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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医疗纠纷防范

检验科医疗纠纷防范

检验科医疗纠纷防范

发表时间:2012-03-27T16:01:50.523Z 来源:《心理医生》2011年4月总第190期供稿作者:刘风华曹广亚[导读] 检验科产生医疗纠纷的环节很多,只要检验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生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

刘风华曹广亚

(武警上海市总队医院上海长宁201103)【摘要】总结本科室常见纠纷提出如何避免纠纷本科常见纠纷主要为患者对检验结果的质疑患者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患者对服务流程不满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避免医疗纠纷【关键词】检验科;患者;纠纷【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7-8231(2011)04-0079-01 随着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检验医学也迎来了春天。检验学科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这些新技术、新方法在为临床提供及时、准确信息的同时,也对检验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医生申请检验项目开始到一个检验报告单的发出,诸多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发生问题,引发医疗纠纷。另一方面随着医院的发展,来检验科就诊患者人数不断增加,医疗纠纷也随之增加。加之患者维权意识和对医疗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因检验科管理不到位、服务跟不上、流程不合理等引发的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1]。现就检验科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如何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探讨如下:

1患者对检验结果的质疑

1.1同一患者,短时间内在不同医院同一项目检测结果不一致,这会给患者带来很大疑问,究竟应该相信哪家医院的检测结果,这是当下较常遇见的问题。近年来检验医学快速发展,同一检测项目有很多种检测方法、不同的仪器和试剂,灵敏度和准确性都不同,这样就使检测结果之间有偏差,有的偏差甚至很大,并且有的项目还没有金标准,在检验结果不一致时,无法判断谁对谁错,给患者带来很大的疑惑,因而很容易产生纠纷。这类纠纷的产生对检验科工作人员是很大的考验,它需要你对检验学科的新技术、新方法有较全面的了解,知道所做的检验项目有哪些方法、哪些仪器、哪些试剂,它们检测的原理及结果有何不同,只有这样才能给患者一个合理的解释,满意的答复,争取患者的理解,避免纠纷。

1.2同一患者,在同一医院前后两次检测结果差异较大,提出异议。这类情况有两种:一是病人病情变化或是不同检测时间所致的结果差异,这种情况较好解释,患者容易理解,不会引发纠纷。另一种情况则较为复杂,原因很多,有的是给患者采血时搞错标本管 ,造成标本张冠李戴;有的是在输液患者的同侧肢体采集血标本进行检验,造成结果差异等等[1]。如遇到这类情况应尽快查出原因,及时与患者沟通,表达诚意, 取得患者的谅解。

2患者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

患者十万火急,医者漠不关心;患者频繁询问,医者惜字如金[2]。与患者讲话时不注意方式,语言生硬;对患者不主动,不热情;在患者多,工作忙碌时,容易急躁,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等等,这些都会使患者觉得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问题,易引发矛盾。因此要求检验人员面对就诊患者,必须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站在患者的角度 ,热情主动,认真倾听,耐心解释,以诚相待,使患者对你的服务满意。

3患者对服务流程不满

因科室之间协调不好,导致患者因抽血、付费等问题在各科室之间来回跑动而不满。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患者不付费就到检验科要求抽血,现在医院都实行网络化、无纸化管理,如患者不付费,检验科工作人员就无法得知患者的检验项目,无法进行检验,势必会让患者多跑冤枉路,引起患者不满。其实只要各科室工作人员多些责任心,告知患者到检验科前先去付费就完全可以避免此类纠纷。 4其他原因引起的纠纷

4.1因仪器出现故障,网络出现问题导致检验报告不能按时发出而引起患者不满。这就要求我们检验人员对自己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网络等要定期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生故障,有应急保障措施,尽可能按时发出检验报告,即便有所耽搁,也要对患者做好解释工作,不能一句仪器出现故障,晚点来拿检验报告打发了事,引发患者不满。

4.2现在医院都是信息化管理,有时在预检挂号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等写错,导致患者拿到与自己身份不符的检验报告单时产生疑问,会到检验科反复询问,而如此时恰逢检验科人员特别忙碌,就不会对患者耐心解释,易引发医患纠纷。这种情形只要检验科工作人员多些耐心、医务人员多些责任心完全可以避免。

4.3医生开出检验申请后 ,没有及时告知患者检验前应做哪些准备 ,需不需要空腹,节假日能不能检验等等,使患者到检验科后才得知要改日才能检验就产生不满情绪,引发矛盾。

检验科是极易引起医疗纠纷的科室, 如果不及时有效地预防、解决纠纷,也就是说, 即使科室的服务对100名患者来说是满意的, 而如果有1 名患者因对服务不满意而抱怨投诉, 将会给科室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3]。

检验科产生医疗纠纷的环节很多,只要检验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生问题,都有可能引发医患纠纷。因此对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不容忽视。为了避免各类纠纷,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科室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科室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各环节质量控制,保证检验质量,这是检验科立足之本。只有在质量上得到保证,才能在患者对检验结果有质疑使给出一个令患者满意的解释。2、要加强科室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改善服务态度。只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才能让患者对你的服务满意。3、改进服务流程,使服务流程人性化、合理化。4、加强与医院其他科室的沟通,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杜绝一切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隐患。参考文献

[1]徐思芳,王玉林. 检验科应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J]吉林医学 , 2009, 30 (21) : 2692 [2]陈黔,任福祥. 检验科门诊急诊面临的医患心理矛盾及其对策[J]西南军医 , 2009, 11(5) : 965 [3]马粤健,唐海蓉. 检验科医疗纠纷防范探讨[J].中国误诊学杂志,2010,10(1):83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专业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8版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三)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

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史及实物均保存在医院。 (四)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五)对于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六)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涉及到对病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科主任应参与赔偿数额的最终商定。 (八)医疗纠纷病例的尸检、申请医学会鉴定、协议公证及法院应诉等事宜,由医务科牵头,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参与。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

医疗纠纷的心得体会

医疗纠纷的心得体会-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疗纠纷后的感想 改变观念,加强学习,提升内涵 医疗纠纷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通过学习医院里发生的几起医疗纠纷,感触颇深,我现就防范医疗纠纷浅谈点滴体会: 1.思想观念的转变 2.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的思想也要跟上时代发展的变化,转变以疾病为中心的传统观念,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现代理念.要注意维护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检验的每一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一切为病人服务的宗旨。 3.建立全面质量体系 我们依据二甲评审的标准,完善科室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通过学习培训,为操作人员所熟悉和遵守,包括标本收集、运送、保存、处理的要求,实验方法原理、操作步骤、试剂和仪器的要求,实验室工作条件、仪器校准方法及校准物、量值的溯源、方法的有限性和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物参考范围、质量控制措施等,让大家在工作中有据可依。 4.加强学习,提升内涵 21世纪检验医学的发展依靠高素质的检验人员,要求实验室精细分工与多技能化发展相结合,即需要同时具备有基础技能、临床技能、管理技能和专业发展技能。坚持执行终身继续教育制度,是现代

医学提出的要求,检验人员必须参加多层次多方面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学科理论和技术水平。 4.增强防范医疗差错事故的意识, 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和态度.要认识到,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会给患者及家属带来痛苦,造成不幸.也会给自己带来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影响工作.同时也会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影响医院在社会上的声誉形象。 5.加强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与畅通的医技沟通渠道 医患沟通是建立和谐关系的前提。在日常工作中,一个微笑能够化解病人在采血时内心的恐惧;一句安慰能够抚平患者内心的焦虑;一句叮嘱能够让患者掌握取报告的方法及流程。也许我们工作很忙,也许我们会碰到五花八门的患者,每天进行同一动作我们会很烦,但当病人说一声“谢谢”“给您添麻烦”时,我们心里同样开满了的幸福之花。让你我共牵手,共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桥梁。 加强与医、技、护的沟通,保证检验质量 我们以不同方式告知临床医护人员或病人检验标本采集方法、程序、标本容器等要求,让采集环节都要有统一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监督,避免因饮食、药物、运动、体位、止血带等因素影响检验结果。 在新的设备和方法投入使用之前,我们通过走访临床或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等形式,让临床医务人员熟悉新开展的检验项目及意义,提高临床医生对检验报告的信任度,逐渐消除对检验科的偏

医疗纠纷处理及防范技巧与案例分析(讲稿)

医疗纠纷处理与防范技巧与案例分析 一、中国医患关系现状 1、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暴力事件不断发生; 2、医生形象被丑化,变成了“白狼”“魔鬼”; 3、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相互防备。 我们如何面对患者呢? ——理解患者体现人性关怀 二、医患关系和谐关键 1、理解患者! 2、因为某一天,我们自己也可能成为患者。 3、调查表明:大部分投诉与医疗技术无关。 三、医患沟通的艺术 1、患者就医时的心理状态 ①否认(讳疾忌医):患病后原有角色、权利丧失,出现惆怅感,不愿意承认已发生的事实,总认为“生病”是不光彩的事。医师要理解患者,不要指责和批评,甚至说出“早干什么去了?”而要耐心帮助他们分析病因、治疗方法、积极治疗后的预期等,使他们对待疾病有“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积极配合医师治疗。 ②恐惧、焦虑:这种心理的产生,除了与疾病带来的生理上的不适和痛苦有关外,还可能源于常被医师忽视的、而被患者认为很重的社会压力——不能上班、不能履行社会及

家庭义务所产生的负疚感。对此医者应表示同情、关怀与安慰。出于恐惧和焦虑,患者可能会对医疗结果抱有不现实的期望。当医疗结果未达到其期望值时,不满与投诉随之产生。 ③易产生愤怒情绪: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排长队挂号、长时间候诊、交通不便、气候影响、经济压力、无助、社会歧视等。而难于确诊、治疗的疾病或已有明确诊断却难以治愈的疾病,常使患者因产生无望的情绪而生怒。如果医师对上述诸因素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在接诊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解释、说明或鼓励,以化解病人暂时的愤怒,应可能形成医患矛盾。 2、医患沟通存在的问题 ①据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对三家综合医院医疗投诉分析表明: 80%医疗纠纷与医患沟通不到位有关,只有不到20%的案例与医疗技术有关。 ②打断患者说话:72%的医生平均23秒后就打断患者说话,患者不间断陈述的时间只有6秒钟; ③忽视患者心理:医生只注意身体疾病,而不重视患者的心理感受; 研究表明:缺乏与患者沟通的医生更容易成被告。 3、医患沟通的技巧---倾听 倾听,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技巧。医生必须尽可能耐心、充满同情地倾听病人的诉述,并有所反应。饱受各种痛苦折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篇一: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lass=txt>一、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3.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7.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 45天内完成 a.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 10.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14.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小时 b. 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检验科应急预案模版

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1、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换输生理盐水。 2、报告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及护士长,并保留未输完的血袋,以备检验。 3、对发生输血反应的患者,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根据病情给予患者相应救治处理。 4、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安慰患者,减轻患者的焦虑、紧张。 5、按要求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记录表,上报血库。 6、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将保留血袋及抽取患者血样一起送输血科。 7、加强病情观察,做好抢救记录。

检验科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火灾: 1、及时处理火源。生化室、细菌室、库房常备干粉灭火器各一个。 2、切断电源,同时报告总值班。火警119。 3、疏散人员。 4、转移贵重仪器,如生化分析仪、血球仪、易燃易爆品。 二、高致病性微生物感染或泄漏: 1、发现一类传染病源体,先封闭实验室或可能造成微生物扩散的场所,封闭标本。 2、及时报告院感科、总值班或医务科。 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严格按传染病防护法进行工作环境消毒和接触人员消毒。 5、对各种可能污染性废物封存消毒。 三、传染性物品致皮肤粘膜损伤 1、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将伤口血液向外挤压后消毒止血。 3、外科包扎。 4、注射相关抗毒素密切观察。 四、腐蚀、刺激、剧毒化学品泄漏 1、如与皮肤、身体接触,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

2、开窗通风。 3、对泄漏品进行封闭处理。 4、及时向保卫科报告。

病员候检、检查时发生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在候检、检查时,病员偶可发生意外情况,对此,检验科医务人员要加以高度重视,若出现下列情况,首先应保护病员和他人安全,在采取急救措施的同时呼叫相关科室人员(如门诊、急诊科、外科)前来协助处理。减少意外伤害,维护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检验科病人意外事件应急处理组织 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王xx 应急处理小组成员:何xxx、xx、赵xx、唐xx、王x、刘xx。 二、防范措施 1.给候检、检查病人创造一个整洁、安静和舒适的环境。 2.科室医务人员每天上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与清除危险物品与安全隐患。 3.医务人员在接待病员过程中注意服务态度与医患沟通技巧,询问语言热情、关心、轻柔,不要激怒病员。 三、处理措施 1.对兴奋躁动、伤人、毁物的病人做好安抚,安静下来后作为急诊病人优先检查;对不合作病员不要强行检查;应由家属取报告;必要时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进行保护性约束,紧急情况下可通知保卫科人员协助约束病员;由家属和门诊医生决定是否继续检查和住院治疗。 2.病员突然产生自伤、自杀行为,如吞食异物、撞墙、锐器刺伤、刀割伤等时,医务人员要高度警惕,夺下凶器和异物,发现有外伤出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修订版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四章【纠纷评估】 第五章【性质认定】 第六章【经济罚则】 第七章【行政罚则】 第八章【风险基金】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处理随意性,使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了处理医疗纠纷(事故)责任明晰,奖罚有据到位,以警示全院工作人员依法执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标】全院各医疗科室、各职能科室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和医院各项医疗制度。 第三条【预案】医疗纠纷(事故)高危科室,要针对本科医疗纠纷发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本科室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并报医防科备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领导负责制】医疗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医院各主管领导、各临床科室主

任、各职能科室科长在各自分管职能范围内,对其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第五条【医防科职责】医防科为全院处理医疗纠纷(事故)的主管、指导、协调部门,并直接负责处理复杂、重大的医疗纠纷的调查、核实、调解、谈判和处理工作。并且主管和协调医疗纠纷鉴定、尸检、诉讼等工作。 第六条【医教科职责】医教科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协助医防科对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工作。 第七条【保卫科职责】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遇有暴力倾向苗头时,负责向警方及时报告。当医患双方谈判时,应医防科要求指派保卫人员全程陪同医院谈判代表,不得离开谈判现场,确保谈判代表人身安全。对于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暴力行为以及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的行为,保卫科要果断制止,并负责现场取证,向警方和医防科提供证据。当患方在医院科室恶意闹事时,当事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卫科,保卫科应立即到达当事科室(最多不超过5分钟),并在闹事平息之前保卫科不得离开现场,保卫科应保证当事科室的医务人员的安全,并配合医防科、责任科室积极创造医患谈判的条件,以便医防科尽快、有效介入解决纠纷。 第八条【责任科室职责】一般医疗纠纷(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除外)原则上归属各部门处理。病区各科室医疗纠纷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门诊各科室医疗纠纷由门诊部负责处理,急诊科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由药品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处理,由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引起的纠纷由器械科科长负责处理,收费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财务科科长负责处理,由后勤保障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行政科长负责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医疗纠纷由医防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第九条【复杂、重大案件解释】对于案件复杂、医患矛盾激烈的医疗纠纷由医防科直接介入处理,其他任何科室、任何人无解释的权利和义务,统一由医防科向患方解释。 第三章【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培训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培训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长沙市医调委主任莅临南仁开展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讲座 12月5日下午,长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李亦山主任应邀在长沙南仁医院会议室作了题为《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的卫生法学讲座。该讲座由院长刘晓萍主持,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20余名临床医护人员认真听取了讲座。 讲座上,从医40余年并拥有20年临床经验的李亦山主任以自己丰富的从医经验和现身案例向大家展示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性,在亲身经历了多起医疗纠纷后,向政府提出了建议:由政府建立第三方组织来调解医疗纠纷。医调委建立后,5年间解决近500起纠纷,成功率在95%以上。在现场,李主任以长沙市医调委总顾问的角度,从依法行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患者病情、措施以及风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选择权,以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并结合大量具体生动的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文进行了讲解。 现如今,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意识的提高,大家对医疗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医务人员与就医人员的信任出现了鸿沟,更由于某些医疗行为和医疗处理的不规范、医患沟通的不到位,导致医患关系愈发紧张,医疗纠纷频发。李主任强调,现在的医患关系已经变得很微妙了,全体医护人员要做到爱院如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管理,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纠纷的漏洞,守好“第一道防线”。 讲座上李主任还讲到,要规范处理医疗纠纷,就要从下面4个点着手。1、依法依规进行治疗,如获得医疗资质认证,手术时牢记家属签字等;2、操作医疗仪器时按医疗法规操作;3、注意与患者及患者家属间的及时沟通;4、各医护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医护水平。 在讲座结束后,院长刘晓萍表示,提高医护人员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能力,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十分重要。今后我们要更加严格规范医疗操作,积极与患者沟通,在保护患者基本利益的同时,提升医护人员的安全感,建立健康和谐的医疗体制。

浅析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浅析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发表时间:2014-08-15T15:48:29.980Z 来源:《医药前沿》2014年第16期供稿作者:冀新平巩林芳[导读] 加强行业间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交流、沟通,建立相关的数据库,通过真实事例总结对错处理方式,提出正确的处理建议。 冀新平巩林芳 (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 031100)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1752(2014)16-0305-01 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的杀医案值得警醒,医疗纠纷不断升级,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伴随临床医师对功能检查客观数据的增多及依赖性,医院检验科必须引起注意,重视自我约束,自我保护,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医疗纠纷防范与疾病预防的工作思路有相同之处,应该把握层次,标本兼顾,结合点面,区分缓急。检验科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这几年的工作经验,谈谈我的感想: 一.服务态度致关重要,患者患病而来,心情难免沉重,不经意的一句话就可能带来一场医疗纠纷,因此我们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消灭影响医患关系的服务忌语,提高服务质量,合理安排采血时间,尽量方便远路患者;多说几句话,如采血后告诉患者“您多压一会,防止血液外渗”、“您休息一下,衣服穿好再走小心感冒”等文明用语;明确告诉患者取检验报告单确切时间、地点;重点防范以下具有纠纷倾向的患者, 包括技术要求高、心理特殊、检查费用高等患者。具有纠纷倾向的医务人员, 包括综合素质欠佳、责任心不够强、服务态度差者。真正做到"四优一无",即医德优,质量优,服务优,费用优,无红包。 二.提高检验人员的法律意识,把相关法律规范落到实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从事医疗活动,即使出现难以避免的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因此,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及某些部门和地方规范等。近几年来,检验技术飞速发展,使得各个实验室的发展也大不相同,实验室管理者应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建立严格的SOP( 操作规程) 文件(内容包括标本采集、运送、贮存的要求,实验方法、原理、步骤、试剂和仪器、实验工作条件、标准物、干扰物影响、分析物参考值,质控措施等等),并严格执行,确保遇有纠纷和诉讼时,有证可举,举证即胜,使之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利益。 三.检验报告单的质量是检验科的生命所在。每日测定标本的时候都要用已知的定值物来监控本日测定结果的质量(即室内质控),将检验结果控制允许误差范围内,积极参加市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优良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成绩,是发生纠纷时进行举证的重要参考依据.采用国家卫生部推荐的可靠、使用性强的检测方法。购置器材(仪器、试剂、耗材),应索取厂商的相关证明(营业执照、许可证、注册证等)。每日清洗仪器,做好仪器的维护,保证仪器处于良好状态.所用试剂必须有批准文号,注有使用期。对领来的试剂、试剂盒、耗材等要登记品种、数量、规格、失效期,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检验科从业人员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者,方可上岗。按操作手册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规定报告发送前检验者和审核者双查双签。每天无论普通患者还是急诊患者,为防止申请单、标本和检验结果的遗失,做好每个环节的时间登记,重点做好“三查三对”工作, 即查对患者姓名床号、标本类型及检验项目。临床标本的采集,通常是由护士或临床医生来实施,检验科很少关注,而只管检测,但常会发生临床标本因采集方法不正确,而得到错误的检验结果。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检验科应该主动地、经常地指导临床工作者,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标本采集和保存的有关知识手册,便于临床检索。为了避免检验结果的有误,检验标本至少保留3天,并妥善保存.检验报告应该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切忌涂改、伪造检验报告。对于报告复核过程中,需要修改的地方,不能涂抹,而应该将错误的内容用横线删除,保留字迹清晰可辨,再将正确的内容书写在旁边。检验报告的描述应该力求科学、客观、严谨,最好注明“本次结果仅对所检测的标本负责”。应重视检验结果的原始记录 ,各种检测项目的结果是有法律效力的。 四.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与临床医生的沟通,将各项检验的目的、用途、意义、对结果的分析和解释等整理出来,发给临床医生;在检验结果异常时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核实结果是否与患者病情吻合;遇到生命临界值的检验结果或特殊意义的结果,立刻向专业主管和申请医师报告,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加强行业间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交流、沟通,建立相关的数据库,通过真实事例总结对错处理方式,提出正确的处理建议。 总之,正确防范检验工作中的医疗纠纷,需要检验人员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改进服务态度,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检验质量,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与临床医生的沟通,重视自我约束,自我保护,防范于未然,努力做好这些,可以有效预防检验工作中医疗纠纷的发生。

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章爱芬 (无锡市人民医院,江苏无锡214023) 〔中图分类号〕R197.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376(2014)11-0048-03 〔摘要〕随着社会发展,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医患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正确认识目前的医疗现状,找到化解医患矛盾的钥匙,使医患关系回归正常的轨道,是管理者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医疗现状;.医患矛盾原因;医疗糾纷的防范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全国卫生行政部门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国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5093件,打伤医务人员2604人,医院财产损失6709万元;2004年,全国发生该类事件8093件,打伤医务人员3735人,医院财产损失12412万元;2006年1~10月,此类事件增加到9831件,打伤医务人员5519人,医院财产损失20 467万元。河南省医师协会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73. 85%的医院出现过患者或家属在医院内拉横幅,聚众同攻医院、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现象,64.62%的医院出现过患者或家+属殴打陕务人员的现象,97.69%的医院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仍给予赔付,64.62%的医院认为当前医务人员的执业状况较差,甚至恶劣[9]。本文旨在对这一现象进行探讨,从中寻找新形势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的新特点和新观念。 1新形势下医疔纠纷的现状与特点 目前医疗纠纷的现状可归纳为“纠纷多,类型广,索赔高,处理难”⑴。具体表现为:(1)医疗纠纷数量成倍增加,非医疗事故者明显多于医疗事故者,例如收费纠纷、服务纠纷等。(2)索赔额增高,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3)以往以行政处理为主,现在有相当一部分转向诉诸法律,不但增加了难度和成本,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个案的判决差异较大,同情弱者的思维方式以及参考人身伤害赔偿条款的做法往往使医院被判脱离国情和医学科学的高额赔偿,医院难以接受。(4)“医闹”现象:以医疗纠纷为由扰乱医院医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故意诽镑,敲诈勒索等不良现象甚至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给医院造 收稿日期:2014-07-24 48 成损失,更增加了处理的难度。 2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成因与分析[2] 2.1医源性因素。某些医院领导忙于抓经济,忽略了科学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导致个别医务人员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硬、.服务不到位、甚至违章违规、擅离职守,以至在诊疗中发生误诊误治、延误抢救、操作失误等失误,由此引发责任在院方的纠纷。 2.2误解性因素。医疗本身是一种高科技髙风险的行业,由于人们对“高风险”认识不足,期望值过高,一旦疗效不好、有残缺或者死亡,往往误认为必定是医务人员出了什么差错。此外,医疗作为一种社会福利,费用由国家或单位报销的思想根深蒂固,一些人的潜意识里就是看病不用花钱,现在要个人自己出一些,心理就不平衡,把气出在医院头上,特别是疗效不如人意时,更是不能自拔,非闹一下不可。 2.3误导性因素。在医患关系上,特别是在医疗纠纷中,病人作为弱者往往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同情,加上有些传媒不当炒作,整个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损害,信任度下降。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下,一旦疗效不如人意,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可能是医务人员出了错,甚至可能因误导诱发纠纷。 2.4故意性因素。个别心怀不轨的人为赖帐或敲诈,故意挑起纠纷;个别脾气暴躁者到医院看病闹事,甚至还有打骂恐吓医务人员和打砸医疗机构等恶性事件的报道。这种情况即所谓的“医闹”现象。 3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3.1医院自律是防范医疗纠纷的主要举措。医疗纠纷因素中,医源性因素被认为是最主要的因素,即使在其他因素占主导的个案中,也常或多或少带 Medical Equipment VoL27,No.11有医源性的问题。因此,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医院自律,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改进工作。“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是医院的服务宗旨;“以病人为中心,让病人放心满意”应成为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科技兴院,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以德治院,以法治院,做好岗位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各项有关卫生法律、法

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院检验科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一、改善检验人员的服务态度 医疗纠纷的发生,大多数是因为医务人员言语不慎、态度不好而起。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法制的健全,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要求也逐渐提高,这就要求检验人员注重道德素质修养,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合理安排采血时间,方便远路患者;多说几句话,如采血后告诉患者“您多压一会,防止血液外渗”、“您采完血了’可以吃东西了”、“您休息—下,衣服穿好再走小心感冒”等文明用语;明确告诉患者取检验报告单的确切时间、地点等,为患者提供周到、细致、温馨的服务。 二、提高检验人员的法律意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从事医疗活动,即使出现难以避免的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因此,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及某些部门和地方规范等。 三、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实验室管理者应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同时应根据实验室开展的各类实验项目,结合最新版的《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与最新检验技术,制定与实验室适应的标准操作规程,编制操作手册。实验室工作按照标准化程序运转,医技人员执行标准化操作,这是预防与减少检验医疗纠

纷非常重要的一环。 四、做好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室内质控是提高检验质量的基础,每次测定标本的时候都要用已知的定值物来监控本次测定结果的质量,只有所得的质控结果在规定的范围内,所测定的临床标本结果才可靠,否则必须先校正好仪器,再用于临床标本的检测。对于无定值质控物的检测项目,要注意试验的反应曲线,以及结果的精密度是否良好。室间质评是衡量本实验室与其他实验室存在的差距,是对检测实验室结果准确性的一个综合评价指标,检验人员要认真对待,争取取得好的成绩。优良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成绩,是发生纠纷时进行举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严格标本采集、送检和保管 合格的检测标本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的基础。临床标本的采集,通常是由护士或临床医生来实施,检验科以前很少关注,而只管检测,但常会发生临床标本因采集方法不正确,而得到错误的检验结果。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检验科应该主动地、经常地指导临床工作者,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标本采集和保存的有关知识手册,便于临床检索。通过这些工作力争临床能够提供良好的达标的送检标本,避免因标本质量不合格而重复采集标本,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为了避免检验结果的有误,检验标本至少保留3天。尤其是定性类检测的标本,如肝炎、艾滋病等病原体指标的测定,阳性结果的标本至少要保存7-10天,以便在患者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能够重新取出标本进行测定。 六、重视对可疑报告的复查 临床检验中,对于数值类的检测报告,如血液常规、生化项目等的检测,结果特别异常的,首先要与临床医生联系,若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相符合,必须重新检测该标

医疗纠纷分类、预防、处理及惩罚意见稿

某某医院 医疗纠纷分类、预防、处理及惩罚意见稿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相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其主要矛盾来源于患者及家属对疾病治疗的期望值与现实情况存在的差距。 第一部分:医疗纠纷分形分类: 总结我院以往纠纷实例,常见分类如下: 一.法律法规意识淡漠 1.不注重医疗文件书写 2.违背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 3.出具不合法医疗证明(未见患者开具诊断证明) 4.修改住院证诊断,缩小创面面积。 二.并发症及风险防范欠缺 1.风险预见性差,或预见了但防范不够 2.检查或手术适应症掌握不准确 3.告知不到位或告知过度 三.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制度 1.查对制度执行不严,发错药,打错针,输入被污染液体,手术器械、敷料遗留体内。 2.发生并发症后未详查原因,错误判断 3.无菌操作不严导致院内感染

4.推诿病人 四.服务态度不好,医患关系不融洽 1.对患者不关心,处置不积极,病人求助时推卸责任:“不关我的事” 2.沟通缺乏技巧,解释不耐心,态度生硬。 五.技术方面 1.专业知识面窄,误诊误治或漏诊漏治 2.基本技能不过关,操作失误 3.新业务新技术操作欠熟练 六.非医源性问题引发纠纷 1.设备检修不及时,发生故障引起意外 2.医院环境安全疏漏致意外事故 七.患方原因 1.缺乏医学知识 2.期望值过高,缺乏风险意识, 3.法制不健全,促成患方无理取闹

第二部分:医疗纠纷的预防 产生医疗纠纷有多方面的因素,要做到预防为主,需要全院参与。一.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1、院科两级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范,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诚信服务,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体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辅的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及文化素养。 二.加强诊疗质量知识的培训、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1、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力度,加强医务人员基本功训练。 2、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 3、提高医疗护理文件书写水平,做到客观、真实、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并做好保管工作。 4、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对有创操作、抗生素使用、手术知情同意等内容,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签字同意程序。 5、做好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指导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低年资医师、护士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6、不定期选派科室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积极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开拓眼界,同时做好所学知识的讲授工作,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7、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充分做好论证、预案、知情同意等准备工作,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及时消除隐患。 1、院质控组织除不定期抽查外,定期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考核。监督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法规、规章、职责、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的执行情况,同时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并制定改进措施,从严把好质量关,使诊疗全过程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 2、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对本科各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检查两次,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发现医疗隐患,及时纠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 一、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一)医院各科室、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临床、医技科室要立足本科室制定相应的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二)各级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严格依法行医。 (三)各级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以及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四)各级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诊疗操作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五)医院不断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教育,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责任意识。 (六)严格落实“医患沟通”制度,不断提高医护员工沟通能力和技巧。 (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尊重、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八)严格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九)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监督调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十)各科室要密切关注患者,认真自查,对有纠纷迹象的患者,要立即上报相关主管职能科室,并耐心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 二、医疗纠纷处理预案 (一)处理原则:预防为主,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二)凡发现医疗纠纷迹象或发生医疗纠纷者,应立即上报主管职能科室。 (三)各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医疗纠纷迹象应立即解释、沟通、并报告科室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核实情况,主动关注患者及其家属情绪动态,做好沟通,解答患者或其家属疑问,以抑制纠纷发展,并向相关的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报告。 (四)各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医疗纠纷的,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到现场进行解释说明,参与抢救或治疗,避免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对于突然发生的医疗纠纷,按照《突发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

发生医疗纠纷该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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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 2014-02-03 21:18:40| 分类:业务文章 | 标签: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举报|字号订阅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医疗纠纷的影响 《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0年7月1日施行。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这一部分,是全新的规定。在《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前处理医疗损害侵权纠纷的审判实践中,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及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但在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如何在医疗损害侵权纠纷案件中准确适用该法,成为我们审判实践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纠纷的类型将发生变化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时所引发的纠纷。在实践中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医患纠葛,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纠纷。广义的医疗纠纷是指病人或家属对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不满意,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或者医疗机构存在其他违反医疗服务合同的行为,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伤残或死亡,以及诊疗过程中,加重了病人痛苦等情况,要求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纠纷。

1、《侵权责任法》实施前的医疗纠纷类型 《侵权责任法》实施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纠纷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医疗侵权纠纷,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医疗事故纠纷和非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二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其实,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医疗纠纷分别严格归属于这两大类型中的某一个,而是常常发生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即一个医疗纠纷既可以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本文根据医疗机构侵权和履行义务行为对产生纠纷所起的作用的大小以及患方诉讼所选择的责任追究方式,区分为医疗侵权和医疗服务合同两类纠纷。 2、《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纠纷的类型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纠纷从大的方面仍分为两种类型: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侵权纠纷。不同的是,医疗侵权纠纷不再区分医疗事故纠纷和非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专章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其中所规定的医疗损害方面的损害赔偿不再区分医疗事故与非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统一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侵权责任法》对下面问题的规定存在冲突: 1、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防范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一、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是前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晶,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光大和提高。质量是水平和责任的综合体现;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1、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环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面维护患方权益。 2、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1、法规意识 依法执业;遵守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双签字) 2、质量意识 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确保疗效、保障安全、维护健康。 3、服务意识

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 4、安全意识 遵守诊疗常规,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规范书写病历,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效益意识 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一是严格依法行医; 二是提高医疗质量;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遵守医疗规范; 五是履行告知义务; 六是加强医患沟通; 七是尊重患者选择; 八是强化行风建设。 四、解决医疗纠纷的4种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节; 三是医疗技术鉴定; 四是民事诉讼。 五、医疗安全的中心任务

坚持从源头、环节和过程防范,努力减少或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使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 六、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 七、医疗纠纷分类 医疗纠纷分为两大类: 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 ①、有过失医疗纠纷: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②、无过失医疗纠纷: 患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属于疾病自然转归,而患方却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 八、医疗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分四级11等 如果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患者的不良后果构成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就构成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分甲、乙二等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四等。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考试题及答案

2018年新版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试题 科室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部门是() A.卫生主管部门 B.司法行政部门 C.公安机关 D.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 2、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A.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 B.医务科长 C.应急办主任 D.科室主任 3、医疗纠纷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由()承担 A.医院 B.医生 C.患者 D. 责任比例 4、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A.1 B.3 C.7 D.15 5、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起施行 A.2018年11月1日; B.2018年10月1日; C.2018年12月1日; D.2019年10月1日 7、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引()发的争议 A. 诊疗活动 B.意见C规章制度 D.费用 8、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执业活动 A.6个月以上1年以下 B.1年以上3年以下 C.3年以上5年以下 D.5年以上7年以下 9、应当在患者死亡()小时内由具备资质的尸检机构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日。() A.8、4 B.12、5 C.24、6 D.48、7 10、国际法的规定患者应具有的基本权利不包括( ) A.免费医疗 B. 拒绝治疗 C. 参与评估 D. 要求保密 11、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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