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职称评价机制,培养高素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发展中的激励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研、勘察设计、施工、造价、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职称名称:

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

中级职称:工程师。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员级职称:技术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强,作风端正,遵守建设行业规范标准。

第六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条年度考核近五年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取得现职称年限要求在五年以下的,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第八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九条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取得职业资格年限可视为取得相应职称年限。

第三章学历和资历

第十条申报建设工程职称,应符合下列相应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第十一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

第四章业绩和能力

第十二条技术员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第十三条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了解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第十四条工程师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县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2.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3.在CN或ISSN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篇。

第十五条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并能较好地应用于工作实践,取得重要成果。

2.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业绩突出,能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解决本专业复杂工程问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较高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

3.能够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主持和组织重要工程项目实施,能够解决专业技术、工程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专业技术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至少一项国家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县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4.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5.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6.参与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7.在CN或ISSN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2篇。

第十六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和评价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业绩突出,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主持(组织)重大工程项目,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价值的科研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具有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在专业技术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在本行业能起到专业带头人作用。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市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4.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省级课题研究;或获得省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5.主持(组织)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6.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的高水平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

第五章破格评审评价

第十七条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的,一般应取得现职称后,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第十八条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取得现职称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第十九条申报工程师以下职称的,不适用破格申报。

第二十条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一)、(三)或(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获得设区的市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承担省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主要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技术论文不少于两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参与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或参与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省级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

第二十一条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一)、(三)或(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

(一)承担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4000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主持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规范等至少两部;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至少一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材料申报中若干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条件第十条规定的申报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的年底;其他条款中所载年限均按周年计算。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等截止到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计算申报年限时,须扣除间断工龄和全脱产学习时间。

(二)本标准条件中的综合性表彰,是指党委、政府以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颁发的记功、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三)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的“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本标准条件中的“主要完成人”,是指自始至终全程主持或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工程项目等的主要贡献者。“主要发明人”,如无特殊说明,均指排名前三位。

(五)本标准条件中的重要研究课题、重要(重大)工程项目等,一般指本地党委、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正式确定的年度或阶段性重点研究课题、重点工程项目等。

(六)本标准条件中的制订或编制技术标准、规范等,不包括校对、打字、印刷等辅助性工作。

(七)本标准条件所列“省以上”“市以上”“县以下”等表述中的省、市、县,指行政区划的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省级”“市级”“县级”等表述,指行政区划的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单位),以及人大、政协机关等。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定职责、受委托或经批准评选颁发的奖项,可视同为本级奖项。

(八)本标准条件中冠有“以上”或“以下”的,均含本级。

(九)本标准条件要求提交的工程、科研项目、课题等,均须已竣工或结题。

(十)本标准条件中的论文,不含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著作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物,教材指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纳入省或设区的市建筑类院校或全省建设行业教育使用的教科书,著作、教材均须有ISBN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

第二十三条本标准条件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标准条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9日。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大全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2002 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

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1.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5号 【发布日期】1992-12-30 【生效日期】1992-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 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 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 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 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 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

中铁一厦琼头项[ 2015] 50号签发人:张战通 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领导小 组的通知 项目部各单位: 为深化我省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促进我省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按照“业主主导、施工落实、监理督促、政府监管”的原则,在全省城建系统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及作业层队伍实际情况,特成立项目部标准化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组长:张战通 副组长:刘帮新、芦建民、曹纹龙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附件1:《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附件1 关于全面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 实施意见 为深化我省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促进我省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按照“业主主导、施工落实、监理督促、政府监管”的原则,在全省城建系统推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分阶段梯次推进,逐步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2015年下半年开始在设区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新建工程和全省施工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上推行;2016年开始在全省施工合同价5千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上推行;2017年开始在全省市政工程全面推行。 二、工作重点 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地下管线的土建工程中推行建设标准化。 (一)管理行为标准化。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严格执行市政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落实到施工全过程,实现工程进度合理,质量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到位,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强化奖惩措施,加强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一、应遵守的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 (1)《压力管道工业管道》(GB 20801-2006) (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97) (5)《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管》(GB/T14976-2012) (6)《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 (7)《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05) (8)《钢制承插焊和螺纹管件》(GB/T14383-2008) (9)《钢制法兰》(HG205292-2009) (10)《钢制管法兰用缠绕式垫片》(HG/T20610-2009) (11)《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HG/T20613-2009) (1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 (1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1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1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6-2008)(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21)《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2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5)《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79-2012) (31)《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3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33)《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34)《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 (35)《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 (36)《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8)《钢网架螺栓球结点用高强度螺栓》(GB/T16939-97)(39)《钢网架螺栓球结点》(JG/J10-2009) (4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1)《网架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GJ78-91)(42)《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像和质量分级》(GB3323-2006)

第三章 美容行业人才素质要求

第三章美容行业人才素质要求 第一节美容院/店员工的人际关系 一、人际关系的概念 人际关系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在人际活动和人际交往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关系。它是在人们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能体现自身的素质修养,还有利于社会交往和工作的开展。 二、影响人际关系的几种行为 1、自我中心意识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和兴趣,不顾别人的利益和需要,不关心他人的悲欢情绪。 2、过分自卑、缺乏自信自卑也就缺乏自信,在人际交往中表现为想像成功的体验少,想像失败的体验多,不利于人际交往的建立。 3、性格孤僻就是不随和、不合群,孤芳自赏、自命清高,有点傲视一切的味道,不愿与他人为伍。 4、顾虑多,总是疑虑重重,对他人不信任,不仅不可能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会伤害别人的感情。 5、喜欢干涉、强迫、嫉妒别人这种行为会在自己与别人之间划一道鸿沟,阻碍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人际交往的目的是互利互惠、互相接纳。如果没有愉悦之感,交往会自然停止。 三、美容师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途径 1、良好的自我意识,自觉调整自己的意识和行为,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动机和情绪,努力克服害羞、孤僻、自卑、焦虑、封闭、嫉妒、干涉癖、强迫癖等心理障碍。 2、重视人格锻炼,培养应有的人际关系心理品质。良好的人格能改善和增强人际关系;而不良的人格往往会造成人际关系紧张。从心理学和人际关系学的角度分析,建立和谐有效的人际关系,必须具备以下的心理品质: (1)诚——包括诚实、诚心、诚恳。诚实使人有安全感,这是建立人际关系最基本的心理保证;诚心是促进人际交往发展的基本心理动力;诚恳是推动人际交往的催剂。 (2)信——包括自信、守信、信任别人。自信的人才能敢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才能对生活充满信心;守信不仅能获得别人的信任,也是对别人感情和人格的尊重;信任别人更是尊重他人的表现。(3)宽容——宽容表现为不去计较细微末节。惟有对人宽容才能改善人际关系。因为斤斤计较、锱铢必争可以得到有形的、可计价的东西,但却失掉了无形的、无法计价的东西,即失去了人的感情和交往空间。 (4)节制——就是自我约束,即凭借自己的理智或意志去控制自己的情绪。缺乏节制,也是造成人际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5)热情——这是影响他人印象的一个重要特征。一个热情的人,会因此被赋予一系列积极的品质,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 2006年03月18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25号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1.标准 引用的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若施工时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如果中标,中标人应按项目的进展需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点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五份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1 工程概况 工程简述,工程规模,工程承包范围,地质及地貌状况,自然环境,交通情况等。 1.2 工程特点 设计特点、工程特点、影响施工的主要和特殊环节分析等。 (二)施工现场组织机构 2.1 组织机构关系图 2.2 工程主要负责人简介。 (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3.1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要求内容全面,充分利用现场条件,合理布置施工队、材料站、指挥部等。确定现场指挥部(工程处)和工区的驻地,材料站的设置,施工工区与施工班驻地,主要交通道路和通讯设施。平面布置图采用A3纸,图面要求线条清晰、标志明确。 (四)施工方案 4.1 施工准备 简要叙述施工技术资料、材料、通讯、施工场地的准备,施工机械、施工力量的配置,以及生活设施等的准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2 施工工序总体安排 4.3 主要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效率估计,潜在问题的分析。 4.4 工程成本的控制措施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拟采取的措施。 (五)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 5.1 工期规划及要求 用横道图反映各主要施工过程的计划进度,深度达到全面、准确、清楚的描述工程实施过程,从中可衍生出各种施工资源计划及其过程管理信息。 5.2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施工网络图应明确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施工的关键路线,并针对关键工序,提出确保工期拟采取的措施。 5.3 施工资源(人力、材料、机具、场地及进场道路、公共关系)计划 5.4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计划潜在问题,计划中的潜力及其开发途径等。 5.5 计划控制 程序、方法及制度等。

当代人才培养对教师的素质要求

当代人才培养对教师的素质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中学莫毅生 关键字:人才培养教师素质 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火种的传递者,也是民族素质的奠基者、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教师是培育社会新生一代、提高民族素质的专门人员,教育的社会职能通过教师而实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师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作用更为重大。教师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军,是一支能量很大、影响深远的积极而活跃的社会力量。祖国的富强、民族的兴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大量人才的支持,而教师在人才培养中是重要的实施者。那么,当代人才培养对教师又有着那些素质上的要求呢?我认为,当代合格的教师都必须具备以下几种素质。 首先是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俗语说得好,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需要有一桶水。尽管不要求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出类拔萃,是本行业本专业的顶尖人才,但是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和基本技能,较广泛的知识面是必须具备的。而且,社会的发展进入信息时代,各行各业都在快速变化着,培养人才的方式方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今天的孩子生在信息时代,长于网络世界,如果教师仍然只凭一支红笔、一支粉笔,如何能适应这个现代社会教育的要求?可以说,现在的教师自己有一桶水已经远远不够,教师还必须注意不断学习和提高,给自己安装上自来水,时时刻刻对桶内之水进行更新。韩愈《师说》这样说过,“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自己都不懂,如何教导和引导学生。 “对于我们这些从教学岗位来进修的学生,李老师除了训练我们的演唱能力之外,还特别注重培养我们的教学能力,让我们去听他的本科学生教学课,为我们分析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李老师在教学中特别强调多用头脑思考,用心去感受乐曲的情感,强调声-心-脑的协调发展,这一非常深刻而全面的声乐教学思想,在李老师毕生的教学工作中得到光辉的体现。做李老师的学生是必须耐得住寂寞的,参加各种比赛也只能靠自己的真本事去拼搏,李老师唯一会为你做的是,把你的声音调整到最好。”这里选自中央音乐学院网站的一篇怀念李维渤教授的文章。学生无不希望自己成长、成才。没有本身拥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并把这些知识和技能通过教育活动传承下去,就不可能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不可能获得学生及社会的认同和尊敬。 其次是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简介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有什么特点 工程建设标准的特点,取决于工程建设所具有的特殊性。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工程本身的固定性和建设活动的流动性。建设工程只能固定在某个特定的地点,不可移动,建设活动只能围绕这一特定的位置展开,不同的工程决定了从事建设活动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不可能永久地围绕在一个地点活动,必然要进行迁移或流动。 二是建设工程的单一性和整体性。绝大多数建设工程因使用功能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建设的目的不同等而各不相同,不可能批量生产,都需要单独设计、单独施工、分别验收等,因此,无论是咨询、设计、施工还是使用管理等,其目标都只能针对单一的工程。而且,在建设活动各方的交易中,投资方不可能通过前期检查工程来确定是否符合自身的投资意图,只能根据自身的投资意图,选择合适的合作者或建设方案来实现,而且实现自身投资意图的 - 1 -

建设工程,无论是一个住宅小区、一座电站、一条高速公路,还是一幢办公大楼,甚至是一次家庭装饰装修,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都需要从整体的角度综合考虑其布局、设计和建造等。 三是企业的专业性和建设活动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建设工程自身的复杂性,建设企业的专业性特点十分明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维修等大部分都是由专业性企业分别完成的,虽然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逐渐增多,但实际运作过程中,工程的各建设环节也都分别是由其合作的或内部的专业企业或机构分别完成的。建设工程具有阶段性,不同的阶段,建设工程具有不同的形态,例如:在可研阶段,特定的建设工程表现为咨询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的咨询论证材料等;在招标阶段,表现的是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书、评标定标的分析报告、合同文本或咨询机构的标底、造价估算报告等;在勘察设计阶段,可以是勘察报告或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在施工阶段,可以是一幢建筑物、一个住宅小区、工业群体建筑、一段铁路等。不同的建设阶段,不仅建设活动的特点和人员差别很大,而且都是由不同实施主体分别独立完 - 2 -

GB50358-2017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a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 XXXXX—XXXX b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The standard of techniques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urn hillsides into terraced field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c (送审稿) d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程建设标准 (1) 5 工程规划 (3) 6 工程设计 (6) 7 工程量计算 (8) 8 施工技术 (10) 9 工程竣工验收 (13) 10 后续工作 (14)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农业厅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和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晓军、赵小蓉、周孝强、蒲波、陈琨等。

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坡改梯工程建设内容、规划要求与施工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具备坡改梯工程建设条件的中低产田土改造、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生态环境重点建设等相关项目以及相适应的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1/T846—2008 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 SL 190—2007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DL 5180-2003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GB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DB51/T379—2003 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坡改梯工程建设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urn hillsides into terraced fields 是指对坡度在5°~25°之间的中低产坡地,通过修筑水平梯田、治理坡面水系与地力培肥等工程措施,使地貌呈阶梯型,以防止土、肥、水的流失,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的相关活动。 4 程建设标准 坡改梯工程建设总体要求达到“平、厚、壤、固、肥”标准 4.1 梯地工程建设标准 4.1.1 地面坡度 地面纵、横向平整,地面坡度降到5°以内。 4.1.2 土层厚度 土层厚度60cm以上,耕作层20cm以上。 4.1.3 梯地台位 随等高线开梯,大弯随弯,小弯取直,台位清晰,规范流畅。 4.1.4 地面宽度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推动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提高工程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特此制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总则 标准化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质量提升的有力措施和有效途径。工程建设标准是工程建设工作的根本依据,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保证。 二、基本任务 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修订;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公司应在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系统效应。 三、标准化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公司标准化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1. 机构人员 由总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质量标准专管员由xxx担任,安全标准专

管员由xxx担任。各施工项目部专管员有项目技术总工担任,要求必须具有工程技术类初级以上职称。 2. 部门及人员职责 公司技术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审批技术标准化工作管

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进行考评等。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年度和阶段检查计划; (2)组织编制技术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3)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标准和政策文件的宣贯、培训及考试; (4)组织协调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专、兼职标准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 (5)组织编制和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及时进行更新和动态管理; (6)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工作的决定; 工程项目部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专职或兼职标准管理人员,可由项目总工或施工员兼任,应具有工程技术类初级以上职称,其主要职责如下: (1)确定符合工程项目技术特点的工程建设标准,收集、编列强制性标准条文;配置有效标准版本;参与制定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措施和管理制度; (2)组织项目施工前的标准宣贯和培训。参与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计划的编制,确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 (3)建设标准实施交底; (4)跟踪验证施工过程标准执行情况,纠正执行偏差,重大问题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及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规范规定与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及进度,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根据《地基基础施工规范》,《砌体施工规范》,《钢筋砼施工规范》,《砼道路施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规范》,《城市给排水施工规范》,《城市照明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等规范、规程、标准。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与实际现状,制定相应的具体技术要求,请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规定、操作规程,验评标准及技术要求,做好各自的相应的具体工作。 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2号文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规定》;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请严格按射城投司发[2007]21号文件,关于《建设施工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管理,增添措施;确保质理,狠抓安全;落实进度,抢抓工期;科学文明,技术领先;全面合格,争创优良;放心满意,共建合谐。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 一、在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一)在地基与基础施工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1、地基的处理与选型,应符合地勘报告要求与设计要求,科学、经济适用,满足上部承载能力。 2、经处理后的地基应按要求进行必要相关检测。其检测报告之

数据应科学、准确、真实,可靠。并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时,应对基础底面持力层或碎石桩、管桩作全面细致的检查验证、是否有无与地勘报告不吻合的地方,有无漏打及护桩不到位,或偏移轴线等的情况。 4、当基坑基槽挖至设计深度后,应严格检查基底标高,校准该建筑与周边道路的比降高差关系,室内与室外相对高差位置。 5、换填连砂石厚度或褥垫层厚度,按设计需调整时具体见通知。天然连砂石填筑时,应严格控制级配。其级配为:3:7不大于4:6,卵石最在粒径不应大于20CM;若遇部份级配较差时,应采用人工级配。用32T带振压路机纵横碾压各不少于8遍,静压及带振碾压各4遍。一次性碾压厚度不大于80CM。 6、严格控制并校准各栋建筑物之定位轴线;核准开间和时深轴线。严格按规划部门给定期的建筑红线及高程点定位,不得擅自调整改动。并将定位轴线及高程点引至较远的永久位置,便于后期的复核使用。 7、当基础施工至地圈梁时,应及时解决室外排水系统,将施工污水及地面雨水有组地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在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之前,应作澄清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排水管道。以减少对管道的淤塞。不得将施工污水及雨水自由渗透到地基内。更不得将施工用水沉积于施工场地内。并对室外散水亦应进行封闭,不能使雨水透到基础之内。 8、当基础施工到地圈梁后,各栋建筑物应做好永久沉降观测点,每栋不少于六个,并定人定仪定时进行严格的沉降观测,对各测点数据并作详细记录。若发现沉降变化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向有关方面管

会展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会展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1. 宽泛的知识理论素养 所谓知识理论素养是指会展专业人才所必须具备的会展相关知识,它构成了会展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一般而言,会展的相关知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会展方面的知识,如会展概论、会展业发展的历史、现状与趋势以及会展相关法规等;经济学和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如经济学、会计学、营销学等;技术方面的知识,如现代高科技的发展及其应用等;艺术方面的知识,如展台设计、展台特装等。只有如此,会展专业人才才能具有广泛的市场适应性,能够胜任多种类型的会展活动管理策划与服务。 2. 独特的策划创新能力 纵观国内外知名展会的成功经验,无外乎“常办常新”而这些源源不断的“新”又来自会展策划营销人员的独特策划创意能力。可见,独特的策划创新能力是会展对专业人才、尤其是设计策划人才的内在较高要求。高等院校在开办会展教育时,应持续不断地培养学生开放性的思维方式和勇于创新的精神,通过思维和意识的培养来提高学生的根本素质。 3. 严密的组织管理能力 任何一个会展企业或者一次会展活动都存在管理和组织的问题;而这些企业或活动的管理,又以从业者具备的严密组织管理能力作为保障。 4. 娴熟的沟通协调能力 任何一个会展活动都是一个繁杂的项目,并且通常是处于十分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因此对于会展从业人员来说,需要其具有娴熟的交际沟通和协调能力,要能做到内外、上下、左右实时沟通。所以,对于会展教育而言,在传授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一定不能忽视对其人 际交流和协调沟通能力的培养。 5. 强烈的服务意识 作为服务性行业,会展的主要内容是为各类参展商、观展者服务,因此,会展与其他第三产业部门一样,成功的关键是使服务对象获得满意的体验。这就要求会展专业人才具备较高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服务能力。而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培养则主要来源于学校教育中 对于服务理念和技能的传授。 总体来看,我国会展业发展的历史还比较短,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 会展是指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集体性活动的简称。其概念内涵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间,许多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定期或不定期、制度或非制度的传递和交流信息的群众性社会活动,其概念的外延包括各种类型的博览会、展览展销活动、大型会议、体育竞技运动、文化活动、节庆活动等。会展引是指围绕特定主题多人在特定时空的集聚交流活动。狭义的会展仅指展览会和会议;广义的会展是会议、展览会、节事活动和奖励旅游的统称。会议、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展示会等是会展活动的基本形式,世界博览会为最典型的会展活动。 未来的十年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十大产业当中,会展产业位列其中,会展业将成为我国服务业当中增长快、发展潜力大、前景十分看好的行业之一,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经济全球化使资本、信息、资源、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中国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中国经济对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所具有的强大辐射功能,将使中国成为吸引跨国会展集团投资的理想热点。外国资本的进入可以为我们带来国外成熟的办展理念、丰富办展经验、先进的办展技术和知名会展品牌,推动我国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和集团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这将使我们获得一次利用外国资本品牌项目管理技术追赶会展发达国家的历史机遇,中国可以成为东亚的世界性的会展大国和会展强国。(一)市场化不够,政出多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院区内,项目主要场外通行道路为横枝岗路,道路狭窄、交通拥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与医院正常运营道路交叉重合。 2、前期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旧建筑物拆除、管线迁改、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接入等,为广州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项目后续施工创造条件。 3、目前施工现场没有围蔽,相关费用包括在措施项目清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 前期工程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院区西南角现有的综合门诊楼、职工更衣房、21号楼、车队用房、洗衣房及水池等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场地围蔽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临水接入工程,临电接入工程。 (三)临水临电情况 本项目实施时招标人不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应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项目管理目标 (一)工期进度目标 本项目的工期目标:暂定2015年10月1日正式动工,2015年12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总工期92日历天。 (二)质量目标 一次验收合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标准及要求、以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环境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文明施工标准》、《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 三、项目管理重点、难点 (一)项目管理重点 1、由于医院整体扩建工程建设期间不能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因此,应充分考虑这种情况下施工管理难度和措施费用,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院方日常经营造成干扰。 2、门诊楼西南围墙一侧有旧的居民楼,目前有居民在居住,应做好防护工作,减少噪音粉尘对周边居民和医院住院病人的影响。 3、临电接入工程施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应充分考虑技术标准、报装程序、检测验收、顺利送电等各个关节的相关管理措施费用。 (二)项目管理难点 1、由于施工场地非常狭小,主入口门前道路又是单行道,门诊楼前原有的大门不够宽,需要开口扩展,将给施工临设的搭建和材料的运输等带来很大的麻烦,实施的方案措施应充分考虑场地制约因素。 2、医院所处位置的地势较低,每年的雨季时道路经常会被雨水浸淹,考虑施工时增加排水设备和设施等的有关费用。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进度管理要求 1、承包人进场前应根据招标图纸、项目管理要求、现场踏勘情况,梳理

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修订稿

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综 合素质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结合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谈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综合素)大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用人单位主要从成本和效益出发,更多地考虑招聘大学生能否带来更大的效益。在招聘现场经常见到,面对着设计精美、内容充实的一摞摞奖励证书,用人单位并不感兴趣。他们在面试现场向学生提问的往往是,“你参加过哪些社会活 动”“你在哪里实习,做什么”“你做过项目吗”“现在是否有比较成熟的科研成果”用人单位用人,从过去看重学历转到学历、素质能力并重,甚至专以素质能力为重。 企业招聘人才的主要标准和尺度 职业素质是企业在人才招聘过程中衡量应聘者能力的主要标准和尺度。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是人才素质的一个子集,同时也是人才素质中最重要的部分。所谓人才素质,是指人在德智体美诸多方面表现出来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人的文化素质、科学素质、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人才素质具有诸多的衡量标准,例如科学素质或者说专业素质大致可以用学历和工作经验来表征;人才的智力水平大致可以用智商来衡量,而心理素质和对社会或者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则与个人的情商有关。这些衡量标准在用来衡量

人才综合素质的同时,也可以作为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一个客观衡量尺度。 世界经合组织的柯林。博尔提出,21世纪人才必须有三本护照、三种生产能力和三种财富。三本护照分别是:学术性护照,职业性护照,事业心、进取精神、创造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的护照;三种生产能力分别是创造能力、塑造能力和想象能力;三种财富分别是创造性、健康和交往。这“三个三”实际就是对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高度概括。 能力结构指高素质人才对于从事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组成。从人才全面发展的目标及21世纪对大学生能力的需要和大学生成才战略来考虑,21世纪大学生在能力结构方面应具备知识的自我更新能力、信息的灵活处理能力;良好的适应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沟通交际和组织管理能力。 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企业已不再单纯用高学历、高分数的标准来衡量大学毕业生了,而是用是否具有优良的人品、团队意识、吃苦耐劳、敬业爱岗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