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企业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出口收汇项下
单位名称(盖章):
备注:1.应逐笔对应进出口与外汇收支数据; 2.已出口未收汇,不用填写收汇申报单号;
3.已收汇未出口,不用填写出口报关单号;
4.若发生退货、退汇,请注明相应信息。
企业报告人: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外汇局受理人:受理日期: 年 月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