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煤矿出入井人员检身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出入井人员检身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出入井人员检身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7煤矿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Personnel check-in and check-out system

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员工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此制定。

1、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逐日上班入井人员严格进行清点,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2、凡是入井人员都应严格按照,入井时挂红色字牌出井时挂黑色字牌的方法进行翻牌复牌。

3、凡是每天都需要出入井数次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4、外来人员(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矿检查工作)入井时用临时编号牌挂入其他人员栏内出井后取下。

5、凡出入井人员未按照本办法执行者,违反一次处罚款2元依此类推,多次违反者加倍处罚。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 Design Co., Ltd

第1页/ 共1页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强化对入井人员的管 理,随时掌握和控制实际入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煤矿。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使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人员 定位系统, 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 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二章入井前规定 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

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 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 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外来人员无本矿人员陪同,不得入井。 第六条各区队、班组必须召开入井班前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 人员定位卡等。 第三章入井登记 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 第九条煤矿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入井人数的规定,并在井口公示当班入井人数。 第十条考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出、入井

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塔山煤矿文件 国同塔煤…2015?17号 关于印发《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的通知煤矿各部门: 为加强外来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外来入井人员及矿井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的范围 外来人员指本矿在册人员以外的团体和个人,包括集团公司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检查人员、来矿参观及技术经验交流的团体和个人、厂家技术服务和维修人员、外委项目部人员等。 二、外来人员的入井、接待及陪同程序(外委项目部人员除外) (一)凡到煤矿井下参观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和陪同,接到外单位人员到我矿下井的通知后,根

据下井人数,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并确定下井陪同人员。 (二)外单位人员到矿后,对口业务部室要及时通知安监处。 (三)牵头部门根据下井时间和路线,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职能部室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四)陪同下井人员按预定的下井时间提前换好衣服在井口信息站等候;外来人员在澡堂更衣后,由陪同人员带到井口,并进行入井登记,然后到井口考勤并接受检身,最后按预定的路线到井下参观或工作。 (五)下井参观(工作)路线及程序: 澡堂更衣→井口信息站办理入井登记→入井检身→下井口考勤→参观或工作地点→原路返回→上井考勤→地面。 (六)接待部门办理外来人员入井程序如下: 矿领导(办公室)安排或外来人员通知入井→请示分管领导→通知安监处→安监处通知井口→更衣→井口信息站培训→签字下井→全程陪同至升井。 三、对外来人员入井的要求(煤矿专业领导检查组除外) (一)所有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矿井概况、井下避灾路线、瓦斯基本知识、自救器使用方法、入井须知、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每位外来入井人员必须亲自签字。上井后,带队人员和外来人员要进行上井考勤,并到信息站汇报登记。 (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到矿确定下井时间后,由对口业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usage and management of the system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前言 为规范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充分发挥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继平、彭霞、卫修君、于励民、田子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 6210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 209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T 1004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T 1005 矿用分站 MT/T 1007 矿用信息传输接口 MT/T 1008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监测井下人员位置,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限制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 第 2 页共 2 页

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 第 2 页共 2 页

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xx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 第 2 页共 2 页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防爆设备检 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新购防爆设备配齐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 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 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证后,方 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每周一 定期检查一次,主要检查设备外壳、紧固件、密封件、绝 缘盖板等是否符合标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 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或已失爆的电气

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护。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40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 度标准版本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煤矿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领导思想;特制定本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机电、通防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及跟班作业的矿领导班子成员。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5个,其中中、夜班不少于5个;每个小班保证至少有一名煤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三、煤矿领导艺术带班入井要与同班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深入采掘工作面现场,抓住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排查处理现场隐患。制止违章作业行为遇到险情时,有序地组织工人撤到安全地点。 四、煤矿带班领导在入井前要参加班前会、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在检身窗口挂上“入井带班姓名牌”填写出入井时间,认真填写《煤矿企业领导入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签名,行走经过路线、检查出的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 五、煤矿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入井带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44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 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时、准确统计入升井人员 和车辆数据,为矿井防灾、救灾提供准确的井 下人员数据信息,保障井下人员安全和矿井生 产秩序,建立健全矿井人员统计管理制度,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 《神东安监〔2011〕4号》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圪台煤矿所属各 单位、部门以及驻矿单位、专业化服务队和外

委施工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月3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第二章人员统计职责 第五条矿井所有入升井人员(工业广场4个井口入升井人员)必须在井口检身处填写登记表、清点检查。 第六条矿井新分配人员和调换单位人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由区队办事员联系相关单位办理齐全(或更新)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离矿人员必须由经营办确认注销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包括矿灯、

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2020-08-08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61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转,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在公司作业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3 具体规定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进入公司办公区或临时进入生产区办事,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告知门卫要联系人员的姓名,经门卫联系并取得当事人许可,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必须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人员陪同向公司总经办提供外来人员及其负责人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等)和作业地点、时间、项目等内容。 3.2总经办应将要安全培训的人员通知公司安环质监科,由安环质监科组织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0802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强化对入井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和控制实际入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煤矿。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使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二章入井前规定 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 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 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外来人员无本矿人员陪同,不得入井。 第六条各区队、班组必须召开入井班前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 人员定位卡等。 第三章入井登记 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新星煤矿井下作业人员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组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技术科长) (机电科长) 下设三个业务组:监控组机电组设备维修组 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全面领导工作。 常务副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常务副组长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工作。 监控组: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监测各分站数据的上传并定时对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机电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电源和线路安装和维修管理工作。 设备维修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管理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定时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人员管理系统值班制度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监控值机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市级组织的统一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上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高度负责。 三、值班人员班中必须保证双人双岗,24小时轮岗值班,严禁空班漏岗。 四、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机人员必须做到监控主机专机专用,不得从事非监控工作的其它活动。 五、监控人员班中发现异常时,应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擅自做主或迟报漏报。 六、监控人员班中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按规定上传有关数据,做到记录真实,上传及时。 七、值机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班清楚明了,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人员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矿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人员要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认真观察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二、监控人员每班必须和井口考勤人员核对入井人数,并上报调度室。 三、监控员监测人员超时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马上和井下核对查明原因,并上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四、井下分站出现故障或人员定位识别卡发生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维修工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填入故障登记表。 五、维护人员应遵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对线路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不准空班脱岗。

出入井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建立科学合理的入井人员管理方法。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预防各种“不放心人”、违禁物品进入井下,防止事故发生,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员下井时间规定 矿井职工原则上按以下时段入井,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入井: 八点班 6:30— 8:00 大班 7:00— 8:00 四点班 14:30—16:00 零点班 22:30—24:00 晚班 18: 30—19:30 二、入井人员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1.未载安全帽、人员定位卡、自救器和矿灯者;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穿化纤衣物者; 3.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4.酒后、疲劳、情绪低落等“十五种”不安全人员; 5.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7.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入井的人员; 6.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

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 (二)入井人员必须必须戴安全帽、人员定位卡、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按规定领取并规范佩戴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方可入井。 (三)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应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由矿方进行入井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方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灯,严禁升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 三、井口检身制度 (一)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检身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或不符合下井规定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二)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不间断地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四)井口检身人员要维持上下罐笼秩序,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四、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机电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实现设备动态管理,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情况,保证矿井安全高效生产,根据《煤炭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入井管理 1.严禁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 2.机电设备在入井前一天由使用单位分管机电负责人到机电部提出设备入井申请,并填写设备入井申请单,找机电部领导签字。 3.机电部负责设备管理人员在接到设备入井申请后,同申请人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4.经检验合格办理《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后,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机电部签发并吊挂防爆合格证并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入井。 5.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凭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凭证的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运输班长以及井口安检员有权拒绝入井。 6.井口把钩工在收到《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并对入井设备进行仔细核对后,在凭证上签字,安排入井,机电设备下井后将凭证存根交运料队。 7.运料队凭签发的《机电设备入井凭证》运输设备,运输负责人对设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完好负全面责任。运料队将设备

运输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使用单位的现场接收人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字,签字验收后将凭证交回使用单位所管部门。 8.运输队,设备使用单位每月30日前须交回《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存根,再由机电部负责人核对台账。 二、机电设备出井管理 1.机电设备在出井前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出井单,填明设备出井原因(不需入库或是损坏维修),运输单位现场检查设备状态,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签字运输出井。若出井后设备发生损坏,责任由运输单位承担。 2.出井后设备零点、八点班下班后由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出井设备登记,四点班第二天八点班进行办理。使用单位和机电部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设备出井单。 3.对完好不用的设备,由机电队负责清洗,记录入库;对小修设备,由机电队负责维修,使用单位开单领取所需材料。 4.因故障出井需大修的机电设备,根据使用磨损程序,确定修理等级,分送修理部门;对精度高,修复困难本矿无法承担的设备,报请矿领导批准外出修理。 5.出井的机电设备修复后,由机修车间填写检修记录,机电部防爆检查员按检修记录检查,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修复后的设备放于机修车间成品区,或交回收库保管。 6.设备长期使用,达到规定使用期限,无法修复或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置费用80%以上者,可列为报废设备。报废设备残体处理属煤矿统一管理,其它部门无权自行变卖,设备零部件如能复用,应拆卸作为备件,妥善保管备用。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标准版) (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 (1)未戴安全帽的; (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

救器不完好(过期)的; (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 斯报警仪的; (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 (5)穿化纤衣服的; (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 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

入井证管理制度

入井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规范出入井行为,建立有效可行的出入井清点制度,树立华润煤业原相矿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矿实行入井证管理制度。 1、“入井证”制作、发放、监督由矿安检科负责,井口检身站负责具体执行,矿各单位配合实施。安检科将不定期对入井证管理和出入井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全矿员工无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出现特殊单位和特殊个人的情况。 2、所有员工经安全培训合格后,由安检科统一发放“入井证”。 3、“入井证”是本矿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出入本矿矿井的有效资格凭证,无入井证者严禁下井。“入井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作假,违犯本条者处1000至2000元罚款。 4、凡出入井的人员必须在入井前向井口检身站提交“入井证”,出井后立即领回。如发现未交领入井证者,将实行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并举的处理办法,凡一次不交领入井证下井者给予当面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次罚款。对一季度违反本制度三次者,由安检科收回“入井证”并责令其参加

一周“三违”学习班学习。 5、井口检身站依据“入井证”,做好每班每天每月的进出井人员的统计和清点。有权拒绝无“入井证”人员入井。在执行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本制度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要坚持认证不认人的办法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讲人情、讲私情。如果发现徇私舞弊现象将处罚井口检身站负责人、当事人,情节严重者退回劳资部门。 6、临时入井人员应向安检科申领“##煤矿临时入井证”入井。 7、入井证需妥善保存,保持整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本单位或安检科报告并补办,并交纳工本费20元。持证人如遇工作或岗位变动,须持原入井证到安检科办理新证。 8、本《入井证管理制度》自2011年3月15日起执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员工学习本《入井证管理制度》,并监督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员工自觉执行好本制度,逐步使##煤矿的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检科。 ##煤矿安检科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煤矿出入井管理制度

煤矿出入井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宜兴煤业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我公司在井口实行了自动考勤系统后,进一步规范了员工的出入井打卡行为,有效杜绝了各类违章。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出入井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矿灯、定位仪,和其它必备仪器,衣带整洁,从文化长廊入井通道,按规定线路入井,不得逆向行走。 2.打卡人员要按顺序逐一打卡。入井打卡时待电脑发出声音确认信号后,即可离开,尽快入井。出、入井人员,应尽快打、销卡。严禁在井口逗留,拖延打、销卡时间。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打卡后及时入井,出井后及时销卡,严禁打空卡,严禁不打卡入井,严禁出井不销卡、代销卡、净衣打、销卡。有上述违章打卡行为的人员,处罚当事人200元/人次。 4.上级领导、外单位参观人员入井时,需由调度通知井管站,并进行入井打卡。厂家维修人员、技术指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入井时,必须持有调度、安监等部门的批条,经井管站核实人数并在井口登记后方可入井。 5. 入井时间超过12小时为超点,因工作原因需超点的,由所在单位提供具体超点人数,及时通知调度、井口管理站,予以核实。非工作原因而超点的,由井管站及时反馈调度室落实

具体情况,根据超点人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及个人给予罚款处理。 6.入井后由于工作原因需临时出井的人员,必须销卡,入井时再重新打卡。 7.全公司出入井人员,只有一个正常出入井口,即副立井口。因生产需要或特殊情况,需从主、付斜井或其它入井口入井时,需由生产组队或入井作业人员申报调度,经批准后,通知安监、井口管理站,方可入井。出井后在井口及时登记销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8.在矿井突发灾害事故时,井管站要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停止所有人员入井,并配合有关部门在所有安全出口核对出井人数,同时清点当班井下作业人数,上报调度室及相关部门和领导。 9.井管站作为井下考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入井考勤管理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管到位,杜绝各类违章行为,确保入井人数的真实性。 宜兴煤业调度信息中心井口管理站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修改

关于印发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下属各单位、部室: 为加强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应有作用,根据《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新方矿业实际,经研究制定《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望各有关单位、部室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保证系统正常发挥作用,根据《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机构:成立以总工程师任组长,通防安全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调度室主任及通防管理部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管理部,通防部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责任制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部门责任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矿井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人员定位系统完善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负责建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台账和档案,搞好资料管理工作。 5、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二)通防管理部职责 负责人员定位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检查、维修、维护、和调校。 2、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对人员定位识别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4、负责建立健全设备仪器管理台账、记录和各种报表,并绘制设备布置图。 (三)调度室职责 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做好人员核对工作。 (四)管理考核部职责 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管理,与通防管理部和调度室做好入井人员的核对,做到“三对口”。 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

煤矿入井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全矿入井车辆有秩序、分区域、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入井车辆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入井车辆由矿统一管理,车队具体负责。车队要对所有入井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清楚每台车辆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编号、统一防爆完好检查制度。 二、所有车辆(包括装载车)必须经车队检查合格、编号发牌后,方可入井。 三、凡驾车进入井下的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和矿安全资格证。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四、入井车辆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用车单位用车必须提前4小向矿调度室申报用车计划,经调度室批准后转车队执行。若井下急需使用皮卡车或其它车时,可由车队直接派车,过后补单。 五、入井驾驶员必须熟悉井下巷道和避灾路线,严格按派车单规定的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工作,严禁无计划行车。 六、入井车辆必须配备4kg灭火器2具(或8kg灭火器1具)。 七、井下车辆会车时,坚持靠水管一侧车辆(关闭大灯)主动给另一侧车辆(由远光变近光)让路的原则。同向行车,在非会车区域两车应保持大于100米的安全距离;相向行车,必须在会车区会车。 八、入井车辆的车灯、制动、喇叭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必须保证100%完好,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九、防爆车辆的电气接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每班清理阻火器。 十、入井车辆必须保证发动机表面无油积,管路、接口、油泵、油箱、变速箱等无渗漏现象,否则不准入井。 十一、入井车辆必须保持车内外的卫生清洁,车况完好,车况不完好的要立即整修,否则不予入井作业。特别是对于马槽关闭不严的,为防止废煤、杂物洒入路巷,必须立即修复,否则严禁入井作业。 十二、车队每周对车辆不定期抽查一次,每旬进行一次普查,每月进行一次详查,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入井。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