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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动火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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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二、动火作业分类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贮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7.2凡公司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8.1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为本公司安全员负责人。 3.8.2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8.3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复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 4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

危险作业许可证(最新版GB30871-2014)

危险作业许可证(最新版GB30871-2014)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动火作业级别动火方式 动火地点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 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 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生产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受限空间名称 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负责人 监护人 作业人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辨识 分析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 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 分析数据 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 1 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 不能用通氧气或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 11 其他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实施安全教育人 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

(完整版)新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固定动火区(机修班专门的维修场所,有醒目的标识范围)外所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承包商动火严格参照本规定执行。 3 引用标准、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 《南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安监〔2016〕279号) 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16〕83号) 4 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具体包括各种电焊、气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及电钻、风镐、黑色金属撞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 职责 5.1 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 审批特殊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1.2 对涉及特殊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1.3 对特殊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2 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安全总监)职责 5.2.1 审批一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2.2 审核一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2.3 对涉及一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2.4 对一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3 安全环保部主任职责 5.3.1 审批二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编号:JL/1600-024 第 一 联 终 审 批 准 单 位 留 存 注:本票证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使用说明 相关术语及要求: 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域进行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 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1.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动火作业。 1.4 公司禁火区域主要有:制氧车间、液化天然气站、电解车间净液处理区域、熔炼车间热风炉区域、 闪速炉一、二、三、四区域及阳极炉区域、硫酸开工炉区域、净化洗涤区域及废酸处理区域等。 2.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具体见公司《禁火区域动火等级划分办法》。 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3.1《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 安全许可证》的项目组织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签字不得代签。危害识别、安全措施由申请动火单位和 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员共同完成,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3.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并将《动火作业安全 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如果同一个单位在同一 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火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 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3.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5动火前,动火岗位当班班长要验票签字;动火结束,动火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对现场进行验收签字。 3.6《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终审批准人、动火人和 动火点所在单位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动火人 和安全环保部各持一份存查。 3.7 每日动火前要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8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有效期为72个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3.9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 4.1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动火点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批准。 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终审批准。 4.3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生产副总终审批准。 4.4特殊动火作业会签人员主要为生产部(设备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安全环保部长、保卫部部长等。

动火作业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得 为规范公司生产区基本建设、改造施工、装置检维修现场动火作业得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得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单位及进入本单位作业得外来施工单位与人员。 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得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得规定执行。 3职责 3、1 安环部 3.1.1就是本制度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动火作业得执行情况。 3.1.2负责公司确认固定动火区。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得动火申请,填写动火作业证,一、二级由安环部审批, 特级还需总经理审批。 3、3、各部门在动火作业前制定可行得动火作业方案。 3、4各部门负责督促本单位动火安全措施得落实。 3、4分析人员负责动火前得采样分析。 3、5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负责落实相应得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过程得安 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动火作业等级得划分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4.1.1特殊动火作业 a)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得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得动火作业; b)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4.1.2一级动火作业 a)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得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得动火作业; b) 厂区管廊上得动火作业。 4.1.3二级动火作业 a)停产检修期间,装置经清洗、置换、化验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得 生产装置或系统; b)除特殊动火作业与一级动火作业以外得禁火区得动火作业; c )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 4.1.4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就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得区域划出得固定动火作业区域。 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应设立围栏,定出制度,严格管

八大作业许可证(新版)

动火安全作业证 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 动火作业级别动火地点 动火方式动火作业负责人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证件号 动火人特种作业工种特种作业证件号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析点名称 分析数据 分析人 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安全教育人 危害辨识 序号安全措施选项确认人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或断开管线()。 3 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部区域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得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可燃液体的作业。 4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5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6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储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排凝等作业。 7 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8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接。 9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10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二者间距不应小于5m。 11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其他个体防护设施。 12 其它安全措施:编制人: 监护人:工种:生产单位负责人 相关单位 监护人: 工种:申请单位意见相关单位意见

签字:年月日时分签字:年月日时分 生产(技术)部门、设备(工程)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时分 企业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 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完工时间:年月日时分申请单位签字:动火单位:签字:

2017最新版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地点动火内容动火方式动火时间动火等级 动火人(我已理解此许可证规定 的条件并遵守): 电焊□气焊(割)□手持电动工具□其他 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第 一 联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氧气其他部位时间分析人 分析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1.作业范围内危险因素有:高温□高压□高空□高噪音□易燃□易爆□有毒□有电□ 危害识别 有腐蚀□粉尘□设备密集□其他□ □ 2.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有:灼烫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触电起重□ 伤害机械伤害□淹溺□其他□ 切断工艺流程□水洗置换□泄压处理□盲板隔离□挂标签□清理地面油渍□打开人孔盖□ 电源断电挂牌上锁□安装漏电保护器□配备灭火器□设置路障□避免人体接触□交叉作业防 护□挂安全网□打开通排风设施□使用无火花工具□搭设脚手架□设置挡板防飞溅□系好 安全带□易燃物清理□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劳动防护用品□应急通讯工具□急救药箱□安全措施 设置警示牌□消火栓可用□听力保护□护目镜或面部保护□机械防护罩□人员培训□空气 呼吸器□防火毡布覆盖地沟、水井□穿戴防毒面具或滤毒罐□乙炔和氧气距离符合规定□ □其他:______________ 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初审人员:(安全措施已到位)实施安全教育人(我已按照要求对参与此次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了教育)签字 安全措施编制人(我已对作业现场查认安 全措施无遗漏) 监火人(我已将作业安全措施完全向作业人交代清楚,并承诺坚守岗位,制止违章)动火项目负责人(我已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项目所在属地主管(本人已检查了现场,确认在此规定下可以作业) 安环部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负责人审批: 动火前,岗位班长或以上人员验票签字(我已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年月日完工验收(我已到现场落实,已按要求完成且安全附件已恢复): 年月日*此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环部保存,第二联由属地部门保存,第三联由作业单位保存。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动火安全作业证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事审批手续,最后将办事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1个动火点使用,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1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部门存查。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1个工作日内有效。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在本周工作日内有效。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化工生产区域夜间、节假日动火升级管理。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企业分管领导终审批准签字,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申请部门(车间)负责人终审批准签字,动火地点生产岗位班长验票签字(生产与动火作业协调)。 二、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级) 申请单位申请人动火措施确认人 动火装置、设施 部位及内容 动火方式气割/电焊 动火执行人监火人动火负责人 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采样结果分析人 动火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至2016年月日时分 序号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打√) 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有效。 5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大于5级风时禁止动火。 6 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 7 电焊回路线应按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气源间或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两瓶距离不得少于5m。气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1)根,灭火器(1)台,水桶(1)只,石棉布()块。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若无需要补充则填写无补充) 危害识别:(本项目空间不足,可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分析人作业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意见安全科意见厂级领导审批意见(特级动火) 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 连续 动火 签证 动火中断时间可燃、有害气体含量%分析人签名许可动火时间安全员签名 一式两联,第一联施工作业单位留存第二联安全科留存 说明:1、特级、一级动火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不超过72小时。一个动火点一个动火证。2、动火分析合格判定: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被测浓度不大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4、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 业管理。二级动火: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0000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现行版本:A 2013-10-10发布2013-10-10实施

1.目的 规范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公司经营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及动火分析等,杜绝违章作业,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等。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3.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火作业过程负责。 3.3 公司办公室负责《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定义 4.1.1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1.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2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二类。 4.2.1 一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配电室、空调控制室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2 二级动火作业 在生活区和营业区外部附近区域的动火作业。 4.3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4 动火作业安全条件 4.4.1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 4.4.2 必要时要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时,物业部门主管领导、安全员必须到场,消防人员到现场监护。 4.4.3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排风要顺畅,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5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5.1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火安全生产证,在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高处等作业规定。 4.5.2 动火现场或附近的下水井、沟道、地槽、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和可燃物并予以封闭。 4.5.3 动火设备内的可燃物、气体、化学危险品应彻底消除,并进行置换或用直流风机吹风,达到设备内动火条件。 4.5.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与走向,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地面动火时,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

新版三级动火(1)

焦化厂三级动火区域划分和审批权限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焦化厂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安排好动火作业管理,焦化厂安委会研究制定了焦化厂动火的区域划分和审批权限: 一、级别分类 1、特级动火:是指在处于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输送管线、生产装置和储罐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特级动火的作业包括在化产区域、焦炉地下室、煤气管道、硫铵车间酸碱区域装置、放散塔室内、除尘装置(布袋仓、管道、冷却器);洗煤分厂煤油起泡剂储罐,及管道上正在生产运行的动火作业。凡是在特级动火范围内的动火必须办理特级动火证。如果有绝对危险,必须坚决执行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就绝对不能动火,必须停产整改。 2、一级动火:是指在化产区域,焦炉地下室,火灾危险性较大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是指生产、储存、装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化产区域的生产厂房(护栏以内)、生产装置区(包括脱苯塔、洗苯塔、泵房、贫富油换热器、再生器、饱和器、管式炉等及其附属设施及管道、贮罐区、硫铵库房、加煤塔火帘区域、洗煤分厂原煤车间、除尘站,焦化一车间四大车和二车间九大车油站、洗煤一车间4楼台阶以上浮选区域和二车间6楼罐区和浮选区域以内;厂区马葫芦井、阀门井、池内、氨水管道)等散发火花和有毒有害气体地点的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均应办理一级动火证,并对作业环境进行分析检测(由安全员负责)。 3、二级动火: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即指厂区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动火。凡是在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均应办理二级动火许可证。 备注:洗煤一车间油库30米之内,厂房所有设备油箱5米以内;一、二车间变压器室;二车间一楼库房(原煤泥库房)和二车间尾矿管道,均为二级动火。 二、设立固定动火区的地点 1、固定动火区是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以及从事检修、加工物件及零部件的区域;开二级动火证。(7天开一次,由检修主管班长、机修段长、安全员签字)。作业时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必须落实到位。 2、焦化厂一车间焦炉检修班门口、炉门修理站,二车间焦炉检修班门口、焦炉两侧炉门修理站,筛焦楼外侧,一车间四大车和二车间九大车、轨道,皮带长廊,设为固定动火区。焦化分厂煤线、焦线检修班门口、焦化一车间循环水泵房焦炉侧门口、二车间循环水泵房两侧门口,污水厂风机房门口,设为固定动火区。煤焦线转折点列为二级动火区域。 3洗煤分厂固定动火地点:除公司规定的特级,一级,二级动为区以外,其余皆设为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票有效期为七天。 备注: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故障时,能保证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动火区域内可燃气体、蒸汽的浓度都必须小于爆炸下限的25%;固定动火区不准存放任何可燃物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 2 3 4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5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6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

各类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记录编号申请部门申请人动火装置、设 施部位及内容 动火人特殊工种类别及 编号 监火人监火人工种 采样检测时间采样点分析结果分析人 用火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序 号 用火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 1 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 3 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经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清代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7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利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8 己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是距离不得少于10M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申请动火部门意见动火所在部门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完工验收年月日时分签名: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记录编号施工单位 所属单位设施名称 原有介质主要危险因素 作业内容填写人 作业人 监护人 采样分析分析 项目 氧含 量 可燃气分析人分析 结果 采样时 间 开工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 号 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 作业人员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 2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除盲板责任人 3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4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 5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 7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8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9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10 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设备() 11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施工作业负责人意 见设备所在部门负责人 意见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 意见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 见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完工验收:年月日时分签名: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 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 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 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 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 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2017最新版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许可证 作业申请单位:编号:动火地点动火人(我已理解此许可证规定 的条件并遵守):动火内容 动火方式电焊□气焊(割)□手持电动工具□其他□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火等级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分析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氧气其他部位时间分析人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危害识别1.作业范围内危险因素有:高温□高压□高空□高噪音□易燃□易爆□有毒□有电□ 有腐蚀□粉尘□设备密集□其他□ 2.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有:灼烫□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触电起重□ 伤害机械伤害□淹溺□其他□ 安全措施 切断工艺流程□水洗置换□泄压处理□盲板隔离□挂标签□清理地面油渍□打开人孔盖□电源断电挂牌上锁□安装漏电保护器□配备灭火器□设置路障□避免人体接触□交叉作业防护□挂安全网□打开通排风设施□使用无火花工具□搭设脚手架□设置挡板防飞溅□系好安全带□易燃物清理□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劳动防护用品□应急通讯工具□急救药箱□设置警示牌□消火栓可用□听力保护□护目镜或面部保护□机械防护罩□人员培训□空气呼吸器□防火毡布覆盖地沟、水井□穿戴防毒面具或滤毒罐□乙炔和氧气距离符合规定□ □其他:______________ 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初审人员:(安全措施已到位) 实施安全教育人(我已按照要求对参与此次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了教育)签字 安全措施编制人(我已对作业现场查认 安全措施无遗漏)动火项目负责人(我已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监火人(我已将作业安全措施完全向作业人交代清楚,并承诺坚守岗位,制止违章)项目所在属地主管(本人已检查了现场,确认在此规定下可以作业) 安环部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负责人审批: 动火前,岗位班长或以上人员验票签字(我已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年月日完工验收(我已到现场落实,已按要求完成且安全附件已恢复): 年月日第一联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标准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动火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和《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施工、检维修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不包括锅炉、燃烧炉、火炬等生产工艺必需的用火。 2 术语解释 2.1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2014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除固定动火区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参见附件1样表。 2.2 动火作业分级 2.2.1 特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2.2.2 一级动火作业 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2.2.3 二级动火作业 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三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

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一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2.3 “四不动火”原则 《许可证》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许可证》不符不动火。 2.4 “三个一”原则 特级、一级动火严格执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作 业安全许可证》、一个动火监护人”。 3 职责要求 3.1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 证》办理情况; (2)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3)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归口管理。 3.2 作业所在部门职责 (1)向作业单位讲明动火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 (2)协助作业单位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3)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4)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5)监督现场动火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3.3 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职责 (1)组织作业场所风险辨识; (2)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3)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 (4)负责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 (5)负责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落实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7)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8)作业完毕,负责组织现场清理。

动火作业证

Xxxxxxxx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xxxxxxxxx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动火安全作业证(存根)动火安全作业证编号:编号: 车间年月日 动火地点(部位): 动火方式: 动火执行人: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内容:分析人: 分析结果:取样时间:时分 安 全 措 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 监火人: 车间安全员审批: 车间领导审批: 动火执行前岗位人员验票签字: 注:1、存根由车间安全员存档。 2、在票面上印三道红杠为特殊危险动火;在票面上印二道红杠为一级 动火;在票面上印一道红杠为二级动火。

动火安全作业证(存根)动火安全作业证 编号:编号: 车间年月日 动火地点(部位): 动火方式: 动火执行人: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内容:分析人: 分析结果:取样时间:时分 安 全 措 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 监火人: 车间安全员审批: 车间领导审批: 安全环保科审批: 动火执行前岗位人员验票签字: 注:1、存根由车间安全员存档。动火时间:年月 日时分至 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内容:分析人: 分析结果:取样时间:时分安 全 措 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 监火人: 车间安全员审批: 车间领导审批: 动火执行前岗位人员验票签字: 注:1、存根由车间安全员存档。 2、在票面上印三道红杠为特殊危险动火;在票面上印二道红杠为一级 动火;在票面上印一道红杠为二级动火。

2、在票面上印三道红杠为特殊危险动火;在票面上印二道红杠为一级 动火;在票面上印一道红杠为二级动火。 动火安全作业证(存根)动火安全作业证 编号:编号: 车间年月日 动火地点(部位): 动火方式: 动火执行人: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内容:分析人: 分析结果:取样时间:时分 安 全 措 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 监火人: 车间安全员审批: 车间领导审批:动火时间:年月 日时分至 日时分止 动火分析内容:分析人: 分析结果:取样时间:时分安 全 措 施 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 监火人: 车间安全员审批: 车间领导审批: 安全环保科审批: 动火执行前岗位人员验票签字: 注:1、存根由车间安全员存档。 2、在票面上印三道红杠为特殊危险动火;在票面上印二道红杠为一级 动火;在票面上印一道红杠为二级动火。

作业许可考试题库 (1)

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1、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2、直径大于(273)mm油气集输和长输管线的动火属于一级动火。 3、使用油基钻井液、井内有油气侵的情况下,距井口(30)米以内的动火属于一级动火。 4、一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动火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消防部门(驻地大队)现场检查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二级单位(专业主管领导)(或其书面授权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5、二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作业区、大队、车间等)(负责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现场(安全监督)。 6、三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提出申请,(属地管理单位)指派负责人(需经二级单位动火作业规范培训合格)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7、申请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一、二级动火作业需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21、(动火作业单位)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和批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9、遇(六级)及以上风,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10、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一级动火现场必须配备(消防车)。 11、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

12、距离动火点(30)m 内不得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半径(15)m 内不得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13、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min。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14、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16、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严禁卧放)的间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7、遇有(五级)及以上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18、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作业期限不超过(24h)。 19、若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min,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20、(动火区域所在单位)组织“五交底”工作,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和制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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