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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机械冷加工等五类职业的《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中国劳动咨询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14038314.html,/

机械冷加工等五类职业的《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机械冷加工类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各种金属切削加工和机械装配、维修等工种的高级技师。

1.职业道德

1.1敬业受岗、忠于职守。

1.2刻苦学习理论,努力联系实际,工作勤奋、作风踏实。

1.3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不断进步、不断创新。

1.4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

1.5树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1.6团结协作、传艺授道。

2.知识要求

2.1机械制图

(1)绘制较复杂的机械产品装配图

(2)国外机械制造图样的识读

(3)利用CAD系统绘制工程图样的方法

2.2现代制造技术基础知识

(1)精密加工及超精密加工

(2)特种加工技术

(3)零件表面处理技术

2.3机械产品设计与制造工艺编制

(1)机械产品设计的原则和方法

(2)编制产品制造工艺并体现出先进性、合理性与经济性

(3)优化选用工、夹、量具、模具、设计专用刀具、夹具、量具、模具

(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制造(CAM)和计算机辅助工艺(CAPP)的应用知识。

2.4数控制加工技术

(1)数控设备手工编程和计算机编程的方法

(2)数控设备的操作与调试

(3)数控设备的故障诊断、操作及改造

(4)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DLMS)及网络技术

2.5电工、电子与自动控制基础

(1)通用机械电气传动、控制系统的工作原理及维护、保养

(2)工业电子技术应用知识

(3)传感器技术应用知识

(4)按传动要求确定机、电、气、液组合传动、控制方案2.6管理技术

(1)国家有关机械专业的法规与标准

(2)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设备管理的有关知识

二、工作要求: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配分

备注

一、检测与测绘

整台机械(部件)的检测与测绘

1.应用现代化检测技术、使用精密量具和量仪、测量准确2.绘制图样正确、合理

3.应用计算机绘制部分零件图

1.工程制图

2.CAD绘图

3.检测技术

4.精密量具、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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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艺编制及工艺装备设计

编制机械产品制造工艺及设计工艺装备

1.编制机械产品制造工艺,具有合理性、先进性的经济性2.设计工艺装备,工艺性,经济性好

1.机械设计基础

2.机械制造工艺

3.机床设备

4.工、夹量设计知识

5.技术经济

15

三、机、电、气、液、传动与控制

调试、维修机械产品、加工、制造机械产品(部件)1.安装、调试机电、气、液传动控制系统

2.维护、修理机、气、液传动系统

3.分析、排除传动系统故障

1.机床电子控制设备

2.电工、电子技术

3.自动控制技术

10

四、现代制造设备应用与维修

1.应用现代制造技术,加工、制造机械产品(部件)1.操作现代制造设备,加工产品符合图样要求

2.装配产品符合技术要求

1.金属切削机床

2.金属切削原理及刀具

3.机械制造工艺

4.数控加工技术

5.特种加工技术

6.电工、电子技术

30

2.现代制造设备装配、维修

1.装配精密、复杂机械设备、符合技术要求

2.大型、精密、复杂机械设备的故障分析及排除

3.现代制造设备精密检测、验收

1.机械基础

2.机械制造工艺

3.机械设备检测技术

4.表面处理技术

5.气、液、电控制技术

五、综合能力

应用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解决生产和各处室的技术难题

1.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的能力

2.推广四新技术的能力

3.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商务管理能力

4.传授技艺的能力

1.机械管理理论

2.四新技术知识

3.技术管理知识

4.质量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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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类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电气及自动化专业的维修电工、电工电子等及相关工种的高级技师。

一、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1.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1.2刻苦学习、联系实际、工作勤奋、作风踏实

1.3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不断进步、不断创新。

1.4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确保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

1.5树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1.6团结协作、传艺授道

2.知识要求

2.1电子技术

(1)晶体管及其应用电路的原理分析和器件参数计算选择。

(2)集成运算放大器及其应用电路原理分析和器件参数选择。

(4)常用数字集成电路器件组成电分析和应用

2.2电力电子技术

(1)电力电子器件(如SCR、GTR、IGBT等)性能和主要参数选择(2)晶闸管整流电路和触发电路工作原理分析及其器件参数计算选择(3)晶闸管逆变电路原理分析和应用

(4)晶闸管交流电调压、调功电路原理分析和应用

2.3电气及自动控制技术

(1)交直流电机及其电力拖动的工作原理、特性与应用

(2)自动控制的基本原理

(3)晶闸管直流调速系统原理分析和应用

(4)交流调速系统原理分析和应用

(5)电气自动控制系统中的传感器和检测电路原理分析和应用

(6)常用仪器、仪表原理分析和应用

(7)综合性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分析和应用

2.4可编程序控制器和微机控制技术

(1)可编程序控制器的性能、指令系统及其程序编制方法

(2)可编程序控制器的控制系统设计方法及其应用

(3)微机控制系统(包括单片机和系统机)的组成及其接口电路的条件和应用(4)分散型控制系统的应用知识

2.5供配电技术

(1)供配电系统及其主要设备规格、参数计算和选择

(2)供配电系统运行和检修

2.6相关专业技术

(1)气、液专业基本知识及应用

(2)机械专业基本知识及应用

2.7管理技术

(1)国家有关电气专业的法规与标准

(2)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设备管理的有关知识

2.8新技术

(1)国内外电气及自动化专业的四新技术

(2)国内外电气及自动化专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二、工作要求: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专业技能

相关知识

配分

一、分析与应用设计

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分析与应用设计

1.能对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分析并根据工艺需要进行修改,编写技术说明书1.电子技术

2.电力电子技术

3.电气自动控制技术

4.可编程序控制器和微机控制技术

5.供配电技术

6.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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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装、调试及验收

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及验收

能对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分析;编写安装工艺、调试大纲、验收标准、并进行安装、调试,以符合技术要求;编写调试报告(总结)

1.电子技术

2.电力电子技术

3.电气自动控制技术

4.可编程序控制器和微机控制技术

5.供配电技术

6.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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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修及技术改进

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维修、故障分析处理及技术改进

能对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分析与维修,编写维修工艺和维修标准,能对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故障分析处理及技术改进

1.电子技术

2.电力电子技术

3.电气自动控制技术

4.可编程序控制器和微机控制技术

5.供配电技术

6.管理技术

25

四、综合能力

应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生产和管理中的技术难题

1.具有解决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中实际技术难题的综合能力(包括气、液、机专业)

2.具有推广应用四新技术能力

3.具有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能力。

4.具有传授技艺的能力。

1.四新技术

2.质量管理

3.技术管理

4.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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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类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制冷设备维修、中央空调的高级技师。

一、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1.2刻苦学习、联系实际、工作勤奋、作风踏实

1.3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不断进步、不断创新。

1.4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确保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

1.5树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1.6团结协作、传艺授道

2.知识要求

2.1制冷电气

(1)模拟电路在制冷、空调中的应用原理

(2)数字电路在制冷、空调中的应用原理

(3)A/D转换电路的应用原理

(4)单片机在制冷专业上的应用原理

(5)PLC编程原理、方法与应用基础

2.2制冷设备

制冷压缩机受力、传动、密封和润滑的分析

(2)制冷机械的热力分析与计算

(3)制冷设备标准的应用

(4)制冷设备的选型计算、制造及安装工艺的制定

(5)制冷设备操作技术和经济运行管理

2.3制冷系统

(1)制冷系统的选择匹配、方案论证及安装调试

(2)空调系统的选择匹配、方案论证及安装调试

(3)低温箱、冷柜的热力计算、方案论证和试制

(4)代温围护结构的基本隔热计算、方案论证和与施工管理(5)制冷与空调工程的操作技术和经济运行管理

2.4四新技术

(1)新制冷剂与新节流装置

(2)制冷系统智能化的进展

(3)制冷与环境保护

(4)模糊控制技术在制冷、空调中的应用(5)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

(6)制冷、空调中的节能技术

(7)制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二、工作要求: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操作

相关知识

配分

一、制冷电气

1.冰箱和空调器的模糊控制

2.商业制冷装置的单片机控制

3.制冷空调系统的PLC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应用1.自动控制元器件的应用

2.单片机在制冷装置中的应用

3.变频技术在制冷装置控制中的应用

4.PLC可编程序控制器在制冷装置控制中的应用自动控制原理和自动控制元器件与设备

30

二、制冷设备

1.设备选型与测试、鉴定

2.设备改造与试制

3.设备的价值工程

1.制冷压缩机匹配与选型

2.节流装置匹配、选择

3.热交换器匹配、选择

4.辅助设备、自动元件与阀门的匹配与选型5.空气调节装置的选择、匹配

6.制冷设备运行的经济核算和技术管理

热工原理与热工设备;材料与人工的管理

30

三、制冷系统

1.系统调试与改造

2.排除制冷系统的疑难故障

3.新产品的试制创新

4.技术管理与经济核算

1.空调器制冷系统匹配、验收

2.商用冷柜及低温箱制冷系统匹配、选用

3.冷库制冷系统及水系统的匹配设备选型、组织安装施工和验收4.中央空调的冷、热、风及水系统匹配选型、组织安装施工和验收5.排除各类制冷系统疑难故障

6.制冷系统的操作技术管理和经济运行核算

流体力学基础、热工学、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工艺;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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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新技术

吸收、传授四新技术

1.具有理解、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的能力

2.具有指导高级工和技师工作的能力

3.具有与制冷、空调有关的节能及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技能制冷行业现状与展望

10

中式烹饪高级技师职业标准

(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中式烹调高级技师、中式面点高级技师。一、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1.1富于思考、善于观察、有所探索、有所创新

1.2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保证质量。

1.3虚心好学、团结互助、积极进取、相互协作。

1.4讲究卫生、精神饱满、规范操作、文明生产

2.知识要求

2.1相关知识

(1)烹饪学概论

(2)烹饪营养学

(3)烹饪美学

(4)餐饮心理学(5)食品风味化学(6)现代餐饮管理(7)计算机应用知识(8)烹饪英语知识(9)烹饪教学知识2.2专业知识

(1)烹饪原料知识(2)烹饪工艺知识(3)高档筵席知识(4)面点制作工艺(5)食品卫生知识二、工作要求: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配分

一、菜单创意与产品开发

1.菜单制定

2.宴席设计

3.产品创新

4.产品分析

5.产品统

1.统能策划大型餐饮活动

2.能设计多种特色菜单

3.能论述特包餐饮产品的内涵及特征

4.能论述产品创新的内涵并设计创新产品5.能对现有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并进行销售统计1.高档筵席知识

2.旅游经济学

3.现代餐饮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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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菜点制作工艺(烹调计师必考)

江苏无锡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江苏无锡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江苏无锡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2008-3-10 10:39【大中小】【我要纠错】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者。 2.取得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3.取得本职业技术员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者。 二、技师 (一)必备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3.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 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劳动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4)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

职业技能鉴定(含级和技师高级技师)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鄂鉴指〔2013〕3号 各市、州、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省直管鉴定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经管,提高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现就2013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一)2013年度秘书(二级)、营销师(一、二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经管师(二、三、四级)、物流师(二、三、四级)、理财规划师(二、三级)、工程经管师(二、三、四级)、职业指导人员(一、二、三、四级)、企业培训师(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时间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按《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执行。 (二)2013年度秘书(含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采购师(一、二级)、磨工(一、二级)、摄影师(一、二级)、镗工(一、二级)、装配钳工(一、二级)、中式烹调师(一、二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一、二级)、车工(一、二级)、工具钳工(一、二级)、机修钳工(一、二级)、美发师(一、二级)、商务策划师(一、二级)、中式面点师(一、二级)、会展策划师(一、二级)为、人力资源经管师(一级)全

省统考职业,暂定鉴定时间为10月19日。已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人社部门商定具体鉴定方案后执行。 (三)各通用工种的三、四、五级职业技能鉴定安排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见《统考日时间安排表》(附件3)。 (四)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采取智能化考试平台开考,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修理工、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数控程序员6个职业统一使用仿真系统平台组织考试。 二、考务经管 (一)申报和受理 凡各类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各用人单位职工、军人、个体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根据相应的申报条件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全国统一鉴定职业须提前40天、申报全省统一鉴定职业须提前30天、申报通用工种鉴定需提前15天。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按表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工作单位盖章。职业技能鉴定所对鉴定对象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通过考务经管系统生成考生数据信息文件,同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附件4),一并报同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报名数据,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 各市、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省中心提交《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和考生信息,经省鉴定中心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考试,审核意见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农业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农艺、畜牧、兽医、农业工程、水产工程、养殖产品工程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农艺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及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畜牧专业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兽医专业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

专业技术人员。 四、农业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工程科学研究、设计、检验鉴定、信息应用、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水产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水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养殖产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畜产品、水产品、蚕蜂产品等科学研究、设计、开发、生产、经营管理、仓储保管、物流运输、检验鉴定、技术服务、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

石油 油田分公司工人技师 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文件 塔油发[2000]174号 ★ 关于印发《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 评聘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九日 油田各单位: 现将《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里木油田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提高塔里木油田职工队伍素质,促进职业技能开发,规范和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和《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有利于调整油田职工队伍技术结构,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高级技术职工在油田生产和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钻研技术,引导中、青年职工向技师、高级技师的方向努力,在岗位上成才。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第三条成立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技师考评办公室”)设在油田分公司人事处,具体职责是: 1、1、制定塔里木油田技师、高级技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 2、2、协调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考评工作。 3、3、组建技师、高级技师年度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评审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4、4、负责颁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第四条塔里木油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在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的主管下,具体负责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要职责是: 1、1、制定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和培训计划。 2、2、协调有关培训单位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培训。 3、3、组织完成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工作。 4、4、完成油田技师考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各用工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完成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工作,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负责对取得资格的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聘任、考核和管理。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机械行业特有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 一、技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并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第二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 第三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第五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经过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第六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第七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二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技师、高级技师破格和直接申报条件 技师、高级技师可以破格晋升,破格条件如下: (一)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成绩突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工人,最多可提前两年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二)被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授予“技术能手”或“劳动模范”以及相应称号的技术工人可以提前参加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考评。 (三)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技术工人,按相应竞赛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可提前或直接晋升相应技术等级资格。 (四)根据第二章、第三章有关工作年限条件,年限最多可缩短2年;破格申报需经单位推荐,企业、行业考评委员会初审通过后列入行业破格申报。并上报机械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评审。 直接申报的情况(不经过技能鉴定和企业初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原具有技师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高级技师;原具有高级工资格(或同等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资格,可直接申报技师。

工业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的专业特点。功能和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并考虑到发展,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工业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专业。工业工程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和能源所组成的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和评价的科学技术。 第五条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工业各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和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的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和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工程开发和工作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工作。 第六条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第七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国民经济各工业行业中,具体从事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一)系统规划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规划与计划管理和系统分析与评价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行业、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与评估;科研规划的研究、论证与评估;企业诊断和经济分析;生产工艺过程的系统分析、规划、设计与实施;工艺过程的设计与控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规划、论证、评估与实施;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评估与实施等工作。 (二)设施规划与设计:适用于主要从事设施的规划、设计、改造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工程项目的选址、平面设计;工艺、设备、场地、厂房及公用设施、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与改造;组织机构、岗位和职务的设计等工作。 (三)方法与效率工程:适用于主要从事工业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规划、计划、改进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范围包括:生产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设计

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

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评估标准 第一章办学方向 第一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二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培养生产、服务和经营管理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以培养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面向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 学院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与研修、考核鉴定等任务,同时为高技能人才技艺传承、交流、推广和开展技术创新等活动提供服务。 第二章办学条件 第四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开拓创新能力和科学民主、求真务实的作风,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领导班子对学院长远发展有战略规划。 第五条培养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4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4000人次以上。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

训量不低于1200人次。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举办的技师学院可以全部面向本行业(企业)开展职工学制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约20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其中一体化教学与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学院办学需要。 第七条科学规划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与本区域技能人才需求相适应,高级技工常设专业不少于8个,预备技师常设专业不少于4个。重视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设。 第八条实习场所符合企业工作环境要求,布局合理,建有满足一体化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技师研修工作区。 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设备总值达7000万元以上。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具有先进性,具备承担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的功能。 第九条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锻炼需要的设施设备和运动场所,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图书馆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藏书不少于8万册,其中专业图书达60%以上,报刊杂志不少于150种。 第十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素质优良,学制教育师生比1∶18以上,兼职教师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3。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其中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占25%以上。

高级技师(技师)资格评审材料(范本)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技师)资格 评审材料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有关证明 一、单位审核证明………………………………………………(页码) 二、技师工作业绩评分表………………………………………(页码) 第二部分个人撰写部分 三、技师资格鉴定评审表………………………………………(页码) 四、个人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身份证………………………………………………………(页码) 2、岗位证………………………………………………………(页码) 3、原职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页码) 4、学历、聘书等证明材料…………………………………(页码) 5、继续教育(岗位培训)证明材料………………………(页码)(二)业绩成果材料 1、现任职以来的个人技术工作总结………………………(页码) 2、论文………………………………………………………(页码) 3、主要成果、获奖证书……………………………………(页码) 4、其它业绩证明材料………………………………………(页码)

单位审核证明 鉴定中心: 经我单位有关部门认真审核原件,该同志提供的高级技师(技师)申报材料中岗位、工作经历、获奖、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单位成立工作业绩评定小组,对该同志在安全生产、工作成就、职业道德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客观公正地给出评定成绩和评语。特此证明! 审核人签名:(必须审核人签名) 审核部门(公章)(必须加盖公章) 2014年 10 月 16 日

高级技师(技师)工作业绩评定表 申报人姓名: 2、工作业绩评定内容主要以取得前一级资格后为准。 3、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合理化建议及荣誉称号等均需附有关证明材。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工程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五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

中式烹调师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方案

中式烹调师综合评审方案 一、论文撰写体裁 中式烹调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论文撰写体裁为技术论文。技术论文撰写的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日常鉴定职业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6]50号)文件。 二、论文撰写方向要求 (一)中式烹调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考生必须选择以下任一方向作为论文撰写的重点,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论文题目可以由考生自行拟定。 1.烹饪方面的四新对烹饪工艺的促进作用 2.烹饪生产与烹饪工艺技术难题的解决办法 3.烹饪新原料特性与合理使用 4.饮食营养与健康食品概念 5.食品安全与饮食安全问题 6.海参、鱼肚、鲍鱼、燕窝、珧柱、鱼翅等干货质量鉴定、品种分辨的新方法(一篇论文只选一种原料写) 7.涨发海参、鱼肚、鲍鱼、燕窝、珧柱、鱼翅等干货的工艺改进、 新方法和创新方法(一篇论文只选一种原料写) 8.其他干货的质量鉴定和涨发工艺改进、新方法及原理分析 9.原料腌制的新方法、应用及与原方法比较的效果分析

10.新馅料的制作方法及原理分析 11.水产品、禽类、狗、猫、兔等鲜活原料初步加工的创新方法、 应用及与原方法的比较分析 12.原料品质变化与技术跟进 13.菜式烹制的火候研究 14.烹调新方法、新技能 15.火候运用的创新 16.原料泡油的创新方法 17.酱、汁调配的新方法、新味型,原理分析,实际运用 18.粤菜料头的概念与运用技巧 19.菜品器皿、造型方式、色彩、装饰衬托、分量等方面的选择 及表现 20.味间作用的认识及实际应用 21.宴会主理的创新方法研究及实践 22.其他烹饪工艺技术的应用 (二)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考生必须选择以下任一方向作为论文撰写的重点,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论文题目可以由考生自行拟定。 1.烹饪方面的四新对烹饪工艺的促进作用与实践 2.烹饪生产与烹饪工艺技术高难度难题的解决办法 3.烹饪工艺创新 4.烹饪工艺原理分析 5.科学饮食与科学烹饪

湖北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意见

湖北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意 见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湖北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8号)的精神和我省三年五万新技师培养目标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高技能人才考评机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管理 1、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简称技师)资格鉴定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综合管理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省部属(行业)单位负责本市、州(单位或行业)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鉴定考试(考核)等工作。 二、考评原则 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应按照“自主申报、考培分离,公平公正、评聘分离”的原则进行。 (一)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公正评价的办法。凡在湖北省境内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论身份和单位性质,不受单位技师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社会化考评,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二)坚持标准。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进行。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由本省有关部门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的框架,编制标准和试题。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三、申报条件 (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技师资格考评: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技师培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含5年)以上。 3、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4、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者。

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附件1: 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船舶工业的发展、振兴做贡献。 2、具有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或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具有本工种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任职3年以上。 4、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高超的技艺(绝招),能够独立解决本工种生产加工操作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显著。 5、刻苦钻研技术,能总结出本工种工艺技术、专业理论的要点或经验体会,并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中级 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1—

6、因工作需要而变换工种的,必须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并连续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累计10年以上。 7、对在重点型号和关键技术攻关中做出贡献,或在国家级技能比武中获得优秀名次的高级技术工人,在技师评审时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对在生产中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和极复杂的操作技术问题,以及有发明、创造,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比武前3名的中级技术工人可破格申报技师。 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聘任本职业(工种)技师职务3年以上并有突出贡献或在本企业、本地区的本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2、具有本职业(工种)较高的技术理论知识,以及高超、精湛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技能,并了解和掌握相关职业(工种)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质量攻关—2—

方面,在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方面,在学习、消化、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方面,在防止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在大型或高、精、尖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4、具有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并且积极主动、无保留地传授技艺或绝招,能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5、能坚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6、对在重点型号和关键技术攻关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参加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班培训合格的技师,在申报高级技师评审时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3—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申报表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填写说明:1.考生需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及主要业绩,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得分及总分由专家填写并签字。 附件2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业绩考评评分标准

附件4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综合评审 考生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考生申报材料内容 1.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综合评审申报材料清单(贴在档案袋上,详见表格); 2.《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附件5)一式二份; 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附件1)一式三份(“主要业绩”的填写可根据内容增加页码,一般情况不超过四页); 4.身份证复印件、原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5.有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6.有关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7.有关论文发表或编写教材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8.有关学习能力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9.有关培训指导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10.有关奖励、年度考核情况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11.有关学历、学位和任职年限的佐证材料或证明依据一式三份。 二、材料装订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采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为佳),并按规定准备份数、装订成册。为确保资料的完整,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材料清单并签名确认。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综合评审

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人姓名:职业(工种):申报等级:申报人说明:以上材料均已采用A4纸打印,3—10项申报材料(提交为“否”的项目未包含)已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共制成三册。装订成册的材料连同1-2项已 全部装入档案袋内。 申报考生(签名):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此表贴在档案袋上)

高级讲师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中等专业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高级讲师、讲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高级讲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讲师。 第三条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中从事教学、应用技术开发、生产实践等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凡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第五条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要求晋升中级达到称职,晋升高级有两次以上优秀。 第六条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任职资格: (一)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被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或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讲师资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 (一)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2年以上。 三、学历破格申报条件 讲师破格申报高级讲师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结业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后取得大学专科结业学历,取得讲师资格5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 第七条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一)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能够比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初、中、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指南

员工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指申请从事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 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

(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10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作,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3、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评定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操作技能,完善操作工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操作工(含维修班)。其中钣金、焊接、枪手、维修工四个岗位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其它岗位至高级工即封顶。 3 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向生产技术部提报拟评定人员名单。 3.2高级工由生产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评定。 3.3技师、高级技师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评定。 3.4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年12月评定,原则上不允许越级评定,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提出改善改进项目,实施后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预见工作问题,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的)由车间提出申请,可特别安排。 4.评定办法 4.1高级工的评定 4.1.1 高级工评定年限要求:原则上要求具有公司初级工资格一年以上或虽未经初级工评定(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前入职),但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或取得国家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 4.1.2岗位技能要求:具有基础的和必要的知识、技能;能够运用现有的程序和方法解决问题;能够圆满完成本岗位工作,了解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相关产品知识,熟知本岗位检测标准,按要求执行品检制度;能够理解本岗位工艺的改进和提高;能够发现工艺流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4.1.3每年12月初,车间对报名参加高级工评定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将满足以上要求人员提报到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会同生产车间对操作工进行评定。 4.1.4高级工的评定内容为:本岗应会(实际操作)、应知(理论考试)。 4.1.4.1 应会(实际操作) (1)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准备,包括更换模具、设定设备参数、正确穿戴

副高级资格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在线积分评定标准(试行)

附件一: 副高级资格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 在线积分评定标准 (试行) 依据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自2003 年以来由评委会评审时执行的《评委打分标准》,对其中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和业绩与成果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量化,由此制定出《评定标准》及其《量化积分标准》。《量化积分标准》主要按专业理论水平、中级资格取得年限、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四部分内容确定并统一整定于“在线积分评定系统”中。将经相应组织审查、鉴定、评价、公示后的申报者该三部分鉴定意见和评价意见录入该系统中,该系统将自动给出申报者各项实际得分及其实际总积分。 以本科学历为例,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为满分(20 分),连同副高级资格专业理论水平(按本科学历15 分记)、中级资格取得年限(按本科学历中级资格满5 年30 分记)、主要贡献与作品成果(分别按达标18 分、12 分和业绩突出满分46 分、24 分记)等四部分鉴定和评价的实际总积分为:达标为95 分、业绩突出者可增至135 分。实操方法以及积分标准主要内容为: 1、专业理论水平积分。

该积分标准主要按学历(学位)层次和专业进行量化。其中,所学专业对口与否,以各专业《评定标准》“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和人才中心[2011]16号文件《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第十三条为准(附后)。申报者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鉴定。 专业理论水平积分标准分值为:博士且专业对口30 分;双硕士且专业对口28 分;硕士且专业对口(含双硕士单一专业对口,下同)以及博士但专业不对口20 分;双学士且专业对口、双硕士但两个专业均不对口18 分;本科且专业对口(含双学士单一专业对口,下同)、大专及以下学历且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以及硕士但专业不对口、双学士但两个专业均不对口15 分;大专且专业对口以及本科但专业不对口5 分;中专及以下学历和大专但专业不对口0 分。 2、中级资格取得年限积分。 取得现资格后年限积分标准分值为:博士和双硕士且中级资格满2 年或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4 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5 年30 分;博士和双硕士且中级资格满1 年或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3 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4 年15 分;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2 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3 年10 分;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1 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2年5

国家关于技师及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规定

国家关于技师及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规定国家关于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待遇的有关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一、劳动人事部、 1.劳动人事部:《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劳动人事部发布) 第十条被聘任的技师,实行技师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部核定。 2.劳动部《关于高级技师质量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 (一九九0年九月十二日) 第六条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属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 3.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1991]14号)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 第六条第三款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4.劳部发[1994] 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的高级技师,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7.《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 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二、部分省、市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规定 1.江西省:江西省实行质量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 西省高级技师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劳培[1994]24号)(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第九条第四款被聘任的高级技师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技 师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技师聘任制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赣府发[1988]45号)(一九八八年四月五日) 第四点第4条第二款受聘技师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的生活福利待遇。 2.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目前出台新规定,”工人身份“的蓝领技师与”干部身份“的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校生就业时的工资可以参照大中专毕业生的饿标准,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福利、住房、休假、 疗养等各项待遇。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

高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车工)

高技能人才评价示X标准 (试行) 车工 中国中铁股份XX

目录 前言 (Ⅲ) 第一章评价原则与流程 (1) 一、评价工种 (1) 二、评价原则 (1) 三、评价流程 (2) 四、申报表 (3) 第二章核心能力考核 (5) 一、操作指引 (5) 二、标准量表 (6) 三、标准量表实例 (9) 第三章工作业绩评定 (12) 一、评定方案 (12) 二、流程、指引 (13) 三、任现职期间主要业绩记录表 (15) 四、主要业绩记录表实例 (17) 五、任现职期间个人业绩总结报告 (20) 六、业绩公示表 (22) 七、业绩公示表实例 (23) 八、业绩评审标准表 (24) 九、业绩评审标准表实例 (34) 第四章生产现场能力考核 (44) 一、操作指引 (44) 二、标准细目表 (46) 三、操作规程 (50) 四、实际操作样卷 (51) 五、考核评分表 (58)

六、考核评分表实例 (62) 七、实际操作样卷(笔答部分) (64) 第五章理论知识考试 (73) 一、操作指引 (73) 二、标准细目表 (74) 三、理论知识样卷 (82) 四、参考答案 (94) 第六章技术答辩 (98) 一、答辩内容 (98) 二、答辩X围 (98) 三、答辩评分表 (99)

前言 为贯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人才评价要求,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中国中铁股份XX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制定了技师、高级技师的评价原则、评价流程、核心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生产现场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技术答辩。 本标准由中国中铁股份XX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中铁股份XX人力资源部归口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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