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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宅采暖供热计量收费暂行办法

天津市住宅采暖供热计量收费暂行办法

(2006年11月10日天津市供热办公室颁布并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权益,推动供热节能,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均有节能的义务。实施住宅采暖供热计量的供热单位和居民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居住建筑应达到或超过天津地区二步节能标准;

(二)供热系统设计应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

设计规程》的要求;

(三)供热系统施工与验收应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

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要求;

(四)供热系统设施完善良好,系统具备计量供热功能;

(五)热量表经天津市技术监督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六)经天津市供热办公室批准。

第四条供热单位应与用户签订《天津市住宅计量供用热合同》。

第五条供热计量计费办法

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办法,即容量热费和计量热费。

用户热费=容量热费(固定热费)+计量热费(可变热费)

(一)容量热费:

容量热价=现行面积热价×50%=20元/㎡×50%=10元/㎡。

容量热费=10元/㎡×计费面积。

(二)计量热费:

计量热价:0.102元/kwh(1GJ=277.78kwh)。

计量热费=0.102元/kwh×当年度采暖期消耗热量。

第六条供热计量收费办法

(一)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2月31日前,按现行面积采暖费价格标准向供热单位一次性预交热费。供热单位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普通收据。

(二)供热结束后供热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将用户该采暖期热量表读数及所用热量,以书面形式通知热用户,热用户如有异议,双方可于10日内对该用

户热量表读数及所用热量进行复核。

(三)供热单位应于5月31日前,依据每户结算单与用户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并开具市财政局印制的“天津市集中供热收费专用收据”。

第七条实行供热计量的小区,整栋、整门未售出的新建房屋,经房屋建设单位申请,可以停热,但应按照现行面积热价的30%标准收取停热基本费。对已部分入住并实施供热的楼门中尚未售出的房屋,第一个采暖期不能停热,房屋建

设单位按供热计量结算收费。

第八条供热计量的热费计算由供热单位或委托能源中介服务公司完成,中介服务公司应为工商部门批准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九条用于热费结算的热量表发生质量损坏,则计量热费按耗热量定额的

90%的比例进行结算。系用户人为损坏的,则计量热费按耗热量定额的1.3倍进

行结算。

第十条用户对计量器具的准确性产生异议时可申请检定,检定费用由用户垫付。经检定计量器具质量合格,则检定费由用户承担。若热量表的准确性确有问题,则检定费由供热单位承担,计量热费按耗热量定额的90%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实施供热计量后室内温度由用户自行设定。如室温无法达到市供热办规定的标准,应视为供热不合格,用户可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因故未按期供热的,供热单位应按实际未供天数减收热用户的固

定热费部分。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天津市供热办公室负责解释。

爱情的美妙,就在于人的多情和心甘情愿,在甜蜜的热恋阶段,全身心的投入和付出都无怨无悔。

男人深情缱绻地对女人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那时那刻的话语,相信他是真心的,出自于肺腑之言。

随着感情在烟火生活中的磨砺,渐渐淡化或者冷却,他对她越来越没有之前的殷勤,越来越没有之前的心甘情愿。

工作的压力,生活的琐碎,让他感觉身边的女人为何不能自食其力,为何像寄生虫一般依附着他,让他感到压抑和逃避。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就是最好的例子。

貌美如花的她,嫁给深爱她的陈俊生,听了他的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之后,立刻辞掉工作,专心在家做一个少奶奶,养尊处优,每天把自己打扮的美美哒,只为了保持“貌美如花”给老公看。

最后的结局不想而知,她的老公出轨了,理由是他太累了,他每天累死累活地工作,回家却跟罗子君没有共同语言,心里的苦闷无处安放,只能找一个灵魂知己。

对于罗子君和陈俊生两个人的婚姻,不能说孰是孰非,最根本的症结在于这句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

两个人的婚姻在于共同成长,共同支持,而不是把自己的一生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经济是必须的,只有自己独立了,你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爱护。

好的婚姻,一定是三观相同,家境匹配的两个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一起经营,一起成长,相互陪伴,相互支持,才能携手走得更远,共度一生。

如果在婚姻里一方在进步,而另一方在退步,或者停滞不前,久而久之,两个人的三观就会产生不同,理念和思想就会渐行渐远,变成两条平行线,永远不能交集。不要相信“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这样的情话。

随着岁月的磨砺,人心会随着时间和环境而改变。

2020年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京市版)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北 京市2010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供热人(乙方)向用热人(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并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约定采暖地点、面积、采暖期、供热温度标准等。 BF——2010——0504 合同编号: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按热计量计费版) 用热人: 供热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供热收费标准

2011-2012年度供热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无变化,公建用户有调整 2011-2012年度供热在即,热用户朋友们想必对今年的热费价格政策比较关心,下面将我公司2011-2012年度执行的热费价格标准介绍如下: 一居民热用户: 1 传统面积缴费居民用户: 电厂集中供热:居民住宅每平米(使用面积)26元。 锅炉供热:居民住宅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7元。 2 热计量结算居民用户: 实行供热计量结算的居民用户,热费价格按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进行计算。即 年度计量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其中: 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9、75元/㎡﹙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1元/kwh。 实行供热计量的居民用户,收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热用户按规定应在供热开始前按现行面积收费办法交纳热费,供热结束后再按热计量收费办法进行结算。居民实际所用热费高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不补交热费;低于按面积计算的热费时,供热部门凭发票向用户退还两者差额。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传统面积计费方式结算。 3 自2010-2011年度开始,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唐价价管字(2010)40号文件《关于嘉园六合小区计 量供热价格的通知》,该文件明确本小区为“供热计量价格试点小区”,“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为5、85元/㎡(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49元/kwh。用户按照两部制热价的规定,依据实际供热面积与用热量缴纳热费;但居民用户热费最高为按面积计费的 1、15倍。” 二非居民(公建单位)热用户 根据唐山市物价局文件-唐价价管字(2011)21号《关于热力出厂、销售价格的通知》的要求,非居民(公建单位)用热销售价格在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32元的基础上临时加价2、3元。非居民计量热价实行燃料加价的标准为:基本热价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1、1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015元;试行计量供热新办法的嘉园六合小区基本热价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0、69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02元。因此2011年度公建单位热价为: 1 非计量公建用户热价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34、3元; 2 非居民计量热价标准:基本热价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17、1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25元。 3 试行计量供热新办法的嘉园六合小区非居民计量热价标准:基本热价每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10、29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311元。 另外自2011-2012年度供热季开始对非居民用户申请临时停热的,按热费的20%收取容量备用与热量损失费。 2011-2012年度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试点小区热计量价格文件执行,望广大热用户理解、支持。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BF-2010-0504)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BF-2010-0504)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BF-2010-0504) BF-2010-0504 合同编号: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按热计量计费版) 用热人: 供热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供热单位应当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支付的基本采暖费用。

浅谈供热计量收费方式

浅谈供热计量收费方式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张大壮 【摘要】目前城市集中供热基本上都是按照用户的采暖面积收费,多年的建筑节能实践表明,只采取建筑物围护结构绝热措施,而不进行供热计量收费,无法调动人们的供暖节能积极性。供热计量是供热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既可提高用户的舒适度,用户又可按需用热,节省供热开支,热用户才能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建筑节能的效果。 【关键词】供热计量通断时间面积法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计法户用热量表法户间传热热用户 热量的准确计量、合理收费,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按面积收费的供暖方式,已不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收费方式不仅抑制了供热节能的实现,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同时还会因为收费方式的不合理,形成供需双方的严重对立,造成收费困难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简单的说,供热计量就是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就是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供热计量的目的在于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在保证供热质量、

改革收费制度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可以满足用户根据自身要求,利用室内温度控制装置(如暖气温控阀)在一定温度范围内自主调节所需室温。室温调控等节能控制技术是热计量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体现热计量节能效果的基本手段。 国家热计量技术规程里面规定了一种直接计量方法(直接热量表法)和四种分摊方法(通断时间面积法、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计法、热量表法)。 直接计量就是直接安装热量表,按热量表的读数进行收费,这样热用户缴费差异会比较大,百姓不容易接受,也是为什么国家推行热计量20多年都没能成功收费的原因。 分摊方法都是安栋计量按户分摊,各有优缺点。两种从欧洲引进的20多年的老方法热量表法和热分配计法不能满足中国的实际情况。后来又出现了两种本土方法,通断时间面积法和流量温度法。一.常见的四种分摊方法 1. 散热器热分配计法是通过安装在每组散热器上散热器热分配计(简称热分配计)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 2. 流量温度法是通过连续测量散热器或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系统的进出口温差,结合测算的每个立管或分户独立系统与热力人口的流量比例关系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 3. 通断时间面积法是通过温控装置控制安装在每户供暖系统入口支管上的电动通断阀门,根据阀门的接通时间与每户的建筑面积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

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容发

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容发〔2010〕19号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北京市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本市供热计量改革,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热耗,促进供热节能减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热计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的热计量,包括热源、热力站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热力入口)用热量的计量。 本办法所称供热计量收费是指供用热双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进行热费结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公共建筑是指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 第四条本市新建公共建筑和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 不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应当通过改造实行热计量收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应当率先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积极开展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建筑开发、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公共建筑供热单位、热用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新建公共建筑应当严格按照本市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确保供热系统安装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控装置,具有实现供热量自动控制和能耗统计功能,具备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相应装置设备的购置、安装、检定等费用应当纳入房屋建造成本。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公共建筑供热计量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供热计量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第九条建设单位申请公共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包含供热计量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新建公共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在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备案的供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建筑物热力入口,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明确开发建设单位建筑节能质量责任和供热单位供热计

国家计量院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相关知识)

国家计量院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细化版) 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收费单位收费 标准 备注 C-001-001 量块二等≤100mm 块110 按单点方位 二等100mm<L≤500mm 块200 按单点方位 二等500mm<L≤1000mm 块240 按单点方位 三等(0.5~100)mm 块60 按单点方位 三等(125~500)mm 块160 按单点方位 三等(600~1000)mm 块180 按单点方位 四等(0.5~100)mm 块40 按单点方位 四等(125~500)mm 块100 按单点方位 四等(600~1000)mm 块130 按单点方位 五、六等(0.5~100)mm 块25 按单点方位 五、六等(100~500)mm 块65 按单点方位 五、六等(500~1000)mm 块90 按单点方位 C-002-002 三等标准金属 线纹尺 三等(0~1)mm 支420 C-003-003 基线尺(只检长 度) ±20 μm 0~24m 支700 C-004-004 标准钢卷尺5μm +5L≤5m 支220 5μm +5L5~200m 支250 5m以上每米加 10元 钢卷尺(0.1+0.1L) mm (0~100)m 支60 5m以上每米加 3元 C-005-005 样板直尺0.5~2μm 1级、2级75~500mm 支110 钢直尺/ (0~2)m 支20 木直尺(0~2)m 支 2 C-006-006 研磨平尺0.2μm 200mm 个120 平尺/ (≤1000)mm 支60 / (1000~5000)mm 支100 C-007-007 平板0级(≤400×400)mm 块210 0级(450×600)mm 块250 0级(800×500)mm 块270 0级(1000×750)mm 块300 0级(1500×1000)mm 块310 0级 {1500×2000}mm 块410 0级(3000×2000)mm 块430 0级(5000×3000)mm 块470 1级、2级(≤400×400)mm 块180 1级、2级(450×600)mm 块210 1级、2级(800×500)mm 块240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

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热计量计费版)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供热设施地点: 。 采暖地点: 。 甲方所居住建筑的建设时间: 。 甲方所居住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的情况:

。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 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3.热计量结算点设置在:甲方所居住的建筑楼栋热力入口的热量表。 第二条采暖期 甲乙双方对采暖时间约定如下: □执行本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

3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气象情况决定调整采暖期时间的,按市政府决定执行。 □约定供热时间为:每年 月 日至次年 月 日。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24小时连续供热,并根据采暖期气象情况,做好热量供应保障。甲方居住建筑符合节能标准,且室外天气为正常天气时,甲方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 (1)甲方设定卧室、起居室温度在18℃以下的,在正常环境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开启采暖设施12小时内卧室、起居室温度达到不低于甲方设定温度的标准; (2)甲方设定卧室、起居室温度在18℃以上的,在正常环境下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开启采暖设施12小时内卧室、起居室温度达到不低于18℃的标准。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办法、计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缴费办法 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方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最迟在当年12月31日前),

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 和 基础热费

《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10-27 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使大家更加深入理解该《办法》,并更好地贯彻落实,本刊邀请了北京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同志对《办法》主要条款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供热计量收费,为什么要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答:供热计量收费是指供用热双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进行热费结算。目前,北京市供热能耗占全市社会能耗总量的20%左右,占全市建筑能耗的50%左右,节能潜力大。北京市将通过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的实施,促进开发建设单位建造保温更好、更节能的房子;促使供热单位加强运行调节,精心管理,提高供热效率;并增强市民节能意识,用户根据自身用热习惯在一定温度范围内自主调节室内温度,少用热少缴费。以提高社会节能意识,促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北京。 二、今冬哪些居民实行热计量收费? 答:《办法》第三条规定:今年新建居住建筑和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应当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居住建筑是指自2010年1月1日起通过竣工验收的集中供热居住建筑。 三、实行居民供热计量后如何收费? 答:《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实行居民供热计量后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其中: 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0.16元/千瓦时(44.45 元/吉焦)。 用户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 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例如:某热用户所住楼房建筑面积是70平米,供热方式为燃气锅炉供热,一个采暖季计量的用热量是4500千瓦时,那么该用户的计量热费为0.16*4500=720元,本采暖季应交用户热费=18*70+0.16*4500=1980元。 四、实行供热计量后采暖费用是否会增加?是如何结算的? 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办法试行期间,居民用户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时,供热单位在采暖期开始前先按照住宅面积收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采暖费,采暖期结束后进行清算,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热费收取,用户多交的热费由供热单位返还给用户或者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热费时予以抵扣;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住宅面积计算的热费收取。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完整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供热体制也正在发生变革。供热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改变目前福利统包的供热体制,推行计量供热,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以达到进一步满足热用户需求,提高供热行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适合国情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供热新体制。供热收费体制的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继医疗、住房改革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又一热点问题。 采暖是供热的一个主要部分。采暖能耗是建筑能耗中最主要部分,也是浪费最严重和节约潜力最大的部分。我国住宅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55%以上,为采暖地区社会能耗的21.4%。尽管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建筑节能,从1986年起,开始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全国各地也建设了许多节能建筑,然而采暖能耗仍然居高不下,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十分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市场需求动力,即现行的采暖收费制度不合理。国外、特别是西欧和北欧一些国家在供热方面较为先进,他们对热用户的舒适和节能措施十分重视。早在20世纪40年代,丹麦丹佛斯公司的创始人梅得斯·克劳申先生发明了散热器恒温阀,通过传感器控制室内温度,以达到舒适的目的。到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的出现,更使人们认识到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因而节能技术和设备得到迅猛发展。室温控制和用热计量已成为满足用户实际需要、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3年,欧盟发布了SAVE导则93/76/EEC,要求成员国通过提高能效减小二氧化碳的排放,并贯彻实施供热、空调和热水按照实际耗热付费等计划。预计仅在12个成员国中实施热计量和按照热耗收费,每年就可以节能270万吨标准煤,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80万吨。 德国、丹麦、法国、瑞典、芬兰等国家在集中供热方面,特别是在热用户室温控制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中供热发达的俄罗斯、东欧以及蒙古等国家和地区,为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近些年来也陆续加大了对现有集中供热系统的改造,逐步建立起计量供热的收费体系。日、韩等国也针对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 为便于全面了解国外供热计量的发展状况,下面分别介绍西欧,东欧和日、韩等国家计量供热发展概况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1.德国 1.1德国计量供热发展概况 德国1991年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1.961×107GJ。其中原西德地区为1118×107GJ,热电联产供热占67%;原东德地区为8.43×106GJ,热电联产供热占41 % 。1975年西德共有104座热电厂,总容量约14000MW,其中公用热电厂约5500MW,工业企业自备热电厂约8500MW。此外,还有526个大型锅炉房。80年代西德集中供热城市57个,有热电厂124个,供热站392个。80年代东德有600个供热厂。其中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占总供热能力的73 % 。 前西柏林电力公司经营8个电厂,其中7个为热电厂,供热能力1918MW/h,总供热面积1.300×107m2,热网总长374km。汉堡共有7个热源厂,总供热能力1421MW/h,总供热面积1.750×107m2。5个热源厂联网运行,其中热电厂3座,垃圾焚烧厂1座,尖峰锅炉1座。 德国早在1981年就颁布了关于热费的规定(根据国家1976节能法),规定要求在所有新建和现有多层建筑的公寓中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住宅按照计量的热耗付费,但没有规定强制性技术。东西德统一后,上述法令修订版要求前东德的多层住宅在1995年前必须安装热计量装置。目前约98%的公寓住户根据计量缴纳热费。 原东德城市供热按面积收费,室内采暖系统为单管垂直顺序系统,要实现按热量计量收费,必须对住宅的原室内采暖单管垂直顺序式系统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的来源由西德能源服务公司投资70%,房管部门从房租中出30%,将投资计入供热成本,通过热价补偿,偿还年限不超过五年;为适应计量供热对旧有住宅进行了以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为主要型式的改造;热计量主要采用按楼计量按户分配热量的方法,即将总的供热费用根据每个楼的总热表的读数,分摊到各个楼,然后再根据各用户热分配表读数把各楼的供热费用分摊到各户;按户分配的热费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住户实际消耗的热量费,即热分配表的读数,这部分费用是浮动的,取决于住户的消费行为,约占70%左右;二是固定费用即为基本消费的取暖费,取决于住宅面积,约占30%左右。影响固定费用多少的因素主要有公共建筑部分,用热与不用热墙壁的传热,热网建设投资,楼层位置和房屋朝向等。欧洲各国

热计量设备维保规程

乌鲁木齐市西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供热计量设备维保规程 (试行) 起草人员:段振江李晨李洋赵海涛耿靖波审查人员:齐成勇吴向东林永佳 2016年4月

一、热计量综述 建筑供热计量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对热用户耗热量计量和收费,更重要的是为了促进热用户行为节能、提升供热企业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我公司供热计量采用的是通断时间面积法。 通断时间面积法基本原理是楼栋计量、按面积和实际通暖时间等参数进行楼内分摊,各户根据实际用热需求合理分摊楼栋总热量。 通断时间面积法所牵涉的主要设备为:热量表、采集计算器(楼栋处理器)、通断控制器、室温控制器、服务器。 二、热量表等楼栋计量设备 1.楼栋计量采用的主要设备为热量表,辅助设备为阀门、除污器、平衡阀、压力表等。 热量表为国家法定计量器具。我公司使用的均为超声波热量表。 热量表一般安装在供水上,顺水流方向安装,并要求至少前5后2的直管段,热量表前后均须有阀门。热量表安装数量可每栋1个、1栋多个、1减1型。 热量表由自带锂电池供电。 热量表提供热量、流量、温度等信息,通过磁棒控制可直接读取,也可通过数据线上传至楼栋处理器。 2.若热量表屏幕无显示、按钮操作无反应,一般为锂电

池没电或内部故障。此故障需热表厂商处理。 3.热量表出现乱码等情况,为内部故障,此故障需热表厂商处理。 4.热量表出现温度、流量偏差,需送检或由厂家更换。 5.热量表温度、流量传感器线缆断裂,需由厂家维护或更换。 6.热量表温度显示正常,但流量为0,处理方法: ①应为逆水流安装,安装方向错误,需调头。 ②内部故障,此故障需热表厂商处理。 7.热量表正常,但楼栋处理器无热表数据,一般为热量表至楼栋处理器的数据线故障,应检查该数据线,如有断开或接触不良处要接好并做好防护。 8.我公司所用热量表虽然达到IP68防护标准,但仍要尽量避免水浸泡、重物挤压等情况的发生。 三、采集计算器(楼栋处理器) 1.采集计算器(楼栋处理器)负责楼栋热量分摊、收发数据、为通断控制器提供电源(DC15v安全电压)等。 楼栋处理器负责将收集到的热量表数据、通断控制器数据进行汇总处理,按通断时间面积法的规则计算并分摊楼栋总耗热量至每个用热户。以上数据由楼栋处理器再上传至服务器。 楼栋处理器可查询热量表和住户数据信息,通过面板可

什么是供热计量

邯郸市供热问题: 什么是供热计量?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简单地说,供热计量就是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就是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目前国内供热计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热分配计法、户用热量表法、流量温度法、通断时间面积法和温度面积法等。 现行热费是啥标准? 对于我市新近实行的热计量收费标准,很多市民还不太了解。我市现行的热力计费方式分别为按面积计费和按热计量计费两种。按面积计费是市民所熟知的,就是按住房建筑面积的90%计算热费。目前我市还没有实行热计量改造的社区都实行的是这种收费方式。另一种方式是按热计量计费,这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从2009年开始,我市竣工楼盘在验收时,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此类装置必须经供热单位采购,采购资金纳入建房成本。同时,我市还有步骤地对列入当年改造计划的既有居住建筑用户进行热计量改造。截至2011年底,热力公司实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面积403万平方米,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600余万平方米,这个数字约占全市供热面积四分之一。 热计量收费如何执行? 热计量收费沿用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比例确定为50%,并按用户性质分为居民用热价格和非居民用热价格。市物价局2009年93号文规定,热计量收费标准为:总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耗热量,基本热价为居民用户10.5元/㎡/年,计费面积=建筑面积×90%,计量热价居民用户为0.12元/kwh。非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为16.8元/㎡/年,计量热价为0.18元/kwh。 供热计量有何好处? “实行热计量不错,用多少可以自己调节。去年我家的热费还给退了几百元。”对于热计量改造,市民陈先生很赞成。他告诉记者,以往的集中供热,用户是不能自主调节的,热力公司给多少就用多少,有时大冬天屋子里还要开窗户,这本身就造成了浪费。此外,由于各家管道串联,一供热整栋楼都暖和,不少住户就会利用这一点不缴纳热力费。热计量改造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用户对用热个性化和提高舒适性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在传统供热系统中,用户处于被动状态,室内温度由供热单位进行调节,这种单一调节不能满足用户的不同需要。实施供热计量就可以满足用户根据自身要

为什么要实施供暖热计量和按热耗量收费

为什么要实施供暖热计量和按热耗量收费? 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是使集中供热“热商品化”的各种技术和方法的核心。计量能够确定送热量和热交换量,为所获得的热付费提供依据,实现完全的市场转换。换言之,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能够为热供应者和热消费者之间的商业关系和合同职责提供客观基础,使热在市场中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换。通过实际的热传递和热消耗的货币等值化,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可以提高供热效率,鼓励用户节能。这些市场驱动的行为对于中国的集中供热系统不断提高供热效率,建筑物节能是必不可少的。为什么要实施供暖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 市场化改革基本上已经触及到中国经济的每一个角落,影响到人民生活的每一个方面。现在不管是房屋的拥有者或租用者都完全自己负担燃料费、电费和水费。但是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采暖福利制度仍然支配着集中采暖系统的收费,热输送和热耗都不计量,热价和收费只能以面积为基础,国有制单位员工的全部或部分采暖费都由单位支付,大多的集中供热系统都由政府拥有的供热公司通过预算限制实施控制,并受到行政干预,这就导致热用户没有积极性去节能,供热公司对提高热产品和热输送的质量和效率不感兴趣。2000年建筑采暖面积达到11亿多平方米,20年前还不到1亿,集中供热在中国北方城市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有较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随着供热设施和消费用户的增加,由福利采暖制度引起的低效率和浪费倍增。由于没有通过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的市场自我调节和平衡,集中供热领域资源的错误配置很可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延续。 本着“热商品化”和促进节能为主要目标,为了解决集中供热领域的主要问题,建设部和其他几个相关的部委印发《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成功地实施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将推动全国“热改”目标的实现。 实施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的关键问题 与其他成功地实施了供热计量和按热耗收费的国家相比,中国具有自己的特点和某些缺陷,尽早地努力去解决它们将确保实施的顺利和成功。 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采取不同的政策方法 大多数集中采暖的既有住宅的室内系统都是垂直单管系统。从2001年开始,建设部要求采用集中供热的新建居住建筑采用双管系统,一些地方标准要求室内

某市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方案

某市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逐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降低供热能耗,提高供热效率,推进供热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以实施供热系统和建筑节能为重点,加速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供热节能降耗,逐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城镇供热新体制,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加强考核。充分调动供热单位推进供热计量工作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实现节能节费、供用热双方共赢。 2.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供热单位要带头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对居住建筑,要积极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并逐步推广。 3.齐抓共管,有序推进。落实部门责任,强化供热计量收费监督管理,对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必须一次性达标,对既有建筑要在建筑节能改造的基础上,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 (二)实施范围

实行集中供热、达到节能标准并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的政府机关企事业用房、学校、商业用房、医院等单体公共建筑。 (三)工作目标 1.全市8城区(双城区可参照执行)满足条件既有公共建筑中的政府机关企事业用房、学校、商业用房、医院等单体建筑,务于X 年采暖期开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其他既有公共建筑逐步实施。 2.未达到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原则上于X年采暖期前完成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达到供热计量收费要求,并于X 年采暖期开始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3.新建建筑在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时必须满足供热计量收费要求。对新建公共建筑,供热单位要全面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对新建居住建筑要积极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应用基础上,选择适合的计量技术路线,逐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市发改委会同市住房局:负责根据国家和省相关价格规定,制定出台供热计量收费政策,明确供热计量收费范围、标准、计费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收费专项检查和供热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对供热单位不按供热计量方式收费、不执行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和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强检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依法对新建建筑进行规划审查,新建

供热计量收费承诺书

附件3: 北京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 供热计量收费承诺书 小区名称:西城区樱桃园17号院小区 供热单位名称:北京邦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落实我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保证供热计量收费顺利实施,我单位对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樱桃园17号院1#2#楼(小区名称)的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将继续加强改造组织协调,会同供热计量和节能设备及附加安装服务供应单位、改造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等单位做好改造项目的验收与调试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改造按期完成,使本小区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 二、严格按照市区关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要求,建立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班子,做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认真组织社区宣传,向居民宣传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和节约用热的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热费结算。 三、做好节能运行管理工作,加强供热系统的运行调控,认真开展供热计量和节能设备的巡检、维护工作,加强水质管理。 供热单位(公章)年月日

附件3: 北京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 供热计量收费承诺书 小区名称:西城区菜园街10号院小区 供热单位名称:北京邦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落实我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保证供热计量收费顺利实施,我单位对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菜园街10号院1#2#楼(小区名称)的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将继续加强改造组织协调,会同供热计量和节能设备及附加安装服务供应单位、改造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等单位做好改造项目的验收与调试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改造按期完成,使本小区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 二、严格按照市区关于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要求,建立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班子,做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认真组织社区宣传,向居民宣传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和节约用热的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热费结算。 三、做好节能运行管理工作,加强供热系统的运行调控,认真开展供热计量和节能设备的巡检、维护工作,加强水质管理。 供热单位(公章)年月日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的相关规定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供热体制也正在发生变革。供热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改变目前福利统包的供热体制,推行计量供热,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以达到进一步满足热用户需求,提高供热行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适合国情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供热新体制。供热收费体制的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继医疗、住房改革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又一热点问题。 采暖是供热的一个主要部分。采暖能耗是建筑能耗中最主要部分,也是浪费最严重和节约潜力最大的部分。我国住宅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55%以上,为采暖地区社会能耗的21.4%。尽管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建筑节能,从1986年起,开始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全国各地也建设了许多节能建筑,然而采暖能耗仍然居高不下,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十分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市场需求动力,即现行的采暖收费制度不合理。国外、特别是西欧和北欧一些国家在供热方面较为先进,他们对热用户的舒适和节能措施十分重视。早在20世纪40年代,丹麦丹佛斯公司的创始人梅得斯克劳申先生发明了散热器恒温阀,通过传感器控制室内温度,以达到舒适的目的。到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的出现,更使人们认识到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因而节能技术和设备得到迅猛发展。室温控制和用热计量已成为满足用户实际需要、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3年,欧盟发布了SAVE导则93/76/EEC,要求成员国通过提高能效减小二氧化碳的排放,并贯彻实施供热、空调和热水按照实际耗热付费等计划。预计仅在12个成员国中实施热计量和按照热耗收费,每年就可以节能270万吨标准煤,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80万吨。 德国、丹麦、法国、瑞典、芬兰等国家在集中供热方面,特别是在热用户室温控制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中供热发达的俄罗斯、东欧以及蒙古等国家和地区,为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近些年来也陆续加大了对现有集中供热系统的改造,逐步建立起计量供热的收费体系。日、韩等国也针对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 为便于全面了解国外供热计量的发展状况,下面分别介绍西欧,东欧和日、韩等国家计量供热发展概况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供暖(热计量收费)

目录 全国各城市供热计量收费标准 合肥 (2) 天津 (2) 西安 (2) 长春 (2) 哈尔滨 (2) 银川 (2) 山西 (3) 石家庄 (3) 张家口 (3) 甘肃 (4) 大连 (4) 专家 (5) 思考 (5)

合肥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只要安装了计量装置的用户,必须按照流量缴费。已按规定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的物业管理区域,实行按表计量方式收费;未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的物业管理区域,实行按面积收费。 天津 据悉,安装计量表的用户平均耗热量指标为98.75kwh/平方米,较本市平均水平110kwh/平方米下降11%。居民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供热计量收费试验的居民退费率在60%以上,退费额在8—18%之间。 西安 供暖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的收费方式。即热价由固定热费和变动热费构成,固定热费反映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热传导损失;变动热费反映供热所消耗的煤炭、水和人工费等变量成本。按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费。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 长春 即基础热费加上计量热费,也就是居民热费=1千瓦时的价钱(或者按兆焦计算)×表数×修正系数(冷山、顶棚住户才可以乘以修正系数)+基础热价。 计量表是“户用型超声热量表”,能够显示的内容包括:累计热量、瞬时流量、累计流量、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温度差、功率和时间等。 此外,热计量表的维护成本很高。热计量表一般的使用年限是8-15年,每三年就要对热计量表进行检定。但检定费用非常高,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每块热计量表的检定费收费是150元钱,后来经过协调,目前每块热计量表检定费降到了80元,但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仅如此,热计量表都需要锂电池,每块电池的价格就达到30-50元。 哈尔滨 哈尔滨市现行的标准按照使用面积进行交费。供热期结束后,供热企业按照每户居民实际使用的用热量测算计量热费,计量热费超过使用面积热费的,不需要补交,按照使用面积收费;计量热费少于使用面积热费的,则由物业公司将节余部分返还给用户或打入下一年的热费。 为支持供热计量试点,日前市物价局、市供热办联合下发通知,对供热计量收费方法、标准进行明确规定。通知规定,试点小区热用户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础热价加计量热价。 具体收费标准是:节能居民住宅的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44.41元;节能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24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48.97元;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39.14元;普通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36元,计量热价为每百万千焦43.16元。 银川市 热价标准 1、现行热价标准(元·平方米·月) 燃煤锅炉供热价格热电联产供热价格天然气供热价格 居民住宅 3.8 3.8 3.8 办公楼 4.9 5.3 5.3 商业用房 5.5 6 6 2、热计量热价(耗热量为热计量装置中的读数) 居民住宅:0.085元/千瓦时

热计量表安装费用谁埋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812607507.html,/2011-11-18/6373256_4.html 热计量表安装费用谁埋单? 刚刚交了1500元热计量费的馨康花园小区业主刘先生说:“我们很早以前就希望能够推广分户热计量,这是件节能减排、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我们小区只是收取了热计量表的费用,到现在也没有安装,更不用说投入使用了。什么时候才能安装上热计量表呢?热计量表的安装费用到底应该由谁埋单?” 为此,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桥供热分公司,就读者提出的疑问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咨询。对于分户热计量表的安装和及相关收费问题,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桥供热分公司用户服务处处长薛钢说:“推广安装分户热计量表仍然属于试点工程,目前我们负责区域内也只是在中海锦绣城小区进行了推广试用。而且,分户热计量表的安装是由各个小区的开发商负责统一安装,并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不在热力公司负责的范畴内。” 对于安装分户热计量表的费用由谁来出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公用管理二科副科长汤海峰说:“新建建筑是由开发商来承担的。去年,由建设厅、发改委、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厅联合发文,对于居民住户,开发商按照每户1500元交给供热单位,由供热单位来选购、安装、维护热计量表。但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国家明令要求资金分为由国家补助、地方配套、所属单位出资、居民个人承担部分。2008年以后的节能建筑都属于新建建筑,热计量表的安装需要开发商来埋单,如果再向居民收费就属于违法收费。除非有些建筑在这之前就将图纸设计出来,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位置,这种情况还是一个问题,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析。”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0年8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建公用建筑应在采暖系统入口处设置供热计量装置,建筑物热力入口和用户的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控制装置的购置及安装费用应纳入房屋建造成本,在新建居住建筑达到预售条件时,房屋建设单位应暂按1500元/户付款标准交给供热单位,供热单位用于采购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支出。 记者从公用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2011年印发的《关于呼和浩特市供热计量暂行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同时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居民住宅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分别占总热费的50%,其中基本热价标准为11.04元/建筑平方米(一个采暖季),按照用户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标准为21.65元/吉焦,按照用户热表计量征收。 呼和浩特市城发金桥供热分公司用户服务处处长薛钢先表示:“通过热计量表收取暖费就能够解决一些家庭暖气太热的问题,并且可以通过把温度调成适宜居住的温度节省一部分取暖费。如果大面积推广安装热计量表后,是能起到节能的效果,并且能为用户节省部分取暖费用。但是供热存在一个大循环的问题,比如,如果一户家庭中安装了热计量表,但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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