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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紧急事件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地方行政法规

(11)职业病防治法

(12)重大危险源辩识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

1.4预案体系

项目部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为综合预案。

1.5工作原则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快速有效”的原则。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生产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2.生产安全分析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南职教园区四川省达州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建设项目

工程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韩家坝西南职教园区中部建设单位:四川省达州高级技工学校

设计单位: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四川省煤田地质局成都兴蜀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西化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达州市韩家坝西南职教园区中部,西靠城市南北主干道,东依城市次干道,北临园区生态核心公园,南接园区公共服务中心。本项目共有13栋楼,其中1、2#楼教学楼、3#综合楼、4号图书馆、10号综合实训楼为二类高层公建; 5-8#宿舍楼、9#学生食堂、11#机械制造类实训楼、12#汽车维修实训楼为多层公建,13#大门为单层公建。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校内道路总长约2600m,标准足球场一座,校内轿车教练场和停车场等场地约20000㎡,总占地面积为145280.00㎡,建筑面积为80874.30㎡,容积率为0.54。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等级为框架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6、8、9、10、12楼为甲级,门卫房为丙级,其余楼栋为乙级,地面粗糙度类别为B类。

本工程基础为:

本工程基础形式分别为:旋挖孔灌注桩和独立基础。

挖孔桩径为:D=1000mm、1200mm、1300mm、1400mm、1500mm,以中风化粉砂质泥岩为基础持力层(饱和抗压强度为标准值为5.3Mpa,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为3Mpa),桩长不小于5m,嵌岩深度进入持力层不得小于300mm。采用灌注桩后注浆,桩端注浆终止注浆压力5Mpa。

独立柱基以中风化粉砂质泥岩为基础持力层,其中5#楼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fak≥1000kpa ,其余楼栋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fak≥800Kpa。

2.2危险源分析及预防措施

2.2.1爆破事故预防措施

a、爆破要求

(1)在满足工程要求情况下,尽量减少爆破作业指数,并选用最佳的最小抵抗线。

(2)在设计前一定要摸清被爆介质的情况,详尽地掌握被爆体的各种

有关资料,然后进行精心设计和施工。注意避免将药包布置在软弱夹层里或基础的结合缝上,以防止从这些薄弱面处冲出飞石。

(3)选择最佳的炸药类型,一般来说,采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药对控制爆破飞石比较有利。

(4)不耦合装药和反向起爆。

(5)在浅眼爆破时,尽量少用或不用导爆索起爆系统。实践证明,导爆索起爆系统使炮孔起爆的同步性增加,从而增大了同段起爆的爆破能量。此外,它还容易破坏堵塞的炮眼,减弱堵塞作用,从而产生大量的飞石。

(6)设计合理的起爆顺序和最佳的延期时间,以尽量减少爆破飞石。

(7)装药前要认真复核孔距、排距、孔深和最小抵抗力线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应根据实测资料采取补救措施或修改装药量,严格禁止多装药。

(8)做好炮孔的堵塞工作,严防堵塞物中夹杂碎石。

(9)在控制爆破中,可对被爆体采取严密的覆盖,覆盖材料有草袋、钢丝网、帆布以及装土的袋子等。

(10)进行二次破碎时,有条件的话,尽量采用机械破碎、水力破碎或高能燃烧剂、静态破碎剂等方法破碎。

b、爆破飞石防护措施

(1)为爆区作业人员设置掩体。

(2)加强个体防护。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穿着整齐,并佩带安全帽。

(3)爆源与被保护对象之间设置防护排架,挂钢丝网等以拦截飞石,对被保护对象采取严密的覆盖,以防飞石的破坏。

c、爆破震动的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爆区周围人和物的安全以及工业生产的经济性,必须将爆破地震的危害严格地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对此,主要采取以下方法控制爆破震动危害:

(1)采用适当的爆破类型。爆破地震的强度随爆破作业指数n值地增大而减少,实测得出,n=1.5的抛掷爆破与n=0.8的松动爆破相比,振速可降低4%~22%。

(2)采用能获得最大松动的爆破设计。松动条件良好的炮孔爆破,即靠近自由面炮孔爆破产生的震动较少。使用延发爆破技术开辟内部自由面,以便爆破后产生的压缩波可以从这些自由面反射,通过正确设计延发起爆方案,就能获得最大地松动。

(3)选用低威力、低爆速的炸药。实践证明,炸药的波阻抗ρD不同,爆破震动强度也不同。ρD越大,爆破震动强度也越大,且炸药波阻抗ρD

越接近岩石地波阻抗ρC,其震动强度也越大。

(4)限制一次爆破的最大用药量。由爆破振速计算公式可以看出,振速与药量成正比,因此控制用药量就可以控制震动强度。

(5)选用适当的单位炸药消耗量。过大的单位炸药消耗量,会使爆破震动与空气冲击波都增大,并引起岩块过度地位移或抛掷。相反,过小的单位炸药消耗量,也会由于延迟和减少从自由面反射回来的拉伸回来的拉伸波效应,从而使爆破震动增大。

(6)选用适当的装药结构。实践证明,装药结构对爆破地震效应有明显的影响,装药越分散,地震效应越小。工程实践中,为降低爆破震动通常采用以下几种装药结构:不耦合装药,在大爆破中采用铜室条形药包,空气间隔装药,孔底为空气垫层的装药结构。

(7)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微差爆破以毫秒级的时间间隔分批起爆装药,大量的试验研究表明,在总装药量和其他爆破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微差爆破的振速比齐发爆破可降低40%~60%。

(8)应用预裂爆破或开挖减振沟。预裂爆破和开挖减振沟都是使地震波达到裂隙面或沟道时发生反射,以减少透射到被保护物的地震波能量。

(9)调整爆破工程传爆方向,以改变与被保护物的方位关系。

(10)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如河流、深沟、渠道、断层等,都有显著的隔震减震作用。

d、爆破空气冲击波的控制措施

为确保人员和建筑物等的安全,在爆破作业时,必须对空气冲击波加以控制,使之低于他们允许的超压值。如果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爆破药量和安全距离的要求,可在爆源或保护对象附近构筑障碍物,以消除空气冲击波的强度。

控制空气冲击波的途径有四种:防止产生强烈的冲击波;冲击波产生后立即消弱;在冲击波传播过程中进行消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空气冲击波的通道。

从装药能量的角度看,空气冲击波是炸药爆炸产生的一部分能量通过空气散失而成,所以空气冲击波的强度与爆破能量利用率有密切关系。从爆破技术上讲,精心设计,精心施工,采用最优的爆破参数和爆破器材,减少一次爆破的起爆药量,微差爆破,良好的堵塞,反向起爆分散装药等,都是既能改善爆破效果,又能降低冲击波强度的有效措施。

在爆破区构筑堵波墙,可以在空气冲击波产生后或传播过程中加以消弱。在空气冲击波形成的瞬间,利用少数反向布置的辅助药包或彼此反向布置的药包,也可消弱空气冲击波形成时的强度。

e、早爆的预防措施

(1)采用半导体的输药软管,这种软管在装药时,作为向大地排泄静电荷的通路。它必须具有以下两个特性:A、具有足够的导电性,以保证将装药过程中所产生的静电荷迅速排泄到大地中去,防止静电积累。B、具有足够的电阻,以防止杂散电流流入电爆网路内,从而引起电雷管的早爆。

(2)应采用金属的装药器和金属的附属设备,以保证装药系统与大地之间具有一条电的通路。只要将这些设备安放在潮湿或导电的岩石上就足以满足接地的要求。如果附上一根金属链条接地就更可靠。

(3)为了将炮孔中积累在炸药颗粒上的静电通过炮孔壁排泄到大地中去,因此在炮孔中严禁采用绝缘的炮孔套管。

(4)采用抗静电的电雷管。

(5)现场操作人员不宜穿化纤、毛与化纤混纺的衣服,特别是不要将毛衣与化纤衣重叠穿着。

f、现场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1)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存放场地内不应有杂物。

(2)运至作业地面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爆破器材堆上,就覆盖帆布或搭简易的帐篷。

(3)作业地点只应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

(4)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炸药与雷管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5)作业时必须将雷管放入雷管作业箱内,必须按要求加锁。

(6)距离临时存放点周边50m范围内,严禁烟火等有危害的活动。

(7)加工起爆药包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外检查、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保证装填的炮孔能准爆。

2.2.2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一、土方工程

1、基坑槽边堆放工程或施工用料,应距坑槽边沿1m以上的距离。

2、重物距土坡的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m ;小车不小于2m;起重机不小于4 m;土方堆放不小于2 m,堆土高度不超过1.5m。

3、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薄膜或抹砂浆覆盖,或砌石、水泥编织袋装土堆压,或挂铁丝网、抹水泥砂浆等方法保护。

4、做好坡脚和坡顶排水措施,以拦阻地表面水冲刷坡面和地下水冲刷坡脚造成边坡失稳坍塌。

5、基坑槽回填土时,支护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不得全部拆除后再回填,以防边坡失稳,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再拆除旧的。

二、砌筑工程

1、架子堆料,应严格控制堆重,以确保较大的安全储备。均布荷载堆重不得超过3KN/m2,集中荷载不得超过1.5KN;侧码不得超过三层,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

2、在楼层上堆料时,应先在其房间预制板下支好保安支柱,方可堆料。

三、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的构造尺寸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与墙面应设置足够和牢固的拉结点,不得随意加大脚手杆距离或不设拉结,造成架子变形或倾倒。

2、脚手架地基应整平夯实,或加设垫木、垫板,使其有足够的承载力,以防止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陷。

3、脚手架斜道外侧和上料平台必须绑1.2m 高的护身栏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挂防护立网,并随施工升高而升高。

4、脚手板要满铺、铺平、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5、脚手搭设过程中要及进设置联墙杆剪刀撑以及必要的拉绳和吊索,避免搭设过程中发生偏斜和倾倒。

6、采用里脚手砌外墙,要沿墙外支设安全网,其伸出宽度不少于2m ,外口要高于里口,两网搭接应扎接牢固,每隔一定距离应用拉绳将斜杆与地面的锚桩拉牢,安全网除随楼层升高而逐步上升外,还应在下面间距3~4层的部位加设一道安全网。

7、在拱形屋面或坡度大的屋面上施工时,檐口四周应利用轻型金属挂架绑安全栏杆,设安全挡板或立挂安全网。

8、脚手架搭设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高层建筑脚手架和特种工程脚手架在使用前更应进行严格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四、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

模板安装应按顺序进行。安装柱、墙模板应随时支撑固定或与主筋临时拉结固定,防止倾覆伤人。

模板及支撑系统在未固定前,不得在模板上进行操作或利用拉杆上下人。

安装预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设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以利稳固变形造成模板失稳。

吊装模板应将吊装机械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不得大幅度摆动。

大模板吊至存放地点时,应一次放稳,并保持自稳角70°--75°。在高空安放过夜时,应将相邻两块木模板拉结。大模板安装后,应立即上紧穿墙螺栓。

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就位的模板或支承件联结稳固,不得架空浮搁。

2、模板拆除

拆模时应按序由上而下逐块拆除,拆组合钢模板应逐块拆除U形卡和L形插销,避免整体塌落。拆除承重顶板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确保安全作业。

组合钢模板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拆随运走,不得放在脚手板上,并严禁抛掷。

预制拼装柱、梁模板拆除时,应先挂好吊索再拆除拉杆及两片柱、梁模板的连接件,待模板脱离混凝土表面之后,再起吊运走。 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其一层楼板的支撑不得拆除。

拆下的木支撑、木挡要随时拔掉上面的钉子,并堆放整齐,防止朝天钉伤人。

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松扣的模板、支承件拆下运走,防止坠落伤人或操作人员高处坠落。

高处拆模时,不得乱堆乱放模板部件;脚手架或工作台上临时堆放模板,不宜超过3层,再堆放的部件连同操作人员及机具等的荷载不得超过脚手架或工作台的设计控制荷载,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不得超过3KN/m2

五、砼工程

1、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泵输送时,管道应连接和支撑牢固,试送合格后才能正式输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2、振捣混凝土发现模板鼓胀、变形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防止坍塌。

3、泵车浇筑混凝土,泵车支脚应全部伸出,底部应设木板或钢板支固,以保稳定;泵车离未支护基坑的安全距离应为基坑深度再加1m;布料杆伸长时,其端头到高压电缆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8m。

4、泵车布料杆采取侧向伸出布料时,应进行稳定性验算,使倾覆力矩小于反倾覆力距。严禁利用布料杆作起重或拖拉物件。

5、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严禁移动车身,应将上段布料杆拆叠固定,移动速度不超过10km/h。布料杆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应系防脱安全绳带。

六、塔吊安全

塔吊基础要有设计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验收,塔吊附着连接应可靠并按方案构造施工,塔吊不应超载超速运行。

2.2.3机械事故预防措施

一、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命令和规章制度。加强法制观念,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尊章守纪、确保安全”。

2、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明了机械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和用途,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培训期满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各种自行轮胎式机械则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驾驶操作。

3、酒后患有防碍驾驶疾病和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不能正常工作的机上人员,不允许驾驶和操作机械。非驾驶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严肃认真,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谈、打闹、开玩笑和看书看报或作防碍操作的动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机械设备时必须停机。

5、机械设备应有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认真做好各级保养。要爱护机械设备,精心维护、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每班应填写好设备的运转维修、油料消耗等原始记录。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必须把机械运转情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保养项目等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并经接班人签认。重要注意事项还要作口头交代。

7、机械的启动、停车及运转均应由值班司机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开停。凡值班司机缺勤,应派适当技工接替。主要工程机械的替班司机亦应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得以低级别的或无经验的人员顶替。

8、机械起动前,工作中和工作完毕后,均应随时检查各部,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提出保修意见。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9、机械开动之前,必须检查各传动部分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制动系统是否可靠,确定无误后方可起动机械。

10、操作人员如需要在非本人所管的机械上操作时,必须熟悉该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二、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要求

1、机械设备在运转中,禁止进行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作业。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后检查。在对工作机构如刀片、铲斗及挖土斗或梁、臂等钢结构进行维修、焊、铆作业时,必须把这些工作机构放到最低位置或落到地上并在适当部位用木块支承,以防跌落而发生意外事故。

2、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工作人员和施工指挥人员必须

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果需要在半径之内工作时,机械必须停止回转并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应彼此密切联系确保安全生产。

3、长期封存或停用一个月以上的机械设备,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认真做好保养工作。封存机械要防止雨淋、水泡、锈蚀。机械的钢丝绳、弹簧、板簧等应解除负荷。封存机械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有动力的机械每月应运转一次,每次运转约30分钟。无动力的机械应设法摇转,并进行润滑保养。

4、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验运转,以防机械设备的早期磨损。

5、机械设备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⑴、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

⑵、气候突变、发生爆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⑶、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⑷、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⑸、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坡道打滑时;

⑹、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损失效时;

⑺、工作面净空不能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⑻、夏季气温超过摄氏40度时。

6、机械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或通过时,机体最高点与电线间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值。如果不能保证以上距离,应暂时停电或通过线路管理机构搭好护线架后方可工作。

7、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起动内烯机后待水温升至说明书规定值,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带上动力输出装置进行作业。

8、液压转向的机械,在发动机运转时,严禁用方向盘作为抓手上下机械,避免机身摆动而发生事故。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如停止作业检修时,必须释放压力。

9、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不准随意拆除或移作它用。

三、严格机械设备技术要求,确保安全施工

1、机械设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承载,按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扩大使用范围时,需经过分析计算,取得科学依据和采取有效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2、严格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不得随意挪为它用。如把装载机当作推土机或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等。

3、不得随意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去推、拉被陷设备或拖拉其它机械起动。

四、遵守机械设备使用时的安全防护及卫生要求

1、机械操作人员上班应穿戴好合乎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女同志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2、内燃机如发现缺水或过热而打开水箱时,应注意戴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口,以防蒸气冲出烫伤。

3、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造成人员中毒。机械在洞内作业时,必须装废气净化器,洞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证人员正常工作。

4、拉钢丝绳时必须戴好眼镜和手套。穿钢丝绳时手与滑轮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将手带入滑轮内夹伤。用钢丝绳拖车时应防备钢丝绳突然崩断伤人。

5、司机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吸烟。司机必须熟悉机械上所备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确保灭火器有效。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防火、防冻、防滑、防盗为中心内容的四防工作。机械设备使用或存放地点应有灭火装置。车间、场地、操纵室及机械设备四周禁止堆积易燃易爆物品。

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机械行走安全

1、履带式机械通过时必须铺垫防护材料,并不得急转弯,载重能力不够的桥梁应先采取加固措施。机械需要上公路行驶,必须先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告手续,遵守交通规则,在通过道路狭窄的集镇或人员密集的地区时,应低速行驶,前后车间隔不得小于15米,并派专人指挥,保证安全通行。

2、牵引机械行走时,不得用力过猛,牵引速度不得大于8公里/小时。

2.2.4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消防工作,建立义务消防小组,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二、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

三、现场设专用消防用水管网,配备消火栓,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设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四、加强防火工作,氧气瓶、乙炔瓶分开存放、集中管理,气瓶存蓄和使用时,要配齐消防器具。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 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率达100%。

2 存放的位置得当,便于使用,并用石棉瓦或油毡遮盖,防止锈蚀。

3 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涂有明显标志,不准挪动和做为它用。

4 干粉灭火器每二年更换一次。

5 消防栓的设置,符合消防规定,不准占用或覆盖。

6 各类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

7 项目安全员要建立好消防器材台帐,对消防器具要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检修一次,对用过的、老化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装粉、充气。确保器材完好、有效。真正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六、防火检查制度

1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 用火用电情况及其他火源管理情况;

3 建筑的耐火等级、平面布局和道路水源情况;

4 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5 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情况;

7 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8 消防重点部位“十项标准”的落实情况。

9 每次检查都要详细的记录资料,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整改措施都应有清晰的记录。

10 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要组织人员在隐患期整改时间内督促检查整改、并组织复查工作。

八、动用明火制度

1 起用明火之前,应做好防火措施,清理操作现场,准备灭火器。

2 操作人员应随身携带灭火器。

3 动用明火实行动火许可证制度,动火证由各单位制定一个管理人员签发。

4 在动明火之前,签证人应到现场查看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如有隐患,待整改好后,方可签证。

5 在没有取得动火许可证之前,操作人员严禁动用明火。

6 大家认真执行此项制度,如有违反,发生问题视情节严重给与严厉处罚。

九、木工棚车间防火制度

1 木工棚车间内不准吸烟;

2 严禁在木工棚车间附近生火;

3 木工棚车内的刨花、木屑、锯末要随时清除,做到工完场清;

4 成品或半成品要分开堆放,严禁或在发生。

五生活区防火制度

1 生活区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私烧电炉;

2 不准在生活区内使用明火;

3 生活区内的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动或做它用;

4 临时来队家属要教育子女不准在生活区内严禁玩火。

十、仓库(料场)防火制度

1 仓库(料场)不准吸烟;

2 严禁在仓库(料场)附近生火;

3 仓库(料场)附近不准住临时家属;

4 仓库(料场)内不准有火种;

5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开堆放,专人专管。

十一、施工现场看护制度

1 现场看护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明白任务。对看护的物品、范围,要尽心尽责。

2 看护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损公肥私。

3 看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酒后上岗。

4 看护人员应认真负责,把防火、防盗为工作的重点,并熟悉和会用防火、灭火器材,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和事坚决制止,并向领导回报。

5 看护人要劝阻和制止无关人员进进入施工现场,发现有偷拿、盗窃行为的要当场抓获,扭送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紧急情况下拨打报警电话110。

6 看护人员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听从领导及主管部门的领导,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如有违反经上规定之一者,罚款50-100元,情况严重者重罚。

十三、消防管理措施

1 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

2 对查出的消防隐患,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的班组或个人将严肃处理,对工作好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

3 对重点防火部位,实行天天查,对动火地段,班组长必须跟踪现场,检查督促,并严格执行“十不烧”制度和动火审批制度。

4 每周对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已损坏的要及时修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5 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和生活区等,注意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它区或的下风向,各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

①用火作业区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0m。

②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和仓库区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20m。

③易燃废品集中处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30m。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质。

6 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无阻,夜间设照明,加强夜间巡逻。

7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8 按规定配备好消防设施,并派专人负责保管和管理。

9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明,不得进行焊割作业。工地上焊接、切割和其它生产、生活用途的地方要把周围打扫干净以防电弧等火种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10 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并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 易燃、易爆、汽油、油漆等,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仓库及附近,禁止使用碘钨灯以防电气设备着火。

12 基建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最好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使在建筑开始时就可使用。

13 在建筑物上进行电器作业时,防止火灾,操作人员应随身携带灭火器。

14 建筑物进入装修阶段,物别是使用易燃材料过程中,应配灭火器每处不得少于2个。

15 各施工单位要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施工情况,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防火常识演练,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会报警、会扑救、把火灾压到最低限度。

16 进入施工现场后消防器材按比例到位,各种防火制度上墙,在防火区域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17 工棚或临时宿舍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临时宿舍应尽可能搭建在离开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并且不要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的下面,跟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

②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

15m。

③临时宿舍跟小量的易燃物品储藏室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0m。④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储存的数量按有关规定确定。

18 临时宿舍、食堂、商店、俱乐部等的修建,不论采用哪一种建筑物结构,都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宿舍内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m。

②每幢集体宿舍的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并且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门口,门宽不得小于1.2m,门必须向外开。

③采用易燃材料修建的临时宿舍,内外最好抹泥或砂浆。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筑、耐火材料或者采用其它防范措施以增强耐火程度。

19 使用的电线、导线接头,导线与电极的接头,要焊接牢固用绝缘胶布包好,防止因接触不良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穿过模板等处的电板或导线要套瓷管保护,线路架设要按正式的敷设方法进行,不得乱拉,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

20 工地宿舍内不得乱扔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在宿舍内立小灶烧火。

21 施工现场内设吸烟室,严禁在现场吸烟。现场的易燃材料,设明显警标,并由专人看管。施工现场如有明火作业,应根据情况编制措施报经项目部有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的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必须大于30m;并且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安全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否则不准使用。现场的焊、割作业点,必须有灭火器和沙箱,特别是在楼层上作业时,通风一定要良好,必须随时携带灭火器,并且安好防护屏,不准火花吊落在其他作业面上,以免引起火灾或影响别人施工,楼层每层设置沙箱,以防火灾。

2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电梯井、管道竖井、电缆井内、层层隔开,并且所隔材料必须经过防火处理,方可使用。

23 在装饰装修阶段,须每层设有消防水龙头外,还必须设有两个灭火器和一个沙箱以备使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必须立即停止明火作业,并熄灭火源。

24 机械设备采用实行定人定机制度,按安全要求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严禁带病作业。

25 防水工程:做防水的人员必须有安全交底,严禁在施工场地吸烟和引来其他火种,作防水的现场必须有两台干粉灭火器和半方黄沙以备灭火用。

26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及时安装避雷系统,木或竹脚手板在使用之前要进行防火处理。严禁有火星、火花等掉到脚手板上或安全网上。

27 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要求,建立配电系统。为了预防火灾,特别强调以下几点:各办公室、食堂、临时宿舍、仓库等。严禁私烧电炉、热水器。严禁乱拉电线。各临建房间内照明灯不得超过60W;现场所有用电,拉线安装电器等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操作,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

28 现场一旦发生火警,不要慌乱,立即向经理部回报,及时组织灭火,同时“119”电话报警。

2.2.5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1)“四口、五临边”必须做好1.2m高硬质防护及水平防护,正确使用安全“三宝”,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要系安全带(高挂低用),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必须正确使用二根以上独立的安全绳。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7)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8)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9)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10)边坡上浮石及孤石及时清除防止坠落伤人。

2.2.7触电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凡从事电气操作、电气检修和维护人员(统称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及触电急救培训并合格方可上岗,其中属于特种工作的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进入电网作业的,还必须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带电作业人员还应取得“带电作

业资格证”。

2.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高压绝缘鞋(靴)、高压绝缘手套等必须选用具有国家“劳动防护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单位的产品且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安全帽,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3.使用绝缘安全用具、绝缘操作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必须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产品,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4.选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具有国家认可单位发的“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必须检查工具上贴有“检验合格证”标识,检验周期为6个月。使用时必须接在装有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上,并不得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使用,严禁将电缆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5.现场临时用电的检修电源箱必须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标识应清晰,并固定牢固。对氢站、氨站、油区、危险化学品间等特殊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

6.在高压设备作业时,人体及所带的工具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7.高压电气设备带电部位对地距离不满足设计标准时周边必须装设防护围栏,门应加锁,并挂好安全警示牌。在做高压试验时,必须装设围栏,并设专人看护,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物上。

8.电气设备必须装设保护接地(接零),不得将接地线接在金属管道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严禁进行就地倒闸操作。

9.当发觉有跨步电压时,应立即将双脚并在一起或用一条腿跳着离开导线断落地点。

10.在地下敷设电缆附近开挖土方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

11.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器设备。

12.为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触电,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停电:断路器在“分闸”位置时,方准拉开隔离开关。

验电:先检验验电器是否完好,并设监护人,方准进行验电操作。装设地线:先挂接地端,再挂导体端。拆除时,则顺序相豕。严禁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

13.严禁无票操作及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严禁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带负荷合(拉)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1.1 项目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组长:陶伟

副组长:蒲建成、程均、程戈

组员:蒲小刚、施文祥、白洋、杨松林、刘露、田永久、封顺、成灼、罗元超、伍鑫、何映晨、王家耀、张五一、何富林、乔明明、胡镜、王先斌、黄家顺、陈泽洋、蒋永术

3.1.2 项目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综合协调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专家组及应急救援队伍。

(1)应急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质安部。

日常工作负责人:蒲小刚

联系电话:137********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计划合同部等相关部门具体承担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及监督、指导职责。

(3)应急救援专家组,由项目部应急救援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地方机构专业人员、上级单位专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

(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项目部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外部救援力量等。

3.2 应急管理职责

3.2.1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及现场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本项目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2)组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3)与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和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并根据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4)事故发生后,迅速报告并启动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提供事故现场状况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以及必要的交通运输保障。

3.2.2应急综合协调办公室(安全部)

(1)在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

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预案评审;

(2)传达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组织协调和指导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协调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4)负责配合、协调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项目部相关领导报告事故发生及其救援情况;

(5)承办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综合办公室(安全部):负责24小时值班和应急救援信息的传递,上级单位来项目部的救援、调查人员的接待;负责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以及营地应急救援及其指挥工作,参加预案的评审工作。

3.2.4工程管理部: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编制施工场所防汛、坍塌、滑坡、爆破及火灾等专业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协调防汛、坍塌、滑坡、爆破等专业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其指挥工作,参加预案的评审工作。

3.2.6 物资设备部:负责生产机械(含特种设备)、施工供电、物资管理生产事故的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负责组织协调以上类别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其指挥工作,参加预案的评审工作。

3.2.7 财务部:负责应急救援后勤保障人力资源及资金的提供,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及工伤(意外)保险等相关工作。

3.2.8计划合同部:负责年度应急救援工作计划的编制并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工程险工作。

3.2.9施工队: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基层施工人员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培训,组织人员、设备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3.2.10其他有关部门:与应急综合协调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并根据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4.预防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项目部每年进行两次全面的危险源辨识活动,特别是当生产工艺、技术、施工环境等发生变化,及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对已辨识的各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作业项目建立管理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危险源预测、预警和分析,定期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及时予以核销。

质安部每周进行检查,针对施工现场主要的危险源和危险作业项目的

变化情况,公布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各施工队落实到位,对危险源全面监控。

4.2 应急响应

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可能导致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项目部有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相应专业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综合协调办公室,应急综合协调办公室根据事故性质和类别进行预警分析,特别严重的情况下上报公司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预警信息。

4.3信息报告与沟通

生产事故或有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先兆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基层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急机构和主管领导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项目部领导。

4.4 事故调查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

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2)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3)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4)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4.4 报告的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应当遵照完整性的原则,尽量能够全面地反映事故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应当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持有各类证照的情况、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应当具体,并尽量精确到分钟。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要准确,除事故发生的中心地点外,还应当报告事故所波及的区域。报告事故现场总体情况、现场的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的毁损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前的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的简要经过是对事故全过程的简要叙述。描述要前后衔接、脉络清晰、因果相连。

(4)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对于人员伤亡情况的报告,应当遵守事实求实的原则,不作无根据的猜测,更不能隐瞒实际伤亡人数。对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主要指事故所导致的建筑物的毁损、生产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的损坏等。由于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直接影响事故等级的划分,并因此决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后续重大问题,在报告这方面情况时应当谨慎细致,力求准确。

(5)已经采取的措施

已经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指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单位负责人、已经接到事故报告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便于事故调查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等具体措施。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分级

按照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Ⅲ级、Ⅳ级响应,Ⅰ级响应为最高级别。

5.1.1 Ⅰ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①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及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生产事故。

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及以上的生产事故。

③超出项目部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事故。

④公司领导认为需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处置的生产事故。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实施。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应急综合协调办公室和业主、地方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1.2 Ⅱ级响应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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