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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账册盘库规范资料

E(H)账册盘库规范资料

关于盘库表格规范的说明:

为了规范各企业提供给海关盘库的资料形式,建立与企业生产实际相关并能够符合海关核销要求的盘库资料,特制定本盘库资料规范。

1、企业在海关下厂盘库时,提供规定格式的盘库表格;

2、企业可以在表格上增加列,但不能减少列;

3、企业可以在表格外空白处添加说明(例如库位等信息);

4、每个表格的具体要求,见对应的表格;

5、表格盖章生效;

6、未在表格中列出的任何形式的保税料件,核销时一律不予承认。

另:名词解释

根据海关总署111号令

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以下简称单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剩余料件,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继续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

残次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包括完成品和未完成品)。

根据署加发〔2009〕172号文

出口加工区的废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产品(包括完成品及未完成品)以及不属于以上任何类别(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的由保税料件产生的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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