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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办法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办法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处理办法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参展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广交会期间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条广交会通过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定《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各参展企业应在广交会上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第二章投诉管理

第四条大会业务办设立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以下简称投诉站)是广交会唯一接受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投诉的机构。广交会邀请当地政府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驻会参加投诉站的工作。

第五条投诉站仅受理当届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涉

嫌侵犯知识产权(以下简称为“涉嫌侵权”)的投诉。

第六条广交会举办期间发生在展馆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投诉程序处理。对不通过投诉站,擅自与涉嫌侵权方进行交涉而影响展馆秩序的人员,按违反大会展场秩序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广交会参展企业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当带上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前来参展,以备必要时接受大会的检查。

第八条参展企业如违反与大会签定的相关协议,在其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展位的其他展示部位上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赔偿当事人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第九条投诉人如按照本办法向广交会提出投诉,并要求广交会对被投诉人按本办法处理,应当同意支付广交会各相关单位因处理该投诉而引致的费用,并赔偿被投诉人可能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投诉程序

第十条持有参加当届广交会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品、宣传品及任何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可到投诉站投诉。

第十一条投诉人投诉,应当首先向投诉站工作人员出示权属证明。对上届已经投诉站处理过的专利、版权投诉,而本届继续发现的同一侵权个案,投诉人还应出示在上届广交会闭幕后通过法律途径跟踪处理的法律文件。如投诉人不能出示相关文件的,不予受理。投诉站不受理同一投诉人就同一知识产权向同一被投诉人提出的重复投诉。

第十二条上述有关文件经投诉站工作人员审验有效后,投诉人应按要求填写《提请投诉书》。《提请投诉书》样式见附件1-14.3.1。

第十三条投诉站收到《提请投诉书》后,即安排投诉站工作人员处理投诉。被投诉方应以在广交会正式备案的参展企业代表协助投诉站处理投诉事宜。

第十四条投诉站处理涉嫌侵犯专利或版权的个案,适用举证责任倒臵原则。被投诉方在被告知其展出的展品及宣传品或其他展示部位涉嫌侵权后,应当立即出示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据以证明其拥有被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属,作出不侵权的举证,并协助投诉站工作人员对涉嫌侵权物品进行查验。

第十五条如被投诉方不能当场对被投诉涉嫌侵权的物品作出“不侵权”有效举证的,投诉站工作人员对涉嫌侵权的物品作暂扣处理。同时被投诉方应立即签署《承诺书》,承诺自被投诉起,如不能提供有效举证的,不再经营或展出该涉嫌侵权物品。《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被投诉方和投诉站保存。其样式见1-14.3.2。

第十六条如被投诉方对投诉站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壹个工作日内(以广交会会场作息时间表为准)到投诉站提出不侵权的补充举证。举证有效的,投诉站立即发回暂扣物品,并允许其继续展出;举证无效或不作补充举证的,广交会对暂扣物品予以没收,终止该物品展出。

第十七条为维护广交会的交易秩序,在投诉站按照本办法作出处理且被投诉方接受此处理后至当届广交会结束前,投诉人不得在展馆内对被投诉方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第十八条当届广交会结束后,投诉站将当届受到广交会处理的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名单分别抄送相关交易团和商会备案。

第四章处罚

第十九条发生在展位上的涉嫌侵权行为,由在广交会正式备案分配使用该展位的参展企业承担侵权责任并接受大会的处理。联营企业涉嫌侵权的行为比照参展企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涉及商标侵权的投诉,由投诉站会同驻会商标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商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对侵权行为属实的参展企业,认定为“构成侵权”并根据《商标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涉及专利、版权的投诉,由投诉站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对不能作出“不侵权”有效举证的参展企业,认定为“涉嫌侵权”,终止涉嫌侵权展品展出,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如被投诉的参展企业业务员(参展商)对投诉站的查处工作拒绝合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收缴当事人的参展证件,并可以对该企业进行大会通报警告或取消下一届参展资格。

第二十三条投诉站对涉嫌侵权展品作出初步处理后,如发现涉嫌侵权的参展企业在同一展位再次展出同样的涉嫌侵权展品,大会可以立即没收该展位全体业务人员的参展商证,取消其当届广交会的参展资格,并在《广交会通讯》对该参展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对一届发生涉嫌侵权行为的参展企业,大会将向交易团通报;对连续两届或累计三届发生专利、版权涉嫌侵权行为;或累计两届发生商标涉嫌侵权行为;或故意假冒、冒充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行为的,取消该企业六届广交会参展资格,并进行大会通报。

第二十五条对一方经司法或行政已生效判决或裁定为侵权而又将其侵权展品摆上广交会展位的;或曾被取消多届广交会参展资格,恢复参展后又再一次涉嫌侵权的,将永久取消该企业的广交会参展资格并进行大会通报。

第二十六条对在同届广交会期间,涉及10家企业以上同时侵犯1个权属号的(即大面积侵权),或一个企业涉嫌侵权3个以上权属号的,予以大会通报警告,并可以取消下一届广交会参展资格。

第二十七条对涉案率(被认定涉嫌侵权企业数/参展企业数)超过当届广交会的平均涉案率(被认定涉嫌侵权企业总数/总参展企业数)50%的交易团或商会,扣减下一届展位基数5%。

第五章术语释义

第二十八条知识产权-----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本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版权及相关权利;

二、商标权;

三、地理标志权;

四、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五、专利权;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权;

七、对未泄露之信息的保护权。

第二十九条参展企业----本办法所指的承担涉嫌侵权责任的参展企业,是指在广交会正式备案使用展位的参展企业(即展位楣板所列公司)。直接涉嫌侵权者为该参展企业本身/子公司/联营单位/供货单位/协作单位的,本办法第三条“处罚”所列各项对涉嫌侵权者的处罚,除由该参展企业承担外,相关涉嫌侵权企业比照参展企业一并处罚。

第三十条证明文件----证明知识产权权属文书,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投诉站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诉方或被投诉方出示的证明文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无论投诉站有否对被投诉人作出处理,在当届广交会结束后,投诉人拟对被投诉人采取任何进一步法律行动的,应通过当事人当地的行政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投诉站每届广交会均会对有关投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涉嫌侵权参展企业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广交会的相关规定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规定,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 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总称。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的适用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缓刑的适用作出了一定的限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①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②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③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④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为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上述司法解释对罚金适用及罚金数额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①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②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公诉及自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提供公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公诉及自诉的详细解析。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严重性。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汇桔网的哦。 汇桔网(中外知识产权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e017937225.html,)是全球领先知识产权交易与产业升级平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区政府和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此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并结合为期两年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宣传销售假劣药品及通过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工作,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妇女儿童用药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各项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做好任务分解,确定各业务股室应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密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对广告品种集中的药品经营单位、去年有违法经营使用药械行为的单位和特殊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截止20XX年6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车辆10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504家,立案处理20起,其中当场处罚9起,罚没金额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件做好协查、移交、力争深挖一批制假售假案件线索。 五是积极营造氛围。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和情况汇总工作,对阶段性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对重大案件和重大活动及时报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侵犯知识产权罪——以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为例 0811011049 蒋丹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目前在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中,涉及著作权的案件占一半左右,而在著作权案件中,互联网侵权案件占到一半。因而我选择了百度的侵权纠纷作为案例并对此作分析。 案例: 这个春天,一股“声讨百度”的浪潮如平地惊雷,震动了整个互联网。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两天后,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加入"战团",公开声援文学界维权的呼吁和行动。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尚未了结,业界对百度MP3音乐侵权的声讨接踵而至。百度MP3提供的是音乐下载的链接地址,而不是把音乐放在自己服务器上。故而,它可以辩解说:仅为传播信息之方便。至于人家网站盗版不盗版,与我无干。从侵权责任角度而言,这个辩解不无道理都没有。故而百度MP3至今屹立不倒,为百度提供了1.28%的流量。 相对于百度MP3音乐侵权,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更具影响力,接下来我将对百度文库的侵权纠纷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 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为数众多的版权纠纷,它既需要企业创新和政府管理创新,同时也需要立法以及司法的及时调整。利益分享机制失衡、法律威慑不足、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是网络侵权屡禁难止的原因。 在这里有必要补充百度对此次案件的解释。百度对此的解释:文库只是一种资料分享模式(而这种分享模式实则为"避风港规则

XXXXXXXXXXXXXXXXXX企业名称侵权纠纷行政(工商)投诉 申请书 尊敬的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公司“XXXXXXXXXXXXXXXXXX”,成立于2001年12月14日,经过近20年发展,在业内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我司自成立以来至今一直使用XX公司字号,期间从来间断。 近年来,随着XX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寿光市XX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无视法律规定,未经我司许可擅自将“XX”作为企业名称注册并使用,经营范围涉及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施工等,足以给相关公众造成市场主体的混淆和商品来源的误认、误购,已严重侵犯了我司的商号权,而且因我司产品的特殊性,极易造成对广大消费者乃至被误导的防水工程的重大损害,对全国的广大客户带来不可预估的影响。 具体侵害事实及法律依捱如下: 一、事实及理由 1、“寿光市XX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未经我司授权,擅自使用我司字号“XX”注册为企业名称。 2、“寿光市XX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经营范围与我司相同或近似: “寿光市XX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防水建筑材料;承揽: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 “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防水工程施工;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一般小型建筑工程施工;销售防水材料 3、我公司注册时间为2001年12月14日,在全潍坊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六条)。(上述2家侵权公司,成立日期均在我公司经营多年以后)已严重侵犯了我司商号权,并构成不争的竞争。 二、法律依据 1,《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六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各种知识产权的特征及侵权认定标准 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常见的权利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权利。对于上述权利,各有其不同的特征,但其都是一种无形财产权,都有其价值和使用价值。由于不同的特征,就决定了不同的侵权认定标准。下面一一介绍: 一、商标 1、概念与特征 (概念)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商标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其作用就决定了它的特点就是应该具体显著权特征,故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哪些文字、图形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相关法条一: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同时也规定了哪些缺乏显著性特征的商标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相关法条二: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知识产权包括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等,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为实践中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太多,因此对于知识产权人来讲,最好是能够多了解一些相关内容,这样才有利益对侵权行为的打击。那么大家知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 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刚才,韩风同志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秦都区等四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专利、商标等申请量大幅度增加,广大群众和企业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也必须看到,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不容乐观,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当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比较严重,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竞争和维权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经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开展专项行动,对于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茬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打击侵权假冒为重点,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这次全市专项行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法,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授权委托书 致:腾讯公司 授权方: 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方现授权被授权方作为授权方的知识产权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制 止、打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侵犯授权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 被授权方全权代表授权方向腾讯公司投诉拍拍上(包括拍拍网、 QQ 网购)任何侵犯 授权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2、 被授权方在投诉过程中有权代表授权方签署及接受各类法律文件、递交各种证据材 料、进行沟通联系、协助查处工作、接受调解或和解、撤销投诉等; 3、 被授权方有权对涉嫌侵犯授权方享有的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真伪鉴定,出具鉴定书 等。 被授权方实施的以上行为均视为授权方的行为, 因此给腾讯公司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 的,由授权方承担赔偿责任,被授权方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 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授权方:盖章(或签字) 被授权方:盖章(或签字) 营业地址/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是侵害无形财产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是由知识产权的单行法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应当规定的是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一般化的规定,就是侵害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商业秘密等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这类侵权行为案件在法院的分工上,属于主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的民事审判庭审理,不属于普通民事案件的民庭受理。 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消除不良影响费用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笔者认为,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消除不良影响费用赔偿额的时候,不可以一概以权利人广告费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因为广告费在不同的媒体、不同的时间段发布,其费用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如果仅仅为了一个发生在西部偏远县城的商标侵权,就在CCTV1的黄金时段发布一个维权公告,显然有过度宣传的嫌疑,如果权利人对这笔广告费提出赔偿请求,笔者认为,只能对其中必要的支出予以支持,这个必要的支出对于这个案例而言,就是在侵权地的那个县城的电视台播放同一维权广告的费用。所以,笔者认为,在确定消除不良影响费用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就是这种侵权所及的地域范围,广告的覆盖面应当与这一范围相当。 除了地域的问题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时间问题,到底做多长时间的广告才能达到消除不良影响的目的呢?这个问题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法官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但是在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有关消除不良影响的费用问题也可以很好处理,那就是侵权人本身就是以某种广告形式进行侵权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侵权人的广告费用支出作为其赔偿数额。虽然在一些国外的立法例中认为,权利人并不需要花费与侵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侵犯知识产权罪。俗话说“得民刑者得天下”,刑法的复习在司法考试复习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危害税收征管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金融诈骗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司考刑法考点精讲: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注意:本节犯罪均可由单位构成。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注意一罪与数罪: 1.假冒注册商标同时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无需从重)。 2.假冒注册商标,又销售明知是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 二、侵犯著作权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一)一罪与数罪问题: 1.侵犯著作权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定侵犯著作权一罪。 2.侵犯著作权,同时明知是他人侵权复制品而销售的,数罪并罚。

(二)本罪与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定本罪不定诈骗罪。法律敎育网 (09年)14.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B)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 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重点掌握行为方式: 1.以盗窃(不定盗窃罪)、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4.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解读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关键词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近年来,作为刑事执法的主要力量,全国公安机关针对打击侵权假冒犯罪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在打击工作中涌现了哪些亮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韩浩透露了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关键词。 关键词:持续高压严打 亮点扫描:近3年来共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2.7万起 新闻发布会上,韩浩向大家公布了一份出色的“答卷”——近3年来,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2.7万起,每年战果相当于专项行动前年均9倍。 据介绍,自2011年以来,公安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亮剑”、“破案会战”、“打假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集全国、全警之力严打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打击锋芒直指威胁企业创新利益、侵害公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犯罪,对制假售假不法分子形成持续高压震慑。9月3日,天津破获司某等人制售假冒名牌轴承案,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犯罪窝点8处,查扣假冒瑞典“SKF”、日本“NSK”等品牌轴承3.6万余套,涉案价值超过3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公安部已挂牌督办98起大要案件,对办案工作予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公正、严格执法,确保不法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关键词:创新打击模式 亮点扫描:从现场查抄向侦查深挖、从个案查处向全程打击的深远变革 今年7月18日,山东公安机关从一起网店售假线索入手,会同广东、广西、福建、吉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一起特大互联网销售假冒名牌鞋服案,打掉一个涉及全国17地市的特大制假售假犯罪网络,切断一条销往哥伦比亚、波兰等国的出口销售链条,缴获假冒名牌服装、运动鞋5.6万余件,案值1.3亿元。 这只是公安机关创新打击模式的众多成功案例之一。 “针对侵权假冒犯罪专业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等特点,中国警方逐步发展和运用‘集群战役’的打击模式,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各地警方同步展开打击行动,彻底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职业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的犯罪产业链条。也正是在这一模式的推动、引导下,中国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正在实现从现场查抄向侦查深挖、从个案查处向全程打击的深远变革。”发布会上,韩浩介绍说。 关键词:建立长效机制 亮点扫描:今年以来,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比例提升5个百分点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公安部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深化专业手段和协作机制建设,从而不断完善常态化条件下的打防工作格局,实现专项行动常态化、常态打击专项化,夯实公安打假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在部门协作方面,指导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与各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行运作”向“融汇运行”转变。2011年至2013年,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7万件;今年以来,移送比例进一步提升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内部,打假溯源技术、资金查控平台、黑名单库和积分预警模型等不断完善,逐步投入实战,已初步形成优势手段和工作平台。

淘宝是现在最火的电商网络平台,因为淘宝网上所出售的东西非常便宜,购买的人就特别多,但是时常出现侵权问题,那么淘宝知识产权侵权的类型有哪些?小编在此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淘宝知识产权侵权类型 1、商标侵权 他人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在商标权核定的同一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的行为,以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专利侵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行为,以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损害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著作权侵权 又称版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以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规行为定义:有确切证据证明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的,或者被权利主张人投诉涉嫌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且投诉成立。

二、知识产权侵权要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学者们争议比较多的问题。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 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4、关于主观要件。上文阐述的民事侵权理论中,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但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我国的专利法第63条第2款、商标法第56条第3款均确立了无过错的侵权责任。从以上的立法例中可以看出,即使行为人是无过错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只不过其承担的侵权责任要比有过错的轻,有过错的行为人除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消除影响等的侵权责任外往往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如何举报侵权行为 1、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也就是说,我们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概括的说,我们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2、我们在对证据进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理案件。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侵权案件的处理大体上有两种途径。 (1)行政查处。这种方法的主要优势在于,查处力度大,查处行动快。对制假者和售假者打击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蔓延。但单独使用这一方法,很难将法律赋予投诉人的权利用尽。这里所指的就是损害赔偿问题。一般来说,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会给被侵权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投诉人为制止侵权行为会投入一定的资金和人力,许多企业都希望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了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现行的《商标法》、《产品质量法》里也有明确的规定(详见《商标法》)但由于通过行政机关请求赔偿,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被侵权人权利不能用尽。 (2)诉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的优势在于,查处力量大,投诉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行为人对其实施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投诉人很难在没有专业律师的协助下单独实施。 3、制作投诉书或起诉书。 投诉书或起诉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投诉书或起诉书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最直接因素,因此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来完成。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怎 么规定的 归责原则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核心问题。关于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责任,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我国民法据此确立了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侵权归责任原则。 作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当中的原告方,有权利请求我国人民法院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并且进行赔偿。但是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只要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例,实际上多数人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问题都是比较关心的,因为我国法院在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进行判决的时候,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的。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侵权之诉如果适用停止行为之请求权,是不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的,但是可能与责任的范围有关系,主要是与赔偿损害的法律救济有关。损害就其本质而言,是侵害行为所

造成的一种后果,这一后果对于受害人具有利益的属性。损害赔偿的功能主要是填平损失,即对受到损害的的合法权益给予某种适当的补偿,使其尽可能回复到受损害前的状态。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是通过设置一种排他性专有权,既要保护创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又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立法上应当考虑两者利益的平衡。 总之,在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上,过错要件只与损害赔偿责任有关,而与停止侵权无关。同时,要特别注意不能以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代替整个侵权归责原则。 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中,当法官经过开庭审理查明全案的事实情况,依据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确定了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以后,如何满足受害的人赔偿请求,需要有一定的准则以遵循和规范。这些准则就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原则。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当确定什么样的赔偿原则﹖在知识产权理论界和知识产权司法界意见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对精神损害赔偿适当限制原则。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方案 **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提高我镇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重点商品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协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诚信守法、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加强市场巡查力度,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

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广播站) (二)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为重点整治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责任单位:工商所、城建办、农技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三)强化专利权保护。加大巡查力度,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镇专利管理和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涉及专利权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的专利侵权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市场巡查,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发办、工商所)(五)强化企业质量源头管理。积极推进企业技术 - 1 -

一、公司发现专利侵权 (一)准备工作 1、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聘请对本行业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 2、由专利律师、知识产权主管领导、知识产权管理部和专利发明人组成应急小组。 (二)确认公司专利权是否有效、专利权是否成立 1、应急小组认真比对分析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2、专利律师对公司专利的专利性进行分析: a)对于发明专利,检查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 b)对于发明新型,分析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在应急小组确认公司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后,着手下一步工作: (三)收集证据 1、知识产权管理部提交公司享有专利权的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等。 2、知识产权管理部收集侵权者情况,包括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公司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目、经营范围等情况。 3、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市场部等相关部门收集侵权事实的证据。包括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4、专利律师、知识产权管理部组织财务部、投资部等收集损害赔偿的证据。赔偿金额由知识产权主管在咨询专利律师后确定。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a)要求赔偿的金额可以是本公司所受的损失,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b)或者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证据主要是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 c)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实施许可中的专利许可费。由知识产权管理部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合同。 (四)向对方发出警告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警告函的寄送方式应以能够获得寄送凭证的目的为准。警告函中包括以下内容: a)明确专利权人的身份,包括权利来源:是申请获得授权,还是转让获得授权,或者是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只适用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期间发生在展馆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投诉及处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包括涉嫌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以广交会委托各交易团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在广交会《参展手册》中有范本)中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内容作为管理和规范参展企业的依据。 第四条广交会邀请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派员以专家身份进驻广交会,作为广交会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安全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以下简称投诉站)的工作人员,指导和协助投诉站依据大会有关规定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广交会期间在馆内从事知识产权涉嫌侵权投诉代理工作的机构,应当持代理机构资格证到投诉站进行备案,接受投诉站的工作指导,自觉遵守广交会的有关规定。未经备案的代理机构,投诉站可以不受理其投诉。 第六条各交易团、商(协)会应当依据广交会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展前和展中加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参展企业的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及任何展示部位的自查自纠,以防止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并积极配合投诉站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参展企业的处理。 第七条投诉站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到涉嫌侵权的参展展位现场取证,也可以配合行政、司法部门进行现场取证,或者配合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参展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投诉站对拍照、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广交会有权对不予配合的参展企业视情况从重处理。 第八条投诉人投诉必须到广交会指定的投诉站工作地点提交《提请投诉书》,投诉站不受理电话或者电子等其它形式的投诉。 第九条投诉人投诉,应当提交广交会规定的投诉资料,并且符合投诉站规定的有关专利、商标、版权的投诉条件。有关投诉条件在广交会《参展手册》和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e017937225.html,)的《广交会专利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广交会商标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广交会版权侵权纠纷接受投诉、处理流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对于产品内部结构涉嫌侵权的投诉,立案时,投诉站可以要求投诉人除提交规定的投诉资料外,还要求投诉人提交证明涉嫌侵权的进一步证据。投诉人提交不出的,投诉站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投诉站受理投诉后将出具受理号给投诉人,受理号是查询投诉案件处理情况和获取处理结果的依据。投诉站根据案件受理的先后和轻重缓急等情况处理投诉案件。 第十二条投诉站受理投诉并经调查审议后,初步认定为涉嫌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从展会上撤出涉嫌侵权产品及宣传材料。 如被投诉人认为自己没有侵犯投诉人的知识产权,则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就自己未侵犯投诉人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予以抗辩。如被投诉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自己不侵权的证据或者虽然提供了证据,但经投诉站审议认定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不侵权的,投诉站仍按涉嫌侵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投诉站根据案件情况要求被投诉人出示的证据,除包括证明权属的文件外,还包括相关进出口海关单据、供货合同或协议、发票、检测检验报告、公开出版刊物(专利文献、教科书、杂志等)等有效证据。

20XX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XX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省知识产权局李副局长、各位督查组领导: “十二五”刚刚拉开序幕之际,今天,我们十分高兴地迎来了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第三督查组到我州督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在此,我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徐爱民同志的委托,代表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州督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向李副局长和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XX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XX州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XX州情 XX是一个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和原战区为一体的壮族苗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北回归线横贯全境,东与广西百色市毗邻,西、北分别与省内的XX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市相连,南与越南接壤,国境线长438公里。全州国土面积31456平方公里,辖XX、砚山、西畴、XX、马关、XX、广南、富宁七县一市102个乡(镇),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回、白、傣、蒙古、布依、仡佬11个民族,总人口350万人。XX的基本州情主要七方面特点: 一是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18年,西汉王朝便将XX纳入版图,18年我党就在XX县洒戛龙村建立了党支部,富宁、广南等地是邓小平

同志领导百色起义后红七军活动的根据地之一,全州是中共中央确定的滇黔桂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地区。18年4月1日成立XX壮族苗族自治州。二是民族众多。全州境内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回、白、傣、蒙古、布依、仡佬11个民族,总人口345万人,少数民族占56.7%。三是地貌特殊。境内喀斯特地貌突出,在全州30456平方公里的国地面积中,山区、半山区占97%,岩溶地区占53.4%。四是资源丰富。XX是闻名中外的“中国三七之乡”,同时还盛产辣椒、八角、草果、八宝贡米等特产,已发现的矿种有金、银、锡、铝、锑、锰等60种,铟、钨、锰、铝锑8种矿产探明储量居全国全省前列;旅游资源、民族文化风情多姿多彩,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普者黑,集高原山水园林风光和民族风情于一体;广南坝美风景秀丽,酷似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五是区位较好。323国道和衡昆高速公路横穿全境,素有“滇桂走廊”之称,是云南省通往广西北海港、防城港的重要通道。有1个国家一类口岸、3个国家级二类口岸、24条边境通道及边民互市点。从州政府XX到天保口岸125公里,从口岸到越南河江省省会25公里,到越南河内342公里,到海防422公里,具有对外开放的良好条件。正在建设云桂铁路、富宁港建成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强化XX州的地理区位优势。六是长期支前参战。XX州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战争时间最长的地区,从上世纪18年代的援越抗法、18年代的援越抗美、18年代未到18年代初的对越自卫还击和防御作战,XX州都处在支前参战的最前线,18年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后,XX州才从“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e017937225.html, 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是指侵权人主动故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是有专门的法律进行保护的,那么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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