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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宽领域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的意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宽领域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的意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宽领域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的意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宽领域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

发展的意见(试行)

【法规类别】减轻农民负担

【发文字号】新政[2012]14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0.26

【实施日期】2012.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宽领域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

(新政[2012]14号 2012年10月26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高度重视,成立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要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性、根本性、关键性的举措。为切实解决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充分把握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机遇,进行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

新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市行政区划名称。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市行政区划名称。原则上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冠省、市行政区划名称:具有一定规模且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河南省著名商标的;获得省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市行政区划名称应当由当地县级工商部门受理、初审,然后逐级上报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二、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经营机制和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探索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新模式,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7]7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3 【实施日期】2017.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项制 度的通知 (新政办[2017]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切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推进政府机关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新乡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和《新乡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保证市长、副市长出席各类公务活动规范有序,制定本制度。 一、内事活动制度 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一)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长、副市长分工及有关规定统一协调安排。 (二)安排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应坚持突出重点、精简务实原则,尽量减少事务性活动,保证市长、副市长集中精力研究处理重大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三)市长、副市长不出席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的会议和活动。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部署会议,一般只安排相关副市长参加。未经市长批准,副市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为各类节庆活动等发贺信、贺电和题词。 (四)省政府及办公厅召开的会议和要求参加的公务活动,对参加人员有明确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好处

当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意义远不止此。更重要的是,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之后,必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身的发展,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将有效地促进农业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首先是可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农户统一供应种苗、农资和饲料等。统一农产品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统一收购、包装和销售,不仅可以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可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也使农民不断产生学习和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需求,从而形成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条件。通过注册商标,进行农产品和生产基地认定认证,可以提升农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一部分具有较强经营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努力,可以使农产品成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商品,给农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通过实行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可以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确立应有地位打下基础。 其次是可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促进农村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强化农民的社会分工和

合作的意识。同时,也是把分散经营的小生产转化为社会化生产的尝试和进展,对进一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农村社区组织,它不仅为促进农村的社区建设提供物质基础,而且本身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农村中先富带动后富的渠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实现形式。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当它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它的多方面社会功能的时候,也必将更有力地促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为创新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制度,从而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发挥重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

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河南省新乡市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

河南省新乡市2017—2018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 七年级道德与法治测试题 2018年元月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试题卷和答题卡两部分,试题卷共四页,四个大题,满分7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选择题请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非选择题请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上的无效。 3、闭卷考试。 一、比较与选择(共20分) ▲单项选择(4小题,每小题2分,共8分。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项字母涂写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上) 1、钱学森说:“6年的师大附中学习生活对我的教育很深,对我的一生,对我的知识和人生观起了很大的作用。”“有17个人对自己的一生影响深远,其中中学老师就占了7位。”这表明: A.中学时代决定人一生的成败 B.中学时代是人生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C.中学时代机遇和挑战同在 D.中学时代为人的一生奠定重要基础 2、中学阶段,学习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下列对学习的理解,你认为正确的是: ①学习既包括知识的获取,也包括各种能力的培养②学习不仅仅局限在学校,我们所看、所听、所做等,都可以是学习③学习不仅表现为接受与掌握,而且表现为探究、发现、体验和感悟 ④我们可以从自己的经历中、生活中进行学习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④ 3、“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说明学会学习,需要: A .发现并保持对学习的兴趣 B.探索和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C .知道知识是从哪里来的更重要 D.自觉、主动的态度 4、著名作家大仲马说:友谊像花朵,好好地培养,可以开得心花怒放,可是一旦任性或者不幸从根本上破坏了友谊,这朵心上盛开的花,可能立刻凋谢。这句话主要启示我们中学生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新政文[2006]57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4.25 【实施日期】2006.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新政文[2006]57号) 2001年新乡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全市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时代先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彰显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市政府决定授予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孟祥忠等302名同志为“新乡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要珍惜荣誉,再接再

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胸怀全局,报效祖国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 新乡市劳动模范名单 (302名) 市区(134名) 孟祥忠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朱义兵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侯玉光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周学荣(女)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录大恩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范盛俭河南安彩集团美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董宝林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宋德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段学军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时永恒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永利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有效手段,是农业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调控,对农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之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的物质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

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 2、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 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

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一)

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一) 论文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财产权;财产归属 论文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有着蓬勃的发展态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应当具有法人财产权。此处的财产权是一个权利的集合,包括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财产性利益等内容。但是有一些财产权,则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权利能力的限制不能被其享有。农业合作社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汉默拉比大帝时期(公元前2067—前2025年),汉默拉比法典就允许获得了经济自由和独立的农民在合作的基础上管理土地。但是真正被称作合作制之父的是威尔士人罗伯特·欧文,一个空想社会主义者。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起源于1844年,一帮英国的纺织工人建立的RochdaleSocietyofEquitablePioneers,这个协会还在吸收其他协会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Rochdale原则,如今美国的合作社还是在这个原则的修正版指导下运行。我国在建国之初也曾经讨论过合作社的引入,并且在1950年7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后来随着一系列的政治变化,我国的合作社逐渐发生了异化。合作社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让现在的人们一提起合作社就想到那个令人心有余悸的年代。本文所讨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同类农业生产者或者同类农业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助性组织,与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所说的合作社不具同质性。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称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各地专业合作社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吸纳的农户数量也占据了可观的比例。目前全国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总数超过15万个,成员的数量达到2363.5万,占全国农业总户的9.8%,占农户总数的23.3%,接近1/4。如此众多的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新形势下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农村改革的一股全新力量。然而,曾经有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并没有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甚至连部门规章都没有,有的只是《农业法》中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因此过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活动。但是,农民合作社是不同于商事公司的一类组织,在登记、税收、反垄断的豁免方面都应有不同于普通公司的对待方法,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主体需要特别的对待。在这样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下,浙江省2004年出台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首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文件。该条例的出台使得浙江省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组织运作和解散等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全国人大农委从2004年9月开始在《农村经济管理》上发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系列立法专题研究报告。2005年8月4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征求意见稿)》(草稿)出炉,2006年6月,初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该条规定了合作社的法人地位,采用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规定了合作社可以行使权利的客体,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合作社对这些权利客体所享有的权利。这种规定方式回避了对合作社法人在财产方面享有的权利的概括性规定,没能给合作社的财产权以适当的空间,本文意在通过分析合作社法人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以期在理论上完善合作社的主体地位,避免实践中因理论不清而出现无谓的争论。 一、合作社的法人财产权 合作社作为一种法人,已为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明定,此即意味着合作社应当具有法人所具备的权利能力。“在财产法上,法人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即它不仅可以作为财产权的享有者,即权利主体,而且也可以作为承担着,即法律义务的归属主体。在履行义务时,它以属其所有的财产,而且仅以其财产承担责任。”这是法人在财产权层面

【数学】河南省新乡市2016-2017学年高一(上)期末试卷(解析版)

河南省新乡市2016-2017学年高一(上)期末数学试卷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5分,满分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若集合A={x|y=lg(2x﹣1)},B={﹣2,﹣1,0,1,3},则A∩B等于()A.{3} B.{1,3} C.{0,1,3} D.{﹣1,0,1,3} 2.已知函数f(x)=,则f[f(0)+2]等于() A.2 B.3 C.4 D.6 3.以(2,1)为圆心且与直线y+1=0相切的圆的方程为() A.(x﹣2)2+(y﹣1)2=4 B.(x﹣2)2+(y﹣1)2=2 C.(x+2)2+(y+1)2=4 D.(x+2)2+(y+1)2=2 4.已知直线3x+(3a﹣3)y=0与直线2x﹣y﹣3=0垂直,则a的值为() A.1 B.2 C.4 D.16 5.已知幂函数f(x)=xα的图象过点,则函数g(x)=(x﹣2)f(x)在区间 上的最小值是() A.﹣1 B.﹣2 C.﹣3 D.﹣4 6.设m、n是两条不同的直线,α、β是两个不同的平面,则下列命题中正确的是()A.若m∥n,m∥α,则n∥αB.若α⊥β,m∥α,则m⊥β C.若α⊥β,m⊥β,则m∥αD.若m⊥n,m⊥α,n⊥β,则α⊥β 7.已知圆M:x2+y2﹣2x+ay=0(a>0)被x轴和y轴截得的弦长相等,则圆M被直线x+y=0截得的弦长为() A.4 B.C.2D.2 8.若x>0,则函数与y2=log a x(a>0,且a≠1)在同一坐标系上的部分图象只可能是() A.B.C.D.

9.已知函数f(x)=a x﹣1(a>0,且a≠1),当x∈(0,+∞)时,f(x)>0,且函数g(x)=f(x+1)﹣4的图象不过第二象限,则a的取值范围是() A.(1,+∞)B. C.(1,3] D.(1,5] 10.如图是某几何体的三视图,则该几何体的表面积为() A.48 B.57 C.63 D.68 11.在四棱锥P﹣ABCD中,底面ABCD是一直角梯形,BA⊥AD,AD∥BC,AB=BC=2,PA=3,AD=6,PA⊥底面ABCD,E是PD上的动点.若CE∥平面PAB,则三棱锥C﹣ABE 的体积为() A.B.C.D. 12.若关于x的不等式在上恒成立,则实数a的取值范围是() A. B. C. D.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满分20分.) 13.已知f(x)是奇函数,当x>0时,f(x)=x?2x+a﹣1,若f(﹣1)=,则a=.14.已知集合A={0,1,log3(x2+2),x2﹣3x},若﹣2∈A,则x=. 15.已知长方体ABCD﹣A1B1C1D1内接于球O,底面ABCD是正方形,E为AA1的中点, OA⊥平面BDE,则=. 16.已知圆C:(x﹣3)2+(y﹣4)2=1,点A(0,﹣1),B(0,1),设P是圆C上的动点,令d=|PA|2+|PB|2,则d的取值范围是. 三、解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满分70分.解答应写出文字说明、证明过程或验算步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5]11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8.02 【实施日期】2005.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新政办[2005]11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文件精神,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建住房电〔2005〕33号内部明电)和《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住房电〔2005〕33号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豫建住房〔2005〕17号)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当前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调控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的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法治、加强监管的原则,做到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保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牵头单位的重要责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房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国务院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供需双向调节,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需求,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城市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3]14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25 【实施日期】2013.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1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加快改造项目进度,进一步规范改造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率,确保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快速、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市住建、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审计、监察、土地储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业务主管副职任副主任,各区、高新区有关主管副区长(副主任)、供水、电力、燃气、供

热主管领导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审联批联席会议,研究项目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一月不少于两次。 (二)市住建、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审计、监察、土地储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供水、电力、燃气、供热等部门业务主管副职为本部门业务的“首席联络官”,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本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减免、时效监管、跟踪督导的直接责任人。 (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日常工作,选派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及土地储备中心、市规划局规划科、市房管局产权监察处、市财政局综合科、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业务科室优秀骨干任“首席联络员”,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本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减免、时效监管、跟踪督导等具体工作。 (四)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完善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设立直属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选调能力强、业务精的专职人员,明确职责,保障经费,专人专职,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协调工作。 二、规范程序,限时办结 本着“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查、限时完成”的原则,在《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政文〔2011〕3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及作用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与作用 (广东省普宁市) 2007年,《农民专业合用法》正式实施,2008年,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在新形势下要发展集体经济,着力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以后几年“三农”问题的政策导向,都是希望农民创新体制,科技兴农,在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之路。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起步慢,数量少,不平衡,带动国不强,工作思路与国家法律的导向不一致,农民“善分不善合”,大多数农村基层组织对此有心无力,指导不够,管理不规范,向心力和凝聚力不强。怎么组织农民,谁来组织农民,这是农村工作实为急迫之事。 就当前我市“三农”的实际出发,必须以“一镇一品”工程作为平台,按照“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带动明显”的要求,镇村组织,能人引领,积极鼓励有能力的相关组织和个人创办专业合作社,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有懂专业、善经营、愿为社员谋利,具有奉献精神,深得社员拥护的骨干担任合作社领导人。社员同心合力,才具有生命力。这里,谈一谈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它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并以服务成员为宗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它经营的同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自愿联合和民主管理。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盈余返还为特征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当年受益,在按一定比例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应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这是合作社与农民结成利益机制关系。是合作社与一般企业的区别。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培育农民市场主体,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本社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她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社业务范围: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五条全体设立人为本社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或对本社予以支持的,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能够成为本社成员。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中,农民成员为人,占成员总数的 %。 第七条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八条成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理事会讨论经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河南省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河南省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数据洞察报告2019 版

序言 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数据洞察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进行剖析和阐述。 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数据洞察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民用汽车拥有总量,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民用大型载客汽车拥有量,民用轿车拥有量,民用载货汽车拥有量等,对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数据洞察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总量指标分析 (3) 一、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民用汽车拥有总量现状统计 (3) 三、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总量占全省民用汽车拥有总量比重统计 (3) 四、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民用汽车拥有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民用汽车拥有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新乡市民用汽车拥有总量同全省民用汽车拥有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新乡市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指标分析 (7) 一、新乡市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新乡市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占全省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新乡市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新乡市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民用载客汽车拥有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乡市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乡市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意见》(新发〔2009〕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促进我市招商引资良性发展,结合各产业集聚区实际,现将明确各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主导产业是能带动整个区域产业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体。主导产业是区域经济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促进合理产业布局的核心,它决定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速度、性质和规模,并体现出某一区域在地域分工中的地位。区域经济发展的依靠在于工业,立市的根本在于工业,税收的主体在于工业,途径和手段在于招商引资。当前,在如火如荼的招商引资热潮中,单靠拼资源、卖土地、提供优惠政策等粗放式、初级型的招商引资已不合时宜,以确定主导产业、聚集上下游产品、降低综合配套成本、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链式招商,正在以其独特的吸引力和强大的生命力,吸引着大量外商前来投资,从而避免恶性招商,实现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招商引资为手段,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突出规模效应,突出集聚效应,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互动协调发展,为新乡市跨越发展提供支撑。 三、基本原则 资源优势原则。主导产业的选择应建立在深刻认识本区域自然条件、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的基础上,具有相对集中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良好的社会发展基础,才能在区域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同其他区域的竞争中取得良好的效益。 因地制宜原则。确定主导产业项目不能脱离当地的客观情况,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到原有产业基础、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资源、地源、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扬长避短,拾遗补缺,统筹规划,突出特色。 市场供求原则。主导产业选择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搞好市场预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围绕市场展开,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积极发展适销对路、潜在需求量大、产业链长和产业关联度高的产品。 技术进步原则。主导产业应该是区域内具有技术领先或具有较大的技术储备,并且能够顺应当今技术发展的潮流,在地区产业的高级化中具有推进作用的科技含量较高、技术进步较快、技术要素较密集的产业。 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观点强调的是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在选择主导产业时,首先要强调把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四、总体目标 到2012年,力争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65%以上;到2020年,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营业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度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在区域经济中优势更加突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基本实现工业化的主导力量。 五、主导产业 产业集聚区名称主导产业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生物新医药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城管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城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城管工作职能进一 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新政办[2007]174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09 【实施日期】2007.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城管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知 (新政办[2007]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管长效机制,建立起职责更加分明,管理更加科学的城管工作体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城管职能重新予以明确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管理区域的明确和界定 (一)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及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各自行政区划界定的区域实施城管工作。 (二)驻区单位和居民在行政区域和隶属关系上有交叉的,一律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驻地所在区为城管第一责任单位,隶属管理的区和上级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二、市容管理的明确和调整 (一)市区主次干道及相关区域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等市容管理仍由市公安交巡警支队负责。 1.市区主次干道及相关区域:市区主次干道区域(目前为明确的36条主次干道,今后随着城市建设,道路条数和长度将一并增加。)包括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全路面(路外暂没有建筑物的,以道路红线为界)。相关区域是指沿主次干道两侧路沿石向小街巷延伸30米(不足30米的以实际长度为界)的区域和主次干道桥头分别沿河岸向两侧延伸100米的区域。 2.上述区域必须实行严格管理,严禁占道占场经营、店外经营、乱摆乱放等一切违反市容管理的行为。市政府每年给予市交巡警支队城管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 (二)市区规划区域的人民胜利渠、卫河、共产主义渠、西孟姜女河、东孟姜女河、赵定排两侧上河口以内的市容管理由市河渠办负责,上河口以外及其他沟渠的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政府负责。 (三)八条快速路、西环、南环、107国道的市容管理分别由市公路局、高管处或路权所属部门进行管理,市交通局负责有关协调督导落实工作。管理区域内禁止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责任范围界定:路面两侧各向外5米,其他以外区域由所在辖区负责。 (四)除上述明确的区域外,其他一切区域(含广场、游园绿地及体育中心等公共区域)的市容管理均纳入属地由各辖区负责。 1.为了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更为合作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明确了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建立农村新型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本人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政府与社员之间的桥梁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社员的各种信息和诉求收集整理后理性地传递给政府,并将政府的农业政策传达给社员。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可以通过较少的投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比较全面、真实的信息,又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帮助促进政府政策的顺利推行。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帮助政府决策方面也能发挥独特的作用。专业合作社对所从事的行业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既了解社员意愿,又了解国家发展状况。专业合作社参与政府决策,不仅有助于避免一些决策失误,还能够促进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逐渐显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农业小规模生产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成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敖汉旗第一个妇女专业合作社——长胜镇长胜村农家女子种养专业合作社是由7户从事种养的妇女组成的。该合作社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组织,固定资产600万元。主要从事大棚种植、养猪的产销合作,本着门户开放、进退自由、民主管理的原则,不以赢利为目的,加强社员间合作,增强社员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收入,降低风险,提升社员的实力和素质,促进产业发展和乡村经济发展,发挥集体智慧,真正走出了一条以健康为主线的绿色种养的合作道路。该社向社员提供或协助提供农畜产品的供求价格信息;向社员提供或协助提供优良品种、技术指导和相应的生产资料;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规模、品种,在此基础上组织统一销售,同时对社员交售的产品进行质量验证、分等定级,形成统一品牌,建立广泛的销售网络,以争取稳定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和提升销售价格。该合作社成为社员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形式。该社发起人国秀玲说:“只有敢于尝试,才有成功的可能,我对合作社的未来充满信心。” 二是为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例如,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种植习惯、经济基础等确定适合当地发展的产品以后,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集体商标、地名商标,通过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敖汉旗四家子镇成立的“敖汉塞沃肉牛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引牛、统一标准化饲养、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的“五统一”模式,现已发展社员32名。社员养牛从品种引进、饲养管理、饲料调制、疫病防治等得到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专业合作社已成为科技服务的平台。由于实现了股份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内带农户、外联市场的局面,把分散的千家万户生产有效地整合起来,提高了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养牛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养牛户的经济效益,合作社与社员达到了“双赢”效果。 三是加强社员自律,协调专业合作社的内外部关系。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和非组织化制约

河南省新乡市导游词(新)

新乡市地处河南省北部,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古都开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与鹤壁、安阳毗邻;西连煤城焦作,与晋东南接壤;东接油城濮阳,与鲁西相连。现辖两市(辉县市、卫辉市)、六县(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四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工区、小店工业区。总面积8169平方公里,总人口557.2万;其中市区规划面积625平方公里,人口90万。隋开皇六年(公元586年)设新乡县建制,至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新飞电器、白鹭化纤、金龙铜业、T美彩电、华兰生物等企业的产品目前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新飞电器、金龙铜业两户企业年销售收入已超过30亿元。新乡市地处黄河中下游,境内黄河170公里,流域面积4558平方公里。全市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78%,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新乡县就被国务院确立为对外开放县和优质棉生产、出口基地县;获嘉县为全省治黄稻麦优质高产开发试验区;原阳县的“原阳珍米”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农业博览会金奖,1996年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封丘县的金银花为全国最大的种植基地,获得国家原产地标记认证;延津县的无花果、花生等系列产品享誉省内外;辉县市的山楂,卫辉市的蛋鸡业,长垣县的绿色食品声名中原。新中国成立之初,曾是平原省省会所在地。古老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文明。仰韶、龙山文化遗址,依稀可辩;周武王率八百诸侯会同盟的牧野大战,古迹依存;姜尚卫河垂钓、比干抛心忠谏、围魏救赵、张良刺秦、官渡之战、陈桥兵变都源于这方热土;孔子讲学“杏坛”犹在,李白放歌于忠臣之前;张苍逞思于《九章算术》,陈玉成天国殉难;明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8]34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23 【实施日期】2018.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新乡市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 (新政办[2018]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全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工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现将重点民生工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1.38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5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0.86万人;继续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85万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二、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省级统筹相关规定,实现应保尽保、即时结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继续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不低于60元∕人∕月。(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卫计委、残联) 三、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2018年度实现5.13万(含长垣县0.59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封丘县、原阳县两个贫困县摘帽;完成太行深山区57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推进新乡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工程建设,2017年度工程5个安置区年底前达到搬迁入住条件,2018年度工程6个安置区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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