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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考试重点

环境法考试重点
环境法考试重点

1环境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三者的关系联系:本质上属于自然存在的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区别:环境保护的目的是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外部条件,为人类的繁衍和健康奠定生存基础;自然资源保护的目的则是将人类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为人类福利的持续增长奠定物质基础。生态保护的目的则是将人类还原到自然的原始存在之中,从生物圈平等的境界强调人类及其发展的所有外部条件都应当符合生态系统平衡的自然规律。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外延较大,目的是实质性的协调人类环境利用行为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自然资源保护的外延较小,目的主要在于维持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同时间接实现自然保护的目的。

3环境问题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1市场失灵。指市场不能正确估计和分配环境资源,从而导致劳务和商品的价格不能完全反映它们的环境成本。表现:A环境成本外部化B对生态系统估值不当C产权界定不清2政策失误。当政府的干预政策不能纠正甚至反而造成或者加剧市场失灵时,就会发生政府干预失灵3科学不确定性。指即使依靠现有科学技术也不能就某一行为可能造成未来的不良影响得出明确和确定结论的现象。4国际贸易的影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环境控制越严,就越会妨碍自由贸易,自由贸易越发达,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就越严重。表现1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商品交易2能够引起环境问题的交易3因国际投资带来的影响。

4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1法律规范构成的科技性A根据科学技术以及科学推理的结论确立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B根据自然科学规律确立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准则2法律方法运用的综合性A体系既包括环境保护一般法规以及环境救济特别法规,也包括其他法律部门中有关的环境保护规范B内容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既包括国家法规也包括地方法规C实施既有司法方法也有行政方法,而且政策、经济、技术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则在环境法的适用上有突出的表现3保护法益确立的共同性

4环境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将人类生存环境作为保护对象、将人类在利用环境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作为其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1与宪法: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是环境立法和行政的基础和依据。2与行政法:联系:环境行政机关的管理权限必须由环境行政组织法予以明确大量的环境法律制度,实现行政法规范的形式确立;在环境纠纷的处理方面,要遵守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区别: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利用关系,目的在于公平合理的分配不同环境利用行为人之间的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有其自身特殊的原则。环境的法律保护需要综合运用民事、刑事和国际等法律的手段和方法3与经济法:有关宏观调控、财政投资与体制改革、税收征收和审计制度有非常密切的关系4与民法物权法:相邻关系。环境侵害救济:特殊侵权,适用无过失责任制度,并且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实行推定、在举证责任方面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诉讼时效上予以延长以及在损害结果的范围上还扩大了受法律保护的利益5与刑法:体现在“借用”和“改造”刑罚措施以惩治有关危害环境的行为,从而实现环境法的目的。6与国际法:表现在国际环境法,以国际环境条约和协定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国际法分支学科或环境法分支学科。

5公众特指对决策所涉及的特定利益作出反应的,或与决策的结果有法律关系的一定数量的人群或团

体。界定1居民2各类专业人士3社会团体

6环境权益是公民基本权利中具有具有共通性和非法独占性地享用环境利益的权利的集合,也是公民对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享有不受他人干扰和侵害的权利和利益。内容1优美,舒适环境的享受权2开发利用环境决策与行为知悉权3开发利用环境决策建言权4监督开发利用环境行为及其检举和控告权5环境权益侵害救济请求权。义务1关心和保护环境的一般义务2忍受一定限度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的特别义务。

7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指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行为的企业作为一类社会群体对社会及其他公众除强制性法律规范外的环境保护义务。特征1责任主体为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行为的企业,同时也属于公众的范畴,是社会群体的一种类型2并非来源于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层次1是企业对环境立法有关强制性规定的遵守。是企业最基本的义务和社会对企业的最基本要求2是企业自主地承担环境社会责任,包括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的指导性,任意性规范的履行。内容1通过环境保护质量体系认证或获得绿色标签认定2推行清洁生产3主动对外宣示企业环境保护守则

8环境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社会财富和维护生态平衡,就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环境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与规范的总称。分类:环境质量标准污物排放标准

9环境影响评价1概念: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2意义:科学技术性,前瞻预测性,内容综合性,是环境行政决策的主要科学依据3对象A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综合性规划(就国家或地方有关宏观、长远发展提出的具有指导下、预测性、参考性的指标)专项规划(对有关的指标、要求做出具体的执行安排)B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其他开发活动)4内容: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A 对拟议行动方案及其可供选择的其他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科学评估B受影响的环境以及环境受到影响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5公众参与(除开发单位及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机关外,其他相关机关、团体、地方政府、学者专家、当地居民等,依照法定程序或非法定方式,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制作、审查与监督等阶段的活动)A意义是环境法有关公众参与原则的具体体现,环境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具体要求B方式:国家规定需要保密情形;规划的编制机关或者建设单位在批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6价机构是接受委托为规划草案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7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止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判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内容A同时设计(在对有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设计时。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审制度,并且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违反者适用《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处理B同时施工(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施工)违反者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原状以及10万元以下罚款C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相应的合格证后,该环境保护设施方可正式投产使用。并且,非经审批部门的许可,该环境保护设施不得停止运营)擅自拆除闲置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9征收排污费制度指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应当按照环保部门依法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的种

类和数量,向法律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规范。类别:废气排污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超标排污费,污水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

10排污权交易障碍1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滞后,目前进行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都没有一个统一标准。A初始分配存在障碍,排污点确定后,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给企业仍是难题B排污交易体系必须以实现污染总量控制为前提,而我国目前对污染总量的科学观测还处于初始阶段。C地方上片面追求精致型经济增长模式,造成了经济增长与总量控制上的尖锐矛盾。D排污权交易市场不规范,还未建立成熟的交易市场和机制。E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某些地方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偷偷增加排污量。11环境污染是某种物质或者能量因人为活动进入环境而造成环境质量破坏的现象。特征:一须伴随人类活动产生。二须为物质、能量从一定的设施设备向外界排放或者泄露。三须以环境为媒介。四须出现环境质量下降或造成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结果。污染物是指以高于天然浓度和一定滞留时间存在于环境中,从而影响环境的正常组成和性质,对人、生物及社会物质财富等造成直接或间接有害效应的物质。类型:按环境要素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按污染的性质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按污染产生的来源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和生活污染等;按污染物的分布范围分为全球性污染、区域性污染、局部性污染等。

12大气污染是指大气因某种物质的介入,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大气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以及破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大气质量恶化的现象

13水污染是指由于物质或能量排入水体,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定的改变,造成水质恶化,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20环境法的原则:是指环境法在创制和施行中必须遵循的具有拘束力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准则。

(案)14环境侵害救济法:1是指因任何人利用环境造成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或不利改变。狭义的环境侵害是指由于人类环境利用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继而导致公、私财产损失或人体健康损害以及环境质量恶化和环境功能下降的现象2分类和范围A从环境侵害的行为分为环境容量利用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侵害和自然资源利用行为导致的自然环境破坏B从环境侵害的实际后果分为财产侵害、人身侵害和生态破坏。3特征A行为具有加害主体的不特定性和被害主体的不确定性B侵害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为具有主观上的无过失性C责任行为具有行政的合法性D造成损害的原因,具有因果关系的多样性E损害结果的实态,具有损害范围的广泛性F环境污染致害的时间,有侵害时间的漫长性。4民事责任制度原理:过失责任原则与无过失责任制度,侵权行为责任的过失责任原则。5侵权责任的构成A不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错 B“违法性”C损害的后果出现D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盖然性)受害人只需证明侵害行为引起的损害可能性达到一定程度,即可推定因果关系存在,只要原告充分证明因果关系存在的盖然性具有相当程度,而被告对此又不能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就应当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间接反证说指受害人可以就因果关系的存在提出若干个间接事实的证明,而且这些事实可以通过经验法则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当加害人不能提供因果关系不存在或者对其证明予以质疑的证明时,就应当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5责任承担方式A排除危害的民事责任,基于人格权侵害的请求权及其排除超出容忍义务以外;基于物权侵害的请求权与不作为请求权及其排除。B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C免责条件指在符合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条件下,可以免除或者减

轻行为人赔偿责任的正当事由第三人的过错。6构成条件A过错的主体具有第三人的唯一性,而不是加害人或受害人的任何一方B第三人的过错与加害人或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C须有证据证明D受害人的过错E不可抗力。7时效期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赔偿责任的保险与国家对环境污染侵害的兜底责任。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保险制度指以保险人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一般赔偿责任保险只承保被保险人因偶然和突发的环境污染所造成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

(案)15刑法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罪:1概述A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引起人员伤亡或造成农林牧副渔业重大损失的单位的领导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或其他公民,要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中该最由危害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组成B措施:自由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

2污染环境的犯罪A严重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单处罚金;特别严重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B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与走私固体废物罪A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特别严重10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B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特别严重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C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走私罪论处

3破坏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的犯罪指违反自然保护法和自然资源法的规定,造成土地、森林、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情节严重或数量较大的行为A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严重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罚金B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严重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特别严重10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C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管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毁坏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D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严重破坏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E破坏性采矿罪:采取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F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数量较大3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特别巨大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G走私废物:严重5年以下有期并单处罚金;特别严重5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H走私珍贵动植物、动植物制品罪:情节轻5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无期或死刑并没收财产I工作人员渎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立案情形: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人员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轻伤10人以上;一定区域居民身心严重危害;公私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造成人民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等危险或者危害,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1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体系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以及破坏自然资源、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犯罪的行为。一危害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环境污染防治单行法律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与其他废物、或者非法处置进口、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二破坏自然资源罪1破坏自然资源罪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破坏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的犯罪: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非法狩猎罪4非法占用耕地罪5与破坏矿产资源保护有关的犯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6与破坏森林资源保护有关的犯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7人犯处罚措施: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21环境基本法与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法与原则的关系

1环境基本法指在一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内,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与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相对应处于最高位阶的,包括国家环境政策目标、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的综合性环境保护法律2基本原则A环境法在创制和施行中必须遵循的具有约束力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准则。既是环境法基本理念在环境法上的具体体现又是环境法的本质、技术原理与国家环境政策在环境法上的具体反映B特征:内容必须在环境立法中有所体现,是对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的描述,并贯穿于整个环境立法中;效力必须全面贯彻于环境法律规范的始终,并可以弥补环境立法之局限C各国环境法分类:高度保护;谨慎预防;危险预防;跨国界的环境保护;污染者负担;最佳实用技术

(二)预防原则

1概念: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环境破坏等应当事前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消除由此可能的带来的环境损害2为什么要实行预防为主原则:环境问题的本身的特点决定的A消除危害需要时间长,有些甚至是无法补救的B“末端治理”模式的不足:治理成本高,致使企业缺乏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治理难度大,同时存在污染转移的风险;无助于生产过程中资源浪费的减少;造成政府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的成本过高C如果重视环境保护,环境问题可以缓解。3含义A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带来的可能的环境危害事前采取措施以避免危害的产生B基于现实的科学知识去评价环境风险,即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可能带来的尚未明确或者无法具体确定的环境危害进行事前预测、分析和评价,促使开发决策避免这种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及其风险的出现4危害指运用通常的知识或者经验,就足以判断决策对象具有较高的造成公众环境权益等具体危害可能性的状态5风险指运用现有的科学技术知识可以得知决策的对象存在某些具体危险,但又无法肯定针对该危险所采取的对策能够避免该危险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的状态6谨慎原则指当某些开发行为的未来影响具有科学不确定性的情形下,只要发生危害的风险存在着可能性,决策者就应当本着谨慎行事的态度采取措施。要求“任何可能影响环境的决策和行动都应在其最早阶段充分考虑到有关的环境要求”、“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定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环境恶化”7适用A合理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全面规划: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生产和生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各方面的关系作统筹规划)B运用环境标准控制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最佳实用技术)C对开发利用环境和资源的活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D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对待具有科学不确定性的开发利用活动

(三)协调发展原则

1概念: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各类发展决策中将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发展相协调一致,而不至于顾此失彼2与可持续发展比较:可持续发展包括A特别强调发展,把消除贫穷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条件B认为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C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在发展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权利D呼吁人们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E要求加快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研制和普及,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F 强调人类必须改变对自然界功利主义的传统态度,树立起一种全新的现代文化观念。可持续发展是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基本指导原则。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的关系上,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从纵向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两者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协调发展原则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环境保护法中的体现和具体化。3适用A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决策之中B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从开发到生产、流通、消费、废弃再到回收实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通过再生、循环利用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向顺应生态规律要求的方向发展)C建立绿色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 四)受益者负担原则

1概念A从污染者负担到受益者负担是根据西方经济学家有关“外部性理论”而在环境法上确立的具有直接适用价值的原则。禁止各成员过对该国就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所采取的措施予以资金上的补助,要求排污者负担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减少污染措施的费用,以保证环境处于一种可被接受的状态B费用负担的最终主体与受益者负担原则的提倡:随着环境保护的概念从污染防治扩大到自然保护和物质消费领域,污染者负担原则的适用范围也在逐步扩大。污染者的概念范围也由企业扩大到所有的受益者。由具体的制度和措施规定来隐含这一基本原则。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与国际社会提倡的“受益者负担原则”相吻合2适用A实行排污收费或者征收污染税制度B实行废弃物品再生利用和回收制度C实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补偿费或税制度D建立环境保护的共同负担制度。

对于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环境保护的费用,除了由上述受益者负担外,作为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国家和地方政府也有义务承担一定比例的环境保护费用

(五)公众参与原则

1概念: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公众环境权益相关的开发决策等活动之中,并有权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决策的盲目性,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和需要2范围:采取“受到直接影响”和“存在利害关系”为标准A居民B各类专业人士C社会团体D与拟议行为有关的行政机关(某个机关基于本身的职权范围,可能对某些开发活动或开发活动的某个方面有直接的关系从而成为该项目的利害关系人, 不包括负有环保职责的环保部门)3权利:被告知相关信息;被咨询相关意见;意见被慎重考虑4适用A在环境影响评价和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许可程序中建立公众参与制度B建立决策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尽早公开;有效公开;易于为公众所理解,减少使用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术语)C鼓励各类非政府的环境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D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在我国建立公民环境诉讼制度)

(六)协同合作原则

1概念: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国家内部各部门之间、在国际社会国家(地区)之间重新审视既得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实行广泛的技术、资金和情报交流与援助,联合处理环境问题2适用A国家内

部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环保部门与其他有关资源、能源以及经济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事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各行政区划、各级人民政府之间的协同合作)B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及其与公众之间的协同合作C国际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协同合作

《环境法》作业考核试题

环境法 一论述题 (共4题,总分值40分 ) 1. 论述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法律制度。(10 分) 答:总量控制制度;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海洋污染事故应急报告制度;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者通报,并向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是指依据海洋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自然资源和环境特定条件,界定海洋利用的主导功能和使用范畴。此外,我国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规已实行的一-些制度,如”三同时”制度、落后设备强制淘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申报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环境监测制度等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都有规定。 2. 论述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措施。(10 分) 答:我国水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地讲,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各级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是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的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水利、卫生、地质、市政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须要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卫生行政、地质矿产、市政管理和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所谓“结合各自的职责”是指水利管理部门要结合水资源保护、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地质矿产部门要结合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卫生保健、卫生防疫的管理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饮用水源、医院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市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排入下水道污水和其他城市生活污水实施监督管理;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要结合江河整治工作和对有关方面的协调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跨地区的江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3. 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10 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

环境法期末考试整理

2、环境的定义 ?一般意义上的环境:是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 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环境科学上的环境:也叫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 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中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 物生存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生境”。 ?生态学中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 物生存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如大气、水、土壤、阳光及其他无生命物质等,是生物的生存环境,也称“生境”。 ?本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环境的功能 ?生命支持功能(提供物质资源) ?废物消纳功能 ?生态审美功能 4、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比较 ?定义: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

量都称为自然资源。 ?比较: ?自然资源与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他们属于环境要素中可被人类利用的自然 物质和能量。 ?二者的相近:如果把自然资源作为环境因子,自然资源则纳入环境的外延; 也可以把环境作为自然资源系统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把环境纳入资源的范畴。 ?二者的区别:自然资源的认识侧重点是其经济效用、经济价值,而环境则 侧重于系统平衡的生态性概念作为人类共同保护的客体,其根本目标是维护人类环境系统的平衡、保持生态环境系统的稳定,关注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自然资源大多可以商品性物化,可以界定产权。而环境则具有综合性和整体性,很难通过界定产权来保护。 ?二者的融合:环境资源化(即赋予环境以价值);资源生态化(作为整体 系统的资源生态功能) 5、环境问题的定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界或者人类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失调,对 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身体健康以至生命安全及其它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6、环境法的科学基础-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是研究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科学。它探索环境演化的规律,研究环 境变化对人类生存的影响,研究人类生存发展与环境保护如何协调统一,研究人类生存发展在不同范围内对环境的整体性影响,研究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的技术措施和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 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 染 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 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染 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2.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试题答案

法律法规培训试题答案 考试时间90分钟,共100分,共4页 一、选择题(请把正确的选项填在括号内,每题3分,共60分) 1、环境日为每年哪一天? ( C ) A、5月6日 B、5月1日 C、6月5日 D、10月1日 2、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应当( A )。 A、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B、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同时监测 C、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D、同时投产、同时监测、同时验收 3、下列哪项不会污染环境。(D ) A、固体废物施入农田 B、施用农药 C、有毒物质施入农田 D、生活污水经科学处置后施入农田 4、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A )措施。 A、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 B、统一规定、统一调整、统一监管、统一处理 C、统一调查、统一评估、统一监测、统一修复 D、统一方式、统一方法、统一调查、统一防治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B )起施行。 A、1986年1月1日 B、1986年7月1日 C、1986年5月1日 D、1986年10月1日 6、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C )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级 7、(C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A、县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省级以上 D、国家级 8、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实施细则,报(B )批准施行。.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C环境保护部D、人民政府 9、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 B )公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C环境保护部D、人民政府 10、数据处理精密度一般只取(A )位有效数字。 A、1-2 B、2-3 C、1-3 D、3-4 11、下列哪项不属于实验室质量控制中的内部质量控制?(D ) A、加标回收率 B、有证标准物质测定 C、方法对比 D、人员比对 12、下列哪项不属于实验室质量控制中的外部质量控制?(C) A、密码加标样 B、实验室间比对 C、测定方法检出限 D、留样复测 13、根据预定的计划和程序实施内部审核每年(A ),以验证各项工作持续符合质量体系要求。 A、至少一次 B、一至两次 C、两至三次 D、三次以上 14、实验室分析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不应从样品测定结果中扣除全程序(B )的测定结果。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人类环境分类: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所有能够对人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和,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因素。 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人类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对自然物质加工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体系。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社会的经济基础、城乡结构以及同各种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念和机构等。 环境问题: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环境结构和状态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由此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如地震、洪涝、干旱等;次生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指因为人为的因素,使某些物质或能量进入环境之中,引起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质发生改变,导致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并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的现象。 生态环境污染,又称“环境破坏”,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过度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引起某种或某几种环境要素发生数量减少、形态改变、质量降低,导致这些环境要素固有的环境功能弱化或丧失,从而使环境产生不利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两者之间的联系:既有区别也有共同点。从差异的角度来看,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生产和生活的排放环节,而环境破坏则主要产生于人类对环境要素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更多地表现为对环境要素性质上的改变,而环境破坏则主要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形态的改变。共性:两者最终都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固有结构或功能的损害,使环境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现实中不可能对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截然的划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农业文明时期(农耕火种)——产业革命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日趋严重)——20世纪80年代之后(环境问题开始逐渐表现为全球性的影响) 产生根源: 哲学根源:柏拉图、伽利略、培根和笛卡儿。其中,笛卡儿的“主客二分”对于确立人的主体性和科技的发展的确发挥了进步的历史意义,但他忽视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价值尊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盲目的、肆无忌惮的征服和改造。 宗教根源:基督教:只要为了人的利益,征服和掠夺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伦理学根源:自然界只有工具价值,没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价值仅是满足人类永无止尽的欲望。 技术根源:技术发展的不足&对技术的滥用 经济根源:1.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和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负外部性即人们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不利的影响)/2.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3.经济的贫困化(缺乏资金和技术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因过度开采资源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加剧了经济的贫困化) 环境保护:指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1.具有法的一般属性——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保障实施的/ 2.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3.是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历年司考真题

(2011) 3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31题)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答案】C (2010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2008年) 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答案:C (2007年) 28.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 答案:D (2005年)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 D.投入使用阶段 答案:B (2004年) 27.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C (2003年) 17.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 点整理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b16377236.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 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1、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2、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 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3、简述可持续发展的涵 (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 (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 (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从忽略环境保护受到自然界惩罚,到最终选择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次历史性重大转折。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doc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新《环境保护法》考试试题和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考试试题 部门::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 A.农业环境、工业环境、生活环境等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 C.城市环境、区域环境、流域环境等 D.人工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 2.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 A.排污收费制度 B.限期治理制度 C.“三同时”制度 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3.根据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 ()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保护方案 D.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4.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危险责任原则 5.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主要针对的是:() A.大气污染 B.水污染 C.自然界中的灾害性事故 D.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损害 6.国家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实行()制度。

A.征收水资源费 B.取水许可证 C.节约用水 D.合理开发利用7.排污费的()部分可适当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环境保护部门自身建设等业务支出。 A.20% B.80% C.50% D.40%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连续处罚。 A.季度 B.月 C.日 D.年 9.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环境监察 B.环境影响评价 C.环境检查 D.安全验收评价 10.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A.自给自足 B.节约低碳 C.奢华 D.铺 11.《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 A.地方政府 B.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公安机关 12.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环境法导论》吕忠梅——章节重点

导论 ◆环境法上所讲的“环境”,是指物质的客观存在,即环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 境。 ◆环境的特征:物质性,生态性,唯一性,有限性,资源性。 ◆根据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以将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天然环境又称自然环境,是指地球在发展演化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未受人类干预或只受人类轻微干预、 尚保持自然风貌的环境,如野生动植物、原始森林等。 ◆人为环境又称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改造或人类创造的、体现了人类文明的环 境,如水库、道路、公园、城市等。 ◆环境问题是一种不利的后果,它指各种因素的影响超过了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所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 和环境质量变化。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向环境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自然环境的物理、化学、 生物学性质发生变化,产生了不利于人类及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自然环境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的一个或数个要素,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 使它们的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以致破坏或降低其环境效能、生态失衡、资源枯竭而危及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与发展的一种现象。 ◆因人类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损害,通常被称为公害。 ◆旧八大公害事件:马斯河谷事件、多诺拉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水俣病事件、四日市哮喘事件、 米糠油事件、痛痛病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新八大公害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 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原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塞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全球大气污染、非洲大灾荒。 ◆《增长的极限》,探索了全球关切的五个主要趋势:加速工业化、快速的人口增长、普遍的营养不良、 不可再生资源的耗尽、环境的恶化。 ◆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在扬弃这两种观点的基 础上,提出了对环境问题的新认识: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类认识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人类只要对这一能力善加运用,便可以使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关键在于人类必须正确地认识客观规律,认识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同自然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 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是人类针对环境问题而提出的积极对策。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较为明确和科学的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来的。 ◆纵观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各不相同,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和改善环 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防止人类在环境的不良影响下产生变异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同时也保证自然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的延续与再生产。 ◆环境法是为解决环境问题、实行环境保护而产生的一类新型法律,它是人类进入到生态文明阶段出现 的新兴法律现象,也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 ◆生态文明的核心是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发展,它是人类对工业文明反思的结果。 ◆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上的法治社会,以经济理性为基础,形成了个人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其所确立的 绝对所有权、契约自由、自己责任原则,以及法律只关照人的社会属性、割裂人的社会性生存方式与生物性生存方式的思维,导致了严重的生态问题。生态文明时代,需要以新的理性为基础,形成新的

环境法试题及答案

环境法试题及答案 1.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依据就是( ) A.环境功能的不同 B、环境范围的大小 C、环境要素的不同 D、环境要素形成的原因 答案:D 2.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被称为( ) A.原生环境问题 B.次生环境问题 C.第一环境问题 D.继发环境问题 答案:B 3.首次提出“人类环境”这一概念的就是( ) A、1945年联合国大会 B、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 C、1982年内罗毕峰会 D、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 答案:B 4.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环境分为( ) A.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 B.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C.室内环境与室外环境 D.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 答案:B 5.我国宪法中将环境分为( ) A、城市环境与乡村环境 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 C、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D、水环境与大气环境 答案:C 6.下列对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表述有误的就是( ) A.环境就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 B、人类能够主动地适应与改造环境 C、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可以逐步摆脱环境对人类的限制 D、人类就是环境的产物 答案:B 7.在日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一般称为( ) A.公害法 B、污染控制法 C、环境保护法 D、自然保护法 答案:A 8.在环境保护的综合调整机制中,属于市场调整机制的主体有( )

B、营利性企业 C、非政府组织 D、非营利性组织 答案:B 9.首先提出了“预期的环境政策”的法律文件就是( ) A.《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B、《21世纪议程》 C、《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 D、《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 答案:D 10.标志着我国的污染防治工作已经从末端治理为主进入到以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阶段的事件就是( ) A、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大会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实施 C、1989年《环境保护法》实施 D、200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 答案:D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不包括( ) A、环境法具有科技性 B、环境法就是社会法 C、环境法就是私法 D、环境法就是综合部门法 答案:C 12.ISO环境标准属于( ) A.国家标准 B、企业标准 C、国际标准 D、行业标准 答案:C 13.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正确的就是( )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与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就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严格于国家标准 答案:B 14.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实行多少小时报告制( ) A、半小时 B、一小时 C、二小时 D、三小时 答案:B 15.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环境法考试重点

1.什么是水污染?如何认识我国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性? 答:污染防治法中的水环境污染简称水污染,是指陆地水污染,即由于人类在其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将物质或能量排入陆地水体,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造成水质恶化,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类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水污染的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对渔业的危害;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水污染除了上述危害外,还会影响航运、旅游业的发展,妨碍人们的娱乐、休养、体育活动等对良好环境的享受。 2. 我国水环境保护和防治水污染监督管理体制如何?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3. 试述我国水环境保护标准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1)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2)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4. 我国防治水污染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原则(2)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原则(3)利用资源与维护生态功能相结合原则 5.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强调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答: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制度;水环境质量检测和水污染排放监测制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6.什么是环境噪声污染?其危害性和特点有哪些?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特点:噪声污染是一种感觉性公害;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型污染;噪声污染是一种局部性和多发性公害;噪声污染是一种暂时性的危害;噪声污染是一种其危害性不易评估的公海。危害性:影响人体健康;危害人类财产 7.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如何? 8.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9.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10.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11.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环境法复习重点

第一章 1、环境法的概念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保护法的任务 (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就是防治在生产建设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也称防治“公害”。 “其他公害”则是指防治除前述的污染和危害以外,目前尚未出现而今后可能出现的,或者防治现在已经出现但尚未包括在前述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3、公害及公害的特点 公害:指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使生活环境或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并对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 公害的特点 1.公害是人类正常活动的有害副作用。 2.公害以环境为媒介对不特定人体造成危害 3.公害具有综合性和积累性 4.公害往往同时侵害多种权益 5.公害危及的范围广 6.公害引起的疾病往往难以发现和治疗 4、环境法的适用范围 一、对地域的适用范围 环境保护法对地域的适用范围是指该法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也是一般所的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国家主权所管辖的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的区域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 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三)不同的法律可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二、对人的适用范围 我国环境保护法对人的效力与我国其他法律一样,适用于环境保护法生效 领域内的所有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其中包括自然人、也包括 法人和特殊法人,即国家。 三、环境法的溯及力 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保护法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 力以及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一)生效时间 1.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另行规定生效时间。 (二)失效时间 1.确认与新法相抵触的法律规范失效。 2.经修订的法律中明文规定相应的旧法同时废止。 3.随着新法的颁布施行,旧的相应法律便自行失效。 (三)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效力的问题,如果有 效力,则称为有溯及力,如果没有效力,则称为无溯及力。关于法的溯及力问 题,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则: 1.从旧原则:新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新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溯及力; 3.从轻原则:新法与旧法相比,以对行为人处罚较轻的法作为处罚依据; 4.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 轻时,从新法。 5.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溯及既往,但旧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 时,从旧法。 我国现行法律一般采用新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从旧兼从轻原则。 5、环境法律关系的构成 1 .法律关系的主体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法律关系的 参加者。在我国,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 2 .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 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 担的义务。 3.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 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行为。 (1)物:在环境法律关系中作为权利义务对象的物,是指表现为自然 物的各种环境要素。也就是说这些自然物必须是人们可以影响和控制的、具有 环境功能的自然物。 (2)行为:是指参加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行为所指向的对环境有影 响的各种行为,包括各种与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和管理环境有关的具体行 为和违法行为。以及制定政策、法律和规章等抽象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6、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60页) 环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主要理由 (一)环境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新环境保护法考试试题(精)

南堡油田作业区新环保法宣贯培训考试题 姓名:单位:岗位:分数: 一、填空题 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4、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5、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6、(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7、每年(6月5 日为环境日。 8、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9、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1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12、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 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多选题(错选、漏选、多选均不得分 30分 1、下面关于环境影响评价说法正确的是( (A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B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 (C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D石油勘探开发等特殊行业可以在建设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下面关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说法正确的是( (A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B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C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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