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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劳动关系变更调整管理规定

编外人员劳动关系变更调整管理规定
编外人员劳动关系变更调整管理规定

编外人员劳动关系变更调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单位健康有序的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更好地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编外人员管理总体原则

1、除人事部门核定批准的事业在编人员外,其他性质的工作人员均为编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引进人才、政府安置、服务部录用合同人员和其他临时聘用人员。按省局通知精神,2007年12月18日以后,各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编外人员,聘用编外人员一律报省局批准,原则上由省局人事部门统一招聘,根据不同性质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从事“三产”工作的规定,决定撤销质检技术协会服务部,原服务部合同录用人员全部改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2008年元月31日前,本所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和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劳务派遣与编外人员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二、服务部录用合同制人员的改制

1、质检技术协会服务部按规定程序到工商局、劳动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服务部原录用人员按规定由劳动部门办理改制手续。

2、改制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核算按照《劳动

合同法》和参照市局同类单位改制补偿标准执行。

3、经济补偿金设立两种领取方式,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其中一种:(1)一次性结算并领取经济补偿金,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关系。(2)一次性结算经济补偿金,解除或中止原劳动合同关系,直接转由本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本所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保留原岗位不变、原工资待遇不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后,结算费用通过逐步提高工资等待遇方式予以补偿发放。

4、选择第(2)种方式人员中,在服务部工作满十年的改制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也可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务合同,由本人自愿选择;工作不满十年的改制人员,原则上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固定期限可适当延长(限第(2)种人员)。劳动合同由当事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当事人与本所签定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关系变更

1、原有临时聘用人员(政府安置人员)一律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设立两种领取方式,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其中一种:

(1)一次性结算并领取经济补偿金,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关系。(2)一次性结算经济补偿金,解除或中止原劳动合同关系,直接转由本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本所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保留原岗位不变、原工资待遇不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后,经济补偿金通过逐步提高工资等待遇方式予以补偿发放。

2、选择第(2)种方式人员与本所签订劳务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重要岗位人员固定期限可适当延长,贡献特出人员可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3、选择第(2)种方式人员原岗位不变、工资待遇不降低;原工资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原工资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在2008年责任制中作相应规定,适度增长。

四、其他编外人员的关系调整

1、人事代理人员按省局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人才引进人员改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与本所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当事人与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原岗位、原工资待遇不变,原签定的人才引进协议各项承诺不变。

五、其他

1、本所原有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2、新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待遇调整,按2008年责任制执行。

3、本规定由所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2008年元月12日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各镇站(所)使用编制外人员的管理,需要对事业编制外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一)一、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工作潜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若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达到对编外人员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编外工作人员是指非在编的职工。 第三条编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将根据我院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集体研究的办法适时进行招聘。 第四条招聘条件(一)基本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首次招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高中以上),年龄35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因特殊岗位需要或属于人才引进的,由医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进行特殊招聘。 (二)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安全和荣誉;服务意识强,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服从和执行医院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公道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

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南宁市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管理,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本着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规范用工机制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区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兴宁区法院,兴宁区检察院,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群团组织,城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含行政性收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须经城区政府同意。 第四条聘用编外人员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在经济、刑事等方面无不良纪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可放宽至高中以上,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原则上不再聘用;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需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具有本城区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 6、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向城区政府上报聘用编外人员的请示,内容应包括聘用人员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资待遇等事项; 2、经财政部门确认经费来源,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城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聘用岗位; 3、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主要考核被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5、对初次聘用的编外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6、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城区政府审批; 7、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予聘用。确属紧缺人才的,须经城区政府批准才能聘用。退休人员已享受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与其签订《劳务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已达退休年龄,但没能享受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第八条经城区政府同意,各单位可以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保安保洁等劳务人员以及对外承包相关工作,但应查验劳务派遣公司和承包人的资质和工商营业执照。各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聘请的群众义务监督员自愿履行社会责任义务的,其误工费和交通费,有关主管部门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九条用人单位必须在录用编外人员一个月内,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一般合同期限为1-5年。

团队人员管理办法

销售团队管理制度 内部规定禁止外传 昊天团队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昊天团队建设,提高契约品质和经营绩效,为经纪人打造与团队共成长的优良环境,特从经纪人释义、岗位设置及职责、从业守则、福利及奖励方案、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等方面,制定昊天团队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经纪人释义 符合公司销售人员基本条件,主要从事国金集团发行或代理的相关产品销售等工作的销售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团队经理(1人): 公司销售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销售业务的战略制定、开发指挥、维系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督导,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目标。 团队副经理(1+1+1人): 1.销售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群聊小组配合。负责小组新增业务的开发、客 户维系、合作项目策划及实施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2.日常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各小组的日常基础工作量。负责目标客户筛选、 客户维系,团队基础建设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3.存量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存量客户日常交易。负责促进存量客户操盘、 客户维系,数据分析及消息传导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经纪人(15-20人): 1.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2. 负责维护销售渠道,维护老客户,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等服务; 3. 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建议,向客户传递公司产品与服务信息; 4. 负责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的合理化建议,为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5. 负责向客户提供与证券经纪业务相关的服务工作; 6. 负责组织并策划高级营销活动,开发高端市场;

7. 负责为客户提供各种综合性基础理财咨询服务; 8. 负责完成销售任务目标。 第四条理念与宗旨 1.昊穹罔极,天道酬勤,齐心协力,举步唯赢。 2.昊天冲锋,雄霸金融,昊天出击,创造奇迹。 第五条规范制度 1.遵守本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及制度; 2.严格遵守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本办法、合作项目执行要求、客户 数据管理办法等; 3.认可公司的理念及企业文化;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操守; 5.专业知识基础扎实; 6.热爱销售工作,愿意接受挑战,富有激情,追求上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7.认真接受公司的培训、业务学习等安排,经过严格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 业务工作拓展; 8.团队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客户据为己有,应该充分分配给经纪人,并且以 “指导、协助”为核心工作,凡是帮助经纪人合作开发的客户,业绩归经 纪人,在做好本职工作及团队管理的同时,方可独自开发新的客户,提倡 以团队业绩为主; 9.严格控制销售成本,力求利润最大化,销售及管理人员在开发业务时,应 进行项目立项和预算,经团队经理批准后方可运作,项目开发的销售成本 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招待餐费、礼品费等,在签约入金未果 时,团队不承担相关任何费用,签约入金后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由团队 经费支出实施报销; 10.销售及管理人员应服从公司及团队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福利及奖励方案 1.奖励范围包括: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包括为国家、社会立功;获得社会、政府或行 业专业奖项等);

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一、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试行) (1) 二、聘用人员工资薪金管理制度(试行) (8) 三、聘用人员考勤、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试行) (12) 四、聘用人员岗位考核办法(试行) (16)

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试行) 为充分体现本单位以人为本的运行机制,增强激励机制,更好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为其晋级、聘任、奖惩和辞退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与任职条件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岗位设置拟分九级:一线教练、二线教练、三线教练;高级行政(专技)人员、一级行政(专技)人员、二级行政(专技)人员、三级行政(专技)人员、四级行政(专技)人员、五级行政(专技)人员。 一线教练:(1)进本单位满1年以上;(2)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称;(3)从事本专业训练5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培训工作3年以上;(4)具有较强的选材、组队、管理能力;(5)承担省运会金牌任务;(6)在二线教练员岗位上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为良好以上等次的。 二线教练:(1)从事相关专业训练5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培训工作2年以上;(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为系统的训练理念,肯于学习钻研业务知识;(3)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能较好的协助一线教练日常训练工作;(4)在三线教练员岗位上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为良好以上等次的。

三线教练:(1)从事相关专业训练3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培训工作1年以上;(1)具备与承担本专业资格相关业务的一般能力;(2)与其资格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尚全面,能胜任所承担的业务工作。 高级行政(专技)人员:(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其岗位相关的技术证书;(2)从事行政和相关管理工作4年以上经历,思想品德优秀,作风正派,具备很强的行政事务组织、综合管理、平衡协调能力,服务技能全面;(3)在一级行政(专技)岗位上连续三年考评为优秀等次的。 一级行政(专技)人员:(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其岗位相关的技术证书;(2)从事行政和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具备较强的行政事务组织、综合理事、平衡协调能力,服务技能全面;(3)在二级行政(专技)岗位上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为良好以上等次的。 二级行政(专技)人员:(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其岗位相关的技术证书;(2)从事行政和相关管理工作2年以上经历,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具备独立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能力,有协调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服务技能比较全面;(3)在三级行政(专技)岗位上初评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两年考评为良好等次的,或连续三年为合格以上等次。

编外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编外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鼓励编外销售人员销售电梯的积极性,加强对编外销售人员的规范管理,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编外销售人员是指未与本公司签定用工合同但是愿意为本公司销售电梯的非本公司人员。 三、本公司销售部经理负责编外销售人员的业务和日常管理。 四、编外人员销售本公司的产品须经本公司人员介绍并担保,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售本公司的产品。 五、编外人员的名片中职位及特殊要求由销售部经理审订统一制定。 六、有效合同的认定 有效合同是指:合同中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将预付款打入本公司帐户,即为有效合同。是编外销售人员计算业绩和报酬的依据。反之则为无效合同。 七、编外销售人员报价时应向本公司说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本公司同意后方可报价(是否与本公司其他人员重复报价)。凡本公司已报价的项目,编外销售人员不得以其它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 八、编外销售人员报价以本公司名义进行。

九、编外销售人员不在本公司领取工资和业务费用。若该项目在进行签约或考察等实质性进展时,报总经理同意可考虑业务费用。 十、编外销售人员的报酬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事先协商好,书面报总经理批准,项目完成后在本公司财务领取。报酬领取按该项目回款比例执行。 十一、本公司销售人员不得向编外销售人员泄密、变相报价或发生任何有损本公司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作除名处理,同时并处罚款;同理,编外销售人员必须保守本公司机密,不做损害本公司利益的事。否则,取消合作资格并处罚款。 十二、编外销售人员所签定单纳入销售部门业绩的统计范围内,但不属于公司销售部销售人员个人业绩。 十三、编外销售人员必须负责所属工程项目的收款工作。若只签单而不收款,本公司将不会给付报酬。 十四、编外销售人员所属工程项目合同签定由本公司指定的人员一道进行。 十五、如有实际签单项目,凡金额在伍仟元(单梯)以上的市场开拓费,由总经理审核后并报董事长审批处理。 十六、在销售业务洽谈过程中,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与配合。 十七、本规定从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十八、未尽事宜,酌情处理。 河南腾辉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各镇站(所)使用编制外人员的管理,需要对事业编 制外的人员做好必要的管理!下面就赶紧跟着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一) 一、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 工作潜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 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 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若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 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 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二)一、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队伍整体 素质,达到对编外人员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 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编外工作人员是指非在编的职工。 第三条 编外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暂行规定和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 招聘录用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 将根据我院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 采取公开考试、 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集体研究的办法适时进行招聘。 第四条 招聘条件(一)基本招聘条件:具有良好品行和相应的工作能力,首次招聘要求全 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岗位高中以上),年龄 35 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条件。 因特殊岗位需要或属于人才引进的, 由医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进行特殊招 聘。 (二)基本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安全和荣誉;服务意识强,能自觉 接受群众的监督;服从和执行医院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公道正派,遵守 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第五条 招聘程序(一)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

市场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市场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片区管理,规范片区行为,严格公司制度和纪律,维护公司形象,提高片区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综合业务素质,并对片区人员进行监控和考核,制定本办法。 二、执行原则: 销售公司业务经理都服从大区经理的归口管理,大区经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负责对本大区人员的工作指导、任务安排、计划发货调控、人员调配、广宣督导,工作考核及评审管理工作。 三、办法执行 (一)大区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宝岛”品牌的推广和提升。积极提升品牌形象与知名度、美誉度,最终实现销售目标的完成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 2、加强与经销商的联系、沟通,积极引导经销商正确执行公司的销售政策,负责大区销售渠道的建设、管理和监控。 3、负责对大区其他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考核。努力提高大区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及业务能力。 4、严格执行并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二)业务经理职责: 1、业务经理必须具备“为企业服务、忠诚于企业、发展于企业、服从管理、提升自身形象”的良好业务素质,敏捷的市场洞察力、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娴熟的业务能力,以及敬业踏实的思想作风。与企业的发展共生存、共发展。 2、业务经理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律于己、遵纪守法、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若出现由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业务经理为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所管区域的市场动态,掌握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的销售动向。针对本公司的产品的现状,及时提出改进和提高的建议,使本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能立于不败之地。 4、按领导要求定期走访市场和客户,联络客户感情、沟通厂商信息和交流创造条件建立厂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实汇报客户的销售情况及调整的建

市场营销部编外人员提成及管理制度方案(草稿)

TIANHE HOT SPRING RESORT 中山市天和温泉度假村 MEMO TO / 致 : 总经办 From/自 : 市场营销部 Cc/抄送 : 集团董事长 No./编号: 市场营销部/123 Date/日期 : 2014年4月 8日 Sub/主题 : 市场营销部编外人员提成及管理制度方案(草稿) 鉴于度假村目前产品项目有所调整,为进一步贴合市场提高本地商务、会议团队占有入住比率;并结合目前部门架构及在编人员情况,现就增设编外销售代表提成及日常管理制度方案详尽汇报如下: 1、编外销售代表工作性质及职责: 编外销售代表工作性质为度假村市场营销部的一种外围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相关人员均为业务合作范畴代理性质,但所有编外人员均须于人力资源部办理编外人员入职手续并参照市场营销部销售代表日常工作职责规范内容代表度假村面向客户开展相关销售工作,有权限在约定价格体系中灵活进行客房等相关产品售卖及团队组织职能;编外销售代表日常考勤不受度假村日常考勤制度约束,在景区内协调期间需严格遵守度假村各项管理规范及制度;编外人员在职期间薪酬采用业绩提成+佣金制,个人不纳入度假村正式员工编制,不缴纳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员工福利待遇; 入职程序:所有编外销售人员筛选需符合度假村现行员工基本要求规范,且需由市场营销部面试后统一递交总经办处讨论批准后方可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入职手续办理期间需如实填写《员工入职表》并预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张及个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一份; 离职程序:所有编外销售人员若因业绩未达到相关要求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者以及自行提出解除编外销售代表身份情况下,需按照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此篇文章来源于第一范文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5499911.html, (第一范文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5499911.html, (第一范文网)-第一范文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5499911.html, (第一范文网)-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 版)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化工危废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运转、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企业车间、仓库要保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企业厂区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电热炉、电取暖设施。所有电路线路、照明灯具规范安装、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电力线路。 第五条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门禁、监控、配电器、对讲机等设备。车间设备的必要操作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对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某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 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某财政局根据某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运行发展需要,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畴、条件 2.1范畴: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委派离开入职地点调动到其它省市地区(不含国外)的常驻工作人员。(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销售、技术、售后人员不适用于此办法) 2.2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委派到指定工作地点,且在派驻地无家庭住所的员工。 3.管理、考核 3.1公司总部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办法对所属派驻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2人事管理: 3.2.1异地工作人员的任免、调配、晋升、奖惩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2.2异地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按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3.2.3派驻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承接公司总部的考核管理,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异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停止享受福利待遇。 4.薪酬规定 异地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由派出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制定执行。 5.报销标准规定

5.1 报销范围: 5.1.1住房费用: 5.1.1.1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异地租房发生支出而享受的公司给予的部分补贴(参照本办法5.2.1标准),报销范围包括房屋租金、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等因租房产生的杂费。 5.1.1.2异地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在房屋租住未满合同期限内申请调动或离职,产生的房租违约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5.1.2往返交通差旅费用: 5.1.2.1异地工作人员派驻期间享有最高每月2次因个人因素往返于派出地与派驻地间交通费用报销补贴(目前经常往返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工作过渡时期,建议过渡期间人员暂不适用此条款),包括车票(高铁、动车等火车票)、地铁票、公交车票及特殊情况下的出租车票等;如自驾往返,只报销同等火车交通工具限额费用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5.1.2.2异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往返按照差旅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5.1.3交通补贴:异地工作期间因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同时按公司交通补贴办法享受职务交通补贴。在异地因公外出办事发生的交通费,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列出费用支出明细,经审批后凭发票报销。 5.1.4用餐补贴:异地工作人员按本办法中5.2.1条标准,每月按考勤情况上报综合管理部记入工资发放。 5.1.5享受以上报销标准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用车等交通补贴。目前经常返回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期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需要编外聘用人员,可先向某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研究同意,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促进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队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队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为本制度执行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和审查。 一、工作时间 员工工作时间为: 1) 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日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用餐时间除外)。 2) 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安排加班,加班由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安排。 三、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 4.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

作场所。 6.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下载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 8.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9.爱护、节约公司财物,不得盗用或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拨弄是非,吵架、斗殴。 员工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 二、考勤 1. 考勤内容:包括对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 2.出勤、缺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予以处罚(罚款或通报批评)。 3.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按规定上班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计迟到一次,一月累计迟到三次做旷工一天,迟到每次扣除工资元;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的计早退一次,一月累计早退三次早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45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2015〕50号)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一)党政群机关、参公管理和行政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数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严格管理。 (二)编外人员限于从事单位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不得从事人事、财务、涉密、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使用编外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为主,原则上纳入劳务派遣,规范使用,严格管理。 二、规范清理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清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使用编外人员的情况,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编外人员清理统计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编外人员要稳妥清退,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要按照本通知及有关政策要求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登记备案。 三、计划审批 因工作需要确需使用编外人员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职责、编制、岗位、人员等情况,向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书面提出编外人员用人计划申请、《编外人员使用方案》《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编外人员审批表》。《编外人员使用方案》应包括用人事由、规

局级机关工作管理制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xxx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用人员是指不纳入本局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在本局从事综合管理、专业技术、技能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聘用原则及条件 第三条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配备现有人员,尽量减少聘用人员,尽力降低行政成本,确需聘用时,应向急需的重点工作岗位倾斜。 第四条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凡需聘请聘用人员,必须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五条聘用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章聘用程序 第六条办公室应综合各股室用人需求,提前向局长办公会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聘用理由、人数、条件、专业要求、所聘岗位等。局长办公会在30日内研究,作出是

否准予聘用的决定。经局长办公会同意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公开招聘。 第四章聘期管理 第七条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也可两年一签或三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在合同期内,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在社会上发生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其本人承担。 第八条对聘用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品德、能力、业绩、纪律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由本局办公室会同用人股室组织实施,考核时间、程序与本局在编人员同步进行,实行局领导考核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九条评先评优。临聘人员年终评优的程序、比例和奖励标准参照本局在编人员的考核办法进行,同时鼓励和支持聘用人员参加有关评先评优活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临聘人员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临聘人员,当年给予批评教育,如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解聘及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283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Personnel in Institu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

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使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辞退临时工,应发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按临时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 第六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临时工在有效合同期内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三个月工资额的救济费和一个月工资额的丧葬补助费。 第八条临时工假期待遇: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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