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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看似_真实_的假新闻

警惕看似_真实_的假新闻
警惕看似_真实_的假新闻

□周婷

新闻”指违背真实的新闻,假新闻年年有,

并不断以“新”的面目出现在公众视野当

中。一篇新闻报道,乍一看,新闻所提供的要素是符合客观事实的,然而在看完整篇报道后,会觉得新闻并不真实,仔细分析后,会发现,这种看似“真实”的新闻给人“不真实”的感觉并非事实造假,而是因为新闻中部分新闻要素失实。

假新闻的新表现形式

以2011年小悦悦事件的新闻报道为例,在媒体起初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中,公众对这件事情的思考被引向这样一个极端:认为18个路人冷漠无情,见死不救,有网友甚至对肇事司机和18位路人进行人肉搜索,通过网络、电话对他们进行质问,谩骂,造成他们蒙受巨大的道德谴责和心理压力,甚至影响了生活。这种价值导向与媒体报道密切相关。新闻标题:《小女孩挣扎血泊中,18路人冷淡走过去》,《两车先后碾压2岁女童,10余人见死不救》,“血泊”、“冷淡”、“见死不救”,这些带有血腥、批判色彩的词语,不排除是记者故意用来博得受众眼球。关于路人是否“见死不救”及其原因,却少有问津。直到2011年10月23日,腾讯网刊登摄影师安海波的图片故事《被“审判”的路人》,图片采访了18个路人之一陈升,他说:“我真的没有看到,要是有看到后,我会救的。当时我刚好走到门口后面,但是我真的是看不到,天气又黑,又下大雨,又没有灯。”10月28日,南方周末网上刊登了曾当过警察的苏州大学教授张成敏的《路人们真的都见死不救吗?———小悦悦事件的证据学分析

》,这篇文章提醒公众注意视频中的时间、光线、雨、声音,并且提到媒体在公布视频录像时并没有说明摄像头有无滤光和增光效果,也没说明是否有调高对比度、清晰度。文中指出18个路人所谓的“视而不见”并非完全故意,有读者

可能认为这是为18个路人的视而不见辩驳,但这样的辩驳正是从我们时常忽视、而在新闻中也并未提及的“原因”这一要素入手,有理有据,并且也证明“原因”这一重要的新闻要素对公众的价值判断产生了重大影响。

隐蔽性

上文提到的小悦悦事件的新闻报道,说明了现在假新闻的最常见表现:隐蔽性。新闻通常呈现结果而将部分信息“藏起来”,或含糊,或完全没有交代,受众由于自身经验不足等原因,不易发现。

随手拿起某一天的报纸,可以随处发现“张先生”、“李小姐”、“据说”、“据相关资料”、“据有关部门”等类似词语。报纸在受众眼前停留时间短,对于这些模糊词语,大多习以为常,很少有观众细心推敲,也正因为如此,娱乐新闻才常常发挥“以小见大”的本事,以“据知情人事透露”来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事件。在电视新闻访谈节目中,我们也常常见到“资深媒体人某某”或“某某专家”等模糊的称谓。

诚然,记者在报道新闻事件的时候有权对新闻进行取舍,但这是在新闻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原则下进行的,“舍”的是与新闻事实无关的信息,其核心仍然是“事实”,而此类假新闻“舍”的却是与新闻事实相关却因为记者有意或无意的遗漏,从而影响受众对整个新闻事实的判断。

2012年8月3日,《新京报》刊发《网络游戏不得改编电视剧》称:“广电总局日前对于电视剧创作提出六项要求,其中包括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这条新闻被腾讯、网易、搜狐等门户网站纷纷转载。8月10日,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

警惕看似“·真·

实”的假新闻

“假论文选登

王卫平否认了这六条限令,并明确表示该传闻子虚乌有,该文被《新闻记者》杂志评为2012年十大假新闻之一。仔细分析这条消息,发现新闻中“国家广电总局相关人士”、“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字眼共出现了4次。这些模糊的字眼纯属为假新闻披上的“真外衣”,记者还在文中表示曾将此六项要求向广电总局相关人士求证,这种杜撰新闻源却要在新闻中表示自己有过求证经过的做法让人不寒而栗,明显是记者故意为之,这种做法居心何在?在《新闻记者》年度虚假新闻研究课题组的追根溯源下发现,这一新闻的源头来自于7月25日一个名为“中国剧本网”的认证微博发的相同内容的帖子。而所谓的六项要求中,“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在2005年3月《京华时报》刊发的《广电总局严控“胡编乱造剧”》中已有报道。

曲解性

曲解性重在将信息“改变”,指记者因为某种传播目的有意对新闻信息进行夸张或删减,张冠李戴、断章取义,以求传播效果的新闻,这类新闻最常见于社会类新闻。社会类新闻记者致力于制作惊悚的标题、夸张的导语,以吸引观众的眼球。曲解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换汤不换药型

这类报道模式化痕迹较重,最

常见于会议新闻。每年9月初是大学生新生入学的日子,浏览部分高校的开学典礼新闻,并将2013年与2012年新生开学典礼的新闻进行对比,会发现时间、地点、人物一换,其它近乎一样,程序都是:国歌声拉开帷幕———校长讲话———教师代表讲话———往届学生代表讲话———新生代表讲话———圆满结束。有些新闻甚至连讲话内容都一字不改,年年如此,结尾都是“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新闻多因记者偷懒,手里拿着讲话稿就开始编新闻,实质是无视新闻的真实性与新闻价值。

不仅是文字新闻报道,图片、视频新闻摆拍也成了新闻报道中的常见现象。在2012年度十大假新闻中,其中有一图片造假新闻,2012年11月17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所属《今日早报》头版刊登了一张女兵学习十八大的照片,图片说明为:“11月16日,温岭市石塘镇雷公山民兵哨所的女哨员们,正在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后来经网友

核查均属摆拍,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图片新闻中心后发表致歉声明。而此类摆拍新闻,若非参与拍摄的新闻记者本人,其他人是很难发现的,大多数公众也很少有去探寻是否摆拍。

过度渲染型

这类新闻通常与“夸大式新闻”

相近,“夸大”是指把事实说得超过了实际(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2007),而我没有写夸大是因为在这类新闻中,多出来的“五分”不仅仅是指在事实基础上增加,还可能是完全凭想象虚构的,这类新闻常见于对先进人物的报道,报道出的先进人物总是“高”、“大”、“全”形象。相对于其它几类,这类较容易被受众识别,因为对于人物的报道,报道得太完美就容易出现不合生活逻辑之处,从而引起他人质疑。这类人物通讯报道中,从1952年新华社战地通迅《马特洛索夫式的英雄黄继光》起,对新闻写作能不能“合理想象”一直存有争议,类似的著名通讯还有《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等,在这些通讯中,虚构心理活动是一个一直被新闻界争议的问题。如1984年参加全国好新闻评奖的通讯《九米拼搏》,有这样一段描述:“他绝没有想到,开车10年,铁轨不知越过万千次的他,竟会面对面与一列车遭遇……几乎同时,焦灼、紧张、懊丧似无数钢针刺着他的心……。”记者所报道的大客车司机毛计三为救乘客已经牺牲了,他在汽车与火车相撞前的心理活动记者如何得知?这样的描写易让读者怀疑新闻的可信性,也容易导致新闻失实。新闻的真实与文学中的合理想象是不能划等号的,新闻语言文学化是指新闻写作理论中“新新闻主义”,主张将文学写作的手法应用于新闻报道,重视对话、场景和心理描写,不遗余力的刻画细节。这种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引起广泛争议,它遭人诟病的主要原因即是文学中的想象大多与新闻的客观、真实是相悖的。

移花接木型

2012十大假新闻另一例是《燕

赵都市报》2012年10月11日刊出《柴静:央视“你幸福吗”,提问方式简单粗暴》,称柴静在10月9日的清华大学的一次讲座中,批评央视的“你幸福吗?”提问方式简单粗暴,无视被采访对象的心理感受。柴静在同一天在新浪博客刊登博文《澄清》:“这次讲座中,我从未提及过央视‘你幸福吗?’的调查,更没说过‘这种提问方式简单粗暴,无视被采访对象的心里感受。’”“你幸福吗?”这

四个字的出现是柴静在讲述自己采访11岁的感染艾滋病的孩子时说道:“面对受到创伤的采访对象,尤其是孩子时,提问是最困难的,记者必须要问,但这个题目怎么进行?不能去问‘你痛苦吗?’‘你幸福吗?’‘你想你妈妈吗?’……等类似这些问题”,柴静还表示,该报道还将她回答一同学“你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吗?新闻人幸福的源泉是什么?”的话移植到回答一个子虚乌有的问题:“你幸福吗?”。

类似的断章取义的新闻不胜枚举,尤其是在娱乐新闻中。记者为满足受众猎奇心理,抓住明星个别言论,不经核实求证进行渲染。

选边站队型有些记者习惯“站队”,表现在通过对材料的取舍,语言的使用表达,立场与好恶,如报道一些常见社会关系新闻,遇见“医患纠纷”,记者会主动站在患者一方;遇见消费者与企业发生纠纷,记者也常与消费者靠拢;新闻中“80、90后”、“富二代”、“官二代”等标签化语言的出现,就已经是记者主观判断先入为主,以求迎合公众的普遍口味,形成一种主流价值观。2012年10月26日,华商晨报头版头条刊登《火车司机停下车与行人撕扯》,导语为“鸣笛时吓到一名行人,双方发生冲突,造成堵车两小时。”这一新闻被凤凰网、搜狐网、中新网等转载,一时间网友对火车司机骂声一片。网易云南省昭通市网友关河一粟说:“火车司机因被骂停车算正常操作?骂人不对,但他停车带来的影响更大。再说了,因为被骂停车,可见火车司机的冲动,凭判断先动手的一定是他。”网易江苏省南通市网友117.86.*.*说:“……现在有的火车驾驶员素质太差了,火车喇叭分贝高,特别是拉货的,火车扰民悲催啊……”事实真相在后来被揭露,其实是一男子沿铁路行走,司机为安全而鸣笛,被鸣笛声吓到的他,就骂了司机。司机开始并未理睬,开车继续前行。那名男子火气不小,带一帮人在原地等候火车返回,火车回来时,他们跳上火车,将司机拉下车进行殴打。在原新闻当中,记者并未深入调查事实的原委,也并未采访火车司机本人,可见记者站队之心的坚定。

记者除了本身的职业身份以外,还和我们普通人一样具有多重身份:消费者、家长、患者等,在进行新闻报道时,记者就应去掉这些利益身份,做一个公正的旁观者。

策划性

策划性重在“创造”信息,这类新闻与公关、广告行业相关,常见于行业新闻,主要是为了达到宣传客户或商品的目的。这类新闻的策划主体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新闻媒体自身,一类是非新闻媒体,一类是新闻媒体与非新闻媒体的联合。三类主体虽有不同,但都带有明显的目的性,目的多以宣传为主。

2012年7月2日《新京报》刊发《爱心小天使义卖新京报感动市民》,文中报道了2012年7月1日新京报和北京万科共同组织的35名3到10岁的小朋友,在家长的看护下向路人销售新京报的活动,活动收入将捐给万科基金用于西藏心脏病患儿救助。看完新闻,不免让人有几点疑问,这些“爱心小天使”是怎么知道这个义卖活动的?报名参加的有多少?选出了多少?报道中提到“3岁半的范儒易,在家长的带领下,在很短的时间内也卖出了16份报纸。”“很短的时间”又是一个模糊性短语,况且小朋友才3岁半。文中还提到“一位着西装的男士”被两个小天使先后拦着买报,都答应了,让人怀疑这位着西装的男士是否确有其人,文中类似的还有“市民陈女士”,文章结尾:“活动结束后,所有报款将捐助万科‘爱佑童心基金’,用于救助西藏心脏病患儿”。这是第二天才出的新闻,义卖当天的报纸份数和报款均没有公布,“爱佑童心基金”的性质及来源也未公布,义卖是否是一个长期公益活动,如果公益活动只是一次,总让人不免认为其有作秀嫌疑,加之万科是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做公益之名扩大品牌的良好形象,联合纸媒,又可以做宣传,这样的想法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新闻媒体在不违背新闻原则的基础上开展自身的公关行为是可以的,这和我们通常所知的“假事件”有所区别,这与公关行为有关。这种以“新闻”面目出现的“广告”是在现代新闻中常见的现象,尤其见于一些自负盈亏的媒体报道之中,受众需要对这类新闻敏锐地发现。

负面影响

互联网的产生已经加速了信息的传播,微博等新兴媒体更是扩大了新闻的影响力。一条信息一经发出,可以在短时间内被成千上万的人转发,甚至

蔓延到整个微博世界,其影响的范围和速度不容忽视。

对媒体负面影响最直接的,主要是通过对媒体公信力的破坏和对新闻职业人员形象的污损体现的。

新闻从业人员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是不容乐观的,各种关于记者的调侃之语在社会中出现,其中传播较广的有北大教授孔庆东在接受电视采访时所说的“防火防盗防记者”,很多明星尤其是娱乐明星公开不接受记者采访,称怕记者乱写。这种现象是值得新闻从业人员反思的,这与部分记者职业道德失范、缺乏专业素质、道德修养密切相关。当社会公众看到记者无意或有意造成各种各样的假新闻时,对从业者的尊重自然降低。

这类看似真实的假新闻比容易识别的事实造假的假新闻更混淆视听,正因为其不易被揭露,对公众知情权是直接侵犯,这种新闻报道将直接导致公众对新闻事件的了解片面,使公众被新闻所表达的观点引导,造成自身观点的偏差,当这些假新闻被揭穿后,公众心理也易受到伤害,对媒体的不信任感将逐渐增强。

对媒体和受众的负面影响,自然也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再者,这些假新闻所营造出的社会不和谐氛围,增加了社会动荡的因素及社会的不信任度。当公众看到一条新闻,不是接受而是怀疑,这是很危险的,一定程度上导致公众与相关组织之间、群体之间、个人之间关系紧张。一些假新闻如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经过全球性传播,甚至会影响本国与相关国家的正常关系。

不过,我们也能看到媒体的自净能力,这种自净能力随着新媒体的发展而逐渐增强,这类隐蔽性强的假新闻的出现到被发现的时间已在逐步缩短。

成因探析

“假新闻”现象不仅是一种病态的新闻现象,更是一种病态的社会现象,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疾病”,这种“疾病”的产生有各方面的原因,本文将从宏观、微观两个维度来探析。

宏观层面分析:任何一种社会现象都可以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角度来考察。从政治层面上看,新闻传播活动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中进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甚至常常充当博弈的工具。如2011年“任建宇”案的报道,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复制、转发、评点一百多条负面信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由被劳教两年,2012年11月19日,劳教委撤销劳教决定,他才重获自由。没有任何新闻公布任建宇复制、转发、评点的负面信息,任建宇本人在接受采访时说警方所谓的证据是一件“不自由,毋宁死”的T恤和他转发的他人的言论。作为新闻当事人之一的劳教所,没有记者对其进行采访,记者是忘了采访劳教所还是劳教所不准记者采访?无论哪种原因,都是有意或无意导致新闻失实的重要因素。

记者、媒体因经济利益而导致有偿新闻,新闻失实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是假新闻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当下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社会逐渐被物化,媒体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媒体和记者就在竞争中抵制不了诱惑,未能恪守新闻工作职业道德,一味追求受众眼球,广告源等。这种情况在西方新闻界也不少见、西方新闻界经历的黄色新闻时代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但这也是如今新闻媒体一个很尴尬的境地,既要遵守新闻工作的原则,又不得不置身于商业运作之中,尤其是一些自负盈亏的小报,平衡并非易事,但不得不承认,为了金钱等经济利益使新闻有故意失实之处,这样的行为是违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

从社会环境看,法治环境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这些因素对假新闻的产生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公众法制观念相对淡薄,媒介素养不够,对这些隐藏较深的假新闻缺乏判断力,即便知道后也多采取宽容的态度,这种态度不仅存在于公众之间,还在媒体内部盛行。

中国传媒大学魏永征教授就指出:“业内存在的种种为失实新闻辩解、认为新闻失实有理的论调,是现在失实报道不仅无法灭绝,反而更加猖獗的一个主要原因。”不得不说,公众正是有这样一种对假新闻的容忍态度,导致其越发猖狂。

微观层面分析:假新闻的产生不是偶然,也不完全是必然,有些假新闻是可以在刊发之前就发现的,尤其是记者因为非故意的业务性失实造成的假新闻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新闻与新闻从业人员因素第一,新闻事实本身的复杂性。不得不承认有的新闻本身具有复杂性,由于新闻传播自身的特殊性要求或新闻传播环境条件的约束和限制,容易导致新闻报道的不全

面、不准确。有的记者自身的认识能力也有限,对一件复杂的新闻事件可能做不到全面、准确的思考。如小悦悦事件也是在事件发生后10多天才有媒体刊登对路人的采访,以及对事件发生时的环境考察。第二,新闻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精神。这里的专业精神主要表现在记者、编辑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水平上,尤其是核实、求证的敏感度不高,误用错误的新闻源,而知识水平不足又易导致新闻中出现常识或逻辑错误。第三,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乏。这在前文已有谈到,有偿新闻的出现是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缺乏的表现,新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记协2009年11月9日修订)第三条规定:“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这一原则本是新闻的最低要求,却很少有记者完全做到。

受众因素公众虽然没有参与到新闻采写的过程中来,但同样为假新闻的不断产生作了“贡献”。首先,在受众对假新闻的辨别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假新闻隐藏得更深,但就公众媒介素养本身,普遍是缺乏的,大部分公众易对一事物存在刻板印象,导致遇见与自己的刻板印象相符的情况时总是默认的状态,即便有不一样的观点,也容易在沉默的螺旋的影响下,随主流观点走,以至于很多假新闻的揭露相对滞后,当发现之时公众大多已失去对新闻求证的热情,许多故意制造假新闻的记者正是利用了公众不注意、也没办法弄清真相这一特点,不断炮制。其次,假新闻的出现也在满足部分受众的窥私、求异、猎奇等心理。不过,由于这类假新闻的失实程度微小,公众自身能力有限,在分析此类假新闻时的确存在难度。

规避措施

规避假新闻,无论是政府还是媒体都应对此现象承担一定的责任。

宏观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全面管理。理论层面,首先应树立维护新闻真实性的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实践,再通过意识来指导实践;从政府的角度看,一方面要完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新闻监管体系。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新闻源应当在新闻中予以明确,否则不予刊发。同时,还要落实并通报对

故意制造假新闻的新闻媒体或个人的处罚,让记者、媒体意识到炮制假新闻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制裁。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申明了对采编和刊发虚假报道的记者、媒体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防止虚假新闻提出了相关措施。这些措施,对媒体的责任意识固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但在落实上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新闻监管体系,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应设置专职,由专业人员担任,对报纸、网络进行抽样检查,发现虚假新闻可以在新闻界予以通告,2001年起,《新闻记者》杂志每年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这样的评选力度应该加强,时间距离也可以缩短到每月评选,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微观层面,加强媒体自律,提升受众媒介素养。媒体自律对于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而言,表现在媒体应建立一套新闻职业道德机制。首先要确立忠于事实的职业理念,捍卫新闻的真实性,保护敢于揭露社会黑暗的记者,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涉及新闻采访、写作和编辑的职业规范,培养新闻从业人员媒介素养,建立完善的行业内部监督体系。受众媒介素养的提高则会助一臂之力。

加强媒体管理和自律第一、新闻从业人员提高自身媒介素养,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我国新闻从业人员应该以《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为基本原则,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扩大知识面,调动各方储备认识新闻事实。在思维意识方面综合运用纵深思维、逆向思维全面细致考虑问题,培养自身的质疑意识和批判意识。实践中则要做到对每个信息的核实和求证,坚持深入采访现场,切忌道听途说。具体到采访当中,要尽量说服被采访人在一定程度上公开身份,对于匿名消息源可以从外国媒体的经验中获得参考,如:新闻必须提供消息来源;消息来源应认真核实;尽可能少用匿名消息,不得不用时,必须提供对消息来源的描述;对于消息来源的有偿交易一般禁止,特殊情况下也要经过严格的条件限制进行。这里说的“必须提供对消息来源的描述”是指对于一定要采用的经核实过的消息源,出于对消息源的保护,在新闻中需予以说明,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蓝鸿文老教授在回答“新闻写作如何避免失实”时,提出“七项注意”:在确定主题和选择报道角度时要坚持独立思考,在

不调查,不研究,不靠群众,只等着,锣鼓响,草草收场。

还有人,怕“过火”,彷徨观望,有的喊,

“过火了,委屈奸商”。

有些人,他自身,手面不净,见老虎,流眼泪,他也心伤。

韩市长,指出了,这种情况,整顿了,指挥部,扭转偏向。

从此后,大老虎,无法隐藏。一个个,露原形,落了法网。

在《太原日报》试刊第1号上,开办了“读者来信”专栏。同年10月7日,改专栏为专版“读者来信”。从“读者来信”安排在报纸第1版,可以看出报社领导和编采人员对群众办报的重视程度,也让人们仿佛看到当年新闻工作者兢兢业业工作的情景。

《太原日报》的副刊专版,在全国是有一席之地的,特别是“双塔”文艺副刊,更是声名远播。1984年4月1日,《太原日报》由四开四版改为

对开四版。在这一期,“双塔”副刊头条推出本报编辑采写的重头评论文章《“月光”、“晚霞”何其

相似》,以揭露叶蔚林的短篇小说《遍地月光》变相抄袭俄国作家普宁的《通宵晚霞》的惊人之笔,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同期,著名作家刘绍棠的寄语、萧军的恭贺改版题词也为报纸增添了含金量。

新闻获奖作品是一定时期、一定历史背景下的新闻史截图,是记录一方发展的一道靓丽风景,优秀的新闻作品理应得到今天人们的认识、喜爱和传承。在社史的最后部分,我们将历年获奖作品单独列出,引起了普遍的赞誉。这不仅仅是一本社史,也是一个报纸合订本,是一本纪实速读本,读来轻松、惬意。在画册《报春》中,共展示照片400余张。一部分是行政工作照片,一部分是报纸见报照片,属新闻业务类。

报纸的发展文化是报业的品牌文化,把报业文化的亮点,把报社发展的变迁变为文化的重要资源,并把它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是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上接第36页)

谋篇布局时要避免片面性,在写情节细节时严禁想当然,拥有质疑求证之意识至关重要,描写须有分寸感,千万不要忘记新闻来源,该送审时一定要守规矩。第二、加强媒体行业内部的监督。行业内部的监督主要指新闻采访、写作、编辑三个环节中的层层监督。记者通常完成采访和写作的工作,在采访时要对新闻事实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核实,不仅包括采访当事人、相关人、实地调查,还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专家或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写作时要对采访中不清楚的信息或觉得可能发生变化的信息进行再核实,对遣词造句进行推敲琢磨。编辑对稿件要进行再创作,修改稿件时首先忠于事实,对新闻信息也要进行再次检查、核实。

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指为了使用和解读媒介所必须的知识、技巧和能力。这些能力包括人们面对传媒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制造能力、思辨性反应能力等,媒介素养对于整个公民社会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媒介素养的培养应从小开始,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都已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课程。我国在媒介素养的理论研究上起步较晚,始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媒介素养教育还没有作为一门独立的课

程走入我国中小学课堂,这是我国在媒介素养教育的实践上的落后。媒介知识应尽早走进学生课堂,根据中小学各学龄段不同的情况,基本的媒介知识可编入中小学教科书中,国家也应投入人力物力培训大量师资。媒体自身应该发挥传播优势,出版专门书籍、杂志,设置广播、电视节目等普及媒介知识,培养人们对新闻、信息的鉴别力。只有从行动上开始培养受众的媒介素养,才能与新闻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形成合力,对假新闻的规避起到切实的作用。

结语

新闻真实性是一则新闻之所以为“新闻”的第一标准,现在假新闻的新面目是对新闻真实性的一种新的挑战。如何解决这个新问题,需要各方力量从不同的维度同力协作解决。无论是媒体管理人员,记者、编辑,受众,新闻真实性都应该是一根绷紧的弦,即便由于政治、经济等原因暂时不能将真相公之于众,也要守住一条底线:不刊登虚假信息。唯有做到这些,假新闻才有可能得到规避,新闻价值才能得到彰显,媒体在受众心目中才有持续的公信力,社会才能增强对彼此的信任度,从而共营一个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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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

虚假新闻 简介 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 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虚假报道、虚假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出现在不同媒体上。对于社会和受众,这是严重的伤害;而对于新闻界自身,这是致命的毒瘤。不但损害了媒体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虚假新闻危害极大,尤其是法律类,医学类的新闻如果是虚假新闻,那么会对人民群众产生不良影响。比如激化社会矛盾,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等等。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就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真实反映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成就和进展,客观报道国内外重要新闻事件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新闻信息。 虚假新闻的表现形式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伪造、歪曲事实的报道。但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借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虚假新闻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无中生有、虚构新闻是最恶劣的新闻造假方法。由于这些新闻都是作者根据自己的主观想象,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在报道的过程中有意识的加进一些虚构成分,以此提升新闻的“卖点”,因此往往容易刊播和引起轰动效应。譬如2007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播出的《纸馅包子》的节目即是典型。此类假新闻没有丝毫事实根据,经不起实际的考证,其制假手段极其卑劣。 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概括起来讲,虚假新闻的产生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客观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1、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从历史上看,重大的失实报道大都有其政治背景和政治原因。在现在的新闻队伍中,仍然有为“宣传需要”夸大典型人物事迹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爱听恭维话,好大喜功,这就造成许多新闻媒体常常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使得群众产生了一种新闻报道不真实、不可信的总体印象。 2、约束机制和整顿措施不完善。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来规范和约束新闻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新闻行为,社会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力量薄弱,虚假新闻产生后除了受到道德的谴责以外,没有明确的处理方案,是虚假新闻得不到有效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传播学角度看网络虚假新闻的泛滥

从传播学角度看网络虚假新闻的泛滥 ---以“武汉大三女生求职被割肾”为例 武文超新闻0902 200970120227 摘要:网络新闻媒体作为一种新媒体逐渐兴起,在人们的生活中起了重大的作用,带来了新闻传播领域的重大变革。与此同时,网络媒体的兴起在加快信息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带来了虚假新闻泛滥的问题,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本文将根据传播学的理论,结合2011年十大假新闻之一的“武汉大三女生求职被割肾“这一案例,对网络虚假新闻的传播效果、产生的原因和危害以及如何控制假新闻的泛滥等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传播学网络虚假新闻“武汉大三女生求职被割肾”效果分析治理措施 正文: 网络新闻媒体作为一种新媒体逐渐兴起,在人们的生活中起了重大的作用,带来了新闻传播领域的重大变革。但是缺乏监管的网络新闻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虚假新闻的产生。从2007年到2011年的十大假新闻中网络假新闻的数量来看,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因此要加大对网络新闻媒体的控制,减少假新闻的产生。 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而新兴的网络媒体,在假新闻方面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金兼斌教授分析说:“新闻源或者发帖者、爆料者本身在描述事件时信息不准、不全、不客观,从而给网络上的‘以讹传讹’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中间传播环节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添油加醋’的理解,最终可能歪曲事实真相,变成谣言、假新闻。” 2011年十大假新闻之一的“武汉大三女生求职被割肾”事件,就是网络假新闻的代表。11月28日,某网友发布一条微博,称“武汉纺织大学最近发生多起血案,但是没有官方辟谣”。微博称:目前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两个大四女生在外求职被割肾抛尸于学校”,另一个版本则是“一个大四女生被割肾,另有一大三学生遇害被抛尸于山上”。微博随附着照片,迅速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转发量激增,并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许多网友信以为真,而且有的网络媒体就将其进行转载,造成了很大的恐慌,以至于武汉市公安局最后发微博进行辟谣,来平定这场由微博转发引起的骚乱。 从传播学角度来分析次假新闻: 一、大众传播与认知——“议程设置功能”理论 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议程设置的功能是一个线性的过程,首先是媒体要讨论哪些事务是重要的,形成媒体议程;其次,媒体议程以某种方式影响了公众的思想,或者是与公众思想进行互动,形成公众议程;最后,公众议程以某种方式影响决策者的思想,形成政策议程。 十大假新闻之一的“武汉大三女生求职被割肾”事件,它源于微博里一个毫无信源的消息,纷纷被网友转载,到最后某些不负责任的网站甚至进行转帖,而

浅论假新闻的成因、危害及对策

摘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近年来,媒体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假新闻,严重地影响着媒体的公信力。究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传媒竞争的激烈、记者自身职业素养不到位、撰稿人为谋取私利而胡编乱造、编者的疏忽大意是主要原因。本文除了简单论述假新闻产生的背景、成因和危害,还简述编辑人员甄别和防范假新闻的方法。 关键词:假新闻;成因;危害;对策;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受众经常听到各式各样的假新闻,也对年末各大媒体评价出来的假新闻耳熟能详。从纸质媒体到电视媒体再到网络媒体,假新闻在我们身边已经无孔不入。那何谓假新闻?笔者在研读大量以假新闻为研究对象的论文的基础上,得到这样一个定义:新闻媒体报道的、无可靠消息来源的、蓄意或无心之失造成的基本失实或完全失实的新闻。 一、假新闻产生的背景 当前新闻业竞争空前激烈,要在这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媒体普遍追求最新的新闻、独家新闻。在记者编辑利用自己的新闻敏感筛选新闻线索和采写新闻的时候,要确保时效性并使自己的判断百分之百正确并非易事,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制造出千夫所指的假新闻。 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信息传播便捷的同时,其强大的自由性和原创性使得信息发布和传输没有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系统,微博、贴吧、论坛、博客等操作方式也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简便和多样化的特点使得网络在最大限度让受众享有信息传播的便捷的同时,也深受虚假新闻泛滥之害。 在信息发布方面,网络具有匿名性;在数量上,它又具有海量性。这两重特点往往导致信息来源难以查证。同时,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追求轰动效应,假新闻利用大量耸人听闻的内容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广泛传播。根据纽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多数派好比一个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少数派往这个磁场靠近,结果只能导致多数派(谬误)越强,少数派(真理)越弱。 当假新闻真正受到大众的普遍质疑而不是只停留在少数几个知识分子和相关人士的,假新闻的传播和覆盖面早已经扩大,恶劣影响已经覆水难收。 二、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首先,新闻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稳定性是另类的假新闻产生的客观原因: 新闻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稳定性是另类的假新闻产生的客观原因。新闻要求时效性, 但是新闻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稳定性又给记者编辑及早把握新闻事实制造了相当的难度,有时合理的推测也可能和事实相悖。 笔者仍然记得,2004年8月29日在奥运会女排决赛时,前两局中国队以0比2落后于俄罗斯队。当时新浪网在比赛尚未结束就发布“女排姑娘奋战不敌俄罗斯,20年奥运冠军梦惜未能圆”的消息,然而事实却是:中国女排绝地反击搬的连扳三局,最终拿下了阔别多年的奥运金牌!新浪网在之前就已预先做好正负两个不同的模版,但在对页面进行更新时,误将模版预备代码发布,诚然是因抢新闻所致。 其次,媒体从业人员的急功近利和主观素质因素是出现另类的假新闻的直接原因。 五年前,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一期节目,题为“纸做的包子”,播出了该台记者暗访朝阳区太阳宫乡十字口村一无照加工点使用废旧纸箱为馅制作小笼包出售的新闻。节目播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还惊动了北京市委和公安系统。15日,北京市公安成立专案小组进行调查。7天后,案情大白:原来是记者一手炮制的假新闻。 近几年来,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出现了类似于近代美国史上著名的“扒粪运动”,

十年百条虚假新闻的评选意义和建议

十年百条虚假新闻的评选意义和建议 一个人最点好事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事,从2001年以来,《新闻记者》评选“十大假新闻”到现在,已经坚持了十年,十年,他们坚持新闻打假,十年,他们坚持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十年,他们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在这十年中,为我们新闻界举起了一面旗帜,树立了一个标杆,也给我们这些新闻从业人员留下了一个大大的叹号,向虚假新闻说不! 酒香不怕巷子深,新闻记者10年打假的意义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主要有: 第一:坚定信心,敲响警钟。它坚定了我们抵制虚假新闻的信心,坚定了我们遵守新闻工作职业道德操守的决心,同时也给我们的报人们一个警示,在追求报业发行量和网站的点击率的同时,最先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是真实地报道新闻,就像编者按中说道,在经过几年的评选中,有些媒体已经开始主动反思,汲取教训,其中《羊城晚报》编辑对于假新闻进行了认真地反思,写了《编辑如何“证实真实”?》。 第二:提供样本,创新研究。《新闻记者》对假新闻的研究,十年百条的虚假新闻为我们提供了典型案例,积累了另样的样本,创新了对假新闻的研究。通过分析可以深入剖析假新闻的成因,特征和规律,探讨防范之策,通过分析对案例进行归类、研究,概括新闻造假的动机、手法,提出杜绝假新闻的方法,通过分析对我们新闻的实践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分析了百条虚假新闻,以下是我的一些不成熟的建议: 0% 5% 10% 15% 20% 0510 15 一:纵观百条虚假新闻,我们可以看到其特征是两头少中间多,其中七月份

的虚假新闻百分比最大占18%,而二月份的虚假新闻百分比最小仅占3%,其中五月到七月是假新闻的爆发期,然后数量总体下降。其一,说明了假新闻的数量和季节变化等存在一定的关联度,夏季假新闻发生的频率较高。其二,说明了到了年中,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闻专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严厉措施,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重拳出击后,八月到十月假新闻的数量明显有所减少。其三,在看此图我们发现尽管八月份数量减少,但是十一月份假新闻的数量又出现了小的高潮,可见制止假新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见效,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才能斩草除根,关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有一个精准的调查,这就需要我们要有一个定量定性的分析,例如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对网络舆情的分析,对于虚假新闻我们也要做这方面的研究,定量到假新闻年度上榜者及假新闻在报纸和网络传播的途径和方法,危害的程度追踪研究,有理有据,才能取信于人。 二:关于新闻造假的刊播类型方面,在百条虚假新闻当中,其中报纸首当其冲,占了76个,网络造假12个,杂志造假5个,图片造假4个,其中电视的 造假在2007年才评选出2个,2010年新媒体微博造假首次评选,关于广播和评论的虚假新闻至今还没有评选出来。其一,随着科技的进步,新闻图片的剪辑、后期编辑的技术与日俱增,让虚假照片也开始泛滥,关于这方面的评选在百条虚假新闻中略显较少,因此我们要加强此方面的分析。其二,尽管在造假方面,电视和广播由于囤于技术手段,难于直接取证,电子媒介的可保存性比较差,因此电子媒介的假新闻被现行捉拿的几率较小,[1]但是对于电子媒介的研究我们不能0 1020 3040 50 60 70 80

浅析虚假新闻产生的根源

浅析虚假新闻产生的根源 摘要:从2001年以来,《新闻记者》评选“十大假新闻”,已坚持了整整十年。为此,原主编吕怡然先生专门撰文诉说衷曲:鞭挞“客里空”,自然是见义勇为、义无反顾,然而也不无感慨:“十年了,我们无惧,但有困惑。心底无私天地宽,面对无理交涉和诉讼,我们并不害怕,以事实说话,凭证据论辩。但我们的困惑挥之不去:为什么如今真实性这个新闻的铁律在现实的诱惑面前会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浮华浮躁浮夸肤浅之风在新闻界如此盛行?为什么一些新闻把关人对疑窦丛生的虚假信息会如此漫不经心?为什么至今尚未对造假责任者实行 ‘零容忍’、‘零宽恕’,以致常常无人为造假担责?” 关键词:虚假新闻社会风气职业道德市场竞争 正文: 客观事情,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虚假报道、虚假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出现在不同媒体上。对于社会和受众,是严重的伤害;而对于新闻界自身,是致命的毒瘤。不但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虚假新闻危害极大,尤其是法律类,医学类的新闻如果是虚假新闻,那么会对人民群众产生不良影响。比如激化社会矛盾,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等等 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就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真实反映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成就和进展,客观报道国内外重要新闻事件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新闻信息。 从2001年以来,《新闻记者》评选“十大假新闻”,已坚持了整整十年。为此,原主编吕怡然先生专门撰文诉说衷曲:鞭挞“客里空”,自然是见义勇为、义无反顾,然而也不无感慨:“十年了,我们无惧,但有困惑。心底无私天地宽,面对无理交涉和诉讼,我们并不害怕,以事实说话,凭证据论辩。但我们的困惑挥之不去:为什么如今真实性这个新闻的铁律在现实的诱惑面前会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浮华浮躁浮夸肤浅之风在新闻界如此盛行?为什么一些新闻把关人对疑窦丛生的虚假信息会如此漫不经心?为什么至今尚未对造假责任者实行 ‘零容忍’、‘零宽恕’,以致常常无人为造假担责?”显然,吕先生所说的困惑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的潜规则之说。在记者行业也不乏这样的规则。现在社会上闹得比较热的就是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所谓有偿新闻,就是凡在采访中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采访对象的好处(包括金钱、礼品、招工招干、入学旅游、娱乐、

媒介伦理以及案例分析

大纲解析: 第一节:新闻传播伦理 传媒报道中的伦理困境(P4) (一)新闻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 1.伦理困境: 在狭义的角度也被称为“道德悖论”或“道德冲突”,是指陷于几个道德命令之间的明显冲突,如果遵守其中一项,就将违犯另一项的情形。此情况下无论如何作为都可能与自身价值观及道德观有冲突。伦理困境的形式化表示如下: ①A是道德上必须做的。 ②B是道德上必须做的。 ③不过,我不能同时做A和B 2.规范伦理学两种不同的理论 目的论伦理学:结果论伦理学:坚持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该行为的结果决定。非目的论伦理学: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其结果以外的东西决定。 如:新闻工作者是否应该为获得一个重要的新闻而采取暗访、欺骗的手段?依据非目的论者的理论,凡是以欺骗方式获取,在道德上通常都是错误的;但如若用功利主义理论来理解,这一切又都合乎情理。因为新闻工作者的欺骗行为是为了公众利益。

3.新闻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 1.首先,新闻工作是具有特殊性的一种职业; ①新闻报道要求真实性,时效性,这就要求记者要抢新闻,抓头条,要求新闻记者无限逼近事实真相,②及时有效地进行报道和传播,但是新闻记者也有自己的情感和价值判断,不可避免有个人色彩。③在追求真实、快速的过程中,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2.其次,新闻工作者进行伦理选择时具有透明性。 ①没有什么人必须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伦理抉择。虽然所有的专业人士都会不时地犯一些伦理过失,但是只有新闻工作者有这个勇气或者说不得不将这些过失公之于众,当那些伦理抉择错误时,公众的反应既迅速又苛刻。 3.最后,追逐经济利益使新闻工作者的伦理观念淡薄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新闻事业开启了“事业管理,企业经营”的发展模式。 (二)新闻伦理困境的解决模式 1.新闻伦理困境的表现 ①新闻工作者的真实报道与他人隐私保护之间存在着冲突。 ②新闻工作者的真实报道与对当事人的关怀之间存在着冲突。 ③新闻工作者的隐性采访与真诚、信守承诺之间存在着冲突。 ④新闻工作者的真实报道与保护司法独立性之间存在着冲突。

假新闻案例及失实原因分析报告

假新闻案例及失实原因分析 一、深圳最美女孩”给街边乞丐老人喂饭 月日,中国新闻网刊发了一则《深圳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地新闻.报道称,在深圳打工地后某女孩,月日下班回家路上,女孩看到老人盯着快餐店里地盒饭后便掏钱为老人买来了盒饭,然后亲自喂饭.b5E2R。 经深圳媒体证实,整个行为其实是某商业展地炒作.附近一位目睹拍摄过程地报刊亭老板称,女孩只喂了几口饭,便随拍照地男子离开.此后,策划者出面致歉,承认照片是摆拍.p1Ean。 失实原因:记者未严谨地核实新闻事实,没有善尽一个新闻记者地责任.炮制出虚假新闻,无中生有. 二、温州乞丐流浪年回家获万拆迁补偿 月日,江西《信息日报》刊发该报记者地报道《流浪年回家瞬间变“富翁”》.报道称,年月,家境贫寒地温州男子朱景,远离家门闯荡自己地事业.因为连连亏本,朱景年来风餐露宿乞讨流浪,甚至染上了严重地肺结核.今年月日,经过天地治疗后,萍乡救助站将病情好转地朱景送回家乡浙江温州.悲喜交集中,哥哥朱忠告诉失踪年地弟弟,前几年家乡搞城中村开发,他已获得余万元地土地补偿金.DXDiT。 月日,《现代金报》刊发报道称“这是一起假新闻,报道称,该男子并非叫朱景,而是叫朱景修,家住平阳县昆阳镇后垟村.在朱景修离家前后,老家地房子没有任何变化,离家期间也未有征地和拆迁.实际上,他当时是因赌气离家出走地.这年来,他开过出租车、当过保安,进过黑砖窑也挖过煤.直到年,他才因肺结核病重而开始行乞.RTCrp。 失实原因:其广为传播可能更多地折射了房地产开发、一夜暴富等这样地社会焦点话题,导致了传统媒体、媒体官方微博等在假新闻面前集体沦陷.记者未做深入核实,信息日报社把关不严,导致报道失实.5PCzV。 三、年放假安排 年月日傍晚起,多家媒体新闻客户端以及官方微博纷纷发布据称来自中国政府网地“年放假安排时间表”地消息.按照这条放假消息,年元旦放天,春节放天,元宵节放假天,清明节放假天,劳动节放假天,端午节放假天,中秋节放假天,国庆节放假天.这一方案中含有多个长假,瞬间引发网络“疯转”.jLBHr。 月日点分,新华网新浪和腾讯微博发布辟谣消息称,记者核实得知,中国政府网目前并未发布过“年放假安排时间表”,按往年地做法,放假安排时间表要到月份发布.月日,官方正式发布年放假安排时间表.xHAQX。 失实原因:利用民众对现行节假日安排不满、对增加节假日地期待,扩大影响,博得关注. 四、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 月日早上点多,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地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国际在线”发布了一组“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地图片,报道称,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最后双方在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元

浅谈当今社会假新闻出现原因以及对策

浅谈社会假新闻出现的原因与对策 10历史学三班王鸿嘉 100305326 历年来,主动造假的行为在新闻业内已不是新闻。每年都有评选的“XX 年十大假新闻”公布于众,之所于还要评选,说明假新闻确实很多,而当今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受众经常听到各式各样的假新闻,也对年末各大媒体评价出来的假新闻耳熟能详。从纸质媒体到电视媒体再到网络媒体,假新闻在我们身边已经无孔不入。所以本文从当今社会假新闻泛滥的社会现状入手,分析其出现背景、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抑制假新闻泛滥的部分对策。 一、假新闻产生的背景 当前新闻业竞争空前激烈,要在这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媒体普遍追求最新的新闻、独家新闻。在记者编辑利用自己的新闻敏感筛选新闻线索和采写新闻的时候,要确保时效性并使自己的判断百分之百正确并非易事,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制造出千夫所指的假新闻。 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信息传播便捷的同时,其强大的自由性和原创性使得信息发布和传输没有严格的检查和核实系统,微博、贴吧、论坛、博客等操作方式也越来越简便和多样化,简便和多样化的特点使得网络在最大限度让受众享有信息传播的便捷的同时,也深受虚假新闻泛滥之害。 在信息发布方面,网络具有匿名性;在数量上,它又具有海量性。这两重特点往往导致信息来源难以查证。同时,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追求轰动效应,假新闻利用大量耸人听闻的内容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广泛传播。根据纽曼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多数派好比一个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少数派往这个磁场靠近,结果只能导致多数派(谬误)越强,少数派(真理)越弱。

当假新闻真正受到大众的普遍质疑而不是只停留在少数几个知识分子和 相关人士的,假新闻的传播和覆盖面早已经扩大,恶劣影响已经覆水难收。二、假新闻产生的原因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假新闻确如此泛滥,其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呢? 1、在新闻管理体制方面 自律体系缺失和作用失效使“假新闻”出笼失去了重要的约束。作为强制性规范的法律不多,作为没有强制性的自律性规范也不多,由行业组织制定并执行的准自律和准法律的管理规范占了主导地位。就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来说,目前我国的他律性(法律、政策、纪律、甚至口头传达的宣传精神等强制性)规范占了主导地位,而准法律或准自律性的规范几乎是一个空白。这种传统的内容管理模式固然有其价值,但也有难以避免的缺陷——既缺少弹性更缺乏传媒的自我约束,“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可能是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行业自律机制发展缓慢,公众在对新闻(尤其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中难以发挥作用。 2、收视率的鼓动 在传媒的运作机制方面,过分追求高“收视率”,也为“假新闻”的发生提供了“合理”的悖论逻辑。现今的新闻业,无论是报纸、广播,还是电视,大都摆脱不了依靠“广告费”维持生存、获得发展的窠臼。而收视率、阅读率就是给广告主与广告商作为其广告支出的参考,是媒体(电视台)争取广告商付出广告费的标准。因而,收视率就成了调控频道和栏目编辑的指挥棒,成为一个挥之不去的既定标准。于是,追求独家、追求轰动、吸引眼球成了媒体、栏目的第一要务。过分追求高“收视率”不仅可能导致编辑导向和方针的扭曲,而且记者为寻求“奇闻异谈”造成了过度竞争,最终,部分记者为确保岗位安全选择以“造假”取得有卖点的“新闻素材”。

从假新闻事件浅谈中国现行新闻法规的不足

从假新闻事件浅谈中国现行新闻法规的不足 摘要: 通过概述新闻立法的背景与现状,就新闻立法进行了深度思考,通过新闻案例对“假新闻”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简要分析,阐述了我国现行新闻法规面临的不足。 关键词:新闻立法,假新闻,新闻法规的不足 一、中国新闻传播立法的背景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对新闻法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出版了许多专著和论作。但是因为新闻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导致对其研究产生了一些偏差,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一部新闻法典,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新闻立法研究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新闻立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研究的主要成果是著名的三个《新闻法》文稿。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的新闻法研究室成立。该室到全国各地征求对新闻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起草了《新闻法》草案(也称为《新闻法(试拟稿))。这个草案对新闻法的各个方面的内容作了比较广泛的探讨,除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外, 诸如知情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诽谤、更正和答辩、新闻报道与司法、追惩制和预防制、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禁止淫秽(物品、著作)等等,皆有专题文章涉及,构建了新闻法学理论框架的最初尝试。 第二阶段从90年代开始研究的新闻侵权纠纷。在新闻学界,最初有关的研究是从个案入手的,再以后研究又从个案分析和个别法理的研讨走向体系化。新闻学界的研究着重从新闻规律的特殊性入手, 探讨新闻侵权纠纷的发生、处理和防止,体现了言论、出版、新闻自由同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这两类基本权利的冲突之间寻求平衡的意图。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则是建立了有关人身权、人格权的理论体系,对于各项权利的概念、来源、内涵、特征,以及侵权行为的责

新闻案例一

新闻案例一:和颐酒店女房主遭袭 4月5日,微博名为“弯弯_2016”的网友连发多条微博讲述自己在北京和颐酒店遭受陌生男子尾随拖拽的经历,引发网友高度关注。5日晚,北京朝阳警方证实此事,并表示警方目前在调查中。根据最新消息,酒店方面在6日下午已经就此事道歉。虽然事件真相仍然处于调查之中,但舆论场已经出现几度“反转”:先是网友一边倒地同情涉案女子并纷纷表达对事件恶劣性的愤慨与恐慌,接着涉事各方陆续回,在公共场所,男子竟然明目张胆对女子进行了长达数分钟的纠缠、撕扯,即便其动机目前尚且不明,但至少也是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将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将来查明其实施暴行的目的,还将可能涉及更严重的罪名,如强奸罪、拐卖妇女罪、绑架罪等等。 另一方面,酒店也并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并不能无限扩大,但当进入者遭到侵犯,工作人员及时施以足够的援手,显然是酒店应尽的最起码的法定义务。即便在场的只是保洁人员,但其至少也有责任对施暴者予以喝止或者帮助女子呼救、报警。

虽然女子身体并未受到实质性伤害,但该起事件也给其带来了巨大恐慌,其有权向酒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只要事件核心内容是真实的,即便确实存在酒店的竞争对手帮助炒作、推送,这也是“商战”中正常的借势而为,无论在商业伦理上还是在法律责任上都不应对之过多苛责。 新闻反应的问题:我们似乎处在一个舆论比执法更有效的时代 最热心的永远是网友 最冷漠的永远是路人 事件爆出的第一时间,全网都在流传铺天盖地的女性自我保护手册,比如购买防狼喷雾、用高跟鞋自卫等等,社会的普遍反应是保护女性,保护自己。于是我发现在同类新闻发生的时候,我感到很诧异,为什么女性遭受歧视时,遭受性侵时,遭受各种恶意时,公众号们都在要求女性学习更多能力?而不是从源头上去根治犯罪?再者,受害者报警后警方的处理态度方式方法也令人失望 这事儿的核心应该是受害人在受到暴力侵害选择报警之后,警方的处理方式引起的普遍性恐慌。大多数人关注这个事情根本就不关心背后的各种阴暗面,甚至在有些人眼里,社会黑暗面也是这个社会的组成部分。但即便是社会黑暗面也应该有他的规则,恩,怎么说的,就是大多数武侠小说里表现的那样,江湖人的纷争用江湖的办法,江湖人自己处理江湖事,不应该把普通人牵扯进来。 而受害人明显是个普通人,我们关注的人们大多数也是普通人,我们关心的当普通人被不小心卷入到江湖纷争的时候,理论上应该能为我们维护正义和公平的官府会怎么做,当然,追求完全的公平和正义或许有些太过理想化当发生一起暴力案件的时候,受害人报案,不管是拨打110还是当地派出所报案,普通人的理解最起码的程序应该是把相关人员都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即便是按最和稀泥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让没事儿的一方给受伤的另一方赔礼道歉并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而这个案子的处理方式上,从受害人的描述上看,我们一般人理解的处理治安案件的程序并没有出现。虽然这一程序并不代表公平和正义。但如果连着仅有的形式上的东西都没有的情况下。我觉得公众不恐慌是很困难的,除非是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已经哀莫大于心死,但真要这样,这事儿也成不了热点了.......

浅析新闻失实现象成因及影响

浅析新闻失实现象成因及影响 【摘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近年来,媒体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假新闻,严重地影响着媒体的公信力。从纸质媒体到电视媒体再到网络媒体,假新闻在我们身边已经无孔不入。究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传媒竞争的激烈、记者自身职业素养不到位、撰稿人为谋取私利而胡编乱造、编者的疏忽大意是主要原因。 【关键词】新闻自由;假新闻;成因;对策 假新闻,即新闻媒体报道的、无可靠消息来源的、蓄意或无心之失造成的基本失实或完全失实的新闻。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言论自由度的单方面提升,受众经常听到各式各样的假新闻,也对年末各大媒体评价出来的假新闻耳熟能详,这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和舆论监督作用。 1.新闻失实的产生背景 1.1对新闻自由观念的错误解读 自从1644年英国着名诗人弥尔顿发表《论出版自由》首次提出出版自由以来,新闻自由的理念已经走过了四个世纪的历程,新闻自由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自由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在我国,自清末民初新闻自由理念传入之后,也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并且作为一种斗争理念深入人心,特别是知识分子更将其作为奋斗的目标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有学者将新闻自由拓展为七种基本权利,即“创办新闻媒介权、发表权或报道权、答辩权和更正权、知晓权和采访权、保护新闻来源权、使用传媒权、对新闻侵权的诉讼权。”尽管如此,目前对于新闻自由理念和我国新闻自由概况仍然存在着两种主要的错误倾向。 第一种是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看待新闻自由,认为新闻自由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对社会稳定具有巨大的破坏作用,新闻自由并不适合于现阶段的我国社会。持这类观点的在我国并不在少数;另外一种极端认识是认为我国根本没有新闻自由,他们将新闻自由的理解只局限在媒介对政府的抨击和公民自由的办报权利阶段,他们将此作为新闻自由的核心理念。事实上,这一阶段也仅仅只在西方资产阶级刚刚掌权的初期出现过,其主要原因在于无束缚的新闻自由不仅没有真正实现新闻自由和其他自由权利,而且深深伤害了来之不易的民主和自由权利,而后以理性主义占主体地位的新闻自由慢慢发展起来。在我国,立足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监督政府公权力的舆论监督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当今时代,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允许不负责任的抨击行为存在。 1.2行业竞争的激化程度不断加深 当前新闻业竞争空前激烈,要在这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媒体普遍追求最新的新闻、独家新闻。在记者编辑利用自己的新闻敏感筛选新闻线索和采写新闻的时候,要确保时效性并使自己的判断百分之百正确并非易事,中间任何一个环

假新闻成因析

假新闻成因析 2002年第6期《新闻天地》刊载霜川的文章《直面假新闻》。 文章指出,现今世界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假新闻,堂而皇之他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假新闻的出现,具有多种复杂的成因。作者从三个方面剖析了假新闻的成因。 作者提出的第一个原因是报刊市场的大战和媒体的无序竞争。“抢新闻”和争夺读者的需要使得部分媒体千方百计追求所谓“轰动效应”和独家报道,放松了把关尺度。特别是一些媒体的猎奇、炒作之风,没有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有意无意地混淆新闻报道与“故事”的界限,为假新闻开了绿灯。 作者提出的第二个原因是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他们的基本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职业道德都有待提高,表现在处理稿子、分辨真伪、政治把关能力不足,加上社会责任感的缺乏,这是大量虚假新闻得以出笼的重要原因。 作者指出的第三个原因是缺乏对造假者的法律规范和制约制度。目前对造假者的处罚还只是舆论谴责和道德批判或作点“经济制裁”上,却难以进行法律方面的责任追究,从而使造假者有恃无恐,屡屡造假,气焰嚣张。 作者最后指出,假新闻屡打不绝,与新闻界自身打假不力,爱面子不无关系。假如各媒体真诚合作,敢于亮丑而不是护丑,无疑会大大压缩造假者的生存空间,使之成为过街老鼠。 网络假新闻成因分析 由于互联网的特性,能让人们轻而易举地获取新闻,于是一些假新闻便搭载着网络,利用它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网络匿名性和易于向公众传播等特性,在公众间迅速散播,让人们对网络新闻产生了不信任感。 假新闻的类型 1.利用人们猎奇的心理 这类新闻往往把标题搞得耸人听闻,古怪离奇,再配一些经过PS处理后的图片,让假新闻更加真实逼真,近似完美,最后搅入一些大网站,造出声势和影响力,让更多网站转载、炒作。 案例:松原市宁江区出了个“超级孕妇”(2006年6月12日) 内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出了个五胞胎“超级孕妇”,腰围达1.75米,最多一天吃7顿饭,还只是七分饱。目前,怀孕5个月零5天的“腰围”已经猛增至1.75米,比她身高(1.67米)还长8厘米,而她的后腰到腹部最顶端足有0.62米。由于肚子太大,家人不得不专门为她特制了一个小布兜,用来托住其腹部。 真相:正当各媒体记者为“超级孕妇”乔玉波腹中五胞胎的安危担心时,乔玉波却在松原一家宾馆悄悄邀请了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的记者和长春普济医院的李姓院长,当面自述怀有五胞胎一事是假的。乔玉波躲到一边把肚子里的东西掏出来:竟是三条棉被、十几件棉衣、毛衣、单衣、棉坐垫、帽子等物品,整整20件。“用手拎一下,足足有七八公斤。” 2.利用新闻显著性,断章取义。 截取新闻主体中的一句话,或是一点内容作为新闻标题,背离了文章的中心思想或在原有的事实基础上故意夸大,以至偏离了事实。 案例:秦始皇兵马俑腐蚀严重专家担忧百年后变煤坑(2005年7月6日) 内容: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环境专家曹军骥忧心忡忡地说:“如果现在还不采取任何措施加以保护,那么在100年内秦始皇兵马俑将会遭到严重腐蚀,届时,兵马俑坑看上去与煤田没有什么两样,将没有任何美学价值。”

浅析媒体传播中的新闻信息失真现象

浅析媒体传播中的新闻信息失真现象 摘要:现今新闻在媒体传播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失真的现象,或者从一开始在新闻被创造的时候就不真实,或者在传播的过程中经过不断的加工和选择造成了新闻的失真。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那么造成新闻失真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来防范和杜绝新闻的失真?本文将介绍新闻失真的原因以及应对的措施。新闻,还人们一个真实的世界。 关键词:新闻、信息失真、媒体传播、 一、信息失真的内涵 所谓信息失真,指的是“信息偏离了客观事物的真实状况与一定的衡量标准”。在信息的反映过程、传输过程和理解过程中,都有可能造成信息的失真。 二、信息失真的案例 (一)案例一:2005年4月17日,国内众多媒体发表关于“高露洁牙膏可能含致癌成分”的报道。报道称,据美国最新研究显示,数十种牙膏、洗手液等抗菌清洁品,当中包括高露洁等品牌的产品,含有化学物质三氯生,这种物质与经氯消毒的自来水接触后会产生三氯甲烷(俗名氯仿或哥罗芳),而三氯甲烷是一种可能致癌的物质。随着这则消息的飞速传播,高露洁在中国的市场销量出现了明显下跌。截至4月19日上午8点,据新浪网的网上调查表明,88%以上的消费者原来信任高露洁品牌,而现在会继续使用该品牌牙膏的消费者不到10%。据上海市商业信息中心对该市两家颇有影响的大型超市、大卖场进行专题调查显示,4月18日至4月24日这一周,高露洁牙膏每天的销售额比上周同期的降幅达到45%~65%。 然而,随后的追踪调查表明,所谓“高露洁致癌事件”,不过是媒体信息传递失真而导致的一起“公共卫生危机”。4月19日,这一发现的研究者美国弗吉尼亚工学院的彼得·威克斯兰在弗吉尼亚《The Roanoke Time》报纸的网站上说,许多媒体断章取义了他关于潜在健康风险的发现。威克斯兰说,事实上,自己在《环境科学技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只是称:在洗手液中发现的三氯生以及含氯的自来水在实验条件下可以产生反应,进而生成“哥罗芳”。原文中并未提到包括高露洁在内的牙膏品牌。 (二)案例二:2007年3月3日路透社就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张曼玉当天出席Chloe 于巴黎举行的时装展,据闻她是被Chloe方面邀请出席,所以没有通知传媒。张曼玉与友人连袂看秀,一开始她偷偷绕道进场,一入场却发现自己的VIP位置被抢走,只好求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中国记协通报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人民日报》 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查处了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现予通报。 一、2010—2012年期间,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兼职期间,以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为名,违规向山东地区多家食品企业收取所谓“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公告费”;2012年初,王清机违规收取山东省某医院8万元“宣传费”。中国改革报已对王清机作出除名处理并吊销其记者证,中国食品安全报已对王清机作出免职清退处理。 二、2013年8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酉阳:桃花源的产业新定位》一文称,重庆市酉阳县近5年工业发展以“失败”定调。经查,该报道记者未进行深入采访,未与相关部门核实,将酉阳县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当成2012年的发展目标,造成报道严重失实。 三、2013年10月24日,黑龙江晨报刊登《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一文。经查,穆棱市电视台记者以派出所提供的一件曾经处理过的纠

纷为原型,编造了《穆棱:开房约会女网友见面竟是儿媳》的假新闻。黑龙江晨报未经核实,修改标题后刊登了该报道。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已对相关新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予以 行政警告、行政罚款、吊销记者证等处罚。 上述媒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的假借新闻媒体名义以舆论监督为由敲诈勒索;有的采访过程粗浅片面且未经核实;有的根本不经采访直接编造所谓的新闻事件,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 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引以为戒,自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切实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

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社会原因,媒体单位的原因,更有从业人员的原因。如部分从业人员没有接受系统的新闻理论培训,没有树立正确的新闻观,受西方新闻自由思想的影响,对党的新闻工作根本原则产生动摇;部分一线记者的职业道德修养不强,对自身要求不到位,高高在上,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捕风捉影,制造噱头吸引观众;媒体内部管理不完善,缺乏切实可行的审核、审查机制,或者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认真的落实;媒体间的同业竞争和从业人员间的岗位竞争日趋激烈,为制造卖点不择手段;媒体的市场化和商业化倾向,使部分媒体人和管理者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媒体的喉舌工具作用置之度外,金钱成了假新闻的敲门砖等等。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仔细分析,大都与某种利益脱不了干系,利益驱动是虚假新闻产生的重要原因。 。首先,要从政治上认识虚假新闻的危害性,用政治的、行政的手段严肃处理虚 假新闻事件。对制造虚假新闻的单位,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者,负有审查责任、 领导责任的相关负责人,都要被问责。只有这样,媒体内部的稿、片审查制度才 能落到实处。笔者记得多年前,某报“军事用地泄密事件”,这是一起严重的政 治事件,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严肃的处理。如果相关部门和媒体对虚假新闻零容忍、零宽恕,都能像处理政治事件一样处理虚假新闻,那样虚假新闻滋生的土壤 就不复存在。2010年转发“金庸去世”假新闻的《中国新闻周刊》微博,在领 导问责方面开了先河,《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在新浪 微博上承认“编辑未作任何核实草率转发,这暴露了我们管理上的漏洞”,并“代 表周刊新媒体真诚接受大家批评,并力求以此为戒”。次日上午,刘新宇提出辞 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职务,当天下午获准。同时,负有 责任的编辑邓丽虹被解聘,新媒体内容总监汤涌则被罚款、降职。转发单位如此 问责,那些制造假新闻的单位又该如何落实问责制? 2011年年初,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开办一档情感故事类栏目《情感密码》, 委托他人制作。2011年6月29日,该栏目播放了一期《我给儿子当孙子》节目, 雇人表演,刻意放大扭曲的伦理道德观,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这次,广电 总局动了真格的,对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给予暂停播出30日的严肃处理, 并责成河北省广电局依法吊销制作该节目的河北九天传媒有限公司的《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果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能跟上,对媒体造假违规就具 有更大的震慑力;如果对虚假新闻的处罚和问责制度落到实处,杜绝虚假新闻也 就指日可待。其次,有关部门要跟进,出台制裁虚假新闻的经济处罚规章,至少 要没收发表、播出虚假新闻的当日报纸、当期刊物、广播电视本时段栏目、网站 当日广告的全部收入,甚至没收几倍的数目,让制造虚假新闻的媒体在经济上得 到应有的惩罚,为造假付出惨重的代价。 三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虚假报道是新闻工作的大敌。新闻单位必须完善内部管理,规范采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稿、片审签制度,建立重大失误责任 追究制度,做到有错必改、有责必究。对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

暗访调查案例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这个报告唯一的缺点是没有好好标注引用,各位同学注意一定要标注引用,否则会被判断为抄袭。 暗访与偷拍:《每周质量报告》暗访毒火腿生产 案例叙述 《每周质量报告》是在2003年SARS侵袭北京期间,于5月4日在央视开播的,2003年全年总共播出了35期节目,其中大部分节目揭露的都是食品造假,记者主要利用暗访偷拍,揭露了令人触目惊心乃至瞠目结舌的假冒伪劣食品的产销过程内幕。可以说,食品安全这一议题的设立,与《每周质量报告》有莫大的关系。 2003年11月16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每周质量报告》的卧底调查《鲜火腿遭遇污染》是该节目早期此类调查的代表作。 金华市冬季温度一般在0—10度之间,是生产火腿的最佳季节,其它季节由于温度较高,火腿很容易变臭,招来苍蝇,导致火腿生虫生蛆,但是他们的火腿在生产时采用了特殊的“工艺”,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但当记者询问到底是什么特殊工艺时,老板却不肯告诉记者。 在永泰火腿厂的生产基地记者看到,十几个工人正在忙着清洗、晾晒猪肉。院子里堆放着一大堆猪腿。老板说,这些猪腿都是用来生

产季节腿的,刚刚从四川运来,有6000多只。此时尽管季节已经是晚秋时节,但是这里的气温仍然很高,猪腿散发出的臭味还是招来了成群的苍蝇。当记者问都是什么猪来做火腿的,工人答道,什么猪都有,死猪、母猪、公猪,专门有人收这些猪。在离记者不远处的一个水池里,几个工人穿着水靴刷洗猪腿,污浊的池水散发出阵阵恶臭。 记者经过仔细现察后发现,没有经过大缸浸泡的猪腿到处爬满了苍蝇,但是浸泡后的猪腿却没有苍蝇靠近。很显然,放进大缸浸泡就是那位老极所说的防苍蝇防蛆的特殊工艺。记者靠近大缸,里面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大缸里一定是加进了什么东西。夜幕降临,工人赤裸着的双脚还在盛放着猪腿的水地里浸泡着。这位工人自称是厂里的技术员,他说,他们在缸里加进了一种特殊的药物,主要是为了驱赶苍蝇,防止火腿生虫生蛆。 到底是什么药物有如此神奇的功效,使喜欢臭味的苍蝇都避之不及呢?大缸里不断地散发出刺鼻的气味,那么瓶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药物呢?记者走进那间小屋,发现那个茶色的瓶子就放在墙角,瓶子上上面几个字非常醒目:敌敌畏。敌故畏是一种毒性较强的农药,人误服对消化道和胃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可导致胃黏膜损伤,甚至引起胃出血或者胃穿孔。 永泰火腿厂的老板诉记者,他们厂每年生产的火腿有30000多个,其中大部分生产时都要用敌敌畏浸泡。记者随后又对金华市的几家火腿厂进行调查采访。在旭春火腿厂,记者也看到,洗刷过的猪腿都要放进缸里浸泡,缸里面加进了敌敌畏。然而这些用敌敌畏浸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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