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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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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

古语云:百善孝为先。一个人无论有多么伟大,他总是母亲所生,父母所养的。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动物尚且知道知恩图报,何况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

最近听一位朋友说:"父母养育了我们,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所以,不管我们走到哪里,都要趁现在父母健在时,想方设法多孝敬他们。"

这话情真意切,很有道理。现在的大多数老人,子女几乎都不在身边,他们最渴望的是能与亲人团聚。做儿女的不但要满足父母的物质生活需求,而且要尽心尽力满足父母在精神情感方面的需求。特别对年迈的父母,更要精心照顾,细心安慰,处处孝顺。

从“孝”这个汉字来看,是“老人”的“老”字,底下是个“子”字,儿女双手托着老人,就是“孝”。从先秦诸子百家,到当今的国学著作,无一不将“孝”视为一种美德。

《说文解字》中说,“善事父母者”为“孝”。孝是东汉孔融四岁让梨,黄香九岁替父亲温暖冰冷的被窝,晋代王祥“卧冰求鲤”,明代朱冲秋“割股为羹”。

孔子曾说:“父母唯其疾之忧。”还记得2004年感动中国人物田世国吗?田世国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人,但他把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回馈给病危的母亲。母亲的生命也许依然脆弱,但是孝子的爱已经坚如磐石。

人的一生可以错过很多东西,但万万不能错过回报父母恩情的机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世界上最大的悔恨莫过于此!一个人活着,就应该有孝心。趁着自己的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尽一份孝心,报一份恩情,不要留下"子欲孝而亲不在"的终身遗憾!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总之,西周时期的孝是一种封建宗教理。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般指社会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关爱、赡养老人,为父母长辈养老送终等等。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岁月中,形成了人际道德关系。在我国以孝道为核心的尊老养老道德观念,有文字记载者至少已有三千多年历史。中国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际的政治伦理关系都是以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因此,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便是具有浓厚的血缘宗法成分。一般说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为了本氏族的安定和繁荣,需要相互关心、帮助。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子女,子女应该尊敬、赡养父母。

近代以来,旧礼教受到了猛烈批判,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中国建立后,伴随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传统社会的家庭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父家长制成为历史,以尊重人权为出发点的平等的家庭伦理制度正在确立。近三十多年来,孝道观念在我国受到两个方面的冲击,十年动乱期间,使许多美好家庭和我国的养亲、敬老的优良传统遭到空前破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显著变化.老人无论在生产领域还是在市场领

域,都处于劣势。加上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是消灭小农,因此,农村中老人的养老成为很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在经济发展下一些人,极端利已主义膨胀,把西方的"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所谓格言奉为信条。自私自利,甚至心目中没有父母,更没有兄弟姐妹。不少青年不但不能自觉地履行子女对父母,对老人应尽的义务,反而把"实用主义"、"金钱至上"的一套渗透在家庭生活中。许多老人常常受到子女的歧视,甚至虐待。在社会上,有些年轻人,也不尊敬老人。最近这些年"养儿防老"这一源远流长的传统观念,已经被"傍老族"啃老族"们彻底颠覆了有的老人感慨地说:别指望老了让儿女养活,如今不吃老人的就算是孝顺了!有人甚至把父母当成佣人、保姆,当包袱、累赘。更有甚者把父母当成出气筒。有些子女将自己的贫穷归罪到父母身上,埋怨父母在经济上无能,没让自己过上好日子;在城市,有子女没有找到如意的工作不怪自己不努力,却归咎于父母,怨恨父母没有本事。有些老人膝下有几个儿女,哪怕老人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处理不当或稍失平,兄弟姐妹就会有的埋怨父母偏疼偏爱,有的挑剔父母在照顾孙辈上尽力有别,憋着一肚子的不满,都怀着冲天的怨气,父母整天小心翼翼、低声下气,也难讨到子女的好脸色。这些情况,不但在家庭中破坏了友爱和睦,给父母在经济上造成困难,精神上造痛苦,而且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污染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从理论上讲,孝道所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宗法制度和封建经济虽然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却仍然是现代男女婚姻的普遍形式和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因此,家庭的存在,便成为孝道观念今天能够依然存在的社会根源。现在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突出的表现就是小辈不养老不敬老。有些子女只顾自己和小家庭的利益,拒不赡养甚至虐待自己的父母,迫使一些老人和子女对簿公堂,家庭赡养纠纷日益增多,有的甚至发展成刑事案件。在物质化的现代,

孝道也有呈现物质化的趋势。现在有许多人也很孝敬父母,但是他们的孝道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缺乏精神。从老年公寓和老年保姆的兴旺到一曲《常回家看看》感动的万人落泪,足见当今老人的亲情缺失已到了何等程度,若物质满足即为孝,那古代黄香又何必亲手执扇,而黄香所扇出的,岂只是区区一席凉风!

孝道观念的合理内核早已植入华夏子孙心中,在几千年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也留下了众多美谈佳话。因此,我们现代倡导的和谐社会,继承传统孝道,建立新型的孝道观念,是必要的、合理的。在新型的孝道中必须要体现义务性,强调自律性,注重互益性。每个孩子都应该知道对父母长者行孝是子女自己应尽的义务,并时刻铭记在心。通过学习理解"孝道"的原则和善待父母的意义,使对父母行孝成为自觉自愿的行动。明白子女在未成年阶段,父母尽抚养之责,;而父母年老体衰之后,成年子女应该以自己尽孝为主,不能片面的要求父母力所不能及的施慈。牢记"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的说法。

加利福尼亚大学埃蒙斯教授认为:充满感激之心的人会感受到更多积极的情感,比如喜悦、热情、爱恋、幸福和乐观等,这些能够使人体保持良好的状态。

所以,对长辈多一份精神感恩,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精神幸福的提升和身心健康。新时代的我们应当以新的孝道观念,真正将父母放在心中,教育、影响广大人民,尤其是青年一代,使其家庭和睦、人民团结、社会安定。在新型的精神文明的激励下,把社会主义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富裕、强大!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

厚民风,这是我们新时代学生的责任。

对父母尽孝道,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只要能让他们感到欣慰,这就够了。记得有一个广告:一个大眼睛的小男孩,吃力的端着一盆水,天真的对妈妈说:妈妈,洗脚!就是这样的一部广告时至今日,仍在热播,动人的原因,不是演员当红,而是它的感情动人心腑。很多人为其流泪,不止为了那可爱的男孩,也为了那一份至深的爱,和发自内心的感恩。这样的事,每个人都能够做到,却又不愿去做。试问:“我们对父母的孝道尽在哪里?”

此时我想说的是,感恩和尽孝道是应该是发自我们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为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所以我们是否在父母劳累后递上过一杯暖茶?在他们失落时奉上一番问候与安慰?是否为他们打扫过一间房?他们往往为我们倾注了心血、精力,而我们又何曾体会他们的劳累,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和尽孝道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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