尤其是近义词。注意辨析近义词语的区别,在引用成语、俗语、歇后语、名言警句时必须要透彻词句的含义,严禁望文生义、俗语误用之类的错误。这就告诉我们一定要准确使用词语,要遵守语法规范和基本的语文常识,不能出现病句。病句也是我们考生在写作的过程中经常犯的毛病。 3.把握分寸,褒贬恰当。要掌握词义的轻重和感情-色彩,肯否恰当,避免过分贬义或过分褒义等语句的出现。通常,大家在写文章

的时候要以中性词为主,适当增加褒义词,但是贬义词尽量避免。 二、规范 规范是指公文的语言除了要遵守基本的语法规范外,还需要遵守公文的语言自有的一套标准。这套标准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统一规定,必须按规撰写。具体的要求: 1.符合规范的现代汉语的书面语,禁用地方话。有些考生在写文章时,会情不自禁地将地方方言代入到文章中,那么这种情况在公文撰写中必须要避免。 2.使用规范的文字,不写错别字,不写不规范的简化字。错别字是目前大家经常出现的文字错误。现在电脑和手机的普及,大家动笔写字较少,文字有所生疏,因此经常落笔就有错别字,希望大家在平时练习的时候多动笔写字,不要过于依赖电脑或手机。 3.使用规范的词语,尤其是专业术语,禁止半文半白、中文中夹杂着不必要的英文单词、生编硬造的词语或网络语言。随着网络的发展和中外文化交流的频繁,部分考生在写文章的时候经常会夹带着英文单词、网络语言或生编硬造的词语,这些都是禁止出现在公文中的。 4.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并按照国家标准使用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这一点是大家最容易忽视,也是公文必须要遵守的语言规范。我们国家对标点符号的使 用、数字的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大家在撰写公文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尤其要注意那些与日常生活习惯有出入的规范。 三、简明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第一节公文概述 什么是公文?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一级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公务而按规定格式制作的书面材料。 公文是党组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等在党务活动、政务活动、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等公务活动中的产物;公文还是宣布和传达政策法令、指导工作、报告和商洽国家事务的一种工具。 公文具有直接生效的指导作用。这种指导作用包括命令作用、法律作用、执行作用、指示作用、宣传作用、教育作用、交涉作用……等等。 写作公文不能离开政策和法律,必须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只有不断提高公文写作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办文质量,使公文发挥它的特殊的功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我国现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分12类13种:①命令(令);②议案;③决定;④指示;⑤公告、通告;⑥通知;⑦通报;⑧报告;⑨请示;10 批复;11 函; 12 会议纪要。根据中央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我国现行的各级党的机关公文有14种:①决议;②决定;③指示;④意见;⑤通知;⑥通报;⑦公报;⑧报告;⑨请示;10 批复;11 条例; 12 规定;13 函;14 会议纪要。 以上两个文件是党政机关公文制发的依据,同时也成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等选择通用公文文种的依据。当然一些专职机关,如军事、外交、经济、法律等的机构另有一些专用公文。 公文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①收文;②分办、批办;③催办;④拟稿;⑤审核、签发;⑥编号、印发;⑦立卷(归档); ⑧销毁。与写作有直接关系的是拟稿。 二、公文的格式与要素 三、公文具有规定的格式,公文要按规定的格式写作。这样可以保证公文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程序性,并且便于公文的处理,提高办文的工作效率。 公文的格式要素一般包括: (一)发文机关(版头) 发文机关即公文的作者,发文机关应写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同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常委、军队、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司也可联合行文。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应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记。目前我国使用的公文版头有以下三种: 1、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两字组成,以大字套红居中,印在文件首页上端,俗称“大版头”。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江省人事厅文件”。 2、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圆括号标注文种名称,俗称“小版头”。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市教育委员会(函)”。 3、印有发文机关全称的公函纸,作为版头。 至于几个机关联合行文的,可用公文主办机关一家版头,也可用所有联合行文机关的版头。 (二)公文份号〖HT〗公文份号是同一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位于版头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用以掌握每份公文的流向。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号。 (三)秘密等级〖HT〗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由发文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办、局制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确定,标注在版头左上角“公文份号”之下。其具体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没有标上保密期限的,绝密、机密、秘密分别可按30年、20年、10年认定。 (四)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对公文送达和办理速度的要求。紧急公文分为“特急”、“急”两种,标注在版头左上角“秘密等级”下。电报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五)发文字号〖HT〗发文字号是指发文机关编制的公文代号,简称文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其中发文年度用六角括号括入。如国务院1998年制发的第12号文件,发文字号为“国发〔1998〕12号”。发文字号位于版头与红线之间的正中处,用公函纸制发的,位于标题右上侧。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 签发人与签署不同。签署是某些需要以本机关行政首长名义发布的公文,由其签名或加盖签名章后才能发出。签

公务员公文写作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标题题目要求的,请将准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主要之点是( ) A.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 B.公文形成的前提是行使职权和实施治理 C.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与规范格局的文件 D.公文是办理公务的重要工具之一 2.《关于××厂入口SD6型自动车床的请示》,作者是( ) A.××厂 B.××厂的负责人 C.起草文件的刘秘书 D.签发文件的董厂长 3.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联系工作,应当用( ) A.通报 B.通知 C.函 D.意见 4.下列撰写公文常见的缺点,属于“语句表述不完整”的题目是( ) A.滥用省略 B.篇幅冗长 C.交代不明 D.眉目不清 5.下列“请示”的结束语中得体的是( ) A.以上事项,请尽快批准 B.以上所请,如有不同意,请来函商量 C.所请事关重大,不可延误,务必于本月10日前答复 D.以上所请,妥否?请批复 6.几个机联系关系合发文,只能标明( ) A.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B.所有机关的发文字号 C.至少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D.根据情况临时划定的发文字号 7.一般应标识签发负责人姓名的文件是( ) A.上行文 B.平行文 C.下行文 D.越级行文 8.主送机关是( ) A.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 B.受理公文的机关 C.收文机关 D.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 9.下列文种必需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成文日期的是( ) A.会议讲演 B.条例 C.工作总结 D.请示

10.特殊情况越级向上行文,应抄送给( ) A.直属上级机关 B.直属下级机关 C.系统内的所有同级机关 D.有业务联系的机关 11.“请示”可以直接交给领导者个人的是( ) A.领导人直接交办的事项 B.与领导人直接相关的事项 C.重要文件 D.秘要文件 12.下列哪个事由,根据《办法》,不可以使用“决定”( ) A.重办严峻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工作铺排 B.大兴安岭森林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 C.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的嘉奖 D.在太平洋×地区试验运载火箭,使过往船只周知 13.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使用( ) A.通报 B.请示 C.讲演 D.通知 14.根据事由:“××公司发行重点钢铁企业债券”,应使用的文种是( ) A.通报 B.通知 C.通告 D.决定 15.《××广播局关于向××县土地局申请划拨建设电视转播台用地的请示》,该标题主要的错误是( ) A.违背讲演不得夹带请示的划定 B.违背应协商同意后再发文的划定 C.错误使用文种,应使用函 D.错误使用文种,应使用讲演 16.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是本机关的( ) A.档案室 B.业务处 C.收发室 D.办公厅(室) 17.公文办理主要分为( ) A.收文和发文 B.拟办与承办 C.登记与分发 D.收拾整顿与保管 18.文件的拆封是文书职员的职责。至于密件,则应交( ) A.领导人本人或由其委托的人代诉 B.机要文书或机要室拆封 C.办公厅(室)主任拆封 D.文书职员拆封

常用公文写作及公文写作要求

常用公文写作及公文写作要求 常用公文写作 1、通知 (1)特点:应用范围的广泛性;较强的时效性;告知性;写作内容的灵活性。 (2)通知的类别和协作要领 a.发布性通知: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规范性文件、下达计划和印发领导讲话等。标题有“发布”或“印发”字样。 b.指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用于向下级机关做指示,部署工作等。 c.知照性通知:知照性通知用于一些不需直接执行或办理的事项。 d.转发性通知: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或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 2、通告 (1)特点:广泛性、规定性、专业性 (2)结构和写作要领 a.标题:使用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的标题。 b.正文:由通告原有、通告事项和结尾三部分构成。 c.落款日期。 3、报告 (1)报告特点:沟通性、陈述性、单向性

(2)类别: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呈送报告 4、请示 (1)特点:单一性、期复性、时效性 (2)请示结构: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日期组成 5、批复 (1)批复特点:法定的权威性、执行性、行文的被动性 (2)批复的写作要求:针对性要强;观点要明确;表达要准确;批复应讲究实效,及时作出答复 6、通报 (1)特点:教育性;说理性;时效性 (2)类别: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 7、函 (1)特点:行文方向的多样性;使用的广泛性;写作的灵活简便性 (2)函的类别:商洽函;询问答复函;求批复函 8、纪要 (1)纪要特点:反映会议情况与传达贯彻会议的议定事项;具有约束执行效用 (2)纪要结构:标题、时间、正文、结尾 9、倡议书 结构:标题、正文、落款 10、调查报告

经典:公文写作技巧

经典:公文写作技巧 公文写作技巧 培训目的:使受训人员了解公文的基本特点和一般格式,掌握常用快速的写作方法及其变化提高日常公文的写作能力。 培训内容: 1、公文的概念 2、日常公文的分类 3、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 4、电子公文 5、公文范例 6、尝试写作 课程长度:6时 培训方式:讲解法+范文欣赏+模拟练习 教材内容: 引言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人类社会快步走向信息时代的今天,公文在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实施领导、处理公务、沟通信息、联系事务、传达企业决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文的写作也正在从旧模式中解放出来,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什么是公文? 所谓公文,它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公务而按规定格式制作的书面材料。公文的种类主要包括:命令、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在各类企业中,所指的公文一般为商务公文,主要分为介绍报告、请示、会议纪要、工作计划要点、公司及产品介绍、信函、讲话稿、可行性报告、工作总结、市场调查报告、说明等。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大体同一般文章的写作方式相似,但是由于公文在性质、作用上及其写作要求上的不同,拟写时也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公文的拟写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发文主旨 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根据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来拟写的。因此,在动笔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发文的主旨,即发文的主题与目的,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1、文件的中心内容是什么?比如相关工作的改善,主要提出目前情况怎样? 存在哪些问题,解决方式、需协助事项;再如请求事项,拟请上级机关答复或解决

2019年最新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2019年最新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现代公文主要指党政机关在实施领导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领导管理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也泛指各级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订、使用的公务文书。下文是本人收集的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的真题及答案。 2019年最新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 1 )。 A.同级机关 B.同一系统的机关 C.三个以上的机关 D.行政主管机关与业务指导机关 2.维护文件的高度严密性是指( 2 )。 A.公文的保密性 B.公文语言结构的严密 c.公文行文程序的严密 D.施行办法的严密 3.公文中的祈使句常常依靠( 2)。 A.语气词表述 B.惯用的句式表达 c.感叹词表达 D.无主句表达 4.为了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 3 )。 A.都要向上级请示 B.都要和有关机关协商 c.内容涉及其他机关的职权范围时,行文前应与其协商一致 D.都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5.供受文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的稿本称作( 3 )。 A.草稿 B.定稿 C.正本 D.副本

6.公文区别于其他信息记录的特点是( 4 )。 A.传播知识 B.具备查考价值 c.书面文字材料 D.具 备法定的权威性 7.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的公文是( 3 )。 A.决议 B.会议记录 C.会议纪要 D.议案 8.当问题重大,确急需直接上级和更高层次的上级机关同时了解公文内容时,可采用( 3 )的方式。 A.越级行文 B.直接行文 C.多级行文 D,同时行文 9.公文要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 3 )。 A.逐级行文 B.多级行文 c.越级行文 D.直接行文 10.公文的形成与发挥作用须依赖于( 2)。1 A.公文处理 B.收文处理 c.发文处理 D.办毕公文处 理 11.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 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 4 )。 A.会商 B.审核 C.注发 D.签发 12.调查报告的结构一般包括( 1 )。 A.标题、导语、正文、结语 B.标题、正文、落款 c.开头、导语、主体、结尾 D.标题、正文、结语 13.以强制力推行的用以规定各种行为规范的法规、 规章属于( 1 )。 A.规范性文件 B.领导指导性文件 c.呈请性文件 D. 证明性文件 14.内容重要并紧急需要打破常规优先传递处理的文件,叫作( 4 )。 A.平行 B.加急件 C.特急件 D,急件 15.决定必须由( 4)。

公务员行测公文写作常识题及答案

公务员行测公文写作常识题及答案 1、根据公文内容的重要程度,公文的密级分为。 A、绝密、加密、机密三级 B、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C、机密、保密、秘密三级 D、特密、绝密、秘密三级 2、沈浩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的优秀代表,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楷模,中共中央组织部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和广大干部向沈浩同志学习,其采用的公文形式是。 A、公告 B、决定 C、通报 D、意见 3、公文主送机关是指。 A、收文机关中级别最高的机关 B、比发文机关级别高的收文机关 C、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 D、对公文负有办理或答复责任的机关 4、公文的语言以为主。 A、口头语 B、书面语 C、文学语言 D、文言文 5、根据以下素材拟写的公文标题,符合规范的是。

素材:为加强对城镇待业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经过××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全市城镇待业人员进行统一登记,为此行文通知各有关部门。 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城镇待业人员的管理的通知》 B、《××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市城镇待业人员进行统一登记的通知》 C、《××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 D、《××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就业管理的公告》 1、答案: B 解析: 根据公文内容的重要程度,公文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2、答案: C 解析: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题干为号召向沈浩同志学习,属表彰先进,应当用通报,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D 解析: 收文机关主要分为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主送机关是指的主要受理机关,对收到的文件负有主办,答复之责。 4、答案: B 解析: 公文语言总的要求是庄重、平实、概括。公文语言功夫的核心是选词。选词一要根据所反映的客观实际需要;二要符合明晰、确切、简练的标准;三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为避免上下文重复而选择不同的词语,注意文中所涉及对象和阅读对象。多用书面语和文书用语,少用形象和描绘性词语和口语,不用方言土语,十分规范。 5、答案: B 解析:

公文写作常用词汇

1、常用排比 最常用的三字词:可概括为性、感、多、点,不、化、新、力。 A、XX性: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针对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积极性、创造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可讲性、鼓动性、计划性、敏 锐性、有效性; B、XX感:责任感、紧迫感、压力感、危机感、认同感、荣誉感、成就感; C、多XX: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多渠道、多措施、多力量、多元素。 D、XX点:出发点、切入点、突破点、落脚点、着眼点、结合点、关键点、着重点、着力点、根本点、支撑点; E、不XX:不松劲、不懈怠、不折腾、不退缩、不畏难、不罢手、不动摇、不放弃、不改变、不妥协、不收兵; E、XX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集约化、军事化、正常化、有序化、智能化、优质化、常态化、科学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信 息化、城镇化; F、新XX:新水平、新境界、新举措、新发展、新突破、新成绩、新成效、新方法、新成果、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新关系、新体制、新机制、新知识、新本领、新进展、新实践、新风貌、新 事物、新高度; G、XX力:活动力、控制力、影响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感染力、亲活力; 意识: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学习意识、上进意识、管理意识; 点:找准出发点、把握切入点、明确落脚点、找准落脚点、抓住切入点、把握着重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抓好落脚点; 新:当前工作要有新水平、队伍建设要有新面貌、廉政建设要有新举措、自身建设要有新发展、内 部管理要有新突破。 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 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 激发巨大热情,凝聚无穷力量,催生丰硕成果,展现全新魅力。 2、常用短语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自觉按规律办事 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勇敢顺潮流而为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找准切入点实施 全面推进,统筹兼顾,综合治理,融入其中,贯穿始终,切实抓好,扎实推进,加快发展,持续增收,积极稳妥,狠抓落实,从严控制,严格执行,坚决制止,明确职责,高举旗帜,坚定不移,牢 牢把握,积极争取,深入开展,注重强化,规范程序,改进作风,积极发展,努力建设,依法实行,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率先发展,互惠互利,做深、做细、做实、全面分析,全面贯彻,持续推进,全面落实、全面实施,逐步扭转,基本形成,普遍增加,基本建立,更加完备,逐步完善,明显提

计划类公文写作要点

计划类公文写作要点 计划类公文包括:规划、设想、计划、要点、方案、安排等。 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用到“工作计划”这种公文。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从计划的具体分类来讲,比较长远、宏大的为“规划”,比较切近、具体的为“安排”,比较繁杂、全面的为“方案”,比较简明、概括的为“要点”,比较深入、细致的为“计划”,比较粗略、雏形的为“设想”,无论如何都是计划文种的范畴。不管其如何分类,计划内容的范围都是“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何种程度”三大项。 (一)各种工作计划特征和写作特点 1、规划 规划是计划中最宏大的一种:从时间上说,一般都要在三五年以上;从范围上说,大都是全局性工作或涉及面较广的重要工作项目;从内容和写法上说,往往是粗线条的,比较概括,如《××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省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等。规划是为了对全局或长远工作作出统筹部署,以便明确方向,激发干劲,鼓舞斗志;相对其它计划类公文而言,规划带有方向性、战略性、指导性,因而其内容往往要更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这就要求写作者必须首先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周密的测算,在掌握大量可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党、国家和具体单位的发展方针确定发展远景和总体目标,然后充分吸收有关意见,以科学的态度,反复经过多种方案的比较、研究和选择,确定各项指标和措施。

规划的具体写法:规划因具有严肃性,所以一般都是通过“指示性通知”来转发的,其格式都是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一般不必再落款,也不用写成文时间。规划的标题是“四要素”写法:单位名称+时间期限+内容范围+“规划”二字。如《××省“八五”期间经济发展规划》。规划的正文一般都比较长,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前言,即有关的背景材料,也就是制定规划的起因和缘由。这是制定规划的依据,因此不能简单地罗列事实,而应把诸多有关情况以过认真地综合、分析,找出其有得因素和不得因素。这样才会使人相信下面所提的规划目标言之有据,有可靠性。(2)指导方针和目标要求。这是规划的纲领和原则,是在前言的基础上提出的,因此既要写得鼓舞人心,又要写得坚定有力,要用精炼的语言,概要地阐述出来。(3)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规划的主体和核心,是解决“做什么”和“怎样做”的问题,因此任务要提得明确,措施要提得概括有力。这部分写作通常有两种结构:对于全面规划或任务项目较多的规划,因其各项任务比较独立,没有多少共同的完成措施,一般采用以任务为主线的“并列式结构”(措施都在各自的任务之后分别提出);对于专题规划或任务较单一的规划,因其任务项目较少而其项目之间的联系又较大,一般采用任务、措施分说的“分列式结构”。(4)结尾,即远景展望和号召。这部分要写得简短、有力、富有号召力。 2、设想 设想是计划中最粗略的一种:在内容上是初步的,多是不太成熟的想法;在写法上是概括地、粗线条地勾勒。但时间不一定都是远的,范围也不一定都是宏大的。一般说来,时间长远些的称“设想”;范围较广泛的称为“构想”;时间不太长、范围也不太大的则称为“思路”或“打算”。设想是为制定某些规划、计划作出准备的,是一些初步想法。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试题(附带参考答案)

公文写作与处理试题及参考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主要之点是 A.公文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 B.公文形成的条件是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 C.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与规范格式的文件 D.公文是办理公务的重要工具之一 2.《关于××厂进口SD6型自动车床的请示》,作者是 A.××厂B.××厂的负责人 C.起草文件的刘秘书 D.签发文件的董厂长 3.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联系工作,应当用 A.通报B.通知C.函D.意见 4.下列撰写公文常见的缺点,属于“语句表述不完整”的问题是 A.滥用省略B.篇幅冗长 C.交代不明D.眉目不清 5.下列“请示”的结束语中得体的是 A.以上事项,请尽快批准 B.以上所请,如有不同意,请来函商量 C.所请事关重大,不可延误,务必于本月10日前答复 D.以上所请,妥否﹖请批复 6.几个机关联合发文,只能标明

A.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B.所有机关的发文字号 C.至少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D.根据情况临时规定的发文字号 7.一般应标识签发负责人姓名的文件是 A.上行文B.平行文 C.下行文D.越级行文 8.主送机关是 A.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 B.受理公文的机关C.收文机关 D.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 9.下列文种必须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成文日期的是 A.会议报告B.条例 C.工作总结D.请示 10.特殊情况越级向上行文,应抄送给 A.直属上级机关B.直属下级机关 C.系统内的所有同级机关 D.有业务联系的机关 11.“请示”可以直接交给领导者个人的是 A.领导人直接交办的事项 B.与领导人直接相关的事项 C.重要文件D.机密文件 12.下列哪个事由,根据《办法》,不可以使用“决定” A.严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工作安排 B.大兴安岭森林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

常用公文写作要点.doc

常用公文写作要点 一、通知 (二)总体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 (三)颁发、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 这三种通知的正文都比较简短,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指出谁,经谁批准,为何原因,根据什么,制定了一个什么公文,现将公文发(转发)给谁,怎样执行(或从何时开始施行)。 稍复杂一点的就是在上述简单形式的基础上,对被印发、转发的公文或其所针对的事物进行评价分析,说明意义,指出执行中需注意的事项,或者对这些公文中的规定、要求等提出补充性意见。 注意事项 ?在撰拟颁发(或印发)公文的通知时应注意,必须认真交代这一规范性公文的有效生成过程,特别是在当这一过程本身就是法定的情况下。 ?在撰拟转发公文的通知时应注意,评价被转发的公文时不得随意发表批评性意见。 ?在撰拟批转公文的通知时应注意,通知本身就是一个批示,可以对批转对象提出包括批评性意见在内的各种评价意见。 颁发(或印发)、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都以颁发、转发、批转对象作为附件,都有对这些公文的执行要求。在“执行”二字之前往往都有一些限定修饰成份,应注意精确恰当地选择词语,根据实际需要正确使用“认真遵照”“切实遵照”“参照”“参考”“研究”“参酌”“酌情”等含义有显著差别的字句,以保证公文的有效性。 (四)指示性通知 指示性通知指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的通知。这种通知的发送对象虽不只是下级机关,但因其内容为更高层次机关的指示精神,因而仍具指示性。 ?指示性通知的正文一般包括:行文的依据(客观情况、上级要求等)或目的意义;上级指示的精神及其具体化,如政策规定,工作任务及安排;执行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如步骤、方法、时间要求、政策界限、报告执行情况的方式与期限等。 ?后两部分内容常需以分条列项目的方式表达,每条的开端大都以简短文字对主要内容加以概括(主题句),其后再予阐述发挥使之具体化、明确化。 撰拟指示性通知时应注意: ?必须在文中指明行文依据,指明公文中的政策、规则、要求是上级的指示; ?语气应肯定; ?内容应具体明确,应使受文者通过阅读公文能对:做什么工作,为何要做,具体怎样做,依照何种要求和标准,以何种方法去做等获得明确的认识,要拿过来就能干,就能有效果; ?避免一刀切、绝对化的提法,注意给其留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处置问题的余地。 (五)知照性通知 知照性通知指用于转达要求各有关方面周知(只需要知晓而不要求直接执行)的事项的通知。这种通知的发送对象更为广泛,级别方面的限制也不严格,对下级对平级,甚至对一部分上级均可发送。

事业单位公务员常用公文写作及范文

常用公文写作 一、命令(令) 适用范围: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命令属于指挥性下行公文,集中反应领导机关的指挥意图,要求下级机关认真执行,具有权威、庄严、专用和强制性质的文种。 命令格式:命令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或令号、正文、落款组成。 1.标题。 命令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1)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多为行政令、奖罚令所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命令》。 (2)由“发令机关+文种”。多为发布令所使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3)由“事由+文种”,如《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命令》。 其中,发文机关居中排布,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发文机关下空2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2行编排正文。 2.发文字号或令号 一是国家领导人令号,以签署命令的领导人在任期内发令顺序进行编号,位于标题的正下方,如“第18号”。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令文,按行政机关规定的发文顺序编排,或是令文序号,如“部令第6号”,或是按行政公文发文字号,如“国发﹝2012﹞25号”。 3.正文。 发布令的正文一般包括几个内容:一是发布的对象,即发布的是哪一个行政法规或规章;二是发布的依据,即由哪一级组织或哪一次会议在什么时候通过了本法规或规章;三是执行要求,即由什么时候起施行本法规或规章。 关于撤销×市擅自改变上级机关对外商赠送物品的审批权限规定的令 ××市人民政府: 关于外商赠送物品审批权限问题,外贸部贸进管字〔1981〕353 号文件规定,外商赠送物品以及××、××接受外商赠送汽车十辆以下,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而且省府已发出×府办〔19××〕××号文件明确了接受赠送物品报批手续。查××市政府×府〔19××〕××号文件通知市属单位,从今年六月一日开始,外商赠送物品由市政府批准,下级机关擅自改变上级机关的规定是不对的。为此,现重申:凡接受外商赠送国家限制进口的物品,都应按现行规定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违背规定越权审批的一律无效。接受汽车的,将加盖省政府办公厅印章的“接受外商赠送物品报批表”和外商赠送书,到经贸部申领许可证,海关一律凭省政府办公厅办理的批件和经贸部许可证验收。

公文写作技巧

公文写作技巧 .培训目的:使受训人员了解公文的基本特点和一般格式,掌握常用快速的写作方法及其变化提高日常公文的写作能力。.培训内容: 1、公文的概念 2、日常公文的分类 3、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 4、电子公文 5、公文范例 6、尝试写作 .课程长度:6时 .培训方式:讲解法+范文欣赏+模拟练习 .教材内容: 引言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人类社会快步走向信息时代的今天,公文在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实施领导、处理公务、沟通信息、联系事务、传达企业决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文的写作也正在从旧模式中解放出来,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什么是公文? 所谓公文,它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公务而按规定格式制作的书面材料。公文的种类主要包

括:命令、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在各类企业中,所指的公文一般为商务公文,主要分为介绍报告、请示、会议纪要、工作计划要点、公司及产品介绍、信函、讲话稿、可行性报告、工作总结、市场调查报告、说明等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 公文拟写的步骤与方法大体同一般文章的写作方式相似,但是由于公文在性质、作用上及其写作要求上的不同,拟写时也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公文的拟写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发文主旨 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根据工作中的实际需要来拟写的。因此,在动笔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发文的主旨,即发文的主题与目的,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文件的中心内容是什么?比如相关工作的改善,主要提出目前情况怎样?存在哪些问题,解决方式、需协助事项;再如请求事项,拟请上级机关答复或解决问题等。 2、根据文件内容,准备采用什么文种?比如,汇报工作情况,是写专题报告还是写情况简报;针对下级来文所反映的问题,是写一个指示或复函,还是一个带规定性质的通知等。 3、明确文件发送范围和阅读对象。比如,向上级汇报工作,还是向有关单位推广、介绍经验;是给领导、有关部门人员阅读,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最全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一、公文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公文,是公务活动中所形成和使用的文字材料,是方针、政策、法规、政令和信息、情况的表现者、运载者,是机关实施管理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工具,发挥着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和信息沟通的重要作用。公文贯穿机关管理工作的始终。我们要向上级报告情况,需要写成文件;我们要向基层单位安排什么工作,提工作要求,需要写成公文印发下去,备查、备用,便于基层照章执行;我们要告知社会公众一个什么决定,也要印制成公文。因此,公文写作与我们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息息相关,可以说,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是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当前,各级各部门都十分缺乏优秀的文秘工作人员,重视公文写作、加强公文写作,对于年轻人来说,具有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分类 1、按照制文机关的种类划分:党务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司法机关公文、军事机关公文、企事业单位公文、社会团体公文。

2、按照行文方向划分:上行公文(向上级单位行文)、平行公文(向平级单位行文)、下行公文(向下级单位行文)。草拟公文前,必须弄清楚行文方向,才能确定文种、内容、措辞等。 3、按照保密程度划分: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内部材料、普通公文5种。我们在起草或者管理公文时,必须要按照该公文的秘密等级来处理,涉及秘密问题的,不能泄密。 4、按照紧急程度划分:特提公文、特急公文、加急公文、平急公文、普通公文5种。 5、按照使用范围划分: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全是通用公文;司法类的公文、经济类的公文、任免类公文、议案、提案、建议等等,属专用公文。 6、按照规范性和颁发程序的规范程度、行政约束力的强弱划分:规范性公文和非规范性公文。 规范性公文有13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非规范性公文:除规范性公文以外的公文。常用的非规范性通用公文有调查报告、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提案、

公文写作公文的写作要点

(公文写作)公文的写作要 点

第三章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 第壹节规范性公文的撰写 壹、规范性公文的特点 规范性公文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于公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系的公文,是为管理和开展各项行政工作而制订的,带有规章制度性,它为行政工作提供了标准和范式。和其他类型公文相比,规范性公文具有如下特点:(1)内容的强制性。规范性公文内容是作者单方面意志的表示,其规范作用的成立和实现不以对方是否同意为前提,具有极强的约束力。(2)所针对问题的普遍性。规范性公文所针对的问题是反复多次适用的,涉及多数的而非特定人的壹般的普遍性的问题。(3)生效程序的严格性。规范性公文于审批和正式公布程序方面非常严格,审批过程的参加人数多、次数多。大多以会议的形式正式确认,公布也需于壹定范围内正式公布。(4)语言运用的规范性。(5)效用的独立性。规范性公文于效用方面均实行“不溯既往”和“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 二、规范性公文的结构 1.总体结构 从总体结构上见,规范性公文壹般均包括:文件标题、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章题(必要时仍有节题)、正文。文件标题壹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即公文经权威性机构或组织审议通过或批准生效的时间,需将这壹段时间标注于标题之下且用圆括号括入。章题只需确切概括反映章内的内容,正文即文件的主体部分,规范的具体内容均于此表达。 2.正文结构 规范性公文的正文壹般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具体规范、奖惩办法、施行日期、施行程式和方式、有关说明等。

于写作实践中,上述内容多以条文形式表达,每条仍可下分为款、项、目等层次。除款之外,条、项、目均冠以数字,称“第×条”等或分别以汉字或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条文以壹文件为单位排大流水号,其他则均之上壹层次为单位排小流水号。条文较多时,可设章,章内仍可再分节。 表达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以及具体规范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原则性内容的条文大均依次排于文件的首部,壹般统称为“总则”部分。若分章表述时总则即为第壹章。 表达具体规范的各分项内容的条文接于“总则”之后,按事物间的逻辑关系分类集中编排。若分章表述时,每壹类或几类为壹章。这些条文统称为“分则”。 表达奖惩办法的条文接于“分则”之后,或单独构成“罚则”或作为“分则”中最后的条文。若分章表达时,于需独立成章的情况下可直称章题为“罚则”、“法律责任”、“奖励和处罚”等。 表达施行程序和方式、施行日期、有关说明的条文接于“罚则”之后,依重要程度或其他标准逐条表述。这些条文统称为“附则”,若分章表述可直称章题为“附则”。 主管部门壹项内容可视其具体情况置于“总则”或“附则”中表述,也可于有关“分则”中表述。 三、规范性公文的撰写要求 1.维护文件的高度壹致性 壹致性是指文件内容和形式同其他文件、同作者权利均具有高度统壹的壹致关系,整个文件的所有部分具有高度的壹体性关联。 2.维护文件的高度严密性 严密性指文件结构和语言表达具有周严有效的特点。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 )。 A.同级机关B.同一系统的机关 C.三个以上的机关D.行政主管机关与业务指导机关 2.维护文件的高度严密性是指( )。 A.公文的保密性B.公文语言结构的严密 c.公文行文程序的严密D.施行办法的严密 3.公文中的祈使句常常依靠( )。 A.语气词表述B.惯用的句式表达 c.感叹词表达D.无主句表达 4.为了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 )。 A.都要向上级请示 B.都要和有关机关协商 c.内容涉及其他机关的职权范围时,行文前应与其协商一致 D.都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5.供受文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的稿本称作( )。 A.草稿B.定稿 C.正本D.副本 6.公文区别于其他信息记录的特点是( )。 A.传播知识B.具备查考价值 c.书面文字材料D.具备法定的权威性 7.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的公文是( )。 A.决议B.会议记录 C.会议纪要D.议案 8.当问题重大,确急需直接上级和更高层次的上级机关同时了解公文内容时,可采用( ) 的方式。 A.越级行文B.直接行文 C.多级行文D,同时行文 9.公文要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 )。 A.逐级行文B.多级行文 c.越级行文D.直接行文 10.公文的形成与发挥作用须依赖于( )。 A.公文处理B.收文处理 c.发文处理D.办毕公文处理 11.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 )。 A.会商B.审核 C.注发D.签发 12.调查报告的结构一般包括( )。 A.标题、导语、正文、结语B.标题、正文、落款 c.开头、导语、主体、结尾D.标题、正文、结语 13.以强制力推行的用以规定各种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属于( )。 A.规范性文件B.领导指导性文件 c.呈请性文件D.证明性文件 14.内容重要并紧急需要打破常规优先传递处理的文件,叫作( )。 A.平行B.加急件 C.特急件D,急件 15.决定必须由( )。 A.党政机关联合发文B.会议讨论之后才能发文

公务员考试公文写作一百题_

试题1:规范性文件正文表达的基本单位是()。 3 A: 章B: 节 C: 条D: 款 答案: C 试题2:会议通知的繁简程度,应视()而定。 1 A: 会议内容与规模B: 会议的重要性大小 C: 会议的广泛性大小D: 会议的地点 答案: A 试题3:规范性公文的一致性表现在(1 )。 B: 文件结构的周密有效 A: 与其他文件、作者权利具有高度统一的一致关 系 C: 文件的文字条理清楚D: 文件的语言简约不繁 答案: A 试题4:规范性公文标题的时间是()。 A: 公文发布的时间B: 公文撰写的时间 C: 公文打印的时间D: 公文讨论的时间 答案: A 试题5:通报的表达方式侧重于()。1 A: 叙事B: 说理 C: 说明D: 说明、说理 答案: A 试题6:可以用“命令”、“令”、“通令”这三种名称颁发的是()。4 A: 发布令B: 行政令 C: 嘉奖令D: 惩戒令 答案: D 试题7:在布告的撰写中,如果用以公布需要遵守或执行的事项,则应() 2 A: 将事情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表述清楚B: 明确而具体地阐明规定的内容与要求 D: 以上均不正确 C: 说明目的、意义与各项政策的准确涵义与执行 要求 答案: B 试题8:若需向外国有关部门和人士对我国领导人任职、重大政治活动的祝贺表示答谢亦须选用()。A: 公告B: 通告 C: 布告D: 照会 答案: A 试题9:发布行政法规、公告、布告,表达侧重()的方式。 A: 议论B: 叙述 C: 说明D: 描述 答案: C 试题10: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写为()。 A: 96年4月15日B: 九六年四月十五日 C: 1996年4月15日D: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 答案: D 试题11: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种是(1) 1 A: 命令(令)B: 决定 C: 通知D: 指示 答案: A 试题12:撰写决定、讲话稿等,选择表达方式侧重( 1 )。 1 A: 议论B: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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