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酸洗钝化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SD2012--005
产品名称脱轻液灌产品编号HYR2012-108
工件材质S30408 检测方法蓝点法检测
检验时机酸洗钝化表面干燥后
溶液浓度1g铁氰化钾+3ml(65%~85%)硝酸+100ml水
检验结论:
设备酸洗钝化完毕后,经蓝点法检验,未出现蓝点,酸洗钝化合格,符合相关要求。
操作者:
年月日检验员: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就业证明
兹证明孙玉伟(身份证号:230281************)在大庆市瑞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入职时间2010年至今。
特此证明
大庆市瑞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