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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核与辐射管理政策措施及监管情况

2018年核与辐射管理政策措施及监管情况
2018年核与辐射管理政策措施及监管情况

2018年核与辐射管理政策措施及监管情况

市辐射监测监督站

2018年12月3日

2018年,辐射站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环境保护厅的指导下,按照省辐射监督站《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统筹安排部署辐射环境监管工作,以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为核心,以加强队伍能力和素质建设为支撑,认真履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了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现将辐射站2018年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设想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把关,规范流程,完善行政审批程序

我站加强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现场核查力度,严把审批关,对Ⅳ、Ⅴ类放射源及Ⅲ类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申领许可证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许可证申领条件及设施、管理等不完善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待整改完成并经县(区)级环保部门确认合格后予以颁发许可证。2018年共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6家,其中新办证1家、变更和延期5家,共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场核查10余次,确保核技术应用单位持证率达100%.

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许可办理指南及审批权限》的要求,我市制定了《淮北市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办理指南》、《淮北市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许可办理指南》等规范性资料,进一步完

善了行政审批的环节,细化了辐射行政审批的操作流程。较好地衔接了“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与市局统一窗口受理、网上申报的技术接口。结合窗口受理和网上审批的实际,明确了审批责任、简化了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以执法检查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工作

2018年以来,我站会同县(区)环保部门、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处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有条不紊的对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全年,我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共排查单位84家,包括放射源使用单位19家,其中持证单位19家,放射源277枚,射线装置使用单位65家,其中持证单位65家,射线装置156台/套。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我局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完成了现场检查工作并制作现场检查报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并要求县区把督促整改工作责任到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切实做到了“两个全覆盖”,“两个零容忍”。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查清了我市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的底数,对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要求依法停止射线装置的使用、并责令限期补办,改变我市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低的状况,建立起全市射线装置安全监管数据库;查处了“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的突出违法问题;攻克流动核技术应用单位监管的难点,规范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勘探、流动放射源备案和安全贮存的行为,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

(三)认真开展辐射监测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能力水平

圆满完成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制定了印发2018年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每季度完成空气γ剂量率的监测分析,每月完成水样总α、总β放射性低本底监测分析。及时、客观、准确反映了我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与往年相比,其监测值在正常范围内波动,全市辐射环境质量达标。

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为加强对重点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淮矿集团股份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所属22家煤矿200余枚放射源开展了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未发现异常数据。

(四)做好废旧、闲置放射源的送贮工作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源单位有废旧、闲置放射源立即要求该单位按规定做好送贮工作,并及时向省辐射站报告。淮北市人民医院一枚钴60退役放射源在我站的督促下,已成功送贮。我站还定期检查、监督整个退役过程,确保废旧放射源的安全。2018年,我市共送贮废旧放射源45枚。

(五)做好群众投诉调解工作,投诉结案率100%。

2018年,我站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6起,其中12369投诉热线转办案件2起,群众来电咨询3起,群众来访1起。在接到来电来访后,我们都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积极与群众沟通,了解群众诉求,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监测、约谈相关通讯运营商、加大宣传等措施依法处理,妥善地处理了所有纠纷投诉,投诉结案率达100%。

(六)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等服务工作

随着省厅辐射项目审批权限的下放,我站紧紧围绕市局如何“接得住、接得稳”狠下功夫。首先进一步梳理权力责任清单,

明确具体责任人;其次,组织召开了铁塔公司、移动基站三大运营商关于移动通信基站环评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基站环评审批工作相关注意事项。从而,提高了大家对基站环评工作的认知度,有效的提高了电磁辐射管理工作的质量。2018年,对我市110千伏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输变电工程等项目提出审核意见,陪同专家对项目选址现场进行了核查,使建设项目及时得以批复。

(七)完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反映出用源单位的管理动态及每枚放射源从购买、使用、直至退役的全过程。为了更直观地管理,我站进一步完善对用源单位的档案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同时维护、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录入数据库。

(八)组织业务培训。

为提高辐射行政监督管理人员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持证上岗。我站做了大量工作,征得省厅辐射处的批准,上半年在我市举办了一期辐射培训专场。我站组织县区环保部门辐射管理人员和用源单位有关人员共180余人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业务培训班,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均取得了《核辐射培训合格证》。截至目前,我市已有900余人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8%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辐射监管“全覆盖”存在难度

由于辐射监管目前对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电离辐射环境安全等进行监管,已涉及到国民经济中的各行各业。同

时,通讯基站和发射装置数量庞大,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工作人力不足,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二)辐射单位及个人防护意识有待提升

由于辐射涉及面广,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能力,才能正常操作和管理相关设备,使辐射得到有效防护。个别辐射单位及个人防护意识不强,不具备操作和管理辐射设备的知识和能力,给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可忽视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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