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评分与肌力评分
一.格拉斯哥(GCS)分型
急性颅脑损伤死亡严重程度按目标标准评分(上表)
轻型:总分为13-15分(伤后意识障碍20分钟内)
中型:总分为9-12分(伤后意识障碍20分-6小时内)
重型:总分为3-8分(伤后昏迷或再次昏迷在6小时以上)
二.肌力检查方法:嘱病人两侧上下肢各关节伸曲等运动,观察其运动范围是否正常,能否克服检查者所给予的阻力,肌力的评价采用0-5级的分级法。
肌力分型:
0级:肌肉完全没有收缩
1级:肌肉可收缩,但不能使肢体移动
2级:肌体可在床上作自主运动,但不能作对抗地心引力的抬期动作
3级:肌体可抗地心引力,抬离床面,但不能克服外加阻力
4级:能作抗阻力的运动,但较正常差
5级:正常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