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际法复习资料之一--名词解释+解答题

国际法复习资料之一--名词解释+解答题

国际法复习资料之一--名词解释+解答题
国际法复习资料之一--名词解释+解答题

国际法期末复习资料之名词解释?1、国际法编纂:国际法得法典化,即把国际法得原则、规则与制度制定为系统得条文,并且把正在形成得国际法原则、规则与制度以法典得形式做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得发展。

2、国际法上得国家:她指由定居在一定范围得领土之上得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得政府之下组成得社会。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得居民、确定得领土、政府与主权四个要素,国家就是国际法得基本得主体。

3、永中立国:就是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了永久中立义务,从而使其主权受到了特殊限制得国家.

4、国家承认:即对国家得承认,通常就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得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得行为。?

5、政府承认:即对政府得承认,指一国确认她国得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得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得行为。

6、国家继承:国家继承就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得国际关系所负得责任由别国取代。?

7、政府继承:指某一政府代表国家得资格被新政府所取代,亦即国家政府得更迭。?

8、国家责任:国家责任就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负担得国际法律责任。?9、国家责任得执行:国家责任得执行就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得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国所负担得有关义务,其目得与作

10、国家领土:国家领土就是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得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得权利。?

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得地球得特定部分,包括陆地、水域、陆地与水域得上空与底土等部分.?11、领陆:就是国家疆域以内得全部陆地,包括大陆与岛屿。领陆就是一个国家领土中最基本得组成部分,领陆得其她部分都就是附属于领陆而存在得,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领陆得国

12、领水:领水就是国家陆地疆域以内得水域(称内陆水)与与陆地疆界邻接得一带家。?

海域。

14、先占:亦称占领,就是13、领空:领空就是国家领陆与领水以上一定高度得空气空间。?

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得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得主权得行为。先占得主体就是国家,客体就是不属于任何国家得土地,即无主地。

15、时效:国家占有她国得部分领土,经过长期与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得主权。16、租借:就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用于条约规定得目得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得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回。?17、国际地役:就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得对其领土主权得特殊限制,其目得就是为了满足别国得需求或者为别国得利益服务。国际地役得主体就是国家,客体就是国家得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得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作为国际地役得客体。

18、国家边界:国家边界就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得界限,就是划分一国领土与她国领土,一国领土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与外层空间得界线。

19、边境制度:边境也称边境地区,就是指边界线两边得一定区域。边境制度就是为保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界线与便利当地居民得生活,国家在边境地区建立得有关维护界标、利用界水、边境居民往来等有关得制度。

20、海洋法:国际社会把海洋划分成各种不同得海域,确定她们得法律地位以及关于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航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研究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得原则,规则与制度,总称海洋法。

21、内水:以《海洋法公约》得规定,就是指除群岛国得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得海域。包括领海基线以内得海湾、海峡、海港以及其她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得海域,亦称内海水。?22、领海:沿海国得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得一带海域,成为领海.按照海洋法公约得规定,领海得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23、毗连区:就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与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得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得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得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24、公海:公海就是指不包括在国家得

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内得全部海域。

25、登临权:就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得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得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得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与检查得权

26、紧追权:就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与规章时,利。?

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与交付审判得权利。

27、非法劫持航空得犯罪行为:依照《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得犯罪行得规定:凡在飞行中得航空器内得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它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

28、器,或这类行为得任何未遂行为,或就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得共犯即为犯有罪行。?

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就是指在其境内发现被指称得犯罪嫌疑人得缔约国,如不将此人引渡,则不论罪行就是否在其境内发生,应无例外得将此案件提交其主管机关以便起诉。该机关应按照本国法律以对待任何严重性质得普通罪行案件得同样方式做出决定。?29、国籍:国籍就是指个人(自然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得成员而隶属于该国得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家得主要作用就是在有关个人与特定得国家之间建立一种特别而稳固得法律联系.?30、国籍得抵触:国籍得抵触又

31、国民待称国籍冲突,就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得法律状态。?

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就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得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得待遇。这一原则得目得就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得地位,既不享有特

32、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就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权,也不受到歧视. ?

惠国)得国民得待遇不低于她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得国民得待遇。其目得就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得地位.

33、互惠待遇原则:互惠待遇原则就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得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得就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与利

34、外交保护: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

外得本国国民得合法利益进行得保护。外交保护就是国家得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得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35、引渡:引渡通常就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得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得行为,现代引渡制度就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得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与制裁犯罪得重要保障。?36、庇护:庇护就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得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得行为。国家对外国人得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庇护,但不排除条约规定得域外庇护。?37、国际人权法(狭义):狭义得国际人权法仅指在与平时期促进与保证人得基本权利与自由得普遍尊重与实现得国际法原则、规则与规章、制度,即平时国际人权法。?38、个人人权:个人人权就是指以其自身名义享有得权利,其中包括属于某一种族、宗教、或语言少数群体或者其她某一社会组织或团

39、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就是指某一群体、团体、体(如工会)得成员以其个人名义享有得权利。?

组织、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得权利,其中包括某一民族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得“民族自决权",也包括某一种族、民族、宗教、或语言群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得权利,还可以包括诸如工会与宗教团体等其她社会组织、团体或其成员以集体名义享有得权利。

40、外交团:外交团就是由驻在一国得各国外交使节全体组成得团体。外交团得主要作用在礼仪方面、她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

41、条约得加入:条约得加入就是指未参加议定约文或虽参加议定约文而未签署条约得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成为条约当事方得一种方式.条约得加入多用于开放性多边条约。?42、条约得保留:就是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得单方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如何,其目得在于摈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得法律效果.

43、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法就是用于制约与调整国际组织得建立、法律地位、内部活动以及

有关法律问题得所有法律原则、规则与制度得总称。

44、维持与平行动:维持与平行动就是由联合国建立得在冲突地区帮助维持或恢复与平得,有军事人员参加得,但无强制力得行动,包括派遣军事观察团与维持与平部队两种形式。

45、区域性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就是指某特定区域内得国家或不属于该地域但以维持区域性利益为目得得国家组成得国际组织。

46、国际争端:国际争端就是国际法得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得论点得分歧,法律上得

47、斡旋:斡旋就是指由第三方为见解或利益得矛盾对立,国际争端主要就是国家之间得争端。?

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她们接触与谈判得便利条件,提出自己得建议或转达各方得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业以停止得谈判。

48、调查:调查就是根据争端当事国得协议组成国际调查委员会,协助当事国解决因事实问题引起得争端得方法。

49、与解:又称调解,就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得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得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得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

50、仲裁:仲裁又称公断,就是指当国家发生争端时,经各当事国同意,将争端交付给她们自己选任得仲裁人处理,并相互约定服从其裁决.她就是解决国际争端得法律方法之一.?51、司法解决:就是与平解决国际争端得法律方法之一,她就是指当事国将争端提交给一个已事先成立得、由独

52、立法官组成得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根据国际法对争端当事国做出具有法律拘束力得判决。?战争法:在战争中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得原则、规则与制度.

53、战时中立:战时中立就是指国家在交战国之间保持一种不偏不倚得法律地位.战时中立国不

54、战争犯罪:战争仅不参加交战国得作战与敌对行为,而且也不支持或援助交战国任何一方。?

犯罪就是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与惯例得行为。战争犯罪主要包括破坏与平罪、战争罪与反人类罪.

55、战俘:就是指在战争中或非战争得武装冲突只落于敌方权力支配下得合法交战者。?

56、大陆架:就是指沿海国得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得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得海底区域得海床与底土。大陆架得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得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得可延长到200海里,但

57、情势变迁:就是指缔结条约以不得超过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后,缔约时得情况变生了当事国不能预见得根本变化,当事国可以终止或退出条约。情势变迁原则源自私法上得情势不变条款。

58、其她

国际法:国际法得效力根据:威斯特法利亚公会:《战争与与平法》:国际法渊源:国际法编纂: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优先说:国际法主体:国际法编纂: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国家主权:队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国家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国际法主体:永久中立国:主权豁免:国际法上得承认:国际法上得继承:

国家继承:国家财产继承:继承得实际生存原则:政府继承:国际法律责任:国际不当行为:国际损害责任:国籍:外国人:国民待遇:外交保护:卡尔沃条款:

引渡:庇护:广义上得难民:海洋法:领海基线:海域:正常基线:直线基线:

?国际法期末复习资料之名词解释(补充版)

1、国际习惯:就是指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由物质要素与心理要素两个方面构成,就是国际法得主要渊源之一。

2、一般法律原则:就是指文明各国所承认得一般法律原则。

3、报复:就是指一国采取得针对她国违法行为得对等反措施,就是一种解决国际争端得方式。4、特别使团:就是指一个国家经过另一个国家得同意或邀请,派往该国就特定问题进行谈判或完成其她具体任务得临时使团,它就是为了完成双边关系中某种特定得任务得代表团。

5、否决权:就是指安理会对于非程序性事项得决议,应以9个理事国得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得同意票表决之。即常任理事国享有否决权.

6、国家主权豁免:就是指非经一国同意,该国得国家行为与财产不得在外国法院被诉,该国在外国得财产也不得被扣押或强制执行.

7、用于国际航行海峡得过境通过制:就是指用于国际航行得海峡,所有船舶与飞机均享有过境通行权,即为继续不停与迅速过境得目得而行使航行与飞越自由。

8、领海基线:就是指陆地与海洋得分界线,也就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宽度得起算线.分为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

9、条约得解释:就是指对于条约得具体规定得真实含义按照一定得规则所进行得说明。

10、难民:就是指因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见解,而有恐惧被迫害得充分理由,置身在原籍国领域外不愿或不能返回原籍国或受该国保护得人。

11、强行法:强行法得概念起源于国内法,在国际法理论中作为衡量条约就是否有效得强行法得要领很早就存在了。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得有关规定,国际强行法一般具备四个特征:一就是属于一般国际规范;二就是必须为国际社会全体接受;三就是公认为不许损抑;四就是只有新得强行法规范方得对其进行修改.

12、无害通过权:就是指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在不损害沿海与平、良好秩序与安全得前提下,均享有自由通过她国领海得权利。

13、国际法主体:就是指国际法上得国际关系得当事者,即直接拥有国家法上得权利与义务得法律人格者。

14、全权证书:就是指国家主管机关签发得指明一人或数人具有完成关于条约得某些或者全部行为得权利得正式文件。

国际海底区域:就是《海洋法公约》新创设得一个概念,就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得海床与洋底及其底土,亦即各国大陆架以外得整个海底区域。

15、国家主权:就是国家对内最高得与对外独立得权力,对内最高权就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得一切人、物与事由属地最高权与对其本国人民得属人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就是指国家在民族关系中独立进行国家活动得权力,不受任何其她权力得管辖与支配。国家主权也并非绝对得、毫无限制得,它就是受国际法约束得。

16、公海自由:《海洋法公约》规定得公海自由包括: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与管道得自由、建造国际法所容许得人工岛屿与其她设施得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得自由。

国际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国际法: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2.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和使国际法的规范具有合法性的 法律形式。它的渊源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其中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一般法律原则是补充渊源。还有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是辅助性资料。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是重要渊源。3.国际法的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法的规则以类似法典的形式使之明确化 和系统化。严格来说,是指对现有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明确化和系统化;广义上说,还包括对正在形成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明确化和系统化,即国际法的逐渐发展。 4.国际法的主体:即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指能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并依国际法直 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行为者 5.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并构成国际 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 6.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并构成国际法 基础的法律原则。 7.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 和平共处,这是现在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8.独立权:是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外理本国事务而不受外来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9.平等权: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而不问其大小强弱,也不问其社会制度的性质和 发展水平如何 10.自卫权:是指国家以武力反击外来武力攻击的权利。 11.管辖权:是指国家国家依据国家,对其领域内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其在 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权的权利。 12.单一国:又称单一制国家,是指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单一国拥有统一代表国家处理 对内对外事务的中央机关和在该中央机关领导下行使地方性职权的地方机关。在单一制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13.联邦是由两个以上的成员邦(国或州)组成的国家,即联邦国 14.国家承认:是指一个既存国家确认特定领土范围内居民已组成一个国家并具有国际法上 的人格,同时表示愿意与其交往。 15.国家豁免:又称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管辖豁免或国家司法豁免,通常指国家及其财产不 受他国管辖的特权。 16.国家继承:是指一国丧失其国际法律资格或者丧失一部分领土时,它在国际法上的权利 和义务转移给他国(一国或数国)的情况。 17.政府继承:是指因革命或者政导致政权更迭,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由新政 府取代。与国家继承政府承认:只是对既存国家内部通过政变或革命所产生的新政府的承认。 18.对交战团体的承认:是指其他国家将一国内战中反抗政府的一方承认为享有 国际法上交战者资格的叛乱团体的行为。 19.对叛乱团体的承认:是指其他国家将一国内反抗政府的叛乱者承认为叛乱团 体的行为。 20.明示承认:是一种直接的、明文表示的承认。

古典文献学复习题及答案(名词解释和问答)

古典文献学复习参考题 (仅为名词、问答两种,不含填空、断句标点、文献翻译等) 第一章文献与文献学 文献:原指典籍与贤者,后专指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资料。今为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统称,即用文字、图像、符号、声频、视频等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各种载体。 第二章古典文献的载体 甲骨文:甲,龟甲;骨,兽骨。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的古典文献与系统文字。因其最初出土于殷墟,又称“殷墟书契”或“殷墟卜辞”。其内容为殷商时代王室占卜的相关记事。由金石收藏家王懿荣偶然发现,后刘鹗选择其收集甲骨中字迹完好者印成《铁云藏龟》,成为第一部著录甲骨文的专书。 甲骨四堂:罗振玉、王国维、董作宾、郭沫若四位研究甲骨文学者的合称。罗号雪堂,王号观堂,董字彦堂,郭笔名鼎堂,王子展教授评价早期甲骨学家时提出“甲骨四堂,郭董罗王”,后为学界广泛接受。 金石:金,指青铜器。铸于青铜器上的文字即金文,与石刻文字合称金石文字。金文,又称铭文、铭辞、钟鼎文。石刻文字极为丰富,主要分为三种:碣、碑、摩崖。金石研究至宋代形成专门之学“金石学”。有吕大临《考古图》,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等。 熹平石经:著名石刻文字。汉灵帝熹平四年(175)蔡邕受命用隶书把《周易》、《尚书》等七部经书写在石版上,立于首都太学门外,作为经书的标准本颁行天下。史称熹平石经、一字石经。 正始石经:曹魏正始年间用古文、篆书、隶书三种字体,刻了《尚书》、《春秋》两部书,称为正始石经,又称三体石经。 简牍:竹简木牍合称简牍,古代的一种文献载体。将竹剖开单支竹片为“简”,连缀后为“策(册)”,多以帛或丝连缀。简牍出现于殷商,主要使用于战国至汉、晋时期。东晋以后,基本为纸张取代。 汗青:制作竹简的工艺。竹简剖开成片后,为防蛀和便于书写,需用火烤干其水分,谓之“杀青”,亦称“汗青” 孔壁书:西汉景帝末年拆毁孔子旧宅发现的一批逃避秦火的古文经典竹简书。包括《尚书》、《礼记》、《论语》和《孝经》等,史称“孔壁书”。 汲冢书:西晋太康年间,河南汲郡人不准盗掘战国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凡书75篇,10万余言。史称“汲冢书”。后整理得《竹书纪年》、《穆天子传》等。 第三章古典文献的积聚与散佚 汲古阁:明末常熟人毛晋私家藏书阁,藏书达48000册,多宋元善本。毛氏既藏书又刻书,汲古阁刻书为古今私家刻书之冠,刻有《十七史》、《十三经》、《六十种曲》等。

国际法名词解释

第一章导论 ★1、国际法:是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主要高速国家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2、国际习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实践逐渐形成惯例,惯例经过一段时期的前后一致的反复实践,被各国认为具有拘束力,即成为国际习惯。 6、一般法制原则:指各个法律体系所共同采用的原则。如时效、善意等。 ★10、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应是国家之间的协议。 ★11、契约性条约:专为缔约国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条约。 ★12、造法性条约:专为确立或修改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条约。 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的一切效力范围,构成国际法基础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法律原则。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各平共处。是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 ★3、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也是国家本身所固有的属性。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是不可侵害的、不可让与的,是国家统治的权力,它具体体现为国家对内的最高权和对外的独立权 ★4、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国家原则 ★5、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6、不干涉内政原则 ★7、国际合作原则 ★8、民族自决原则 ★9、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第三章国际法的主体 ★1、国际法主体: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2、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指国家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处于一种主要的基本的地位。 ★12、国家的独立权 ★13、国家的平等权 ★14、国家的自卫权 ★15、管辖权 ★16、领域管辖:又称属地管辖,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 ★17、国籍管辖:又称属人优越权,指国家对一切在国内和国外的本国人,有行使管辖的权利。 ★18、保护性管辖: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行使管辖的权利。 ★19、普遍管辖: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普遍地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人类的利益的某些特定的国际犯罪行为,各国均有权实行管辖。如贩毒、奴隶贩买等。 ★20、承认:是指既存国家以一定的方式对新的国家或政策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21、承认的宣告说:认为承认只是对新国家这一既成事实的宣告,并不具有创设国际不主体的作用。该说现已获普遍支持,其代表人物有里维尔、布赖尔利等。 22、承认的构成说:认为新国家只有经过承认,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此说盛行于19世纪的欧洲,代表人物有奥本海,斯特鲁普等。 ★23、国家承认,是对新国家的承认,分为四种,即合并、分离、分立、独立 ★25、政府承认:指对新政府的承认,即承认新政府为国家的正式代表,并表明愿意同它发生或继续保护正常关系。 ★26、有效统治原则:指新政府必须能在其控制下的领土上有效地行使权力的条件下,各国才能予以承认。★28、法律上的承认:又称正式承认,指承认国给予新国家或新政府以一种完全的、永久的正式承认。这种承认表示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建立全面的正式关系,而且是永久的、不可撤销的。 ★29、国际法上的继承:指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到另一个承爱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30、国家继承: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而引起一国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另一国家的法律关系。 ★36、政府继承:指由于革命或政变而引起的政权更迭,旧政权的权利和义务为新政权所取代。 第四章国际法上的居民

临床诊断学名词解释和问答题(归纳版)

第三章 三、名词解释 1、问诊:是医师通过对患者或有关人员的系统询问而获取病史资料的过程,又称为病史采集。 2、主诉:为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痛苦或最明显的症状或体征,也就是本次就诊最主要的原因 3、现病史:是病史的主体部分,它记述患者患病后的全过程,即发生、发展、演变和诊治经过。 四、简答题 1、问诊包括哪些容: 问诊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史、家族史。 2、试述问诊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 ⑴.从礼节性的交谈开始。 ⑵.问诊一般由主诉开始,逐步深入进行有目的、有层次、有顺序的询问。 ⑶.避免暗示性提问和逼问。 ⑷.避免重复提问。 ⑸.避免使用有特定意义的医学术语。 ⑹.注意及时核实患者述中不确切或有疑问的情况。 第二篇体格检查 第一章基本检查法 三、名词解释 1、视诊:是以视觉来观察患者全身或局部表现的诊断方法。 2、触诊:是应用触觉来判断某一器官特征的一种诊法。 3、叩诊:是用手指来叩击身体表面某部表面使之震动而产生音响,经传导至其下的组织器官,然后反射回来,被检查者的触觉和听觉所接收,根据振动和音响的特点可判断被检查部位的脏器有无异常。 4、听诊:是以听觉听取发自机体各部的声音并判断其正常与否的一种诊断技术。 5、嗅诊:是以嗅觉来判断发自患者的异常气味与疾病之间关系的方法。 6、清音:是音响较强,振动持续时间较长的音响。是正常肺部的叩诊音。揭示肺组织的弹性,含气量,致密度正常。 7、过清音:是介于鼓音与清音之间的一种音响、音调较清音低,音响较清音强,极易听及。 8、鼓音:其音响较清音强,振动持续时间亦较长,在叩击含有大量气体的空腔器官时出现。 四、简答题 1、简述触诊的正确方法及临床意义。 触诊分浅部触诊法和深部触诊法,浅部触诊法适用于体表浅在病变、关节、软组织以及浅部的动脉、静脉、神经、阴囊和精索等。深部触诊法用于诊察腹脏器大小和腹部异常包块等病变。

药理学名词解释和简答题(已整理)

A安慰剂:指由本身无特殊药理活性的中性物质产生的似药制剂 B半衰期: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或效应下降一半所需的时间。是决定临床给药间隔时间的依据表 B不良反应:一些与治疗无关的会引起对病人不利的反应。 B变态反应(Allergy):机体受药物刺激发生异常的免疫反应,而引起生理功能障碍或组织损伤。 B半数致死量(LD50或LC50):引起50%动物死亡的剂量 B半数中毒量(TD50或TC50):引起50%的动物产生毒性反应剂量 B半数有效量(EC50或ED50):引起50%阳性反应或50%最大效应的量 B部分激动药(Partial agonist):高亲和力+弱内在活性0% < a < 100% B被动转运:药物分子只能由浓度高的一侧扩散到浓度低的一侧,其转运速度与膜两侧的药物浓度差(浓度梯度)成正比。 B半合成抗生素:对天然抗生素进行结构改造后获得的,如头孢菌素。 C成瘾性麻药用药时产生欣快感,停药时出现严重生理机能混乱 D对因治疗(治本):针对病因治疗。 D对症治疗(治标):用药改善疾病症状,但不能消除病因。 D毒性作用;指在药物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的时机发生的危害性反应,较严重,但是可以预知,也是可以避免的一种不良反应。 F反跳现象:长时间使用某种药物治疗疾病,在症状基本控制或临床治愈后突然停药,由此造成的疾病逆转叫药物“反跳”现象 F副作用:用治疗量药物后出现的与治疗无关的不适反应。 F分布:药物吸收后从血循环到达作用、储存、代谢、排泄等部位的过程 F.防突变浓度(MPC):抗菌药物防止细菌选择第一步耐药突变的最低浓度 G肝肠循环:许多药物经肝脏排入胆汁,由胆汁流入肠腔,在肠腔内又被重吸收,可形成肝肠循环 G观分布容积:指理论上药物均匀分布所需容积。 G肝药酶:肝微粒体的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是促使药物生物转化的主要酶系统。 H后遗效应:停药后血药浓度虽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但仍残存的生物效应。 H活化:由无活性或活性较低的药物转变成有活性或活性较强的药物 H化学治疗(简称化疗):是指用化学药物抑制或杀灭机体内的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细菌、螺旋体、真菌)、寄生虫及自身内部的入侵者——恶性肿瘤细胞,消除或缓解由它们所引起的疾病。 H化疗指数:LD50/ED50或LD5/ED95。(即动物半数致死量与半数有效量之比,即LD50/ED50的比值来表示或以安全指数即最小中毒量与最大治疗量之比,即LD5/ED95来评价) J局部作用:无需药物吸收而在用药部位发挥的直接作用 J急性毒性:因服用剂量过大而立即发生的毒性作用。 J继发性反应:由于药物治疗作用引起的不良效果。 J精神依赖性:用药后产生愉快满足的感觉,使用药者在精神上渴望周期性或连续用药,以达到舒适感 J菌群交替症: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后,使敏感细菌受到抑制,不敏感细菌乘机在体内大量繁殖,造成二重感染。J竞争性拮抗剂:受体与药物结合具可逆性;非竞争性拮抗剂:受体与药物结合不具可逆性 K抗菌药:能抑制或杀灭细菌,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菌性感染的药物。 K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是指由生物包括为微生物(如细菌、真菌、放线菌)、植物和动物在内,在其生命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能在低微浓度下有选择地抑制或影响其他生物功能的有机物质——抗生素及由人工半合成、全合成的一类化学药物的总称。 K抗生素:某些微生物产生的代谢物质,对另一些微生物有抑制或杀灭作用。 K抗药性:在化学治疗中,病原体或肿瘤细胞对药物的敏感性降低 K抗菌谱:指药物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X围. K抗菌活性:指药物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能力

国际法名词解释

国际法名词解释汇总 一、国际公法名词解释 1.Archipelagic sea lane passage群岛海道通过 baseline直线基线 economic zone专署经济区 clause 5.jus cogens强行法 7.neutralized states中立国 p.77/ sector principle扇形原则 9.attaches附属国/添附 10.natural prolongation principles自然延长原则 11.pacta sunt servanda约定必须遵守批 of effectiveness有效原则 13.par in parem non habet jurisdictionem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14.accretion添附 sanguinis血统主义 sic stantibus 17.retortion报复 18.extra territorial asylum领事庇护、域外庇护 19.a delict jure genetium 20.treaty-contracts 21.international comity国际法院 22.Drago Doctrine 23.trust territories 24.cession割让 26.signature ad referendum暂签 shelf大陆架 Congress维斯特法利亚国会/立法会 29.Diplomatic Corps外交团 legation premises使馆(外交人员的经营场所) 31.nuncios 32.the peaceful co-existence principle和平共处原则 34.Full Power全权证书 35.change's daffaires 36.exequatur 37.letter of Credence国书 ;LiHaopei;ShiJiuyong;He Qizhi;Zhaolihai 39.Caonnally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7239327.html,w-making contract造法性条约 41.Super-national Law超国法 42.the right of collective self-defence集体自卫权 43.jus non scriptum 44.the nation's penal obligation国家刑事责任 Usage/ International Custom国际习惯/国际惯例 46.Instant International Customary Law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1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1

四名词解释: 1.原语:它是由若干条机器指令所构成,用以完成特定功能的一段程序,为保证其操作的正确性,它应当是原子操作,即原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操作。 2.设备独立性:指用户设备独立于所使用的具体物理设备。即在用户程序中要执行I/O操作时,只需用逻辑设备名提出I/O请求,而不必局限于某特定的物理设备。 3.文件的逻辑结构:又称为文件逻辑组织,是指从用户观点看到的文件组织形式。它可分为两类:记录式文件结构,由若干相关的记录构成;流式文件结构,由字符流构成。 4.树形结构目录:利用树形结构的形式,描述各目录之间的关系。上级目录与相邻下级目录的关系是1对n。树形结构目录能够较好地满足用户和系统的要求。 5.操作系统:操作系统是控制和管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资源,合理地组织计算机的工作流程,以及方便用户的程序的集合。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处理机管理、内存管理、I/O设备管理、文件管理和用户接口。 6.位示图:它是利用一个向量来描述自由块使用情况的一张表。表中的每个元素表示一个盘块的使用情况,0表示该块为空闲块,1表示已分配。 7.置换策略:虚拟式存储管理中的一种策略。用于确定应选择内存中的哪一页(段) 换出到磁盘对换区,以便腾出内存。通常采用的置换算法都是基于把那些在最近的将来,最少可能被访问的页(段)从内存换出到盘上。 8.用户接口:操作系统提供给用户和编程人员的界面和接口。包括程序接口、命令行方式和图形用户界面。 9.死锁:指多个进程因竞争资源二造成的一种僵局,若无外力的作用,这些进程将永远不能再向前推进。 10.文件系统:OS中负责管理和存取文件信息的软件机构。负责文件的建立,撤消,存入,续写,修 改和复制,还负责完成对文件的按名存取和进行存取控制。 11.进程:进程是程序在一个数据集合上的运行过程,是系统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的一个独立的基本 单位。 12.wait(s)原语 wait(s) :Begin Lock out interrupts; s = s – 1; If s < 0 then Begin Status(q) = blocked; Insert(WL, q); Unlock interrupts; Scheduler;

药理学名词解释与问答题(题库)

名词解释与问答题 解释下列名词: 药理学、药动学、药效学、新药、药物体内过程、吸收、首过消除、酶诱导和抑制、肝肠循环、t1/2、生物利用度、一级消除动力学、量效关系、效能、效价强度、治疗指数、LD50、受体激动药、受体拮抗药、受体调节、耐受性、耐药性、依赖性,肾上腺素作用的反转、化学治疗与化疗药物、抗生素、抗菌谱、MIC、MBC、化疗指数、抗菌后效应、二重感染 1.试述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后,结合型药物的药理作用特点。 2.弱酸(碱)性药物中毒时,如何加强尿液中药物的排泄?并说明其作 用机制。 3.何为药物不良反应,解释药物不良反应的主要类型,并举例说明。 4.试述pilocarpine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 5.试述neostigmine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 6.试述atropine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7.有机磷酸酯类中、重度中毒时用哪些药物解救?试述其解毒机制。 8.简述山莨菪碱(anisodamine)的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 9.试述东莨菪碱(scopolamine)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 10.试比较筒箭毒碱(tubocurarine)和琥珀胆碱(succinylcholine)肌松 作用的特点,及药物过量的抢救原则。 1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有哪些类型?各举一代表药。 12.比较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和多巴胺药理作用、临 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13.试述α受体阻断药phentolamine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何为肾上腺 素作用的反转? 14.试述β受体阻断药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和不良反应。 15.试述diazepam的作用机制、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 16.试述常用抗癫痫药物的临床选用。 17.抗帕金森病和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的分类及代表药物。 18.试述chlorpromazine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 19.Morphine的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有哪些? 20.试述静脉注射morphine治疗心源性哮喘的药理依据。 21.Morphine急性中毒特征是什么?如何解救?长期应用可致什么不良 后果? 22.试述哌替啶的作用和用途 23.临床常用解热镇痛抗炎药有那些?试述其作用特点。 24.试述aspirin的作用、机制、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 25.Aspirin用于血栓栓塞性疾病时应如何选用剂量?试述其作用机制?

国际法名词解释

By 俞振翰 几点说明: 1.本资料综合金哲老师课件、师兄师姐往年的复习资料等整理而成,是目前国际法名词解释中最完整的版本。 2.本资料覆盖率高达99.5%,个别过于简单的条目没有涵盖在里面。但至少在突击的时候翻过一遍书或上课听过课的同学不会有问题。 3.加粗体字部分是金哲老师课件中没有的或者不完善的名词解释,至于其中人权和国际刑法的部分看看就好,应该不会考。。。 4.纯为攒RP而发,祝各位好运。 国际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概述 国际法: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原则和制度的总体。除了国家以外,政府间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而个人在某些领域内、一定条件下可以享有国际法所给予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节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该和约是近代国际法17世纪从欧洲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为结束“三十年战争”所签订。初步确立了领土主权和主权平等的原则,对近代国际法学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国际联盟:第一个普遍的国际政治组织。基本宗旨是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 《巴黎非战公约》:1928年签订。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地废弃了战争的合法性。 第三节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即国际人格者,是指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当事者,即直接拥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而个人在某些领域内、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主体。 第四节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产生、出现、得以确立并获得法律效力的地方或事实。而其历史渊源是国际法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事实。国际法渊源包括条约、国际习惯及文明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条约: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根据国际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生物化学名词解释和问答重点

名词解释 1)蛋白质变性:在某些物理或化学因素作用下,蛋白质的空间结构受到破坏,从而导致其 理化性质的改变和生物活性的丧失,称蛋白质变性。 2)蛋白质的一级结构:在蛋白质分子中,从N-端至C-端的氨基酸排列顺序及其连接方式 称为蛋白质的一级结构。 3)核苷酸:核苷或脱氧核苷中的戊糖的羟基与磷酸脱水后形成磷脂键,构成核苷酸或脱氧 核苷酸。 4)DNA的一级结构:指DNA分子中脱氧核苷酸从5’-末端到3’-末端的排列顺序。 5)维生素:一类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所需的必需营养素,是人体内不能合成或合成量甚 少,必须有食物供给的一类低分子有机化合物。 6)全酶:结合酶由蛋白质部分组成,前者称为酶蛋白,后者称为辅助因子,酶蛋白和辅助 因子结合后形成的复合物称为全酶。 7)酶的活性中心:酶分子中的必需基团在其一级结构上可能相差甚远,但肽链经过盘绕、 折叠形成空间结构,这些基团可彼此靠近,形成具有特定空间结构的区域,能与底物分子特异结合并催化底物转换为产物,这一区域称为酶的活性中心。 8)竞争性抑制作用:竞争性抑制剂(Ι)与酶的底物结构相似,可与底物分子竞争酶的活 性中心,从而阻碍酶与底物结合形成中间产物,这种抑制作用称为竞争性抑制作用。9)生物氧化:有机化合物在体内进行一系列氧化分解,最终生成CO2和H2O并释放能量的过 程称为生物氧化。 10)氧化磷酸化:代谢物脱下氢,经线粒体氧化呼吸链电子传递释放能量,偶联驱动ADT磷 酸化生成ATP的过程,称为氧化磷酸化。 11)底物水平磷酸化:在底物被氧化的过程中,底物分子内部能量重新分布产生高能磷酸键 (或高能硫酯键),由此高能键提供能量使ADP(或GDP)磷酸化生成ATP(或GTP)的过程称为底物水平磷酸化。此过程与呼吸链的作用无关,以底物水平磷酸化方式只产生少量ATP。 12)呼吸链:物质代谢过程中脱下成对氢原子(2H)通过多种酶和辅酶所催化的连锁反应逐 步传递,最终与氢结合生成水,同时释放能量,这个过程在细胞线粒体进行,与细胞呼吸有关,故将此传递链称为呼吸链。 13)无氧氧化:葡萄糖或糖原在无氧条件下分解成乳酸的过程,又称糖酵解。 14)有氧氧化:葡萄糖或糖原在有氧条件下彻底氧化分解成CO2和H2O释放大量能量的过程 15)糖异生:由非糖物质转变为葡萄糖或糖原的过程叫糖异生作用。 16)三羧酸循环:线在粒体中,乙酰CoA首先与草酰乙酸缩合生成柠檬酸,然后经过一系列 的代谢反应,乙酰基被氧化分解,而草酰乙酸再生的循环反应过程。这一循环反应过程又称为柠檬酸循环或Krebs循环。 17)酮体:脂肪酸在肝细胞中β-氧化生成的乙酰CoA大部分缩合生成乙酰乙酸,β-羟丁酸, 和酮体,这三种物质统称为酮体。 18)必需脂肪酸:为人体生长所必需但有不能自身合成,必须从事物中摄取的脂肪酸。在脂 肪中有三种脂肪酸是人体所必需的,即亚油酸,亚麻酸,花生四烯酸。 19)脂肪酸的β-氧化:脂肪酸的β-氧化作用是脂肪酸在一系列酶的作用下,在α碳原子和 β碳原子之间断裂,β碳原子氧化成羧基生成含2个碳原子的乙酰CoA 和比原来少2 个碳原子的脂肪酸。 20)血桨脂蛋白:指哺乳动物血浆(尤其是人)中的脂-蛋白质复合物。血浆脂蛋白可以把脂 类(三酰甘油、磷脂、胆固醇)从一个器官运输到另一个器官。 21)必需氨基酸:人体内有8种氨基酸不能合成,这些体内需要而又不能自身合成,必须有

药理名词解释与大题参考

一名词解释 1 药理学:研究药物与生物体之间相互作用规律及机制的科学。 2 药效学:研究药物对机体作用,包括药物作用,作用机制,临床应用,不良反应。 3 药动学:研究机体对药物作用,包括药物在机体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过程。 4 半衰期:指血药浓度下降到一半所需要的时间。 5肝肠循环:是指某些药物经肝脏转化为极性较大的代谢产物并自胆汁排出后,又在小肠中被相应的水解酶转化成原型药物,再被小肠重新吸收进入体循环的过程。 6 生物利用度:指血管外给药时,药物吸收进入血液循环的相对数量。 7 反跳现象:长期使用受体阻断药后突然停药,引起疾病的恶化或复发,可能是受体向上调节所致。 8 二重感染:长期大剂量应用广谱抗生素,敏感菌被抑制,破坏了体内正常菌群生态平衡,致使一些抗药菌和真菌乘机繁殖,造成的再次感染,又称菌群交替症。 9 不良反应:指不适合用药目的而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 10 耐药性:病原体及肿瘤细胞等对化学治疗药物敏感性降低。 11 耐受性:连续用药后机体对药物的反应强度递减,增加剂量才可以保持药效不减。 12 后遗效应: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物效应。 13 肝药酶诱导剂:能诱导肝药酶的活性,加速自身或其它药物的代谢,使药物效应减弱。 14 肝药酶抑制剂:能抑制肝药酶的活性,降低其它药物的代谢,使药物的效应增强,甚至引起毒性反应。 15 药物效应:药物作用的结果,机体反应的表现,对不同脏器有选择性。 16 首关效应:指口服给药后,部分药物在胃肠道,肠粘膜和肝脏被代谢灭活,使进入体循环的药量减少的现象。 17成瘾性:病人对麻醉药品产生了生理、心理的依赖,一旦停药后,出现严重的生理机能混乱,如停药吗啡后病人出现严重的戒断症状。 18 受体激动剂:与受体有较强的亲和力,有较强的内在活性物质。 19 受体拮抗剂:与受体有较强的亲和力,而无内在活性的药物。 20 肾上腺素升压作用的翻转:给药后迅速出现明显的升压作用,而后出现微弱的降压作用。若事先给有α受体阻滞作用的药物(若氯丙嗪)再给肾上腺素,此时由于β2受体作用占优势,使升压转为降压。 21 抗菌谱:指抗菌药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范围。 22 抗菌活性:指药物抑制或杀灭病原菌的能力。 23 化学治疗:是指用化学药物抑制或杀灭机体内的病原体微生物、寄生虫及恶性肿瘤细胞的治疗手段。 24抗病原微生物:是对病原微生物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用于防治感染性疾病的一类化疗药物的总称。 25抗菌药:是指能抑制或杀灭细菌,用于防治细菌性感染的药物,包括由一些微生物(如细菌、真菌、放线菌等)所产生的天然抗生素和人工合成、半合成药物。 26抗生素:是某些微生物产生的代谢物质,对另一些微生物有抑制和杀灭作用。 27杀菌药:不仅能抑制病原菌生长繁殖而且能杀灭病原菌的药物 28抑菌药:能抑制病原菌生长繁殖的药物 29最低抑菌浓度:(MIC)体外抗菌实验中,抑制供试细菌生长的抗菌药物的最低浓度。 30最低杀菌浓度:(MBC)体外抗菌实验中,杀灭供试细菌生长的抗菌药物的最低浓度。 31抗菌后效应:(PAE)指细菌与抗菌药物短暂接触后,在抗菌药物被清除情况下细菌生长仍受抑制的现象。

国际法名词解释

International Custom国际习惯 指经接受成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惯例或做法。由两个因素构成: ①客观因素:是各国的重复类似行为,是“常例”; ②主观因素:是被各国认为有法律约束力,是“法律确信”。 Opinio Juris法律确信 是惯例形成习惯的一种心理因素,指各国认为该惯例是国际法所必要的,因而相约共同接受其约束,承认其具有法律拘束力。 Jus Gentium, the law of nation万民法★★★ 2002 ①古代罗马法有市民法和万民法之分。市民法(jus civile)适用于罗马市民之间,而万民法即“各民族的法”,是罗马帝国时期调整罗马市民和外国人之间以及外国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是现代国际法和国际私法的早期渊源; ②万民法并不是国际法,只是有涉外因素,即涉及外国人的罗马法律,而且属于私法性质;③但是,后来万民法被理解为所有与罗马有交往关系的国家所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与以自然为依据的自然法相区别; ④格老秀斯继续维持了市民法和万民法的分类,1625年,在其著作《战争与和平法》中他所称的万民法是指其拘束力来自所有或许多国家的意志的法律,此时的万民法已不是原来罗马国内法意义上的万民法,而是国际法。 The Peace of Westphalia威斯特伐利亚和会2004,2008 是1643-1648年间为结束17世纪欧洲三十年战争所召开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以及签订的一系列和约的总称。主要调整了哈布斯堡王室和法国、瑞典及神圣罗马帝国内等诸侯邦国之间的关系,确立了法国欧洲霸主地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国际关系史上一个划时代的事件,标志着国际法发展的新阶段,为近代国际法形成奠定了基础。意义: ①威斯特伐利亚公会承认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许多邦国为独立主权国家,罗马帝国所体现“世界国家”观念被主权国家观念替代,国际法与神权脱离; ②和约开创了以多边会议方式解决争端的国际先例,要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③确立了国家主权平等、领土与独立原则和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 ④规定了和约必须遵守原则,由此奠定了初步的国际法强制力,外交关系法和武力自卫原则也由此开始。

世界近代史名词解释和问答题

《世界近代史》课程作业 一、名词解释 1.教皇子午线:1494 年经教皇仲裁,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世界上划分势力范围的分界线。 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后,西、葡两国为争夺殖民地、市场和掠夺财富,长期进行战争。为缓和两国日益尖锐的矛盾,由教皇亚历山大六世(1492~1503在位)出面调解,于1494年6月7日两画了一条线,线西归西班牙,东归葡萄牙,此即所谓“教皇子午线”。 这条由教皇作保规定的西、葡两国势力范围的分界线,开创近代殖民列强瓜分世界、划分势力范围的先河。(参课本P19) 2.人文主义:文艺复兴时期,资产阶级表现在文学、艺术、教育、哲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思想内容,通常被称为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是一种哲学理论和一种世界观,以人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作为文艺复兴时期主要的社会思潮,他的核心是:肯定人,注重人性,要求把人从宗教束缚中解救出来。反对神权,提倡人权;反对神性,提倡人性;反对封建特权,提倡自由平等;反对教会蒙昧主义,提倡发展文化教育;反对封建割据和外族入侵,主张中央集权和民族独立。 人文主义是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和历史观,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中世界神学世界观的思想武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对人文主义的过分推崇,造成文艺复兴运动个人私欲的膨胀、泛滥和社会混乱。 3.薄伽丘:乔万尼·薄伽丘(1313—1375),一译卜伽丘,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的杰出代表,人文主义者。 代表作《十日谈》批判宗教守旧思想,揭露教会的虚伪和腐化,提倡个性解放,歌颂人对现世生活的追求。主张“幸福在人间”,被视为文艺复兴的宣言。创作了西欧

文学史上第一部心理小说《菲亚美达》;其与但丁、彼特拉克合称“文学三杰”。 4.因信称义:是德国神学家马丁·路德的神学思想核心。 他认为,基督徒之所以是自由的,是因为他们“因信称义”,不再受善功律的支配,他们通过自己的信仰而与基督建立了新的个人关系。信徒不必依靠教会极其繁琐的宗教礼仪,只凭对上帝对的虔诚信仰就可以得到灵魂的拯救。内容有:1.圣经乃唯一的、最高的成就。2.平信徒皆为祭司3.僧俗平等,恪守天职。 这一宗教伦理是对天主教会所宣扬的“行为称义”的否定,所蕴含的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具有宗教情感的个人主义与文艺复兴中具有理性的个人主义结合在一起,成为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精神动力之一。 5.预定论: 由宗教改革家加尔文(1509——1564)提出,也成为加尔文派的奠基。 预定论认为神的旨意是绝对的,也是无条件的,一切有限的受造物联合起来也不能影响神的旨意,这旨意完全是神在永恒里安排的。神是万物的主宰,伟大而有能力,安排大自然的运行,支配人类的历史,任何细节都在他的掌管之下。其内容为将人分为“选民”和“弃民”。 预定论提出了解放人的思想,鼓励人们在世俗生活中去发财致富。 6.开明专制:18世纪下半叶欧洲一些国家封建专制君主执行的一种政策,是为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和阶级矛盾尖锐化而进行的具有明显资本主义色彩的改革。 当时,欧洲大陆诸国的封建制度日趋衰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内有所发展。各国封建君主为了巩固其专制统治,接过了法国启蒙学者要求改革的旗帜,宣称要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把自己装扮成“开明”的君主,高喊“开明”的口号,进行种种改革,如改革教会,兴办教育事业,编纂法典等 “开明专制”的时代是从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登基时开始的。他自称“国家的第一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

国际公法名词解释 1.国际法: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他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 2.国际法的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实体。 3、国际法基本原则:不仅有大量的国际文件规定,而且有许多学者著作进行研究,它们都对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了阐述。 4、国际法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习惯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制定为系统的条文,并且把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以法典的形式作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5、国家:是指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织的社会。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主体。 6、单一国:又称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 7、复合国: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邦、或共和国组成的国家。 8、永久中立国:是指从19世纪初期开始,一些国家先后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而在对外关系中承担了永久中立的义务,从而使其主权受到了特殊限制。 9、附属国:是主权受他国限制并因而对他国处于从属地位的国家,实践中分为附属国和被保护国等两种类型。 10、独立权:是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外理本国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11、平等权: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住并承受国际权利义务的权利。 12、自卫权:是指国家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的权利。 13、管辖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臵的权利。 14、国家承认:是指既有国家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确认,表示愿意与该新国家进行交往,并接受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15.国家管辖豁免:是指一个国家不受他国立法、司法、行政管辖,主要是指不受他国的司法管辖,即非经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提起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16、政府承认:是指一国确认他国的新政府具有代表其本国的正式资格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17、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18、政府继承:是指某一政府代表国家的资格被新政府所取代。 19、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或称国际不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 20、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 21、国家责任的执行: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国所负担的有关义务,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的权利。22.领陆:是国家疆域以内的全部陆地,包括大陆和岛屿。领陆是一个国家领土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领陆的其他部分都是附属于领陆而存在的,世界上不存在没有领陆的国家。23.领水:领水是国家陆地疆域以内的水域(称内陆水)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24.领空:领空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以上一定高度的空气空间。 25.领陆和领水的底土:是国家领陆和领水之下的部分,底土包括领陆的地层土、内水和领海的水床和地层土。 26.先占:亦称占领,是指国家通过对无主土地的占领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为。先占的主体是国

药理学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首过效应)指某些药物在通过肠粘膜和肝脏时,部分可被代谢灭活而使进入全身循环的药量减少,药效降低 半衰期:药物在血液中的浓度或效应下降一半所需的时间。是决定临床给药间隔时间的依据表观分布容积apparent volume of distribution(Vd):指理论上药物均匀分布所需容积。生物利用度(F):指药物实际被利用的程度。即进入血液的药量与给药量之比。 最低抑菌浓度(MIC) 指细菌短暂接触抗生素后,虽然抗生素血清浓度降至最低抑菌浓度以下或已消失后,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依然持续一定时间 耐药性:生物病原微生对抗生素等药物产生的耐受和抵抗能力 耐受性(Tolerance):指人体对药物反应性降低的一种状态 治疗指数:TI)= LD50/ED50 代表药物的安全性,此数值越大越安全 半数致死量(LD50):50%的实验动物死亡时对应的剂量, 半数有效量(ED50):50%的实验动物有效时对应的剂量。 副反应,系指应用治疗量的药物后所出现的治疗目的以外的药理作用。 柯兴征:皮质醇增多症,一种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 坪浓度:给药速度等于消除速度时,血药浓度维持在基本稳定的水平称血药稳态浓度,坪值治疗指数:药物的半数致死量(LD50)和半数有效量(ED50)的比值,代表药物的安全性,此数值越大越安 全肝药酶肝微粒体的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是促使药物生物转化的主要酶系统。 毒性作用;指在药物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的时机发生的危害性反应,较严重,但是可以预知,也是可以避免的一种不良反应。 后遗作用;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 停药反应;指长期用药后突然停药,原有疾病的加剧 特异质反应;少数病人对某些药物反应特别敏感,反应性质可能与常人不同,但与药物固有的药理作用基本一致,反应程度与剂量成正比。 变态反应:指机体接受药物刺激后发生的异常的免疫反应。 反跳现象:长时间使用某种药物治疗疾病,在症状基本控制或临床治愈后突然停药,由此造成的疾病逆转叫药物“反跳”现象 一级动力学消除:first-order 药物的消除速率与血药浓度成正比,即单位时间内消除某恒定比例的药量。 级动力学消除:单位时间内消除向等量的药物,也称衡量消除动力学。 安慰剂:指由本身无特殊药理活性的中性物质产生的似药制剂 肾上腺素作用的翻转:受体阻断药能选择性的与α-肾上腺素受体作用,将肾上腺素的升压作用转为降压成瘾性麻药用药时产生欣快感,停药时出现严重生理机能混乱 药物依赖性:指连续使用某种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后,产生的一种不可停用的渴求现象。分为生理依赖性和心理依赖性,

国际法 名词解释

国际法名词解释: 1、主权:主权是指对内的最高权利,对外独立自主的权利,是不受其他任何国家控 制的。 2、国家承认:一般指既存国家表示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确认,接受由此产生的 法律后果和愿意与新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政治和法律行为。 3、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由于某种具有国际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情势出现,使国际法 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从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改变。 4、自卫权:自卫权是指当国家遭到外来的武力攻击时,有权实施单独的或集体武装 自己以打击侵略者,保卫国家。 5、管辖权:指各国对行使主权,治理自己国家所涉及的事项,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 内,由本国的国家机关按照本国法律进行管理或处理的权利。 6、国家豁免:泛指一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立法、司法和行政方面的管辖,但 通常是指一国的国家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司法管辖。 7、最惠国待遇:就个人待遇而言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待遇不低于 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8、引渡:引渡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 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 9、庇护:国际法上的庇护一般是指对于因政治或科学研究原因,被追溯或受迫害而 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给予保护的行为。 10、共管:共管即国际共管,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某一领土共同行使主权。这被 认为是有关国家对领土的主权的相互限制。 11、先占:指国家占有无主地并取得对它的领土主权 12、航班飞行:国际航班飞行,非经一缔约国特准或给予其他许可并可遵守此项特准 或许可的条件不得在该国领土上空飞行或飞入该国领土。 13、低潮高地:是指在海平面低潮时四面环水,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 的陆地。 14、领海:领海是指沿海国陆地领土和内水以外邻接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对于群岛国而言,是指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处于群岛国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15、正常基线:领海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的起始线,在早期的国际实践中,一般都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