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血液透析室人员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血液透析室人员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一、医务人员
(一) 上岗前应接受消毒隔离基本知识培训。
(二) 患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医务人员,在进行所有侵入性操作、接触粘膜组织和破损皮肤、接触患者有戴手套指征时,均应戴双层手套。
(三) 每年至少接受1次健康体检,包括HBV(乙肝病毒)、HCV(丙肝病毒)、HIV(人免疫缺陷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病原体相关标志物的检查,HBV标志物全部阴性和仅抗一HBc呈阳性者应接种全程乙肝疫苗,抗一HBs<100mU/ml者应追加一剂乙肝疫苗加强免疫。
(四) 应遵循无菌操作技术原则,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的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五) 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进入工作区应先洗手,预期有血液、体液暴露时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等。
(六) 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以下情况应进行手卫生。
1. 接触患者前:
2. 进行清洁(无菌)操作前;
3. 接触体液后;
4. 接触患者后;
5. 接触患者周同环境后。
需注意的是: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因此若符合上述手工生指征且须戴手套的情况下,则戴手套前或脱下手套后,仍须执行手卫生。
(七) 发生职业暴露时,应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按照指导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八) 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护理传染病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护理非传染病患者。
(九) 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透析患者
(一) 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人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HBV、HCV、HlV和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标志物检查。
(二) 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HBV,HCV感染标志物,每年检查HIV和梅毒感染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三) 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定期检查ALT(谷丙转氨酶),当存在不能解释的ALT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测。
(四) 透析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HBV、HCV感染标志物阳性时,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HBV、HCV感染标志物检
测。
(五) 对有HBV或HCV暴露,怀疑可能感染的患者,如输血等,如果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阴性,在1~3个月后应重复检测病毒感染标志物。
(六) 对于伴有发热的透析患者,应提供口罩、速干手消毒剂,条件许可时应单间隔离透析。
(七) HBsAg(+)和抗HCV(+)患者应分区分机隔离透析,抗一HIV(+)患者宜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八) 当血源性传播疾病病原体感染标志物初次检测为阴性,再次检测呈阳性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九) 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播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净化室(中心)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透析器复用患者应同时签署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十) 对于HBV易感患者,医务人员应建议其接种乙肝疫苗。
(十一) 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中对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患者做明确标识。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