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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员基本要求及管理办法

防护员基本要求及管理办法
防护员基本要求及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防护办法

一、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应设置防护。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以及防护备品。

二、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封锁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现场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施工现场负责人使用通信设备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施工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三、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3-1。

图3-1 (长度单位:m)

2.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时,如图3-2。

图3-2 (长度单位:m)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3-3。

图3-3 (长度单位:m)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站界标)小于860m时,如图3-4。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小于60 m时,可不设置响墩。

图3-4 (长度单位:m)

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 m附近,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响墩放置位置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或隧道内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负责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瞭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在维修天窗内进行垫板、改道、找小坑、螺栓涂油等频繁移动地点的作业,由现场防护员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时,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办法防护。

四、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在站内线路上施工

(1)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4-1。

图4-1(长度单位:m)

(2)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小于50m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4-2。

图4-2 (长度单位:m)

(3)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4-3。

图4-3

(4)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4-4。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一项第3款的办法防护。

图4-4

2.在道岔上(含警冲标至道岔尾部线路)施工

(1)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距出站信号机不足50 m时,为出站信号机处),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4-5;如一端距离外

方道岔小于50 m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图4-5 (长度单位:m)

(2)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距临近道岔不足50 m时,在临近道岔后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4-6。

图4-6 (长度单位:m)

(3)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4-7;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二项第2款的办法防护。

图4-7 (长度单位:m)

(4)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在施工地点两端不小于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4-8。

图4-8 (长度单位:m)

(5)在交叉渡线的一组道岔上施工,一端在菱形中轴相对处线路中心,另一端在距离施工地点不小于50 m处线路中心,分别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4-9。

图4-9 (长度单位:m)

(6)在道岔上进行大型养路机械施工时,如延长移动停车信号防护距离后,占用其他道岔时,其他道岔应一并防护。

五、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120km/h<υmax≤200km/h的线路,在移动减速信号外方增设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方法如下:

1.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5-1。

图5-1(长度单位:m)

注:图中“A”为不同线路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υmax≤120 km /h时为800m;120km/h<υmax≤160km/h时为1400m;160km/h<υmax≤200km/h时为2000m;有行包列车运行的线路,A不得小于

l100m;有120km/h货物列车运行的线路,A不得小于1400 m(以下同)。

(2)双线区间在一条线路上施工时,如图5-2。

图5-2 (长度单位:m)

注:限速地段无施工作业不设置作业标。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5-3。

图5-3 (长度单位:m)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小于800m时,如图5-4。

图5-4 (长度单位:m)

注:(1)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小于800m时,按800m 设置移动减速信号;(2)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 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2.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1)在站内正线线路上施工,如图5-5。

图5-5 (长度单位:m)

注:当进站信号机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2)在站内正线道岔上施工,如图5-6。

图5-6 (长度单位:m)

注:当进站信号机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3)在站线线路上施工,如图5-7。

图5-7

(4)在站线道岔上施工,该道岔中部线路旁设置两面黄色的移动减速信号,如图5-8。凡线间距离不足规定时,应设置矮型(1 m高)移动减速信号。

图5-8

六、限速时间大于3个月以上的固定限速地段不设置减速标志。

七、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应在作业地段两端500~1000 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如图7-1。列车接近该作业标时,司机必须长声鸣笛,注意瞭望。

图7-1 (长度单位:m)

防护员要求与标准用语

施工时必须在行车室和施工现场设置驻站联络员和室外防护员。

1、驻站联络员工作要求

(1)驻站联络员必须由熟悉现场的胜任人员担任,佩戴驻站联络员标志、上岗证,携带无线电、笔、记录纸。

(2)驻站联络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工区的安全预想会,掌握室外防护员所处的位置、作业内容、作业区段等情况,与室外防护员和作业人员统一无线电频道,试验无线电性能良好。

(3)到达行车室时间规定:必须于室外作业人员出发前或室内作业人员进入继电器室前,到达行车室,开始通报行车情况,并办理登记手续。

(4)防护期间应随时掌握列车和调车作业动态,及时准确地把本线及邻线途经列车车次、邻站开车时间,一接近时间、三接近时间、通过车站时间等信息通知到室外防护员,监督现场作业人员及时停止作业、下道避车。区间作业时还需按规定通知下道时机,督促室外防护员迅速组织下道避车。

(5)防护期间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控制台信号,严格执行“三确认”制度:确认室外防护员姓名、确认室外防护员听清、确认室外作业人员及机具下道。必须做到“五勤”:勤看控制台(或显示屏)显示,勤于值班员联系,看不清、听不清要勤问,勤向现场防护员传达列车运行情况,勤与现场防护员复诵、核对通话内容。

(6)驻站联络员要坚持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务必通知到现场所有室外防护员并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下道避车后,方可离开。重新回岗确认已通知到现场所有室外防护员和所有作业人员。

(7)发生室外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通信联络中断时,应立即采取站场广播、手机等方式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空闲时期每3分钟与室外防护员进行一次联络,室外不应答视为联络中断。

(8)驻站联络员要实时掌握现场作业动态,室外多个作业点作业时,需记录室外防护员移动作业地点、时间等的反馈信息。

(9)驻站联络员工作期间不得与车站值班员、兄弟单位防护员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与工作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10)离开行车室时间规定:确认室外作业人员或室内作业人员已离开线路或到达工区后,办理销记手续,方可离开行车室。

2、室外防护员工作要求

(1)室外防护员必须专职设置,不得兼做与安全防护无关的事。身穿带“防护”、“反光条”的专用黄色防护服,携带无线电、电喇叭、口哨、防护员标志、上岗证、动车组时刻表。

(2)室外防护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工区段安全预想会,掌握防护对象、作业内容、作业区段等情况,与室内防护员和作业人员统一无线电频道,试验无线电性能良好。

(3)作业人员在赶赴作业地点的途中,室外防护员必须随从防护,督促作业人员在距钢轨头部外侧3m以外的路肩上依次行走,前后最大距

离保持在50m以外,在不足规定距离的路肩上行走,来车时提前在安全处所避车。

(4)室外防护员应根据现场作业实际,选择瞭望条件较好、位置醒目、便于通知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工作,与作业人员一般保持3m以上距离,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50m,并随作业人员同步移动或转移地点。当车站站场复杂,有弯道、来车方向较多、作业繁忙时,应增设室外防护员。长大桥(隧)、长大曲线等瞭望条件不良(小于1400m)地段,也应在来车2500m外适当地点增设中间联络员进行防护。

(5)室外防护员接到来车(含邻线)通知或发现来车,应及时通知、督促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执行防护工作时做到“三看”:一看作业人员是否下道完毕,二看使用的工具是否带到安全处所,三看机具、材料是否超限,并报告室内防护员。

(6)室外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系,每次转移作业地点时必须与驻站联络员联系,报明新的作业地点,每3分钟须与室内防护员进行一次联络,一旦与驻站联络员防护通讯联系中断,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各作业人员、机具撤离到安全区域。

(7)室外防护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务必通知到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下道避车后,方可离开。重新回岗需确认已通知到驻站联络员和所有作业人员。

(8)室外防护员工作期间不得与现场作业人员、兄弟单位人员等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与工作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9)室外防护员在做好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的同时,必须监督工具材料等是否撤离到安全地段,确保行车安全。

(10)室外防护员撤离防护职责时间规定:本站作业时作业人员回到工区算起;邻站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邻站算起;区间作业时步行回到站内开始或回乘交通工具算起。

3、防护员标准用语

(1)驻站联络员

①×××(室外防护员),现在××时××分,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进站)信号已开放。

②×××(室外防护员),××时××分,上(下)行××次列车从××站开(已通过),本站××股道通过,作业人员注意避车。

③×××(室外防护员),上(下)行××次列车已接近,作业人员注意避车。

④×××(室外防护员),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停车,注意避让。

⑤×××(室外防护员),××次列车××股道信号已开放,××次列车××股道开,注意避让。

⑥站内调车时要预先掌握车列或列车的运行动态,及时通知室外安全防护员。

(2)室外防护员

①××时××分,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进站)信号已开放,×××已通知(随时通知作业人员)。

②××时××分,××次列车××站开,×××已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完毕。

③××列车已接近,×××已通知,作业人员已撤离线路,下道避让。

④×××等作业人员在××处作业完毕,准备到××处作业,到后再联系。

⑤×××等现场作业人员已到××处。

4、防护记录本填写内容:

郑州局要求:

对于上线施工、设备检修等作业项目,各单位在车站运转室派驻驻站联络员,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全部撤出防护网或返回站内,驻站联络员不得提前撤岗;遇有本线和邻线来车,驻站联络员按规定时间向现场防护员预告,并填写《施工维修作业列车预告联控记录簿》;施工和检修作业时,防护员应在来车方向距作业点5米到10米处,面对来车方向站立瞭望;在线间距小于6.5米的作业地点,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本线或邻线来车通知时,要及时通知所有作业人员下道。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

QB 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AEPC-M AQ10-2002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

2002-06-3O发布 2002-07-01实施 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围 (3) 2 规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职责 (3) 5 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 (7) 附录A(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 (9) 附录B(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回收登记台帐 (10) 附录C(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投用前验收记录表 (12) 附录D(规性附录)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登记表 (13)

前言 为了明确和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保障劳动者施工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是规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德贵 本标准审核人:晓波 本标准批准人:金弘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办法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使用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各工程项目部。 2规性引用文件 2002年01月21日国家电力公司发布实施《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原电力部电综[1997]669号文《火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规定》 1999年2月省电力公司发布《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 DL 5009·1— 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JGJ 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术语和定义 安全防护设施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工伤事故所使用的设施。 4职责 4.1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 领导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该项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2公司总工程师 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施工安全防护设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市有关安全法规、规定,结合京西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安全防护的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防护指在施工程及其附近区域,因需要而设置的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工程,以及防止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而设置的防护栏杆、防护盖板、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在搭设、使用、维护方面的管理。 1.3凡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所属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参加安全防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2.1.3负责配备一名安全防护专业管理负责人及满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2.1.4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 2.1.5支持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2.1.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2.1.6负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均适用本规定。 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应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下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防盗窃、防抢劫、防入侵、防破坏、防爆炸等特种器材和设备。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是指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组成的防护系统。 第四条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部位必须按规定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武器、弹药和民用爆炸器材仓库; (二)存放含有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图纸、资料、产品、设备等各种载体的保密要害部位; (三)储存易燃、易爆、剧毒、致病菌毒品、管制药品和放射性物质的仓库、场所; (四)金融机构所属金库、营业场所及运钞车辆; (五)博物馆、文物店及陈列、收藏重要文物、珍宝的场所; (六)黄金、珠宝生产基地及其储存、销售场所; (七)各类重要物资储备仓库和存放高档商品、重要生产资料的场所; (八)单位的财务室和集中存放现金、证券、贵重物品的部位; (九)三星级以上宾馆的指定部位;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应当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场所或部位。 第六条安装报警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联网,形成多级报警网络,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做好安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管理。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各种安全设施的购置。 3.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防爆板、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3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及各种自动报警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4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5凡生产区域中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3.7 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账,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台账。 3.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的分类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班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分为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设施、预防事故设施。 4.2安全设施的配备 由使用部门提报计划,分别经设备部及安全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

准,由供销部外出采购。 4.3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检查 4.3.1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2各种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拆除或废弃不用,如因工作需要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直至安全设施及设备复位;如不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需向安全部上报,经同意后拆除。 4.3.4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5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3.6各部门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防护设施所处位置、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等知识,并做到“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3.7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负责区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每月不低于四次;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要上报至安全部统一备案。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5.2供销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5.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5.4各部门、班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5.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核发。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89-86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范围和内容。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本地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异地子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3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2.2 引用标准 2.2.1 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2.2.2 TJ33-79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2.2.3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系指预防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产生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所配置的防护装置及与设备配套而形成预防系统的各种辅助设施。 3.2 安全技术参数:配置在各种设备上的安全防护附件,如压力、重量、长度、高度、温度、浓度、射线、定时、防燃、爆测控报警器、消声降噪及各种安全联锁装置,为试验、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 4 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 4.1.1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规,结合公司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安全防护持续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工艺、锅炉、压力容器、仪表仪器等部位的控制。 2 职责 2.1 生产设备、机加工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限位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电气安全用具、过载保护、防雷接地等,由生产部负责。 2.2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重量等检测仪表仪器由质管部负责。 2.3 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保卫部负责。 2.4 劳动防护各类安全器具由技安部负责。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仪表、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起重设备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避雷保护装置等均属安全防护装置。对上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加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避免因装置故障而发生事故。 3.2 在作业过程中,需佩戴和使用的以保护人体健康、安全为目的的防护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防护服、工作鞋、绝缘棒、手套、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安全防护器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穿戴。 3.1 安全防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检验,损坏应及时更换。3.2 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卸、挪用或放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过技安部或主管安全领导同意。

4 防护装置选用与保管 4.1 选用防护装置与器具应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培训,使每个员工熟知岗位上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 各种防护器具要定期检查,严格按要求合作。 4.5 电气安全用具要安期进行耐压试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7 登高作业安全带用前须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使强度下降,不利于登高作业安全。 5 考核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产品防护作业以利生产作业顺畅,防止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产品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与交付全过程中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等的防护作业。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采购产品:钢板、型材、嵌件、塑粉、焊丝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4 在制品: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5 最终产品:完工交付前的成品。 4. 权责部门 4.1 生产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3 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本规定。 4.4 质量部负责对本规定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 原材料流转和防护管理规定

4.1 4.1.1流转和防护时机 1)原时。 2)产品订单增加,模具产能不足时。 3)旧模具寿命期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 4)其他原因必须增加新模具时。 4.1.2开模申请单位 1)新产品开发时,由开发部申请开模。 2)其他状况,由使用单位申请开模。 4.1.3开模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开模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准予后续作业。 2)技术部提供模具图纸或制品图纸,会生产部、质量部检讨后,确定开模方 案。 3)模具外购由技术部联络厂商提供开模方案及报价。 4)技术部应将报价、议价结果呈总经理核示。 5)经总经理核示后,技术部与厂商签订开模协议书。 6)协议书应明确规定双方责任,尤其要明确模具材质、表面处理、模具结构、 模具规格、模具数量、交货日期、验收标准、不合格处理等事项。 4.2模具验收 1)技术部负责模具材质、表面处理、结构、体积、交货日期等事项之验收;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通过对安全设施的策划、采购、制作、设置及监督管 理,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 康。 2 范围 适用于。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负责批准项目部内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内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 项目总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负责确定安 全设施设置的模式和标准。负责审核项目部列入安全技术 措施计划内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3 项目部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策划总体安全设施的设置,负责消防器材的布置与管理,项目部(安全)负责监督实施。 3.4 现场项目管理部负责做好安全设施维护。 3.5 物资部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 4 资源需求 4.1 设置、采购、制作、管理、维护、检查安全设施的人员。 4.2 设置安全设施的财力和技术能力。 5 工作流程 5.1 安全设施的分类 5.1.1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主要安全设施(不限于): 5.1.1.1攀登自锁器(含配套缆绳),用于施工人员上下攀登;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24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一般防护措施 (1) 加强对医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特别是加强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 (2) 建立并遵守规范化操作程序, 加强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坚持标准预防措施和足够的个人防护的执行,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损伤应立即报告院感染管理科。 (4) 改善工作条件, 配备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围裙等。 (5) 开展对医务人员针刺伤后或其他锐器伤后的流行病学调查。 2.接触时的预防 (1) 全面预防原则: (2) 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不要把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 (3)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 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

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5

、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备-- 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 三、设备选购 1.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工厂生产特点、工艺要求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厂主管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新设备需经过行政部、电工、机修、生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 投入生产。 四、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五、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机修(电)工给予排除维修。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电工及维修工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 机修(电)工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六、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七、设备检查制度 1.机修(电)工维修人员,每月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记录 2.每一年由使用总工务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 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记录。 八、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产品防护管理办法(20100607初稿)

1 目的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产品包装、标识、搬运、储存和保护的方法,针对产品特性提供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的质量。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汽控股乘用车事业部株洲分公司所有原辅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自制件(半成品)、成品的防护。 3 引用文件 Z/PD 07.04.0-201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Z/OP 05.10.0-2010 《零部件库房管理办法》 4术语/定义 4.1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措施; 4.2中间产品:车辆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半成品及成品。 5职责 5.1总装厂物流管理科归口管理外购零部件的包装、标识、搬运、储存、保护以及制定包装规范。 5.2零部件供应商负责外购零部件的包装设计及制作,并应得到总装厂物流管理科确认。 5.3零部件供应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物流负责由生产地至北汽株洲分公司指定地点的搬运,物流管理科负 责监督、协调和管理。 5.4各专业厂负责在制品(中间产品)的产品标识、搬运、储存及保护等管理工作。 5.5市场部负责整车入库后(最终产品)的搬运、存储及防护。 5.6公司各部门均有产品防护责任,应避免和制止各种可能造整车或零部件损坏的行为发生。 6管理内容 6.1产品包装 6.1.1包装要求考虑安全、质量、零部件特性、人机工程、储存及运输条件,确保零部件的质量不受损坏,满足防震、防水、防尘和防碰撞的要求。

6.1.2专用包装器具有零部件定位及缓冲防碰装置。 6.1.3零部件外包装有一定的坚固性、耐用性,确保包装箱码放时不发生翻倒、倾覆等现象。 6.1.4包装内衬能对零部件有效的保护和定位,对零部件受到的冲击起到缓冲作用,确保在运输搬运过 程中零部件质量不受影响。 6.1.5对于有防锈要求的零部件,应采取适当的防锈措施,如气相防锈袋包装、表面涂防锈油等。 6.1.6对于表面质量要求严格的零部件,应采用表面贴膜等措施避免表面划伤等缺陷的产生。 6.1.7包装箱上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上标出搬运、发送中的注意事项。 6.2产品标识 6.2.1所有外购零部件外包装应粘贴包装标签,并根据要求在零部件或包装箱表面粘贴批号标签。 6.2.2外购零部件应具备合格证,且须经质量检验并标识合格后方可入库。 6.2.3只允许标识清楚的零部件入库或投入生产,顾客有权拒收标识和包装不合格的产品。 6.2.4各专业厂根据生产需要建立适宜的在制品、半成品贮存仓库或场地,并对中间产品进行状态标识。 6.2.5各专业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进行记录、隔离存放,标识处理,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3产品搬运 6.3.1零部件运输及装卸 6.3.1.1零部件运输应采用厢式货车,以在运输过程中防尘、防雨水。 6.3.1.2零部件包装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应有效固定,避免因包装容器翻倒或跌落对零部件质量产生影响。 6.3.1.3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剧烈颠簸,以免影响零部件品质。 6.3.1.4零部件应尽量采用集束化包装,用叉车装卸。 6.3.1.5如采用叉车装卸,应确保叉齿插入包装容器的叉孔,长度不小于容器长度的三分之二。 6.3.1.6如采用人工装卸,应保证轻拿轻放,严禁直接抛落等行为。 6.3.2零部件出库及投放 6.3.2.1零部件所在现场的负责人根据零部件的特点,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法: a)不得破坏包装,防止跌落、磕碰和挤压; b)按照包装箱外的标识要求进行搬运,保持运输通道畅通,搬运过程中注意保护好零部件,防 止丢失或损坏; c)对易损、危险物品制定专门的作业指导书,或使用特殊的搬运工具; d)叉车、牵引车等操作工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并按规定对运输搬运设备 进行维护保养。 6.3.2.2在搬运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作业,确保零部件不受损伤。 a)零部件的搬运采用规定的搬运工具,并由所属仓库的专职人员负责搬运工作。 b)搬运过程中,如发生物资碰落失散或包装箱破损,应重新报检。 c)露天搬运时,如遇雨雪天气,应采取雨布遮盖、暂停搬运等防护措施,防止零部件生锈和损坏。 6.5.2.4 保持搬运物料的标识完好无损。 6.3.3中间产品的搬运 6.3.3.1在制品或半成品(如白车身\涂装车身等)应采用专用工位器具(含设备)进行转运或搬运,部分中间产品搬运应遵循时效等特殊要求,搬运过程应做好防护措施。 6.3.3.2整车的搬运或转移必须由专职司机或具备公司内部资格人员进行。 6.3.3.3中间产品搬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对车身及零部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造成不合格。6.4产品储存 6.4.1零部件入库后储存必须有清楚的标识,分类存放,防止混淆和丢失。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路基工程A2合同段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设施与工程建设的“三同时” 第二条本工程施工项目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全设施设置与工程建设同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安全设施与作业面同行。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后按照公司编制的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提交监理审核后实施。 安全规划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4、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5、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消防、交通、保卫、防触电、防汛、防雷等措施。 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包括临时建筑、设施、道路、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大型施工机械的布置等。 7、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等。

8、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粉尘、噪音控制措施;现场排水和污水处理措施;植被保护措施。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第五条现场安全设施设置由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安全设施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对各自施工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负责,落实区域责任人,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完善状态。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配置要求 第六条本工程所有安全设施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和《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手册》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第七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范要求: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标准等,达到现场统一、整洁、醒目、美观;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或施工区域,对作业场地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明确安全责任人;规划、绘制施工平面定置图,机料堆放实现定置化,施工机具、材料分类放置整齐,并做到标识规范、铺垫隔离;办公区、生活区宜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 第八条施工场地应保持平整。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应及时清运(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运输车辆应做到车轮不带泥上公路,运输途中不遗洒。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现对生产中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 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护 设施及架设机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 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三、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四、项目经理部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 明及下列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五、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正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 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六、防护服(工作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1、强烈辐射热的或者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 2、有刺激、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人员; 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在特别肮脏环境作业的人员。 九、防寒服应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使用。 十、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当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使用;胶手套应当发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一、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十二、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三、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工作帽和草帽。 十四、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以及比较脏和一些重体力劳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五、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毒面具应当发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六、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七、雨衣应当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制定目的:为防止采购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确保本公司的建筑产品符合规定,以满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生产与交付的全过程 3、定义 3.1 产品防护:为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最终交付时损坏而采取的保护。 3.2 采购产品:钢材、型材、构件、外加剂、焊条、焊剂,及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其他物资。 3.3 中间产品: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及半成品。 3.4 最终产品:竣工交付前的建筑成品。 4、职责 4.1 公司质检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管理规定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2 分公司和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本管理规定。 5、程序 5.1 采购产品的防护 5.1.1 搬运:(1)项目部材料员在组织物资搬运时,应根据物资的不同特性,选用恰当的运输设备和工具,制定必要的措施,防止物资扬尘、遗洒、泄露、损坏、腐蚀和污染。(2)对大型物资的搬运,除应编制搬运方案外,还应对运输路线、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分析,以保证物资安全运至指定地点。(3)对有特殊吊装要求的设备和构件,由有资质的吊装单位制定吊装方案。(4)构件和设备的吊装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吊装记录。(5)对委托材料供方搬运时,要对材料供方的搬运能力进行认可,必要时签订搬运合同,内容应涉及搬运机械设备、人员、方法、及质量和环境的要求等。(6)对于施工当中所

发生的重要搬运工作,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应在施工交底中提出相应的要求,其中包括质量、环保及安全等方面。 5.1.2 贮存(1)项目部按照贮存物资的质量、环境和安全的要求,提供适用的库房和场所。(2)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材料员应根据物资特点及时填写出入库台账,办理好出入库手续。主要物资的来源和去向要有可追溯性。(3)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隔离存放,标识明显。(4)经过验收合格的材料依据平面布置,材料入库入棚,做好标识,搞好材料的堆放和保养,确保材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5)入库材料均应进行标识、登记、分类、分品种贮存。(6)对有时间限制要求的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做好标识,确保先进先出,防止材料的过期和变质。(7)按品种、强度等级分别存放,并在显眼位置悬挂标识牌。(8)钢材原材料(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地点分规格码放,防止混杂,并做好标识。(9)地方材料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场地应平整。(10)钢构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场地平整不积水,该入架的入架,该成堆的成堆,防止断裂、倒垛。(11)周转材料按品种分别堆放,不需用的要及时退场、及时维修,不得随意锯断或挪作它用。(12)对价值较高、易损、易坏、易丢的材料应入库保管,对量大且价值较高的材料必须落实保管措施,防止丢失和损坏。(13)材料的贮存、保护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予以贮存、保护。(14)客提供的材料应明显标识,按照质量和环境的要求进行管理。(15)于保管责任的划分,凡库内的材料(指存放库内、棚内及现场发生前)由现场材料人员保管,凡已领出的材料,由领料人保管,应各负其责,承担各自的保管责任。 5.1.3 包装:(1)对有包装要求的材料在进场检验时,应检查其包装是否符合样品或订货合同的要求。(2)对易碎、易变形的材料进行进货检验时(玻璃等),除检查包装的完好外,还应进行开箱检查,以检查材料包装的安全可靠。(3)对物资的包装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2 中间、最终产品的防护

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炼钢厂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使用、维护工作,确保安全标志与安全防护设施起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使用及维护的管理。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标志包括:安全色(对比色)和安全标志。 3.1.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3.1.2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1.3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1.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3.2环境信息标志: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3局部信息标志: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的图形 标志。 3.4安全防护设施: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 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4、职责 4.1安全科 4.1.1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和保养; 4.1.2负责督促各部门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设备的同时投运; 4.1.3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牌的申报、领取、发放工作。 4.2设备科

4.2.1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4.2.2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订制、安装和投运的管理。 4.3各车间 4.3.1负责本区域安全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设置、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工作; 4.3.2负责本区域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设施的同时投运。 5、安全标志管理 5.1安全色、图形符号、安全标志的形式,除公司特别规定外,必须符合 GB2893、GB2894的规定。 5.2各部门应在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内容应能全面涵盖区域内全部危险有害因素。 5.3安全标志的设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3.1安全标志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5.3.2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5.3.3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影响认读。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5.3.4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5.3.5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3.6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

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word)

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内的单位与个人。 3 术语、定义 3.1安全防护用品包含防护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2 劳动防护用品 指公司按标准为员工配备的, 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3.3 防护器具 指各类可燃、有害气体与氧含量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检测报警器)与防护、救护用空气、氧气呼吸器等。 3.4 可燃气体 是指氢气、液化石油气以及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烧气体等。 3.5 有害气体

是指一氧化碳、硫化氢以及挥发物挥发出的含有害成分的气体等。 3.6 检测报警器 是指用于检测生产区域或生产岗位空气中可燃、有害气体与空气中氧气含量, 并能发出报警信号的测量装置或组合。一般分为便携式和固定式两种。 3.7 呼吸器 是指用于防止吸入生产作业场所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和抵补缺氧危害, 保护呼吸器官的各类空气、氧气呼吸用防护器具及其组合。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门 4.1.1 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与完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2 负责防护器具配置计划的审核; 4.1.3 负责组织建立防护器具管理档案。 4.1.4 负责组织审核各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4.2 经营管理部负责审核、下发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计划并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4.3 宏泰贸易分公司负责在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内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并负责质量、售后服务等事宜的协调。 4.4 财务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的结算工作。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8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 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 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市 有关安全法规、规定,结合京西集团具体情况,制定 本办法。 1.2安全防护的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之一。安全防护指在施工程及其附近区域,因需要而 设置的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工 程,以及防止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而设置的防护栏 杆、防护盖板、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在搭设、使

用、维护方面的管理。 1.3凡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所属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参加安全防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2.1.3负责配备一名安全防护专业管理负责人及满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2.1.4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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