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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五大明确地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就历史地摆在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这就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党建问题。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是党建工作的一个新的领域。深圳市在这个领域的党建工作起步早,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实验场”,市场经济发展较早,体制较健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截止2000年6月底,全市注册的私营企业3.8万户,外商独资企业5000多户,个体工商户15.2万户。其中,私营企业数量占深圳市各类企业总数的43%,经济总量约占全市的1/3。面对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形势,中共深圳市委非常重视这个领域的党建工作,把它作为特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勇于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

(一)在组织管理模式上勇于探索,实施单位管理、社区管理、行业管理、挂靠管理,形成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党员管理网络。

深圳市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的特点分别采取单位管理、社区管理、行业管理、挂靠管理等不同模式,建立了系统的党员管理网络。具体做法是:(1)单位管理:在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尽快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管理本单位的党员。目前,深圳市已成立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党组织136个,其中党委6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116个,管理党员4500多名。(2)社区管理: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等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组织,对流动党员实行统一管理,把党组织的“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化、明确化。(3)行业管理: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在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统管党委,对本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统一管理。(4)挂靠管理:在劳动人事服务中心等人才代理机构成立党组织,对部分有人事档案挂靠关系、暂时未能纳入其他管理渠道的流动党员实施挂靠管理,待党员所在单位成立党组织后再将组织关系转出,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党员组织关系的“落户”问题。

(二)在运行机制上大胆实践,合理确定党组织隶属关系和指导

关系,创造良性互动的党建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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