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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社会保障

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实施对象是社会上相对贫困的人口群体的社会保障项目是( A )

A.社会救助

B.社会保险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2.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 B )

A.社会上相对贫困的人口群体

B.社会劳动者(一般是挣工资的劳动者)

C.包括社会劳动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

D.社会上一部分倍受尊重而又有光荣身份的人口群体

3.社会优抚中抚恤对象是指( C )

A.现役军人家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

B.退出现役的军人

C.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残废军人等

D.革命烈士家属和现役军人

10.我国生育保险制度规定正常产假为( A )

天天天天

12.生育保险属于( A )

A.短期性补助

B.长期性补助

C.保险性补助

D.福利性补助

16.国际上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方法有多种。按照一个家体用于饮食支出的比例来大体测定该家体

的生活水平的测定方法是( B )

A.生活需求法

B.恩格尔系数法

C.生活形态法

D.国际贫困标准法

21.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 A )

A.社会救助

B.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社会福利

24.医疗保险的经费主要来源于( D )

A.雇主

B.被保险人

C.国家

D.被保险人和雇主.

31.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 C )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34.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保障( C )

A.生活幸福

B.人民富裕

C.社会安定

D.生活水平

43.“五保”不包括( D )

A.保吃

B.保穿

C.保住

D.保富

44.托儿所、幼儿园等属于我国职工福利中的( A )

A.集体福利设施

B.个人生活福利性补助

C.文化福利

D.娱乐福利

5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包括( C )

A.政府

B.企业

C.家庭

D.个人

56.不属于社会保险基本特征的为( B )

A.社会性

B.差异性

C.强制性

D.福利性

59.不属于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救助对象的为( B )

A.弃婴

B.产妇

C.残疾人

D.老年人

62.国家抚恤实施的主体是( C )

A.部队

B.地方政府

C.国家

D.军属

64.不属于医疗保险的是( B )

A.意外保险

B.煤矿工人的肺炎

C.疾病保险

D.意外死亡残废保险

72.中国社会保障对象不包含农民的是( A )

A.社会优抚

B.社会保险

C.社会救助

D.社会福利

82.不属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方式的是( A )

A.国家负担

B.个人交纳

C.集体补助

D.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92.不属于社会保险特征的为( B )

A.对象社会性

B.待遇平等性

C.法律强制性

D.福利性

99.社保基金投资的根本原则为( C )

A.流动性

B.收益性

C.安全性

D.多元性

二、多项选择题:

1.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的计算方法主要有(ABCD)

A.薪资比例制

B.均一给付制

C.一次性给付

D.混合给付制

2.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ABCDE)

A.强制性

B.互济性

C.社会性

D.福利性

E.公平性

3.工伤保险制度的特征主要有(ABCD)

A.强制性

B.赔偿性

C.不受年龄限制性

D.保障项目完备,待遇优厚

4.社会优抚和安置的对象为社会成员中受人尊敬和爱戴而又有光荣身份的(BCDE)

A.现役军人

B.退伍军人

C.伤残军人

D.现役军人家属

E.为国捐躯军人家属

5.我国的社会救助主要有(CDE)

A.失业救助

B.生育救助

C.自然灾害救助

D.城乡贫困户救助

E.城乡社会孤老病残救助

6.中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构成包括(ABC)

A.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B.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

C.财政补贴

D.利息税

E.企业上交税

7.我国国家干部的公费医疗原则上的管理部门为(BD)

A.人事部门

B.卫生部门

C.民政部门

D.财政部门

E.工会组织

8.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有(ABCDE)

A.强制性

B.集中性

C.内在稳定性

D.储存性

E.偿还性

9.社会保障基金的组成有(ABCD)

A.社会保险基金

B.社会救济基金

C.社会福利基金

D.优抚安置基金

10.社区服务的特征(ABC)

A.自助互助性

B.广泛性

C.持续发展性

D.强制性

11.我国目前对工伤人员的保障有(BCDE)

A.退休金保障

B.工资收入保障

C.医疗保障

D.退休护理保障

E.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抚恤保障

12.下列关于社区服务的说法正确的是(ABD)

A.社区服务能够充分国家和单位福利的不足,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

B.社区服务的基本功能是互助互济,协调人际关系,缓解社会矛盾

C.当前我国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健全,社会参与率高

D.进一步发展我国社区服务事业,需要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提高社区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13.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大致有三种(ACD)

A.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集资

B.个人和国家集资

C.企业与个人双方集资

D.政府和企业集资

E.国家或企业或个人单独筹资

14.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有(ABE)

A.自然灾害救助

B.孤寡病残救助

C.失业救助

D.工伤救助

E.城乡贫困户救助

15.“五保对象”的“五保”内容为(ABCDE)

A.保吃

B.保穿

C.保住

D.保医

E.保葬

16.“瑞典病”的主要表现形式为(ABCD)

A.社会福利支出的迅速增长导致公共开支日益庞大

B.税收负担沉重

C.失业问题严重

D.经济实力不足

E.财政收入锐减

17.生育保险包括(AE)

A.均一制

B.固定比例制

C.累进比例制

D.等级比例制

E.工资比例制

18.抚恤对象包括(ABCDE)

A.革命烈士家属

B.现役军人家属

C.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D.病故军人家属

E.残废军人

19.社会保障组织机构包括(CDE)

A.会计师事务所

B.审计部门

C.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

D.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

E.社会保障监督组织

20.构成失业的条件(ABCD)

A.在劳动年龄内

B.具有劳动能力

C.有就业愿望

D.在一家期限内没有找到任何工作

三、名词解释题:

1.社会优抚制度

社会优抚制度:社会优抚制度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及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制度。

2.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由政府立法确定的社会劳动者在年老失去劳动能力或退出劳动岗位时享有退休养老的权利,并依靠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养老保险金,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到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救济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4.社会保障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事业而规定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各类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原则和管理机制的总和。

5.福利国家

“福利国家”:在“混合经济”的条件下,由政府采取大规模行动来强调社会利益,实行国民“从摇篮到坟墓”的门类齐全的社会保险和福利项目,以保障公民在其生存期间能享受到最低生活水准的国家。

6.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是依法对受保范围内的劳动者补偿其因工伤或职业病而导致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其生活给予一定物质保障的补偿制度。

7.“基金积累”制

“基金积累制”:“基金积累”制或称“个人账户”制度,是指社会成员在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从参与经济活动创造的财富中,按法律的要求拿出一部分,为自己将来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障和失业等积累后备金。

8.优抚制度

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制度。

9.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是按照法规为了提供社会成员各种社会保障而筹集、储备的资金或专用拨款,它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

10.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对被保险人非因工疾病或患病或伤残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并失去收入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

11.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用法律,法规、命令、条例等形式来肯定明确、规范社会保障行为规则的总和,它不仅集中体现了国家对需要采用社会保障手段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意志,同时也是实现整个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行的必要保证。

12.恩格尔系数

恩格尔系数:家庭总收入中用于食物支出的比例,若该比例很大,意味着家庭生活水平很低,收入只能供维持现有生产力水平下的最低生活;反之则相反。

13.累进费率制

累进费率制:指因收入高低不同而规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对低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低,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高,并且随着收入的递增,保险费率也随之按级递增。

四、简答题:

1.简述养老保险的主要特点。

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和单位、个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不是全由政府资助;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管理。

2.简要说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1)社会保险式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

(2)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

(3)社会救济式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

3.简述我国工伤保险中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相区别的原则的含义。

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个人所受的经济损失,与职工的直接经济收入,即职工的工资收入相关。直接经济收入直接影响本人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也直接影响劳动力的再生产。因此,必须给以及时的较优待的补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职工直接收入以外的其他经济收入的损失,包括兼职收入、业余劳动收入等。这部分收入不是人人都有,是不确定的额外收入,因此,这一部分收入不列入工伤保险的经济补偿范畴。

4.简述社会保险费的分担方式。

(1)雇主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

(2)政府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

(3)雇主与政府共同负担。

(4)雇主、政府与被保险人共同负担。

(5)被保险人全部负担。

(6)社会全部负担。

(7)政府全部负担。

5.简述养老保险的两种制度种类的内容.

保险制度种类有普通国民老年保险金和社会劳动者养老保险金两种。普通国民老年保险金,是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养老保险,凡本国正式居民,均可参加投保并在规定的年龄领取保险金。社会劳动者养老保险金,是指以全体社会劳动者为对象的养老保险,凡参加并为社会保险认可的职业劳动者,均可投保,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领取保险金。

6.简述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应当遵循的原则。

(1)社保基金投资必须坚持安全性原则。

(2)社保基金投资必须坚持收益性原则。

7.简述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

(1)社会保障政策是福利国家的一项主要政策,依法实施,并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

(2)(2)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强调福利的普遍性、人道主义和人权观念。

(3)福利支出基本上由企业和政府负担,个人不交纳或低标准交纳社会保障费。

(4)保障标准较高,保障项目齐全。

(5)社会保障的目的主要是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质量,加强个人安全感,而不完全是预防和消灭贫困。

8.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的内容包括哪四个方面

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组织机构社会化;(2)管理者社会化;(3)坚持属地化管理;(4)筹资社会化。

五、论述题:

1.为什么说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

①这是因为它的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即人口中最多、最重要的部分。

②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包括劳动者在全部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③它所占用的资金也是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最大部分。

2.试述社会保障的主要特征。

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1)法律强制性。社会保障是遵循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实施的,即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国家立法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社会保障的实施又是法律强制实行的,凡符合参加社会保障条件的,无论是否愿意,都得依法参加,并交纳保费;凡属于社会保障的对象都享有得到保障金的权利。

(2)对象社会性。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的对象在总体上具有普遍性。尽管每项保障内容有一定的特定性,如社会救助范围有限、社会优抚有特定阶层、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社会福利涵盖全体公民,但都是面对全社会的,具有社会性。社会保障是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对象是社会化的,其发放对象也是社会化的。

(3)福利性。社会保障的各环节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不仅无偿地对被保障人给予资金给付,而且提供社会服务。而保障的个人一般不直接支付全部保障费用,由实施的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筹集经费,实施社会保障时不能营利。

(4)经济保障性。即社会保障的各组成部分从不同方面使不同层次的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基本生活或全体公民的生活得到普遍改善,通过保障公民的经济稳定达到保障社会稳定的目的。

(5)机会公平性。公平分配是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障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收入高的多缴费,收入低者少缴费,同时收入高的家庭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低,收入低的家庭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高,从而促进公平分配。

(6)收支互济性。社会保障具有统筹共储、互助互济的特点,即通过制度的形式向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障费,以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3.试述各社会保障模式的特点,并介绍其代表国家。

(1)投保资助型:缴费人包括国家、劳动者和雇主;享受人以劳动者为主;主要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代表。

(2)全民福利型:缴费人主要是国家;享受人包括全体居民;主要代表国家为英国、瑞典。

(3)国家统筹型:缴费人只包括国家和企业;享受人包括全体工人及其家庭;主要代表国家为前苏联和计划体制下的中国。

(4)强制储蓄型:缴费人包括雇主和雇员;享受人必须是会员;主要代表国家是新加坡。

4.如何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1)实现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统一;

(2)选择正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3)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4)政府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政策调控。

六、案例分析:

1.企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不支付患病职工的病假工资吗

【案例】李某1995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国有企业性质的A公司工作。A公司经济效益很好,员工工资水平较高,1999年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所有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此李某对自己的工作一直比较满意。但天有不测风云,2000年3月初,李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A公司以已为李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李某的工资,要求李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6月中旬,A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李某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与李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李某认为公司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委托代理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机构责令公司补发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撤销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后经查,裁决A公司补发李某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撤销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答:【评析】这是一起因企业不能正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导致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正确的。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参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享受的待遇只能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诊疗项目费用、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但不能申请病假工资及治疗期间其他生活方面的补助。这与目前的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在工伤治疗和生育期间提供生活补贴的规定是不同的。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生活补助问题,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企业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工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以上规定,李某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其病假工资应由A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

第二,根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且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A公司认为李某住院治疗已经超过了医疗期,仍然不能从事工作,因此决定与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然而,A公司忽略了《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也就是说,A公司在程序上违法,它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将于30日后解除劳动关系,但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根据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企业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A公司只给李某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做法,也违反了以上规定。

2.交通事故私了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案例】李某是阳光化工厂采购员,一日李某在外出购买原材料的途中被一交通肇事车辆撞倒,导致腹

部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李某与肇事司机,私下商定,由肇事司机赔偿了李某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共计5000元。事后李某并未将这一事件告知厂方,而是提出因身体原因病休两个月,厂方同意了李某的病休申请,并支付其两个月的病休工资。两个月后李某病愈,但是并未上班,而是一纸诉状将化工厂告上法庭,要求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要求厂方支付李某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等项费用。

法院经审查查明:原告李某故意隐瞒了具体的受伤情节,使被告化工厂无从知道原告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伤害,没有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申请,且李某及其亲属也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交通肇事的司机已经赔偿了原告的医疗费等项费用。因此,法院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讨论]:是找出法律依据证实为何交通事故私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答:【评析】本案涉及工伤保险申请时效和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赔偿两个问题。首先,本案中原告李某故意隐瞒了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情节,使原告化工厂不能获取被告受伤的信息,以致于没有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原告及其亲属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本案中被告化工厂没有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提出工伤报告,责任在原告,此外原告自己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因此,原告李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效,依法被驳回。其次,本案中李某提出的原告应支付其因工受伤的医疗费用的诉求。经法院审理查明,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李某与肇事司机私下调解,接受了肇事司机给付的5000元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2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因此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提出的要求被告支付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等项费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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