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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第九条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

位(以下简称作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合格的作业设备;

(二)具有储存人工影响天气设备的仓库、炮台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三)具有与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飞行管制部门畅通联系的通讯工具;

(四)有一定数量的、按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设备的维护、运输、储存、保管等制度,以及明确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六)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十一条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培训合格。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具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格的人员名单抄送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有适宜的天气和作业时机;

(三)作业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已经到位;(四)飞行管制部门同意的作业空域和作业时限;

(五)作业设备完好,符合使用要求。第十五条利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等实施消雹、增雨等常规作业的作业单位,在接到县级以上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征得飞行管制部门同意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实施作业,并记录作业情况。作业结束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报告。

第二十六条作业单位或者作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作业单位或者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或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的;

(二)不具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强行实施作业的;

(三)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

(四)作业人员不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格的;

(五)在未获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

(六)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擅自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其他作业单位的;(七)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活动的;

(八)使用不合格、超过有效期或者报废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的;

(九)不对作业实施情况进行记录的,或者不按要求归档、备案的;

(十)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的。

雷电灾害预防

------雷电灾害的预防与人身自救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防直击雷

防直击雷的主要措施是在建筑物上安装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在高压输电线路上方安装避雷电线。一套完敕的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上述的针、线、网、带实际上都只是接闪器。

接闪器是利用其高出被保护物的突出地位,把雷电引向自身,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流泄入大地,以此保护被保护物免遭雷击。接闪器截面锈蚀30%以上时应予更换。如果引下线断了或接地装置接触电阻太大,接闪器不仅起不到防雷电作用,还能吸引雷电,增加建筑物遭雷击的机会。因此,引下线应满足机械强度,耐腐蚀和热稳定的要求。应取最短的途径。要尽量避免弯曲,不得用铝丝做防雷引下线。要教育孩子不要拉引下线玩。

防雷装置承受雷击时,其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都呈现很高的冲击电压,可能击穿与邻近导体之间的绝缘,发生剧烈的放电,这叫反击。由于反击,可能酿成火灾或爆炸事故,也可能引起人身事故。为了防止反击,必须保证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与邻近的导体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为了防止跨步电压伤人,接地装置距建筑物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也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防雷电感应

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的高压,应将建筑物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另外,建筑物屋顶也应妥善接地;对于钢筋混凝土屋顶,应将屋面钢筋焊成6~12m网络,连成通路,并予以接地;对于非金属屋顶,应在屋顶加装边长6~12m金属网络,并予以接地。

3、防雷电入侵波

为了防止雷电侵入波沿低电压线路进入室内,低压线路最好采用地下电缆供电,并将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采用架空线供电时,在进户外装设一组低压阀型避雷器或2~3mm的保护间隙,并与绝缘子铁脚一起接地。接地装置可以与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并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30Ω。阀型避雷器装在被保护物的引入端。其上端接在线路上,下端接地。正常时,避雷器的间隙保持绝缘状态,不影响系统的运行,当因雷击,有高压冲击波沿线路袭来时,避雷器间隙击穿而接地,从而强行切断冲击波,这时进入被保护物的电压仅雷电流通过避雷器及其引线和接地装置产生的残压。雷电流通过以后避雷器间隙又恢复绝缘状态,以便系统正常运行。

计算机防雷简介

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大量精密电子设备的使用及联网(如银行、邮电、金融证券等单位的微机房、通信机房等),由于感应雷侵入机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造成的危害,避雷针(带)对这些电子设备的保护却显得无能为力。感应雷入侵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交流电源380V、220V电源线引入;信号传输

通道引入;地电位反击等。为了确保机房设备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以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安全的工作环境,在微波通信及电子机房防雷系统工程中,除了有良好的避雷针、避雷带,还必须在电源系统、信号系统进行可靠、有效的防护工作,并具备可靠的接地装置,才能切实消除雷击的隐患。

人身防雷措施

雷击虽然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但采取与不采取措施以及措施科学与否,其后果大不相同。如广西某地农民正在田间收花生,突然雷电交加,几个男同志跑到附近岩洞中躲雨安然无恙,而7个妇女利用塑料薄膜搭起帐篷避雨。结果全被雷击中,其中6人当场死亡。

预防雷击的措施如下:

1、室内预防雷击

(1)电视机的室外无线在雷雨天要与电视机脱离,而与接地线连接。

(2)雷雨天气应关好门窗,防止球形雷窜入室内造成危害。

(3)雷暴时,人体最好离开可能传来雷电侵入波的线路和设备1.5M以上。也就是说,尽量暂时不用电电器,最好拔掉电源插头;不要打电话;不要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如暖气片、自来水管、下水管;要尽量离开电源线、电话线、广播线,以防止这些线路和设备对人体的二次放电。另外,不要穿潮湿的衣服,不要靠近潮湿的墙壁。

2、室外如何避免雷击

(1)为了防止反击事故和跨步电压伤人,要远离建筑物的避雷针及其接地引下线。

(2)要远离各种天线、电线杆、高塔、烟囱、旗杆。如有条件应进入有宽大金构架、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金属壳的汽车和船只,但是帆布篷车和拖拉机、摩托车等在雷电发生时是比较危险的,应尽快离开。

(3)应尽量离开山丘、海滨、河边、池旁;应尽快离开铁丝网、金属晒衣绳。孤独的树木和没有防雷装置的孤立的小建筑等。

(4)雷雨天气尽量不要在旷野里行走。如果有急事需要赶路时,要穿塑料等不侵水的雨衣,不要把带有金属杆的工具如铁锹、锄头扛在肩上。人在遭受雷击前,会突然有头发竖起或皮肤颤动的感觉,这时应立刻躺倒在地,或选择低洼处蹲下,双脚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尽量缩小暴露面即可。

怎样抢救被雷击伤的人:

受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人,身体并不带电。应马上让其躺下,扑灭身上的火,并对他进行抢救。若伤者虽失去意识,但仍有呼吸和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注意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要中止心肺复苏的急救。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 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5号)《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11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自治区主席列确 2000年11月28日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依法负责对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对所属行业和产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招标。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农业、畜牧业、林业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道路、桥梁、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7、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8、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扶贫、以工代赈资金的项目; 3、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4、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四)自治区融资项目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的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的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建设用地性质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划,这些法律法规确保了城市建设用地能够按照具体的要求实施他们应有的职能,让城市建设按照规定的方向正常发展。 (城市建设用地性质) 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龙里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 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确需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本办法所称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因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须一并调整的,纳入用地性质调整程序一并研究,不再单独履行容积率调整程序。 第四条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当符合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地块容积率指标不应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容积率。容积率突破规划设计条件的,在规划许可审批中一律不予批准。

第五条土地出让前,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应当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一致;规划设计条件的容积率调整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指标的,应当依法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一经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调整建设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 (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专业)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或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地块的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容积率指标。 建设项目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后,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和设施承载条件,且必须满足消防、环保、交通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调整报告,调整报告包括调整论证报告和调整论证方案。 调整论证报告应详细说明建设用地基本情况、规划许可情况、调整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理由、调整幅度等有关内容。 调整论证方案应表明调整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等内容。 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最新版】

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文管理,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发挥水文工作在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和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警预报,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监测设施与环境的保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和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水文工作的有效开展,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 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将水文事业所需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水文工作,对水文为地

方服务所需的运行、维护经费予以补助,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水文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的水文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的水文机构(以下简称自治区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自治区水文机构派驻各地(市)的水文机构,在自治区水文机构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在地(市)的水文管理工作,同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文相关工作。 第五条自治区水文机构应当加强跨界河流的水文动态监测,加强跨界河流水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和水文监测资料的收集汇编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鼓励和支持水文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保护水文科技成果,培养水文科技人才,加强水文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doc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 曹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安全标准化和6S管理(新版)

( 管理体系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标准化和6S管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the general term for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s that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In different periods, the same enterprise must have different management systems.

安全标准化和6S管理(新版) 安全标准化,就是将标准化工作引入和延伸到安全工作中来,它是企业全部标准化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内涵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全部管理过程中,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和地区、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并将这些内容细化,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办法,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中、全天候地切实得到贯彻实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持续改进,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使企业的人、机、环始终处于和谐和保持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的发展。 “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管理是通过现场现物的规范,明确“场所、方法、标识”、确定“定点、定容、定

量”及大量使用“目视”“看板”管理等方法、手段,构筑一个整洁、明了、一目了然的工作现场,确保空间有效利用,减少各种“寻找”的时间,提高效率,创造明朗、有序的工作环境。让员工养成革除马虎之心、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有规定按规定去做的良好习惯,最终达成全体员工不断寻求改善的职业素养的目的。整理就是把生产现场要与不要的东西分开,去除不要的东西;整顿就是把用的东西用最易于使用的方式放好;清扫就是保持,不断提升;清洁就是用制度保证以上的成果;素养就是使人们养成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尊重他人劳动,严格遵守既定要求的习惯;安全就是努力实现“零”事故。“6S”管理是追求完美的精益生产方式成功导入的基础。 开展安全标准化和“6S”工作的好处: 1、建章立制,形成标准化管理模式; 大家普遍认识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6S”管理标准包括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只有抓好这些基础工作,搞好基础业务建设,才能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搞好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除农村个人建房、市区私房修建和临时建设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 第六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的规定执行,分区规划未覆盖的范围,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 第七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附表(一)《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第八条附表(一)中未明确控制指标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机构、工业厂房、仓库、军事设施以及为居住小区、小区以下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筑容积率和密度指标,按有关专业法规、规范执行。 第九条白云区、乌当区、花溪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独立工矿区和建制镇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照附表(一)中心环路以外的指标执行。 第十条市中心区临商业干道的建设项目,能为社会提供使用的地面广场、下沉式广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35号)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0年11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自治区主席列确 2000年11月28日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总则第一章 为加强我区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第一条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第二条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依法负责对自治区第三条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对所属行业和产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招标。第四条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农业、畜牧业、林业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道路、桥梁、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7、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8、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

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试行)

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 (试行)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 一、设立安全组织机构 1.学校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和家长委员会代表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规模3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有专职安全工作人员,300人以下学校可安排安全工作人员。 3.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汇总情况、查找问题、整改隐患,会议记录健全。 二、安全责任制落实 4. 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学校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5.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和每个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职责。校长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6.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点,年度有计划、有总结。 7.安全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有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三、安全制度制定和实施

8.学校应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车安全、传染病防控、自然灾害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等管理制度。 9.重点部位的安全制度和职责应张贴上墙,师生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知晓率高。 10.建立学校安全项目定期检查制度。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次数和标准符合规定。安全项目检查和整改档案完整。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1.建立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12.设立学校安全隐患举报信(邮)箱,建立举报表彰制度。 四、安全教育 13.加强对教职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及指导学生开展事故预防、避险、自救等活动的能力。 14.开设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学生掌握防火、防震、防溺水、防突发伤害、防拐骗诈骗、防交通事故、防饮食卫生事故和防传染病事故等有关技能知识,熟记急救、报警等求助电话。 15.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学期初、放假前及安全教育日要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利用班会、晨会、广播、黑板报、学生大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每日一案例”安全

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修订的条例全文 (2009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分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其他镇的总体规划分为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分为乡域规划和乡政府所在地规划。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规划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和镇应当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2号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6.06.28 【实施日期】2006.08.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试行) (2006年6月2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6月28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 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宗教活动场所、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村(居)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对所辖村(居)委会的消防安全负责。 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实体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经费的投入,使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将消防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消防工作开展的需要; (三)将消防安全布局(说明:消防安全布局是指城镇规划、建设中城市功能布局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的布局问题。如:石油库、液化石油气站、加油站等的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 根据本市建筑建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自2006年12月起, 原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编制的《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与交易信息》(月刊)内部会员刊物中造价信息,改为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5990338.html, )上发布。为便于网上查询,我们编写《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介绍,供参考使用。主要功能及操作步骤如下: 一、上网查询: 1、用户登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5990338.html, ); 2、单击[专题专栏]中的标准定额,如图1所示; 督上海建抗連斜业■ ■让匱巧?瑰Internet E EP I IVE cf 图1 3、单击标准定额标题栏中造价信息,如图2所示;

包上肉进猊建制业——标殖疋0! - licros?£t Internet Ei^lorer ◎ 着含快卷 ■■关于故好呑节期问解决程谡蟲戍舷工涯St 和农民工工蜒工住的紧寻IB 知碓市请[EQQD5T 号】 2Q07-0Z- r| < ±] L kttp ://www. ci &c.富h_ cn/ncfwsd 政策法規 网上咨询 > 文件②赭迫看? 删工具⑴務肋?| _口。亢年十二月主要洼说材科厅洛 2Q0T-DL-L6 二OO 此年十一月主要逹疏材料厅惰 200&^12-13 2006-11-01 2006-0B-2S 吐陶市建球智能化累規设番安装工程预算刘期通布芻施 2006-08-24 Lt 海市淫设工程谕榕与捋数P ittSIKn 200&-06-^01 200&-DB-07 2006-DB-07 打业动龙I 越拡法规|定匿莒裡I I 诒析信且 上飾 比园林绿优工理养护维蜂费用计鄧 培训敎材近期通过审定 紅每币連班和装怖工程硕程足眼<2COOn 轻集初混給土爭孔墻按*凰瓏... 上诲■預? 11业 门 户厨站 £上海市 Si 這吏通工程預宜定颐P 巴出版逅行 <±海市執适交通工建预豐定蹦发行谢a | tfctt (B )|呈1 http :丿/缰叭? ui ou. 除 收缺 0^ -O T 0 ? ,.1J

毕节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

毕节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9年版)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3) 第一节用地分类和兼容性 (3) 第二节城市用地布局与控制指标 (4) 第三节各类指标计算规定 (8) 第四节临时用地规划管理 (16) 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18) 第一节建筑间距 (18) 第二节建筑退让 (23) 第三节临时建筑规划管理 (27)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管理 (29) 第一节分级分类标准 (29) 第二节布局要求 (30) 第五章交通设施管理 (33) 第一节道路交通 (33) 第二节公共交通 (35) 第三节人行及非机动车交通 (36) 第四节交通设施 (36) 第六章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40) 第一节给水工程 (40) 第二节排水工程 (40)

第三节电力工程 (41) 第四节环卫工程 (42) 第七章城市景观风貌管理 (44) 第一节开放空间 (44) 第二节天际线 (46) 第三节建筑和场地设计 (49) 第八章地下空间管理 (51) 第一节综合管廊 (53) 第二节地下街 (54) 第三节地下人行通道 (55) 第九章中心城区村镇规划管理 (57) 第十章附则 (60) 第十一章附件 (61) 附表一:地块配建停车泊位指标表 (61) 附表二: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表 (68) 附图一:七星关区老城区范围图 (82) 附图二:大方县老城区范围图 (83) 附录一:名词解释 (84) 附录二:用词说明 (9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将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重要批示精神,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毕节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二)发挥城乡规划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引领城乡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作用,彰显山水城市特色与品位。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毕节市中心城区(112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和管理。 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新区和其他区域。其中,老城区包括七星关区老城区和大方县城老城区。老城区之外为新区和其他区域,其他区域主要是镇、乡、村建设用地,老城区范围见附图。 第三条中心城区范围内编制和审批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各项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等各类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从事与城乡规划相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定。 1

西藏自治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西藏自治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实 施细则(试行)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5年12月

目录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总则 (1) 3 基本要求 (2) 4 调查区分级 (3) 5 调查方法 (5) 6 地质环境调查 (9) 7 滑坡灾害调查 (10) 8 崩塌灾害调查 (13) 9 泥石流灾害调查 (15) 10 不稳定斜坡灾害调查 (18) 11 地面塌陷灾害调查 (19) 12 地面沉降灾害调查 (20) 13 地裂缝灾害调查 (21) 14 潜在溃决冰湖调查 (21) 15 冻土灾害调查 (22) 16 河岸坍塌灾害调查 (22) 17 地质灾害链调查 (23) 18 避险搬迁安置调查 (23) 19 治理工程复查复核 (24) 20 设计书编写和成果报告编制 (25) 21 质量检查与成果验收 (27) 附录 A (29) 附录 B (42) 附录 C (43) 附录 D (44) 附表一地质灾害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记录卡片 (50) 附表二地质灾害遥感解译成果汇总表格式 (51)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1年第5期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及 浅析 东莞网站建设一、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总体走势浅析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原材料价格变化、人工成本及运输费增加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近期武汉地区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总体呈现上涨的走势。其中,水泥、商品砼、成品油、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态势;建筑钢材及制品、钢纤维、预拌砂浆、复合管材及园林苗木市场价格小幅上涨;铸铁、铜、铝、锌材及电线电缆等材料价格走势趋于稳定。 二、武汉地区主要建材市场价格具体变化动态 1、近期武汉地区水泥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本期 水泥市场信息预算价平均每吨上调25元左右。 2、由于近期水泥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砂、石料以及粉煤灰 等原材料价格以及人工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导致商品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由此引起武汉地区商品砼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本期商品砼市场指导价格平均每立方上调20元。3、近期由于原材料沥青市场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导致沥青防 水卷材生产成本增加,本期市政工程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市场

参考价格继续小幅上调。 4、近期国际原油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成品油价格上调政策。省物价局出台湖北市场汽、柴油销售价格政策:90#、93#、97#汽油以及0#柴油最高批发价(不送货)分别为9000、9540、10080、8150元/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7.0 5、7.45、7.90、7.35元/升。武汉地区主营汽柴油批零价格全面上涨,本期汽柴油市场参考价格进行了较大幅度上调。由于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走势的因素仍不稳定,后期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继续上涨的可能性较大。 5、在资源供应偏紧、市场需求向好、成本高位支撑以及厂家调价推动等综合因素影响下,近期国内及武汉地区沥青市场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走势。本期重交AH-70、SBS改性沥青市场参考价格大幅上调。后期沥青价格受国内市场需求变化及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 6、由于沥青、柴油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沥青砼生产成本大幅增加,本期武汉地区沥青砼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 20-25元左右,10公里以内运输费指导价格每立方上调2元。 7、近期武汉地区建筑钢材市场价格总体呈现小幅上涨的走势。本期信息价作如下调整:圆钢价格每吨上调150元;螺纹钢平均每吨上调200元;工字钢、槽钢、角钢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镀锌钢板平均每吨上调50元左右;中厚钢板平均每吨上调150元左右;无缝钢管平均每吨下调100元左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doc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消防设施: 1、灭火器:首先对原有的灭火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必须换。 A、设置在教室、宿舍、办公楼的走廊上,实验室、多功能教室、会场、厨房等特殊场所室内,以及其他需要的重要部位。 B、标准:一般是4KG或大于4KG的ABC干粉灭火器,两个灭火器为一组,厨房必须配备一具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C、固定在位置明显的墙体上或摆放在灭火器箱内,并在上方用明显的标识标注“灭火器”“灭火器使用指南”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下方用黄、橙、红等颜色鲜明线条等标出警示线。 2、消火栓:对所有消火栓进行试水检查,并检查箱内的消防卷盘、水带、水枪等设施,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换。 A、消火栓下方地板上应画出长方形警示线,尺寸为50cm*80cm(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度调整警示线尺寸,但本校内尺寸应统一)。警示线内不应堆放物品。 B、消火栓箱上贴消防知识宣传画,宣传画上除必须用红色醒目大字标注“消火栓、火警119”外,其余可自行设计。(备注:需留出小口,方便打开消火栓箱。) C、消火栓旁边配备“消火栓操作方法”与“灭火器检查表”(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完毕,贴

封条,封条上盖公章、写明日期。 3、应急灯:安全出口正上方、疏散楼梯的每一层、疏散通道等位置,均应设置应急照明灯。 4、安全疏散标志:疏散走道、转角处等均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设置“安全出口”标志,标志必须可直接接电源。 二、各室设置: 1、校门口值班室、宿舍值班室 A、均有“消防器材柜”,器材柜上标注“消防器材柜”,柜内配备“手电筒、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头盔、战斗服、灭火器”等,各学校可按本校实际情况增加器材,按值班人数配备。每周检查一次,并在旁边的“器材检查表”上标明(卡片可以取、换,换下的卡片需要归档)。 B、墙上有“义务消防队结构图”“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学校室外消火栓平面图”“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备注:建筑物较多的学校可将“学校室内消火栓平面图”装订成册,放在校门口值班室。) C、设有“每周消防安全检查登记本”,内容包括每周对校园内消防设施检查的记录。 2、教学楼 A、每层均有“教学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教学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 3、宿舍楼 A、每层均有“宿舍楼疏散示意图”,可在每层的宿舍楼疏散示意图中标注本层室内消火栓位置。 B、每一间宿舍门口用带箭头的卡片表明疏散方向,或者在每间宿舍

2012六盘水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2012六盘水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六盘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均按本规定执行。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六枝特区和盘县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未明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城镇个人建自用房(包括城市居民建房和农村居民建房)另行规定。 第三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尊重和顺应自然,营造“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市特色; (三)合理用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四)统筹城市基础功能和服务功能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章城市景观控制 第五条加强城市景观控制,重点做好主要景观轴线、主要节点、地标性建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主要出入口的规划设计,突出广场、绿地、河道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功能和特色。应当对下列区域进行城市设计: (一)城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火车站、机场、城市广场周边、客运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节点; (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古树名木、重点旅游区及其他重要区域; (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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