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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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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院:

马克

思主

义学

姓名:杨瞻菲

学号:S2*******

《乡土中国》解读

内容摘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通过对《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目的,特点,内容,意义的解读,让我们更能加深的对它的理解关键词:乡土社会格局

报告主线:通过《乡土中国》的内容,了解自己社会本身的特殊性,本民族文化传统,本国国情。

正文结构:

引言:大家都读过费孝通的这部著作了,通过阅读让我们了解了乡土社会,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作者本人。

一、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写作背景: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

缓慢的。。

2、主要目的

《乡土中国》成书缘由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所说,他是想借“乡村社会学”这个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

二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乡土社会

乡土社会是在自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以家族为基本生产和生活单位的社会大结构。(结合特定的领域,特定的社会,特定的文化或特定的民族)

从基层上看,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而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手段。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珍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

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人,无疑是土地。

作者首先是从中国社会的基层入手,一语道破中国乡土社会的乡土性,所谓乡土就是指进行小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村,那里居住着中国绝大多数农民,他们黏着土地,与土地相依为命,在辛勤劳作的耕耘下,靠大自然的风调雨顺来获得生存的基本手段,古谚语“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典型的描述了乡土社会对大自然和客观环境的依赖。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有几点,无论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

(二)乡土社会的特点

1、等级性:差序格局

作者通过比较中国社会和西洋社会,认为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就好像捆柴一样,而中国的社会格局犹如石头丢进水面泛起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是一个差序格局。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个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即每个人的网络,都有个自己在作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一样,网络的范围,依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定,具有伸缩性。

2、血缘性:乡土社会以血缘为基础构造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

血缘社会的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决定。血缘严格的说只指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

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血缘是稳定的力量。

3、严格性:男女有别

氏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凡是做事业的社群,纪律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这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基本问题了。感情从心里方面说是一种体内的行为,导致外表的行为。“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隔离非但是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还是在心里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里上的契洽。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间的鸿沟

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

(三)乡土社会的内容

1、乡土地缘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给自足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个社群包含着地域的含义。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意义。血缘和地缘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但是人毕竟不是动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中国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聚了,那是因为社群需要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个社群就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是,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逼着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另外到别的地方去耕

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他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勇原来的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的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地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都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做的约定。

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紧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

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2、家族本位

家族在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族可以等于家庭。因为亲属的结构大的基础是亲子关系(亲子指结构,是双系的兼职父母双方,子女限于配偶所生的孩子)父母子的三角。家族是从家庭的基础上推出来的。形态上的差异,也引起性质的差异,家族虽则包括生育功能,但不限于生育的功能。依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予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我的假设是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织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

家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氏族本是长期的,和我们的家一般。我称我们这种社群作小家族,也表

示这种长期性在内,和家庭的临时性相对照。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靠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如果事业小,夫妇俩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的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俩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父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这说明了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大小变异更甚。

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感情,我所谓普通感情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是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之间的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社群的特色。

3、乡土秩序的维持——礼治秩序

乡土中国既不是靠统治者的恣意来统治的人治社会,也不是像西洋通过普遍的的法律来维系社会的法治社会,中国是一个靠传统礼俗来维系其基本秩序的“礼俗秩序”。

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是很对称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治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俩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

是说这些行为是做的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母的是在配合人们得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如果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

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于礼是主动的。礼是可是为人所好的,所谓“富于好礼”。

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不正确,只是主动的服从于成规罢了。礼治可能必须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威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他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

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4、私人道德的维系

道德观念是在社会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

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具体的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人和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有形的东西去象征他、表示他。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神对每个个人是公道的,是一视同仁的,是爱的。人对人得相互尊重权利,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的权利,防止团体代理人滥用

权力,于是发生了宪法。国家可以要求人民的服务,但是国家也得保证不侵害人民的权利,在公道和爱护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团体格局中道德体系与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从他们的的差别上看去,有地方是刚刚相反的。在以自己作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生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来维持着。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有不少痛骂贪污的人,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为讳隐。更甚者,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个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的是矛盾;因为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四)乡土社会对法律运转的意义

在都市社会中个人不明白法律,要去请教别人,并不是见可耻的事情,事实上普通人在都市里居住,求生活,很难知道有关生活、职业的种种法律。法律成了专门知识。不知道法律的人却又不能在法律之外生活。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就是个道德问题,不是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秩序的理想化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

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的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有要求每个人知礼。所以“子不教”成了“父之过”,这也是乡土社会中通行“连坐”的根据,

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的不够。

现在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力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爱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尤其在民法的范围里,他并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在英美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下,很多时间诉讼的目的是在获得以后可以遵循的规则。一个变动中的社会,所有的的规则是不能不变动的。环境改变了,互相的权利不能不跟着改变。事实上没有两个案子的环境完全相同。所以个人的权利应当怎样厘定,时常成为问题,因之构成诉讼,以获取可以遵守的判例,在这种情形下自然不发生道德问题了。

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的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的存留在广大民间,也因之使现代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现行法的原则是从西洋搬过来的,和旧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在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

一切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这一套已经使普通老百姓不明白,在司法制度上的程序上又是隔膜到不知怎样利用。在乡间普通人还是害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下乡了。那些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从此却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从乡间的调解而告到司法处去。在理论上这是好现象。因为这样才能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的传统,使中国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但是事实上,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他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是并不能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们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说,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三、《乡土中国》对现代社会特别是法治社会的影响

法律来源于社会,并和文化和其他规范一起塑造社会,正如古罗马法谚所说:有社会斯有法

最新《乡土中国》读后感与心得体会精选5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与心得体会精选5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写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面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乡土中国》的读后感与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与心得体会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与心得体会2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

(完整word版)读《乡土中国》——对差序格局的理解

读《乡土中国》——对差序格局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谈“差序格局”是从私说起,私的问题是个群、人我的界限怎样划法的问题,于是,费老先生把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 中国的社会不像西洋社会,西洋社会是团体社会,称为团体格局,“像由几根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 中国的社会结构是像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个网络想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一亲属关系不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例如,我在家里与家人发生的关系是,我,兄弟姐妹圈子,上一辈父母圈子,上上一辈的爷爷奶奶圈子等;在学校里,较为亲密的舍友圈子,同学圈子,校友圈子等一个个圈子。 西洋社会结构(团体格局)中国社会结构(差序格局) 西洋社会结构里,团体格局是一种平等的观念,在同一团体中,各个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是一种宪法观念,团体不能抹煞个人。 中国社会结构里,差序格局是一种有差等的次序,有远近、亲疏的差序。一切价值是以“己”为中心的主义。在这种差序的推浪形式中,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可以说是公。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若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篇】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 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不晓得看过这本书的同学们会有什么样的心得感悟呢?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篇】,希望大家喜欢。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篇一】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

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

《乡土中国》读后感:浅谈乡土社会与后现代社

1.社会特点 《乡土中国》中写到”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地的束缚”.乡土社会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大部分的百姓从事农业耕种。他们直接取资于土地,生活、工作都围绕一块土地展开。他们之中,除非是通过科举,大多数人一生都将奉献给这一片土地。根据贝克的抽离和嵌入理论,我暂且将这样的工作方式称为不再”抽离”的”嵌入”.而后现代社会,却是”流动的再嵌入”.首先,可供人们选择的职业形形色色,人们可以自由的在这些职业见进行转换,导致”流动”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人们对自由的追求的高度达到了历史以来的最大化。比起高薪,人们更注重职业的自由度,比起,传统的,所谓的”正经”职业,人们更愿意从事自由职业。自由职业在保障人们与传统职业相差不大的薪酬的基础上,给予人们更多私人化的空间,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比起第一现代进一步模糊,就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来看,与乡土社会的耕种的工作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所谓自由职业,自由当然是核心,这也是人们长期”抽离”甚至可能不再”嵌入”的原因。

由于土地的固有属性,农民们难以发生流动。祖祖辈辈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对于周围的不管是环境还是人,都无比的熟悉,这样的看来,乡土社会又是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人们之间都有一种天生的联系。但后现代社会却是典型的”陌生人社会”.由于后现代社会”流动性”,”个人化”趋势的发展,人们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关系。虽然后现代社会存在许多公共空间,但这些空间是”公共但不公民”的。鲍曼在《流动的现代性》将现代的”公共但不公民”的空间分为四种类型——排异之地、噬异之地、非地之地、不存在之地。这四种类型的公共空间都有多人参与,且都是为相似的目的而聚集,但参与的人之间却没有也没有太大必要产生关系 从以上两点来看,乡土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它是一个极度稳定甚至固化的社会;后现代社会是个典型的陌生人的社会,它具有流动性的特点。

《乡土中国》读后感关于“差序格局”的思考----公德和私德精编版

关于“差序格局”的思考----公德和私德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作者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即“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为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的大小要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样一来,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同时又从属于以优于自己的人为中心的圈子。在这种关系格局中,自己总是这种关系的中心,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作者提到”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虽然作者没有明确的指出,但是言外之意就是中国人只有私德。通过对实例的分析作者得出结论“公德心被自私心驱走”,很明显,意思是中国人缺少公德心。书中这整节,可以这样理解作者的核心意思:中国私德很强而且少公德心。早在大约一个世纪前,梁启超就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一直到今天仍然困扰着人们的判断:“中国,……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类似的论述:叶文宪教授说过“中国人并不是没有道德,我们有良好的私德,只是缺少一点社会公德而已。”关于私德公德,从下面几个问题来说明: 1、为什么会产生“差序格局”?

中国是一个家族化社会,家族构成社会基本单位。因此中国人认为家是最亲近的社会关系,父母兄弟等时最亲近的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由远及近,产生“差序格局”。 2、对公德私德的理解? 公德是指存在于社会群体中间的道德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私德是私人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指个人品德、修养、作风、习惯以及个人生活中处理爱情、婚姻、家庭问题、邻里关系的道德规范。 3、为什么中国人公德较低?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人们一向引以为荣,为什么要被说成是没有公德?实事是,在国人的伦理行为和生活中,时常有一个很矛盾的现象,就是在血缘亲情生活圈子当中,他很注重自己的形象,而且在待人接物和进退出处当中,都很在意精心。这样的做人态度实际上有一个发端,就是他的家庭。这这其实是作者所说的差序格局”的根源。我认为除了作者说的“差序格局”是造成中国公德低于西方的原因外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可以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解释,类似于政治制度理论中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思是人满足了基本的温饱需求后才有精神方面(例如维持高的道德的方面)的需要。依照这种理论,中国人和西方人相比,公私德的水平可能会低一些。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简简单单的四字书名,薄薄的一百多页纸张,却承载了几千年厚重的中国乡土文化,浸润着费孝通先生,这位将一生献给中国大地,献给中国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对乡土社会的理性思考与浓浓深情。这本书册,由费老根据上世纪40 年代后期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出版而成,因而对于大学生的我们,也是再好不过的学习并探讨中国乡村社会,了解那些也许今日的我们所无法感受到的最质朴,最本真的乡土本色的读物。而对在记忆深处仍留有乡村印象的我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更是成为了我追忆小时乡土记忆的回忆手册。 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而我也是在上小学之后才搬家到城市。即使为了求学住在了城市,我也总是愿每周回乡下,陪陪看着我长大的老人,走走我摔倒过无数次的石子路,提着竹篮和奶奶去山下的田里挖土豆,照看蔬菜,感受最原始的中国大地。因而我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本质上是农民的血,是乡土性的。农村,即使现在被破坏得千疮百孔,也依然是我内心深处最眷恋和怀念的地方,那里绘成了我大半个童年;那里,也是无数淳朴的老人,憨厚的农民,皮肤黝黑的小孩生存,生活,繁衍之地;那里,更是中国的根基所在,是中国人民的溯源,是中国文化和民族的发源。 因此,在拜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总能找到很多熟悉的影子。在字里行间中,读出一丝怀旧的气息,仿佛听到爷爷们的憨笑与叹息,看到土地的丰收与荒芜,感受到乡土中国的过去和将来。 我也愿记下,费老文字中那些深深刻在我脑海里的和我的乡土回忆产生的几点共鸣。

一、安土重迁的守候 邀请奶奶外婆们来城里玩,来我家做客一直是最艰难的行动。“我离开了,家里的母鸡就没人照看了”,“我不愿意出来,家里习惯了”,“都是不认识的人,我不好意思的”,每次提议,总是毫无例外地收到这类的托辞。更不用说想要全 服他们来城里居住了。这一面让我苦恼,一面又让我深刻体会到农村人安土重迁 这根深蒂固的观念。 正如书中所述,“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些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 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但是大体上说, 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奶奶外婆们已然将他们的一生,从肉体到心灵完全得奉献给了脚下这片生之养之的土地,没有大灾没有战争没有欲望,他们从未想过迁移。 这甚至可以引申到乡村的政治,文化。“在变化很少的社会,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有新的问题,生活是一套传统的办法。”“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在这个稳定的,依靠经验的社会里,似乎都不需要政治的约束,不需要多伟大多激情,教化和惯性就足够。人们安得其所,早已达到孔子所言的境界:“不逾矩。”他们是宁静的湖,而非流动的川。曾经他们自给自足,男耕女织,即使生活困苦,

浅谈中国古典诗歌中的思乡意识

浅谈中国古典诗歌中的思乡意识 摘要:中国古典诗歌作品中留下了众多的关于思乡题材的诗作,“乡愁”是对家乡的感情和思念,是一种对家乡眷恋的情感状态。对故土的眷恋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中国人的乡愁较西方人而言可能更强烈一些,中国人更容易在乡愁中感受自己的过去,并更自觉地维护自己的文化。 关键词:中国古典诗歌边塞诗游历诗思乡情结 “乡愁”是对家乡的感情和思念,是一种对家乡眷恋的情感状态。对故土的眷恋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远离故乡的游子、漂泊者、流浪汉、移民,谁都会思念自己的故土家乡。在世界各地,到处可见读书、旅游、做生意的中国人,有的人已获定居。当了解中国人的乡土意识,进而是他的家国情怀后,就会理解,受传统的影响,中国人的乡愁较西方人而言可能更强烈一些,中国人更容易在乡愁中感受自己的过去,并更自觉地维护自己的文化。中国古典诗歌作品中留下了众多的关于思乡题材的诗作,这些诗作主要分布在游历诗及表现客居生活的诗、边塞诗、描写宦旅生活及表现贬迁生活的诗这三大类中,并以此形成了中国古典诗歌创作中的鲜明的“思乡情结”,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深远影响。 1中国古典诗歌的分类 1.1按表达方式分:抒情诗与叙事诗。 1.2按表现形式分(体裁) 1.2.1古体诗: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杂言古诗、乐府诗 1.2.2近体诗(形成于唐代):绝句——五言绝句、七言绝句 律诗——五言律诗、七言律诗、排律 1.2.3词 1.2.4散曲(小令和套数(散套) 1.3按内容分(题材):送别诗、怀乡诗、咏物诗、咏史怀古诗、边塞诗、

山水田园诗、宫怨诗和闺怨诗、爱民悯农诗、哲理诗、爱情诗、人生感慨诗。 2中国人的思乡情结 2.1基于对文化传统的深层情感 爱恋乡土,进而爱恋祖国,是人类共同的情怀。因为故乡是人自身的确证,是人认识世界最重要的起始。中国人当然也是如此,只不过,因受特殊生存环境与社会意识的影响,它有一些独特的表现非常耐人寻味,它背后所深藏着的文化意味,更值得人探讨和发扬。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同属于“中纬度文明带”,但因为从人文地理的角度考察,它除了有一面临海的大河大陆型的基本地貌,它主要的文明地区地势低平,加以土壤肥沃雨水充沛,造成了特殊的农耕社会之外,仍无法掩盖其实际存在的近乎封闭的性质。所谓“禹、稷躬耕而有天下”,从早先的原始部落,一直到春秋战国,广大中原地区的文明几乎都可归因于封闭状态下的农业发展,由此造成的“重本抑末”的治世方规,还有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的一整套家族宗法制度,都无不与之相密合与相适应。譬如,因为前者,中国人主要采取劳动力与土地自然结合的方式生产。又因相对而言的民众土寡,迫使人必须精耕细作;而这种精耕细作所造成的技艺与工具的完善,又反过来促使人更注意适应土地的生命周期,除非特殊情况,不会另行开辟屯垦之事。由此,它所建立起的自然经济社会,基本上就是一与外部世界关系松散甚至隔绝的区域性小社会。因为后者,中国人会在土地提供的现实的知足感基础上,达成高度的情感与知觉的认同,由对土地生命周期的体认,进入到对乡土习尚礼俗的沿遵。如此世世代代固守土地,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最后造成一种独尚伦理的内倾的文化气质。对既等级森严又上下亲和的宗法权威的维护,对人伦血亲和礼义孝敬的遵奉,对一种顺天乐俗的生活情趣的崇尚,都是其表现。中国人的乡土意识与情怀,正是基于上述文化传统产生的。这种意识与情怀有一个基准性的情感表达就是“安土重迁”。中国学者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对此曾作过讨论,他指出中国社会从表层看去就是乡土的,它的特点是“不流动”,它所重视和追求的是“稳定”。因此在那里,人与人之间的空间排列关系孤立而隔膜,不以个体为单位,而以集团为单位,大而言之是同宗同族,小而言之是家庭与亲人。至于这种稳定而不流动的关系之所以能够确立,就是基于上述农耕社会的特点,以及由此形成的那一套家族宗法制度。所以,这个社会不需要创造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它关注的只是如何不破坏这种关系。而类似远离乡土的行为,就意味着“流动”,就是对“稳定”的破坏。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土重迁”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集体意志与当然的选择,

读《乡土中国》感想

读《乡土中国》感想 1213180874 张习坤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

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我敢于说费老先生的社会划分具有横向性,更是因为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族的,自己和哪家共祖坟,哪家有事出多大力是有心理清晰界限的。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之差序格局 作者:费孝通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老最大的毛病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的俗语。谁也不敢否认这俗语多少是中国人的信条。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扫清自己门前雪的还算是了不起的有公德的人,普通人家把垃圾在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苏州人家后门常通一条河,听起来是最美丽也没有了,文人笔墨里是中国的威尼思,可是我想天下没有比苏州城里的水道更脏的了。什么东西可以向这种出路本来不太畅通的小河沟里一倒,有不少人家根本就不必有厕所。明知人家在这河里洗衣洗菜,毫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自制的地方。为什么呢?——这种小河是公家的。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小到两三家合住的院子,公共的走廊上照例是尘灰堆积,满院生了荒草,谁也不想去拔拔清楚,更难以插足的自然是厕所。没有一家愿意去管“闲事”,谁看不惯,谁就得白服侍人,半声谢意都得不到。于是象格兰亨姆的公律,坏钱驱逐好钱一般,公德心就在这里被自私心驱走。 从这些事来说,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了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现在已成了外国舆论一致攻击我们的把柄了。所谓贪污无能,并不是每个人绝对的能力问题,而是相对的,是从个人对公家的服务和责任上说的。中国人并不是不善经营,只要看南洋那些华侨在商业上的成就,西洋人谁不侧目?中国人更不是无能,对于自家的事,抓起钱来,拍起马来,比哪一个国家的人能力都大。因之这里所谓“私”的问题却是个群己、人我的界线怎样划法的问题。我们传统的划法,显然是和西洋的划法不同。因之,如果我们要讨论私的问题就得把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考虑一下了。 西洋的社会有些象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说西洋社会组织象捆柴就是想指明: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分得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先规定的。我用捆柴来比拟,有一点不太合,就是一个人可以参加好几个团体,而好几扎柴里都有某一根柴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是人和柴不同的地方。我用这譬喻是在想具体一些使我们看到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的一种格局。我们不妨称之为团体格局。 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线分明的团体。如果有一位朋友写信给你说他将要“带了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他很知道要和他一同来的是那几个人。在中国,这句话是模糊得很。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在我们中国“阖第光临”虽则常见,但是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字究竟应当包括些什么人。 提到了我们的用字,这个“家”字可以说最能伸缩自如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叔伯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一部分:按照惯例,应该做个整体介绍。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通过《乡土中国》简介中国农村的另一面,讲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 第二部分:不出意外,应该简要介绍下这本书的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 2、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 3、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 4、家族本位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

浅读《乡土中国》有感15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1000字_浅读《乡土中国》有感 1500字 浅读《乡土中国》有感 原创:作者:徐胜男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 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 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 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 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 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 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 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 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 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 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 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 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 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 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 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 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

《浅谈旧中国社会自我主义》——《乡土中国》读后感W

《乡土中国》读后感 ——浅谈旧中国社会自我主义 “自我主义”与“个人主义”截然不同。 “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的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份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然而,此与我们中国的传统思想相距甚远,因为我们所有的都是“自我定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以“己”作为中心,从何而来?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前者是礼俗的社会,后者是法理的社会。”法理的社会指的是西洋的社会,而礼俗的社会,毋庸置疑,就是指旧中国的社会了。儒家追崇的社会秩序,也即理想封建社会,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这就是中国。 无论新与旧,中国社会基层总是乡土性的。 在乡土社会里,是从熟悉中得到信任的。“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

面经常性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作者同过“学而时习”这句经典的众所周知的话,将熟悉的过程阐述得如此精妙。不管是城里乡下的的,在邻里之间,总可以听到这样的对话: ——“老王,最近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就那样吧!” ——“瞧你说的,你都大老板了这是······兄弟我最近手头紧,家里又想置办点大件,借兄弟点钱可以不?” ——“瞧你这说的,都是自家邻居,咱们谁跟谁啊?要多少,尽管说!” ——“那成,那我写张借条吧!” ——“瞧瞧,咱几十年的邻居了,你这就是把我当外人看了,我还不相信你啊!别这么麻烦了,要多少尽管说,等你手头松了再还我好了” ······ 乡土社会中的信任,并不是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因长久的居住在一起,可能是从父辈祖辈,日常生活上有许多交叉重叠,自然而然的就产生了一种种默契,也可以说是默认的“规矩”。到碰到此类事件时,可以不假思索的就按这套规矩来。这与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是如作者所说的“‘习’出来的礼俗”。因其是由其自

读《乡土中国》感悟—差序格局的新趋势

1270班陈蔚 1020103265 波纹社会中的直立芦苇 ——读《乡土中国》有感:差序格局的新趋势及应对摘要:费孝通教授的《乡土中国》写于20世纪40年代,在该书中,他首次提出了“差序格局”概念,对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体系进行了精炼的概括与分析。60多年过去,现代社会的经济制度、意识形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以伦理为基础的传统价值观依然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但随着情感、利益等因素的注入,“差序格局”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大和变化。 关键词:差序格局利益现代中国社会 费孝通教授在1947年出版的《乡土中国》一书中,对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作了理论上的概括,提出了“差序格局”概念。他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结合自己所观察的社会现象和人际交往中的亲身感受,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进行了生动的表述。我结合我自身的感悟与思考以及近几十年中国社会的变化,对本书中的差序格局部分作了新的解读。 一、差序格局的内涵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中国的社会关系是按照亲疏远近的差序原则来构建的,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种关系就“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费孝通教授认为,中国人际关系关系的核心是传统文化最讲究的“人伦”。而“伦”是什么?他指出“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人伦”之所以能说明差序,在于“伦”规定了差序格局的内容,即差等。“伦重在分别,在礼记系统里所讲的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都是指差等”。费孝通教授的“差序格局”有如下特征。 首先,差序格局的理论基础是人伦次序。用儒家理论来解释人际关系的差序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导读:读书笔记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

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文案:惊蛰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2000字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2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2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2000字——浅谈“乡土社会”与“后现代社会” 在阅读《乡土中国》的同时,正在学习有关社会学的内容。故将两者结合起来,粗浅的谈一谈个人的一些感悟。中国从农耕社会发展到如今的现代社会,某些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已经带了些许“后现代社会”的意味。最纯粹的“乡土社会”与发展完善后的“后现代社会”几乎是从封建社会到现在,这个社会的最初与最末。所以,它们在社会特点、家的概念、秩序维护和个人价值观等方面有着极大的差异。通过对比两者,我们这些社会学的初尝者能体会到社会发展的剧烈性。接下来我将从社会特点与家庭观念来进行对比。 1.社会特点 《乡土中国》中写到“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地的束缚”。乡土社会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大部分的百姓从事农业耕种。他们直接取资于土地,生活、工作都围绕一块土地展开。他们之中,除非是通过科举,大多数人一生都将奉献给这一片土地。根据贝克的抽离和嵌入理论,我暂且将这样的工作方式称为不再“抽离”的“嵌入”。而后现代社会,却是

“流动的再嵌入”。首先,可供人们选择的职业形形色色,人们可以自由的在这些职业见进行转换,导致“流动“的发生。更重要的是,人们对自由的追求的高度达到了历史以来的最大化。比起高薪,人们更注重职业的自由度,比起,传统的,所谓的“正经”职业,人们更愿意从事自由职业。自由职业在保障人们与传统职业相差不大的薪酬的基础上,给予人们更多私人化的空间,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比起第一现代进一步模糊,就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来看,与乡土社会的耕种的工作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所谓自由职业,自由当然是核心,这也是人们长期“抽离”甚至可能不再“嵌入”的原因。 由于土地的固有属性,农民们难以发生流动。祖祖辈辈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对于周围的不管是环境还是人,都无比的熟悉,这样的看来,乡土社会又是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人们之间都有一种天生的联系。但后现代社会却是典型的“陌生人社会”。由于后现代社会“流动性”,“个人化”趋势的发展,人们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关系。虽然后现代社会存在许多公共空间,但这些空间是“公共但不公民”的。鲍曼在《流动的现代性》将现代的“公共但不公民”的空间分为四种类型——排异之地、噬异之地、非地之地、不存在之地。这四种类型的公共空间都有多人参与,且都是为相似的目的而聚集,但参与的人之间却没有也没有太大必要产生关系。。 从以上两点来看,乡土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它是一个极度稳定甚至固化的社会;后现代社会是个典型的陌生人的社会,它具有流动性的特点。

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一)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五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五篇 【本文概要】《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本文读后感频道! 【本文概要】《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

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篇四】《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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