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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的贡献更大

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的贡献更大
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的贡献更大

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的贡献更大

当劳力者和劳心者没有任何关系时,他们的社会贡献几乎是相等的,但是他们可能不发生关系吗,如果没有劳力者的辅助,劳心者就会徒劳,所以劳心者的军功章上有他的一半也有劳心者的一半。这样算来当然是劳力者对社会的贡献大。如果有哪个劳心者不甘心,说他不要劳力者了要自己动手,那他不就也是劳力者了吗?如果他说自己也不动手用机器人好了,那造机器人也要劳力吧!

现代人对劳力者的尊重不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看重体力劳动者的贡献。所以我方认为劳力者比劳心者贡献更大,他们的牺牲也更大。

无论如何,劳动最光荣!

没有劳力者无以支撑社会,无劳心者不能另社会发展.社会的每一次进步不是劳心者的贡献?没有不断改进技术,拓宽人类视野的劳心者,人类跟动物没有区别.但是没有劳力者则人类连生存都不可能.总体看来劳力比劳心更基础更重要.人类可以没有劳心者而生存但是不能没有劳力者而生存.古人说得好"仓廪足而知礼节."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就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三劳动是光荣的,哪一麻高楼大厦不是由劳动者一砖一瓦建造起来的。没有了劳力者,你们的劳心者只能是空想等劳力者的“力”,不仅指体力,而且也包含脑力。自人类文明产生以来,任何劳动(哪怕最简单的劳动)都不仅仅是体力的耗费,都要包含程度不同的脑力耗费。当然,随着文明的发展,脑力耗费在劳动中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但劳力者的“劳力”本质并不会变,即劳力者的力=体力+脑力,而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仅仅只是体力。事实上,许多脑力劳动者(如工程师、技术员)本身就是名副其实的劳力者。思想引导行动,但是行动创造一切。本身是无作用的,只有贯彻到行动中才有价值,那么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行动

毫无疑问,无论是决策还是实施都是完成一件事情不可或缺并且十分重要的

因此我们要针对完整的“完成一件事”的过程来讨论。但是,我们不是在分析他们的重要性,哪怕是“两者都承认,都存在,看哪个更重要”这样的思路都没有必要

转一个方向来思考,决策和实施哪个才是能产生效益的过程?你很有想法,这个想法很新颖很好很重要!但是,光是一个想法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吗?只有我去把你的那个想法付诸实践了效益才会诞生好处才会出来吧。要不然的话,有想法却因为最后胆怯没有去做而被别人抢先最后悔恨终生的例子又如何解释?写字楼里的工作,“劳心”的多,“劳力”的少。如果你的大脑整日操劳不停,而全身的肌肉细胞好吃懒做,无所事事,即使不会变成头大身小,至少也会陷入经常性的“劳心综合征”里,包括:头晕脑胀,腰酸背痛,松弛发胖,精神不振,记忆减退……都市里的“劳心”一族不妨经常去“劳力”,这样是对大脑的最好休息。

可以将劳力者界定为实践者,把劳心者界定为理论者

其次劳力者在将自己的行为付诸到劳动中的同时,还比劳心者更有勇气,试问是谁将社会主义付诸实践,是那些社会主义空想者还是无数的革命先烈更有贡献?

最后,虽有古语劳力者治于劳心者,但是不要忘记历史的前进不是建立在几句空想之上的,历史是人民推进的!是无数个劳力者所践行进而推进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就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

三劳动是光荣的,哪一麻高楼大厦不是由劳动者一砖一瓦建造起来的。没有了劳动者,你们的劳心者只能是空想等

劳力者的“力”,不仅指体力,而且也包含脑力。自人类文明产生以来,任何劳动(哪怕最简单的劳动)都不仅仅是体力的耗费,都要包含程度不同的脑力耗费。当然,随着文明的发展,脑力耗费在劳动中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但劳力者的“劳力”本质并不会变,即劳力者的力=体力+脑力,而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仅仅只是体力。事实上,许多脑力劳动者(如工程师、技术员)本身就是名副其实的劳力者

劳力者一年四季,酷暑严寒都做着沉重的体力活,自己辛苦也知道,劳心者未必都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是体力劳动者和智力劳动者之间隐存的一层隔阂。

劳力者的巨大体力资源是社会变革的强大基础。迅速发达的城市迫切需要这些人辛苦的努力和艰辛的付出。劳力者和劳心者共同撑起了高楼大厦,铸造了公路大桥,制造了无尽的中国制造产品。在他们含笑拿上工资时,真的很开心。而又有少数的劳力者血汗飘零,精力常常透支,一年到头,讨不回自己的工资。甚至也有以身体残疾或者疾病的代价隐痛消失在我们的身边。这些都指的是农民工和工人师傅。而农民操劳一生,不仅是把儿女拉扯大,让他们个个成人,自己还要坚守着那一份田地,为社会多做贡献。不能不说辛苦。

劳力者是底层群体,在财富和社会等级上矮矮地和有钱有权有势的人没站在一个台阶上,为这些人效劳,为自己谋生。在生命健康,权力利益,安全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积极争取自己发展的空间,消除着和劳心者不平等的各个方面。结果是两种社会群体不变的是身份,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写字楼里依然有白领做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精致工作。土地工地车间里依然活跃着辛勤劳作,和贫困抗争的劳力者。变了的是劳心者引进发明更多的电子机械等科技产品解放了劳动力,取代了劳动力。减轻了劳力者的负担,又使一部分人的就业出现困难,需要不了那么多的人参与劳动。农民兄弟还有一份田地可种,一年好歹吃饭该不是问题。而农民工和工人师傅还指望着那一份踏实的工作来稳定的生存,没有这个饭碗,自己也就活不成了。

劳心者掌握着统治国家,建设国家的强大思想武器。每次政策施行都付诸了劳心者对宏观社会的整体把握和对微观社会的极度重视,而这些关乎广大劳力者的生存安危和前途命运,不能不说是劳心者的一个严重课题。

劳心者也在为劳力者和自己更好的协作开辟着一条条崭新的道路,以期共同创造和谐文明,享受文明成果。劳心者自有他们计划和打算。怎样调动这一个群体的积极性,怎样树立起模范典型,怎样使劳心者和劳力者各取所需所得而无埋怨之声。劳心者想的就是这些,做的还是这些。而劳力者的生存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心者的努力付出和科学调配。只有劳心者殚精竭虑为百姓谋福祉,一心改革为自身自加压力,成为一个永葆活力和动力,不断开拓进取的人民群体,劳力者才会真正的得到他们的帮助,才会挖掘自身潜能,推动文明发展,和劳心者共铸和谐。

劳力者需要的是科技技术,资金投入和文化宣传。劳心者都得提供出来。劳心者需要的是劳动力资源,信心热情,实干能力。劳力者都得提供出来。两者互为依存,两者需要和谐。

新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历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 同日开始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任领导[2008.3-- ] 部长尹蔚民2008.3--副部长季允石2008.3-- 2011.2 正部长级孙宝树2008.3-- 2012.3 李智勇2008.3-- 杨志明2008.3-- 张小建2008.3-- 2010.10.8 杨士秋2008.3-- 王晓初2008.3-- 何宪2008.3-- 胡晓义2008.3--

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练习题

1、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B)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A终止劳动关系B劳动争议发生C调解不成D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 2、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除了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责令支付(A)。 A赔偿金B违约金C滞纳金D罚金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A)。 A解除合同B终止合同C变更合同D续订合同 4、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C)规定。 A企业规章制度B劳动合同C法律法规D集体合同 5、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D)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一年B六个月C一个月D十五天 6、劳动争议调整委员会主任由(B)担任。 A职工代表B工会代表C用人单位代表D三方面选举产生的代表 7、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D)。 A解除B自行解除C撤销D终止 8、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是(A)。 A集体合同B经济合同C民事合同D劳动合同 9、支付(B)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 A临时工的劳动报酬B加工承揽的劳动报酬C轮换工的劳动报酬D雇佣工人的收入 10、某女职工遇到难产,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的产假为(C)天。 A.56天 B.90天 C.105天 D.120天 11、一般认为,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是(D)。 A.18世纪 B.19世纪上半叶 C.19世纪下半叶 D.20世纪初 12、能够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A)。 A.只能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 B.只能是主体双方的违法行为 C.可以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D.事件 13、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C)。 A.12个月 B.10个月 C.6个月 D.3个月 14、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D)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开工通知劳动者本人。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5、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D)。 A.各级人民政府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6、我国《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B)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完整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司考真题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司考真题 2017 1、农民姚某于2016年3 月8 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 月8 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额。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 A. 姚某自2016 年3 月8 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B. 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C. 姚某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D. 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 理 2、关于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CD A.甲公司尚未建立工会时,经其2/3以上的职工推举的代表,可直接与公司订立集体合同 B?乙公司系建筑企业,其订立的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即行生效 C. 丙公司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均适用 D.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丁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 讼 3、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 20 人以上。当该公司裁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应优先留用与本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C. 不得裁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的女职工 D. 不得裁减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2016 王某,女,1990 年出生,于2012 年 2 月1 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 元,试用期 1 个月。2012 年6 月30 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 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 元。请回答第1-3 题。 1、关于女工权益,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 .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 B .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 C.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D .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2、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 ?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 ?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 其辞退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完整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向外地务工,成为人们所称 的农民工。农民工作为一大弱势群体,其各项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探究这类现象的根本成因及解决途 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 (一)劳动合同签定率低,劳动关系难以确定。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书面立劳动合同。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采取欺骗手段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只是采取口头约定的 形式或者以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虽然,我国《劳动法》也规定了,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 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依法成立。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要让农 民工自己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相当困难的。 (二)劳动时间长无故被延长,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的 最大化,几乎视法律为无物,采取各种手段强迫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他们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大多在十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十六、七小时,远远超出法定的平均工作时间。 (三)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措施差。农民工进入城市,大多是从事于各种劳动强度大,危险度高的高温、高空、高化学性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与指导,安全意识与防范措施较差,使得农民工的工作显得更加的危险化,近而造成农民工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四)劳动报酬低,工资克扣拖欠现象严重。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都属于体力劳动,其工资水平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对于农民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也是鲜有依法足额给付的。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利用各种手段对原本就很微薄的农民工工资无故进行克扣。如遇到企业或公司进入生产淡季,或者利润严重下滑,用人单位往往会把责任推卸到劳动者的身上,无故或拒付农民工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缺失。社会保险、福利权是指劳动者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设施和种种福 利待遇,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在实际操作中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为了 节约生产成本都不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人身安全极端漠 视,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社会保障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结果。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缺失原因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 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既然《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此具体与明确,为什么还会有如此高的不签订劳动合 同的比例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等法律知之甚少或者几乎没有任何了解。有些农民 工知道要签劳动合同,却不知道该到底找谁签。还有些农民工对劳动合同存在误解,对劳动合同能否保护他们的 权益还存在怀疑,甚至认为劳动合同会束缚住他们。有时农民工为了找到一份工作,对在被雇用期间的权利和义 务未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并不太关注。 (二)不少企业、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不懂法且急于找到一份工作的空子,只和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待遇、劳动 条件等而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和农民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一旦出现有关损害赔偿的事由,用人单位便以没 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或推脱负责。这种行为给许多农民工造成了损失,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f11987531.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课后习题经典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第一章 1.劳动法含义P12: 含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三权”含义P25: 含义:宪法中的劳动权包括个体劳动权和集体劳动权。其中,集体劳动权主要是劳动者团体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团结权、团体协商权以及争议权,这三项权利被称为“劳动三权” 3.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含义P11-12: (1)劳动是人们之间有意识有一定目的的肉体的或精神的操作。 (2)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人身从属性。即劳动者的“受雇性”。 (3)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契约性。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4)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职业性。劳动法中的劳动强调劳动的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5)劳动法中的劳动具有有偿性。劳动法中的劳动实际上在劳动力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劳动力使用权与雇主劳动报酬所有权的换取。 4.简述“劳动关系”的特点P13 (1)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必须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 (2)劳动关系是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 A劳动关系在形式上是劳动力的使用权与雇主的劳动报酬所有权的交换,在形式上是一种商品买卖,具有财产属性; B同时,劳动力的存在于劳动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劳动力所有权交换过程以及交换的目的具有人身保障性。 (3)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 A平等性表现为劳动力使用权与劳动报酬的等价交换,以及劳动力商品的交换形式具有契约性,缔约双方地位平等; B从属性包含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 (4)对抗性与非对抗性兼容。 A对抗性--利润最大化与收入最大化; B非对抗性--企业发展与劳动者谋生谋利。 (5)是劳动所有权与劳动力使用权相分离的。 A所有权是劳动者的; B使用权是雇主的。 6.劳动法产生的标志: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和道德法》开创了现代劳动法立法先河。 7.劳动权正式成为宪法基本权: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9-1-5 23:23:42 点击率:227 供稿:责 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 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题库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阶段练习二 二、单项选择题(共66分,每题2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建房而发生的关系 C、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某石材厂与农民工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特种行业外,我国的最低就业年龄为( ) A、14 周岁 B、15 周岁 C、16 周岁 D、18 周岁 3、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 ) A、合法行为 B、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C、行为与事件C、事件 4、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以招用不满16 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是( ) A、东方歌舞团 B、海杂技团 C、国家体操队 D、山丹编织厂 5、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程序解决( ) A、由当地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协调处理 B、由人民法院受理 C、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D、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协调解决 6、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机构是( )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各省市人大常委会 D、全国总工会 7 、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有( ) A、医务人员 B、锅炉工 C、厨师 D、推销人员 8、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妇女劳动保护法规是( ) A、《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B、《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C、《妇女权益保障法》 D、《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我国社会保险项目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最高的是( ) A、失业保险费 B、医疗保险费 C、工伤保险费 D、养老保险费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费达到最低年限的,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年限为( )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11 、关于工会的性质和地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省级以上工会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B、产业工会具有财团法人资格 C、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构 D、工会属于群众组织 1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其中不是一方代表的是( ) A、政府综合部门代表 B、工会代表 C、职工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13、我国国务院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凡劳动者连续工作()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4、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的具体长度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而定,但最短不得少于()。 A.半小时 B.1小时 C.2小时 D. 3小时 15、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A.10年 B.15年C.20年 D.25年 16、我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17、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每月要求劳动者加班时间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A.24 B.36 C.48 D.72 18、《劳动法》第41条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A.2小时B.3小时C.4小时 D.5小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

法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集(第4185篇)

2019年国家法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职业资格考前 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劳务派遣公司只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B、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C、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按月向其支付报酬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劳务派遣 【答案】:C 【解析】: 考查劳务派遣的基本规则。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57条、第58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未依法取得登记证书的,不得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关键在于对“委托”的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3.李某系某企业的职工,因工伤住院,产生了一定的花费。关于李某的工伤保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 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

位。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地方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题库(含答案)

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题库(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一般开始于( C)。C. 16 周岁 2我国现阶段在工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试行的年薪制,其适用范围是(D )。D. 企业的经营者3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中午用饭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得少于( A)。A. 30 分钟 4下列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时不受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限制的是(B )。B. 重型机械厂 5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C)体力劳动 强度的劳动.c. 第四级 6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人数在( C)人 或者以t ,并且具有共同请求的,可视为集体争议。C. 10 人以上 7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 缴费满( B)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B. 十五年 8不属于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的是(D )。D. 抚恤金 9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其中属于社会福利范畴的是(A )。A. 通信方面的邮资免费10职工福利的提供者是(B )。B. 用人单位 1.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 B)。B.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 2. <<劳动合同法》有关约定试周期次数的规定是(D )。D. 同-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用期 3. 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A)。A. 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4.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 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B)。B. 20% 5.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D)。D. 40 小时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C)。c. 不得上岗作业 7. 不得安排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B)B. 12 个月 8.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的,由(B )。B.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9.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D )。D. 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 10.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专门福利的是(A )。A. 退役军人福利 1.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B. ?国际劳工标准》)。 2. 一般认为,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C. 19 世纪初)。 3. 劳动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 年支付( B. 1 个月工资)。 4. 国有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D.职工代表大会)。 5. 我国现阶段在工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试行的年薪制,其适用范围是(A. 企业的经营者)。 6.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带薪体假范围的是(D.事假)。 7.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C. 36 小时)。 8.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别重大死亡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 D. 30 人以上)。 9. 不得安排哺乳未满( B. 12 个月)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练习题多项选择题(供参考)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多项选择题 本练习题选自各次作业,希望大家认真看看,可能会对考试有所帮助 1. 根据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不同,可划分为(CD )。 A. 一揽子合同 B. 专门合同 C. 自由合同 D. 强制合同 2. 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有(AD )。 A. 人民法院 B. 劳动管理部门 C.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视为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形包括(ABCD) A.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B.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探亲假、婚丧假 C.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D. 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4.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包括(BD )。 A. 雇佣关系 B. 劳动关系 C. 与就业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D.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5.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BCD )。 A.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B.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C. 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D.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我国目前职业培训的种类主要有(ABCD )。 A. 学校教育和培训 B. 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C. 劳动预备制度培训 D. 学徒培训 7.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ABD )。 A. 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B. 高级技术人员 C. 用人单位的员工 D.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8. 津贴的具体作用有(AD )。 A. 补偿作用 B. 激励作用 C. 奖励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作者:佚名政策法规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56 更新时间:2006/10/19 热★★★【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已经2000年3月2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左己 二000年三月十六日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 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 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后上岗。 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练习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练习 一、选择题 1、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A )。 B. 劳动 D.劳动者与所属单位 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 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 面的关系 3、 目前,我国《劳动法》适用于( A. 国家机关公务员 C.家庭保姆 4、 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 A. 18世纪初 C. 19世纪初 A. 没有法人资格 C. 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 B )。 B. 劳动者 与用 D. 社会保险方 D )等劳动者。 B. 现役军人 D.企业职工 般认为是在 (D )。 B. 18世纪末 D. 20世纪初 C )。 B.有企业法人资格 D.经法人登记后才有 6、在我国,劳动者的 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公民在 (B )同时产生的。 A .劳动权利和义务 C.劳动者 2、 下面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 5、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

A.年满14周岁时 B. 年满16周岁时 C. 年满18周岁时 D.刚出 生时 7、根据《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B )规定。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 用人单位 D.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 &国际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A )。 A.最高权力机关 B.执行机构 C.常设机构 D.常设秘书处 9、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A )。 A. 1日 B. 2日 C. 1日半 D. 3日 10、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C )。 A.经济管理关系 B.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 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D. 国家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11、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B ). A早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晚于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时间相同 D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相同 12、依据《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协商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 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号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张左己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五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六条 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对不能即时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第八条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照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第十一条 缴费单位的缴费申报经核准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 缴费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缴纳; (二)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三) 缴费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履行前款规定的申报核准程序后,银行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从缴费单位基本账户中划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进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代扣代缴明细表和有关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记账: (一)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按规定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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