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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2017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2017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公正,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根据刑法、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省法院在一定时期内,可根据治安形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的需要,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幅度范围内适当调整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2)具有多种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但对于同时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依法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依法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调节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宣告刑。调节后的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适应的,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

(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应当依法适用。

(6)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4.从宽处罚限定规则

除本细则有明确规定或具备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外,最终确定的宣告刑一般不应低于基准刑的40%。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于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可适用相应幅度内的较高比例;对于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可适用相应幅度内的较低比例。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3)未成年被告人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或酗酒、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曾因淫乱、色情、吸毒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教育过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下限;

(4)未成年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无不良习惯的,或被教唆、利用、诱骗犯罪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上限;

(5)未成年被告人身心成长曾受严重家庭暴力等其它客观因素影响的,可以在本条规定从宽幅度的基础上再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减少基准刑的最终幅度不得高于60%。

2.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根据犯罪时的年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过失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对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时精神障碍影响辨认控制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聋哑或视力残疾影响其辨认控制能力的程度决定从轻幅度。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2)聋、哑、视力或听力存在严重障碍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5.对于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综合考虑危害后果的大小、危害后果与必要限度的差距、被防卫行为或被避险情况危害性程度等因素,确定从宽幅度。

(1)轻微过当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70%;一般过当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严重过当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2)轻微过当或一般过当,并具有其他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6.对于预备犯,综合考虑预备犯罪的性质、手段、准备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

(2)实施其他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70%;其中,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3)预备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7.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确定从宽的幅度。

(1)实行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未造成损害后果,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10%-30%。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10%-30%;未造成损害后果,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50%。

8.对于中止犯,综合考虑中止犯罪的阶段、是否自动放弃犯罪、是否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大小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80%;

(2)在犯罪实行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3)中止犯罪,并且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9.对于共同犯罪,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确定增减基准刑的幅度。

(1)对于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共同犯罪中有数个主犯的,对各被告人可依其作用相对大小,确定不同的等次,比照本条规定分别量刑,每等次相差幅度不超过10%。

(2)对于从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3)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从犯的,可依其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等次,比照本条规定分别量刑,每等次相差幅度不超过10%,即出现多个从犯时,各个从犯之间从轻幅度的选择,差异不超过10%。

(4)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所犯罪行较轻或者未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所犯罪行较重或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40%。

(5)对于胁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实行犯罪中的作用等情况,减少基准刑的40%-60%;作用较小,并具有其他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10.对于自首情节,应当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自首等,可以不从宽处罚的除外。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

基准刑的20%-40%;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以及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自首情节减轻比例根据基准刑折合的刑期,一般不超过4年,依法免除处罚的不受此限;

(8)有本条第(1)至(5)项自首情节且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1.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12.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13.对于立功情节,应当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或者在犯罪前即为规避法律、逃避处罚而准备立功等,可以不从宽处罚的除外。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一般不超过二年。

①被检举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查证属实的;

②揭发多人犯罪,经查证属实的;

③提供侦破多个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④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的;

⑤同时具有揭发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等多个立功情节,经查证属实的。

(2)重大立功的,基准刑在三年以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40%;基准刑在十年以上,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所犯罪行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3)重大立功线索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从他人处获得的,可适当减少本条规定的从宽幅度。

14.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司法机关依职权追缴赃款、赃物,一般不予从轻。

(3)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退赃、退赔的,仅对退赃、退赔的被告人予以从宽。

(4)主动退赃、退赔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上限;被动退赔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下限。

15.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除外。

(1)积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5%以下;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5%以下。

(2)积极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按赔偿数额的比例减少基准刑。

(3)被告人经济能力有限,但能多方筹款、借款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在相应幅度内靠近上限从轻。

(4)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基准刑在三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基准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5)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犯罪较重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黑恶势力犯罪的除外。

(6)有能力赔偿而拒不赔偿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7)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16.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7.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但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后罪与前罪属同种罪行,或者比前罪性质严重的,可以在前款基础上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增加基准刑的最终幅度不得高于40%。

18.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次数、时间间隔长短、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对于既构成累犯,同时另有前科的,应依照本细则规定,分别适用。

19.对于犯罪对象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常见罪名个罪中对此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个罪规定适用。

20.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以救灾款物等为犯罪对象的,增加基准刑的20%。

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在根据本细则规定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要根据具体犯罪构成事实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确定所应增加的刑罚量和基准刑;对于同时具有两种以上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一般应当以危害较重的一种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其余犯罪构成事实则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

(一)交通肇事罪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确定量刑起点。

(3)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八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构成自首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首的,视情况决定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节、伤亡人数、违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重伤一级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以其中最重伤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刑期确定基准刑:

(1)增加轻微伤一人的,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增加轻伤二级一人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增加轻伤一级一人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增加重伤二级一人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增加重伤一级一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伤害他人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的;

(4)事先有预谋的;

(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6)报复伤害他人的;

(7)造成两处以上重伤或轻伤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2)持具有杀伤性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3)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4)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三人或者轮奸妇女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或者强奸造成被害人重伤、精神失常、自杀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或者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十二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强奸怀孕的妇女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女的;

(2)强奸残疾妇女、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及老年妇女的;

(3)利用教养、监护、职务、亲属关系强奸的;

(4)对同一妇女多次实施强奸犯罪的;

(5)携带凶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捆绑、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强奸未成年被害人,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

(5)对同一未成年被害人多次实施强奸犯罪的;

(6)有强奸犯罪前科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对强奸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判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缓刑。

(四)非法拘禁罪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非法拘禁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级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重伤一级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死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五)抢劫罪

1.构成抢劫罪的,在四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再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性工具抢劫的;

(2)抢劫后为便于逃脱而使他人身体受到强制的;

(3)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

(4)为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抢劫的;

(5)在公共场所当众抢劫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六)盗窃罪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数额未达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增加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1000元,不满2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

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二件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数额达2.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2.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家三级文物二件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盗窃数额达4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数额达2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20万元以上,未达40万元的,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三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三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但盗窃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并具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等情形的;

(2)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3)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7)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8)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9)为违法犯罪活动而盗窃或将盗窃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10)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

(1)因生活、治病急需而盗窃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按比例减少刑期。

(3)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家属、近亲属的谅解程度,减少基准刑的20%-50%。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先决定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进行比较,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

(七)诈骗罪

1.根据诈骗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6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达3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诈骗数额达6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6000

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诈骗数额达4.8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4.8万元以上,未达6万元的,每增加3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达3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达2.4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十种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2.4万元以上,未达3万元的,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诈骗数额达5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数额达4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40万元,并具有《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十种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40万元以上,未达50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诈骗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

3.有下列情节或《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十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多次诈骗的;

(2)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3)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5)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9)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诈骗或将诈骗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10)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

(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款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2)诈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的以下;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法定刑幅度的,先决定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进行比较,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

(八)抢夺罪

1.根据抢夺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二年内三次抢夺,数额未达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次作案,增加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数额达15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数额达750元,不满15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抢夺数额达4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3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导致他人重伤、自杀,或者数额达2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2万元以上,未达4万元的,每增加3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抢夺数额达3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抢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数额达1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在15万元以上,未达30万元的,每增加1.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抢夺致人受伤,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重伤一人或者自杀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11)为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或将抢夺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12)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的;

(2)在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

2017年江苏省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化学真题卷(含答案)

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试卷 化学 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1 C-12 N-14 O-16 Na -23 Al-27 Si-28 S-32 Cl-35.5 Fe-56 一、单项选择题:在毎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要求的。(本部分23题,每题3分,共69分。) 1、蛋白质是人类必须的营养物质。下列食物中富含蛋白质的是 A.面包 B.米饭 C.牛肉 D.蔬菜 2、2016年11月,我国首枚大型运载火箭“长征五号”成功发射。该火箭主发动机中所用的液氧(O2)属于 A.单质 B.氧化物 C.化合物 D.有机物 3、11 7 N是常用医学PET显像的一种核素,这里的“7”是指该原子的 A.质子数 B.中子数 C.质量数 D.原子个数 4、下列诗句描述的过程包含化学变化的是 A.千锤万凿出深山 B.雪融山顶响流泉 C.吹尽狂沙始到金 D.蜡炬成灰泪始干 5、下列物质含有共价键的是 A.KCl B.MgO C.H2O D.Na2O 6、小苏打是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其化学式是 A.Na2CO3 B.NaHCO3 C.Na2SO4 D.NaCl 7、下列化学用语表示正确的是 A.乙醇的结构简式:C2H6O B.氯化氢的电子式: C.镁原子的结构示意图: D.氢氧化钠的电离方程式:NaOH=Na++O2-+H+ 8、下列气体可用右图所示方法收集的是 A.NO2 B.O2 C.SO2 D.NH3 9、实验室用锌粒和稀硫酸反应制取H2,下列措施可使反应速率减慢的是 A.向稀硫酸中加水 B.增加锌粒的量 C.用锌粉代替锌粒 D.升高反应温度 10、在含有大量H+、Ca2+、Cl-的溶液中,还可能大量共存的离子是 A.OH- B. CO32- C.Ag+ D.Mg2+ 排水集气法 水

2017年高考英语江苏卷【附解析】

英语试卷 第1页(共26页) 英语试卷 第2页(共26页) 绝密★启用前 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英 语 第一部分:听力(共两节,满分20分) 第一节 (共5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5分) 听下面5段对话。每段对话后有一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 、B 、C 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完每段对话后,你都有10秒钟的时间来回答有关小题和阅读下一小题。每段对话仅读一遍。 1. What does the woman think of the movie? A. It’s amusing. B. It’s exciting. C. It’s disappointing. 2. How will Susan spend most of her time in France? A. Traveling around. B. Studying at a school. C. Looking after her aunt. 3. What are the speakers talking about? A. Going out. B. Ordering drinks. C. Preparing for a party. 4. Where are the speakers? A. In a classroom. B. In a library. C. In a bookstore. 5. What is the man going to do? A. Go on the Internet. B. Make a phone call. C. Take a train trip. 第二节 (共15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听下面5段对话或独白。每段对话或独白后有几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 、B 、C 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每段对话或独白前,你将有时间阅读各个小题,每小题5秒钟;听完后,各小题将给出5秒钟的作答时间。每段对话或独白读两遍。 听第6段材料,回答第6、7题。 6. What is the woman looking for? A. An information office. B. A police station. C. A shoe repair shop. 7. What is the Town Guide according to the man? A. A brochure. B. A newspaper. C. A map. 听第7段材料,回答第8、9题。 8. What does the man say about the restaurant? A. It’s the biggest one around. B. It offers many tasty dishes. C. It’s famous for its seafood. 9. What will the woman probably order? A. Fried fish. B. Roast chicken. C. Beef steak. 听第8段材料,回答第10至12题。 10. Where will Mr. White be at 11 o’clock? A. At the office. B. At the airport. C. At the restaurant. 11. What will Mr. White probably do at one in the afternoon? A. Receive a guest. B. Have a meeting. C. Read a report. 12. When will Miss Wilson see Mr. White? A. At lunch time. B. Late in the afternoon. C. The next morning. 听第9段材料,回答第13至16题。 13. Why is Bill going to Germany? A. To work on a project. B. To study German. C. To start a new company. 14. What did the woman dislike about Germany? A. The weather. B. The food. C. The schools. 15. What does Bill hope to do about his family? A. Bring them to Germany. B. Leave them in England. C. Visit them in a few months. 16. What is the probabl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peakers? A. Fellow-travelers. B. Colleagues. C. Classmates. 听第10段材料,回答第17至20题。 17. When did it rain last time in Juárez? A. Three days ago. B. A month ago. C. A year ago. 18. What season is it now in Juárez? A. Spring. B. Summer. C. Autumn. 19. What are the elderly advised to do? ------------- 在 --------------------此 -------------------- 卷--------------------上 -------------------- 答-------------------- 题--------------------无 -------------------- 效----------------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考生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2019年江苏省高考生物考试说明

2019年江苏省高考生物考试说明(选修) 一、命题指导思想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高考试卷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以及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考试(江苏卷)生物科的命题将遵循“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从江苏省普通高中生物教学实际出发,充分反映高校的选拔要求,同时发挥高考的积极导向作用,有利于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别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推进高中生物课程改革,具体表现在: 1.体现生物学科特点,考查考生对生命的基本特征、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及生物与环境的关系的理解和掌握;考查考生的生物学基本素养和实验能力;关注考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 2.以能力立意为主导,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的整体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科学探究能力、科学过程与方法和创新精神的考查。 3.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联系生产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体现江苏的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现状。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结合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对考试内容及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对知识内容考查的要求依次为A、B、C三个等级,具体含义如下: A.了解所列知识点,并能在相对简单的情境中识别并使用它们。 B.理解所列知识点及其与其他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能在一定的情境中运用它们并作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C.在理解所列知识的基础上,能在较复杂情境中综合运用其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评价。对实验内容考查的要求依次为a、b、c三个等级,具体含义如下: a.了解相关实验的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 b.初步具备验证生物学事实的能力,并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 c.具备初步探究一些生物学问题,恰当评价和完善实验方案的能力。

2017年江苏高考英语真题解析版

2017年江苏高考英语真题 (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第Ⅰ卷 第一部分听力(共两节, 满分20 分)(略) 第二部分:英语知识运用(共两节, 满分35分) 第一节:单项填空(共15小题;每小题1分, 满分15分) 请阅读下面各题, 从题中所给的A、B、C、D四个选项中, 选出最佳选项。 例:It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unwise to give a child _________ he or she wants. A. however B. whatever C. whichever D. whenever 答案是B。 例:It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unwise to give a child _________ he or she wants. A. however B. whatever C. whichever D. whenever 答案是B。 21.Many Chinese brands, __________their reputations over centuries,are facing new challenges from the modern market. A.having developed B.being developed C. developed D. developing 22. __________not for the support of the teachers,the student could not overcome her difficulty. A.It were B.Were it C. It was D. Was it 23.Located_________the Belt meets the Road, Jiangsu will contribute more to the Belt and Road construction. A.why B.when C.which D.where 24.The publication of Great Expectations,which_________both widely reviewed and highly praised,streng thened Dickens‘ status as a leading novelist. A.is B.are C.was D.were 25. Working with the medical team in Africa has_________the best in her as a doctor. A. held out B. brought out C. picked out D. given out 26.We choose this hotel because the price for a night here is down to $20, h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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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密★启用前 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化学试卷含答案 化 学 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1 C:12 N:14 O:16 Na:23 Mg:24 Al:27 Si:28 Cl:35.5 Fe:56 一、选择题 (每小题只有1个选项是符合要求,共23题,每题3分,共69分)。 1.蛋白质是人类必须的营养物质,下列食品中富含蛋白质的是( )A .面包 B .米饭 C .牛肉 D .蔬菜 2.2016年11月,我国首枚大型运载火箭“长征5号”成功发射。该火箭主发动机中所用的液 氧(O 2)属于( )A .单质 B .氧化物 C .化合物 D .有机物 3.713N 是常用于医学PET 显像的一种核素,这里的“7”是指该原子的( ) A .质子数 B .中子数 C .质量数 D .原子个数4.下列诗句描述的过程包含化学变化的是( )A .千锤万凿出深山 B .雪融山顶响流泉 C .吹尽狂沙始到金 D .蜡炬成灰泪始干5.下列物质含有共价键的是( )A .KCl B .MgO C .H 2O D .Na 2 O

6.小苏打是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其化学式是() A.Na2CO3B.NaHCO3C.Na2SO4D.NaCl 7.下列化学用语表示正确的是() A.乙醇的结构简式:C2H6O B.氯化氢的电子式: C .镁原子结构示意图:D.氢氧化钠的电离方程式:NaOH=Na++O2-+H+ 8.下列气体可用右图所示方法收集的是() A.NO2B.O2 C.SO2D.NH3 9.实验室用锌粒和稀硫酸制取H2,下列措施可使反应速率减慢的是() A.向稀硫酸中加水B.增加锌粒的量C.用锌粉代替锌粒D.升高反应温度 10.在含有大量H+、Ca2+、Cl—溶液中,还可以大量共存的离子是()A.OH—B.CO32—C.Ag+D.Mg2+ 11.下列反应属于置换反应的是() A.Fe + CuSO4 = FeSO4 + Cu B.2KClO 32KCl + 3O2↑ C.S + O 2 SO2D.NaOH +HCl = NaCl + H2O 12.下列过程放出热量的是() A.冰的融化B.水的分解C.硝酸铵溶于水D.浓硫酸稀释 13.实验室用右图所示的装置蒸馏海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蒸馏烧瓶中加入沸石的作用是防止暴沸 B.实验时冷却水应从a进入,从b流出 C.锥形瓶中能收集到高浓度的氯化钠溶液 D.该装置可用于分离海水中的NaCl和MgCl2 14.下列有关苯、乙酸、乙醇说法正确的是() A.都易溶于水B.苯易于液溴发生加成反应 C.乙酸溶液的pH小于7D.乙醇不能与金属钠反应 15.高炉炼铁中存在反应:3CO+Fe2O 33CO2+2Fe,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O是氧化剂B.CO是还原剂 C.CO既是氧化剂又是还原剂D.CO既不是氧化剂又不是还原剂1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江苏生物高考真题(含答案)

绝密★启用前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卷) 生物 1.下列关于糖类化合物的叙述,正确的是 A.葡萄糖、果糖、半乳糖都是还原糖,但元素组成不同 B.淀粉、糖原、纤维素都是由葡萄糖聚合而成的多糖 C.蔗糖、麦芽糖、乳糖都可与斐林试剂反应生成砖红色沉淀 D.蔗糖是淀粉的水解产物之一,麦芽糖是纤维素的水解产物之一 2.下列关于探索DNA 是遗传物质的实验,叙述正确的是 A.格里菲思实验证明DNA 可以改变生物体的遗传性状 B.艾弗里实验证明从S 型肺炎双球菌中提取的DNA 可以使小鼠死亡 C.赫尔希和蔡斯实验中离心后细菌主要存在于沉淀中 D.赫尔希和蔡斯实验中细菌裂解后得到的噬菌体都带有32P 标记 3.下列关于肽和蛋白质的叙述,正确的是 A.琢鄄鹅膏蕈碱是一种环状八肽,分子中含有8 个肽键 B.蛋白质是由2 条或2 条以上多肽链构成的 C.蛋白质变性是由于肽键的断裂造成的 D.变性蛋白质不能与双缩脲试剂发生反应

4.下列关于用显微镜观察细胞的实验,叙述正确的是 A.转换物镜时应该手握物镜小心缓慢转动 B.以洋葱鳞片叶表皮为材料不能观察到质壁分离 C.丹芋染色后的花生子叶细胞中可观察到橘黄色颗粒 D.在新鲜黑藻小叶装片中可进行叶绿体形态观察和计数 5.某小组开展酵母菌培养实验,下图是摇瓶培养中酵母种群变化曲线。下列相关叙述正确的是 A.培养初期,酵母因种竞争强而生长缓慢 B.转速150 r/min 时,预测种群增长曲线呈“S冶型 C.该实验中酵母计数应采用稀释涂布平板法 D.培养后期,酵母的呼吸场所由胞外转为胞 6.下列关于人类遗传病的叙述,正确的是 A.遗传病是指基因结构改变而引发的疾病 B.具有先天性和家族性特点的疾病都是遗传病 C.杂合子筛查对预防各类遗传病具有重要意义 D.遗传病再发风险率估算需要确定遗传病类型 7.下列关于生物进化的叙述,错误踿踿的是 A.某物种仅存一个种群,该种群中每个个体均含有这个物种的全部基因 B.虽然亚洲与澳洲之间存在地理隔离,但两洲人之间并没有生殖隔离 C.无论是自然选择还是人工选择作用,都能使种群基因频率发生定向改变 D.古老地层中都是简单生物的化石,而新近地层中含有复杂生物的化石 8.下图为突触结构示意图,下列相关叙述正确的是

江苏省2020年高考考试说明解读

江苏省2020年高考考试说明解读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0年“江苏高考考试说明”。考点内容有什么变化?复习需要注意什么?本报特邀江苏九科名师,第一时间对高考说明进行解读,并提出复习建议。扬子晚报网记者王璟张琳 语文删繁就简推陈出新 解读人:南京市教研室徐晓彬 【变化】初步分析,2020年江苏高考语文考试说明有五大变化。 其一,删去了原说明考试内容每条下的解说。在全国众多考试说明的体例中,考查内容条目下再加解说的,本不多见;再加上解说文字,有的切实,有的空疏,未必尽能与条目相吻合;在各地高三复习实践中,也颇多将解说文字零敲碎打、机械切割,使复习更加僵化的,因此,斫去桂婆娑,清光应更多,复习的要点反而更明晰了。 其二,现代文阅读将几种文本的考试内容整合表达。原说明在“现代文阅读”部分,分A类“文学类文本”和B类“论述类文本和实用类文本”,先后各有数条从理解到探究不同能力层级的考查内容,其中不乏重合牵扯之处。此次将三种文本等量齐观,将考查能力层级统一合并,强调了现代文阅读教学和考查的异中之同,可称得上是清通的认识。 其三,“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部分删掉题型限制。原说明试题类型分类值得商榷。如“表述题”“要点归纳题”与“简答题”并列,难以区分;修订后,只保留“简答题”。在原说明“试题内容、题量、赋分”之下还规定了考查题型,如加考内容“文言文阅读”中规定“古文断句题6分,简答题4分”,略欠灵活,修订后只规定大致的题量和分值,给复习和命题都留下了空间。 其四,附录部分加星号的篇目、作品有调整。名句名篇默写,初中篇目去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过零丁洋》,增加《蒹葭》《鱼我所欲也》《雁门太守行》《渔家傲》《山坡羊·潼关怀古》。附加卷名著阅读去掉《女神》,增加泰戈尔《飞鸟集》、茅盾《子夜》,达11部。 其五,典型题示例有大幅改动。较之以往,所选试题不仅试题代表性有所增强;而且与考纲前后呼应更为密切,每一考点均有示例;同时各考点题量分布更为合理;另外兼收并蓄,吸纳了全国卷及各地试卷佳制。 【建议】2020年的高三复习工作,首先要重视对考试说明的学习,不能率由旧章,全凭经验,小车不倒只管推,一头栽进题海里。其次,要讲立意,重材料,看对象,求效果。立足课堂,抓好平常。 数学典型示例中填空题难度增加 解读人: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高三数学备课组长林兴炎 【变化】数学与2020年考试说明比较,总体保持稳定。《考试内容及要求》与《考试学生及试卷结构》没有变化。在《命题指导思想》中增加了命题性质(去年语文和外语都有),其中“高考试卷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以及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这句话让人心里更加踏实;在典型题示例中,填空题部分有8道容易题、4道中档题、2道难题。令人关注的是:2个难题都更换了,且难度有提升;解答题中4道中档题保留三题,换了一个三角题,但难度没有变化;难题中的数列题换成了2020年的江苏高考题。附加题部分,必做题没有变化;四选二中将去年提供的《矩阵与变换》示例换成了2020年江苏考题。 【建议】1、复习中要做到三个“回归”。(1)“回归”教材。高三复习中“高考高于天、教材放一边”的现象极为普遍,教材历来是高考命题的“源泉”,每年高考试题中有大量题都能在课本中找到“影踪”,比如2020年高考有8成以上的题取自课本或由课本题改编; (2)“回归”基础。在《大纲》中强调对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强调对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能力的考查必须与数学基础知识相结合、以数学基础知识为载体。因此,数学基

2017高考英语江苏卷带答案解析全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 英语试题 第一部分听力(共两节,满分20 分) 做题时,先将答案标在试卷上,录音内容结束后,你将有两分钟的时间将试卷上的答案转涂到答题卡上。第一节(共5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5分) 听下面5段对话。每段对话后有一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 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完每段对话后,你都有10秒钟的时间来回答有关小题和阅读下一小题。每段对话仅读一遍。 例:How much is the shirt? A. ?19.15. B. ?9.18. C. ?9.15. 答案是C。 1.What does the woman think of the movie? A.It’s amusing. B. It’s exciting. C. It’s disappointing. 2. How will Susan spend most of her time in France? A. Traveling around. B. Studying at a school. C. Looking after her aunt. 3. What are the speakers talking about? A. Going out. B. Ordering drinks. C. Preparing for a party. 4. Where are the speakers? A. In a classroom. B. In a library. C. In a bookstore. 5. What is the man going to do? A. Go on the Internet. B. Make a phone call. C. Take a train trip. 第二节(共15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听下面5段对话或独白。每段对话或独白后有几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每段对话或独白前,你将有时间阅读各个小题,每小题5秒钟;听完后,各小题将给出5秒钟的作答时间。每段对话或独白读两遍。 听第6段材料,回答第6、7题。 6. What is the woman looking for? A. An information office. B. A police station. C. A shoe repair shop. 7. What is the Town Guide according to the man? A. A brochure. B. A newspaper. C. A map. 听第7段材料,回答第8、9题。

2018年江苏省高考历史学科考试说明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 历史科考试说明 备注:红色标注为与2017年历史考试说明有变化的考点或表述 一、命题指导思想 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历史科(江苏卷)的命题,将遵循“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为指导,以考试说明为依据,实现对学科主干知识、学科能力和思想素养相统一的考核目标,注重考查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运用历史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保持较高的信度、效度以及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体现以稳为主,稳中出新的原则。 考查内容的选择,以课程标准的模块“学习要点”为依据,结合教学实际和学术标准,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考查内容的呈现,不拘泥于不同版本教科书的具体表述,重视新材料、新情景的创设与运用,鼓励考生独立思考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结合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本省的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获取和解读信息 ·理解试题提供的图文材料和考试要求。 ·整理材料,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 ·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 2.调动和运用知识 ·辨别历史叙事(原表述:历史事物)和历史解释。 〃理解历史叙事和历史结论(原表述:理解历史事实,分析历史结论)。 〃懂得历史事实与历史观点的关系(原表述:说明和证明历史现象和历史观点)。 3.描述和阐释事物 ·客观叙述历史事实(原表述:历史事物)。 〃正确解释历史事物(原表述:准确描述和解释历史事物的特征)。 〃认识历史现象的本质(原表述:认识历史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做出正确阐释)。 4.论证和探讨问题 〃发现历史问题(原表述:运用判断、比较、归纳的方法论证历史问题。) 〃论证历史问题(原表述:使用批判、借鉴、引用的方式评论历史观点。) 〃提出独立见解(原表述:独立地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观点提出不同看法。) (二)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涉及《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其中,历史(I)、历史(II)和历史(III)三个必修模块为必考内容;“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中外历史人物评说”、“探索历史的奥秘”以及“世界文化遗产荟萃”四个选修模块为选考内

2017年高考新课标Ⅱ化学试题

2017年高考新课标Ⅱ化学试题 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糖类化合物也可称为碳水化合物 B .维生素D 可促进人体对钙的吸收 C .蛋白质是仅由碳、氢、氧元素组成的物质 D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但不宜摄入过多 8.阿伏加德罗常数的值为N A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1L0.1mol·L -1 NH 4Cl 溶液中,NH 4+ 的数量为0.1N A B .2.4gMg 与H 2SO 4完全反应,转移的电子数为0.1N A C .标准状况下,2.24LN 2和O 2的混合气体中分子数为0.2N A D .0.1mol H 2和0.1mol I 2于密闭容器中充分反应后,其分子总数为0.2N A 9.a,b,c,d 为原子序数依次增大的短周期主族元素,a 原子核外电子总数与b 原子次外层的 电子数相同;c 所在周期数与族数相同;d 与a 同族,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 .原子半径:d>c>b>a B .4种元素中b 的金属性最强 C .c 的氧化物的水化物是强碱 D .d 单质的氧化性比a 单质的氧化性强 10.下列由实验得出的结论正确的是 11.用电解氧化法可以在铝制品表面形成致密、耐腐蚀的氧化膜,电解质溶液一般 为H 2SO 4-H 2C 2O 4混合溶液。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 .待加工铝质工件为阳极 B .可选用不锈钢网作为阴极 C .阴极的电极反应式为:Al 3+ + 3e - = Al D .硫酸根离子在电解过程中向阳极移动 12.改变0.1 mol·L -1二元弱酸H 2A 溶液的pH ,溶液中的H 2A 、HA -、A 2-的物质的量分 数(X)δ随pH 的变化如图所示[已知22(X)(X)(H A)(HA )(A ) c c c c δ--=++]。 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 .pH=1.2时,c(H 2A)=c(HA -) B .22lg[(H A)] 4.2K =- C .pH=2.7时,22(HA )(H A)(A )c c c -->= D .pH=4.2时,2(HA )(A )(H )c c c --+== 13.由下列实验及现象不能推出相应结论的是 26.(14分)水泥是重要的建筑材料。水泥熟料的主要成分为CaO 、SiO 2,并含有一定量的 铁、铝和镁等金属的氧化物。实验室测定水泥样品中钙含量的过程如图所示:

2017年高考英语江苏卷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英语 第一部分听力(共两节,满分20 分) 做题时,先将答案标在试卷上,录音内容结束后,你将有两分钟的时间将试卷上的答案转涂到答题卡上。 第一节(共5 小题;每小题 1 分,满分5 分) 听下面5 段对话。每段对话后有一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 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完每段对话后,你都有10秒钟的时间来回答有关小题和阅读下一小题。每段对话仅读一遍。 例:How much is the shirt? A. ?19. 15. B. ?9. 18. C. ?9. 15. 答案是C。 1. What does the woman think of the movie? A. It’s amusing. B. It’s exciting. C. It’s disappointing. 2. How will Susan spend most of her time in France? A. Traveling around. B. Studying at a school. C. Looking after her aunt. 3. What are the speakers talking about? A. Going out. B. Ordering drinks. C. Preparing for a party. 4. Where are the speakers? A. In a classroom. B. In a library. C. In a bookstore. 5. What is the man going to do? A. Go on the Internet. B. Make a phone call. C. Take a train trip. 第二节(共15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听下面5段对话或独白。每段对话或独白后有几个小题,从题中所给的A、B、C三个选项中选出最佳选项。听每段对话或独白前,你将有时间阅读各个小题,每小题5秒钟;听完后,各小题将给出5秒钟的作答时间。每段对话或独白读两遍。 听第6段材料,回答第6、7题。 6. What is the woman looking for? A. An information office. B. A police station. C. A shoe repair shop. 7. What is the Town Guide according to the man? A. A brochure. B. A newspaper. C. A map. 听第7段材料,回答第8、9题。 8. What does the man say about the restaurant? A. It’s the biggest one around. B. It offers many tasty dishes. C. It’s famous for its seafood. 9. What will the woman probably order? A. Fried fish. B. Roast chicken. C. Beef steak.

2019年江苏省高考说明(物理)

2019年江苏省高考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物理科(江苏卷)的命題.将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以及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命题将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考生科学素养的考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物理科学与技术、社会的联系.关注物理知识在现代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以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培养实事求是的态度,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的实现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结合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对考试内容及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能力要求 高考物理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对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考查知识及其应用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但不把某些知识与某种能力简单地对应起来. 高考物理学科考查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I.理解能力 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能够清楚地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并能应用于简单的实际物理问题的解决中. 2推理能力 能够从有关物理概念和规律出发.在给定的简化情况下导出物理学中的定理或公式. 能根据具体物理问题中已知的事实和条件.结合学过的知识和获得的方法.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结论或作出正确判断.并能够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 能够独立地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建立适当的物理模型。 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个比较简单的同题.并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 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能够在具体何题中找出物理量之间的数学关系.根据数学的特点、规律进行推导、求解和合理外推,并根据结果作出物理判断、进行物理解释或得出物理结论.。 能根据物理问题的实际情况和所给条件.恰当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等形式和方法进行分析、表达。能够通过分析所给图像明确其所表示的物理意义.用于分析和解决物理问题. 5.实验与探究能力 能独立完成表3中“实验、探究”的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控制实验条件. 会使用实验仪器.会观察 .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一定的分析和评价。 能在实验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问题的答案提出假设;能制定实

2017年江苏省英语高考阅读C

2017年江苏省英语高考阅读C A new commodity brings about a highly profitable,fast-growing industry,urging antitrust(反垄断)regulators to step in to check those who control its flow. A century ago,the resource in question was oil. Now similar concerns are being raised by the giants(巨头)that deal in data, the oil of the digital age. The most valuable firms are Google,Amazon, Facebook and Microsoft. All look unstoppable. Such situations have led to calls for the tech giants to be broken up. But size alone is not a crime. The giants' success has benefited consumers. Few want to live without search engines or a quick delivery. Far from charging consumers high prices, many of these services are free (users pay, in effect, by handing over yet more data). And the appearance of new-born giants suggests that newcomers can make waves, too. But there is cause for concern. The internet has made data abundant, all-present and far more valuable, changing the nature of data and competition. Google initially used the data collected from users to target advertising better. But recently it has discovered that data can be turned into new services: translation and visual recognition, to be sold to other companies. Internet companies’ control of data gives them enormous power. So they have a “God’s eye view” of activities in their own markets and beyond. This nature of data makes the antitrust measures of the past less useful. Breaking up firms like Google into five small ones would not stop remaking

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化学+答案

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化学 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1 C:12 N:14 O:16 Na:23 Mg:24 Al:27 Si:28 Cl:35.5 Fe:56 一、选择题(每小题只有1个选项是符合要求,共23题,每题3分,共69分)。 1.蛋白质是人类必须的营养物质,下列食品中富含蛋白质的是() A.面包B.米饭C.牛肉D.蔬菜 2.2016年11月,我国首枚大型运载火箭“长征5号”成功发射。该火箭主发动机中所用的液氧(O2)属于 () A.单质B.氧化物C.化合物D.有机物 3.713N是常用于医学PET显像的一种核素,这里的“7”是指该原子的() A.质子数B.中子数C.质量数D.原子个数 4.下列诗句描述的过程包含化学变化的是() A.千锤万凿出深山B.雪融山顶响流泉 C.吹尽狂沙始到金D.蜡炬成灰泪始干 5.下列物质含有共价键的是() A.KCl B.MgO C.H2O D.Na2O 6.小苏打是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其化学式是() A.Na2CO3B.NaHCO3C.Na2SO4D.NaCl 7.下列化学用语表示正确的是() A.乙醇的结构简式:C2H6O B.氯化氢的电子式: C.镁原子结构示意图:D.氢氧化钠的电离方程式:NaOH=Na++O2-+H+ 8.下列气体可用右图所示方法收集的是() A.NO2B.O2 C.SO2D.NH3 9.实验室用锌粒和稀硫酸制取H2,下列措施可使反应速率减慢的是() A.向稀硫酸中加水B.增加锌粒的量C.用锌粉代替锌粒D.升高反应温度 10.在含有大量H+、Ca2+、Cl—溶液中,还可以大量共存的离子是() A.OH—B.CO32—C.Ag+D.Mg2+ 11.下列反应属于置换反应的是() A.Fe + CuSO4 = FeSO4 + Cu B.2KClO32KCl + 3O2↑ C.S + O2 SO2D.NaOH +HCl = NaCl + H2O 12.下列过程放出热量的是() A.冰的融化B.水的分解C.硝酸铵溶于水D.浓硫酸稀释 13.实验室用右图所示的装置蒸馏海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蒸馏烧瓶中加入沸石的作用是防止暴沸 B.实验时冷却水应从a进入,从b流出 C.锥形瓶中能收集到高浓度的氯化钠溶液 D.该装置可用于分离海水中的NaCl和MgCl2 14.下列有关苯、乙酸、乙醇说法正确的是() A.都易溶于水B.苯易于液溴发生加成反应

(参考答案)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及录取办法调查问卷

(参考答案)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及录取办法调查问卷

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及录取办法调查问卷 1、考生携带了手机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前,该考生将手机置于关机状态,放进自己的口袋带进考场,开考后被监考员发现,当即被收缴,事后该考生将被如何处理?(多选)正确答案为: B D A、该考生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B、该考生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C、取消当场考试科目的成绩 D、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E、正常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任何处理 F、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甚至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2、以下哪些行为可视为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多选)正确答案为: A B C D A、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B、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C、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3、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以下行为的,哪些可认定为考生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多选) 正确答案为: A B C D A、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B、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C、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D、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E、在考试过程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考生离开考场上厕所 F、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4、考生无意中携带手机或手表进入考场,开考前听到广播提示语中有关禁带物品的提醒,遂将禁带物品关闭电源放至考场外的“物品摆放处”。该考生将被如何处理?(单选)正确答案为:E A、该考生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B、该考生的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C、取消当场考试科目的成绩 D、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E、正常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任何处理 F、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甚至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5、学业水平测试包括哪几门科目?(多选) 正确答案为: A B C D E F G A、政治 B、历史 C、地理 D、物理 E、化学 F、生物 G、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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